关于开展电力线路通道隐患排查清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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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电力线路通道隐患排查和治理

专项行动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各县供电公司:

为贯彻落实省、市公司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扎实开展“输电线路零跳闸”竞赛,切实降低各电压等级的线路跳闸率,全面提升各电压等级线路运维管理质量,公司决定自3月1日到5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电力线路通道隐患排查和治理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依照电力法律法规和上级工作要求,按照安全净空距离再加2-3米的裕度,实施电力线路通道内及周边树竹障碍集中清理整治,对于线路保护区外超高树木一并纳入清理范围;加大线路保护区附近违章搭建、广告标牌、塑料大棚、锡箔纸带等易漂浮物的清理管控;严厉打击违法施工行为,维护电力设施和电网安全。通过分片包干,集中综合治理,全力实现全年无220kV及以上各种原因的输电线路跳闸事件,且110kV线路跳闸率低于全省平均值,35千伏及以下线路跳闸率下降10%。

二、领导组织

(一)领导组

组长:总经理胡晓非

党委书记徐凌云

副组长:副总经理李新汉

副总经理匡少龙

副总经理孙正来

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张朝成

总会计师杜永庆

副总工程师江东胜

副总工程师张大伟

副总经济师吴功送

副总经济师徐斌

成员:公司发展部、安质部、运检部、营销部、建设部、运监中心、财务部负责人及输、配电运检工区主任、各县供电公司总经理为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质部,负责统筹协调专项行动的开展、督查和检查。

(二)工作组

按照分片包干原则,分为七个工作组,公司领导任组长,相关部室负责人任副组长,输、配电运检工区负责人、各县公司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本组专项行动的指导和协调。市公司输配电运维人员为实施主体,负责各自分片区域内电力线路通道隐患排查和治理具体工作;各县公司按照属地原则,积极配合隐患治理,同步落实农配网线路隐患排查和治理。

三、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3月1日开始,5月31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自查清理阶段;第二阶段检查督导阶段;第三阶段巩固成果阶段。

(一)自查、清理阶段(3月1日--4月15日)

输、配电运检工区、各县公司应按照通知要求,明确专项行动的清理范围和重点区域,逐条梳理电力线路通道隐患

治理专责人(填入附件1),按照边查边整改的原则,组织力量实施清理。针对线路附近违章施工行为,加大安全巡查和执法监督工作,协调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虽经许可违章施工行为。各县公司应结合本次专项行动,同步开展所辖农配网线路通道隐患排查和集中治理工作。

(二)检查督促阶段(4月16日--4月30日)

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各工作组组长应牵头开展工作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本组专项行动的方案制定和责任落实,工作进展和取得的实际成效等方面,检查面要达到100%。公司领导组组织开展清障检查评比,对各组重点区域现场核查,专项行动成效纳入县公司年度业绩考核。

(三)巩固成果阶段(5月1日-5月31日)

各工作组应根据公司检查意见,进一步巩固深化电力线路通道隐患治理成果,紧盯难点问题,真干实干,集中精力治理尚未彻底清理的隐患,为迎峰度夏保供电工作做好准备。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次专项行动是改善电网运行环境,深入开展“输电线路零跳闸”竞赛,切实降低各电压等级的线路跳闸率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和工作组,周密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实施,务求工作实效。输、配电运检工区、各县供电公司应于3月10日前

将详细工作方案报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辖区内110千伏及以下树障清理计划作为附件一并上报)。

(二)排定计划、有序实施。各工作组要根据辖区树障清理工作任务,本着先高压后低压,先主干后分支,合理编排工作计划,对任务较多的线路或作业点,充实清障力量,有序组织实施。

(三)积极配合、全力支持。各县公司按照属地原则,应全力做好辖区内各电压等级线路树竹障碍清理工作,最大限度争取当地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重视和支持,积极协调经信、林业、公安、安监等部门,共同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四)加强管控、确保安全。线路清障前应落实保证安全的具体措施。开展现场勘察,根据是否停电,办理相应工作票,明确监护人员和实施方法,控制倒树方向,严禁冒险作业;110千伏及以上线路通道树障清理由输电运检工区统一安排专人进行;35千伏及以下线路通道树障清理由各自运维单位组织。使用民工要向其进行安全交底并留有书面记录;对于使用油锯等清障工具,要熟悉工具操作方法,避免工具使用不当造成人身伤害。

(五)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宣传和信息报送。各工作组要加强对本次专项行动的督办检查,对照责任区域和任务计划,按周进行督办。根据工作进展,积极协调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现场,彻底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同时借助媒体等外部平台,加强清障意义和电力法律法规宣传力

度,争取群众对清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各工作组要加强信息报送,市公司每半月编发工作简报,交流工作经验,通报各地工作进度。各工作组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6月10日前报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附:220千伏输电线路通道隐患点集中治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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