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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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
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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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二○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专业资料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编制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积极有效应对极端不利气象条件等因素导致的重污染天气,建立主动预防、指挥有序、反应迅速、协调联动、防有力的大气污染应急保障体系,降低大气污染危害程度,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科学指导生产生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人民国环境保护法》
1.2.2《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1.2.3《人民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法》
1.2.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 号)
1.2.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1.2.6《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
1.2.7《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
1.2.8《关于印发〈京津冀及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环发〔2013〕104 号)
1.2.9《关于印发〈京津冀及边地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案(试行)〉的通知》(环发〔2013〕111 号)
1.2.10《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2 号)
1.2.11《关于印发〈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函》(环专业资料
办〔2013〕504 号)
1.2.12《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修工作的函》(环办函〔2014〕1461 号)
1.2.1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政办字〔2016〕26 号)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2.14《关于印发<京津冀及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29号)
1.2.15《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减排措施修订工作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86号)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2.16《关于印发<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案即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政发[2018]17号)。
1.2.17《关于印发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指导意见的通知》(重污染天气应急办[2018]2号)。
1.3工作原则
1.3.1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根据环境质量由当地政府负责的原则,按照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公司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原则。环保公司统一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指令的下达,生产单位必须服从并积极执行限产、限排等应急措施的各项指令。
1.3.2部门联动,分工协作
根据空气污染出现的随机性、损害性、持续时间长、影响面积大等特点,各生产单位、环保公司分工协作,联合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1.3.3依法、依规监管,杜绝隐患
专业资料
格执行预案制定的防控措施,对向大气超标超量排污、违反重污染天气防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从处理。
1.4适用围
本预案适用于铝电股份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沙尘暴等特殊天气应对工作不适用本预案)。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组织机构
为保障应急预案的实施,公司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环保公司总经理任总指挥,铝电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任执行副总指挥。
2.2工作职责
2.2.1 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统一组织、指挥全公司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处置;
(2)负责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3)根据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启动或终止应急响应。
2.2.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防教育,通过各种形式提高员工的环境安全隐患意识和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参与意识;
(2)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向应急工作相关成员单位传达指挥部指令;
(3)跟踪上报重污染天气的事态变化和处置情况;
专业资料
(4)组织为制定(修订)《公司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预案》提供合理化建议;
(5)完成应急工作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2.3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指挥部针对不同响应级别,将减少污染物排放的监管责任、具体措施落实到各排污单位及相关人员。应急预案启动后,按预案要求,全面落实到位。
(1)监督管理处:负责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对全公司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以及组织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督、检查;制定(修订)《公司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预案》;向上级部门汇报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并在应急预案实施期间与上级部门保持信息沟通;负责接到启动应急响应预案后,按照相应预警级别,向相关生产单位下达限产、限排指令,协调相关单位、人员对生产进行调整。
(2)相关部门、人员,按照相应预警级别,执行生产调整指令,落实限产、限排措施。
3.预警分级、调整与解除
3.1预警级别:
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以AQI日均值>200持续天数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根据重污染天气的重程度,预警由低到高依次是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三级。
(1)黄色预警(Ⅲ级),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2)橙色预警(Ⅱ级),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专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