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集团人力资源系统执行力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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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集团人力资源系统执行力考核方案(试行)
为促进集团人力资源系统建设,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提升系统执行力的促进作用,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1.客观公平;
2.注重实效;
3.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二、组织机构
集团公司成立人力资源系统考核工作小组,由主管人力资源副总经理任组长,人力资源部部长任副组长,人力资源部各业务主管为成员。
三、考核对象
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的人力资源系统。
四、考核方式
采用年度重点工作考核与例行工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既根据集团人力资源系统年度总体安排考核各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又全面考核各单位人力资源各专业管理模块工作完成情况。集团人力资源系统考核工作小组采取听取汇报、抽查台帐、实地察看、随机走访和日常考察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并最终确定考核结果。
五、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一)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例行考核内容及计分方法
1.考核项目设9项基本内容,权数基准分为100分。包括系统建设、招聘管理、劳动关系、人才培养、培训管理、职称管理、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及信息化管理等(具体考核内容和计分办法见附件1)。
2.加分项目为系统贡献力加分,包括人力资源管理创新情况、人力资源部门获奖情况等。
(二)人力资源系统年度执行力考核内容及计分方法
1.考核项目设系统建设及系统重点工作两大项,基准分为100分(2013年具体考核内容和计分办法见附件2)。
2.加分项目为系统贡献力加分(2013年具体加分内容和计分方法见附
件2)。
六、考核结果运用
将考核结果运用到人力资源系统的选优评优、人才选拔和有针对性地开展专业培训等工作中,以促进人力资源系统整体提高工作绩效。
七、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1.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例行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2.人力资源系统2013年度执行力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附件:
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例行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考核项目每模块:100分
备注:1、单项得分=该项按百分值得分×该项权重;总得分=所有单项得分之和+加分;
2、加分项目的认定时间必须与考核年度的起始时间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