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城镇迁建规划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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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城镇迁建规划设计规范(ppt 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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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址利用三类用地较多,造成可利用建设用地紧张时,可适当 增加总用地面积。
局部搬迁的城市集镇应以淹没对象的现状用地为基础,本着恢复 原有功能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用地规模。
五、主要技术标准的确定
(二) 道路工程 1、红线宽度 一般应按照原址宽度或新址规模取值。 城市:原址市区干路红线宽度达不到25m时,新址市区干路宽 度采用25m;原址市区支路宽度达不到12m时,新址市区支路采用 12 m。 集镇:原址镇区道路宽度达不到新址应设道路级别的宽度时, 新址镇区主干路采用24m,干路采用16m,支路采用10m。 2、路面面层 一般分为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沥青表处、砂石路面等4种 。 原则上按原址路面类型恢复。但当原址为砂石路面时,新址可 采用沥青表处路面。石材路面可按混凝土路面恢复。
城镇迁建必须迁往新址的寄住人口。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外来 人口和寄宿在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学生。
五、主要技术标准的确定
规划水平年人口规模:
以规划基准年人口规模为基础进行预测,包括规划期限内自然增
长人口和机械增长人口。
Q=Q0·(1+k)n+P P=Q1·[ (1+m)n—1] 式中 Q —— 规划水平年的城镇迁建搬迁安置人口规模。 Q0 —— 规划基准年的城镇迁建户籍人口规模。 k —— 规划期限的年人口自然增长率(%)。 n —— 规划期限,为规划基准年到规划水平年之间的年限。 P —— 规划水平年的机械增长人口。 Q1—— 规划基准年的城镇迁建范围内规划迁往新址的常住人口。 m —— 规划期限的年人口机械增长率(%)。
五、主要技术标准的确定
集镇综合用水量预测(《镇规划标准》(GB 50188)):按人均综合 用水量预测。
水质: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规 定。一般要求: 生活饮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化学物质和放射性物质不得 危害人体健康感官性状良好,应经消毒处理。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71号《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已经2006年3月29日国务院第13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二00六年七月七日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做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维护移民合法权益,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国家实行开发性移民方针,采取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办法,使移民生活达到或者超过原有水平。

第四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以人为本,保障移民的合法权益,满足移民生存与发展的需求;(二)顾全大局,服从国家整体安排,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三)节约利用土地,合理规划工程占地,控制移民规模;(四)可持续发展,与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五)因地制宜,统筹规划。

第五条 移民安置工作实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管理体制。

国务院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行政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负责全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移民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移民安置规划第六条 已经成立项目法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由项目法人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按照审批权限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在审批前应当征求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意见。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设计规范NB∕T 10484-2021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设计规范NB∕T 10484-2021

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3)4 移民安置实施计划 (4)4.1 一般规定 (4)4.2 移民安置实施总体控制性计划 (4)4.3 移民安置实施阶段性计划 (5)4.4 移民安置完工计划 (5)4.5 移民安置年度计划 (6)4.6 移民安置项目实施计划 (6)5 移民安置规划符合性 (7)5.1 一般规定 (7)5.2 补偿补助项目 (7)5.3 工程建设项目 (7)6 阶段性蓄水 (8)7 补偿费用 (9)8 设计变更 (10)9 现场技术服务 (11)10 综合设计成果 (12)本规范用词说明 (13)附:条文说明 (14)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 (1)2 Terms (2)3 Basic Requirements (3)4 Resettlement Implementation Plans (4)4.1 General Requirements (4)4.2 Overall Control Plan for Resettlement Implementation (4)4.3 Staged Plan for Resettlement Implementation (5)4.4 Resettlement Completion Plan (5)4.5 Resettlement Annual Plan (6)4.6 Implementation Plan for Resettlement Items (6)5 Resettlement Planning Conformity (7)5.1 General Requirements (7)5.2 Compensation and Subsidy Items (7)5.3 Construction Items (7)6 Staged Impoundment (8)7 Compensation Cost (9)8 Design Alterations (10)9 Site Technical Services (11)10 Integrated Design Outcomes (12)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13)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14)1 总则1.0.1 为规范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设计工作,制定本规范。

浅谈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管理

浅谈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管理

浅谈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管理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是水电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移民安置政策的变化,移民安置实施工作越显重要,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是保障移民安置工作顺利实施的主要因素,如何加强对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管理,确保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质量,也是目前各方关注的话题之一。

标签: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设计管理1、前言2006年《移民安置条例》颁布后,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在深度和广度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设计周期和难度不断增加,地方人民政府开展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时对规划报告的依赖性也越来越强,如何使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符合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和移民安置需求,同时电站投资能满足项目经济效益要求,是目前较为关心的问题,为此需要加强对移民安置规划设计阶段的设计管理,促进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质量,保障移民安置效果。

2、移民安置规划设计阶段2.1 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1)实物指标调查实物指标调查是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最基础的工作,目的是全面、准确的掌握电站建设征地影响程度,为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提供基础数据。

实物指标调查由项目法人会同建设征地涉及区的地方人民政府实施,设计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对技术负责,设计单位需要编制《实物指标调查细则》,对调查成果进行技术把关,并形成《实物指标调查报告》。

(2)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主要包括移民安置的任务、去向、标准和农村移民生产安置方式以及移民生活水平评价和搬迁后生活水平预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淹没线以上受影响范围的划定原则、移民安置规划编制原则等内容,是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编制的基础。

移民安置大纲编制时,移民安置总体方案已经得到确认,相应的任务、标准、规模也在此时明确。

(3)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编制移民安置规划报告是在规划大纲的基础上对移民安置方案进行的更细致的规划和设计,是移民安置的详细设计,是移民搬迁和实施补偿的主要依据。

移民安置规划报告需要对农村移民安置、城集镇迁建、专业项目等方面做出详细的规划设计,并明确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投资概算。

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公告第1号

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公告第1号

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正文:---------------------------------------------------------------------------------------------------------------------------------------------------- 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公告(第1号)《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3月2日云南省移民开发局第3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告,自2011年8月25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设计的管理工作,保障移民安置顺利实施,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8〕24号)和《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DL/T5064-2007)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设计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移民安置综合设计主要是指在移民安置实施阶段,依据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进行移民安置规划设计交底,处理移民安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设计问题,处理设计变更事宜(包括农村移民安置方案调整、城市集镇规划设计方案调整、专业项目等移民工程设计方案改变),编制移民安置验收综合设计报告。

第四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有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任务的,应当开展移民安置综合设计工作。

第五条综合设计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科学合理;(二)执行移民安置规划,履行设计变更程序;(三)及时提供技术支持,积极参与有关问题处理。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工作的要点分析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工作的要点分析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工作的要点分析本文介绍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的流程及其前期工作内容,重点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工作的要点进行了探讨,以供参考。

标签: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前言近年来,我国水利水電工程取得了一系列成就,一方面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面临着更多的移民安置征地难题。

为了促进我国水利水电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移民安置期间必须基于实际情况,与移民群体加大沟通协作力度,从而保障移民安置工作有序进行。

1、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的流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主要流程包括建设征地实物调查及确认、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及审批、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移民补偿投资、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编制及审核、移民安置实施、竣工验收等部分。

在移民的安置规划过程中应确定征地区移民人口的增长率,将农村移民以小组为单位计算移民人口,分析安置环境容量,将移民安置意愿、安置点新址、环境状况、水环境、地质文化、人口规模、建设标准、勘探测量数据等进行综合考虑。

并将选定的搬迁新址、用地规模、基础设施状况进行调查,最终完成安置点的规划,并提出投资概算和年度投资计划。

2、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前期工作内容要做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工作就必须在前期结合工程所在地的实际情况,熟练掌握政策法规,深入调查分析,从多个方面进行考虑,减少矛盾和规避不稳定因素,做好移民的宣传和指导工作。

2.1前期调查前期调查主要涵盖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经济社会情况以及实物调查。

在这之中,实物调查职责主要就是要将在建设征地范围之中所有牵扯到的对象数量及质量查清楚,从而为论证工程规模、工程设计方案比选以及研究工程建设对于周边区域的经济影响、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编制、移民安置合理规划、征地移民补偿投资的确定与征地移民安置的具体实施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2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大纲主要依据的是工程占地以及被淹没区域的实物调查、移民区、移民安置区域的实际经济社会形势以及周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来进行有效的编制,主要涵盖:移民安置的任务、去向以及最终的标准,农村移民生产安置方式,要及时的评价移民生活水平,预测在搬迁之后的生活水平,水库移民之后的扶持政策,编制移民安置规划的原则等等。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SL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SL ××-2008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二○○八年一月目次1 总则 (1)2 概述 (2)3 建设征地及影响范围 (2)4 实物调查 (2)5 规划依据、指导思想和原则 (2)6 安置任务 (3)7 移民环境容量及安置去向 (3)8 规划标准 (4)9 移民安置规划内容与要求 (4)10 移民生产生活水平预测评价 (5)11 后期扶持措施 (6)12 补偿投资 (6)13 公众参与 (6)14 组织分工与工作计划 (6)15 规划大附件 (6)1.0.1 为贯彻落实《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 号,以下简称《移民条例》),规范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的依据、原则、内容和要求,特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新建、扩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可行性研究阶段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

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可参照本导则编制。

1.0.3 已经成立项目法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由项目法人组织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没有成立项目法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

1.0.4 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应按照《移民条例》和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基本确定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完成实物调查以及移民区、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情况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调查。

1.0.5 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应包括需要提请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阶段性成果和移民安置规划依据、原则、任务、标准、内容、方法,以及移民安置规划编制的组织、实施等要求。

1.0.6 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应当听取移民和移民安置区居民的意见。

必要时,应当采取听证的方式。

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后提出,经批准后作为编制移民安置规划的基本依据。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计划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2002.11.30•【文号】计基础[2002]2623号•【施行日期】2003.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基础产业正文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计基础〔2002〕26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国家电力公司:为了加强对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明确各级地方政府、移民机构、项目法人、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确保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水电工程建设的健康发展,保护移民的合法权益,我委组织制定了《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工作暂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工作的管理,根据国家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审批的大中型水电工程的建设征地移民工作。

地方审批的小型水电工程的建设征地移民工作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国家对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工作(以下简称:建设征地移民工作)实行政府负责、投资包干、业主参与、综合监理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建设征地移民工作要处理好工程建设和移民安置之间的关系,维护移民的合法权益,妥善安置移民,保证工程的顺利建设。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大中型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要根据国家土地管理的法规规定办理土地征收手续。

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大中型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工作的宏观管理。

主要职责为:1.制定建设征地移民工作的政策和规定;2.审批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和补偿投资概算;3.组织对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结果的最终验收;4.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建设征地移民工作。

dlt 5064-2019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doc

dlt 5064-2019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doc

dlt 5064-2019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P55备案号:J690—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 L/T5064—2007代替DL/T5064—1996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pecificationofresettlementplanninganddesigningforhydroelectricproject 2007-07-20发布2007-1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第一章、目次前言 (Ⅱ)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2)3总那么 (3)4各设计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 (5)5建设征地处理范围界定 (8)6社会经济调查 (13)7实物指标调查 (16)8移民安置总体规划 (21)9农村移民安置规划 (25)10城市集镇处理 (32)11专业项目处理 (36)12库底清理 (41)13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 (44)14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估〕算 (47)15实施组织设计 (60)16水库水域开发利用 (62)附录A〔规范性附录〕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要求 (63)附录B〔规范性附录〕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目录.. 69 条文说明 (77)第二章、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7]1415号〕的要求,组织对DL/T5064—1996《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规范》进行修订,修订后更名为《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

DL/T5064—1996《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规范》于1996年颁布实施。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1号〕》〔以下简称《移民条例》〕,适应水电工程项目核准和水电工程建设需要,以及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需要,组织对DL/T5064—1996进行修订是非常必要的。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
关 键 词 : 利 水 电工 程 ; 设 征 地 ; 民安 置 ; 划 设 计 水 建 移 规
Pl n a de i n o i mi r to p a e e t o h dr po r ng n e i c s r to l nd- e y ng/ sg f m g a i n l c m n f r y o we e i e r ng on t uc i n a lv i /
法 律 规 定 属 于 国 家 的 以 外 , 属 于 集 都

移 民 安 置 规 划 设 计
的 方 针 和 指 导 思 想
20 0 6年颁 布的 《 中型水 利水 电 大
工程 建设 征地 补偿 和移 民安 置条 例 》 规 定 : 国家实行 开 发性 移 民 方针 , “ 采
取 前 期 补 偿 、 助 与 后 期 扶 持 相 结 合 补
《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地 管 理 法 》
涉 及 征 地 移 民 部 分 主 要 条 款 有 : 国 ① 家 实 行 土 地 用 途 管 理 制 度 。将 土 地 分 为耕 地 、 地 、 地 、 地 、 服 用地 、 园 林 草 商 工 矿 仓 储 用 地 、 宅 用 地 、 共 管 理 住 公 与 公 共 服 务 用 地 、 殊 用 地 、 通 运 特 交 输 用 地 、 域 及 水 利 设 施 用 地 、 他 水 其
r g o a c n my a d s ca t b l y h e a in h p b t e h t t e i n l e o o n o i lsa i t .T e r l t s i e we n t e sae,c l e ie , i d v d a s n wn r s i o o l t s n ii u l e v a d o e s mu t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一、背景分析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对水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

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征地和移民安置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征地涉及土地征用、补偿、搬迁等方面,而移民安置涉及到新的定居点的选址、基础设施建设、生活环境改善等方面。

因此,建设有效的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至关重要。

二、目标与原则1.目标:确保征地和移民安置过程合法、公正、公平,并最大限度的保障被征地人员的利益。

2.原则:依法合规、科学规划、资源优化、社会稳定。

三、征地过程规划1.征地手续:确保征地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对土地征用进行合法性评估和手续办理,使被征地人员明确自己的权益。

2.补偿方案:制定合理的补偿方案,确保被征地人员在经济利益上得到合理的保障,并在补偿方案中考虑到土地、住房、就业等多方面权益。

3.信息公开:透明公开征地的程序和规划,使被征地人员了解征地的目的、程序和时间等信息,消除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4.社会稳定:通过及时沟通和解释,确保征地过程中的社会稳定性。

四、移民安置规划1.定居点选址:根据征地区域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新的定居点,考虑到交通便利、生活配套设施和资源利用等因素。

2.基础设施建设:在新的定居点投入适当的资源,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包括道路、供水、供电、通讯等,以提升居民的生活水平。

3.就业机会:通过开发经济产业,为移民提供就业机会,使其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

可以考虑农业、畜牧业、旅游业等项目。

4.教育与医疗:提供良好的教育和医疗资源,确保移民儿童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移民居民能够享受到良好的医疗服务。

5.生活环境改善:改善新的定居点的生活环境,包括绿化提升、环境治理等,提供更好的生活品质。

五、评估与监测1.评估机制:建立征地移民安置的评估机制,对征地和移民安置的效果进行评估,以确认规划的有效性。

2.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征地和移民安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确保不影响整个工程进程。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分析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分析

1 . 2 移 民心 理 阻碍水 利水 电工 程顺 利移 民
在 过 去 进 行 的 水 电移 民工 作 中 , 工 作 人 员 常 会 有 这 样 的 感 受: 移 民 的 心 理 十 分 复 杂 且 变 化 无 常 。移 民心 理 反 复 无 常 的 原 因何 在 呢 ?从 心 理学 的 角 度分 析 , 这 是 因为 水 电工 程 移 民 的 被 动 性 造 成 其 心 理 上 有 极 强 的依 赖性 ;搬 迁后 自然 条 件 的 改 变 ,

1 水利水 电工程移 民现状分 析
1 . 1 移 民文化 阻碍移 民正常进 行
从广义上讲 。 工 程 移 民 文 化 主 要 是 指 工 程 移 民 在 特 定 历 史 条 件 下 认 识 和改 造世 界 的 活 动 中所 创 造 并 遵 循 的行 为 方 式 、 组 织机制和道德规 范 . 包 括 由此 产 生 的观 念形 态 、 思维方式 、 知 识
( 1 ) 抗 拒 心 理
已经 和将 要 进 行 水 电 开 发 的地 区 , 多 处 偏 远 的 高 山 峡 谷 地 区, 土 著 少 数 民族 占较 大 比例 。世 代 居 住 在 较 为 闭 塞 的 环境 中 , 使 这 些 世 居 少 数 民族 世 代 沿袭 着 根 深 蒂 固 、 难 以轻 易 打 破 的 特 有 的 民族 文 化 , 即 使 移 民 搬 迁 引起 居 住 环 境 的 巨 大 变 化 , 他 们 也 总 是 力 图 在 新 环 境 中保 持 原 有 文 化 。 因此 , 库 区移 民 文 化 具
引发大量 的社会 、 经济和环境等 问题 。水利水 电工程项 目一般处在偏 远的高山峡谷地 区, 农业人 口占多数 , 目前 , 水利水 电工程项 目开 发面临的重大 问题就是如何处理移 民区土著居 民。从工程 移民文化的角度针对 目前 已经 和将要 进行水电开发的地区移 民现状提 出看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及实施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及实施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及实施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1号公布,新条例从保护移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出发,明确了移民工作管理体制,强化了移民安置规划的法律地位,特别是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移民安置的程序和方式、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以及移民工作的监督管理等问题作了比较全面的规定。

鉴于新条例对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在管理体制、工作程序、规划设计、政策规定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新要求,如何更好地贯彻执行好新条例,做好移民安置规划与实施的衔接,是当前各级地方政府和移民主管部门重点关注的问题。

一、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的内容和深度新条例规定,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按照审批权限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审批;移民安置规划,按照审批权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移民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审核。

同时,对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的内容作了相应规定,其中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应当主要包括移民安置的任务、去向、标准和农村移民生产安置方式以及移民生活水平评价和搬迁后生活水平预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淹没线以上受影响范围的划定原则、移民安置规划编制原则等内容。

而移民安置规划应当对农村移民安置、城(集)镇迁建、工矿企业迁建、专项设施迁建或者复建、防护工程建设、水库水域开发利用、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措施、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概(估)算等作出安排。

但由于新条例对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深度未作出明确的要求,因此,给各级地方政府和移民主管部门在实际工作上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事实上,从新条例对移民工作内容、职责和要求的划分还是能看出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的深度要求。

首先,新条例规定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审批权限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其审批的主要作用和约束力在于对移民安置方案的确定;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的审核权限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移民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其审核的目的可理解为对移民安置规划报告与经审批的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适合性的检验。

DLT_5064-2007_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

DLT_5064-2007_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

ICS 27.140P 55备案号:J690—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 / T 5064 — 2007代替DL / T 5064 — 1996)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pecification of resettlement planning anddesigning for hydroelectric project2007‐07‐20发布 2007‐12‐01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目 次目 次 (I)前言 (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2)3总 则 (3)4各设计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 (5)4.1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5)4.2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5)4.3移民安置实施阶段 (6)5建设征地处理范围界定 (8)5.1一般规定 (8)5.2水库淹没影响区 (8)5.3枢纽工程建设区 (10)5.4建设征地移民界线 (10)5.5设计深度要求 (11)6社会经济调查 (12)6.1一般规定 (12)6.2调查内容和方法 (12)6.3组织程序 (13)6.4调查要求 (13)7实物指标调查 (14)7.1一般规定 (14)7.2实物指标分类 (15)7.3调查组织与程序 (15)7.4调查方法和要求 (16)7.5调查报告编写 (18)8移民安置总体规划 (19)8.1一般规定 (19)8.2内容和方法 (19)8.3设计深度要求 (21)9农村移民安置规划 (22)9.1一般规定 (22)9.2农村移民安置人口 (22)9.3移民环境容量 (23)9.4移民安置方案 (23)9.5生产安置规划设计 (24)9.6搬迁安置规划设计 (24)9.7耕地占补平衡及临时占地恢复 (24)9.8后期扶持措施 (25)9.9规划投资 (25)9.10生活水平评价预测 (25)9.11规划成果 (25)9.12组织和程序 (26)9.13设计深度要求 (26)10城市集镇处理 (28)10.1一般规定 (28)10.3迁建规划设计 (29)10.4设计组织和程序 (29)10.5设计深度要求 (30)11专业项目处理 (31)11.1一般规定 (31)11.2处理规划设计 (31)11.3组织和程序 (33)11.4设计深度要求 (33)12库底清理 (36)12.1一般规定 (36)12.2清理范围 (36)12.3清理项目 (36)12.4清理技术要求 (37)12.5各阶段工作要求 (38)13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 (39)13.1一般规定 (39)13.2规划设计原则 (39)13.3规划设计内容及要求 (39)13.4各阶段工作要求 (40)14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估)算 (42)14.1一般规定 (42)14.2基础价格和项目单价的编制 (43)14.3概算编制要求 (44)14.4估算编制要求 (51)14.6设计深度要求 (52)15实施组织设计 (53)15.1一般规定 (53)15.2实施条件分析 (53)15.3实施组织管理 (53)15.4实施进度计划 (53)15.5设计深度要求 (54)16水库水域开发利用 (55)16.1一般规定 (55)16.2设计深度要求 (55)附 录 A (56)A.1总则 (56)A.2概 述 (56)A.3建设征地处理范围 (57)A.4实物指标调查成果 (57)A.5规划依据和原则 (57)A.6安 置 任 务 (57)A.7安置标准 (58)A.8移民环境容量 (58)A.9规划方案 (58)A.10后期扶持方案 (59)A.11移民生产生活水平评价预测 (59)A.12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编制要求 (59)A.13组织分工与工作计划 (60)A.14附 件 (60)附录B (规范性附录)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目录 (61)B.1前言 (61)B.2概述 (61)B.3建设征地处理范围 (61)B.4实物指标调查 (61)B.5移民安置总体规划 (62)B.6农村移民安置规划 (62)B.7城市集镇迁建规划设计 (64)B.8专业项目复(改)建规划设计 (64)B.9水库库底清理设计 (65)B.10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 (65)B.11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算 (65)B.12实施组织设计 (66)B.13水库水域开发利用 (66)B.14听取移民及移民安置区居民意见情况 (66)B.15报告附表、附图和附件 (67)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7]1415号)的要求,组织对DL/T 5064—1996《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规范》进行修订,修订后更名为《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常识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常识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常识第一部分移民安置基本概念1、大中型水库水库是指在山沟或河流的狭口处建造拦河坝形成的人工湖泊。

水库建成后,可起防洪、灌溉、供水、发电等作用。

有时天然湖泊也称为水库(天然水库).水库规模通常按库容大小划分。

按2000年水利部颁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标准:大中型水库是指库容量在1000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总库容小于10万立米时称为塘坝,10—100万立米为小(二)型水库,100—1000万立米为小(一)型,1000万立米—1亿立米为中型水库,一亿立米(含一亿)以上为大型水库.中国最大的水库三峡库容393亿方,湖南最大的水库东江81亿方。

另:按装机来分,5万-30万装机的水库枢纽为中型,30万(含30万)以上为大型,5万以下为小型.2、水库淹没设计洪水标准水库淹没处理设计中不同的淹没对象(耕园地、林地草地、农村居民点、公路桥梁等专项设施)依据其重要性差异所采用的洪水频率或某种洪水标准。

淹没对象越重要,采用的设计洪水标准越高.如现行规范规定耕园地淹没设计洪水标准采用2—5年一遇(当前湖南、江西采用2年,其他省份采用5年),居民迁移设计洪水标准采用10—20年一遇(全国基本采用20年),林地和未利用地按正常蓄水位平水调查。

3、移民安置是指对非自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的居住、生活和生产的全面规划与实施,以达到移民前的水平,并保证他们在新的生产、生活环境下的可持续发展。

具体包括移民的去向安排,移民居住和生活设施、交通、水电、医疗、学校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或安排,土地征集和生产条件的建立,社区的组织和管理等,是为移民重建新的社会、经济、文化系统的全部活动,是一项多行业、综合性、及其复杂的系统工程。

移民安置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安置效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的进展、效益的发挥乃至社会的安定。

4、移民安置环境容量是指在一定区域一定时期内,在保证自然生态向良性循环演变,并保证一定生活水平和环境质量的条件下,按照拟定的规划目标和安置标准,通过对该区域自然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后,该区域经济所能供养和吸收的移民人口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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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城镇定义 本规范中的城镇包括城市和集镇。 精品文档城市:指欢以迎非下农载产业和非欢农迎业使人用口聚集为团主结要信特赖征的居民点,包 括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 集镇:指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乡人民政府所在地 和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由集市发展而成的作为农村一定区域经济、 文化和生活服务中心的非建制镇。 (二) 适用范围 规范内容:规定了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城镇迁建规划设计的原则、 内容、深度、方法和工作程序。 适用范围:大中型水电工程(含抽水蓄能电站)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 段、可行性报告研究阶段、实施阶段的城镇迁建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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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镇定义、适用范围和规划范围
Hale Waihona Puke (三) 规划范围根据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影响程度和移民安置的需要有:整体或局
精品文部档迁建、以欢及迎新下增载设或合并欢的迎城使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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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项目与专业项目设施的界限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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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
(1) 相关法律和法规
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城镇迁建规 划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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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解提 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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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章节构成和主要内容 二、欢城迎下镇载定义、欢适迎用使范用围和规团划结范信赖围 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 四、总 则 五、主要技术标准的确定 六、城镇迁建新址选择 七、城镇迁建总体规划 八、城镇迁建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 九、城镇迁建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 十、城镇迁建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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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
(2) 相关规范
➢ 《村镇给水设计规范》 精品➢文档《生活饮欢用迎水下卫载生标准》欢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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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CJJ 57)
➢ 《镇规划标准》(GB 50188)
➢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 83)
➢ 《防洪标准》(GB 50201)
城市: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
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
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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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 则
集镇: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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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章节构成及主要内容
(一) 背景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行
精品业文标档准项目计欢划迎下的载通知》(发欢改迎办使工用业【200团5】结7信39赖)的要求组织编制 。 同时为贯彻落实《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1号)》 和相关法律、法规精神,适应 水电工程项目核准和建设需要,进一步规范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 ,在对《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规范》(DL/T 5064-1996 ) 修订为《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 (DL/T 5064-2007)时,作为其配套性的规范之一应运而生。 (二) 章节构成 包括前言、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总则、规模与标准、预可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精品文➢《档中华人民欢共迎下和载国环境保欢护迎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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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编制规划设计水平年规划设计文件。
(二) 遵循原则
以现状为基础、节约用地、合理布局、安全经济和依法守规。
(三) 深度要求
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新址初步选择、初步规划
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新址选定、迁建总体规划、迁建详细规划(
含规划范围内各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
移民安置实施阶段:各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第471号)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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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
(2) 相关规范 ➢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 (DL/T 5064) 精品➢文档《城市规欢划迎基下本载术语标准欢》迎(使GB用/T 50280团) 结信赖 ➢ 《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 ➢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 83) ➢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 ➢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318) ➢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 50293) ➢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 ➢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 75) ➢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 ➢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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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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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 则
总则中明确了城镇迁建规划设计的主要任务、遵循的原则、分阶段
的工作深度、组织程序、规划设计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一) 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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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城镇新址选择,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用地布局、场地平整、基础
设施、移民搬迁安置和城镇功能恢复的规划设计,并计算迁建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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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 则
(四) 组织程序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编制单位:负责城镇迁建规划设
精品计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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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负责履行城镇迁建的有关法律程序。有关法律程序遵
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
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
性研究报告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团、结移民信安赖置实创施造阶段挑等战章节
一、背景、章节构成及主要内容
(三) 主要内容 本规范是就城镇迁建规划设计的内容、深度、方法、工作程序等
精品有文关档设计要求欢和迎技下载术标准做欢了迎详使细用规定。 团结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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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镇定义、适用范围和规划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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