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饮食文化中的道教色彩_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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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 ournal of Lan zhou Univ.(S ocial S ciences) 2000,28(2):110-115 Vol.28No.2 2000P110-115
唐代饮食文化中的道教色彩
张 萍
(陕西师范大学唐史所,陕西西安 710062)
内容摘要:由于统治者的推崇,道教在唐代得到了极大的发展。饮食当中,统治者将道教禁食
鱼、肉的教规推广到普通百姓之中,道教名词在菜肴中频繁出现,道教节日与节日饮食习惯传入
民间,道教养生食品受到普通百姓的推崇,这一系列现象反映出唐代饮食文化独具特色的一面。
关键词:唐代;饮食文化;断屠钓;养生;道教色彩
中图分类号:K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804(2000)02-0110-06
唐代饮食文化受道教影响都带有浓重的道教色彩。道教自东汉创立以来,一直在民间广泛传播,随着道教理论的不断完善,信徒日多,逐渐演变为中国土生宗教中最为重要的一支。唐朝建立以后,统治者为追尊自己的祖先,将老子李耳追命为李唐王朝的始祖,倍加推崇。唐高祖李渊即位不久,武德三年(公元620)即于晋州立老子庙 。637年下诏,命“道士、女冠宜在僧尼之前” 。666年更追尊老君为太上玄元皇帝 ,地位不断升高。到737年玄宗又下令“道士、女冠宜隶宗正寺,僧、尼令祠部检校” ,比作宗室皇亲,完全将老子列于本宗。由于统治者百般推崇,道教在唐代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其发展规模成为仅次于佛教的重要宗派。极盛时天下宫观达三千七百余所,遍布全国。其宗教典仪亦深入人心,受到善男信女的普遍敬仰,加之统治者政策上人为制约,一些道教习俗风靡全国,其中对饮食习惯影响最为深刻。
1.鱼、肉在饮食中受到多方限制
在道教教规之中,对信徒日常饮食有严格的约束,禁食荤腥是最为重要的一个方面。唐朝统治者为了达到追尊道教,亦即尊崇祖先的目的,将道教禁忌推行全国,使全国百姓都以此为约束,以示行动上的敬仰。734年十月特下令“每年正月、七月、十月三元日(道教节日,正元十五为上元节,七月十五为中元节,十月十五为下元节),起十三日至十五日,并宜禁断宰杀渔猎” 。844年四月又重申此制,“仍望准开元二十二年十月二十日敕,正月、七月、十月三元日各断屠三日” 。这样,政府以法令的形式推行全国,道教三元日成了普通百姓一般的禁忌日,即使不信教,亦须遵循此制,前后食素三天。
道教除禁止信徒食肉外,对吃鱼更有特殊的限制。中国古代即有传说,云“龙门山,在
收稿日期:1999-03-15.
作者简介:张 萍(1965-),女,黑龙江鸡东人,副教授,从事隋唐文化、社会生活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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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界。禹凿山断门一里余,有黄鲤鱼,自海及诸川,争来赴之。一岁中,登龙门者不过七十二。初登龙门,即有云雨随之,天火自后烧其尾,乃化为龙矣。” 道教形成以后,将此传说引入经典之中,认为龙多为鲤鱼转化而来,神圣不可侵犯。鲤鱼成为信徒们敬仰的圣物,称之为“赤鱼军公” ,若信徒轻易食之,便犯道教的大忌,而食之者亦将遭祸。由于道教对鲤鱼的崇拜,加之“鲤”与“李”谐音,唐代统治者更加严禁捕杀食用。731年正月下令“禁扌采捕鲤鱼” ,凡捕得鲤鱼者必须放生,街市有贩卖鲤鱼者杖六十 。
推而广之,唐代统治者制定出一系列条例,限制钓鱼食用,由禁食鲤鱼推广到限食一切鱼虾。纵观整个唐朝历史,此种禁令不胜枚举。619年正月,下令“自今以后,每年正月九日及每月十斋日,并不得行刑,所在公私宜断屠钓” 。707“遣使江淮,分道赎生,以所在官物充直(到江南水乡,主要以赎买放生鱼虾为主)” 。730年三月敕“诸州有广造筛沪取鱼,并宜禁断” 。747年正月再次下诏”今属阳和布气,蠢物怀生,在于含养,必期遂性。其荥阳仆射陂、陈留蓬池,自今以后,特宜禁断扌采捕。仍改仆射陂为广仁陂,蓬池为福源池。” 757年十二月敕“三长斋月并不斋日,并宜断屠钓,永为常式” ,等等。这种断屠钓比单纯断屠尤有胜之,它对江南水乡以鱼虾为生存根本的百姓来说,无疑是一种灾难,给江南百姓的生活造成极大不便。692年五月,诏令天下禁止屠杀及捕捉鱼虾,适逢此年江淮一带天旱饥荒,百姓不得捕捉鱼虾,致使“饿死者甚众” ,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后果。707年再次断屠钓,“遣使者分道诣江、淮赎生”,中书舍人李义就上疏极力反对说:“江南乡人,采捕为业,鱼鳖之利,黎元所资。虽云雨之私,有沾于末利;而生成之惠未洽于平人。何则?江湖之饶,生育无限;府库之用,支供易殚。费之若少,则所济何成!用之倘多,则常支有阙。在其拯物,岂若扰人!且鬻生之徒,惟利是视,钱刀日至,网罟年滋,施之一朝,营之百倍。未若回救赎之钱物,减贫无之徭赋,活国爱人,其福胜彼” 。足见当时由于统治者盲目推崇道教,给百姓生活已造成诸多不便,致使朝臣官员对此等事情都纷纷上疏论谏。司马光在看到武后断屠杀诏令后颇为不愤地评论道:“(天)后禁屠捕而杀人如刈草菅,何以人而不如物乎!” 由于受上述禁令限制,在唐代百姓日常生活中,鱼、肉经常成为难入肴馔的珍稀。
2.道教名词在菜肴中频繁出现
随着道教宫观在全国的建立,道教典仪已深入人心。尤其是中古宗教“俗世化”倾向的发展,道教名词也随之进入了寻常百姓家。人们在衣、食、住、行等方面都喜欢选用一些与道教有关的名词用于日常生活起居之中,道教名词开始频繁地出现在饮食、菜肴之中。这种情况在唐前尚且未见,而在唐代的菜谱中却经常出现“仙人”、“道人”以及与道教传说有关的名词。用道教名词命名食品、菜肴在唐朝非常流行,形成一种时尚,大体可分为如下三类: (1)直接称之为道人的。如《清异录》中载有一菜,名“菊道人” ,此菜肴制作方法今已失载。(2)用“神仙”、“仙人”命名食品、菜肴。道教修炼讲求羽化升仙,修成仙人是道士追求的目标,故用“神仙”、“仙人”命名的食品、菜肴时常可见,如“玉桂仙君” ,是一道用扇贝烧制而成的菜肴。“仙人鸾” ,又名乳沦鸡。“八仙盘” ,将整鹅剔分为八片烹制而成。“神仙粥”,一种药补兼食疗的米粥。“素蒸音声部” ,此食品虽未用仙人命名,但制成后形象仿“蓬莱仙人”,是一味面蒸食品拼盘,共计七十余人、物,形制别具一格。这些食品都是用“仙人”或象征神仙的形象命名的,道教色彩十分浓厚。(3)用道教传说或典故命名的食品、菜肴。道教讲求长生不死,所谓仙,按照《释名・释长幼》的解释即云“老而不死曰仙。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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