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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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小学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小学管理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是一所公立全日制小学,学制为六年。

第三条学校以“……”为校风,以“……”为教风,以“……”为学风,

第四条学校的办学理念是“……”,办学灵魂是“……”,办学目标是“……”,办学思路是“……”。

第五条学校近期目标是:坚持依法治校,科研兴教,在教学过程、育人环境、管理机制、办学条件等方面锐意改革,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创出自己的办学特色。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六条学校由区教育局主管,按编制设置校长、副校长、主任、教师和其它人员。

第七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要加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的学习,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管理水平,依法对学校实施管理。

第八条学校校长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第九条校长有下列职权:

1、重大事务决策权:在广泛听取、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

行政事务等重大问题有最后决定权;

2、人事管理决定权:从学校的需要和实际出发,聘用干部、教职工,安排和调整干部、教

职工的工作;

3、财经审批权: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决定学校内部布局、

规划建设,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行政经费。学校财务由校长批核。

4、奖惩处理权:校长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对

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作出处罚意见。

第十条校长履行下列义务:

1、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遵循《宪法》和《教育法》确定的基本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学校

的教育教学工作,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2、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3、按照教育规律办学,坚持德育放首位,教学为中心,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方案、新课程

标准,开齐上足各门课程,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搞好教育、教学常规管理;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定提高;

5、注重校园、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6、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和力量,并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7、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8、廉洁行政,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开拓进取。

第十一条学校党支部积极发挥其在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和组织教育过程中的核心、监督和保证作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在学校的任务主要包括:

1、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党、政、工、团、队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充分发挥党

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2、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

3、对学校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参与讨论

决策。

第十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

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等

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2、评议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建议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教职工予以记功、晋升或处分、

免职,根据教委统一部署,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

3、审议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考核方案、奖惩条例及各项制度。

第十三条学校建立校内申诉制度,建立群众性调查组织。

第十四条学校接受物价、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接受社会、家长、学生和舆论的监督,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十五条学校实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学校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定岗、定编、定人、定责、定工作量。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六条学校依据《小学管理规程》,进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活动。

第十七条建立健全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1、各学科课程有机渗透德育教育,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少先队工作。

2、贯彻执行《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一日常规》,培养学生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树立

健康向上的整体形象。

3、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积极配合,建立以班级为点,家庭为面,社会为体的全方位教育

模式。

第十八条学校全面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

第十九条创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学校、年级组、班级应开展丰富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

第二十条坚持教学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更新教育观念,采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一条依据《课程教学计划》实施教学活动,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严格按课表上课。停课半天需经校长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停课一天或一天

以上需报教育局批准。

第二十二条学校根据教育局文件统一征订教材,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第二十三条认真搞好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认真执行集体备课制度,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积极组织教科研课题研究,积极推广现代教育技术。第二十四条认真抓好教学质量的常规管理和评估,认真抓好拟订教学计划、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调研、考试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改革考试制度,实行学期综合考核制。全面实行等级记分,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

第二十六条学校班主任、任课教师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整班性补课,不得做营业性家教,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歧视后进学生。

第二十七条依照有关条例,正常开展学校的体育和卫生工作,组织学生开展劳动教育、社会实践和课外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二十八条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借读、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第二十九条教导处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尤其要注重发挥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用,同时做好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和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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