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表
第三章 动植物检验检疫程序
第二节
检疫申报(报检)
检疫申报,也称报检。是动植物检疫程序中 的必经环节。检疫物在到达前或到达时,货 主或代理人必须及时向检疫机关进行检疫申 报,以利于办理提货手续。
第二节
检疫申报(报检)
一、检疫申报的基本含义
检疫申报(quarantine declaration):是检疫物输 入或输出时由货主或代理人向检疫机关及时声 明并申请检疫的法律程序。 检疫申报的主要作用:是使检疫人员在接到货 主或代理人递交的报检材料后,为进一步核对 相关单证和实施检疫做好必要准备。 检疫申报是一法定程序,是动植物检疫的必经 环节,由货主或代理人和检疫人员共同完成。
第一节
四、检疫许可的基本手续
检疫许可
科研等需要办理特殊许可主要包括3个步骤: (1)领取单证 引进单位提供有关证明和说明材料后, 到当地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领取许可证申请表 (2)报请批准 引进单位填写申请表后报国家动植物 检疫机关审批。 (3)批准输入 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根据申请和待批 物进境后的特殊需要和使用方式,填发许可证,标 明批准的数量、检疫要求、进境口岸、许可证有效 期等内容,并委托有关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核查和 监督使用。
第二节
检疫申报(报检)
二、检疫物范围与报检机关
在进出境动植物检疫中,执行检疫申报任务 的检疫机关主要是各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货主在输入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时,应向进境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报检; 输出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时,应 向出境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报检; 运输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过境时, 向进境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报检,出境口岸不 再报检。
第二节
检疫申报(报检)
二、检疫物范围与报检机关
在进出境动植物 检疫中,哪些检 疫物需向动植物 检疫机关进行申 报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进 境 检 疫 物
输出国家或地区: 进境口岸: 出境日期:
进境后的生产、 加工、 使用、 存放单位: 运输路线及方式: 进境后的隔离检疫场所:
检 疫 要 求
签字盖章: 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备注:
! !!"#$%#& 第一联: & 申请单位存( 凭此联向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报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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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编号:
申 请 单 位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名称 品种 电话: 数量 重量 产地 法人代码: 邮政编码: 传真: 生产、 加工、 存放单位
进 境 检 疫 物
・ ($’・
检疫物进境核销表
进境日期 检疫物名称 进境量 剩余量 进境口岸 核销官员签字
说! 明 "# 本许可证一式四联: 第一联 ( 申请单位存) , 第二联 ( 进境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存) , 第三联 ( 指运 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存) , 第四联 ( 审批机关存档) 。 $# 许可证由国家出进境检验检疫局统一印制并编流水号。许可证号由审批机关按国家出入境检验检 疫局的规定编写。 %# 许可证由计算机打印, 由审批机关主管官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涂改或手写无效。 &# 核销登记表由进境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填写, 核销仅限于不需要隔离检疫的检疫物。 ’# 领取许可证后, 需要变更内容或超过有效期的, 申请单位应当重新申请。 (# 审批机关及其官员不承担颁发许可证的任何财经责任。如果产地 ( 输出) 国家或地区发生重大动植 物疫情并可能传入我国时,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将依法发布禁止有关检疫物进境的 《 公告》 , 则已 签发的有关检疫许可证自运废止。 )# 申请单位违反有关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规定, 审批机关将对已签发的许可证予以吊销。
入境植物及植物产品报检指南
入境植物及植物产品报检指南入境植物及植物产品一、种子、苗木(一)检疫审批入境植物种子、种苗,货主或其代理人应按我国引进种子的审批规定,事先向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各省植物保护站、林业局等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
入境后需要进行隔离检疫的,还要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隔离场或临时隔离场。
带介质土的还需办理特许审批(申请程序见第十单第八节)。
转基因产品需到农业部申领许可证。
(二)报检要求在植物种子、种苗入境前,货主或其代理人应持有关资料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预约检疫时间。
经检验检疫机构实施现场检疫或处理合作的,签发《入境货物单》。
(三)报检应提供的单据货主或其代理人报检时应填写《入境货物报检单》并随附合同、发票、提单、《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及输出国官方植物检疫证书、产地证等有关文件。
来自美国、日本、韩国以及欧盟的货物,应按规定提供有关包装情况的证书或声明。
二、水果、烟叶和茄科蔬菜(一)检疫审批进口水果、烟叶和茄科蔬菜(主要有番茄、辣椒、茄子等)须事先提出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取得《进境动物检疫许可证》(申请程序见第十章第八节)。
转基因产品需到农业部申领许可证。
我国对进口水果的原产国有明确的规定,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进境水果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附录15)。
(二)报检要求货物入境前货主或其代理人应持有关资料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约定检疫时间,经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检疫合格的,签发《入境货物单》准予入境。
(三)报检应提供的单据货主或代理人报检时应填写《入境货物报检单》并随附合同、发票、提单、《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及输出国官方植物检疫证书、产地证等有关文件。
来自美国、日本、韩国以及欧盟的货物,应按规定提供有关包装情况的证书或声明。
三、粮食和饲料(一)报检范围入境的粮食和饲料。
“粮食”指禾谷类、豆类、薯类等粮食作物的籽实及其加工产品;“饲料”指粮食、油料经加工后的副产品。
(二)检疫审批有些产品的疫病风险比较低,无需进行入境检疫审批。
进出境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
进出境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第一节动物检疫概述一、动物检疫的定义与起源动物检疫:是遵照国家法律,运用强制性手段和科学技术方法防止或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与流行,以及从一个地区到另一个地区间的传播,包括对进出境动物和动物产品进行检验检疫。
动物检疫源于300多年前的欧洲,当时,世界上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动物疫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为了防制疫病的传播流行,有关国家根据在与疫病斗争中积累的经验采取了制止措施,由此而产生了动物检疫。
中国动物检疫始于1903年,历经一个世纪,目前已形成了强大的动物检疫体系,包括国内动物防疫、检疫和进出境动物的检验检疫。
国家质检总局和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承担着进出境动物的检验检疫工作。
二、进出境动物检疫的目的和任务一是保护农、牧、渔业生产安全。
众所周知,农、牧、渔业生产在世界许多国家的国民经济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免受重大疫情的灾害,是每个国家动物检疫部门的重大任务;二是促进经济贸易的发展。
当前国际间动物及动物产品贸易的成功与否,具有优质、健康的动物是关键,而动物检疫工作是保证动物健康的关键;三是保护人民身体健康。
动物及其产品与人的生活密切相关。
许多疫病是人畜共患传染病,据有关方面不完全统计,目前动物疫病中,人畜共患传染病已达196种。
疯牛病之所以自1996年以来多次引发了全球性危机,其主要原因是与人的健康有关。
动物检疫对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动物检疫的法律框架动物检疫工作得以正常运行和发展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是以有关的检疫法规作根本保证的。
目前涉及动物检疫方面的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以下简称《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及有关的配套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一、二类传染病、寄生虫病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物、动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名录》等。
(货物)出境检验检疫申请表
出境货物报检单
报检单位(加盖公章):
编号___________
报检单位登记号:
联系人:
பைடு நூலகம்电话:
报检日期:___年__月__日
发货人
(中文)
(外文)
收货人
货物名称(中/外文)
H. S. 编码
产地
数/重量
货物总值
包装种类及数量
运输工具名称号码
贸易方式
货物存放地点
合同号
信用证号
用 途
发货日期
输往国家地区
许可证/申请号
启运地
到达口岸
生产单位注册号
集装箱规格、数量及号码
合同、信用证订立的
检验检疫条款或特殊要求
标记及号码
随附单据(划“V”或补填)
合同
信用证
发票
换证凭单
装箱单
厂检单
包装性能结果单
许可/审批文件
需要证单名称(划“V”或补填)
检验检疫费
品质证书___正____副
重量证书___正____副
签名:_________
领取单证
日期
签名
编码产地数重量货物总值包装种类及数量运输工具名称号码贸易方式货物存放地点合同号信用证号用途发货日期输往国家地区许可证申请号启运地到达口岸生产单位注册号集装箱规格数量及号码合同信用证订立的检验检疫条款或特殊要求标记及号码随附单据划v或补填合同信用证发票换证凭单装箱单厂检单包装性能结果单许可审批文件需要证单名称划v或补填检验检疫费品质证书正副重量证书正副质量证书正副兽医卫生证书正副健康证书正副卫生证书正副动物卫生证书正副植物检疫证书正副熏蒸消毒证书正副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正副总金额人民币计费人收费人报检人郑重声明
进境植物及产品检验检疫要求
八、进境植物及产品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及标 准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第五条 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由商检机构实施检验。 前款规定的进口商品未经检验的,不准销售、使用;前款 规定的出口商品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准出口。 …… 第六条 必须实施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是指确定列入目录的进 出口商品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合格评定活 动。 …… 第七条 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 性要求进行检验;尚未制定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 应当依法及时制定,未制定之前,可以参照国家商检部门指 定的国外有关标准进行检验。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十、进境植物及产品加工企业管理要求
(一)、卸载和仓储条件要求
货物到货后,企业应及时与检验检疫机构取得联系,未经检 验检疫人员允许,不得擅自对货物卸载,企业配合检验检疫 机构、对进厂过程进行监管。并根据到货情况签署进口植物 及产品回执单,并做好对调入车辆的影照记录。 卸载现场、运输途中货物撒漏的货物要有专人负责收集,并 在专库存放,定期进行无害化处理;
进境植物及产品检验检疫要求
一、进境植物及产品范围 新疆口岸进境植物及产品包括:
一、水果类:(樱桃、芒果、柑桔) 二、粮谷类(如小麦、玉米、大麦等); 三、豆类(如大豆、绿豆、豌豆、蚕豆、鹰嘴豆、干瓜尔豆、 干芸豆等); 四、油料类(如红花子、葵花子等)作物的籽实(非繁殖 用),以及经加工后的副产品(如葵花子粕、红花子粕) 五、饲料类(棉籽粕、菜籽粕、麦麸) 六、棉类、(棉花、棉短绒、棉籽) 七、木材类、(原木、板材) 八、植物源性食品(如干果类、药材类等)
安全卫生检验项目
2014年度进口小麦安全风险监控物质推荐表
进境植物检疫审批
进境植物检疫审批一、项目名称:进境植物检疫审批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动植物检疫审批名录》(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2年第2 号公告)《出入境粮食和饲料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1年第7 号令)(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999《进境植物繁殖材料检疫管理办法》年第 10 号局长令)《进境植物繁殖材料隔离检疫圃管理办法》(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999年第11号局长令)《进境水果检疫管理办法》(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999年第12号局长令)《进境栽培介质检疫管理办法》(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999年第13号局长令)《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2年第25号局长令)《进境植物和植物产品风险分析管理规定》(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2第41号局长令《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4第62号局长令)三、审批范围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审批的进境动物(含过境动物)、动植物产品和需要特许审批的禁止进境物,以及《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过境转基因产品的检疫审批。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禁止进境物名录,制定、调整并发布需要检疫审批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
四、审批机构和审批物名录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或者国家质检总局授权的其他审批机构(以下简称审批机构)负责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以下简称《检疫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未获批准通知单》(以下简称《检疫许可证申请未获批准通知单》)。
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初审机构)负责所辖地区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申请的初审工作。
1、国家质检总局的植物检疫审批1)果蔬类:来自非疫区或已解禁的新鲜水果、番茄、茄子、辣椒果实。
进出境动物指定隔离检疫场使用申请表
进出境动物指定隔离检疫场使用申请表
一、申请单位
名称:
本表所填内容真实。保证严格遵守进境动物隔离检疫的有关规定,特此声明。
法人签字盖章:
申请日期:年月日
地址:
邮编:
法人代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二、隔离检疫场基本情况
名称:
法人:
地址:
容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本隔离检疫场上批动物隔离检疫情况
动物名称:
输出(入)国家或地区:
数量:隔Biblioteka 起止时间:使用单位:三、申请隔离检疫的动物情况
名称:
品种:
数量:
产地:
进(出)境时间:
进(出)境口岸:
目的地:
用途:
运输路线及方式:
四、审批意见(以下由审批机关填写)
初审意见:
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审批意见:
经办:审核:签发:
经办日期:年 月 日
进境植物及产品检验检疫要求
油料类 中药材类 蔬菜类 干坚果类 粮谷及制品类 植物源性调料类 其它植物源性食品类
(二)、进出口商备案程序
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备案 A、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通过备案管理系统(登录网址 为:)填写并提交备案申请表(附件 1),提供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名称、所在国家或者地区、地 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经营食品种类、填表人姓名、电 话等信息,并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有效。出口商或者代理 商应当保证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可以通过备案信息与相关人 员取得联系。 B、出口商或者代理商提交备案信息后,获得备案管理系统 生成的备案编号和查询编号,凭备案编号和查询编号查询 备案进程或者修改备案信息。
(四)对进境粮食实行检疫审批特别程序
企业首次申请的,在新疆本地加工的,有所在地分支局对 加工、储存企业进行审核,出具《进口粮食检疫初审联 单》。调往内地加工的,有当地直属局出具《进口粮食检 疫初审联系单》。 企业再次申请的,在新疆本地加工的,有所在地分支局审 核前期进境粮食生产加工、存放、下脚料处理、防疫消毒、 溯源记录等情况,并出具《进口粮食检疫初审联系单》, 调往内地加工的,有当地直属局再次出具《进口粮食检疫 初审联系单》。
D、 收货人在提供上述纸质文件材料的同时,应当通过备案 管理系统填写并提交备案申请表,提供收货人名称、地址、 联系人姓名、电话、经营食品种类、填表人姓名、电话以 及承诺书等信息。收货人应当保证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可以 通过备案信息与相关人员取得联系。 E、 收货人提交备案信息后,获得备案管理系统生成的申请 号和查询编号,凭申请号和查询编号查询备案进程或者修 改备案信息。 F、 收货人名称、地址、电话等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通过 备案管理系统提出修改申请,由检验检疫机构审核同意后, 予以修改。备案管理系统保存出口商或者代理商所提交的 信息以及信息修改情况
检疫许可证申报程序
遇到国际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检疫许可证申报程序一、许可条件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直接对外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的单位。
过境动物和过境转基因动植物源性食品的申请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直接对外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的单位或者其代理人。
申请进境肉类方面检疫许可证的申请单位应当是遵章守纪、诚信经营、具备一定经营进境肉类业务实绩且无任何不良记录的,并已经直属局资格认定并报质检总局审定后上网公布的合法对外贸易经营者。
二、实施机关委托受理初审机构:广东检验检疫局(具体部门:食品监管处)终审机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具体部门:进出口食品安全局)三、审查期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四、收费审批不收费。
五、提交材料目录1、企业每次申请必须在互联网上填写《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表》并于网上以电子方式提交给广东局。
其中,持信城通电子密钥的企业可进入信城通网站“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栏目进行填写;持有九城公司单证帐户的企业,可进入九城单证“申报业务”-“进境动植物许可证”模块进行填写。
申请单位提交电子申请表后7日之内,将随附材料送达广东局。
2、每个企业每一次申请须填写广东局提供的《食品监管处进境动植物产品电子审批呈批表》,该表可到广东局网www。
gdciq。
gov。
cn“食品监管”栏目下载填写打印以纸质方式提交给广东局。
3、申请进口肉类产品的企业每一次申请须提供该单位与检验检疫机构所指定的注册存放冷库和加工单位签订的存储协议或加工合同,进境口岸分支局需加注该企业进口(过境)情况实质审查意见。
4、申请植物源性食品或动物源性食品(肉类除外)的企业每一次申请须提供由口岸分支局签章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初审考核报告表》。
5、重要与敏感动植物源性食品再次申请时须提供《重要与敏感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监管情况报告表》。
6、按照规定可以核销的进境动植物源性食品,同一申请单位第二次申请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附上一次《检疫许可证》(含核销表)。
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名录
附件1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名录一、动物检疫审批1、活动物:动物(指饲养、野生的活动物如畜、禽、兽、蛇、龟、虾、蟹、贝、鱼、蚕、蜂等)、胚胎、精液、受精卵、种蛋及其他动物遗传物质;2、动物源性食品,但不包括:水产品、蜂产品、蛋制品(不含鲜蛋)、奶制品(鲜奶除外)、熟制肉类产品(如香肠、火腿、肉类罐头、食用高温炼制动物油脂);3、非食用性动物产品:原毛(包括羽毛)、原皮、生的骨、角、蹄、明胶、蚕茧、动物源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鱼粉、肉粉、骨粉、肉骨粉、油脂、血粉、血液等,含有动物成份的有机肥料。
二、植物检疫审批1、果蔬类:新鲜水果、番茄、茄子、辣椒果实。
2、烟草类:烟叶及烟草薄片。
3、粮谷类:小麦、玉米、稻谷、大麦、黑麦、高粱等。
4、豆类:大豆、绿豆、豌豆、赤豆、蚕豆、鹰嘴豆等。
5、薯类:马铃薯、木薯、甘薯等及其加工产品。
6、饲料类:麦麸、豆饼、豆粕等。
7、其他类:植物栽培介质。
三、特许审批动植物病原体(包括菌种、毒种等)、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
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动物尸体。
土壤。
四、过境动物检疫审批过境动物。
附件2:需提交材料目录一、特许审批申请单位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提供书面申请报告,详细说明进口禁止进境物的用途、进境后的防疫措施等以及省部级科研立项报告或证明文件。
二、过境动物检疫审批申请单位需向受理机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文件、过境路线、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检疫部门出具的动物卫生证书(复印件)、输入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检疫部门出具的准许动物进境的证明文件。
三、进口肉类、肠衣等检疫审批(一)申请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前一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核销记录);如已在网上核销,需提供最近的一份预核销单;(二)进口肉类等供宾馆、饭店、国际航班作配餐用的动物产品,须提供用货单位名单和用货单位证明,并须注明产品名称、产地、及具体数重量;(三)申请单位为质检总局批准的指定的注册存放冷库或加工单位的,可直接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单位非质检总局批准的指定的注册存放冷库或加工单位的,申请时须随附经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确认的与指定的注册存放冷库和加工单位签订的存储协议或加工合同。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出口许可申请表(空表)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出境许可个人申请表填表日期:年月日1.“申请人姓名”应与身份证上姓名一致。
2.“工作单位”填写全称,如无工作则填写“无”。
3.“物种名称”要求一律填写该种(亚种)植物在植物分类学中的中文学名。
4.“保护级别”要求按照国际公约限制、国家重点保护等级划分,依次分为公约限制、国家Ⅰ级、国家Ⅱ级。
5.“来源”应注明该种货物所含野生植物的生产单位、购买单位或检验机构名称。
6.“类型”分为“原料”——物理形态发生改变,化学成分未发生变化的植物全株或其根、茎、叶、花、果、籽等各个部分;“商品”——获取国家市场贸易行政管理机构认定的正式产品。
7.“数量”为野生植物净重量或独立包装商品的重量累计。
8.“单价”为野生植物的单位价格:克/美元。
9.“植物原料”含量指出入境物品为商品或多种原料的混合物时其中每种野生植物的比例,应与商品说明书或检验机构出具的证书内容一致。
10.“上次批号”中应填写上次出口的批文编号。
11.携带多种野生植物时,“野生植物信息”一栏中可自行增加列数,但不得超过10种。
12.“用途”一栏中应选择“自用”、“科研”、“文化交流”。
13.“物品总金额”一栏中均按中国境内口岸价格计算,货币单位为美元,即出境按物品自中国口岸离开日计算,入境按物品到达中国口岸日计算。
14.“申请人保证”一栏中签字应与“申请人姓名”保持一致。
15.“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一栏中为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野生植物管理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16.本表仅适用于农业部制定的《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中规定的国家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及其产品。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出口许可单位申请表填表日期:年月日1.“申请单位名称”要求填写申请单位的法定名称;“申请单位地址”要求详细到县区、街道、门牌;“联系人姓名”要求填写此次申请行为的直接责任人。
2.“发货人”、“收货人”为发货单位、收货单位,“名称”为单位法定名称;“发货人地址”、“收货人地址”填写要求详细到县区、街道、门牌。
《动植物检疫》期末复习资料
《动植物检疫》期末复习资料一、名解1、动植物检疫:通过动植物检疫是通过法制、行政和技术的手段,防止危险性动、植物病、虫等有害生物的人为传播,保障农、林、牧、渔业生产安全和人类身体健康的综合管理体系。
2、动植物检验检疫:为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植物病、虫害、杂草及其他有害生物,促进农、林、牧、渔各行业发展,保障人民安全,由法定的机构、法定的人员,依照国家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规定,对进出境以及国内流通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以及装载容器、包装物和铺垫材料、运输工具及运输人员,分别实施检验、检疫、鉴定、监督管理的一项强制性的技术行政措施。
3、动植物检疫法规:指为了预防、控制、扑灭动植物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保护农林牧业的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维护对外贸易信誉、履行国际义务,由国家制定法令,对进出境和国内地区间调运植物、动物及动植物产品及其它应检物进行检疫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包括动植物检疫的法规、条例、细则、办法和其他单项规定等。
4、定殖:当一种有害生物进入一个地区后在可以预见的将来长期生存。
5、有害生物风险分析:PRA评价生物或其它科学和经济证据以确定是否应限制某种有害生物以及确定对它们采取任何植物检疫措施的力度的过程。
6、疫区:是由官方划定的已发现有检疫性有害生物存在与危害,并由官方采取措施控制的地区。
低度流行区:是指经主管当局认定,某种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水平低,并已采取了有效的监测、控制或根除措施的地区。
7非疫区:指有科学证据证明未发现某种有害生物并由官方维持的地区。
8非疫生产点:9、非疫产地:指科学证据表明某种特定有害生物没有发生并且官方能适当保持此状况达到规定时间的地区。
一般应用于作为生产单位操作的任何场所和田地。
25、有害生物风险分析(PRA):以生物的或其他科学的和经济的依据,确定一种有害生物是否应该限制和加强防治措施力度的评价过程。
10、检疫审批:又称检疫许可,指在调运、输入动植物及其产品之前,输入单位须向检验检疫机关预先提出申请,检疫机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有害生物风险评估,经过审查做出是否批准引进或动物过境的法定程序。
动植物检验检疫学复习资料
动植物检验检疫学考试复习重点生命科学技术学院12生物技术动物方向石永强张万博1.动植物检验检疫:为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植物病,虫害,杂草,及其他有害生物,促进农林牧渔个行业发展,保障人民安全,有法规的机构,法定的人员,依照国家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规定对处境以及国内流通的动植物产品,以及装载容量,包装物和铺垫材料运输工具及运输人员分别实施检查检疫鉴定监督管理的一项强制性的技术行政措施。
2.动植物检验检疫的基本属性:法定性,预防性,强制性,权威性,科学性,长远性,综合性,国际性。
3.动植物检验检疫的效益:①经济效益:直接经济效益,间接经济效益。
②社会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密切相关,特别是当经济效益发生重大变化时会产生重大的社会效益。
③生态效益:生态效益具有潜在性预防性长远性难逆转性。
4.世界各国动植物检验检疫的基本类型:1、发达国家性2、发展中国家性3、经济共同体性4、自然环境优越性5、工商业城市型5.动植物检验检疫法规:指为了预防控制扑灭动植物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保护农林中农业的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维护对外贸易信誉,履行国际义务,由国家制定法令,对进出境和国内地区间调运植物动物及动植物产品及其他应检物进行检疫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包括动植物检疫的法规,条例,细则,办法和其他单项规定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①输入动物、动物产品、植物种子、种苗等其他繁殖材料的,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②携带、邮寄植物种子、种苗以及其繁殖材料进境的,必须事先提出审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③携带、邮寄出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物主有检疫要求的有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实施检疫④国家禁止下列各物进境:(1)动植物病原体(包括菌种、毒种等)、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2)动植物疫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3)动物尸体,例如动物标本(4)土壤。
1982年,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条例》,第一步正式的对外动植物检疫法规。
检验检疫单证的种类及使用范围5篇
检验检疫单证的种类及使用范围5篇第一篇:检验检疫单证的种类及使用范围检验检疫单证的种类及使用范围A一、证书类:(出境货物)检验类;(出境货物)卫生类;(出境货物)兽医类;(出境货物)动物检疫类;出境植物检疫类;运输工具检疫类;检疫处理类;国际旅行健康类;入境货物检验检疫类;空白证书类。
A二、详述:(绿色熟悉即可,黑色不管)(一)出境货物检验类:(对外证明,正式)1、《检验证书》:适用于“出境货物(含食品)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 等项目2、《啤酒花证书》《生丝品级及公量证书》《绢丝品质证书》《初级加工丝品质及重量证书》等(二)出境货物卫生类:(对外证明,正式)1、《卫生证书》:适用于卫生检验合格的出境食品及货物(有要求的)2、《健康证书》:适用于食品、其加工料(化工产品、纺织品、轻工产品)等与人畜健康有关的货物(三)出境兽医类:(对外证明,正式)《兽医(卫生)证书》:动物产品。
带上“卫生”两字是输往俄罗斯的动物产品用。
(四)出境动物检疫类:(对外证明,正式)《动物卫生证书》:伴侣动物、供港澳动物、出境动物。
(五)出境植物检疫类:(对外证明,正式)1、《植物检疫证书》:植物、植物产品、其他检疫物(指:植物性包装铺垫材料、植物性废弃物)2、《植物转口检疫证书》(六)运输工具检疫类:(对内对外证明,正式。
对内,再查时证明已合格)1、《船舶入境卫生检疫证》:无疫不需卫生处理的船舶;《船舶入境检疫证》:需要实施卫生处理的船舶;2、《交通工具卫生证书》:申请电讯卫生检疫的交通工具;3、《交通工具出境卫生检疫证书》:适用于出境交通工具的卫生检疫;4、《除鼠/免于除鼠证书》5、《运输工具检疫证书》:动植物检疫合格的出入境交通工具;卫生检疫合格的入境飞机、火车入境船舶卫生检疫用《船舶入境卫生检疫证》、《船舶入境检疫证》(七)检疫处理类:(对外证明,正式)1、《熏蒸 / 消毒证书》:卫生处理动植物及产品、包装材料、废旧品、邮寄物、装载容器(含集装箱)。
进口肉类营业执照范围资质手续
进口肉类营业执照范围资质手续第一篇:进口肉类营业执照范围资质手续一、国外进口冷冻肉类的前提是国外供应商必须在中国有注册号,国外原产地证、卫生证书、厂家输华许可资质、厂家在我国备案注册号首先有国外提供进口肉类部位名称及产品数量,然后根据这个资料去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二、国内6551 0030 王经理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 食品或农产品的进口、生产、经销或代理等内容,并通过工商管理部门最近一次年度审验,注册资金应达到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包括500万元)(加不上)2、肉类进口区别于其他货物的地方有:1、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有进出口权同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食品或农产品的进口、生产、经销或代理等内容,注册资金应达到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包括500万元);这个不算难,据我所知截止2014年2月全国有1100家企业做了这个备案。
2、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前要先到土畜商会入会,做畜肉产品进口企业大宗进口备案,获准备案后取得电子钥匙和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企业备案号。
申请许可证时要向商务委员会提供备案号。
这一步跟乳制品类似。
3、进境动植物检验检疫许可证,先签好冷库协议再去口岸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前提得是获得认定资格的进境肉类产品进口单位名单中的企业。
3、双证办理过程双证:即商务部的《自动进口许可证》、商检局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还需要有一家承担国家定点储备肉任务,并获得商检总局备案的进口肉类储存冷库,国外的肉类输出企业必须是当年商检总局备案准入的,以及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等,并由商检总局的进口肉类指定口岸通关进口时,需要商务部的《自动进口许可证》:办理这个证需要先加入土畜商会,并完成大宗农产品备案,完成后土畜商会会委托国富安公司制作一个电子密钥,同时向商务部下属的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国富安公司申请进出口自动进口许可证的电子密钥《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第一步:到省进出口检验检疫局动植处填写《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申请单位登记表》,并提供以下书面材料:(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外经贸部门批准的享有有关进出口权的文件或资格证明(复印件,如适用);(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动植物产品进口许可证
1. 申请单位资格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直接对外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的单位。
申请办理过境动物和过境转基因产品检疫审批手续的申请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直接对外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的单位或者其代理人。
2. 申办时间要求申请单位应当在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管理系统(电子审批系统)上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以下简称《检疫许可证》),或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材料,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办《检疫许可证》。
过境动物或者过境转基因产品在过境前,申请单位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申请并取得《检疫许可证》。
货主或其代理人须在贸易合同或协议签订前。
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进境动物的进境检疫许可证的办理工作。
对不符合检疫要求的申请,直属局或国家局将签发《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未获准通知单》,通知货主或其代理人。
3. 申请单位应提供的材料申请单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输入动物需要在临时隔离场检疫的,应事先申请办理进境动物临时隔离检疫场许可证;输入动物原毛(含羽毛)、原皮、生的骨、角、蹄、蚕茧等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定点企业生产、加工、存放,申请单位需提供与定点企业签定的生产、加工、存放的合同;按照规定可以核销的进境动物产品,同一申请单位第二次申请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附上一次《检疫许可证》(含核销表);办理动物过境的,应当说明过境路线,并提供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检疫部门出具的动物卫生证书(复印件)和输入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检疫部门出具的准许动物进境的证明文件;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引进进出境动物检疫法第五条第一款所列禁止进境物的,必须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其数量、用途、引进方式、进境后的防疫措施、科学研究的立项报告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立项证明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4. 初审初审要求:初审工作应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审核以下内容;1)申请表填写是否规范,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2)输出和途经国家或者地区有无相关的动物疫情3)是否符合中国有关动物检疫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4)是否符合中国与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签订的双边检疫协定(包括检疫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5)进境后需要对生产、加工过程实施检疫监督的动物及其产品,审查其运输、生产、加工、存放及处理等环节是否符合检疫防疫及监管条件,根据生产、加工企业的加工能力核定其进境数量;6)可以核销的进境动物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其上一次审批的《检疫许可证》的使用、核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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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中华人民共和国
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表
一、申请单位 编号: 名称: 本表所填内容真实。
保证严格遵守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的有关规定,特此声明。
签字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地址: 邮编: 法人代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二、进境后的生产、加工、使用、存放单位
名 称 及 地 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三、进境检疫物
名称
品种
数量/重量
产地
境外生产、加工、存放单位
是否转基因产品
输出国家或地区: 进境日期:
出境日期:
进境口岸: 结关地:
目的地:
用途:
出境口岸:
运输路线及方式: 进境后隔离检疫场所:
四、审批意见(以下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填写)
初审机关意见:
签字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审批机关意见:
经办: 审核: 签发: 经办日期: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印制
.《许可证申请表》的填写说明
(1)本申请表须如实填写,书面申请的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涂改无效;
(2)申请进境动植物的应填写数量及计量单位,申请进境动植物产品的应填写重量及其计量单位;
(3)“产地”填产地国家或地区;
(4)“出境口岸”和“出境日期”适用于申请过境动物时填写;
(5)“指运地”指进境检疫物在我国办理结关手续的地点;
(6)“目的地”指进境检疫物的最终到达地。
如申请过境动物检疫审批,则填写输入国家或地区及其入境口岸;
(7)“运输路线与方式”指检疫物离开输出国或地区到目的地的运输路线和运输方式(8)“隔离检疫场所”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批准的动物进境后的隔离检疫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