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进出港口许可办事指南
A73501船舶进出港口许可--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审批操作规范
A73501船舶进出港口许可--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审批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审批(二)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一)1983年9月2日发布,自1984年1月1日施行的主席令第七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外国籍非军用船舶,未经主管机关批准,不得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和港口。
但是,因人员病急、机件故障、遇难、避风等意外情况,未及获得批准,可以在进入的同时向主管机关紧急报告,并听从指挥。
外国籍军用船舶,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批准,不得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第十二条“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必须接受主管机关的检查。
”(二)《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检查办法》中大部分条款。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政务中心;四、行政审批条件(一)拟进入、通过的水域为开放水域;拟停靠的码头、泊位为开放的码头泊位;(二)船舶的尺度和载运的货物满足拟停靠的码头、泊位、港外装卸点的相关要求;(三)预计抵达口岸或抵达规定的申报点7日前(航程不足7日的,驶离上一口岸时)申报;(四)船舶保安等级与拟进入港口、码头等级相适应;(五)载运危险货物和核能船舶应符合我国相关的法规和对外通告的规定;(六)需要护航的,已经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五、实施对象和范围船舶或其代理人六、申请材料(一)办理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申请审批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申请书(一式五份);2、代理公司代理经营资格证书(一次性查验并备案);2、船舶保安信息材料复印件[适用客串(包括高速客船)及5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必要时);3、国际防止油污证书(IOPP证书)及其附件(格式B)的影印件、CAS检验报告的影印件、所载运油品名称以及15℃时密度、50℃时流动粘度(燃油)的说明文书(必要时);5、《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或《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复印件(适用时);6、专项护航申请(需要时);7、经批准的危险货物进港申报单复印件(必要时)。
船舶进出港管理办法
船舶进出港管理办法船舶进出港是海事管理中的关键环节,为了确保港口的安全和运输的顺利进行,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
本文将介绍船舶进出港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包括安全措施、船舶进出港程序和港口管理等。
一、安全措施为了保障船舶的安全进出港,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港口应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对每艘进出港的船舶进行彻底的检查,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同时,港口应配备专业的船舶引导员,指导船舶的进出港操作,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其次,船舶进出港时,应严格遵守相关的航道规则,并做好航道通航的前期准备工作。
在船舶进出港时,船舶的通航区域应与其他船舶保持一定的距离,以免造成碰撞或拥堵等问题。
另外,船舶在进出港时,应保持通讯畅通,与港口的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
港口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通讯频道,与船舶进行联系和交流,做好航行信息的发布和共享。
二、船舶进出港程序船舶的进出港程序是指船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进行的一系列步骤。
首先,船舶的进出港应提前进行计划,包括选择进出港的时间、航线规划和货物装卸等事项。
港口管理部门应提供相应的服务,为船舶提供进出港的时间、航线规划和货物装卸等信息。
其次,船舶在进出港前需要向港口管理部门申请进出港许可证,并提交相关的船舶登记和检验证明文件。
同时,需要确保船舶的各项设备和部件符合安全要求,并进行相应的维护和检修。
在船舶进出港过程中,船舶应按照港口管理部门的指示进行操作,并与港口的引导员保持联系。
在进出港时,船舶应保持定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船舶和港口设施的安全。
三、港口管理港口管理是船舶进出港的基础工作,包括港口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港口岸线的管理以及港口服务的完善等方面。
首先,港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港口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同时,应加强对港口岸线的管理,确保岸线的安全和通畅。
其次,港口应提供完善的服务,包括货物装卸、报关报检、船舶供应和船员服务等。
港口管理部门应建立有效的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满足船舶进出港的需求。
船舶进出港管理办法
船舶进出港管理办法船舶进出港管理办法是指针对港口内船舶的进出管理进行统一规定的措施和方法。
通过合理的管理,可以保障港口的安全、高效运营,同时确保船舶和船员的安全。
本文将对船舶进出港管理办法进行探讨和论述。
一、船舶进出港管理流程船舶进出港管理流程是指船舶从进入港口到出港的全过程管理。
按照计划和流程进行管理,可以有效避免交通拥堵和事故发生。
船舶进出港管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船舶报备:船舶在进入港口之前需要向港口管理部门进行报备,包括船舶的基本信息、货物情况等。
港口管理部门根据报备信息进行审核和安排。
2. 船舶靠泊:经过报备审核后,船舶可以靠泊港口,但需要按照指定的泊位进行停靠,并且在停靠前需要进行船舶安全检查。
3. 货物装卸:船舶在停靠期间,港口将安排货物的装卸工作。
船舶载运的货物将被卸下或装上,并进行必要的清点和核实。
4. 船舶检验:离港前,船舶需要经过港口的安全检验和船检,确保船舶良好的状态和符合相关规定。
只有通过检验的船舶才可以获得出港的许可。
5. 清关手续:对于出港的船舶,需要完成清关手续,包括船舶离港申报、税务申报等。
这些手续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以确保船舶安全出港。
二、船舶进出港管理要求船舶进出港管理要求是指在船舶进出港的过程中,要求船舶和相关人员必须遵守的规定和要求。
这些要求旨在保障港口和航运的安全、有序进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船舶进出港管理要求:1. 船舶证照:船舶在进出港前,必须具备相应的证照,包括登轮证、出港许可证等。
只有持有有效证照的船舶才可以进出港。
2. 航道规定:船舶在进出港时必须遵守航道规定,按照指定的航线和航速进行航行。
禁止在非指定航道上堵塞或驶过。
3. 进出港时间:船舶进出港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
在高峰期,需要遵守交通指挥部门的安排,避免过度拥堵。
4. 货物安全:港口对进出港的货物要进行安全监管,确保没有违禁品和危险品。
货物的装卸必须符合相关规定,避免造成环境和人身伤害。
港口经营许可办事指南(船舶港口服务类)
港口经营许可办事指南(船舶港口服务类)港口经营许可办事指南(船舶港口服务类)一、事项内容(一)为船舶提供岸电供应服务的许可(二)为船舶提供燃物料供应服务的许可(三)为船舶提供生活品供应服务的许可(四)为船舶提供船员接送服务的许可(五)为船舶提供船舶污染物(含油污水、残油、洗舱水、生活污水及垃圾)接收的许可(六)为船舶提供围油栏供应服务的许可二、行政相对人申请从事船舶港口服务的组织和个人三、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东省港口管理条例》《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四、办理条件(一)从事船舶港口服务(船舶污染物接收除外)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2、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港口设施、设备,其中:(1)码头、客运站、库场、储罐、污水处理设施等固定设施应当符合港口总体规划和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2)为旅客提供上、下船服务的,应当具备至少能遮蔽风、雨、雪的候船和上、下船设施;(3)为国际航线船舶服务的码头(包括过驳锚地、浮筒),应当具备对外开放资格;(4)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的,应当有相应的船舶污染物、废弃物接收能力和相应污染应急处理能力,包括必要的设施、设备和器材;3、有与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4、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从事船舶污染物接收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2、配备海务、机务、环境工程专职管理人员至少各一名,专职管理人员应当具有三年以上相关专业从业资历;3、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4、使用船舶从事船舶污染物接收的,应当拥有至少一艘不低于300总吨的适应船舶污染物接收的中国籍船舶;使用港口接收设施从事船舶污染物接收的,港口接收设施应处于良好状态;使用车辆从事船舶污染物接收的,应当拥有至少一辆垃圾接收、清运专用车辆。
五、申请材料(一)申请船舶港口服务均须提交以下材料1、港口经营业务申请书(一份);2、《船舶港口服务经营业务登记表》(二份);3、《外商投资港口经营人登记表》(外商投资港口经营人填写,三份);4、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包括组织结构图)、经营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复印件各一份);5、有港口码头、库场、储罐、污水处理等固定设施的,港口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书、港口岸线使用批准文件及上述港口设施的技术资料(北京坐标系平面图、码头前沿近期水深测量图等)(平面图二份、其他复印件各一份);6、使用港作船舶的,港作船舶的国籍证书、检验证书、适航证书、防污染证书(油船)等船舶证书及船员证书;使用车辆的,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证明(复印件各一份);7、企业负责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人事任命证明及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认可的安全培训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8、经营管理制度(包括港口经营设施、设备的维护、使用制度;港口经营部门、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等);与港口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评审或论证材料(其中港口危险货物的装卸、储存和中型规模以上的港口企业应提交应急预案专家评审意见)(复印件各一份);9、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船舶进出流程
船舶进出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船舶申报:船舶在进入或离开港口前,必须向当地港口管理部门提出申报。
申报内容包
括船名、船籍、货物名称、装卸时间等。
2.海关审批:海关会对船舶及其货物进行审批,确认货物是否合法,并确定征收的税费等
内容。
3.港口安检:船舶需要接受港口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和安全审批,确保船舶及其货物不会
对港口和周边环境造成危害。
4.货物装卸:在通过各项审批后,船舶可以开始装卸货物。
港口工作人员会根据货物种类
和数量,使用相应的设备进行装卸操作。
5.水手登船证件办理:水手需要在进入或离开港口前,先办理登船证件,包括海员证、健
康证明等。
6.清关:在船舶装卸货物后,需要进行清关手续。
海关会对货物进行查验和核对,确认无
误后给予通关放行。
7.船舶结算:在完成装卸和清关后,船舶需要与港口管理部门结算相关费用,包括码头使
用费、停泊费、装卸费等。
8.船舶离港:当所有手续完成后,船舶可以离开港口,继续进行下一次航行任务。
以上是船舶进出港口的一般性流程。
具体流程可能会因港口不同、货物种类不同而有所差异。
在操作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船舶及其货物安全顺畅地进出港口。
船舶向当地海事部门进出港申报流程
船舶向当地海事部门进出港申报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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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经营许可办事指南
港口经营许可办事指南一、申办主体:公司法人二、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03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公布)第22条(2)《港口经营管理规定》(2004年4月15日交通部令第4号,2009年11月6日交通运输部令第13号修订)第7条、第9条、第17条、第18条(3)《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2012年12月11日交通运输部令第9号公布)第17条、第19条、第20条三、申报条件:一、从事港口经营:(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二)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的港口设施、设备,其中:1.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1)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应当符合有关港口建设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2)有相应的船舶污染物、废弃物接收能力和相应污染应急处理能力,包括必要的设施、设备和器材,其中船舶污染物、废弃物接收(包括相应污染应急处理)可委托专业公司完成。
2.港口旅客运输服务(1)码头、客运站等固定设施应当符合有关港口建设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2)应当具备至少能遮蔽风、雨的候船和上下船设施。
3.货物装卸、仓储服务(1)码头、库场、储罐、污水处理设施等固定设施,应当符合有关港口建设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2)应当具备相应的装卸、搬运、堆存的设施设备。
4.港口拖轮、驳运服务(1)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码头等设施;(2)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拖轮、驳船等设施。
5.船舶港口服务(1)为船舶提供岸电服务,应当具备相应岸上供电设施、设备;(2)为船舶提供淡水、物料供应服务,应当具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供应船和岸基设施;(3)为船舶提供船员接送服务,应当具备相应的交通船;(4)为船舶提供油料供应服务,应当具备相应的供油船和岸基设施;(5)为船舶提供船舶污染物(含油污水、残油、洗舱水、生活污水及垃圾)接收服务,使用船舶从事船舶污染物(船舶生活垃圾除外)接收的,应当拥有至少一艘不低于300总吨的适应船舶污染物接收的中国籍船舶;使用船舶从事船舶生活垃圾接收的,应当具备相应的垃圾接收船;使用港口接收设施从事船舶污染物接收的,港口接收设施应处于良好状态;使用车辆从事船舶污染物接收的,应当拥有至少一辆垃圾接收、清运专用车辆;(6)为船舶提供围油栏供应服务,应当具备相应的围油栏作业船和围油栏等设施。
船舶进出港管理办法
船舶进出港管理办法船舶进出港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和管理港口的船舶进出活动,保障港口运转的安全、高效和有序。
本文将从船舶进出港的基本规定、港口通行程序和安全要求等方面进行论述,以确保全文内容准确满足标题描述的要求。
一、船舶进出港的基本规定1. 港口通行许可制度为了确保船舶进出港的合法性和安全性,港口设立通行许可制度,船舶必须事先获得有效的通行许可证。
通行许可证的申办者应提交相关船舶资料和安全检查报告,并接受港口当局的审查和核准。
2. 进出港时间安排船舶进出港的时间安排应事先向港口当局申报,并接受调度指挥。
船舶的进出港时间应尽量避开高峰期,以减少交通拥堵和事故风险。
3. 船舶尺寸和载货量限制不同港口往往对船舶的尺寸和载货量有一定的限制。
船舶进出港前,必须根据港口的实际情况确保船舶的尺寸和载货量符合港口规定,否则将无法通行。
二、港口通行程序1. 报港申请船舶进出港前,船东或代理人需向港口当局报港申请。
申请内容通常包括船舶基本信息、进出港计划、航行路线和预计停留时间等。
港口当局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给出通行许可或拒绝通行。
2. 进出港前检查船舶进出港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船舶设备完好、航行证件齐全、货物妥善固定等。
同时,船舶应配备有效的通信设备和应急救生设备,以应对突发情况。
3. 航行信息交流船舶在进出港过程中,需与港口的交通管理中心保持紧密沟通,及时提供航行信息和遇到的问题。
交通管理中心根据各船舶的位置和状态,进行指挥调度,确保船舶航行安全顺畅。
三、安全要求1. 船舶安全管理船舶企业应制定完善的船舶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船舶设备的安全运行。
对船舶设备的检修、维护和更新应按照规定进行,以提高船舶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船舶安全培训船舶企业应加强船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船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航海知识和救生技能,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
3. 防污染措施船舶在进出港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规,采取有效的防污染措施。
船舶进出港管理办法
船舶进出港管理办法船舶进出港管理是指针对船舶港口进出的管理措施和规定,以确保港口安全运营、保护环境和维护公共利益。
船舶进出港管理办法是基于这一目标制定的具体方案,旨在推动港口管理的规范化和有效性。
一、港口进出船舶的管理流程船舶进出港管理涉及到以下几个环节的流程:1. 船舶预报:船舶计划进出港前,需要提前向港口管理部门进行预报。
预报内容应包括船舶的基本信息、货物种类和数量、进出港时间等。
2. 审核和批准:港口管理部门会根据船舶预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并根据港口容量和安全要求来决定是否批准船舶的进出港。
3. 船舶到港:船舶到达港口后,必须按照港口管理部门的指示进行停靠。
港口管理部门会对船舶的准确停靠位置进行指导,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
4. 进出港手续:在船舶的停靠过程中,船舶管理人员需办理各项进出港手续,包括货物装卸、海关查验等。
5. 船舶离港:船舶完成进出港手续后,可以离港。
港口管理部门会对船舶的离港过程进行监督,并确保船舶离港的安全和便捷。
二、船舶进出港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为了确保船舶进出港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船舶进出港管理办法通常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港口入口通行管理:明确港口入口的规范、管制措施、进出港时间等,以保证港口进出船舶的有序性。
2. 船舶预报管理:规定船舶预报的内容、时间要求和提交方式,以便港口管理部门做好资源调度和船舶安排。
3. 船舶停靠管理:详细规定了船舶的靠泊方式、停靠时间、位置指引等,以确保船舶的安全停靠和安全作业。
4. 进出港手续管理:规范了船舶进出港手续的办理流程,包括货物装卸、船舶检验检疫、海关查验等一系列手续的办理要求。
5. 港口安全管理:强调了港口管理部门对港口安全的监管责任和安全防范措施的实施,以确保港口的安全性。
三、船舶进出港管理办法的意义船舶进出港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对于船舶运输行业和港口的发展至关重要。
它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1. 保障港口安全:船舶进出港管理办法的规定能够建立起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港口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船舶进出口岸申报操作说明
消防:短声1分钟+长声表示船头失火短声1分钟+2长声表示船舯失火短声1分钟+3长声表示船艉失火短声1分钟+4长声表示机舱失火短声1分钟+5长声表示生活区失火救生:三长声弃船:七短声+1长声溢油:1短声+2长声+1短声时间要求为2分钟赶到现场。
任何一名船员均应熟悉防火服的穿着方法。
在使用前要检查所有属件是否齐全、完好;衣服有无破损;搭扣、背带是否有缺少或损坏;头罩上的护目镜是否明亮。
穿衣步骤:1)穿防火服时,不可直接贴身穿,要穿适当的衣服。
2)先穿消防裤,并根据各人身材,调整好背带。
3)穿上消防靴后,整理好裤脚使其放于消防靴的外面。
4)穿好消防上衣,整理好衣襟,扣好锁扣。
5)戴上消防头罩,并后翻至不影响戴呼吸面罩。
6)将呼吸器各部件外观检查无异样后,背于人体背后(空气瓶开关在下方),根据各人身材调整背带、腰带使器具紧贴身上,以舒适为宜,并尽量将气瓶背在背的上方,便于行动灵活。
戴上面罩后,均匀收紧系带,使其贴额和脸面;不宜太松起不到呼7)吸保护作用或太紧使人感到头痛。
同时保持左右和上下的平衡。
戴上面罩后检查气8)密性,将管路内的残气放尽,罩内保持负压,在大气压力的作用下,面罩应向人脸面部移动,感觉呼吸困难,证明面罩的气密性良好。
打开空气瓶开关,以保证气量的供应。
7)戴好消防头罩;戴好消防手套。
8)系好安全绳,绳子末端与船材生根相连;打开防爆灯检查照明是否正常;拿好太平斧。
在进入火场之前,用水冷却防火门,防止高温影响;进入火场后,探火员一手拿防爆灯,一手拿太平斧,人半蹲式前进,因为火焰在下方,烟雾在上部,可以看见着火部位。
身材重心在后脚,前脚踏实再向前移动。
探火员与协助者的联系信号为:拉动绳子一下,放绳前进;拉动绳子二下,探火员到位;拉动绳子三下,拉紧绳索,正撤离现场;拉动绳子四下以上,需要救助。
穿衣时间要求为2分钟。
船舶进出口岸申报操作说明山东中创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二ОО八年九月1.1船舶申报包括船舶进口岸申请录入、船舶进出口查验申请录入、船舶申报查询修改、船舶申请审批、船舶进口岸手续办妥通知单、船舶出口岸许可证。
船舶航行中的船舶抵港与离港手续
船舶航行中的船舶抵港与离港手续船舶抵港与离港手续是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必须遵守的一系列程序。
这些手续的正确操作对于保障船舶安全、维护航道秩序以及促进国际贸易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船舶抵港与离港手续进行探讨,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指导。
一、确认预计抵港与离港时间在船舶抵港与离港之前,航船经营者首先需确认预计抵港与离港的时间。
这一步骤对于确保船舶航行计划的顺利执行具有重要性。
相关人员应参考航海图、气象信息以及通讯港口的船舶动态,准确判断抵港与离港时间。
二、准备相关资料为了顺利进行船舶抵港与离港手续,船舶经营者需要准备一系列相关资料。
这些资料包括船舶的船舶证书、船舶检验证明、船员资格证书、船舶登记证书等。
同时,船舶经营者还需要进行货物清单的准备,包括货物名称、数量、货物价值等详细信息。
三、申报进出港口手续船舶抵港与离港手续的重要一步是申报进出港口手续。
船舶经营者需向相关港口当局提交进出港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这些资料主要包括船舶的船舶证书复印件、船舶登记证书原件、船员名单以及货物清单等。
四、安全检查与通关手续船舶抵港与离港时,船舶经营者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安全检查与通关手续。
这包括船舶的安全检查、船舶设备的检查与维护、船员证书的核实等。
同时,船舶还需要进行海关、边防以及移民检查等程序,确保船舶及其所载货物和人员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五、盖章与许可手续船舶抵港与离港手续中的最后一步是盖章与许可手续。
船舶经营者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在船舶证书、船员证书等相关文件上进行盖章。
这些章证明了相关手续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同时,相关许可手续也需获得批准,包括港口许可、海关许可等。
六、注意事项在船舶抵港与离港手续中,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准时提交相关申报资料,确保手续的顺利进行;2. 注意船舶证件的有效期,及时进行更新;3. 严格遵守港口规定和国际贸易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4. 船舶抵港与离港时要与港口相关机构保持良好沟通,及时解决问题。
船舶进出港管理办法
船舶进出港管理办法随着现代港口物流业的快速发展,船舶进出港管理办法对于保障港口安全和提高运输效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对船舶进出港管理办法进行深入探讨,以期提供有关方面的参考。
一、航行前准备在船舶进出港前,必须确保船舶及其设备完好,从而保证航行的安全性。
航行前准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船舶检验:船舶应定期接受检查和维修,以确保其满足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定。
2. 航行计划:船舶应提前制定详细的航行计划,包括航线、预计航行时间、预计停靠港口等信息。
3. 填写申报表格:船舶进出港需要填写相关申报表格,并准确提供有关的船舶和货物资料。
二、船舶进港管理为了确保船舶进港的顺利进行,需要制定一系列具体管理办法,以便对进港船舶进行监管和协调。
以下是船舶进港管理的主要内容:1. 进港申请:船舶进港前,必须向相关港口管理部门提交进港申请,并提供有关船舶和货物的详细信息。
2. 港口航道管理:港口管理部门负责航道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进港船舶的安全通行。
3. 船舶引进导航:为了引导船舶安全进入港口,需要设置导航标志和引航服务。
4. 预约停靠:港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船舶的进港申请情况,安排停靠泊位,以确保港口资源的合理利用。
5. 港口安检:在船舶进港前,需要进行安全检查和核查,以确保船舶和货物的安全性。
三、船舶出港管理船舶出港管理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目的是确保船舶安全离港,并保证港口运输的高效运转。
以下是船舶出港管理的主要内容:1. 出港申请:船舶准备出港前,必须向港口管理部门提出出港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船舶和货物信息。
2. 船舶通行许可:港口管理部门可以对出港船舶进行审核,并颁发船舶通行许可证。
3. 船舶引导服务:为了确保船舶安全离港,港口管理部门可以提供引航服务和航道引导。
4. 出港安检:在船舶出港前,进行安全检查和核查,以确保船舶和货物的安全性。
5. 船舶离港通知:港口管理部门通知船舶已获得出港许可,并告知离港时间和航线等信息。
国内航行海船进出太仓港操作指南
国内航行海船进出太仓港操作指南(试行)经江苏海事局批复同意,自即日起进出太仓港的国内航行海船将不再强制要求船长、驾驶员持有《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为进一步规范此类船舶进出太仓港的航行、靠离泊秩序,维护辖区通航秩序稳定,保障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特制定本指南。
一、港口主要特点太仓港地处长江入海口,位于沿海和沿江“T”字型交汇点,港界下起浏黑屋上至白茆河口,太仓港总体通航特点可以概括为:一是江面开阔受风浪影响较大,易发生风灾、走锚等事故;二是港口码头与锚地分居航道两侧,也就是常说的“南港北锚”,进出锚地及靠离泊船舶对正常航行船舶干扰大;三是断面船舶流量大,日均船舶流量约1500艘次,易发生碰撞等事故;四是船舶高峰流明显,随着潮流变化每天基本会有两次上水高峰流、两次下水高峰流,船舶靠离码头泊位、进出锚地风险大。
太仓港气象水文有如下四个特点:一是雾以平流雾为主,一般多发于夜间和清晨,上午10时后消散。
二是季风特征明显,夏季以SE~SSE向风为主,冬季受冷空气影响以N向风为主,东南风对船舶安全影响最大。
三是潮流属不正规半日浅海潮。
一个太阴日内有两涨两落,且有日潮不等现象。
四是径流季节性明显,每年的5~10月份为洪水季节,11月至翌年4月为枯水季节, 全年流量以7月份最大,二月份最小。
二、进江前准备1、国内航行海船进江前应提前与码头方商定靠离泊及作业计划,针对不同码头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选择适当的潮流、气象条件,避开船流高峰,确保满足安全靠离泊条件方可进出港及靠离泊。
2、船长及当班驾驶员应当熟悉太仓港航道及码头特点,熟练掌握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
超大型船舶(实际淡吃水10.5米及以上;船长205米以上;总长305米以上的拖轮船队或总宽65米以上的拖轮船队)按照超大型船舶安全审批要求执行。
3、船长120米及以上的普通货船,船长90米及以上的散装危险品船,所有载运X、Y 类物质船舶以及老旧船舶(除经部海事局及江苏海事局评选的诚信船舶外),需在进港前24小时与码头方共同商定靠离泊方案后,由码头方向太仓海事局指挥中心报送《码头船舶靠离泊计划》,码头方认为必要时应要求船方出具《国内航行海船进出太仓港安全航行承诺书》(见附件)。
船舶进出港管理办法
船舶进出港管理办法根据你的需求,我将为你写一篇关于船舶进出港管理办法的1500字文章,遵循合同的格式来书写。
具体内容如下:船舶进出港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与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和管理船舶的进出港行为,确保船舶运输和港口运营的安全和高效。
适用于所有进出港的船舶及相关从业人员。
第二条运输许可1. 所有欲进出港的船舶应向港口管理机构申请运输许可,并提供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
2. 港口管理机构应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颁发运输许可证,并及时告知申请人。
3. 运输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一年,过期后需要重新申请。
第三条进出港手续1. 船舶进出港前,船舶所有人或经营者应向港口管理机构申请进出港手续,并提供相关船舶、货物和人员信息。
2. 港口管理机构应核实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并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办理进出港手续。
3. 船舶进出港手续包括申请表、船舶登记证明、船舶安全检查报告等文件的提交。
第四条进出港检查1. 船舶进出港前,应接受相关部门的船舶安全检查,包括船舶结构、设备、安全装备等方面的检查。
2. 检查结果应及时反馈给港口管理机构,将船舶检查合格的情况记录在案。
3. 若船舶未通过安全检查,则不得进出港,并应进行必要的维修和整改。
第五条责任与承诺1. 船舶所有人或经营者应对船舶进出港行为负有责任,并承诺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航行安全。
2. 港口管理机构应加强对船舶进出港行为的监管,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保障船舶运输和港口运营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3. 船舶所有人或经营者应保证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本管理办法的解释和执行以及因管理办法引起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七条生效与变更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自觉遵守本管理办法的各方应依法执行。
本管理办法如需修改,应经相关部门批准并及时公告。
总结本船舶进出港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和管理船舶的进出港行为,确保航行安全和港口运营的高效。
外轮进出港业务操作流程课件
• 欢迎您来到日照港! • —Welcome you to RIZHAO port! • 你来自哪个国家? • —What’s your nationality? • 我是大副,我来自巴拿马。 • —I’m chief officer,I’m from Panama
• 请帮我个忙好吗? • —Would you please do me a favour? • 请跟我来。 • —Follow me,please. • 对不起,请您再说一遍。 • —(I beg your) Pardon. • 对不起,请等一会儿! • —Sorry,please wait a moment
外轮进出港业务操作流程
---以舟山港为例
一、 教学目标
理论教学目标
1.船舶抵港前准备工作 1.1提交船舶资料 1.2船舶抵港前预报 1.3抵港前其他准备工作
实践教学目标
1.能够办理船舶进口预报 2.能够审核缮制各项文件及证书
主题引入
船舶进出港手续概述
国际航行船舶在进入或离开某个国家某个港口时, 必须向所在港口当局的各个相关口岸部门提交必要的船 舶资料信息,申请办理船舶进港或出港手续,只有经各 个口岸部门批准后,船舶才能合法进港或离港。这就称 之为船舶的进出港手续。
? 请告诉我一下你船的锚位? please tell us your ship's anchor position?
你船预计明早8点进港,78泊位
Your ship is planed to enter the port and come alongside the berth NO.78 at 8 o'clock tomorrow morning.
祝您旅途愉快! —A pleasant trip to you ! 希望再见到你。 —I look forward to seeing you again! —I hope to see you again! 欢迎再来! —welcome you (be here) again
1.港口相关业务办事指南
港口相关业务办事指南一、船舶港口服务单位备案(一)设定依据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六条(二)办理流程窗口办理:受理→承办→批准→办结(三)办理时限(即时办)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四)需提交资料清单1.营业执照2.污染物处理资质3.船舶港口服务单位备案表二、港口安全评价报告备案(一)设定依据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2.《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二)办理流程窗口办理:受理→审查→办结(三)办理时限(即时办)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四)需提交资料清单1.安全评价报告(备案稿)2.安全评价报告落实情况报告三、港口经营人变更或者改造码头、堆场、仓库、储罐和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固定经营设施备案(一)设定依据1.《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九条(二)办理流程窗口办理:受理→审查→办结(三)办理时限(即时办)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四)需提交资料清单1.情况说明表四、港口经营人应急预案备案(一)设定依据1.《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2.《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3.《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第十一条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二)办理流程窗口办理:受理→审查→办结(三)办理时限(即时办)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四)需提交资料清单1.应急预案五、从事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区内驳运(一)设定依据1.《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2.《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3.《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第十一条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二)办理流程窗口办理:受理→承办→批准→办结网上办理:企业登陆网站申请并上传资料→业务股室审批并出证网站地址::8080/GDPORT/(三)办理时限(即时办)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船舶进出港口许可办事指南
项目名称船舶进出港口许可一、行政许可的内容(一)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审批(二)国际航行船舶出口岸审批(三)国内航行船舶进港签证(四)国内航行船舶出港签证(五)船舶定期签证(六)船舶年度签证二、行政许可的依据(一)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审批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2、《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检查办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籍船舶监督管理规则》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籍船舶航行长江水域管理规定》5、《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6、《船舶保安规则》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二)国际航行船舶出口岸审批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2、《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检查办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4、《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籍船舶监督管理规则》5、《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籍船舶航行长江水域管理规定》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三)国内航行船舶进港签证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四)国内航行船舶出港签证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五)船舶定期签证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六)船舶年度签证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三、行政许可的条件(一)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审批1、船舶具有齐备、有效的证书、文书与资料;2、船舶配员符合最低安全配员的要求,船员具备适任资格;3、船舶状况符合航行、停泊、作业的安全、防污染和保安等要求,并已制定各项安全、防污染和保安措施与应急预案。
港口经营许可证办理全攻略
港口经营许可证办理全攻略港口经营许可证是指经营港口、码头等相关设施的许可证,对于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下面将为大家详细介绍港口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概述港口经营许可证是为了管理和规范港口经营行为而设立的,它在促进港口发展、保障海上运输安全、加强港口服务质量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办理流程1. 准备材料申请港口经营许可证前,首先需要准备相关材料。
一般而言,包括以下内容:- 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介绍- 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资格证书- 经营单位的资质证明- 经营单位的场地租赁合同或者购买证明- 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 安全生产设备和器具的验收报告- 其他可能需要的相关材料2. 在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准备齐全材料后,需要到当地港务局或者相关部门提交申请。
请注意,在申请时需填写相关的表格,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相关部门审查提交申请后,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一般会从企业的资质、经营条件、场地环境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4. 实地考察有时,相关部门可能需要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以确保其符合相关的要求和标准。
在此阶段,应全力配合相关人员的工作,并提供所需的协助和材料。
5. 许可证颁发经过审查和考察后,如果企业符合相关要求,便会颁发港口经营许可证。
该许可证通常具有一定的有效期限,过期后需要重新申请和办理。
三、注意事项1. 提前准备申请港口经营许可证前,应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并准备好所需的材料,确保办理顺利。
2. 信息真实性在填写申请表格时,应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杜绝造假行为。
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不仅会导致申请失败,还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3. 整改要求在办理过程中,如有相关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务必及时配合整改,并提交相关的整改报告。
4. 申请周期港口经营许可证的办理周期因地区和相关部门的不同而不同,申请企业需提前了解并合理安排时间。
5. 申请费用办理港口经营许可证通常需要支付一定的申请费用,具体金额可咨询当地港务局或者相关部门。
船舶进港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船舶进港是海洋运输中的重要环节,涉及到船舶、货物、人员和海洋环境等多个方面。
为了保障船舶进港的安全、有序和高效,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介绍船舶进港的基本法律规定,包括船舶申报、检疫、检查、锚泊、靠泊、装卸货物、离港等环节的法律要求。
二、船舶申报规定1. 申报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进出境管理条例》的规定,船舶进出境必须向海关申报。
船舶负责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依照规定,在船舶进境时向海关申报。
2. 申报内容船舶申报应包括以下内容:(1)船舶名称、国籍、船籍港、船舶类型、吨位、载重吨、吃水深度、船员人数、旅客人数等基本信息;(2)货物种类、数量、价值、原产地、目的地等货物信息;(3)船舶载运危险品、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性质等特殊信息;(4)船舶进出口的时间、路线、停靠港口等航行信息。
3. 申报期限船舶负责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自船舶进境之日起24小时内,向海关申报。
三、检疫规定1. 检疫义务船舶进港时,必须接受卫生检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的规定,船舶负责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依照规定,在船舶进境时向海关申报。
2. 检疫内容检疫内容包括:(1)船舶的卫生状况;(2)船员的健康状况;(3)货物的卫生状况;(4)船舶、货物、船员携带的病原体、害虫、植物病虫害等。
3. 检疫期限船舶负责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自船舶进境之日起24小时内,向海关申报检疫。
四、检查规定1. 检查义务船舶进港时,必须接受海关、海事、海事局等相关部门的检查。
船舶负责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依照规定,在船舶进境时向海关申报。
2. 检查内容检查内容包括:(1)船舶的船舶证书、船员证书、货物清单等;(2)船舶的航行安全设施、消防设备、救生设备等;(3)船舶的载重、吃水深度等船舶性能;(4)船舶的货物种类、数量、价值、原产地、目的地等。
3. 检查期限船舶负责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自船舶进境之日起24小时内,向海关申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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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船舶进出港口许可一、行政许可的内容(一)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审批(二)国际航行船舶出口岸审批(三)国内航行船舶进港签证(四)国内航行船舶出港签证(五)船舶定期签证(六)船舶年度签证二、行政许可的依据(一)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审批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2、《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检查办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籍船舶监督管理规则》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籍船舶航行长江水域管理规定》5、《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6、《船舶保安规则》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二)国际航行船舶出口岸审批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2、《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检查办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4、《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籍船舶监督管理规则》5、《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籍船舶航行长江水域管理规定》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三)国内航行船舶进港签证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1(四)国内航行船舶出港签证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五)船舶定期签证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六)船舶年度签证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三、行政许可的条件(一)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审批1、船舶具有齐备、有效的证书、文书与资料;2、船舶配员符合最低安全配员的要求,船员具备适任资格;3、船舶状况符合航行、停泊、作业的安全、防污染和保安等要求,并已制定各项安全、防污染和保安措施与应急预案。
需要护航的,已经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4、船舶拟进入、通过的水域为对国际航行船舶开放水域,停靠的码头、泊位、港外装卸点满足安全、防污染和保安要求;5、载运货物的船舶,符合安全积载和系固的要求,并且没有国家禁止入境的货物或者物品;载运危险货物船舶按规定已办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手续;6、核动力船舶或者其他特定的船舶,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
(二)国际航行船舶出口岸审批1、船舶具有齐备、有效的证书、文书与资料;2、船舶配员符合最低安全配员的要求,船员具备适任资格;3、船舶状况符合航行、停泊、作业的安全、防污染和保安等要求,并已制定各项安全、防污染和保安措施与应急预案,需要护航的,已经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4、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已办妥适装许可,载运情况符合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安全、防污染和保安管理要求;5、船舶船旗国或者港口国对船舶的安全检查情况和缺陷纠正情况符合规定的要求,对海事管理机构的警示,已经采取有效的措施;6、已依法缴纳税、费和其他应当在开航前交付的费用,或者已提供适当的担保;7、违反海事行政管理的行为已经依法予以处理;8、禁止船舶航行的司法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已经依法解除;9、核动力船舶或者其他特定的船舶,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10、已经其他口岸检查机关同意。
(三)国内航行船舶进港签证1、船舶具有齐备、有效的证书、文书与资料;2、船舶配员符合最低安全配员的要求,船员具备适任资格;3、船舶状况符合航行、停泊、作业的安全和防污染等要求,并已制定各项安全和防污染措施与应急预案,需要护航的,已经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4、船舶拟进入、通过的水域和停靠的码头、泊位均满足安全和防污染的要求;5、载运货物的船舶,符合安全积载和系固的要求,载运危险货物船舶按规定已办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手续;6、核动力船舶或者其他特定种类的船舶,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
(四)国内航行船舶出港签证1、船舶具有齐备、有效的证书、文书与资料;2、船舶配员符合最低安全配员的要求,船员具备适任资格;3、船舶状况符合航行、停泊、作业的安全和防污染等要求,并已制定各项安全和防污染措施与应急预案,需要护航的,已经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4、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已办妥适装许可,载运情况符合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安全和防污染的管理要求;5、船舶的安全检查情况和缺陷纠正情况符合规定的要求,对海事管理机构的安3全警示,已经采取有效的措施;6、已依法缴纳税、费和其他应当在开航前交付的费用,或者已提供适当的担保;7、违反海事行政管理的行为已经依法予以处理;8、禁止船舶航行的司法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已经依法解除;9、核动力船舶或者其他特定种类的船舶,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
(五)船舶定期签证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规定的一般签证的条件;2、在同一海事管理机构范围内航行、作业的船舶,向航行、作业相关的任一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定期签证;3、在不同海事管理机构之间定线航行的船舶,分别向有关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定期签证。
(六)船舶年度签证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规定的航次签证的条件;2、安全诚信船舶;3、安装并按规定使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4、前一个年度签证期内按规定进出港报告;5、已经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船舶港务费缴纳协议。
四、行政许可的数量无五、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一)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审批(申请人为船舶或其代理人)办理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申请审批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申请书(一式五份);2、船舶保安信息报告表(必要时);3、国际防止油污证书(IOPP证书)及其附件(格式B)的影印件、CAS检验报告的影印件、所载运油品名称以及15℃时密度、50℃时流动粘度(燃油)的说明文书(必要时);4、专项护航申请(需要时)。
办理国际航行船舶办理进口岸手续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总申报单;2、船舶概况表;3、货物申报单;4、船员名单;5、旅客名单(无旅客者免);6、上一港出口许可证;7、船舶落实护航措施的证明。
(二)国际航行船舶出口岸审批(申请人为船舶或其代理人)1、总申报单;2、船舶概况表(与进口岸无变更者免);3、货物申报单(与进口岸本港无装货者免);4、船员名单(与进口岸无变更者免);5、旅客名单(无旅客者免);6、落实护航措施的证明(必要时);7、经其他查验单位签署的《船舶出口岸手续联系单》;8、如果采取了禁止船舶航行的司法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则应提交该强制措施已经依法解除的通知。
(三)国内航行船舶进港签证(申请人为船舶驾驶员、船长或船舶经营人)1、船舶签证簿、船舶电子信息卡;2、船舶国籍证书;3、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4、船员适任证书;5、船舶安全管理证书和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符合证书副本(适用船舶);6、船舶检验证书;7、防止油污证书(适用船舶);8、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9、船舶港务费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证明;510、经批准的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单(适用船舶);11、护航申请书(申请护航的船舶);12、船舶营运证或国籍船舶运输批准文件(老旧运输船舶)等交通部规定的其他证书、文书。
前款第2至7项所列证书信息已经由海事管理机构在船舶签证簿内记载或者存储在船舶电子信息卡的,免予提交。
(四)国内航行船舶出港签证(申请人为船舶驾驶员、船长或船舶经营人)1、船舶签证簿、船舶电子信息卡;2、船舶国籍证书;3、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4、船员适任证书;5、船舶安全管理证书和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符合证书副本(适用船舶);6、船舶检验证书;7、防止油污证书(适用船舶);8、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9、船舶港务费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证明;10、经批准的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单(适用船舶);11、护航申请书(申请护航的船舶);12、船舶营运证或国籍船舶运输批准文件(老旧运输船舶)等交通部规定的其他证书、文书。
前款第2至7项所列证书信息已经由海事管理机构在船舶签证簿内记载或者存储在船舶电子信息卡的,免予提交。
(五)船舶定期签证(申请人为船舶驾驶员、船长或船舶经营人)1、船舶签证簿、船舶电子信息卡;2、船舶国籍证书;3、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4、船员适任证书;5、船舶安全管理证书和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符合证书副本(适用船舶);6、船舶检验证书;7办理《出口岸许可证》的,1个工作日;办理《定期出口岸许可证》的,3个工作日。
(三)国内航行船舶进港签证当场办理(四)国内航行船舶出港签证当场办理(五)船舶定期签证7个工作日(六)船舶年度签证20个工作日十二、行政许可的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十三、申请人及公众对审批结果的意见反映方式信函、电子邮件、电话、其他十四、行政许可的监督部门及投诉渠道申请书受理机关、审批机关及其上级机关的监察机构与法制机构。
交通部监察机构与法制机构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部大楼邮编:100736;监察机构电话:电子邮箱:;法制机构电话: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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