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进出港安全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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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进出港管理办法

船舶进出港管理办法

船舶进出港管理办法船舶进出港是海事管理中的关键环节,为了确保港口的安全和运输的顺利进行,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

本文将介绍船舶进出港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包括安全措施、船舶进出港程序和港口管理等。

一、安全措施为了保障船舶的安全进出港,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港口应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对每艘进出港的船舶进行彻底的检查,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同时,港口应配备专业的船舶引导员,指导船舶的进出港操作,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其次,船舶进出港时,应严格遵守相关的航道规则,并做好航道通航的前期准备工作。

在船舶进出港时,船舶的通航区域应与其他船舶保持一定的距离,以免造成碰撞或拥堵等问题。

另外,船舶在进出港时,应保持通讯畅通,与港口的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

港口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通讯频道,与船舶进行联系和交流,做好航行信息的发布和共享。

二、船舶进出港程序船舶的进出港程序是指船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进行的一系列步骤。

首先,船舶的进出港应提前进行计划,包括选择进出港的时间、航线规划和货物装卸等事项。

港口管理部门应提供相应的服务,为船舶提供进出港的时间、航线规划和货物装卸等信息。

其次,船舶在进出港前需要向港口管理部门申请进出港许可证,并提交相关的船舶登记和检验证明文件。

同时,需要确保船舶的各项设备和部件符合安全要求,并进行相应的维护和检修。

在船舶进出港过程中,船舶应按照港口管理部门的指示进行操作,并与港口的引导员保持联系。

在进出港时,船舶应保持定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船舶和港口设施的安全。

三、港口管理港口管理是船舶进出港的基础工作,包括港口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港口岸线的管理以及港口服务的完善等方面。

首先,港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港口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同时,应加强对港口岸线的管理,确保岸线的安全和通畅。

其次,港口应提供完善的服务,包括货物装卸、报关报检、船舶供应和船员服务等。

港口管理部门应建立有效的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满足船舶进出港的需求。

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制度

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制度

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制度1.引言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船舶在进出港过程中的安全,保护人员财产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船舶进出港安全,规范船舶操作和管理,保障船员和安全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2.1出港前准备工作在船舶出港前,必须进行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检查船舶设备是否正常工作,包括主机、推进器、舵机等;-检查通信设备是否正常工作,包括无线电台、雷达等;-检查船舶燃料、润滑油、旅客、货物等物资是否完备;-检查船舶航海图、海图等导航设备是否完好;-及时了解出港海区的天气、海况情况,做好航行计划;-确保船舶的消防设备和逃生设备完好,确保船舶人员的安全。

2.2出港安全检查在船舶出港前,必须进行出港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检查船舶的船体结构是否完好,防止泄漏风险;-检查船舶的设备是否正常工作,如通信设备、导航设备、消防设备等;-检查船舶的货物和旅客是否符合相应安全规定;-检查船舶的装备是否完备,如救生艇、救生圈、救生衣等;-检查船舶的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2.3开启船舶进出港手续在船舶准备好出港后,必须开启船舶进出港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交船舶出港申请并获得相关审核和许可;-遵守航行区域的交通规则和导航规则;-遵守港口管理部门的指挥和安排;-遵守船舶装卸操作的规范和要求。

3.1进港前准备工作在船舶进港前,必须进行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检查船舶设备是否正常工作,包括主机、推进器、舵机等;-检查通信设备是否正常工作,包括无线电台、雷达等;-检查船舶燃料、润滑油、旅客、货物等物资是否完备;-检查船舶航海图、海图等导航设备是否完好;-及时了解进港海区的天气、海况情况,做好航行计划;-确保船舶的消防设备和逃生设备完好,确保船舶人员的安全。

3.2进港安全检查在船舶进港前,必须进行进港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检查船舶的船体结构是否完好,防止泄漏风险;-检查船舶的设备是否正常工作,如通信设备、导航设备、消防设备等;-检查船舶的货物和旅客是否符合相应安全规定;-检查船舶的装备是否完备,如救生艇、救生圈、救生衣等;-检查船舶的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船舶进出港报告须知

船舶进出港报告须知

船舶进出港报告须知1 目的为了做好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工作,遵守海事局的船舶进出港报告规定,保证船舶正常运营,特制订本须知。

主管部门为海务部。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司管国内航行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内船舶的进出港报告。

3 定义船舶进出港报告:是指船舶或者其经营人通过互联网、传真、短信等方式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的行为。

4 船舶进出港信息报告一般规定船舶、航运公司或其代理人可办理进出港报告。

船舶首次办理船舶进出港报告前,应当登陆海事船舶进出港报告服务网()进行在线注册。

注册需提交船名、船舶识别号、船舶移动业务识别码(MMSI 码)、联系人姓名和手机号码、船舶营运证等相关信息。

手机号码为接收业务办理信息提示及验证的唯一途径,在船舶进出港报告业务申办过程中,需保持该手机号码的畅通。

对于200总吨以下的海船,可免于提交船舶移动业务识别码(MMSI码)。

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在线注册信息的核验,核验无误后,由系统生成船舶进出港报告帐号和身份认证方式。

当船舶进出港报告注册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登录船舶进出港报告服务网办理变更。

船舶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向预计离泊或者抵达港口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1)由港内驶出港外;(2)由港外驶入港内;(3)因作业需要在港内航行驶出港内泊位;(4)因作业需要在港内航行驶入港内泊位;(5)驶出船舶修造(厂)点、港外作业点、海上作业平台;(6)驶入船舶修造(厂)点、港外作业点、海上作业平台。

第1、3、5项统称出港报告,第2、4、6项统称进港报告,船舶应当在预计离港或者抵港4小时前向将要离泊或抵达港口或作业点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进出港信息。

航程不足4小时的,在驶离上一港口或作业点时报告。

船舶在港时间不足4小时的,应在靠港后立即办理出港报告。

拖带运输的,被拖船进出港信息可由被拖船或拖船报告。

船舶应登陆海事船舶进出港报告服务网或使用海事船舶进出港报告手机APP客户端,办理船舶进出港报告。

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的工作,维护港口安全秩序,保障船员人身和船舶财产的安全,并做到科学合理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港口辖区内一切船舶的进出港作业。

第三条本制度实行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四条港口船员和船舶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五条在进行船舶进出港作业时,必须遵守海上安全规则。

第二章进出港申报第六条船舶进入、驶出港口前,必须按照规定向港务局或港口管理机构提出进出港申报。

第七条进出港申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船舶名称、呼号和IMO编号;(二)船舶船东或船舶经营管理单位;(三)船舶载重与吨位;(四)进出港港口及预计进出港时间、位置;(五)船舶危险货物装载情况;(六)船舶所需的各种支援服务。

第八条申报进出港的船舶必须事先与有关港口管理机构取得联系,并接受港口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港口进出港作业的组织与管理第九条港口进出港作业的组织与管理应当按照以下原则:(一)明确作业责任,做好机构调度;(二)加强信息共享,提高作业效率;(三)严格执行作业规范,防止事故发生;(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第十条港口进出港作业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船舶进出港申报;(二)港口管理机构组织作业调度;(三)作业队伍按照指令进行作业;(四)港口管理机构进行作业监督和安全检查。

第四章港口设施和设备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港口设施和设备的管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设施和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二)设施和设备配备齐全,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三)设施和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四)港口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设施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二条对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设施和设备,应当立即停用并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十三条港口管理机构应当做好对设施和设备的使用监督,防止设施和设备被违规使用。

第五章港口进出港作业的安全措施第十四条船舶进出港作业的安全措施应当根据港口运行情况和船舶特点制定,并经港口相关部门批准执行。

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制度

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制度

船员应熟悉船舶的各项安全设 施和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船舶检修规程
船舶应定期进行检修,确保机械、电气、通讯等 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船舶应进行防污染设备的检查,确保污水、废弃 物等得到妥善处理。
船舶应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有效。
船舶应急预案
船舶应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碰 撞、搁浅等情况的应急措施。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出港的船舶,包括货船、客船、渔船、 工程船等。
适用于船舶在港口内航行、停泊、作业等涉及船舶安全的相 关活动。
定义与术语
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制度
指对船舶进出港活动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包括船舶进出港的 申请、审批、报告、监管等方面的规定。
船舶
指具有一定吨位和长度的水上交通工具,包括货船、客船、渔船 、工程船等。
船员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设备 的操作方法。
船舶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船员 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05
安全培训与教育
船员培训计划
针对新员工进行系统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包括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 规程、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内容。
对船员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包括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方面的内 容,提高船员的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
出港安全规定
出港船舶应提前进行计划申报 ,包括船名、出港时间、出港
前船舶动态等信息。
出港船舶应根据港口调度部门 的安排,按照规定的航道、区
域进行离泊和航行。
出港船舶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和 准备,确保船舶安全离泊和航
行。
泊位安全规定
泊位应符合港口建 设规划要求,具备 足够的靠泊和作业 条件。
泊位应建立完善的 安全管理制度,确 保船舶靠泊和作业 的安全。

船舶进出港航行安全要点

船舶进出港航行安全要点

船舶进出港航行安全要点近年来,船舶进出港航行和引航员操船时发生碰撞、搁浅;触碰码头、灯浮等事故占整个海损事故的比例较大。

仅2013年全系统发生的12起海损事故中,有7起是船舶港内航行事故,占海损事故的58.3%;其中有5起是引航员在船,占港内航行的71.4%,而另外2起也是船舶正准备上引航员所发生,因此,去年的7起港内航行事故都与引航员有着密切的关系。

针对这一现象和事故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我们也根据每起事故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详细地调查和多角度地分析发现,每起事故虽然也存在许多客观原因,但船长自身的主观原因仍然是各类事故的主要因素。

为避免或减少船舶进出港航行事故的发生频率,今天,我就从以下3个方面与各位船长进行沟通交流。

一、船舶进出港事故简单分析通过对各起事故的综合分析,我们发现:虽然它们发生的时间和港口不同,船舶与操船人员不同,季节和气象不同,但每起事故过程中船长和驾引人员的失误行为却惊奇的相似:一是意识淡薄、准备不足。

船长和驾引人员缺乏风险意识。

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责任心薄弱。

没有对所进出港口、航道的自然状况和通航环境,包括航道宽度、可用水深、潮汐资料、导航设施、港口规章、通航情况等进行认真研究和风险评估;没有对本船的设备充分地熟悉和了解,进出港的准备工作不到位、不充分。

二是缺乏预见、应急匮乏。

由于船长没有详细的应急计划和预案,对周围环境的异常情况没有警觉意识,或警觉意识不足,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估计不足,从而导致当碰撞危险,紧迫局面正在形成时船长的心理毫无准备,未能采取最有助于避免碰撞的行动。

而当事故发生以后,又把应急程序和预案抛到九霄云外,束手无策。

所有这些,都源于船长思想麻痹,缺乏预见,缺乏应有的戒备,而无法应对突发的危险局面。

三是心中无数、盲目依赖。

船长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引航员盲目依赖,或当引航员上船后有松口气的思想,或驾引人员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缺乏团队意识;或疏忽对引航员的监督,当引航员发出错误指令或发生危险局面时没有及时发现;当然,也有大部分船长虽然知道自己的责任,但由于不熟悉航道环境(水性),心中没底,不敢接手,不能及时纠正引航员的错误,造成险情恶化,错失良机,酿成事故。

01船舶进出港安全须知

01船舶进出港安全须知

01船舶进出港安全须知船舶进出港安全须知目录1目的2适用范围3职责4航前检查5到港准备6进出港航行7安全管理记录8附表编写:海务经理审核:指定人员批准:总经理1目的旨在规范船舶进出港及开航、抵港前准备工作,确保船舶进出港及航行安全。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船舶的进出港及开航、抵港前安全工作。

3职责3.1船长负责船舶的进出港及开航、抵港前安全工作。

3.2船员按岗位职责负责进出港及开航、抵港前相关工作。

4航前检查船舶开航前,管理级、操作级船员应按职责规定,对船舶及机械设备和仪4.1器进行航前检查或确认,并分别填妥《甲板部航前安全检查核定表》,《轮机部航前安全检查核定表》,最后分别由大副、轮机长分别保存三年。

4.1安全检查核定表每航次填写一次,经船长签阅后生效。

集装箱班轮航线可酌情减少,但每月至少检查两次。

4.2检查中如发现缺陷,主管船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当发现的缺陷不能消除时,船长应向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报告。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接船长报告后,应即设法消除或采取可选靠有效的预防措施。

4.3船舶离港前应检查水密,收妥并加固舷梯,高空附属件、构件等的焊接和固定状态均应良好可靠,并做好施工设施、移动物件、属具等的绑扎加固工作。

4.4船舶必须备有足够的粮食、淡水和燃油。

5到港准备5.1抵达港口前,船长应参阅有关航海图书、航行警告、临时通告等资料的有关部分;做好各方面的充分准备。

5.2应详细了解并严格遵守所到港口的“通讯联系制度”和“船位报告制度”。

5.3应详细了解并严格遵守所到港口的“分道通航制度”、“海上交通法”和其它有关航行法规。

5.4应认真仔细审阅海图;对与进出港航行安全密切相关的海图改正,危险障碍物、航道水深、灯塔、灯标、浮筒、潮汐、流向、流速、风向和风速等应了解清楚,并在应用图上标定航线,注明航向,对本船适航深度作出适当醒目的等深线,及重要转向点、危险区标出可利用的目标、方位及距离。

5.5应详细了解引航锚地和等候锚地的特点,如接近锚地导航目标、通航密度情况、锚地的定位物标、水流、风力、水深和底质等情况。

船舶进出港管理办法

船舶进出港管理办法

船舶进出港管理办法船舶进出港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和管理港口的船舶进出活动,保障港口运转的安全、高效和有序。

本文将从船舶进出港的基本规定、港口通行程序和安全要求等方面进行论述,以确保全文内容准确满足标题描述的要求。

一、船舶进出港的基本规定1. 港口通行许可制度为了确保船舶进出港的合法性和安全性,港口设立通行许可制度,船舶必须事先获得有效的通行许可证。

通行许可证的申办者应提交相关船舶资料和安全检查报告,并接受港口当局的审查和核准。

2. 进出港时间安排船舶进出港的时间安排应事先向港口当局申报,并接受调度指挥。

船舶的进出港时间应尽量避开高峰期,以减少交通拥堵和事故风险。

3. 船舶尺寸和载货量限制不同港口往往对船舶的尺寸和载货量有一定的限制。

船舶进出港前,必须根据港口的实际情况确保船舶的尺寸和载货量符合港口规定,否则将无法通行。

二、港口通行程序1. 报港申请船舶进出港前,船东或代理人需向港口当局报港申请。

申请内容通常包括船舶基本信息、进出港计划、航行路线和预计停留时间等。

港口当局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给出通行许可或拒绝通行。

2. 进出港前检查船舶进出港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船舶设备完好、航行证件齐全、货物妥善固定等。

同时,船舶应配备有效的通信设备和应急救生设备,以应对突发情况。

3. 航行信息交流船舶在进出港过程中,需与港口的交通管理中心保持紧密沟通,及时提供航行信息和遇到的问题。

交通管理中心根据各船舶的位置和状态,进行指挥调度,确保船舶航行安全顺畅。

三、安全要求1. 船舶安全管理船舶企业应制定完善的船舶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船舶设备的安全运行。

对船舶设备的检修、维护和更新应按照规定进行,以提高船舶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船舶安全培训船舶企业应加强船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船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航海知识和救生技能,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

3. 防污染措施船舶在进出港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规,采取有效的防污染措施。

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制度

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制度

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制度一、引言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制度是为确保船舶在进出港时的安全,保障船舶、人员和港口设施的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船舶的进出港操作,提高船舶进出港的安全性和效率,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护环境,保障港口的正常运行。

二、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总则1.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船舶、人员和港口设施的安全,在进出港操作中做到安全第一。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出港的船舶,包括商船、渔船、客船等。

3.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制度,并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确保船舶进出港的正常运行。

4.船舶进出港时,所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并接受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5.船舶进出港时,必须严格遵守港口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三、船舶进出港前的准备工作1.船舶进出港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船舶的设备完好,符合安全标准。

2.船舶进出港前必须检查货物的装载情况,确保货物的稳定和安全。

3.船舶进出港前必须进行人员清点,确保进出港的人员名单准确无误。

4.船舶进出港前必须检查天气状况和水文条件,确保进出港的安全。

5.船舶进出港前必须进行通信设备的检查和测试,确保通信畅通。

四、船舶进出港的安全程序1.船舶进出港时必须按照规定的航道和航线进行行驶,遵守导航规则和交通管制。

2.船舶进出港时必须保持与其他船舶的安全距离,避免碰撞和相撞事故的发生。

3.船舶进出港时必须遵守港口的限速规定,确保航行安全。

4.船舶进出港时必须与港口通信并报告航行计划,确保船舶的进出港交通有序。

5.船舶进出港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船舶的航行速度和方向,确保船舶的稳定和安全。

五、船舶进出港的安全措施1.船舶进出港时必须配备足够的救生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2.船舶进出港时必须进行安全演练,确保船舶人员熟悉应急处理程序。

3.船舶进出港时必须按照港口的安全规定进行装卸货物,避免货物的破损和损失。

4.船舶进出港时必须进行排污处理,确保环境保护。

船舶出海航行安全管理规定(4篇)

船舶出海航行安全管理规定(4篇)

船舶出海航行安全管理规定导言船舶作为一种重要的交通工具,承担着重要的运输任务。

为了确保船舶出海航行安全,保障船员和货物的安全,保护海洋环境,我国制定了一系列船舶出海航行安全管理规定。

本文就船舶出海航行安全管理规定作一详细介绍。

一、船舶出海前的准备工作1. 船舶登记和审查:所有准备出海航行的船舶必须完成船舶登记手续,并接受相关机构的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船舶的适航性,船员的资质和训练情况,船舶的安全设备等。

2. 船舶检验和维护:船舶必须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确保船舶的各项设备符合要求。

特别是船舶的动力系统,船舶航行控制系统和通讯设备必须经过仔细检查。

3. 船员培训和训练:船员必须按照规定接受相应的培训和训练,包括船舶安全操作知识,紧急情况应对措施等。

并且船员必须持有符合要求的执照和证书。

4. 船舶物资的准备:船舶必须按照规定携带航行所需的物资,包括足够的燃油,淡水,食品等。

并且对于危险品的运输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特殊处理。

5. 航行计划的制定:船舶在出海前必须制定详细的航行计划。

计划内容包括航线选择,预计航行时间,天气条件的考虑等。

船舶还必须向相关机构提交航行计划并接受审查。

二、船舶出海航行中的安全管理1. 船舶运行监控:船舶出海后必须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并进行实时监控。

船舶的动力系统,航行控制系统和通讯设备必须正常工作,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和处理。

2. 驾驶员的技术监控:船舶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能够熟练掌握船舶的操纵技术。

执照和证书必须符合要求,并且驾驶员必须接受定期检查和培训。

3. 航行安全设备的使用:船舶必须按照规定使用航行安全设备,包括航行灯光,声音信号,雷达,GPS等。

并且这些设备必须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定期检查和维护。

4. 天气条件的监控: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必须密切关注天气条件,尤其是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航行。

必要时船舶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如减速航行,改变航线或者停靠港口等。

船舶船舶进出港报告须知

船舶船舶进出港报告须知

船舶进出港报告须知1.0 概述本须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修改决议中有关取消内河航行船舶进出港签证,对航行于长江等水域四级以上高等级航道的内河船舶实施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的通知精神和《内河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办理指南》中相关规定,结合危险品船舶的实际情况而建立,要求船舶严格按照指南履行电子签证账号注册、登录和进出港报告办理等工作职责。

2.0 职责船舶进出港报告工作申请人原则上由二副负责办理,对配备有三副岗位的船舶由三副负责办理,未配备三副、二副等岗位的船舶由驾驶员负责办理,并在航行日志内对办理进出港报告信息情况作相应的记载,船长负责监督船舶进出港报告工作的落实情况。

3.0 操作要求3.1 船舶在线注册3.1.1 首次办理进出港报告的船舶应当登录海事船舶进出港报告服务网(http://180.169.34.36),并提交船名、船舶识别号、船舶移动业务识别码(MMSI码)、联系人姓名和手机号码、船舶营运证等相关信息,进行在线注册。

经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核验无误后,由系统生成船舶进出港报告账号和身份认证方式。

3.1.2 当船舶进出港报告注册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登录船舶进出港报告服务网办理变更。

3.2 船舶办理进出港报告前,应检查船舶是否符合进出港报告的条件:3.2.1 配备足以保证航行安全的船员;3.2.2 载货符合装载技术要求及载重线规定;3.2.3 船舶应通过主管机关批准的危险货物申报,装载情况符合船舶装载危险货物的安全规定;3.2.4 船舶尺度和货物载运量符合拟通过的船闸、桥梁、架空设施、浅槽航道的通航规定和要求;3.2.5 已按船舶安全检查通知书的要求纠正所存在的缺陷,并已复查合格;3.2.6 已按规定向主管机关交纳港口建设费等各项规费;3.2.7 按国家规定必须投保船舶一切险、油污险等险种的船舶,持有有效的保险文书或证明文件;3.2.8 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01-船舶进出港安全须知

01-船舶进出港安全须知

01-船舶进出港安全须知随着今天船运业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人需要使用船只进出港口。

然而,船舶进出港口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因此必须遵守一些安全措施。

在本文档中,我们将分享船舶进出港口的安全须知。

船舶前往港口时的安全须知1.遵守所有国家和地方的港口安全规定和法规2.根据天气状况计划航行,并通过官方天气预报确认天气情况3.确保船只设备的正常运转:检查航行仪器、通信设备、机械设备、消防设备的工作状况4.确保船只上所有人都佩戴救生衣,并且所有救生设备都准备充足5.船只进入港口时,应该与港口的运营商或当地海事管理部门联系,告知其关于船只抵达的信息船舶进入港口的安全须知1.在身处港口时,遵守所有的港口规定和法规,包括船只的最大入港深度、航线、航速和停靠的位置2.在接近港口时,要注意特别注意航行道路上的其他船只,并保持船只距离航道两边的岸边足够远的距离3.确保船内船员在进港的过程中保持警惕,密切注意周围环境,同时在需要的时候及时与港口运营商沟通和协商4.在进入港口的过程中,船只要保持适当的航速,以避免冲撞或船只意外撞击港口设备5.避免堵塞港口入口,通过快速提交必要的文件和信息,确保迅速通过海关和内部审核流程船只离开港口的安全须知1.若港口内存在水流设施,离开港口时必须注意开动发动机和进行舵机操控2.离开港口时,必需根据当地管理部门要求向港口运营商提交等级保证书3.离开港口时,应该及时联系港口管理人员并获得授权4.在离开港口的过程中,必须遵守港口所在路线的所有规则和标志,并在离开前确认自己没有违反任何规定5.离开港口后,应及时的汇报船舶现状,通知各相关方舟船的位置和目的地。

总结一下,船舶进出港口安全应该从船舶出发、进港、出港三个方面全面加强安全措施,确保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

因此在进出港时,船员们需要密切协作,充分沟通并且时刻注意港口管理人员的指示。

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制度是为确保船舶在进出港过程中的安全运行,保障船员和货物的安全而制定的,适用于所有进出港船舶。

本制度旨在规范船舶进出港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提高船舶运行和维护的效率,确保船舶运行安全。

二、责任与义务1.船舶管理者对船舶进出港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应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船员进行培训,保证船舶进出港操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2.船员需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操作,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和练习,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船舶进出港的安全。

三、进出港前的准备工作1.船舶管理者应提前了解目标港口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将其传达给船员。

2.船舶管理者应根据港口规定,组织船员进行设备和机械的检查维护,确保船舶状态良好。

3.船员应核实船舶装载物品的数量和重量,并做好相应的标识。

4.船员应检查船舶通讯设备的正常运行,并根据港口要求开启相关信号灯。

四、进港作业1.船舶进港时,船员应提前与港口方面进行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和要求,并按照指示进入港口区域。

2.船长应指派合适的人员进行船舶的缆绳操作,确保船舶能安全靠泊。

3.船舶进港时,船员应密切关注风向和潮汐等情况,及时调整船舶的操作方式,保持适当的速度和方向。

五、港口操作1.船员应严格按照港口规定和指示进行作业,遵守港口的安全管理制度。

2.船员在港口操作期间,应随时保持良好的沟通,确保船员之间的协作和信息的传递。

六、离港作业1.船舶离港前,船员应做好货物和设备的固定,确保在航行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船舶离港时,船员应提前与相关港口方面进行沟通,了解离港时的天气和海况情况,确保安全离港。

3.船舶离港前,船员应对船舶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和机械的正常运行,以及船舶的安全性。

七、事故与应急处理1.船员在进出港作业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或突发情况,应立即向船长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做好相应处置措施。

2.船员在事故处理中需保持冷静,并积极配合港口和救援部门进行处理,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制度

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制度

定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制度以符合国际海事组织的要求。
02
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我国法律法规对船舶安全管理有明确要求,制定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
制度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举措。
03
港口安全的需要
随着全球航运业的发展和海上运输量的增加,船舶进出港的安全问题
越来越突出,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港口安全的必要措施。
05
紧急情况处理与应急措施
紧急情况处理原则
快速反应
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相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并采取 应急措施,不得延误。
保障安全
处理紧急情况的首要原则是保障人员和船舶的安 全。
协同配合
各相关单位应积极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应对紧 急情况。
应急措施实施要求
制定应急计划
根据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制 定相应的应急计划,明确不同
02
适用范围和对象
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工作。
适用于境内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及其所有人、经营人、代理人、船员、船舶 修造企业等相关单位和个人。
适用对象
• 船舶所有人 • 包括国内船舶所有人和外商投资企业船舶所有人 • 外商投资企业船舶所有人应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中外合资(作)企业的身份进行申请登记 • 经营人 • 包括船舶经营人和承租人 • 承租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经营人应与承租人签订协议,约定双方对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 代理人 • 包括船舶代理人和货主代理人 • 船舶代理人应为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提供进出港安全管理的咨询和服务 • 货主代理人应为货主提供进出港安全管理的咨询和服务 • 船员 • 包括船长、轮机长、驾驶员等船舶驾驶、操作人员 • 船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保证船舶进出港安全 • 船舶修造企业 • 包括境内船舶修造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船舶修造企业 • 船舶修造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进出港安全管理职责

船舶进出港安全操作须知

船舶进出港安全操作须知

船舶进出港安全操作须知1、船舶在进出港前,船长应查阅进港指南,事先了解港章、港规、航法及水文气象情况,并将操作步骤和安全措施向驾驶员及其他人员介绍清楚,听取他们意见,然后分头贯彻执行。

2、各部门应安排有关人员对主机、舵机、航行和通信设备、发电机、应急照明及锚设备进行测试,确保随时可用。

3、船舶进出港应与当地港口信号台取得联系,严格执行避碰规则和当地港口有关规定。

4、驾驶台通知机舱备车,轮机长、值班轮机员、电机员并车、配电,使机械设备运行正常。

5、进出港时应充分考虑到港口的潮汐、潮流变化情况,掌握好风流压差对本船的影响。

特别是拖带、绑拖时尤为重要。

6、甲板部在大副的指挥下,各就各位,调整试验好各种机械设备,使之处于随时可用状态,保证航行作业安全。

大、二副随时向船长报告艄舟尾部的安全情况。

7、在航道中要密切注意来往船舶的动态,运用良好的船艺,用安全航速行驶,要充分运用VHF,在相应的频道上守听,以便早期获得安全航行的信息,正确操作雷达,使用近距离量程,总之要做到及时发现,正确判断,统声号,协调避让,并防止偏离航道而搁浅。

8、当能见度不良时,要使用安全航速,大、二副,正副水手长在船艄舟尾保持正规了望,并驾驶台保持密切联系。

9、在船舶进出港过程中,操作人员一定要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安全帽和防护手套,不准穿拖鞋和赤膊上岗。

10、三副在驾驶台要准确无误地操作船长下达的每一个指令,随时掌握好本船船位,要将整个操作过程的情况以及正横每一个灯浮的时间详细记入《航海日志》。

11、船舶在接近码头靠泊时,要控制好航速,摆好船位,掌握好靠拢码头的角度,准备好碰垫,及时带上缆绳,使船舶安全进入泊位。

12、船舶离港时,注意车、舵不要触碰码头,解舟尾缆时,防止解缆卷入车叶,谨慎操作,以策安全。

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制度

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制度

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制度
是指为确保船舶在进出港过程中的安全,确保船舶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出港口,保障港口运营的安全性和高效性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进出港审批程序:规定船舶进出港的审批流程,确保船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进出港操作。

2. 进出港航道管理:明确船舶进出港的航道,包括航向、标志、深度等,并制定相应的航道管理制度,确保船舶在进出港过程中安全通行。

3. 进出港安全检查:制定船舶进出港前的安全检查制度,包括船舶设备、船员素质等方面的检查,确保船舶在进出港前具备安全运行条件。

4. 进出港船舶通信管理:规定船舶与港口管理部门之间的通信规范,包括进出港通知、船舶位置报告等,以便港口管理部门能够及时掌握船舶的动态。

5. 进出港防污染管理:确保船舶在进出港过程中不造成环境污染,制定相应的防污染措施和管理制度。

6. 进出港应急处置:制定船舶进出港时可能遇到的应急情况的处置措施和程序,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船舶进出港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事故或紧急情况。

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船舶进出港的安全性,保障船舶和港口的安全运营。

港口管理部门和船舶所有人都应遵守和执行相关制度,确保港口运营的顺利进行。

ZH-34船舶进出港报告须知

ZH-34船舶进出港报告须知

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船舶进出港报告行为,确保遵守海事局的船舶进出港报告规定,避免船舶被海事主管机关处罚,根据《船舶进出港报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等法规及指南制订本须知。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岸基及所属管理船舶的进出港报告。

3定义和职责3.1船舶进出港报告:是指船舶(包括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通过互联网、电话、传真、短信等方式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等信息的行为。

3.2船长:船长在开展船舶安全监督自查时,应对船舶进出港报告信息进行监控检查,重点监控船舶报告信息的及时性、规范性、真实性、准确性,以及船舶航次动态信息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保管船舶进出港报告在线注册的手机及手机账号和身份认证信息。

4船舶进出港信息报告一般规定4.1船舶、公司或其代理人可办理船舶进出港报告。

4.2船舶首次办理船舶进出港报告前,应登陆海事船舶进出港报告服务网(http://180.169.34.36)进行在线注册。

注册需提交船名、船舶识别号、船舶移动业务识别码(MMSI码)、联系人姓名和手机号码、船舶营运证等相关信息。

手机号码为接收业务办理信息提示及验证唯一途径,在船舶进出港报告业务申办过程中,需保持该手机号码的畅通。

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会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在线注册信息的核验,核验无误后,由系统生成船舶进出港报告帐号和身份认证方式,船舶应妥善保管船舶进出港报告账号和身份认证信息,并承担因保管不善所造成的任何损失。

4.3当船舶进出港报告注册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登录船舶进出港报告服务网办理变更。

4.4正常运营的船舶应登陆海事船舶进出港报告服务网或使用海事船舶进出港报告手机APP客户端,办理船舶进出港报告。

4.5重大活动期间,船舶应根据活动期间特殊要求进行进出港报告。

4.6因信息平台或系统故障无法报告的,船舶通过传真、电话、短信等其他方式及时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

5.船舶进出港报告情形5.1船舶为了货物装卸、驳运、人员上下、修造、作业、物资补给或者污染物接收进行下列动作的,船舶应向预计驶离(离泊)或者抵达地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5.1.1进港报告情形1)驶入码头;2)驶入泊位;3)驶入锚地(停泊区);4)驶入船舶修造厂;5)驶入安全作业区;6)驶入海上作业平台;7)驶入装卸站。

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制度

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制度

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制度
是指船舶进出港口时,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的基础上,对船舶及其乘员、货物进行安全管理的制度。

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预防措施:制定船舶进出港前的安全检查和准备工作,包括检查船舶的航行状态、设备及货物的装载情况,确保船舶符合进出港要求,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 监督管理:建立专门的船舶检查机构或船舶管理部门,负责监督船舶的进出港安全管理工作,检查船舶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3. 通信联络:确保船舶与港口、船舶管理机构之间能够及时、准确地交流信息,包括船舶的航行计划、货物数量等,以确保船舶进出港的顺利进行。

4. 安全教育和培训:对船舶的船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以应对可能出现的航行安全事故。

5. 应急预案:制定船舶进出港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协调机制和应急处置程序,以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保障船舶进出港的安全。

6. 安全记录和报告:及时记录船舶的进出港情况和安全事故,做好相关报告工作,提供数据支持和参考,为进一步改善和完善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提供依据。

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保障船舶的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海洋环境安全。

同时,良好的管理制度也有助于提高港口的竞争力,促进航运业的健康发展。

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船舶进出港的安全,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港口运营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出港的船舶和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船舶进出港安全是指船舶在进出港过程中,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和灾害,确保船员和货物的安全。

第四条港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体系,指定专门的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并进行专业培训。

第五条港口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熟悉港口的安全规定和操作程序。

第六条港口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习和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人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第七条港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制度,及时掌握事故信息并进行分析研究。

第二章进出港船舶的安全要求第八条进出港船舶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和相关规定,具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和装置。

第九条进出港船舶应当按照港口管理机构规定的窄水道通行规则行驶,遵守航道交通管理规定。

第十条进出港船舶应当持有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和证明文件,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

第十一条进出港船舶应当进行货物、燃油和消防设备的安全检查,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

第十二条进出港船舶应当与相关港口管理机构保持联系,及时报告船舶的动态、天气变化等相关信息。

第三章进出港船员的安全要求第十三条进出港船员应当持有有效的航海培训和资格证书,具备相应的航海知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进出港船员应当参加船舶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熟悉船舶安全装置和设备的使用方法。

第十五条进出港船员应当遵守航行规则和港口管理机构的规定,严禁酒后驾船、疲劳驾船和滥用药物。

第十六条进出港船员应当按照规定佩戴救生设备和防护用品,熟悉逃生和救生操作程序。

第四章进出港作业的安全要求第十七条进出港作业应当按照相关安全规定和标准进行,严禁违章操作和超负荷作业。

第十八条进出港作业应当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

第十九条进出港作业人员应当持有相关的作业资格证书,熟悉作业流程和操作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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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部署抵港注意事项: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分头把关,各负其责,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相互配合,团结协作,充分做好到港准备,确保进出港口安全。
5.7 抵港前应指派有关人员对系泊设备、锚设备、应急设备、通讯设备、主机、辅机、舵机等进行全面检查或试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
5.8 按船长指示备妥双锚,以备急需,抛锚时必须避让海底电缆及水下障碍物,大副还必须先确认在锚的下方无船驳,并严格执行船长命令。深水抛锚应按操作规程执行,防止丢锚失链。
5.4 应认真仔细审阅海图;对与进出港航行安全密切相关的海图改正,危险
障碍物、航道水深、灯塔、灯标、浮筒、潮汐、流向、流速、风向和风速等应了解清楚,并在应用图上标定航线,注明航向,对本船适航深度作出适当醒目的等深线,及重要转向点、危险区标出可利用的目标、方位及距离。
5.5 应密度情况、锚地的定位物标、水流、风力、水深和底质等情况。
6.10 进出港时,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要认真研究具体情况和可能采取的措施,当安全无把握时,应即向港口当局报告并提出要求。
●泊位不符合安全靠离条件。
●能见度低于本港的安全引航标准。
●风大流急而无足够拖轮。
●浪高超过拖轮作业标准,水深不符合要求。
●主要设备故障致使安全无保证。
●引航员明显不称职。
5.9 按船长命令及时备好车舵,并对各指示器、显示器、仪表、船钟、助航设备和对讲机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使用可靠、安全、无误。对讲机使用中与他船发生干扰,应更换频道或在下达命令时冠以船名。
5.10 按船长指示备好引水梯、扶手绳、救生圈和照明灯并确认完好无损、安全可靠。
5.11 船长应指派驾驶员接送引航员,引航员上下之前,船长应派船员进一步检查引水梯的安全可靠程度,以确保引航员安全。
6.7 进出港时若主机临时故障需减速或停车,必须立即报告驾驶台,由船长根据航道、港区情况,果断决策告诉机舱,避免引起其它事故。
6.8 进出港时或在引航过程中,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应保持冷静头脑,严防手忙脚乱,要设法使船舶摆脱危险,减少损失,同时要认真记录,慎重填写航海日志。
6.9 进出港时,VHF应在指定频道守听并加强与港口的控制台、导航雷达站、海上交通指挥中心等有关方面的联系,听从其指导;还应与有关船舶协调避让措施,互相配合,保证安全航行。
4.5 船舶必须备有足够的粮食、淡水和燃油。
5 到港准备
5.1 抵达港口前,船长应参阅有关航海图书、航行警告、临时通告等资料的有关部分;做好各方面的充分准备。
5.2 应详细了解并严格遵守所到港口的“通讯联系制度”和“船位报告制度”。
5.3 应详细了解并严格遵守所到港口的“分道通航制度”、“海上交通法”和其它有关航行法规。
现问题即告船长。
5.16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或者在港口过境停留,应当在进、出港口之前提前24小时,直接或者通过代理人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手续,经海事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进、出港口。如离港手续办妥而因故不能按时离港时,则应按港口规定申请重办。
6 进出港口航行
6.1 船长应在驾驶台,轮机长、电工应在机舱,亲自指挥或操作。
4.2 安全检查核定表每航次填写一次,经船长签阅后生效。集装箱班轮航线可酌情减少,但每月至少检查两次。
4.3 检查中如发现缺陷,主管船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当发现的缺陷不能消除时,船长应向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报告。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接船长报告后,应即设法消除或采取可选靠有效的预防措施。
4.4 船舶离港前应检查水密,收妥并加固舷梯,高空附属件、构件等的焊接和固定状态均应良好可靠,并做好施工设施、移动物件、属具等的绑扎加固工作。
船舶进出港安全须知
————————————————————————————————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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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进出港安全须知
目 录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航前检查
5 到港准备
6进出港航行
7 安全管理记录
8 附表
编写:海务经理
审核:指定人员
批准:总经理
1目的
旨在规范船舶进出港及开航、抵港前准备工作,确保船舶进出港及航行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船舶的进出港及开航、抵港前安全工作。
3职责
3.1 船长负责船舶的进出港及开航、抵港前安全工作。
3.2 船员按岗位职责负责进出港及开航、抵港前相关工作。
4 航前检查
4.1船舶开航前,管理级、操作级船员应按职责规定,对船舶及机械设备和仪器进行航前检查或确认,并分别填妥《甲板部航前安全检查核定表》,《轮机部航前安全检查核定表》,最后分别由大副、轮机长分别保存三年。
6.5 进出港时如有复杂情况,船长可组织、指派休班船员加强进出港的当值,以策安全。
6.6 港内航行要使用安全航速,不得超过港口规定的航速,保持走在已主航道,当航道前方情况复杂时,不作不必要的追越;避免在弯曲和复杂水道会船。船位的控制要充分考虑风流的影响,避让措施要及时、明确和留有充分余地。通常情况下要“多用车让、少用舵让”,防止在避让过程中因走偏航道而发生意外。港内航行要做到淌航稳、制动快、停得住。
5.12GMDSS操作员应及时抄收所在港口及附近的航行警告、气象预报,提请船长注意。
5.13 按规定悬挂国旗、船名旗、信号旗和规定的号型,及时开关规定号灯。
5.14 到港之前,情况复杂,工作繁重,船长必须集中精力引航,要求值班驾驶员勤测船位,加强了望,发现异常即告船长。
5.15 开启助航仪器,使处于良好使用状态,驾驶员要勤于观测、善于观测;要熟练掌握雷达的功能、性能及其局限性,正确发挥设备的导航作用,发
6.2 如有引航员上船,船长应向他介绍本船船舶规范、水尺、货载、操纵性能、主机转速及本船特点。引航员上船后,船长应主动询问航道水深、进出船舶动态、码头泊位水深、安全靠离要求等必知情况。
6.3 引航员引航时,船长不可放弃责任、放松警惕,也不能因故离开驾驶台船长有权纠正引航员的错误指令。
6.4 引航员引航时,值班驾驶员应密切注意命令的执行情况,当值人员应互相监督,发现错误及时提醒船长、引航员和值班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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