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机电成本管控分析材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煤矿机电成本管控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的经营管控,提升我矿的机电管理水平,厉行节约,降低成本,确保我矿2013年后半年利润指标的顺利完成,现对后半年机电消耗指标进行分解并采取相应节约降耗措施:机电成本构成主要为设备购置费(安全自留和自由资金)、设备修理费用、配件费用、电费、设备租赁费、专用工具费用、机电材料费用及大型材料费用等。其中主要可控费用主要为设备修理费用、配件费用、电费、设备租赁费、专用工具费用、机电材料费用及大型材料费用。
一、设备修理费
设备修理费用的高低和设备的管理和使用有极大的关系。为了降低修理费用,2013年下半年要加强对组队设备的管理,按照年初机电科下发的机电管理制度进行严格考核,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和修理,重点管控措施:
1、设备修理坚持能小修的不大修、能自行修理的决不外委修理原则,降低修理费用。不到大、中修期限设备损坏需进行大、中修理的,处罚队组5000-20000万元,修理所需费用由队组工资扣除。
2、每月根据生产任务需求,对机修组、运搬队、上皮带、下机电队下达检修通知单,并对完成情况和检修质量进行考核,尽可能降低成本,提高使用效率。对完不成检修任务的,处罚当月集体2000元。
3、加大对设备的考核力度,对由于操作不当和不负责任造成的
设备损坏要严格按照机电事故进行追查,依据机电设备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严格落实包机责任制,对由于管理不到位造成的设备损坏;对队长、书记给予500—1000元的处罚,机电副队长、机电技术员给予300—500元的处罚,责任人给予500元的处罚。
4、要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设备,严禁野蛮使用,对烧损的电机要认真分析原因,除由于电机质量问题和供电质量造成的烧损,其它原因造成的烧损,一律按200元/千瓦进行处罚。
5、要合理选型,严禁电气设备“大马拉小车”和随意调大定值,检查中发现一次处罚机电技术员、队长、书记每人200元。
6、对在吊装、运输、安装中,由于责任心、操作不正确和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要按机电事故进行追查,对责任人给予500—1000元的处罚,对集体给予5000—20000元的处罚。
7、加强队组对设备检修的督促力度和对出井设备损坏程度的鉴定工作,要加强内部修理(包括昌鑫公司对设备的修理),降低设备待修率,减少修理费用,降低成本。
8、加强各组队设备的维护保养,杜绝以修代保、缺项维护等不良现象,树立维护重于修理的观念。检查发现一处设备带病运行、缺项维护等现象,对集体给予5000元。
9、加强设备润滑管理,按照设备注油周期、注油量及注油标号进行注油,对设备缺油或油脂不达标造成设备损坏的,按照设备原价50%进行处罚。
二、配件费
2013年1-7月份我矿消耗配件费用为1025万元,全年下达配件费用为1535万元;8-12月份剩余配件费用为510万元,其中8月份已消耗配件费用为200万元,2013年9-12月份剩余配件费用为310万元。重点抓好配件的管理,减少配件消耗,降低成本,重点管控措施:
1、每月由企管科牵头,对井下的个工作面的配件进行一次清查工作,发现备用配件不按要求乱扔乱放或者新的配件就扔掉或损坏,按配件原值处罚集体,井下存放的配件一定要量少,保证不影响生产即可。
2、加强配件计划的编制和审核工作,组队配件计划编制一定要根据生产任务情况和设备状况进行编制,配件计划要做到准确、及时,新投运的设备,配件要提前考虑,提出计划,尽可能做到化整体为零部件,对不易损坏的配件不做或少备,降低配件成本,减少库存。发现队组计划编制不认真、不负责,每次处罚队组材料员、队长、书记各200元。
3、加大配件的考核力度和修复办法,若各队组能自行修复的配件,由机电科供给修复所需零部件,各队组无能力修复的统一交回机电科,集中进行内部或外委修理,降低配件费用,对于人为损坏的除追查事故,缴纳配件费用外,给予单位处以配件价格60%及责任人处以配件价格40%的罚款。
4、加强对井下备品备件的管理,做好防水、防潮工作,保证备
品备件完好,对由于保管不善而造成备品备件损坏的给予备件原值2倍罚款。
5、利用队组检修班,深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解决问题同时并进行跟踪管理,对已经损坏的配件或磨损严重的责令进行更换,防止因小失大,导致设备损坏,酿成事故,影响生产。对由于检修不到位而造成设备及零部件损坏的,除追查事故,缴纳配件费用外,给予单位处以配件及设备价格60%及责任人处以配件及设备价格40%的罚款。
6、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无论金属部件还是非金属,除新增设备外,在用设备及配件一律采用交旧领新,通过交旧,尽可能提高配件使用周期,减少浪费。对不交旧的队组,按设备丢失进行处罚,除缴纳配件费用外,给予单位处以配件及设备价格60%及责任人处以配件及设备价格40%的罚款。
7、机电科每月组织对各队组二级库房盘库和井下进行检查,及时了解各队组配件的库存和使用情况,发现备用配件不按要求乱扔乱放或者新的配件就扔掉或损坏,按配件原值处罚集体,井下存放的配件一定要量少,保证不影响生产即可。
8、因生产急需,需要从设备上临时拆用的配件,必须经机电科领导同意后到设备组办拆卸手续,并办理用料手续,待所拆配件到货后,由使用单位及时恢复所拆设备。未经请示私自拆除的,每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300-500元,单位负责人1000元。
9、加大配件考核力度,配件实际考核金额为实际产量﹝或实际
进尺﹞和吨煤指标﹝或每米指标﹞的乘积,考核办法为配件计划考核金额减去实际消耗金额的100%作为各组队的处罚金额,20%为奖励金额。
10、单件在5万元以上配件,损坏后必须按事故进行追查,由于人为操作不当造成的按50%进行处罚集体,责任人处罚500-1000元。
11、机电科要设专人管理,由机电技术员对交旧的配件进行鉴定,确无使用价值,出具报废鉴定书,交企管科处理;对价格昂贵的配件,如油缸、液压马达、液压泵、滚筒、链轮组件、主控器、保护器、PLC 等必须进行修理;对磨损、报废的有色金属配件必须回收;对不执行交旧的单位按照机电配件管理制度,严格进行考核。
12、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现场,了解配件使用情况;队组要及时反映配件供货的质量问题,以便机电科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减少消耗,降低成本。
13、各组队每月做的配件计划机电科将留中不发,且取消月度计划,改为急需计划。
14、配件回收及后半年配件分解一览表
附表一: 旧配件回收和回收率的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