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Shanghai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2.10.11•【字号】沪财社〔2012〕68号•【施行日期】201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社〔2012〕68号市就业促进中心,各区县财政局、就业促进中心,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小额担保贷款的文件精神,促进本市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健康发展,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订了《上海市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一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相关部门职责第三章个人小额担保贷款第四章小微企业法人小额担保贷款第五章创业前小额担保贷款第六章自主创业微量担保贷款第七章贷款展期与借新还旧第八章贷款逾期第九章贷款代偿第十章利息补贴第十一章其他上海市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银发[2002]394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1号)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09]1号)的精神,进一步改善本市创业环境,帮助本市创业者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并促进本市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上海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小额担保贷款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而设立,包括个人小额担保贷款、小微企业法人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前小额担保贷款、自主创业微量担保贷款等四个品种。
第二章相关部门职责第三条市人力资源和和会保障局职责(一)根据国家有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和本市实际情况,会同有关职能部门,适时调整本市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二)对全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进行指导、推进。
上海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
上海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本市科创中心建设,进一步改善本市创业环境,吸引优质创业人才,帮助本市创业者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并促进本市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沪府发…2017‟76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沪府办发…2018‟24号)和•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银发…2016‟20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上海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为目标,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创业组织扩大就业的贷款担保业务,包括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创业组织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前创业担保1贷款3个品种,以及创业担保资金运营管理机构与经办银行合作推出的相关专项创业担保贷款产品。
第三条本市设立“上海创业担保贷款担保资金”(以下简称“担保资金”),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创业组织提供贷款担保,担保贷款责任余额原则上不超过担保资金余额的5倍。
第四条担保资金实行单独列账、单独核算,保证专款专用和封闭运行,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条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创业担保贷款奖励机制,对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成效突出的经办银行、上海创业担保贷款运营管理机构等相关单位给予奖励。
第六条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创业组织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前创业担保贷款免收担保费。
第二章相关部门职责第七条市财政局负责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民银行等机构共同做好本市创业贷款担保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委托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担保中心”)开展创业贷款担保工作;对担保资金预算及担保代偿损失的核销进行审批;对创业贷款担保业务进行评价、监督;组织、协调区财政部门配合做好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相关工作。
上海大学生创业最新优惠政策
上海大学生创业最新优惠政策大学毕业生创业四项优惠政策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海地区应届大学毕业生创业可享受免费风险评估、免费政策培训、无偿贷款担保及部分税费减免四项优惠政策,具体包括: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批准经营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户登记注册费、个体户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等。
此外,如果成立非正规企业,只需到所在区县街道进行登记,即可免税3年。
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向银行申请开业贷款担保额度最高可为7万元,并享受贷款贴息。
上海市设立了专门针对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创业教育培训中心,免费为大学生提供项目风险评估和指导,帮助大学生更好地把握市场机会。
从2006年起,上海市政府将连续5年,每年投入1亿元用于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帮助“书生老板”厉兵秣马。
2005年3月,市政府启动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
每年5000Ty元,连续三年投入1.5亿元,支持创业种子尽快“破土”。
截至2005年底,共有172个项目获得创业基金资助,受助总额达2475.4万元,注册成立公司110多家。
据基金会负责人介绍,从2006年起。
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的总量进一步扩大为每年1亿元,由新成立的基金会负责运作,组织协调大学生科技创业工作。
大学生开办企业可获5万—30万元支持,即使奋斗失败也无需赔偿损失。
为了激发“天之骄子”的创业激情,申城专门设立了大学生创业“天使基金”。
“天使基金”将根据学生的申报计划,严格评估学生创业项目,然后确定实际支持金额。
这笔资金将以股权形式投入到学生企业中,获利部分将成为创业者的利润,而一旦创业失败也无需学生还款。
在创业之前,专门机构还将对学生科技创业者进行创业培训,使其迅速拥有“老总”素质,相关部门还将为大学生免费提供代理工商注册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等服务。
1、创业贷款担保的对象在沪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的本市户籍劳动者、本市高校在读及毕业35岁(含)以下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青年。
上海创业贷款条件
上海创业贷款条件摘要:一、上海创业贷款简介1.上海创业贷款的定义2.上海创业贷款的目的二、上海创业贷款的条件1.贷款对象的基本要求2.创业项目的资质要求3.贷款金额和期限4.利率和还款方式三、申请上海创业贷款的流程1.准备申请材料2.提交申请3.等待审批4.贷款发放及使用四、上海创业贷款的优惠政策1.政府提供的支持2.税收优惠政策3.其他激励措施五、结论1.上海创业贷款的重要性正文:【一、上海创业贷款简介】上海创业贷款是上海市政府为支持创业者而推出的一项金融政策。
旨在帮助创业者解决资金问题,推动创业项目的实施,促进上海市经济的发展。
通过对创业者提供优惠贷款,降低创业门槛,鼓励更多的人投身创业事业。
【二、上海创业贷款的条件】1.贷款对象的基本要求上海创业贷款的贷款对象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具有上海市户籍的创业者;二是注册地在上海市的企业。
贷款对象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龄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
2.创业项目的资质要求申请上海创业贷款的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成长性和市场潜力。
优先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较高科技含量、能带动就业的项目。
3.贷款金额和期限上海创业贷款的贷款金额根据创业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贷款人的还款能力确定,单笔贷款金额最高可达50万元。
贷款期限一般为1-3年,最长可达5年。
4.利率和还款方式上海创业贷款的利率执行国家相关政策,一般低于市场利率。
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息还款和等额本金还款两种,贷款人可以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
1.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上海创业贷款需要提供的基本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贷款申请书等。
具体材料根据贷款银行的要求有所不同。
2.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贷款银行,同时需填写《上海市创业贷款申请表》。
3.等待审批贷款银行会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包括对创业项目的评估、对贷款人的信用审查等。
审核时间一般为10个工作日。
4.贷款发放及使用审核通过后,贷款银行会与申请人签订贷款合同,并将贷款金额发放至申请人指定的账户。
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浦东新区海归创业资助操作细则》的通知
本项资助由浦东新区人才服务中心组织遴选、受理申报、初审和提出立项资助意见,由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审核、公示和印发立项通知。资助资金一次性拨付到企业账户。
第五条监督检查
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资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申报单位对资助资金的使用负责,须专款 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 《浦东新区海归创业资助操作细则》的通
知
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浦东新区海归创业资助操作细则》的 通知
浦人社规(2024)2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浦东新区海归创业资助操作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8日浦东新区海归创业资助操作细则 为进一步增强浦东新区自主创新人才集聚度,吸引和支持海归人才来浦东进行科技创业,根据关于施意见,制定本操作细则。 第一条资助对象 择优资助符合浦东新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由优秀海归创业人才及团队(包括入外籍以及港澳台地区人才)来 浦东新区自主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同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创业人才及团队应获得浦东新区年度“最具潜力的海归创业团队〃奖项,且获奖项目落地浦东。 2、创业依托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有较好的市场潜力。
3、创业人才及团队成员应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 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在国(境)外连续工作1年及以上。
4、创业人才或团队带头人应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或团队持股(含技术入股)高于30%。
5、创办的企业注册地和税管地均在浦东新区,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
第二条资助内容
每年遴选出10-20家优秀企业,分别评为“海创之星〃、“海创之梦〃。获评“海创之星〃的企业,给予每家50万元 一次性创业资助;获评“海创之梦〃的企业,给予每家30万元一次性创业资助。获得新区其他关于创业赛事获奖项目 资助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差额部分的资助。同一企业只可获得1次本项资助。
上海 创业贷款条件
上海创业贷款条件
创业贷款是指专门为支持创业者而提供的贷款品种,其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借款人条件:借款人应为中国大陆居民,年龄在 18 周岁 (含) 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借款人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嗜好和
负债情况;借款人有较为明确的创业项目和可行的创业计划。
2. 抵押物条件:创业贷款通常需要提供抵押物,包括房产、车辆、存款等,其价值应不低于贷款金额的两倍;同时,抵押物需经过
银行认可,且具有合法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3. 担保条件:创业贷款通常需要提供担保人,担保人应为中国
大陆居民,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较强的还款能力;同时,担保人应
同意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
4. 贷款金额和期限:创业贷款的贷款金额一般不低于 50 万元,最高可达 1000 万元;贷款期限一般较长,可达 10 年及以上。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银行和不同创业项目对于创业贷款的条件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创业者在选择创业贷款时需要仔细了解不同银行的政策和要求,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同时,创业者也可以向创业辅导机构、创业园区等机构咨询有关创业贷款的政策和建议,以更好地帮助自己申请创业贷款。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完善小额贷款担保工作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完善小额贷款担保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沪人社就发(2009)14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09]1号)的精神,加大融资支持,改善融资环境,现就完善小额贷款担保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关于开业贷款担保(一)担保对象1、凡具有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并在本市注册开业三年以内的个体工商户和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业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以及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法人,可以申请开业贷款担保。
2、本市高校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毕业后两年以内,并在本市注册开业三年以内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以及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法人,可以申请开业贷款担保。
(二)担保额度个体工商户和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业主以及小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申请开业贷款担保的,担保贷款金额最高为50万元。
小企业法人申请开业贷款担保的,担保贷款金额最高为100万元。
上述申请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经办银行提供有效的担保:1、贷款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下的,申请人可免于个人担保;2、贷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上30万元及以下的,申请人应提供不低于贷款额10%的有效个人担保;3、贷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上50万元及以下的,申请人应提供不低于贷款额20%的有效个人担保;4、贷款金额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及以下的,申请人应提供不低于贷款额30%的有效担保。
(三)担保方式1、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为申请人担保不足的贷款部分提供担保。
2、本市高校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申请开业贷款担保的,在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为其担保不足的贷款部分提供担保的同时,申请人应当提供第三方的个人信用反担保。
上海个人创业贷款
上海个人创业贷款上海个人创业贷款是指针对个人创业者提供的一种融资工具。
在一个新的创业项目启动之初,资金是创业者最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而个人创业贷款则是为了解决创业者在启动阶段所需的资金需求而设立的一种贷款产品。
下面将重点介绍上海地区个人创业贷款相关政策和申请流程。
一、上海个人创业贷款政策个人创业贷款的政策是不断调整和完善的,针对不同的申请者,具体政策也会有所不同。
但总体而言,政府鼓励个人创业,并提供一定的贷款支持。
1. 利率优惠:上海个人创业贷款享受了相对较低的利率,通常低于商业贷款利率。
这是因为政府希望通过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降低创业者的财务负担,增加创新和创业的动力。
2. 担保要求:个人创业贷款的担保要求相对较低。
许多政策性银行和担保机构对个人创业贷款项目提供担保支持,以减少风险。
而对于部分有较高创业潜力和良好信用记录的创业者,也可以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贷款机会。
3. 贷款金额:贷款金额视创业项目的需求而定,通常最高限额为1000万元。
创业者可以根据自身项目的需求,选择合适的贷款额度。
4. 贷款期限:个人创业贷款的期限一般为3年至5年,根据创业项目的回款情况和贷款用途来确定。
二、上海个人创业贷款申请流程申请个人创业贷款一般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 个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
2. 创业计划书:详细描述创业项目的商业模式、运营方式、市场前景等。
3. 资金需求说明:清楚说明贷款金额的用途和预计资金使用规划。
4. 资金保障措施:如有其他收入或担保措施,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相关证明文件:如学历证明、经验证明等。
6. 其他补充材料:根据银行或担保机构的要求,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流程如下:1. 选择贷款机构:根据个人创业贷款政策,选择合适的贷款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担保机构等。
2. 填写申请表格:根据贷款机构的要求,填写相关个人创业贷款申请表格。
3. 提供申请材料:根据贷款机构的要求,准备并提供申请所需的材料。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1.23•【字号】沪府发〔2016〕3号•【施行日期】2016.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市场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6〕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2016年1月23日上海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办法为充分发挥融资性担保在促进中小企业融资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为,促进本市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令〔2010〕3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一)凡在本市范围内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及有关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
(三)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二、总体要求(一)融资性担保公司在经营中,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依法合规”的原则,注重把握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本市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要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与服务力度,为融资性担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三)本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管,实行“部门配合,市、区县联动”的机制。
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日常监管、风险防范和处置等工作,确保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三、工作机制(一)完善本市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和业务监管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市联席会议”)制度。
创业政策上海鼓励个人创业新政策
上海鼓励个人创业新政策
7万元以下开业贷款可免担保,净增就业岗位达半年以上的,可申请开业贷款贴息……这是上海市将于6月1日起全面实
施的开业贷款新政策中规定的,目的是鼓励更多个人创业。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0年8月开始开展开业贷款
担保,至今已累计担保开业贷款1100多户,担保贷款金额近8000万元,有效发挥了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为进一步营
造具有上海特色的微小型企业创业环境,近期出台的《关于促进
就业专项资金担保开业贷款的补充意见》将推出更加优惠的政策,更贴近开业者的实际需求。
一是提高免个人担保的贷款额度。
如对于贷款金额在7
万元及以下的贷款项目,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将给予全额担保,
个人可免于担保,而原先免个人担保贷款额度为5万元。
二是重
点推出了贷款还本付息后的贴息政策。
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担保
的开业贷款,借款人按期还本付息的,就可以在还本付息后的三
个月内,申请开业贷款贴息。
贴息额度按净增就业岗位计算,每
净增一个就业岗位达半年以上,一年最高可获得2000元的利息补贴。
如按照现在的银行利率贷款10万元,只需要新吸纳3名失业、协保人员或农村富余劳动力达半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年的全额
利息补贴。
另外,新办法实施后,开业贷款担保的申贷环节将由原
来的8个减少到4个,申贷周期也将由原来的2个月左右缩短为
30个工作日。
上海创业贷款政策
上海创业贷款政策现在选择贷款创业的学生开始变多了,在上海有哪些贷款创业政策呢?店铺把整理好的上海创业贷款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有哪些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在金融贷款方面、税收缴纳方面、企业运营方面都有优惠的体现,其中,高校毕业生从事自主创业的,可在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金融贷款方面1、优先贷款支持、适当发放信用贷款。
加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支持力度,对于能提供有效资产抵(质)押或优质客户担保的,可由高校毕业生为借款主体,担保方可由其家庭或直系亲属家庭成员的稳定收入或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联合担保。
对于资信良好、还款有保障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当发放信用贷款。
2、简化贷款手续。
通过简化贷款手续,在一定期限内周转使用合理确定授信贷款额度。
3、利率优惠。
对创业贷款给予一定的优惠利率扶持,视贷款风险度不同,在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可适当下浮或少上浮。
事实上,大学生创业贷款难就难在无法提供有效资产作抵押或质押。
已有多家银行开办了针对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年满18周岁自然人的个人创业贷款。
此类创业贷款要求个人采用存单质押贷款,或者房产抵押贷款以及担保贷款。
税收缴纳方面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下同)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纳所得税3年。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税2年。
企业运营方面1、员工聘请和培训享受减免费优惠。
对大学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可在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网站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参加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举办的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给予适当减免交费;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创办企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业的毕业生、测评服务。
上海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
上海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在上海想要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呀,那得先了解下它的申请条件。
这就像是一场闯关游戏,每个条件都是一道关卡,只有全部通关才能拿到这笔助力创业的“宝藏”。
咱先说说创业者自身的条件。
您得是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人员,这就好比是参加一场年轻人的活力派对,得符合年龄要求才能入场。
您要是已经退休在家享清福了,那可能就不太适合这个创业担保贷款的申请啦。
然后呢,创业者得是在上海本市进行创业的。
这就像在上海这个大舞台上搭台唱戏,您得在这个舞台上开始您的创业表演才行。
要是您在外地创业,却想来申请上海的创业担保贷款,这就好比在上海之外的舞台唱戏,却想从上海拿唱戏的道具补贴,肯定不合适嘛。
再来谈谈创业组织的要求。
如果您是创办小微企业的,那这个企业得符合相关的规定。
这就像一个小树苗要种在合适的土壤里,这个土壤就是这些规定。
企业得是在本市注册登记的,就像是小树苗要在上海这片土地上扎根。
而且要有实际的经营场所,这就像小树苗要有自己的一块小天地才能茁壮成长,不能是个“皮包公司”呀,光有个名字可不行。
企业还要正常经营,按时纳税,这就像小树苗要按时吸收养分,健康成长一样,纳税就是企业对社会的一种养分回报。
如果您是创办个体工商户的呢,也得是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并且得是正常经营的状态。
这就好比是在上海这个大集市里摆摊,您得是合法合规地在这儿摆,而且得持续经营着,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对于创业项目也是有要求的。
这个项目得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者是带动就业的能力。
您要是搞个项目,跟别人的一模一样,没有任何新花样,就像大家都做馒头,您也做馒头,还没有任何特别之处,那可能就不太容易通过审核。
但是如果您的馒头是用了特殊的工艺,或者您的馒头店能带动很多人就业,那这就不一样了。
再比如说,您要是开个科技公司,研发出一种新的软件,这就很有创新性,就像在一堆普通石头里发现了一颗闪闪发光的宝石一样。
还有一点很重要的是,创业者的信用状况得良好。
这就像做人要诚实守信一样,在创业的道路上,信用就是您的名片。
上海市创业扶持政策
上海市创业扶持政策上海市创业扶持政策上海市区多项创业扶持政策上海市推出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以来,今年首次将“帮助成功创业一万人”列入市政府实事项目,以帮助创业者突破创业“瓶颈”,今年1至4月,已帮助3200人成功创业。
为了切实缓解创业者融资难和经营场地缺的矛盾,本市新出台小额贷款利息补贴和创业场地房租补贴的新政策,继续加大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扶持力度。
不仅如此,从社区到全市,各级政府都在积极探索帮助创业者成功的长效机制。
给创业企业“输血”“加油”创业并非易事。
调查显示,融资难和经营场地短缺,是困扰创业者的两大难题,今年4月上海出台了小额贷款利息补贴新政策,明确在本市注册开业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以法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名义,因生产经营需要,申请获得经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批准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200万及以下小额贷款的,按期还清贷款本息的,也可以申请利息补贴。
这被不少创业草根解读为在给企业“输血”、“加油”。
根据该新政,具体的贴息金额以企业吸纳本市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稳定就业情况计算,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元;每笔贷款的贴息总额不超过该贷款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出的贷款利息额。
小企业可在按期还清贷款本息之日起三个月内向贷款所在地的区县开业指导服务部门申请利息补贴。
各区县也在积极尝试。
今年,闸北区开始实施“创业驿站给力计划”。
如果小企业满足在闸北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下且存续一年以上,符合区域产业导向等条件,就有望得到一次性10万元的补贴。
截至4月底,已有近20家企业前来申报。
崇明县今年在原有创业政策的基础上推出了一系列补充政策。
在崇明县行政区域内新创办的创业组织,招用本县劳动力且按规定缴纳社保费的,可享受实际缴纳社保费50%的补贴;以上创业组织在成立一年内带动就业人数稳定在6人及以上,且为从业人员办理用工手续、缴纳社保费的,将予以一次性500元/人的.奖励;此外,经市开业指导服务中心确认的享受开业贷款担保的单位,开业贷款的到期日为2011年1月1日以后,贷款到期之日起3个月内还本付息的,将获得一次性奖励。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担保开业贷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担保开业贷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5.08.30•【字号】沪劳保就发〔2005〕30号•【施行日期】2005.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担保开业贷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劳保就发〔2005〕30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银行:现将《关于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担保开业贷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开业贷款担保申请告知书2. 开业贷款还款承诺书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ОО五年八月三十日关于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担保开业贷款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改善本市微小型企业的创业环境,帮助自主开业者解决融资难的问题,现就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担保开业贷款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担保对象具有本市户籍、并在本市注册开业的下列对象,可以申请开业贷款担保:(一)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负责人;(二)自工商登记之日起三年内的劳动密集型的小企业法定代表人。
二、申请条件(一)申请人无违法犯罪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二)申请人自有资金不得低于贷款金额的50%,并且能够按规定提供必要的财产抵押、质押等个人担保;(三)申请人所办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和小企业(以下简称“劳动(经济)组织”)的注册地与经营地一致,应当建立财会核算管理制度;(四)申请人所办的劳动(经济)组织吸纳本市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比例符合如下规定:1、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吸纳本市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比例不得低于70%;2、小企业从业人员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吸纳本市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比例不得低于50%;从业人员在10人以下的,吸纳本市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比例不得低于70%;(五)申请人所办的小企业应当依法进行税务登记,并提供最近一期的纳税凭证。
上海市政府鼓励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上海市政府鼓励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上海市政府鼓励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1、大学毕业生创业四项优惠政策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上海地区应届大学毕业生创业可享受免费风险评估、免费政策培训、无偿贷款担保及部分税费减免四项优惠政策,具体包括: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批准经营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户登记注册费、个体户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等。
此外,如果成立非正规企业,只需到所在区县街道进行登记,即可免税3年。
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向银行申请开业贷款担保额度最高可为7万元,并享受贷款贴息。
上海市设立了专门针对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创业教育培训中心,免费为大学生提供项目风险评估和指导,帮助大学生更好地把握市场机会。
2、每年1亿助“学生老板”科技创业从2006年起,上海市政府将连续5年,每年投入1亿元用于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帮助“书生老板”厉兵秣马。
2005年3月,市政府启动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
每年5000Ty元,连续三年投入1。
5亿元,支持创业种子尽快“破土”。
截至2005年底,共有172个项目获得创业基金资助,受助总额达2475。
4万元,注册成立公司110多家。
据基金会负责人介绍,从2006年起。
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的总量进一步扩大为每年1亿元,由新成立的基金会负责运作,组织协调大学生科技创业工作。
3、大学生创业“天使基金”最高30万大学生开办企业可获5万—30万元支持,即使奋斗失败也无需赔偿损失。
为了激发“天之骄子”的创业激情,申城专门设立了大学生创业“天使基金”。
“天使基金”将根据学生的申报计划,严格评估学生创业项目,然后确定实际支持金额。
这笔资金将以股权形式投入到学生企业中,获利部分将成为创业者的利润,而一旦创业失败也无需学生还款。
在创业之前,专门机构还将对学生科技创业者进行创业培训,使其迅速拥有“老总”素质,相关部门还将为大学生免费提供代理工商注册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等服务。
上海大学生创业贷款的政策
上海⼤学⽣创业贷款的政策上海对⼤学⽣⽹上创业也作出了相关的优惠规定,针对上海市⾼等院校毕业的学⽣、在职职⼯参加中⾼层次的技能培训,鉴定合格后补贴⼀半的培训费⽤,上海⼤学⽣创业贷款详细的内容请阅读下⽂。
上海⼤学⽣创业贷款的政策上海⼤学⽣创业⼩额贷款融资《上海市⼈民政府进⼀步作好本市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作的若⼲意见》(沪府发[2009]1号)、⼩额贷款担保政策的扶持范围扩⼤到创业后三年以内的创业组织,担保⾦额提⾼到100万元。
其中,10万元以下的项⽬可免个⼈担保。
⾃主创业的⼤学⽣,向银⾏申请开业贷款担保额度最⾼可为7万元,并享受贷款贴息。
科技型中⼩型技术企业创新基⾦初期⼩企业⼤学⽣创业项⽬(试点)⼯作指引》规定科技型中⼩企业技术创新基⾦在初创期⼩企业创新项⽬内设⽴⼤学⽣创业项⽬给予引导和⽀持。
创新基⾦以⽆偿资助⽅式⽀持⽴项项⽬,资助额度为每个项⽬20-40万元。
上海⼤学⽣创业信⽤担保根据《上海市⼤学⽣创业企业信⽤担保基⾦章程》上海市⼤学⽣科技创业基⾦会和上海市杨浦区中⼩企业信⽤担保中⼼共同发起上海市⼤学⽣创业信⽤担保基⾦。
该信⽤担保基⾦单笔担保贷款范围是50万元以内,期限为⼀年以内的流动资⾦贷款。
上海⼤学⽣⽹上创业优惠政策⽹上创业的形式很多。
可以是⽹上开店。
就是在提供开店的⽹站,规定注册⼀个商店,⾃⼰在⽹上门店组织经营;还可以⽹上结盟,即创业者⾃⼰要注册⼀个商店,然后加盟到提供加盟的电⼦商务⽹站上,利⽤加盟母体的资源组织销售。
其次上海市⾼等院校毕业的学⽣、在职职⼯参加中⾼层次的技能培训,鉴定合格后培训费⽤补贴50%,参加政府补贴培训⼈员原则上⼀年只可享受⼀次补贴。
⽬前全市共有三家“⽹上创业”⽹站,他们⼀般也会提供免除加盟费、登陆费全免、两个⽉试运⾏免费等优惠措施。
上海创业贷款条件
上海创业贷款条件摘要:1.上海创业贷款的定义和作用2.上海创业贷款的申请条件3.上海创业贷款的申请流程4.上海创业贷款的优惠政策5.上海创业贷款的注意事项正文:【上海创业贷款条件】随着国家对创新创业的大力支持,上海作为我国的经济中心,也为创业者提供了丰富的创业贷款政策。
上海创业贷款是指政府为支持创业者创业,通过金融机构提供的一种贷款方式。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上海创业贷款的申请条件、流程、优惠政策及注意事项。
【1.上海创业贷款的定义和作用】上海创业贷款是指在上海地区,政府为支持创业者创业,通过金融机构提供的一种贷款方式。
创业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创业者在初创期所需的资金问题,帮助创业者顺利开展创业活动。
【2.上海创业贷款的申请条件】申请上海创业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1) 具有上海市户籍或者在上海市居住满一年以上;(2) 年龄在18-60 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 具有合法有效的创业项目,项目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上海市产业导向;(4) 无不良信用记录,具备还款能力;(5) 其他条件,根据不同贷款政策和金融机构要求,可能还需满足其他具体条件。
【3.上海创业贷款的申请流程】(1) 创业者首先需准备好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创业项目计划书等;(2) 创业者向当地人社部门或金融机构提交贷款申请;(3) 人社部门或金融机构对创业者的申请进行审核;(4) 审核通过后,创业者与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同,金融机构发放贷款;(5) 创业者按期还款。
【4.上海创业贷款的优惠政策】上海创业贷款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包括:(1) 贷款额度:根据创业者的实际情况,贷款额度最高可达50 万元;(2) 贷款期限:根据创业者的实际情况,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 年;(3) 贷款利率:根据政策规定,创业贷款利率可享受优惠;(4) 担保政策:创业者可享受政府提供的担保政策,降低贷款门槛。
【5.上海创业贷款的注意事项】(1) 创业者在申请贷款前,应充分了解贷款政策、申请条件和流程,确保自身符合贷款条件;(2) 创业者在申请贷款时,需如实填写相关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3) 创业者在贷款期间,应按期还款,避免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上海创业政策
上海创业政策一、融资优惠政策■申请开业贷款可获专项担保适用对象:创业培训班学员、非正规劳动组织的业主或合伙人代表、新办小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合伙投资人自工商注册登记起1年以内的小企业。
2000年8月,上海推出了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担保开业贷款的政策。
开业者在向银行申请开业贷款时,因个人担保不足,在银行同意贷款的前提下,由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提供信用保证。
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担保项目包括:开业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设备贷款和购置生产经营用房贷款。
■7万元以下创业贷款个人免担保适用对象:同上。
一般来说,贷款金额7万元及以下的创业贷款项目,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给予全额担保,个人可免于担保;贷款金额7-10万元的贷款项目,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最高可给予贷款额90%的担保;贷款金额高于10万元以上的,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最高可给予贷款额80%的担保。
■开业贷款可享受政府贴息适用对象:同上。
开业贷款要支付利息,但借款人可凭有关证明材料向区县开业指导服务中心提出贴息申请,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将给予全额或部分开业贷款利息的补贴。
贴息的额度,按借款人所办经济组织净增就业岗位的数量计算,最高可享受每年2000元的补贴。
■高校毕业生创业有基金资助适用对象:高校毕业生。
上海现已启动总规模为1.5亿元的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主要用于资助高校毕业生以其科研成果或专利发明创办的企业,兼顾创意类和科技类咨询企业。
拥有科技成果的上海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可获得最高30万元人民币的资助金额。
该基金同时对高校毕业生的科技成果孵化项目予以资助,基金对每个项目按30万元以内额度投资,投资资金将分阶段投入,投资期限一般为1~2年。
点评:融资政策优惠多多,但对创业者来说,并非资金越多越好,因为无论通过何种渠道融资,使用资金都有利息成本。
因此,创业者要根据自己的创业计划和现有的资金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融资和需要融资的数额,之后,再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贷款或者其他的融资方式。
上海:在职人员创业可贷50万
上海:在职人员创业可贷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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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融资扶持力度,市劳动保障局又出台了《关于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担保开业贷款的实施意见》。
新的开业贷款担保政策已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政策与原有政策相比,不仅进一步降低了开业贷款贴息门槛,而且在职创业人员也可以获得开业贷款担保政策的扶持。
开业贷款担保期限一般为三年,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新政策放宽了开业贷款担保范围,担保的对象由原先的本市失业、协保人员及农村富余劳动力扩大为具有本市户籍、并在本市注册开业的开业者都可以申请开业贷款担保。
同时,新政策对新办小企业的申请范围,由原先的工商登记一年[增]��放宽到工商登记三年内。
开业贷款贴息门槛降低。
按照新政
策,贷款申请人只要在贷款期间稳定既有的就业岗位并按时还贷,就能获得全额贴息。
而原有的政策规定,贷款申请人必须在贷款期内净增就业岗位,才能享受贷款贴息。
具体说来:如张先生申请了一年期的开业贷款10万元,按照现行贷款执行利率,其贷款所付利息为5580元。
按新政策规定,在贷款期内,只要张先生所办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或小企业能够确保3名本市失业、协保、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稳定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到全额贴息,不足3人将享受部分贴息。
来源:中国人力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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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本市科创中心建设,进一步改善本市创业环境,吸引优质创业人才,帮助本市创业者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并促进本市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沪府发…2017‟76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沪府办发…2018‟24号)和•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银发…2016‟20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上海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为目标,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创业组织扩大就业的贷款担保业务,包括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创业组织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前创业担保1贷款3个品种,以及创业担保资金运营管理机构与经办银行合作推出的相关专项创业担保贷款产品。
第三条本市设立“上海创业担保贷款担保资金”(以下简称“担保资金”),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创业组织提供贷款担保,担保贷款责任余额原则上不超过担保资金余额的5倍。
第四条担保资金实行单独列账、单独核算,保证专款专用和封闭运行,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条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创业担保贷款奖励机制,对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成效突出的经办银行、上海创业担保贷款运营管理机构等相关单位给予奖励。
第六条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创业组织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前创业担保贷款免收担保费。
第二章相关部门职责第七条市财政局负责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民银行等机构共同做好本市创业贷款担保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委托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担保中心”)开展创业贷款担保工作;对担保资金预算及担保代偿损失的核销进行审批;对创业贷款担保业务进行评价、监督;组织、协调区财政部门配合做好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相关工作。
第八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并适时调整本2市就业创业政策;对市、区就业促进部门的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进行指导、推进。
第九条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负责指导经办银行开展创业担保贷款业务,鼓励经办银行建立独立的创业担保贷款考核制度;对本市创业担保贷款统计工作进行指导、推进。
第十条市担保中心受市财政局委托对担保资金进行管理和运作;引进符合条件的银行开展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并对其工作进行评估管理;引进专业机构对贷款项目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的相关风险管理工作,并对其业绩进行评估管理;审核创业担保贷款项目,办理担保手续,按不高于贷款本金95%的比例承担风险责任,对逾期贷款进行代偿,并依法进行追偿。
第十一条市就业促进中心负责协调市担保中心开展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指导区就业促进中心开展创业担保贷款的受理工作,对区级贷款受理情况进行复审。
区就业促进中心负责受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创业组织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前创业担保贷款的申请,对相关申请人的身份资格、吸纳就业情况进行核实,并对申请人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和辅导。
第十二条经办银行负责对申请人进行贷前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和协议,按不低于贷款本金5%的比例承担风险责任,做好贷款的发放和贷后监督管理工作;按时向市担保中心、市就业促进中心上报业务开展情况;组织专人对逾期贷款进行追索。
3第三章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第十三条本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对象为:在沪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的本市户籍劳动者和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和•出国留学人员来沪投资享受优惠资格认定证书‣的非本市户籍劳动者。
第十四条本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为:(一)申请人无影响偿债能力的不良信用记录;(二)申请人所办的创业组织,应当建立财会核算管理制度,并依法进行税务登记;(三)申请人所办的创业组织须吸纳本市劳动者就业。
创业组织吸纳本市户籍劳动者就业的比例不低于30%。
(四)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外,本人及其配偶的其他贷款应不超过有关规定额度。
第十五条本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贷款期限最长为3年。
第十六条“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免予提供抵、质押方式的反担保。
第十七条本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申办程序如下:(一)申请受理4申请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和经营证照等证明材料,向创业组织注册地所在的区就业促进中心提出申请。
(二)身份确认1.区就业促进中心应在受理申请后,按规定完成对申请人担保政策辅导、身份资格确认等初审和推荐工作。
2.经办银行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申请人进行信用评估。
(三)风险评估1.市担保中心或其委托的专业机构应在收到区就业促进中心提供的贷款申请文件后,按规定对申请人所办创业组织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贷前调查,出具贷款项目财务分析报告。
2.经办银行根据贷前调查的实际情况,按规定对贷款金额和期限提出贷款意见。
(四)担保审批1.市就业促进中心对区级贷款受理情况进行复审。
2.市担保中心应在收到相关贷款材料后,按规定对贷款担保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办理担保手续。
(五)银行放贷经办银行应在收到市担保中心担保意见后,按规定办理签约、放贷手续。
借款人应当自觉接受经办银行、市担保中心或其委托的专业机构对其经营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按要求报送财务报表。
5第四章创业组织创业担保贷款第十八条本市“创业组织创业担保贷款”的申请对象为:在本市注册经营的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合作社。
第十九条本市“创业组织创业担保贷款”的申请条件为:(一)创业组织应当建立财会核算管理制度,并依法进行税务登记;(二)创业组织吸纳本市户籍劳动者就业的比例不低于30%;(三)创业组织应根据风险评估情况,按要求提供必要的财产抵押、质押等形式的反担保。
第二十条本市“创业组织创业担保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
第二十一条“创业组织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贷款金额低于50万元(含)的,申请企业免予提供抵、质押方式的反担保;申请金额高于50万元的,申请企业按要求提供必要的财产抵押、质押等形式的反担保。
第二十二条本市“创业组织创业担保贷款”应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具体申办流程参照本办法第十七条执行,申请人还应提供市担保中心以及经办银行所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五章创业前创业担保贷款6第二十三条本市“创业前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对象为:35岁(含)以下,拟在沪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的本市户籍青年大学生、本市高校在读及毕业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青年。
未进行工商登记,但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本市户籍网络创业者,可参照申请创业前创业担保贷款。
第二十四条本市“创业前创业担保贷款”的申请条件为:(一)申请人无影响偿债能力的不良信用记录;(二)申请人已有较为完善、可行的创业项目计划。
(三)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外,本人及其配偶的其他贷款应不超过有关规定额度。
第二十五条本市“创业前创业担保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贷款期限最长为1年。
第二十六条“创业前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免于提供抵、质押方式的反担保。
第二十七条本市“创业前创业担保贷款”的申办程序如下:(一)申请受理申请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意向创业所在地的区就业促进中心提出申请。
7(二)身份确认1.区就业促进中心应在受理申请后,按规定完成对申请人担保政策辅导、身份资格确认等初审和推荐工作。
2.经办银行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申请人进行信用评估。
(三)风险评估1.市担保中心或其委托的专业机构应在收到区就业促进中心提供的贷款申请文件后,按规定对申请人就创业项目和贷款申请进行风险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2.经办银行根据贷前调查的实际情况,按规定对贷款金额和期限提出贷款意见。
(四)担保审批1. 市就业促进中心对区级贷款受理情况进行复审。
2. 市担保中心应在收到相关贷款材料后,按规定对贷款担保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办理担保手续。
(五)银行放贷经办银行应在收到市担保中心担保意见后,按规定办理签约、放贷手续。
第六章贷款展期与借新还旧第二十八条创业担保贷款到期以前,借款人确因暂时的资金紧张预计不能按期还款,但还款意愿良好,且创业组织经营正8常的,可以向经办银行申请贷款展期。
借款人申请贷款展期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借款人由于宏观经济因素致使其经营效益下降或发生不可抗力、意外事故等原因而不能按时还款;(二)借款人无积欠贷款利息(包括罚息);(三)借款人按时付息,信用记录良好,未涉及违法或诉讼事宜;(四)借款人必须在贷款到期日前的60天之前,正式提交书面申请。
第二十九条贷款展期只能办理一次。
一年期(含)以内的贷款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期限,一年期以上的贷款展期期限不得超过1年。
第三十条贷款展期期间的贷款利率按原贷款利率执行。
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借款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贷款利息按新的档次利率计收。
第三十一条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借款人暂无法偿还贷款本金,但已按规定偿还银行利息,且所办创业组织经营正常,有良好的还贷意愿的,可以申请借新还旧。
借款人申请“借新还旧”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借款人贷款期满无法归还本金,但有良好的还款意愿;(二)借款人无积欠贷款利息(包括罚息);(三)借款人在借款期间,无违法及涉入诉讼等事件,信用9记录良好。
第三十二条借款人申请展期的,应当携带付息凭证、市担保中心或其委托的专业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等材料。
借款人申请借新还旧的,按新贷款相同流程审核。
第三十三条新贷款额应低于原贷款额的80%,新贷款期限最长为一年。
第七章贷款逾期和代偿第三十四条借款人未按期归还贷款,经办银行应积极开展逾期追索工作,市担保中心和区就业促进中心应共同配合督促借款人还款。
对逾期满1个月的借款人,经办银行应通过挂号信的方式寄送催款通知书,做好记录,并将贷款逾期信息报市担保中心备案。
追索期为自贷款期限届满或银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之日起2个月止。
第三十五条借款人未按期归还贷款,其逾期贷款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将记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征信系统等征信平台。
第三十六条追索期(2个月)结束后,借款人仍未偿付贷款本金的,经办银行应出具•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借款合同‣、•追索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材料向市担保中心提出代偿申请。
第三十七条市担保中心收到经办银行的代偿申请后,在相10关材料齐全的前提下进行审核并按约定办理相关代偿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