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中国大蒜征收反倾销税的案例剖析[最新]
倾销与反倾销
趋势1、其他国家企图遏制中国经济发展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中国的综合国力也在日益增强,这使得某些国家或多或少地感觉在世界体系中的地位受到了威胁。
为了遏制至少是减缓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些国家自然就想到了“非市场经济地位”这一锦囊妙计。
众所周知,在中国加入WTO之时,其中的相关协议曾规定,在之后的15年内,其他成员有权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这就使得其他国家以此为借口,在对中国产品进行调查时,随意武断地采用比中国发达程度高出许多倍的新加坡等国作为替代国,频繁“理直气壮”地对中国实施反倾销,给中国经济带来了极大的伤害。
然而事实上,自实行市场经济制度以来,中国已经在市场经济建设方面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市场已成为资源配置的绝对主体,政府基本不再干涉市场的活动。
但遗憾的是,就在这铁一般的事实面前,其他国家仍然拒绝承认中国是市场经济国家。
到目前为止,全球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还不到60个。
就在前些日子,中国经过若干轮艰苦的谈判,仍被欧盟宣布为非市场经济国家。
极具讽刺意味的是,俄罗斯到目前尚未加入WTO,但欧盟、美国早于2002年6月就承认了其市场经济地位。
对此,英国《金融时报》评论员居伊·德·容凯尔明确指出:西方主要发达国家是否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答案与市场自由几乎毫不相关。
中国在自由贸易问题上遭遇到了“非市场经济地位歧视”。
2、发达国家希望“保护”国内市场美、欧等发达国家号称是最自由的市场经济国家,长期以来他们主张世界所有国家都实行市场经济,并不遗余力、坚持不懈地推进经济全球化向纵深发展。
然而,如果我们仔细观察这些所谓的自由国家近年来在国际经济事务中的所作所为,就不难发现他们之所以这么做完全是为其自身利益服务的,实行市场经济不过是他们企图侵占他国市场的一个借口而已。
因为他们所宣扬的自由是单方面的,即他们可以自由进入其他国家的市场,而其他国家尤其是中国想进入他们的市场则是难上加难。
案例 反倾销
阅读材料中国面对反倾销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对外贸易迅速发展。
1978年,中国出口总额为167.6亿美元。
到2001年底,中国出口总额已达2661.6亿美元,增长了将近5倍。
但伴随着高速增长的出口,中国企业面对的外国反倾销也日益严重。
外国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始于1979年8月,当时的欧共体(欧盟前身)对从中国进口的糖精钠和机械闹钟提出了反倾销起诉。
当年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案只有两起,而2001年的千9个月就有12个国家提出36起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案。
根据世贸组织和中国国家经贸委产业损害调查局公布的资料,截至2001年9月底,共有29个国家和地区对中国提出473项反倾销诉讼。
在世贸组织的统计中,自1995年世贸组织成立到2001年6月30日,全世界共有1640起反倾销案。
其中针对中国的最多,共229起,占14%。
对中国提出反倾销诉讼的主要是发达国家,其中欧盟最多,共92起,其次为美国(87起)。
澳大利亚和加拿大也不少,分别为35起和29起排在第5和第6位。
不少中等收入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也对中国进行反倾销,其中印度(44起)、阿根廷(41起)、墨西哥(29起)和南非(26起)尤为突出。
中国出口产品遭到反倾销的多达数百上千种,大到自行车、彩电、摩托车、钢铁、水泥、小到铅笔、曲别针、蜡烛、尿布垫、大蒜。
这些反倾销诉讼案多数会以征收反倾销税结案。
美国对中国的反倾销税最高征到过365%(1994年的大蒜案),欧盟征到过83.2% (1994年的硫酸盐案)。
最厉害的是墨西哥,1993年墨西哥对中国十大类4000多种商品征收反倾销税,最高额为1105%。
此外,在一些反倾销案中征收的是从量税,如在1997年的金属镁一案中,反倾销税是每吨2662欧洲货币单位(ECU)。
当然,也有许多反倾销诉讼案中是以撤诉、中止调查、无税或无损害结案的。
中国遭受反倾销的一般性与特殊性从1979年的两项反倾销案到2001年的平均每月超过3起,中国已成为世界上面对反倾销起诉最多的国家。
中国连续17年成遭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国连续17年成遭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篇一:中国遭受反倾销的原因中国频繁遭受反倾销原因之分析内容摘要:反倾销作为gatt和世界贸易组织认定和许可的贸易保护措施,是国际通行的保护国内产业的手段,也是用来对付不公平竞争的必要工具。
它具有形式合法、容易实施、能够有效保护国内产业且不容易招致报复的特点。
近年来,我国产品在国际山场上屡造反倾销投诉,认清国外对我国产品反倾销指控的原因,并采取相应对策,已成为我国企业进一步拓宽国际市场的当务之急,也成为理论界的关注的一个焦点。
本文将通过分析国外对华反倾销的现状和特点,明确其原因,然后针对性地提出应付对策。
关键词:反倾销现状原因对策一、国外对华反倾销投诉的现状和特点近20年以来,中国的经济和出口贸易获得了飞速的增长。
但是,随着我国商品出口贸易量的增加和在世界出口榜上排名的上升,对我国发起反倾销调查的国家也逐步出现了扩大之势,“例如,从80年代的美国、加拿大、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逐步扩大到近年来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墨西哥、印度、埃及、南非、秘鲁和土耳其等国也频频对我国提起反倾销调查。
”另外,由于近年来我国已经被欧美等一些国家列为反倾销的头号目标,所以针对我国出口企业和出口产品的反倾销调查案件接连不断,“综合wto统计资料和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的统计资料,从1979年8月欧共体对我国出口的糖精纳发起第一起反倾销案件以来至20xx年12月初,已经有欧美等29个国家对我国提起共计477起反倾销案件,我国已经成为全球遭受反倾销调查案件最多的国家。
2000年各国提起的反倾销案件总数为251起,其中我国遭到反倾销起诉的案件有33起,对中国的反倾销占世界总数的13%以上,但是当年中国的出口外贸额占世界总额的比重却只有9%。
20xx年1月—11月中旬,我国遭受的外国反倾销投诉案件已经达到34起,已经超过了2000年遭反倾销投诉的案件”.显然,中国已经是世界反倾销浪潮的最大受害者。
反倾销案例及分析
反倾销案例及分析反倾销是指进口国通过采取法律和政策手段,对进口国市场上倾销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的行为。
倾销是指出口国出口的产品价格低于其在本国市场上的价格,通常是通过削减生产成本等方式来实现。
为了保护国内市场和产业免受倾销产品带来的不公平竞争,进口国可以采取反倾销措施来制止这种不公平竞争。
以下是两个反倾销案例及其分析:案例一:美国对中国光伏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2024年,美国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并于2024年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这一调查及税收举措引发了中美贸易争端,对中国光伏产品出口造成了较大影响。
分析:1.倾销行为存在:美国通过反倾销调查发现,中国光伏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其在中国市场上的价格,存在倾销行为。
这导致了中国光伏产品在美国市场上的竞争优势。
2.反倾销措施的正当性: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进口国可以采取反倾销措施以保护本国市场利益。
美国针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反倾销税属于合法行为。
3.反制措施的影响: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导致其在美国市场上价格上涨,从而降低了中国光伏产品的竞争力。
这对中国光伏产业带来了一定的冲击。
4.贸易争端的解决:中美两国就光伏产品的反倾销税进行了多次磋商,最终在2024年达成了双边协议,取消了具体的反倾销税率。
双方通过协商解决了这一贸易争端。
案例二:欧盟对中国太阳能玻璃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2024年,欧盟对中国太阳能玻璃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并于2024年对中国太阳能玻璃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这一举措导致中国太阳能玻璃产品出口减少,对中国太阳能产业带来了较大影响。
分析:1.倾销行为存在:欧盟通过反倾销调查发现,中国太阳能玻璃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其在中国市场上的价格,存在倾销行为。
这使得中国太阳能玻璃产品在欧盟市场上具有竞争优势。
2.欧盟的反倾销措施合法:欧盟采取反倾销措施是为了保护本国太阳能产业免受不公平竞争的影响,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
3.反制措施的影响:对中国太阳能玻璃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导致其在欧盟市场上的价格上涨,降低了其竞争力。
中国反倾销案例
初审法院的判决,承认永建公司进行辩论的权利被侵犯,然而却 仍判决永建败诉。“欧盟委员会做出该决定的理由,是公司财务 账目存在问题,因此无论欧盟委员会是否听取来自永建公司的意 见,结果都不会存在差异。” 然而在永建公司看来,法院承认欧盟程序的错误,已经成功了一 半。于是,他们又走上了欧盟最高等司法机构——欧盟法院的法 庭。2009年10月1日上午,欧盟法院的5位法官做出决定:欧盟 委员会在没有进行对当事方听证的情况下,就作出决定是错误的。 这意味着,永健公司将被免征反倾销税。 “永建的胜利告诉我们,如按照WTO和各地区的上诉程序和规 则,积极应对贸易摩擦,可以减少损失,为自己赢得发展空间, 同时给予同行业企业信心。”傅东辉说。而在永建胜利后,商务 部也在官方网站上表态,针对国外对我国企业贸易救济调查中不 公正、不合理的做法,中国政府鼓励企业积极利用有关国家和地 区司法制度,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是中国企业遭遇欧盟反倾销调查的最根 本的一道坎。但是,即使在非市场经济地位下,也并不意味着我 们要忍受一切不公正对待。在贸易摩擦中,我们要善于拿起法律 武器。”傅东辉说。
导致其在欧洲的市场急剧萎缩,中华牌自行车在欧洲销量一落千丈,从90多万辆狂 跌到20多万辆,最终痛失欧洲市场。
大蒜 1994年,美国对中国大蒜征收376.67%的高额反倾销税后,中国大蒜从此退出了 美国市场。 一次性打火机 1994年,中国一次性打火机制造企业遭美国反倾销,57家企业只有3家应诉,结果 有2家应诉企业的反倾销税降到0,一家企业降到20%,而其余没有应诉的54家企业, 都因被征收197.85%的反倾销税而失去了市场。 纺织业 1994年,墨西哥对原产地为中国的棉纱、棉布征收高达331%的反倾销税,服装征 收537%,鞋类征收的反倾销税高达1105%。 水产业 1997年7月,美国对中国出口的小龙虾征收反倾销税,终裁征收的反倾销税率平均 是122.92%,最低91.5%,最高156.77%。
中国大蒜出口需应对国外反倾销措施
中国⼤蒜出⼝需应对国外反倾销措施美国、加拿⼤、巴西、南⾮先后对我国⼤-蒜实施反倾销;韩国严格限制我对韩⼤-蒜出⼝数量;欧盟、印度和泰国对我⼤-蒜实⾏进⼝配额限制。
这些贸易壁垒在很⼤程度上限制了我国⼤-蒜市场空间,加⼤了主销市场的出⼝压⼒和国际市场开拓难度。
美国:1994年2⽉,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新鲜⼤-蒜进⾏反倾销⽴案调查;1994年9⽉26⽇,美国商务部作出终裁,普遍税率为376.67%。
2006年,美国商务部对本案进⾏第⼆次反倾销⽇落复审调查,裁定普遍税率为376.67%。
巴西:1995年,巴西贸易保护部门对中国⼤-蒜实⾏反倾销措施,对每箱10公⽄装的蒜头另征4美元的关税。
南⾮:2000年,南⾮对我⼤-蒜采取反倾销措施,对来⾃中国的⼤-蒜征收6.07兰特/公⽄的反倾销税。
今年3⽉,南⾮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经过⽇落复审调查,决定维持原有的反倾销税。
加拿⼤:2006年2⽉15⽇⾄5⽉1⽇,加拿⼤对从中国进⼝的新鲜或冷冻⼤-蒜征收反倾销税。
5⽉1⽇起,对从中国进⼝的冷冻⼤-蒜和新鲜⼤-蒜不征收反倾销税。
2006年7⽉1⽇⾄12⽉31⽇对从中国进⼝的新鲜⼤-蒜征收1.82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
2006年12⽉31⽇以后对从中国进⼝的新鲜⼤-蒜不再征收反倾销税。
印度:⼤-蒜在印度是限制进⼝商品,每年只允许进⼝1.5⾄2万吨。
2003年1⽉,印度在取消⼤-蒜进⼝数量限制,但将⼤-蒜进⼝关税从30%提⾼到100%。
泰国:泰国对包括⼤-蒜在内的23种农产品(10.3,-0.47,-4.36%)实⾏关税配额管理,在配额内实⾏低关税,在配额外实⾏⾼关税。
韩国:1999年韩国因中国⼤-蒜进⼝量激增⽽采取了临时保障措施。
2000年5⽉31⽇,韩国政府宣布从6⽉1⽇起正式对⼤-蒜进⼝采取保护性措施,关税⼤幅提⾼。
2000年7⽉31⽇,经过谈判,中韩两国政府达成协议,从8⽉2⽇起,韩国以低关税进⼝中国⼤-蒜。
最新 “中美双反措施案”的案例分析-精品
“中美双反措施案”的案例分析一、“中美双反措施案”中“公共机构”界定之争缘起自2006年11月发起对中国进口铜版纸的反倾销和反补贴合并调查(以下简称双反调查)起,美国开始对中国的一系列出口产品频繁进行双反调查并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以下简称双反措施)。
双反调查对中国出口企业的利益损害极为严重,并且还有越演越烈的趋势。
② 2007年7-8月,基于国内贸易保护主义势力施加的压力,美国商务部又先后对原产于中国的环形焊缝钢管、矩形钢管、复合编织袋和非公路用轮胎发起双反调查,并随后作出对上述四类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裁定。
对此,一方面我国企业联合美国进口商在美国法院提起诉讼;另一方面,在相关产业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强烈要求下,我国政府代表相关企业于2008年9月19日启动WTO争端解决机制,正式发起与美国的双边磋商。
在磋商无果的情况下,中国要求DSB设立专家组。
由于对专家组的相关裁决不满,中国向DSB提起了上诉。
作为DSB裁决的第一起中美之间关于双反措施的案件,美国商务部在国内双反调查程序中认为,中国政府通过国有企业向上述四类产品的国内生产商提供原材料(如热轧钢、聚丙烯、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等)的行为、由国有企业将原材料卖给私营企业,再由私营企业低价转售给上述四类产品国内生产商的行为,以及中国国有政策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向产品国内生产商提供优惠信贷的行为,均构成事实上的专项性补贴。
根据《SCM协议》第1.1条的规定,补贴需要满足以下几个要素:(1)存在财政资助;(2)该财政资助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提供;(3)该财政资助使得受益人获得利益。
其中,上述第2项要素涉及提供财政资助的三类主体:政府、公共机构以及受到政府或公共机构委托或指示的私营机构。
在这三类主体中,确定政府和私营机构往往比较简单,但如何确定公共机构则是DSB尚未解决的问题。
在“中美双反措施案”中,中美双方对于中国国有企业和国有商业银行不属于政府并无疑义,但对于这两类主体是否属于公共机构则持不同意见:中国认为,某一实体只有履行法律赋予的特定政府职能时才属于公共机构,中国国有企业和国有商业银行不属于公共机构,其被指控的行为不能构成《SCM协议》意义上的补贴,美国对涉案中国出口产品同时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缺乏法律依据;而美国则认为,某一实体只要由政府所有或控制就属于公共机构。
浅析美国对华反倾销及的应对措施
目前,美国对华反倾销的现状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反倾销调查和措施的 数量持续增加;二是反倾销税的税率较高,对涉案企业影响较大;三是反倾销 调查和措施的发起往往与政治、经济因素密切相关。
02
美国对华反倾销的原因分析
经济原因
贸易保护主义
美国为了保护国内产业,采取贸易保 护主义措施,对进口商品实施反倾销 税,以减少进口商品对本国产业的冲 击。
拓展多元化的出口市场,降低对美国市场的依赖程度,分散 出口风险。
建立反倾销预警机制
建立完善的反倾销预警机制,及时监测和分析美国对华反 倾销的动向和趋势,为企业提供预警信息。
加强信息沟通和共享,提高企业应对反倾销的快速反应能 力,降低损失。
05
结论与展望
结论
结论一
美国对华反倾销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经济、政治和战略因素。其中,经济因素是主要 的驱动力,而政治和战略因素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反倾销的发起和实施。
全球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可能导致全 球贸易增速放缓,影响全球经济增长 动力和活力。
多边贸易体制受挑战
反倾销措施可能削弱多边贸易体制的 有效性和权威性,对全球贸易治理体 系构成威胁。
04
中国应对美国对华反倾销的措 施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01
制定和完善反倾销相关法律法规 ,明确反倾销的定义、标准和程 序,为应对美国对华反倾销提供 法律依据。
产业受损
反倾销措施可能导致中国 相关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下 降,企业可能会面临破产 或裁员的风险。
贸易摩擦加剧
美国对华反倾销可能导致 两国之间的贸易摩擦进一 步升级,影响两国经贸关 系的稳定发展。
对中美经贸关系的影响
经贸合作受阻
美国对华反倾销措施可能 导致中美经贸合作受阻, 影响两国经济的相互依存 关系。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美国对中国反倾销案例分析
美国对中国反倾销案例分析内容提要目前全球35%的反倾销调查和71%的反补贴调查针对中国出口产品。
截至2008年,中国已连续14年成为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经济体,连续3年成为遭受反补贴调查最多的经济体。
仅自2008年11月以来,中国就遭受超过100项的贸易保护主义壁垒,占同期世界各国各地区采取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的三分之一强,名列世界第一。
【关键词】反倾销税、替代国、单独税率美国对中国反倾销案例分析一、案例:美国反果汁倾销案1998年,美国企业诉中国果汁倾销。
接到美方的反倾销诉讼时,中国湖滨果汁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山东省烟台北方安德利有限公司、中鲁果汁集团公司和陕西海升果汁有限公司等9家国内企业经过充分的准备欣然应诉。
在应诉过程中,中国企业一方面对国际市场上倾销价格的认定和技术处理方面作出了有利于我方的安排。
另一方面,在中国相关法律技术人才奇缺的情况下,特地聘请了具有25年反倾销办案经验的美国资深律师为主办律师来办理此案。
经过艰难的应诉,美国国家贸易委员会作出最终裁决,对来自中国的浓缩苹果汁增收51.74%的反倾销税,比起美国企业最初要求的91%,不能不说是大获全胜了。
二、初步分析本案中,美国商务部不断对中国浓缩苹果汁的反倾销税率作出修正。
从美国商务部初裁、对初裁的修正、终裁、对终裁的修正,直至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的终审裁决,相应的反倾销税率不断下降。
最终,10家应诉企业6家获零税率,4家获3.83%的加权平均税率,普遍税率为51.74%。
这一胜诉的直接法律后果是,获得“零税率”的中国6家企业不需进行任何行政复审,也不需再支付任何反倾销税,而且已支付的反倾销税款也将予以退还。
在不断变化的反倾销税率的背后是双方就案件本身实质问题的争辩。
本案双方争论的焦点及影响案件的关键因素主要包括以下2个方面:(一)替代国和替代价格由于中国被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在进行反倾销调查时,美国仅调查企业定额的成本消耗。
美国申诉方要求以印度作为替代国,理由是印度的经济发展和产业状况与中国具应诉方指出,印度的经济发展和产业状况与中国不具有可比性,印度也不是浓缩苹果汁的有可比性,并且,印度也是浓缩苹果汁的主要生产国。
中国频遭反倾销的原因
遇到损害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中国频遭反倾销的原因近年来,中国产品受到其他国家大量的反倾销是不争的事实。
究其原因,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
大家普遍认为,中国频遭反倾销的主要原因是中国经济尤其是出口的持续增长引起别国的恐惧和嫉妒,这些国家为了“保护”国内产业和遏制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而“合法”地采取的一种有效对策。
那么接下来,赢了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中国频遭反倾销的原因?一、中国频遭反倾销的原因1、其他国家企图遏制中国经济发展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中国的综合国力也在日益增强,这使得某些国家或多或少地感觉在世界体系中的地位受到了威胁。
为了遏制至少是减缓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些国家自然就想到了“非市场经济地位”这一锦囊妙计。
众所周知,在中国加入WTO之时,其中的相关协议曾规定,在之后的15年内,其他成员有权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这就使得其他国家以此为借口,在对中国产品进行调查时,随意武断地采用比中国发达程度高出许多倍的新加坡等国作为替代国,频繁“理直气壮”地对中国实施反倾销,给中国经济带来了极大的伤害。
然而事实上,自实行市场经济制度以来,中国已经在市场经济建设方面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市场已成为资源配置的绝对主体,政府基本不再干涉市场的活动。
但遗憾的是,就在这铁一般的事实面前,其他国家仍然拒绝承认中国是市场经济国家。
到目前为止,全球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还不到60个。
就在前些日子,中国经过若干轮艰苦的谈判,仍被欧盟宣布为非市场经济国家。
极具讽刺意味的是,俄罗斯到目前尚未加入WTO,但欧盟、美国早于2002年6月就承认了其市场经济地位。
对此,英国《金融时报》评论员居伊·德·容凯尔明确指出:西方主要发达国家是否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答案与市场自由几乎毫不相关。
中国在自由贸易问题上遭遇到了“非市场经济地位歧视”。
美国对中国大蒜征收反倾销税的案例分析
美国对中国大蒜征收反倾销税的案例分析一、案例的基本情况2008年1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新鲜大蒜进行普遍税率376.67%的反倾销措施。
大蒜是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主项之一,全国每年种植面积约500万亩,主要分布在山东、河南、江苏和新疆等地,年产量600万吨左右,其中一半产自山东,仅济南就有七八家专营大蒜出口的企业。
近年来,中国大蒜屡屡遭遇进口国不合理的反倾销,目前已有美国、加拿大、南非、巴西、墨西哥等国家对我国大蒜实行高反倾销税,严重影响了我国大蒜的正常出口。
美国对中国大蒜的反倾销始于1994年2月。
在以美国大蒜协会为主导的起诉商对中国大蒜提出反倾销诉讼后,美国商务部于1994年2月对原产于中国的新鲜大蒜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1994年9月26日美国商务部作出终裁,对中国出口的大蒜普遍税率为376.67%;1994年11月l6日,美国商务部针对中国大蒜正式在联邦通告上发布反倾销令。
根据美国相关法规,反倾销令颁布后每满一周年为一轮行政复审的复审期,大蒜产品的复审期即为每年l1月到下一年10月。
美国对反倾销税的征收采用回溯课征的方式,在每一个复审年度美国商务部均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颁令周月的前12个月的进口进行审核,以确定一个准确的税率来清算上一轮的反倾销税,并据此向进口商预征下一轮的倾销税保证金,这也就是所谓的年度行政复审制度。
纵观近几年大蒜反倾销终裁加权平均税率,可以很直观地看出税率的递增预示着这种贸易保护趋势的抬头。
反倾销税率(或倾销幅度)与替代财务比率成正比关系,财务比率越高,反倾销税率越高。
第11轮、12轮复审中,商务部采用的财务比率替代数据来自印度的一家茶叶公司LIMTEX的报表,这家公司的综合财务替代比率数值约为11%。
而在第13轮终裁的财务比率计算过程中,美国商务部加入了印度TATA TEA与ADF公司的报表数据(这两家公司的综合财务替代比率数值分别为131%和90%),采用了三家公司的平均值,导致综合财务替代比率升至77%,比前两轮高出了66%,这是自中国出口商应诉美国大蒜反倾销以来的最高的财务比率数据。
美国对华农产品反倾销贸易转移效应的实证分析
贸易 / 、 、 限制
口产品被挤 出进 口国市场 的 同时 , 其他 未被 指控 国家 ( 第三 国 ) 的同类 产 品对进 口国的 出 口增加 ,
一 c . 贸 转 :广 — l — 礞二:. —B 厂 家 1二: 二: 回 — 回 — 二 :偏 =—家 I ] 承 1 ] — — 国 : 易: 一 : : 国
少对 华农 产 品反倾 销提 供新 的证据 。
浙 江 农 业学 报
第2 3卷
第 3期 ( 0 1年 5月 ) 21
表 1 美 国农 产 品反 倾 销案 件 产 品分 布
1 研 究 背 景
中美两 国分 别 为 世 界 最 大 的 发 展 中 国 家和 发达 国家 , 都 是 世 界农 业 生 产 大 国。 目前 , 也 美
应 提 供 新 的 佐证 , 同时 强 调 对农 产 品来 说 , 反倾
销 可 能 也 不 是 有 效 的 贸 易 救 济 工 具 , 倾 销 的 贸 反 易 救 济 效 果 实 际 低 于 发 起 者 预 期 , 而 为 美 国 减 从
收 稿 日期 :0l 一1 2 O 1—1 2
作 者 简 介 : 俊 ( 9 3一) 男 , 徽 安 庆 人 , 士 研 究 生 , 事 农 胡 18 , 安 博 从 产 品 贸 易研 究 。E malav 7 9 sh . o - i:li 1 @ o u c n n
技术性 贸易壁 垒 、 倾销 以及反 补贴 等 非关税 壁 反
垒措施 对 中国农 产 品 出 口设 限 , 中 国农 产 品 出 给 口造成 了严重 威 胁 。尽 管 反 倾 销 并 非 农 产 品 遭 遇的主 要非关税 壁垒 , 但从 所 有遭 遇美 国反 倾 销
美国目前正在实施的对华反倾销反补贴措施
对全球贸易体系的影响和挑战
破坏多边贸易体系
美国对华反倾销反补贴措 施可能破坏多边贸易体系 ,导致全球贸易体系的不 稳定和不确定性增加。
引发贸易战风险
美国对华反倾销反补贴措 施可能导致其他国家采取 类似的措施,引发全球贸 易战的风险增加。
挑战全球治理体系
美国对华反倾销反补贴措 施可能挑战全球治理体系 ,引发全球治理体系的变 革和调整。
03
美国对华反补贴措施
反补贴措施的定义和特点
反补贴措施
指进口国政府针对外国政府或企业对 其国内产业的补贴行为采取的限制措 施,以防止这种补贴对国内产业造成 损害。
特点
反补贴措施通常包括征收反补贴税、 发布反补贴令等,其目的是消除外国 政府或企业的不公平竞争行为,保护 国内产业的利益。
美国对华反补贴的历史和现状
美国目前正在实施的对华反 倾销反补贴措施
汇报人: 2023-12-21
目录
• 引言 • 美国对华反倾销措施 • 美国对华反补贴措施 • 美国对华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的
影响和挑战 • 中国应对美国对华反倾销反补
贴措施的策略和建议 • 结论和建议
01
引言
背景介绍
中美贸易关系紧张
近年来,中美贸易关系日趋紧张,双 方在多个领域存在贸易争端。
影响。
03
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
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的实施加剧了全球贸易保护主义趋势,可能贸易关系的展望和建议
加强沟通与合作
推动多边贸易体系
促进产业升级和创新
寻求替代市场
中美两国应加强沟通与合作, 通过谈判和协商解决贸易争端 。双方可以寻求达成共识,促 进全球经济稳定和发展。
历史
美国对华反补贴始于20世纪90年代,当时主要是针对中国政府的出口退税政策。近年来,随着中美贸易摩擦的加 剧,美国对华反补贴措施逐渐增多,涉及的产品范围也更加广泛。
关税调整案例分析报告
关税调整案例分析报告引言关税调整是国家贸易政策中的重要内容,它对于保护国内产业、优化贸易结构和促进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加深对关税调整的理解,本报告将对一些关税调整的案例进行分析,并探讨其背后的原因和影响。
案例一:美中贸易战中的关税调整美中贸易战中,美国对中国商品加征关税的案例是一个典型的关税调整案例。
美国政府认为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市场开放等方面存在不公平的贸易行为,通过加征关税来施加经济压力,迫使中国改变相关政策。
这一关税调整导致了中美之间的贸易争端升级,双方相继对对方商品加征关税。
对中国而言,关税调整对出口经济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尤其是对一些重要的出口产品,如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等。
同时,关税调整也促使中国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减少市场壁垒。
对美国来说,关税调整一方面带来了短期内的保护国内产业和就业的效果,另一方面也导致了一些进口商品价格上涨,对美国消费者造成了一定的负担。
同时,关税调整也引发了与其他国家的贸易争端,对美国企业的全球竞争力带来一定影响。
案例二:英国脱欧对关税调整的影响英国脱欧后,英国需要重新制定自己的贸易政策,其中涉及到关税调整。
英国政府决定逐步放宽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以吸引更多的国际投资和促进贸易自由化。
关税调整对英国经济有着重要的影响。
一方面,关税调整将降低一部分进口产品的价格,促进消费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另一方面,关税调整也可能导致部分国内产业受到冲击,需要进行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此外,英国还需要与其他国家和地区重新谈判贸易协定,包括与欧盟达成新的贸易安排。
这将进一步影响英国的关税调整策略和贸易结构。
结论关税调整作为一种重要的贸易政策工具,对国家经济发展和贸易关系具有深远影响。
通过分析以上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关税调整既可以起到保护国内产业和就业的作用,也可以引发贸易争端和给消费者带来负担。
在实施关税调整时,政府需要综合考虑国内经济发展、贸易关系稳定和消费者利益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关税政策。
最好最全反倾销案例及分析
最好最全反倾销案例及分析摘要国外对华反倾销一直是中国出口企业在开拓国外市场时的一个障碍,尤其是在中国加入WTO后,中国出口猛增,迫于国内保护主义的压力,国外政府不得不采取措施,以缓解国内的不满情绪。
但目前,这些国家只能利用WTO允许的手段来加以保护,其中最主要的手段包括反补贴、保障措施和反倾销.由于保障措施只能面对产品,无法针对某一国家采用,而在中国入世后,由于不断地降低出口退税,减少补贴,因此反倾销措施被国外越来越频繁地用来保护该国市场。
入世后国外对华反倾销案件不断创出新高,这种现象应引起中国出口企业的足够重视.随着中国对外开放政策的不断深入,中国企业面临的国际贸易摩擦也越来越多,尤其是入世后,中国连续几年成为遭遇反倾销诉讼最多的国家。
如何应对近年来激增的反倾销案件,减少中国与主要贸易国的摩擦,这就需要我们用新的眼光来看待,用新的策略来对待。
关键词:中国企业;反倾销;问题;对策目录第一章倾销和反倾销的一般理论 (1)1.1 倾销和反倾销产生的经济背景以及中国在对外贸易中面临的处境 (1)1.1.1 倾销和反倾销产生的经济背景 (3)1.1.2 中国在对外贸易中面临的处境 (3)1.2 倾销的概念及特点 (3)1.2.1 倾销的定义 (3)1.2.2 倾销的特点 (3)1.2.3 倾销的构成条件 (4)1.3 反倾销的概念及特点 (5)1.3.1 反倾销的定义 (5)1.3.2 反倾销的特点 (5)1.3.3 实施反倾销的条件 (5)第二章国外对我国反倾销实例研究...................................72.1中美水产第一案 (7)2.1.1 案例回放 (7)2.1.2 案例分析 (9)2.2欧盟对中国鞋征收反倾销税 (10)2.2.1 案例回放 (11)2.2.2 案例分析 (12)2.3中国彩电在欧洲的惨痛教训 (12)2.3.1 案例回放 (12)2.3.2 案例分析 (13)2.4中国浓缩苹果汁企业起诉美国商务部大获全胜 (13)2.4.1 案例回放 (13)2.4.2 案例分析 (15)2.5草甘膦反倾销:中国Vs阿根廷 (16)2.5.1 案例回放 (16)2.5.2 案例分析 (17)2.6中国新闻纸产业反倾销调查案 (17)2.6.1 案例回放 (17)2.6.2 案例分析 (21)2.7中国节能灯溃败欧盟 (22)2.7.1 案例回放 (22)2.7.2 案例分析 (23)2.8中国轴承反倾销胜诉 (23)2.8.1 案例回放 (23)2.8.2 案例分析 (24)2.9温州打火机反倾销案例 (25)2.9.1 案例回放 (25)2.9.2 案例分析 (27)2.10中国自行车企业遭遇欧洲反倾销案 (27)2.10.1 案例回放 (27)2.10.2 案例分析 (28)第三章我国应对反倾销投诉的对策..................................303.1 中国企业在应对反倾销时的问题 (30)3.1.1 企业反倾销意识淡薄 (30)3.1.2 企业自身缺乏预警机制 (30)3.1.3 企业缺少与反倾销调查部门沟通 (30)3.1.4 行业协会和商会组织企业应诉的配合不力 (31)3.2 中国企业在面临反倾销时的对策 (31)3.2.1 企业主动增强反倾销意识是当务之急 (31)3.2.2 企业面对反倾销要积极应诉 (31)3.2.3 企业出口前要做好信息收集工作 (32)3.2.4 企业建立自身的预警机制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32)3.2.5 企业加强与反倾销调查部门联系取得政府支持 (32)3.2.6 加强与行业协会的沟通以取得同行支持 (33)结束语............................................................34参考文献..........................................................35 致谢..............................................................错误!未定义书签。
我国企业反倾销案件思考
我国企业反倾销案件思考提要本文引用有关倾销与反倾销理论,阐述了反倾销的实质,国外对华反倾销的原因,重点分析我国企业在反倾销案件中的不应诉现象,试图寻求一个应对反倾销的有效方法,以达到合法保护我国产品出口,促进外贸发展的目的。
关键词:倾销;反倾销;应诉随着世界经济发展的国际化、全球化的趋势,国际社会中自由贸易的呼声越来越高,WTO各成员国的进口关税不断降低,非关税壁垒也受到一定的限制。
在这种情况下,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反倾销作为WTO认可的一种有效的贸易保护措施,是国际贸易中通行的保护本国产业的手段,也是用来对付不公平竞争的有效工具,具有形式合法,易于实施,能够有效地排斥外国产品的进口,并且不易招致报复的特点,因此反倾销被越来越多的国家视为保护本国利益的最佳手段之一而频繁采用。
一、反倾销的实质反倾销是进口国调查当局为制止倾销行为给本国产业带来的损害采取的一种措施。
它是世界贸易组织所允许的保护本国产业的三种合法手段(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之一。
当前,随着关税税率的不断降低和非关税壁垒的不断取消,反倾销由于其形式合法、易于实施、能够有效地将外国产品“拒之门外”,又不易遭到报复,日益成为国际上通行的保护本国产业部门利益的有效方法,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成为各国最常用的贸易保护手段。
二、我国反倾销调查情况从1979年欧共体对我国出口的糖精和盐类发起第一宗反倾销调查以来,我国已逐渐成为世界上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的最大受害国。
20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世界上平均每7起反倾销和保障措施案件中,就有一起针对我国产品。
截至2004年9月,已有34个国家和地区发起了665起针对或涉及我国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特保措施调查案件,其中反倾销案件594起,反补贴案件2起,保障措施案件58起,特保案件11起,涉及4,000多种产品,影响了我国约191亿美元的出口贸易。
根据WTO秘书处公布的反倾销统计数字,2004年上半年就有16个WTO成员国针对23个国家或地区开展了101起反倾销调查,其中针对我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调查达到23起,占WTO反倾销总量的22.7%,这一数据超过了以往最高水平,相比之下我国出口额占世界出口总额的比重却非常低,还不到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