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项目部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1总则
1.工程的开工是指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开始建设。在此之前的准备工
作,如平整场地,拆迁建筑物,临时通讯及临时便道施工等都不算正式开工。
2.工程开工前,要作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和施工图的核对优化工作,经检查合格后,
才能申请开工。
3.凡属本施工标段工程及单位工程,都应在正式开(复)工之前,办理开(复)工报
告审批手续。
4.严格执行开工报告报审制度,未经批准的工程不得开工。
5.开工报告作为验工计价的重要依据之一,未经批准开工的工程一律不予验工计价。2开工报告审批程序
1.总开工报告由局项目部工程管理部编制并上报;其他工程项目开工报告由各项目部
编写,局项目部签字盖章后自行上报监理分站初审,报监理总站复审,复审完后广
珠项目部审批;。
2.合同标段总开工报告及重点工程开工报审表于开工前5天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3
天内须完成审查,并报广珠公司工程管理部;广珠公司工程管理部2天内完成开工
条件核实,并起草开工报告批复,由公司发文。
3.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于开工前3天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2天内完成审查、审批
工作,并报广珠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4.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由工区项目部编制并上报监理分站审批,并报局指工程管
理部备案。
3工程开工条件
1.合同标段和重点工程开工条件:
(1)承发包合同已经签订;
(2)项目参建各方管理机构已设立,主要管理人员按投标承诺或合同规定已到位;
(3)标段施工组织设计已经完成,并按规定的程序完成审批;
(4)已经完成主要施工图的复核工作;
(5)主要施工便道已经贯通,工地布置、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房屋和便道能满足开工
要求;
(6)施工复测已完成;
(7)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8)工地实验室已经建立,并能满足施工要求;
(9)主要物资(材料)订货能满足连续施工要求。
(10)实施性施工组织编制完成并已审批。
(11)针对该工程的突发事件处理办法和保证措施已编制。
(12)本工程施工期的有关保证措施已编制。
(13)其它应做的准备工作已完成。
2.重点工程划分
(1)特殊地段路基加固处理工程。
(2)特大桥、跨等级航道及省道以上公路和与既有线相关的桥涵。
(3)控制工期工程。
3.单位工程开工条件:
(1)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能满足施工需要;
(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已经编制完成并经审批;
(3)地质复核工作已经完成;
(4)进场人员满足施工需要,且均经培训合格。
(5)单位工程施工图按规定完成了现场核对,需完善、优化的项目变更设计图已到齐,
并经核对无误。
(6)机械、设备、材料和劳动力准备能满足开工需要,并已安装调试就绪。;
(7)进场材料满足施工需要,且完成了检验、水质化验、配合比选定等必要的试验工作。
(8)工点放样准确无误,并已经监理工程师确认。
(9)实施性施工组织编制完成并已审批。
4开工报告填报要求
1.工程开工申请报告附件应齐全,重要测量资料、试验资料、施工组织设计、主要管
理人员到位、机械设备及材料进场情况等均应作为开工申请报告的附件。营业线施
工应按程序办理开工报告申请手续。
2.办理开工报告的份数应按竣工资料和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数量(一般为一式八
份)。
3.单位工程开工报告要经过施工图现场核对、有可靠环保、水保措施。
4.重要的临时设施、临时工程的开工申请必须由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开工,其开工报
告手续按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程序办理。
5.开工报告格式采用《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附表。开工申请报告单采用A4纸,
非签字栏应打印,字体采用4号宋体字。
6.本办法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