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黑龙江定额费用表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0年总说明
总说明《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工程计价定额)》(HLJD-JZ-2010)(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相配套,是我省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和全过程造价管理各阶段工程造价的指导性计价标准。
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而成,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的基础;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同时也适用于定额计价方式。
一、人工工日消耗量和单价的确定人工消耗量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为基础,每工日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等。
人工单价按53.00元/工日确定。
二、材料消耗量和单价的确定1.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和场内运输、堆放及施工操作的损耗。
2.凡能计量的材料(包括成品、半成品)均已列出品种、规格、数量;难以计量的零星材料,分别以百分比(%)或“元”表示,列为其他材料费。
3.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未包括构件的制作废品率、运输堆放损耗及安装(打桩)损耗;发生时应按下表计算损耗量,并入工程量内。
4.周转性材料摊销量,已考虑了材料的周转次数及同一城镇内工地之间的场外运输费用。
5.施工工具用具消耗材料,已纳入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
6.材料单价是结合哈尔滨市2008年下半年、2009年上半年材料预算价格及市场价格信息,按照一定比例综合取定。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0)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工程计价定额)》(HLJD-JZ-2010 )(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相配套,是我省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和全过程造价管理各阶段工程造价的指导性计价标准。
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而成,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的基础;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同时也适用于定额计价方式。
一、人工工日消耗量和单价的确定人工消耗量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为基础,每工日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等。
人工单价按53.00元/工日确定。
二、材料消耗量和单价的确定1. 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和场内运输、堆放及施工操作的损耗。
2. 凡能计量的材料(包括成品、半成品)均已列出品种、规格、数量;难以计量的零星材料,分别以百分比(%)或“元”表示,列为其他材料费。
3. 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未包括构件的制作废品率、运输堆放损耗及安装(打桩)损耗;发生时应按下表计算损耗量,并入工程量内。
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废品率4. 周转性材料摊销量,已考虑了材料的周转次数及同一城镇内工地之间的场外运输费用。
5. 施工工具用具消耗材料,已纳入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
6. 材料单价是结合哈尔滨市2008年下半年、2009年上半年材料预算价格及市场价格信息,按照一定比例综合取定。
黑龙江2010费用定额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编制说明及应用周立人第一章编制过程为了配合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的实施,适应2008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要求,我站于2009年3月份开始《费用定额》的编制工作,经过省内外广泛调研,7月份提出《费用定额》征求意见稿,随后多次召开专家研讨会议进行研讨,参加人员有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社会中介机构、各级管理部门等各方面的人员。
22月份形成初稿,再次召开小型会议进行讨论,于2010年2月上旬基本定稿,2月下旬到5月末进行出版发行,自2010年7月1日起执行。
一、总说明总说明中主要说明了费用定额编制的依据、费用定额的作用、费用定额的适用范围及相关规定。
1、《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简称《费用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的。
主要包括依据:(1)建筑法(2)合同法1(3)招投标法(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5)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6)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7)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500-2008)(8)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9)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10)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11)结合我省实际情况2、本《费用定额》是编制(审核)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工程价款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签订工程造价等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
主要作用如下:(1)是编制建设工程预(概)算的依据(2)是编制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的依据2(3)是编制建设工程投标报价的依据(4)是发承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确定工程价款的依据(5)是发承包双方进行工程结算的依据(6)是调解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7)是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3、本《费用定额》适用于建设工程计价的建筑、装饰装修、通用设备安装、市政和园林绿化工程,应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飞计价定额配套执行。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0)
总说明《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工程计价定额)》(HLJD-JZ-2010)(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50500-2008)相配套,是我省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和全过程造价管理各阶段工程造价的指导性计价标准。
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50500-2008)和《全国统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而成,适用于省行政区域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的基础;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同时也适用于定额计价方式。
一、人工工日消耗量和单价的确定人工消耗量依据《全国统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为基础,每工日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等。
人工单价按53.00元/工日确定。
二、材料消耗量和单价的确定1.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和场运输、堆放及施工操作的损耗。
2.凡能计量的材料(包括成品、半成品)均已列出品种、规格、数量;难以计量的零星材料,分别以百分比(%)或“元”表示,列为其他材料费。
3.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未包括构件的制作废品率、运输堆放损耗及安装(打桩)损耗;发生时应按下表计算损耗量,并入工程量。
4.周转性材料摊销量,已考虑了材料的周转次数及同一城镇工地之间的场外运输费用。
5.施工工具用具消耗材料,已纳入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
6.材料单价是结合市2008年下半年、2009年上半年材料预算价格及市场价格信息,按照一定比例综合取定。
三、机械台班消耗量和台班单价的确定1.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工效测算确定的,并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
黑龙江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10).doc
黑龙江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10)总说明一、《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下半年、上半年材料预算价格及市场价格信息,按照一定的综合比例取定的。
机械台班单价是依据《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一定的综合比例取定的。
七、本定额中的消耗量已计入了相应材料损耗(包括施工现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和人工、机械幅度差(幅度差见下表)。
采用综合单价法进行招投标时,材料损耗及人工、机械幅度差应参与市场竞争,企业可根据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进行调整。
人工幅度差序号工程名称幅度差序号工程名称幅度差1楼地面工程15%5油漆、涂料、裱糊工程15%2墙柱面工程15%6其他工程15%3天棚工程15%7垂直运输及超高—4门窗工程15%机械幅度差序号使用机械类型幅度差序号使用机械类型幅度差1载重汽车、自卸汽车25%3其他各种机械10%2施工电梯25%八、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
材料价格包括供应价(包括材料原价、包装费、运杂费及出厂前产品的检验试验费)、采购及保管费(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并扣除了包装品回收值。
材料现场检验试验费未包括在材料价格中,按费用定额规定执行。
九、本定额均已包括3.6m以下简易脚手架搭设及拆除。
十、本定额未包括随工人班组配备并依班组产量计算的单位原值2000元以下的小型施工机械或工具使用费,价值2000元以下的小型施工机械或工具使用费已包含在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项下。
十一、本定额不包括特、大型机械的场外运输及安拆费用,发生时,另按《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相应项目计算。
十二、本定额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考虑在定额内。
2010 黑龙江 费用定额
2010黑龙江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整理:亦心一总说明1不可竞争费用:检验试验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可竞争费用:企业管理费、利润、通用措施费2企业管理费、利润不得低于规定标准的下限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为人工费的14%~18%建筑工程利润为人工费的10% ~ 30%3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500-2008)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检验试验费是根据施工规范要求制定二费用项目组成一) 直接费包括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1 直接工程费在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材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1) 人工费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的各项费用Ⅰ基本工资发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Ⅱ工资性补贴按规定标准发放的补贴、津贴等如:物价、煤电、肉价、副食、粮油、自来水、粮价、电价、燃料、燃气、市内交通、住房、集中供暖、寒区等补贴,地区、林区和流动施工等津贴Ⅲ辅助工资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因气候影响的停工期间,女工哺乳期间,病假在六个月以内期间及产、婚、丧假期间等Ⅳ职工福利费按规定标准计取的职工福利费用Ⅴ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按标准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购置及修理费、服装补贴、防暑降温措施费用2) 材料费Ⅰ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Ⅱ材料运杂费材料自来源地运至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Ⅲ运输损耗费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Ⅳ采购及保管费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耗费3) 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机械安装拆除费和场外运输费Ⅰ折旧费施工机械在规定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Ⅱ大修理费按规定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费用Ⅲ经常修理费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和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Ⅳ中(小)型机械安装、拆除费和场外运输a 安、拆费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b 场外运费是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Ⅴ人工费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Ⅵ燃料动力费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燃料(煤、木柴、汽油、柴油)及水、电等费用Ⅶ其他费用指施工机械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等2 措施费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所需的费用1) 定额措施费Ⅰ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特(大)型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Ⅱ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Ⅲ垂直运输费施工需要的垂直运输机械的使用费用。
2010黑龙江省定额电部分
九、车间带形母线未包括支架制作及母线伸缩器制作、安装;车间跨屋架、梁、柱带形母线安装项目,已包括拉紧装置制作、安装。
十、悬式绝缘子串安装的主要材料“套”的内容是绝缘子、金具、线夹。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软母线安装,指直接由耐张绝缘子串悬挂部分,按软母线截面大小分别以“跨/三相”为计量单位。设计跨距不同时,不得调整。导线、绝缘子、线夹、弛度调节金具等均按施工图设计用量加定额规定损耗量计算。
二、变压器的器身检查:4000kVA以下是按吊芯检查考虑的,4000kVA以上项目是按吊钟罩及不吊钟罩分别考虑的,根据具体操作内容,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三、变压器油是按设备自带考虑的,施工中变压器油的过滤损耗及操作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内。
四、变压器安装过程中放、注油及油过滤所使用的容器,均已在油过滤定额中考虑,不得另行计算。
1.定额内带有“()”的材料均为主要材料,其括号中的数量为该主要材料的消耗量。用量很少,对基价影响很小的零星材料以其他材料费形式表示。
2.施工周转性材料按不同的施工方法、不同材质分别列出一次使用量和一次摊销量。
3.本定额材料单价是结合哈尔滨市2008年下半年、2009上半年材料预算价格及市场价格信息,按照一定的综合比例取定的。
一、本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四、互感器安装定额系按单相考虑的,不包括抽芯及绝缘油过滤,发生时另行处理。
五、电抗器安装定额系按三相叠放、三相平放和二叠一平的安装方式综合考虑的,不论何种安装方式,均不换算。干式电抗器安装定额适用于混凝土电抗器、铁芯干式电抗器和空心电抗器等干式电抗器的安装。
黑龙江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10)
总说明一、《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工期及施工工艺,科学的管理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四、本定额是按规定的计量单位以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消耗数量及价格表现的,适用于工料单价法(施工图预结算)和综合单价法(工程量清单计价)计价方式。
是招标工程编制标底的依据,为投标报价、确定中标价、约定合同造价、进行工程结算服务。
五、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要的人工和机械消耗量。
六、本定额材料单价是结合哈尔滨市2008年下半年、2009年上半年材料预算价格及市场价格信息,按照一定的综合比例取定的。
机械台班单价是依据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一定的综合比例取定的。
七、本定额中的消耗量已计入了相应材料损耗(包括施工现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和人工、机械幅度差(幅度差见下表)。
采用综合单价法进行招投标时,材料损耗及人工、机械幅度差应参与市场竞争,企业可根据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进行调整.八、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
材料价格包括供应价(包括材料原价、包装费、运杂费及出厂前产品的检验试验费)、采购及保管费(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并扣除了包装品回收值.材料现场检验试验费未包括在材料价格中,按费用定额规定执行。
黑龙江2010费用定额
黑龙江省2010费用定额————————————————————————————————作者:————————————————————————————————日期:一、总说明1.《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简称《费用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的。
2.本《费用定额》是编制(审核)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建设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工程价款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等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
3.本《费用定额》适用于建设工程计价的建筑、装饰装修、通用设备安装、市政和园林绿化工程,应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配套执行。
4.本《费用定额》中的检验试验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企业管理费、利润、通用措施费为可竞争费用,其中企业管理费、利润不得低于规定标准的下线。
5.承包人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按本《费用定额》规定的标准计算各项费用。
6.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改变本《费用定额》规定的标准和计算程序。
二、各类工程的适用范围1.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
包括土建(仿古),给排水、采暖、消防、燃气、通风空调、电气照明、建筑智能化等工程。
2.装饰装修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3.通用设备安装工程:适用于通用设备安装工程。
4.市政工程: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
包括绿化、园路、园桥、假山、园林景观等工程。
6.管道工程的执行界限如下: (1)给水管道说明:○1A 为输水管道,当A 管线长度≧10km 时,执行安装长距离输送管道定额;当A 管线长度<10km 时,执行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2 室外给水管道和市政给水管道的界限,以室外给水管道与市政给水管线碰头点为界。
黑龙江省2010最新取费表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计算公式或基数 按市价定额实体项目计算的基价之和 Σ 工日消耗量×人工单价(53元/工日) (1)+(2) 按计价定额措施项目计算的基价之和 Σ 工日消耗量×人工单价(53元/工日) [(A)+(B)]×费率 [(A)+(B)]×18% [(A)+(B)]×30% (3)+(4)+(5)+(6)+(7)+(8)+(9) 合同约定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单价-人工单价 材料实际价格(或信息价格、价差系数)与省计价定额中材料价格的(±)价 差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机械费价格与省计价定额中机械费的(±)价差 (一)×费率 根据工程情况确定 根据工程情况确定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费率 (10)+(11) [(一)+(二)+(三)+(四)+(五)]×1.76 [(一)+(二)+(三)+(四)+(五)]×0.25 [(一)+(二)+(三)+(四)+(五)]×0.19 [(一)+(二)+(三)+(四)+(五)]×1.22 [(一)+(二)+(三)+(四)+(五)]×0.1 按计价定额项目计算 [(一)+(二)+(三)+(四)+(五)]×4.34 [(一)+(二)+(三)+(四)+(五)]×2.86 [(一)+(二)+(三)+(四)+(五)]×0.45 [(一)+(二)+(三)+(四)+(五)]×0.15 [(一)+(二)+(三)+(四)+(五)]×0.17 [(一)+(二)+(三)+(四)+(五)]×0.09 [(一)+(二)+(三)+(四)+(五)]×0.48 [(一)+(二)+(三)+(四)+(五)]×0.09 [(一)+(二)+(三)+(四)+(五)]×0.05 [(一)+(二)+(三)+(四)+(五)+(六)+(七)]×3.41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 173210.36 114143.2326 17959.59954 5986.53318 6784.737604 3591.919908 19156.90618 3591.919908 1995.51106 144395.5794 4378870.049 70241.98931 70241.98931 9977.5553 7582.942028 48690.46986 3991.02212 278589.42 464315.7 0 金 额(元) 3248117 1547719 0
黑龙江省2010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编制说明及应用第一章编制过程为了配合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的实施,适应2008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要求,我站于2009年3月份开始《费用定额》的编制工作,经过省内外广泛调研,7月份提出《费用定额》征求意见稿,随后多次召开专家研讨会议进行研讨,参加人员有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社会中介机构、各级管理部门等各方面的人员。
12月份形成初稿,再次召开小型会议进行讨论,于2010年2月上旬基本定稿,2月下旬到5月末进行出版发行,自2010年7月1日起执行。
一、总说明总说明中主要说明了费用定额编制的依据、费用定额的作用、费用定额的适用范围及相关规定。
1、《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简称《费用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的。
主要包括依据:1.建筑法2.合同法3.招投标法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5.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6.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7.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500-2008)8.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9.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10.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11.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本《费用定额》是编制(审核)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工程价款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签订工程造价等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
主要作用如下:(1)是编制建设工程预(概)算的依据(2)是编制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的依据(3)是编制建设工程投标报价的依据(4)是发承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确定工程价款的依据(5)是发承包双方进行工程结算的依据(6)是调解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7)是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第三章总说明本《费用定额》适用于建设工程计价的建筑、装饰装修、通用设备安装、市政和园林绿化工程,应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飞计价定额配套执行。
2010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总说明《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工程计价定额)》(HLJD-JZ-2010)(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相配套,是我省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和全过程造价管理各阶段工程造价的指导性计价标准。
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而成,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的基础;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同时也适用于定额计价方式。
一、人工工日消耗量和单价的确定人工消耗量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为基础,每工日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等。
人工单价按53.00元/工日确定。
二、材料消耗量和单价的确定1.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和场内运输、堆放及施工操作的损耗。
2.凡能计量的材料(包括成品、半成品)均已列出品种、规格、数量;难以计量的零星材料,分别以百分比(%)或“元”表示,列为其他材料费。
3.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未包括构件的制作废品率、运输堆放损耗及安装(打桩)损耗;发生时应按下表计算损耗量,并入工程量内。
4.周转性材料摊销量,已考虑了材料的周转次数及同一城镇内工地之间的场外运输费用。
5.施工工具用具消耗材料,已纳入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
6.材料单价是结合哈尔滨市2008年下半年、2009年上半年材料预算价格及市场价格信息,按照一定比例综合取定。
2010年黑龙江定额(土建)
总说明一、我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土建上、下册)》(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编制的,同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对部分定额项目进行了修编和补充。
二、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一定计量单位以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及价格表现的。
它主要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拨款和竣工结算、招标工程编制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也是编制综合预算定额、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等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施工企业的施工机械设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因此,除定额中规定允许调整或允许换算者外,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人工、材料等与本定额规定不同改变定额。
五、本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等,人工单价为22.88元/工日。
六、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依据2000年《黑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一定比例综合取定的。
七、本定额施工机械的类型、规格是按常用机械类型确定的,针对工作物对象,按照机械容量或性能,综合配备的。
台班用量中已考虑了在各种施工条件下影响工效的机械幅度差。
在实际施工中采用的机械种类、规格、型号与定额不同时(除定额项目中有注明者及特殊情况外),均不得换算。
八、定额中规定需要计取机械停滞台班费用的机械是:①挖土机械,②水平运输机械,③起重机械(包括履带吊、塔吊、汽车吊、轮胎吊),④打桩机械,⑤动力机械,⑥地下工程机械。
机械停滞3个小时以内者,不计算停滞台班,停滞超过3个小时按0.5个台班计算,停滞达到6小时按1个台班计算。
九、定额中已考虑了机械的下列停滞因素;①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已考虑的停滞;②法定假日的停滞;③严寒期的停滞;④机械故障造成的停滞;⑤自然气候影响的停滞;⑥由于施工单位自身原因所造成的停滞;⑦机械幅度差已包括的内容。
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资料
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资料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LJD-FY-20102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黑建造价[2010]5号关于颁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装饰装修、水暖、电气、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略3目录一、总说明二、各类工程的适用范围三、费用项目组成(一)直接费(二)企业管理费(三) 利润(四) 其他费用(五) 安全文明施工费(六) 规费(七) 税金1四、费用标准(一)通用措施费(二)企业管理费(三)利润四)暂列金额、总承包服务费(五)安全文明施工费(六)规费(七)税金(八)人工单价(九)工程价格风险费五、费用计算规定(一)工程量清单计价2(二)定额计价六、费用计算程序(一)单位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工程量清单计价)1.分部分项工程(定额措施项目)综合单价计算程序2.单位工程费用计算程序(二)单位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定额计价)七、有关规定八、附录略3一、总说明1.《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简称《费用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的。
2.本《费用定额》是编制(审核)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工程价款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等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
3.本《费用定额》适用于建设工程计价的建筑、装饰装修、通用设备安装、市政和园林绿化工程,应与省建设1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配套执行。
4.本《费用定额》中的检验试验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企业管理费、利润、通用措施费为可竞争费用,其,户企业管理费、利润不得低于规定标准的下限。
5.承包人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按本《费用定额》规定的标准计算各项费用。
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资料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LJD-FY-20101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黑建造价[2010]5号关于颁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装饰装修、水暖、电气、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略2目录一、总说明二、各类工程的适用范围三、费用项目组成(一)直接费(二)企业管理费(三) 利润(四) 其他费用(五) 安全文明施工费(六) 规费(七) 税金四、费用标准(一)通用措施费(二)企业管理费(三)利润四)暂列金额、总承包服务费1(五)安全文明施工费(六)规费(七)税金(八)人工单价(九)工程价格风险费五、费用计算规定(一)工程量清单计价(二)定额计价六、费用计算程序(一)单位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工程量清单计价)1.分部分项工程(定额措施项目)综合单价计算程序2.单位工程费用计算程序(二)单位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定额计价)七、有关规定八、附录略2一、总说明1.《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简称《费用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的。
2.本《费用定额》是编制(审核)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工程价款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等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
3.本《费用定额》适用于建设工程计价的建筑、装饰装修、通用设备安装、市政和园林绿化工程,应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配套执行。
4.本《费用定额》中的检验试验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企业管理费、利润、通用措施费为可竞争费用,其,户企业管理费、利润不得低于规定标准的下限。
5.承包人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按本《费用定额》规定的标准计算各项费用。
黑龙江省2010费用定额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一、总说明1.《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简称《费用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 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的。
2.本《费用定额》是编制(审核)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建设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工程价款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等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
3.本《费用定额》适用于建设工程计价的建筑、装饰装修、通用设备安装、市政和园林绿化工程,应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配套执行。
4.本《费用定额》中的检验试验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企业管理费、利润、通用措施费为可竞争费用,其中企业管理费、利润不得低于规定标准的下线。
5.承包人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按本《费用定额》规定的标准计算各项费用。
6.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改变本《费用定额》规定的标准和计算程序。
二、各类工程的适用范围1.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
包括土建(仿古),给排水、采暖、消防、燃气、通风空调、电气照明、建筑智能化等工程。
2.装饰装修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3.通用设备安装工程:适用于通用设备安装工程。
4.市政工程: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
包括绿化、园路、园桥、假山、园林景观等工程。
6.管道工程的执行界限如下:(1)给水管道说明:& A为输水管道,当A管线长度三10km时,执行安装长距离输送管道定额;当A 管线长度v 10km时,执行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2室外给水管道和市政给水管道的界限,以室外给水管道与市政给水管线碰头点为界。
(2)排水管道说明:①B为排水管道,执行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②室外排水管道与市政排水管道的界限以与市政管道碰头井为界,工厂排水管道与市政排水管道的界限以厂区围墙外第一个污水井为界。
黑龙江2010年预算定额说明讲解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0)(上)总说明《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工程计价定额)》(HLJD-JZ-2010)(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相配套,是我省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和全过程造价管理各阶段工程造价的指导性计价标准。
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而成,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的基础;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同时也适用于定额计价方式。
一、人工工日消耗量和单价的确定人工消耗量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为基础,每工日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等。
人工单价按53.00元/工日确定。
二、材料消耗量和单价的确定1.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和场内运输、堆放及施工操作的损耗。
2.凡能计量的材料(包括成品、半成品)均已列出品种、规格、数量;难以计量的零星材料,分别以百分比(%)或“元”表示,列为其他材料费。
3.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未包括构件的制作废品率、运输堆放损耗及安装(打桩)损耗;发生时应按下表计算损耗量,并入工程量内。
4.周转性材料摊销量,已考虑了材料的周转次数及同一城镇内工地之间的场外运输费用。
5.施工工具用具消耗材料,已纳入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
6.材料单价是结合哈尔滨市2008年下半年、2009年上半年材料预算价格及市场价格信息,按照一定比例综合取定。
黑龙江定额2010解释
3、工程结算 (1)人工费在合同中有约定的执行合同,合 同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按省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单价调整工程价款。 (2)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按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评价核定的标准计算。 (3)企业管理费、利润、通用措施费、总承 包服务费按投标文件中的费率标准计算。 (4)检验试验费、税金按本费用定额规定的 标准计算。
• 16、3.0.24条下列项目不计算建筑面积:无永久性顶盖的 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 爬梯。 • 这个室外楼梯是一个特例,是指室外楼梯只有两层,而且 没有永久性顶盖,就应该把最上一层楼梯看作是永久性顶 盖,所以就没有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了。 •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当中的第四小条:屋顶水箱、花架、 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这个屋顶水箱是露天水箱,而 且不带盖,3.0.13条当中的水箱是有区别的,3.0.13条是 不是露天水箱而且带盖的。 • 17、阳台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建筑物的阳台均按水平投 影面积的1/2计算。这个水平投影面积是整个阳台向下投, 投的最大的那个外边线就是阳台的建筑面积,既不是底板 的也不是维护结构的外边线。 • 18、防火通道的计算规则按着阳台的建筑面积相应的计算 规则算。
14、混凝土用量均为凝固后的密实体积计算的,抹灰砂浆的 材料用量也是按实际体积去计算的。砌筑砂浆、保温材料、 垫层材料这些定额当中都考虑了压实系数。 15、室外楼梯是如何计算建筑面积: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 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永久性顶盖—就是经规划部门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 这个建筑物自然层是以室外楼梯依附的建筑物的自然层来决 定计算室外楼梯的层,例如建筑物可能是6层,室外楼梯 是3层,那么室外楼梯的建筑面积就是其水平投影面积乘 以3层。如果是最上层没有永久性顶盖或者是不能完全遮 盖楼梯的雨篷,上层楼梯是不计算建筑面积的,上层楼梯 可以视为下层楼梯的永久性顶盖。也就是假如是4层楼梯, 实际算面积只能算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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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程暂估费 =计日工 =F11 + F12 + F13 =甲供材料费×供应材料费率 =设备费×采购设备费率 =专业工程费×管理和协调费率 =专业工程费×管理和协调并提供配合服务费率 = =⑽+⑾ =F14 + F15 + F16 + F17 =(㈠+㈡+㈢ + ㈣ + ㈤)×环境保护文明施工费率 =(㈠+㈡+㈢ + ㈣ + ㈤)×安全施工费率 =(㈠+㈡+㈢ + ㈣ + ㈤)×临时设施费率 =(㈠+㈡+㈢ + ㈣ + ㈤)×防护用品等费率 =脚手架费 =F18 + F19 + F20 + F21 + F22 + F23 + F24 + F25 =(㈠+㈡+㈢ + ㈣ + ㈤)×养老保险费率 =(㈠+㈡+㈢ + ㈣ + ㈤)×医疗保险费率 2.86% 0.45%
分部分项清单
措施项目清单 3.49详见费用标准
0 其他项目清单 0 0 0 0 0 0 0 0
⑺ ⑻ ⑼ F11 F12 F13 F26 专业工程费 ㈥ ⑽ F14 F15 F16 F17 ⑾ ㈦ F18 F19 费
专业工程暂估价 计日工 总承包服务费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供应材料费 采购设备费 管理和协调费 管理和协调并提供配合服务 专业工程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 环境保护等五项费用 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 安全施工费 临时设施费 防护用品等费用 脚手架费 规费 养老保险费 医疗保险费
0.15% 0.17% 0.09% 0.48% 0.09% 0.05%
120.71 136.8 72.43 386.27 72.43 40.24 0 税金 85661.23 总造价
=(㈠+㈡+㈢ + ㈣ + ㈤)×失业保险费率 =(㈠+㈡+㈢ + ㈣ + ㈤)×工伤保险费率 =(㈠+㈡+㈢ + ㈣ + ㈤)×生育保险费率 =(㈠+㈡+㈢ + ㈣ + ㈤)×住房公积金费率 =(㈠+㈡+㈢ + ㈣ + ㈤)×意外伤害保险费率 =(㈠+㈡+㈢ + ㈣ + ㈤)×工程排污费率 =(㈠+㈡+㈢+㈣+㈤+㈥+㈦)×税率 =㈠+㈡+㈢+㈣+㈤+㈥+㈦+㈧
0 0 0 0 0 0 0 0 1696.25 0 0 0 0 0 1696.25 3492.52 规费 2301.51 362.13 安全生产措施 费
F20 F21 F22 F23 F24 F25 ㈧ ㈨
失业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工程排污费 税金 单位工程费用
按计价定额实体项目计算的基价之和 ∑分部分项定额人工费(53元/工日) (1)+(2) 3.49 18~14 ∑定额措施项目的定额人工费(53元/工日) (F1+F2)×费率 =(F1+F4)×企业管理费率 =(F1+F4)×利润费率 =⑶+⑷+⑸+⑹+⑺+⑻+⑼ =(分部分项清单人工费-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措施项目清单 二人工费-措施项目清单二定额人工费) =F7 + F8 =(分部分项清单材料费-分部分项清单定额材料费)+(措施项目清单 二材料费-措施项目清单二定额材料费) =分部分项清单材料风险费 =F9 + F10 =(分部分项清单机械费-分部分项清单定额机械费)+(措施项目清单 二机械费-措施项目清单二定额机械费) =分部分项清单机械风险费 =㈠×暂列金额费率 3.49 0 0 0 0
2010年黑龙江土建工程费用表原始数据表
工程名称:XXXX建筑工程
费用 代号 ㈠ F1 ㈡ ⑴ F4 ⑵ ㈢ ㈣ ㈤ ⑶ ⑷ F7 F8 ⑸ F9 F10 ⑹ 费 用 名 称 计 算 公 式 费率% 金额(元) 费用分类 第1页 共3页 备注
分部分项工程费 其中:计费人工费 措施费 定额措施费 其中:计费人工费 通用措施费 企业管理费 利润 其他费用 人工费价差 材料费价差 材料费差价 材料风险费 机械费价差 机械费差价 机械风险费 暂列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