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资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HLJD-FY-2010
1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黑建造价[2010]5号
关于颁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装饰装修、水暖、电气、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
略
2
目录
一、总说明
二、各类工程的适用范围
三、费用项目组成
(一)直接费
(二)企业管理费
(三) 利润
(四) 其他费用
(五) 安全文明施工费
(六) 规费
(七) 税金
四、费用标准
(一)通用措施费
(二)企业管理费
(三)利润
四)暂列金额、总承包服务费
1
(五)安全文明施工费
(六)规费
(七)税金
(八)人工单价
(九)工程价格风险费
五、费用计算规定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
(二)定额计价
六、费用计算程序
(一)单位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工程量清单计价)
1.分部分项工程(定额措施项目)综合单价计算程序
2.单位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二)单位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定额计价)
七、有关规定
八、附录
略
2
一、总说明
1.《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简称《费用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的。
2.本《费用定额》是编制(审核)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工程价款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等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
3.本《费用定额》适用于建设工程计价的建筑、装饰装修、通用设备安装、市政和园林绿化工程,应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配套执行。
4.本《费用定额》中的检验试验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企业管理费、利润、通用措施费为可竞争费用,其,户企业管理费、利润不得低于规定标准的下限。
5.承包人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按本《费用定额》规定的标准计算各项费用。
6.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改变本《费用定额》规定的标准和计算程序。
二、各类工程的适用范围.
1.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包括土建(仿古),给排水、采暖、消防、燃气,通风空调,电气照明、建筑智能化等工程。
2.装饰装修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3.通用设备安装工程:适用于通用设备安装工程。
4.市政工程: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包括广场铺装,道路及结构层达到市政道路设计标准的厂区、
1
住宅小区道路,桥涵、隧道、给水、排水、燃气与集中供热等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绿化、园路、园桥、假山、园林景观等工程。
6.管道工程的执行界限如下:
(1)给水管道
说明:
2
① A为输水管道,当A管线长度≥lOkm时,执行安装长距离输送管道定额;当A管线长度<lOkm时,执行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②室外给水管道和市政给水管道的界限,以室外给水管道与市政给水管线碰头点为界。
(2) 排水管道
说明:
3
① B为排水管道,执行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②室外排水管道与市政排水管道的界限以与市政管道碰头井为界,工厂排水管道与市政排水管道的界限以厂区围墙外第一个污水井为界。
(3) 供热管道
说明:室外供热(蒸汽)管道与市政供热(蒸汽)管道的界限以入口第一个阀门为界。
(4)煤气管道
4
说明:
① C为煤气输送管道,当c管线长度≥10km,时,执行安装长距离输送管道定额;当C管线长度<10km 时,执行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②室外煤气管道与市政煤气管道的界限以两者的碰头点为界。
(5)燃气管道
5
说明:
① D为天然气输送管道,当D管线长度≥25km时,执行安装长距离输送管道定额:当D管线长度<25km 时,执行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②室外天然气管道与市政天然气管道的界限以两者的碰头点为界。
(6)管道附属结构说明:
①若管道工程执行《给排水、暖通、消防及生活用燃气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工业管道安装定额,其涉及的管沟及井类的土石方开挖、垫层、基础、砌筑、抹灰、地井盖板预制安装、回填、运输、管道支墩等工程执行相应的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路面开挖及修复执行相应的市政工程计价定额;若管道工程执行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其涉及的管沟及井类的土石方开挖、垫层、基础、砌筑、抹灰、地井盖板预制安装、回填、运输、路面开挖及修复、管道支墩等工程执行相应的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②城市污水厂、净水厂内的雨水、污水混凝土管线及检查井、收水井均应执行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③给排水构筑物工程中的泵站上部建筑工程执行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6
三、费用项目组成
(一)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1.直接工程费:是指在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 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①基本工资:是指发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②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电补贴、肉价补贴、副食补贴、粮油补贴、自来水补贴、粮价补贴、电价补贴、燃料补贴、燃气补贴、市内交通补贴、住房补贴、集中供暖补贴、寒区补贴、地区津贴、林区津贴和流动施工津贴等,
③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④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用。
⑤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标准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措施费用。
(2) 材料费:是指在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①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②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③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④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