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背景下居住空间分异现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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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化背景之下,城市的社会空间结构布局正经历着复杂而深刻的变化,居住分异现象在不同地域、不同城市中显现出来,并且呈现出越来越明显的深化趋势。改革开放前后,我国城市居住空间的结构布局表现出迥异的特性,伴随着城市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住宅产业化在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放开搞活形势下得到了长足发展,城市居住空间布局出现了分异现象。居住空间分异既是城市化进程的产物,又促使城市发展思维和空间结构调整,这个过程与城市化进程相伴而生,同时由于居住分异而产生的诸多社会问题也规范和制约着城市化的发展过程。

一、居住空间分异的涵义和原因分析

空间在物理学中是一个物质概念,而在“社会理论里,空间不能不参照社会实践而加以定义,空间不仅是一个物质产物,而且是相关于其它物质产物而牵涉于历史决定的社会关系中,这些社会关系赋予空间以形式、功能和意义”。[1]在现实生活中,城市居住空间体现出地理空间特性,在地理空间的区域分布中,各阶层居民受到结构性因素制约,同时具有的文化、权力、认同感和排斥感等社会性因素又在地域范围内发挥着重要作用,由此使得居住空间产生分异和隔离,又体现出社会性空间的特质。居住空间分异就不再是自发的结果,不具有自赋性,而体现出一种外赋性,是拥有不同社会资源、经济收入、文化价值和社会地位的群体共同建构的结果,体现了社会各阶层的差异性,是社会群体在空间区域内的社会实践中关系互动的表征。因此当居住的地理空间产生分异,具有社会属性时,居住空间就具备了符号性的象征意义。

(一)城市居住空间分异的形成原因

居住空间分异是社会发展的常态,在现代化和城市化建设的宏观背景之下,社会群体的差异性日趋明显,社会各阶层占据和拥有的社会资源各有不同,与之相对应的文化特性就显现出来,在结构和文化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整个城市的居住空间分异就不可避免,并且这种分异与社会群体的特征密切相关。

1.房改制度催生住宅商品化

单位社会时期,我国城市居民获取住房的主要途径在于单位福利分房,单位的地域空间位置和社会资源拥有量决定了居民的住房条件,无论是居住环境还是居住质量基本取决于居民所在的单位。城市单位的空间布局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居民住房的区域选择。这种居住空间布局具有较强的同质性,同行业、同系统的社会群体居住在一个相对集中的地域之内,在这个同质性较高的单位体制内,居住着从事不同职业的人,他们的经济收入、文化生活方式可能具有较大差异,由此形成了异质混居的城市空间居住结构。在混居的空间布局下却是具有较高同质性的居住环境。

随着单位社会向市场社会转变,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城市人口规模激增,居民对城市住宅的居住环境和居住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单位福利分房已经不能满足城市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夙愿。与此同时,房地产市场化改革逐步展开,住房开始成为一种商品进入市场进行交易,货币买房赋予了城市居民更多的自主选择权,由此导致的结果就是城市居住空间布局重新建构,差异性渐趋明显,以职业和收入为标志的阶层差异在城市居住空间结构中鲜明地展现出来,居住空间也具有了等级差异。经济社会发展也将促使城市居住空间分异现象更加突出。

2.经济体制转轨激发城市居住空间分异

改革开放以来,城市经济的发展模式开始向市场体制转轨,我国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从经济角度看,城市是第二、三产业构成的特有经济空间,二、三产业的发展带来了人口的聚集,加强了生产的社会化和专业化,造就出城市性地域景观。在城市的内部和外部,经济区位的空间配置产生出两种截然不同的发展道路。[2]

在城市内部,个体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社会阶层分化明显,并且各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逐渐扩大。经济收入富足的新兴社会阶层对城市居住空间分异的要求强烈,城市中心得天独厚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资源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富人区应运而生。在城市外部即城乡结合部,如果城市经济发展的整体效益影响圈没有涉及到此,与之相适应的服务设施还不完善,那么郊区则处于明显的区位劣势。总体而言,社会经济发展使得社会阶层差异性扩大,基于差异性的住房需求,导致城市居住空间的分异现象。

3.文化价值理念的转变

城市空间在形成群体意识、建构社区文化等方面都具有社会意义,反之社会各阶层所具有的文化意识也对城市居住空间的分异产生影响,两者形成了互相协调的内在逻辑关系。

第22卷第5期2009年9月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Changchu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Vol.22No.5

Sep.2009

城市化背景下居住空间分异现象研究

[摘要]城市居住空间分异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城市居民阶层分化的重要表现。我国目前正处于城市化建设快速发展时期,城市居住空间分异成为不可避免的社会现象,体现了各阶层居民社会经济地位的变化,其形成过程中社会结构和社会文化价值发挥了重要作用。突破人际互动的空间障碍,促进社会资源合理有序流动,实现城市空间的混合居住,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任务。

[关键词]居住空间;分异;城市化

[中图分类号]C913.31[文献标识码]A

[作者简介]夏宏玉(1977

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居民在物质生产需求得到满足之后,更易于转向实体消费领域,以住宅为各阶层社会地位的符号表征得到强化。从人文生态学角度分析,居民的职业类型、收入水平及文化背景差异会产生不同社会阶层的居住区,因此居住空间分异实质是社会分层在居住空间地域上的反映。[3]在这种情况下,居住空间的选择就不仅仅是一个地理位置的概念,更体现了社会群体对某种价值观的选择和认同,与此同时,房地产商在开发、设计房地产项目时也赋予了它们诸如时尚、尊贵、人文等理念元素,以此刻意迎合或重塑居民的文化价值观,从而引导潜在的消费群体。城市居住空间分异在社会阶层的共同建构中就被赋予了文化分异的价值理念。

二、我国城市居住空间分异现状

我国城市居住空间分异现象明显,居民的购买意愿和购买能力受到制度性因素导引和市场化经济发展制约,区域空间的选择既体现出多元性又具有相对单一性。城市的地理位置、社会福利设施、信息流通、文化教育、交通网络、可持续发展机遇等等都成为居民选取居住空间的考虑要素,并且这些因素与群体的职业、经济收入、教育背景等相关联。对社会空间资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社会阶层就倾向于居住在高档住宅区,而低收入阶层只能选择远离中心城区的边缘区域。

(一)城市中心居住空间的区位优势

城市中心的住宅区域一直是居民的首选,其实我国城市居住空间分异由来已久。城市历来是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尤其是城市中心的资源尤为丰富,以政治为中心会相应发展出经济圈和文化圈。丰富的资源优势造就了城市中心和郊区截然不同的居住格局,呈现出鲜明的居住空间分异现象。这与西方社会的城市居住空间分异现象迥然不同,“住宅阶级理论认为,人人都希望有较好的居住条件,但城市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各社会群体必须借助不同的社会资源争取到不同的住宅。一般而言,较富裕者会住在环境清静宽敞、设施现代的郊区,贫困者因交通费和楼价的昂贵只能留在城市中心附近破旧拥挤的贫民区。”[4]

我国城市中心形成居住空间的区位优势总是伴随着体制政策的变革,为了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住房供应制度,我国明确了住房供应体系应由三个部分构成,即为高收入群体提供商品房,实行市场价;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价;为最低收入群体提供廉租住房,由政府给予补助,并在企事业单位设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5]这种经济、技术发展所引起的物化价值观的泛滥,以及现代媒体对居住文化不遗余力的宣传,重构了城市居民的文化意识,使得高档住宅小区受到大众追捧,而中低收入群体的居住问题却难以得到关注,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并没有得到政府和居民的广泛认同。

(二)城市郊区居住空间的迟缓效应

城市化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主城区规模的扩大,城市郊区自然被纳入城市化进程之中。传统的农村村落在郊区城市化发展中,土地被征收应用于经济发展建设或高档别墅区建设,农民或者转变为城市居民入住于郊区的拆迁安置房,或者仍居住在原村落,依靠出租房屋生活,由此形成了我国城市空间独有的布局特征——“城中村”。与此同时,大城市高就业、高收入的表象吸引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流动到城市务工,大部分外来务工人员作为城市低收入阶层难以在城市中心地带觅得居住空间,城市郊区低廉的租房价格自然成为他们落户的便利条件,“城中村”的出现和发展使得城市居住空间分异现象更为突出。大量外来务工人员投亲靠友涌入城市郊区,还形成了具有地域特色的居住现象,例如北京郊区曾经一度出现的“浙江村”、“安徽村”等。郊区外来人员村落的形成与城市发展政策密不可分,我国严格的户籍管理和流动规范避免了城市“贫民窟”的出现,郊区“城中村”一定程度上替代了城市“贫民窟”。

城中村或者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形成的村落处于一种无序发展建设的状况,诸多社会问题较为严重,环境污染突出,医疗、就业、教育落后,这些因素造就的居住空间格局与城市中心高收入阶层舒适的居住环境形成了鲜明对比。

土地区位优劣使得我国城市中心和郊区形成明显的居住空间分异。中心城区完备的基础设施条件、完善的社会服务体系、良好的文化教育氛围,成为土地价格最高的区域。郊区的空气、绿化、景观等自然环境虽然优于中心城区,但级差地租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充分应用,使得住宅价格呈现出多样化特征,价格依然是决定购买力的最主要因素。不同社会阶层的经济收入水平使得他们选择不同居住空间区位成为现实。

三、我国城市空间布局实现混合居住的可行性思考

城市居住空间分异是城市化的必然现象,其存在具有一定合理性。基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分析,居住空间分异并不是城市化的常态。当前我国城市正在形成的空间居住分异现象,就是社会各阶层地位异化在地理空间格局中的显现,它使得社会阶层之间的差距进一步扩大。城市居住空间分异从本质而言,是社会阶层经济收入差距的外在表现,“因为经济收入直接决定了一个阶层对城市社会空间资源的可进入性和竞争能力”。[6]经济活动并不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全部,当技术——经济模式处于社会发展主导地位时,社会公平和社会公正的发展思路就被弱化。

城市空间布局的混合居住是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追求的目标。如果目前分异居住的空间格局任其发展而不加以规范,居住于较高层次空间的群体和居住于低层次空间的群体会形成相对独立的社会网络和交往关系,彼此之间难以沟通交流,会进一步拉大社会各阶层之间的距离;另一方面,居住空间的隔离,使得低收入阶层会逐渐丧失对主流社会发展方向的认同,引发一系列城市病,激化社会矛盾。

基于协调、可持续的社会发展理念,城市居住空间的分异问题需要规范调节,混合居住的空间格局需要科学合理的引导。

(一)规范城市发展规划

目前城市发展规划中的短视思想和行为依然普遍存在,即使较为合理的发展规划,在具体执行和管理过程中却得不到贯彻执行。我国城市发展规划主要依靠政府力量予以施行,因此政府部门前瞻性的发展思路、合理的发展规划和强有力的执行力度是居住空间合理布局的保障。

在城市建设中,房地产商是以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为了迎合市场需求,在优势区位地段为富裕阶层建造高利润的豪华公寓,某种程度上与城市的整体发展规划存有差异。政府作为市场宏观调节者,在遵循房地产市场化发展方向的规则下,应有效地利用土地政策、价格杠杆和税收杠杆协调好房地产商进行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调配城市居住空间资源的公平分配,保障城市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需求,规划好住房的空间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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