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我国城镇概念和城镇人口统计口径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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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由国务院于2014年10月29日以国发〔2014〕51号印发,对原有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进行了调整,明确了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

下面请看公文小编为您整理的通知全文吧! 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工业化进程加速,我国城镇化取得了巨大成就,城市数量和规模都有了明显增长,原有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已难以适应城镇化发展等新形势要求。

当前,我国城镇化正处于深入发展的关键时期,为更好地实施人口和城市分类管理,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现将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调整为: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

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

(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新标准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实施。

各地区、各部门出台的与城市规模分类相关的政策、标准和规范等要按照新标准进行相应修订。

国务院2014年10月29日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类型由四类变为五类,增设了超大城市。

中国城镇人口统计口径调整及数据修正

中国城镇人口统计口径调整及数据修正
中国城镇人 口统计 口径调 整 及数据修 正
黄亚 惠 吴 相 利
摘要 : 文章对 中国“ 三普 ” 以来城镇人 口统计 口径标 准及调 整进行 了分析 , 为增 强各 次普 查数 据 间连贯 可
比性 , 阐明 了周一 星等学者提 出的修 正方法及其在全 国层面上的应用, , 并对黑龙江省“ 五普” 、 “ 六普 ” 之 间的数
第 三 次 全 国人 口普 查 恢 复 了第 一 次 人 口普 查 时按 常 住 人 口 政 府 驻 地 城 区建 设 延 伸 到村 乡级 地 域 内 的农 村 人 口 ,并 肯 定 了 进 行 登 记 的办 法 , 常 住 人 口是 指 常 住 本 地 一 年 以上 的人 口 , 城 镇

( 第三 次) 人 口。 第一 口径的市人 口是指 市管辖 区域内的全部人 口( 含 市辖镇 , 不合市辖县) , 镇人 口是指县辖镇的全部人 口( 不舍 市辖镇) ; 第二 口轺 1 9 9 0 的 市人 口是 指 设 区的 市的 全部 人 口( 不合 市辖 县 人 口) 和 不 设 区的 市 的街道 人 口( 不合 镇 和 乡人 口) , 镇 人 口是 指 不设 区 的 市所辖 镇 内 ( 第 四次) 居委 会人 口和县辖 镇 内的居委 会人 口( 均不 舍村 委会 人 口)
人 口普查有所放 宽 , 改为常住本地半年 以上 的人 口。 2 0 1 0 年第六 数据进行必要修正 。国家统计局对每两次全 国人 口普查之间 的
次 全 国人 口普 查 城 镇 人 口统 计 口径 取 消 了人 口密 度 限 制 ,将 居 人 口城镇 化数据进行 了修正( 见表2 ) , 结果公 布在 中国人 口统计

( 1 ) 市辖 区人 口密 度在 每 平方 公 里1 5 o o 人 以上 的 , 区管 辖 的全 部行 政 地域 人 口; ( 2 ) 市辖 区人 口密度在 每 平 方公 里 1 5 O 0 人 以下 的 区

城乡划分与城镇人口统计问题

城乡划分与城镇人口统计问题

城乡划分与城镇人口统计问题作者:杨争军来源:《商情》2015年第48期【摘要】对城乡人口进行划分主要是站在地域的角度上进行划分的,其中城镇人口应当从上述的界定基础上进行划分,而乡村人口应当在上述界定的基础上,对常驻在城镇区域的人口作出相应的统计。

因此居住在乡村地区的人口属于乡村人口,居主在城镇区域的则属于城镇人口。

以下本文就从当今城镇人口划分以及统计现状出发,对城镇人口统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几点建议,希望能为相关人士提供些许建议。

【关键词】城乡划分城镇人口统计口径问题对城镇和乡村进行划分,并对城乡人口进行统计是我国当前城镇化发展阶段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对城镇区域进行科学合理的划分,采用科学的手段对城市和乡村人口进行统计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于城乡人口用地的发展规模的预测以及土地的空间布局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

一、基本概念(1)市区。

市区是不包括辖区在内的一种行政空间,其中包括有设区的市以及不设区的市。

设区的市主要指直辖市和大部分地级市,不设区的市主要有县级市及个别地级市等。

(2)镇区。

镇区指的是建制镇所管辖的行政区域范围,其还可以被分为县区管辖的镇区、某一区域管辖的镇区以及市区管辖的镇区。

(3)建成区。

在市镇等行政区域内征用的土地以及实际中发展起来的城镇中的非农业地段。

其主要包含集中连片的部分或者分散的区域,并且和城市核心有着密切联系,同时具备基本的市政设施的城镇用地部分。

(4)城市型建成区和城镇型建成区。

通常将建成区所管辖的区域内的街道办事处以及居委会的人口在6万人以上的被称为城市型建成区,人口少于6万但是超过2000人被划分为城镇型区域。

但是这样的划分和行政等级之间并没有直接关系。

(5)近城区和近镇区。

近城区指的是和城市型建成区相对应实体城市区域概念,主要包括城市型建成区以及具有一定范围纵深的近郊区域,并且其外和城乡保持一致。

近镇区主要是对城镇型建成区以及城镇实体区域,其主要包括城镇型建成区以及具有一定纵深性的近郊地域,其外界和村级行政接线相一致。

第六次人口普查城乡人口统计口径

第六次人口普查城乡人口统计口径

**** 20091061125 地旅系09级1班第六次人口普查城乡人口统计口径其定义有两种口径:第一种口径(按行政建制)市人口:市管辖区域内的全部人口(含市辖镇,不含市辖区县);镇人口:县辖镇的全部人口(不含市辖镇);县人口:县辖乡人口。

第二种口径(按常住人口划分)市人口:设区的市的区人口和不设区的市所辖的街道人口;镇人口:不设区的市所辖镇的居民委员会人口和县辖镇的居民委员会人口;县人口:除上述两种人口以外的全部人口。

注:1952-1980年数据为第一种口径的数据,1982年以后的数据为第二种口径的数据。

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国务院于2008年7月12日国函[2008]60号批复)一、为了科学、真实地反映我国现阶段城乡人口、社会和经济发展情况,准确评价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作为统计上划分城乡的依据,不改变现有的行政区划、隶属关系、管理权限和机构编制,以及土地规划、城乡规划等有关规定。

三、本规定以我国的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辖区为划分对象,以实际建设为划分依据,将我国的地域划分为城镇和乡村。

实际建设是指已建成或在建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和其它设施。

四、城镇包括城区和镇区。

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区域。

镇区是指在城区以外的县人民政府驻地和其他镇,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区域。

与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不连接,且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特殊区域及农场、林场的场部驻地视为镇区。

五、乡村是指本规定划定的城镇以外的区域。

六、本规定由国家统计部门负责解释。

七、本规定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暂行规定》的说明一、实施范围——本《规定》的实施范围为我国现行的行政区域。

(一)《规定》中的城区在下列行政区域内确定:1.市辖区;2.不设区的市(包括不设区的地级市和县级市)。

人口普查中城镇人口统计口径探讨

人口普查中城镇人口统计口径探讨

人口普查中城镇人口统计口径探讨作者:杨争军来源:《科学与财富》2015年第36期摘要:由于我国城镇的实体地域范围是在不断变化的,对其范围内的人口进行统计缺乏可操作性,因此中国城镇人口统计主要依托城镇行政建制和户籍统计。

所以城镇设置,户籍政策,城镇地域范围的变化,都会影响城镇人口的统计数量。

本文就此问题做出以下论述。

关键词:人口普查;城镇人口统计;探讨一、中国城镇人口数据的统计口径由于市镇设置与市镇统计相脱节,市镇设置单兵突进,没有与有关部门共同解决城乡划分等统计问题,所以我国市镇统计极为多变、混乱。

仅《中国统计年鉴》上的城乡分类口径就有七八种之多。

城乡划分标准不统一,直接影响了我国的统计工作。

(一)人口普查资料分城镇人口、市人口、镇人口。

其数据来源具有权威性,而且有丰富的城镇人口的地区分布,规模分布的统计数据,有利于分析城镇化的地区差异、城市化规模结构变化。

但应注意五次人口普查城镇人口统计口径是有差别的,某些指标并不具有衔接性。

(二)城市规划统计主要按建成区、边缘区、郊区、农村将人口从地域上分成几部分,它主要是为城市建设和规划提供人口基础数据,由城市建设部门进行统计,目前还缺乏通行的划定标准,尤其是城市边缘区的范围还处于理论界的探讨阶段,而且镇一般都没有城市规划统计数据,大中城市的统计资料多见于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报,缺乏全国的统一资料。

(三)行政管理统计主要以行政区划的城市建制为依据对城镇人口进行统计,分市镇总人口、市区人口、镇人口。

在《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将行政区域的城镇人口称作城市地区人口。

建国初期,因统计资料的缺失,多用这一指标表示城镇人口,后随着城镇行政建制的变化,这一指标逐渐偏离了城镇人口的本质含义,尤其是中国八十年代以来“乡改镇、县改市(区)、市管县”的推行,使1982年以后的建制城镇人口已完全失去了人口城市化的指示意义。

二、影响城镇人口数据统计准确性的几个因素(一)城镇建制标准的变化不论人口普查,还是行政管理,城镇人口的统计都是以建制城镇作为基本统计单元,因此城镇行政建制的变化对城镇人口统计数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0年40篇论文,影响中国城乡规划进程优秀论文”遴选活动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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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科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 奠基性学术论 文 .向为城 乡规划事业作出重大贡献 的学者们致敬 !
同时 .我们也注意 到 ,定量分析 、环境交通 .市政设施等 小众 ”领域 的研究论文 未能入选 .实 属评选规 则留下的遗憾 ,但他们对城 乡规 划学科发展 的意义 同样 不可 或缺 。 至此 , < 城 市规划 >杂志社感谢给 予此次遴选 活动大 力支 持的专家们 !希 望通过遴选活 动激励更 多学者投 身学 术研 究 ,共同推进我国城 乡规划事业迈 向新高度 。
述 类 .信 息类等论 文 ,重点在原 创性 、基础性研 究论文 .以每1 0 年为 一个 阶段 .权衡 各阶段发文 量 .
每个 阶段按一定 比例 .共选 出2 0 0 篇优秀论文进入遴选库 。 其次 ,采 取专 家投票和提 名推 荐相结合 的方 式进行评 选 ,不接受个人 或单位推荐 ,评审 团由 ( 城 市规 划>杂 志编委 .资深审稿专 家 、学会老专 家 、学会各 专业委员会专 家共同组成 。专 家在投票 中 , 重点推荐原 创性学术成 果 ,推荐对 我国城市规 划学术思想形成 、城 乡规 划学科建设具有 重要贡献或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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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 团评语 :国内现代城市形 态学研 究的开拓 性论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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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表 7 张 兵 关 于城市住 房制度改革对我国城 市规 划若干影响的研 究 1 9 9 3 / 0 4

城地理复习整理_针对曹老师的大纲所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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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地理学和城市地理学发展的4个阶段:20世纪以前描述性的地名词典阶段(描述性)一->20C前20年自然位置论(城市地理学开始形成,认为自然地理位置对城市起决定作用)——>20C三四十年代区域分布论(就城市论城市转向城市和区域联系)一一>二战后地理学迅速发展(城市地理学出现各种学派)2, 区位学派:哲学基础是实证主义。

计量革命的影响,追求定量分析,model和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规律。

行为学派:哲学基础是存在主义。

考虑个人的行为。

激进主义学派(结构主义):哲学基础是马克思主义。

人文主义:主要是一种理念,强调事物对人的意义。

后现代主义:怀疑主义。

3, 1994, 6在北京成立了城市地理专业委员会。

第一任会长:许学强。

第二任:周一星。

第三任:顾朝林和宁越敏。

4, 城市地理主要研究领域:1,城镇化;2,城市发展方针;3,城镇体系;4,城市内部空间结构。

第二章1, 城乡界限的划分:城镇与乡村的区别体现在4个方面:职业构成(非农业活动),人口规模和人口密度;物质构成(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职能构成(城市是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的中心)。

而城镇确定的标准:城镇的基本定义是——城镇是不同于乡村的具有相对永久性的大型居民点。

再细一点,就是一城市是历史上形成的、以非农业活动为主的,具有高密度的人口、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社会物质系统。

〈不同国家定城镇的指标是不同的。

>2, 城市地域的概念:实体地域概念:从城市建成区的角度来说的。

城市是相对乡村而言的相对永久性的大型居民点。

中国城市的实体地域分类指标有:建成区空间分布形态;市区空间组成特征;市区和城郊的比例关系。

行政地域概念:按一定的标准在行政上设置市、镇和乡、村等建制,并规定它们的管理范围。

设置了市、镇建制的就是城市,else是乡村。

功能地域概念:一个大的人口核心(中心城市)以及与这个核心有着密切社会、经济联系的,基本上非农化的邻接社区的组合,一般以县作为基本单元。

07城市的概念和城市统计的范围口径

07城市的概念和城市统计的范围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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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三种口径中城市市区就是城市的行政管辖 区域。大都市区就是以城市为中心的城市地区, 也是 以行政区域为基础划分的。 如美国的大都市统计区 由中心城市、中心城市所在的中心县以及与中心城 市有着密切联系的若干邻接县所组成。 第三种口径 城市聚集体是指由市、镇、郊区相连接在一起的地貌 意义上的城市区域, 它打破行政区划的界限, 是另一 种意义的城市地区, 在《大城市统计调查》表中将它 与大都市区并列, 由各国城市根据所掌握资料情况 选择填报。
对城市概念的概括要体现城市的基本特征: 第一, 城市是人口高度集中的地域, 这是区别于 乡村的一个显著特征, 它是随着生产力发展和人类 社会大分工而产生的, 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发 展; 第二, 城市是工业基地和第三产业集中地 (现代 工业产生前城市是手工业基地) , 以非农业活动为 主, 这是城市区别于乡村的又一特征; 第三, 城市是一个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和对外 交往的中心, 城市依托一个地区并对这个地区的发 展起着主导作用。 (二) 城市要素 根据对城市的基本特征的认识, 组成城市的要 素应有以下六个: 11 城市人口。 城市是由人口聚集而形成的, 没 有城市人口就没有城市。 城市人口与城市其他要素 的相互作用最为明显, 城市人口既是城市发展的动 力也是制约因素。所以城市人口是城市的第一要素。 21 城市经济。这是城市产生的动因和城市发展 的基础。 城市作为动态系统的最基本的活动就是城 市经济活动, 它以非农业活动为特征, 包括社会生 产、分配、流通、消费、积累和对外经济交往各方面。 31 城市社会。随着城市人口聚集和城市经济活 动而产生的城市社会关系、社会活动、社会矛盾, 推 动城市社会的发展。城市社会包括城市劳动就业、居 民收入、物质生活、精神文化生活、政治活动参与、社 会保障、社会治安等等。

统计口径变动对人口普查中城镇人口数量的影响

统计口径变动对人口普查中城镇人口数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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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善余
【期刊名称】《社会科学》
【年(卷),期】2002(000)010
【摘要】城镇人口的统计是个很复杂的问题,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统计口径如何确定.本文对中国城镇人口统计口径的变化及其影响进行了研讨,并着重对第五次人口普查中的相关问题作了剖析.
【总页数】5页(P63-67)
【作者】张善余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上海,200062【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C921.2
【相关文献】
1.人口普查中城镇人口统计口径探讨 [J], 杨争军
2.我国人口普查中城镇人口统计口径探讨 [J], 于弘文
3.统计口径变动对人口普查城镇人口数量的影响及修正 [J], 张善余
4.六次人口普查各民族人口数量变动原因分析 [J], 石开忠;
5.佤族人口数量和地域分布变动探析(1953-2010)——基于我国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分析 [J], 刘星明; 白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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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城乡规划原理》预测试题21(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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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城乡规划原理》预测试题(答案解析)全文为Word可编辑,若为PDF皆为盗版,请谨慎购买!第壹卷一.综合考点题库(共50题)1.建筑密度属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

A.约束性指标B.预期性指标C.规定性指标D.传导性指标正确答案:C本题解析:规定性指标包括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建筑控制高度、建筑红线后退距离、容积率、绿地率、交通出入口方位和停车泊位及其他需要配置的公共设施。

2.下列关于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表述,准确的是( )。

A.制定全省(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B.制定全省(自治区)城镇化和城镇发展战略C.由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D.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正确答案:B本题解析: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核心内容包括:①制订全省(自治区)城镇化和城镇发展战略。

②确定区域城镇发展用地规模的控制目标。

③协调和部署影响省域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的全局性和整体性事项。

④确定乡村地区非农产业布局和居民点建设的原则。

⑤确定区域开发管制区划。

⑥按照规划提出的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和整体部署,充分利用产业政策、税收和金融政策、土地开发政策等政策手段,制订相应的调控政策和措施,引导人口有序流动,促进经济活动和建设活动健康、合理、有序的发展。

省域城镇体系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国务院审批。

3.下列关于镇的概念不准确的是()A.镇是一种城市聚落B.镇在我国是一级行政单元C.在城镇体系规划中,镇可分为县城关镇、一般建制镇、集镇D.在城镇体系规划中,镇可分为县城关镇、中心镇和一般建制镇正确答案:C本题解析:人类社会劳动的两次大分工形成了农村聚落和城市聚落。

一般来讲,把人口规模较大的聚落称为城市,把人口数量较少、与农村还保持着直接联系的聚落称为镇。

镇在我国是一级行政单元,镇以上是城市,镇以下是乡村。

在镇的行政体系中,镇的一般分为县城关镇、一般建制镇、集镇。

在城镇体系规划中,镇一般分为县城关镇、中心镇、一般建制镇。

我国人口普查中城镇人口统计口径探讨

我国人口普查中城镇人口统计口径探讨

我国人口普查中城镇人口统计口径探讨发布时间:2021-06-07T16:14:33.557Z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4期作者:冮涓[导读] 摘要:城镇人口普查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统计口径问题。

永善县统计局云南昭通 657300摘要:城镇人口普查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统计口径问题。

本文论述了我国城镇人口构成的变化及其影响,重点分析了与第五次人口普查有关的问题。

关键词:城镇人口;统计口径;人口统计方式;前言城镇化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通常以城镇常住人口占该常住总人口的比重来衡量。

本文通过对近年来人口普查中城镇人口口径变化的分析表明以往人口普查中的城市化水平数据反映了该城市的实际情况并具有可比性。

一、城镇人口统计口径变化发展1、行政管理统计主要以行政区划的城市建制为依据对城镇人口进行统计,分市镇总人口、市区人口、镇人口。

在《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将行政区域的城镇人口称作城市地区人口。

建国初期,因统计资料缺失,多用这一指标表示城镇人口,后随着城镇行政建制的变化,这一指标逐渐偏离了城镇人口的本质含义,尤其是中国八十年代以来"乡改镇、县改市(区)、市管县"的推行,使 1982 年以后的建制城镇人口已完全失去了人口城市化的指示意义。

2、人口普查资料分城镇人口、农业人口,其数据来源具有权威性,而且有城镇人口地区分布,规模分布数据,有利于分析城镇化的地区差异、城市化规模结构变化。

二、影响城镇人口数据统计准确性的几个因素1.城镇建制标准的变化不论人口普查,还是行政管理,城镇人口的统计都是以建制城镇作为基本统计单元,因此城镇行政建制的变化对城镇人口统计数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国一共颁布过五次城镇建制标准,每一次都对城镇人口统计产生了较大影响。

2.户籍政策1958年以前由于没有严格的人口流动调控措施,有大量农村人口进入城镇。

浅析市镇设置标准及城镇人口统计口径对中国城市化发展的影响

浅析市镇设置标准及城镇人口统计口径对中国城市化发展的影响
是第一产业。 本 文 就 改 革 开 放 以 后 我 国 市 政 标 准 设 置 的标 准 变 化 进 行 分 析 , 探 讨 行 政 因素 在 中国 城 市 化 的 水 平 上 的 影 响 , 进 而促 进 我 国城 市 化
的发 展 。
【 关键词 】 市 政设置标 准; 城镇人 口 统计 城市化发展
年 生 产 总值 超 过 3亿 . 就 可的标准 变化
标 准 所反 映 出来 的仅 仅 是 城 镇 、城 市 与镇 划 分 的 标 准 与 定 义 , 这 也 是 行政 的行 为 结 果 . 因为 这 些 受到 影 响 而使 产 生我 国城 市
1 9 6 3年 我 国镇 设 置标 准 中规 定 ,镇 上 居 民 的人 1 2 应 超 过 化 的 水 平 变化 . 只是 这 样 的 变化 并 不 可 能全 方 面反 映我 国城 市 3 0 0 0以 上 . 而 非农 业 的人 口必 须 占到 7 0 %以上 的 比例 . 1 9 8 4年 化 发展 得 实 际情 况 。 事 实 上 , 城 市化 主 要 就 是 工 业发 展 与 经 济 l 1 月 国务 院 国务 院批 准的 建 镇标 准调 整 的报 告 , 这 个报 告主 要 发 展 所 引起 的人 口就 业 结 构 变化 . 从 而造 成 大 量人 口从 落 后 的 就是 对 1 9 6 3年 的规 定进 行 调 整 . 其 中规 定 人 口不足 两 万的 乡 , 农 村 迁 移 到城 镇 , 而 非农 业 的 人 口的 比例 一 直 在 增加 。然 而 因
【 中图分类号 】 C 9 2 2
【 文献标识码 】 A
【 文章编号 】 2 0 9 5 — 2 0 6 6 ( 2 0 1 5 ) 1 7 — 0 2 6 9 — 0 2

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

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

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公布日期】1999.12.06•【文号】•【施行日期】1999.12.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暂行规定(发布日期:2006年,实施日期:2006年)废止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1999年12月6日)第一条为了科学、真实地反映我国现阶段城乡的人口、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仅适用于各类统计及统计有关的业务核算,不改变现有的行政区划、隶属关系、管理权限和机构编制,以及城市规划、集镇和村庄规划等有关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主要以国务院关于我国市镇建制的规定和我国现行的行政区划为依据,将我国地理区域划分为城镇和乡村。

《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中有关概念的解释一、关于人口指标的解释《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中有关人口的指标均为在调查地居住半年及半年以上的常住人口。

二、关于人民政府驻地的解释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驻地是指区(市)人民政府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建制镇、乡)全部行政地域;建制镇人民政府驻地是指镇人民政府所在的居委会地域,如果未设居委会或居委会地域不明确的,则为村委会地域。

三、关于城区建设的概念城区建设是指城镇的公共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和居民区的建设。

(一)公共设施是指:行政办公设施、商业金融设施、文化娱乐设施、体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教育科研设施、其他设施(包括文物古迹、宗教活动、社会福利院等设施)。

(二)市政公用设施是指:水电气热供应设施、道路交通设施、邮电通信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在建工程及维修设施、其他设施(如消防设施等)。

(三)居民区是指:居民住宅区、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幼儿园、学校、粮店、副食店、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道路及绿地。

第三节 中国市、镇概念和统计口径

第三节 中国市、镇概念和统计口径
市: ① 非农业人口≥6万、年GNP ≥2亿元的地方中 心镇。可以设置市的建制。虽不足此标准,但确有必要 的地方,也可设市。 ② 总人口<50万的县,县政府驻地所在镇非农 业人≥10万,农业人口<40%,年GNP ≥3亿元。 ③ 总人口≥50万的县,县政府所在镇非农业人 口≥12万,年GNP ≥4亿元。 ④市区非农业人口25万以上,市国民生产总值10亿 元以上的中等城市,可以实行市领导县的体制。
2.中国颁布第二次城镇建制标准
1963年12月7日,《关于调整市镇建制、 缩小城市郊区的指示》
市:标准从严掌握,农业人口<20%。基于 几年“大跃进”期间城镇人口增加过猛,市镇建 制增加过多,城市郊区偏大的倾向,对设市标 准从严掌握。经逐个审查,撤销了一批市建制, 并且缩小了城市郊区范围。
镇:聚居人口≥3000,非农业人口≥70%, 或聚居人口2500-3000,非农业人口≥ 85%
第二章城乡划分和城市地域
• 中国颁布的五次城镇建制标准
5.中国颁布第五次城镇建制标准
1993年5月17日国务院批转民政部《关于调 整设市标准的报告》。
为较均衡地布局城镇体系,采取了分类指导 的原则和增加了考察的指标。
按人口密度确立了三个市镇设置标准,对中 西部地区适当降低了要求。
按行政建制进行的城市人口统计也采取两个 统计范围的双轨制,
第二章城乡划分和城市地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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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的城乡划分和统计口径
第二章城乡划分和城市地域
1.中国的城乡划分
①.中国的城乡划分的意义: 城乡划分有多方面的意义,最基本的目的是用于区分城乡人口。 城乡人口结构的状况是极为重要的国情状况,向来受到各国和世界组织的重视。
②.中国的城乡划分的标准: 我国没有恰当而稳定的城乡地域划分标准。主要原因是我国没有建立城镇的实体地域概 念,一直以市镇行政界线作为城乡划分的基础。而我国市镇行政管辖范围都远大于其景观上的 实体范围,包括了相当一部分的乡村地域和农业人口。

关于明确我国城镇概念和城镇人口统计口径的建议

关于明确我国城镇概念和城镇人口统计口径的建议

作者: 周一星
作者机构: 北京大学地理系
出版物刊名: 城市规划
页码: 10-15页
主题词: 统计口径;城镇人口;城镇非农业人口;济宁市;建成区;统计区;城市地域;总人口;驻地;
城市经济
摘要: <正> 一、问题的提出 城镇和乡村是人类聚居的两种基本形式。

城镇是以工商业等各种非农业活动为主、聚居人口较多、人口和建筑密度较大、具有相当市政基础设施的居民点,它们一般是不同范围地域的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

乡村是以组织农业生产为主、聚居人口较少、人口与建筑密度较低,基本不具有市政。

人口普查的意见和建议

人口普查的意见和建议

人口普查的意见和建议人口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家统计工作,通过对全国人口的普遍调查和登记,了解人口数量、构成、分布等情况,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提供基础数据。

在进行人口普查时,我们应该关注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一些建议和意见。

一、普查范围和对象:1. 建议扩大普查范围,将外来人口、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等都纳入普查范围,以全面准确地了解人口状况。

2. 建议将农村地区的人口纳入普查对象,以便更好地了解农村人口的情况和需求。

二、普查方式和技术:1. 建议优化普查方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普查,提高普查的准确性和效率。

2. 建议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人脸识别、身份证识别等技术,提高普查数据的质量和准确性。

3. 建议加强普查人员的培训和素质要求,确保普查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三、普查内容和指标:1. 建议增加对人口的教育程度、职业分布、收入状况等指标的调查,以更好地了解人口的素质和经济状况。

2. 建议关注特殊人群,如老年人、残疾人、留守儿童等,对其生活状况和需求进行详细调查,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四、普查结果的应用:1. 建议加强普查数据的分析和利用,及时发布和共享普查结果,为政府决策和社会管理提供参考。

2. 建议将普查结果与其他相关数据进行整合和分析,形成综合信息,为社会经济发展和公共服务提供科学依据。

五、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1. 建议加强对普查个人信息的保护,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2. 建议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监管和督导,防止个人信息被滥用或泄露。

六、普查宣传和参与度:1. 建议加大对人口普查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普查工作的了解和参与度。

2. 建议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如媒体、社交平台等,宣传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

七、普查结果的反馈和评估:1. 建议及时向社会公布普查结果,并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估。

2. 建议建立健全的普查结果反馈机制,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普查工作。

八、国际比较和交流:1. 建议加强与其他国家的人口普查比较和交流,学习其先进经验,提升我国人口普查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关于人口统计调查的几点建议(大全五篇)

关于人口统计调查的几点建议(大全五篇)

关于人口统计调查的几点建议(大全五篇)第一篇:关于人口统计调查的几点建议关于人口统计调查的几点建议根据现行国家人口统计制度要求,每年进行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每五年进行“1%人口抽样调查”、每十年进行全国人口普查。

通过人口统计调查,了解掌握我国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研究未来人口状况的发展趋势、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一、人口调查工作与常规统计工作的区别常规统计工作是根据调查目的和任务的要求,运用科学的调查方法,有计划、有组织地向被调查单位搜集和登记资料的过程,获取的多是单位资料,具有沟通方式多、获取资料途径广等优势。

人口调查是指按照一定目的,采取科学调查方法,有计划、有组织搜集有关自然人的资料。

由于自然人分布广、流动性大、获取资料途径单一,每个调查对象都需要入户进行调查,工作量非常大。

人口统计调查与常规统计调查相对比较而言,具有调查对象不稳、配合程度低等问题,工作开展起来难度大。

二、人口统计调查遇到的主要问题(一)入户调查登记“门难进”在城市,公民越来越重视个人隐私保护。

虽然人们对人口调查表示理解,但登门入室依旧让一些住户感到不方便。

部分居民担心自身安全问题,不配合人口调查工作。

调查人员入户登记时,往往被拒绝,有些人甚至连门都不开。

在农村,调查对象配合程度高,调查工作开展起来比较顺畅。

近几年,随着农民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入户调查时很难找到人,使原本容易进行的调查也变得不容易。

(二)统计调查表“数难填”人口统计调查涉及到的指标比较多,包含人口姓名、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等信息,需要填报的内容繁杂,指标关联性强,需要与被调查者反复沟通,需要的调查时间长,容易造成被调查者疲于应付。

部分调查内容涉及到房产等个人隐私,居民担心个人信息泄露给自身带来不利影响,不愿如实填报。

三、做好人口调查几点建议(一)借助“互联网+”优势,促进人口调查工作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微信等公众服务平台迅速兴起,给群众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人们学习和使用“互联网+”的热情空前高涨。

国内外关于城镇化水平的衡量标准

国内外关于城镇化水平的衡量标准

国内外关于城镇化水平的衡量标准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中央明确指出,解决好“三农”问题,必须协调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努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国务院在批复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时,也提出了“以建设世界城市为努力目标,不断提高北京在世界城市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要求。

这都促使北京积极稳妥地加快城镇化步伐。

为更好地理解城镇化的实质,我们就如何衡量和比较国内外城镇化水平的问题,进行了研究。

一、城镇化水平的核算方法城镇化与城市化并没有实质的区别。

我国长期存在“城市化”和“城镇化”两种提法,指的都是相对于“乡”而言的“城”发展壮大的过程,相对应的英文也是同一个词(Urbanization,为避免翻译不准确影响读者理解,个别地方引用了原文)。

中国城市与区域规划学界和地理学界1982年召开的“中国城镇化道路问题学术讨论会”,曾指出城市化与城镇化为同义语,并建议以“城市化”替代“城镇化”。

国家正式文件曾使用过“城市化”的提法。

2000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快我国城镇化进程”,此后国家正式文件都使用“城镇化”的提法。

之所以使用“城镇化”而不是”城市化”的提法,主要是因为我国曾长期实行“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以及“避免农民向大中城市盲目流动”的政策;而“城”一般被理解为县级市或更高级别的地方,“镇”则一般理解为建制镇或集镇,“城镇化”的提法可以引起对“镇”的重视,防止片面发展大中城市的倾向。

只要我们正确理解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就不会对“城镇化”的理解产生歧义。

下面一般使用“城镇化”的提法,涉及国外部分则使用“城市化”的提法。

中国城乡划分与城镇人口统计问题

中国城乡划分与城镇人口统计问题

作者: 张庆五
作者机构: 中国公安大学
出版物刊名: 人口与经济
页码: 3-7页
主题词: 城镇人口;统计问题;非农业人口;中国城乡;乡村人口;郊区人口;总人口;城市人口;建制镇;统计口径
摘要: <正> 我国城镇人口统计口径的变化 建国以来,我国城乡人口的划分,大体经历了三个不同的阶段。

最初阶段,主要是从1953年到1962年,即第一和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我国统计城镇人口的口径基本上依照1955年《国务院关于城乡划分标准的规定》,按城市的市区人口、郊区人口和建制镇人口进行统计的。

由于这个时期的城乡划分标准比较符合实际,市镇建制又严格执行了城乡划分的标准,城镇与乡村的划分界线处于稳定状态;尽管这个时期也曾发生过城乡人口对流的大起大落,但并未引起城乡人口统计上的非正常波动。

“一五”期间,1953年全国城镇总人口为7826万,到1957年增加到9949万,城镇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重由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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