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军事制度是什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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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军事制度是什么

汉朝军事制度简介

北军是汉军的精锐部队,长官是中垒校尉(东汉为北军中候),其下是屯骑校尉掌骑士,步兵校尉掌上林苑门屯兵,越骑校尉掌越骑,长水校尉掌长水宣曲胡骑。北军士兵又称屯兵。

南军为守卫皇宫的部队,长官为卫尉,其下主兵的有南宫卫士令北宫卫士令左右都候等,另有宫掖门司马七人主管宫门守卫。南军士兵又称卫士。

首都长安另有守城部队由城门校尉统领。长安还有非正规军:执金吾率领的缇骑,负责治安。虎贲中郎将下辖左右仆射、左右陛长率领虎贲郎,羽林中郎将下辖羽林监,和骑都尉一起统领羽林骑,虎贲和羽林都是皇帝的卫队。光禄勋(郎中令)下辖五官左右三个中郎将管理三署郎,三署郎在汉初曾组成郎中骑是主力的骑兵部队,但后来三署郎成为仪仗队和候补官员的训练班。

地方部队,各郡由都尉率领,边郡的边防军由长史率领,各王国由率领,县和侯国由尉率领,边县另有障塞尉。

战争期间派出由率领的临时编组的作战部队。下有长史、司马辅助,部队分若干部,部由部校尉和军司马率领,部下设曲,曲由军候率领,五百人一曲,曲下有屯设屯长,五十人一屯。(据《汉官六种》《汉书》《后汉书》等)。

汉朝军事领导体制

中央

汉初,行三公九卿制。三公中,丞相辅佐皇帝处理天下大事;太尉为最高武职,掌武事,备阜帝顾问,但不行军令之权,御史大夫佐丞相统理天下。九卿中,光禄勋(郎中令)统领诸郎,卫尉统辖卫士,(执金吾)统率卒,共同负责皇宫和京师治安。地位显要的军事长官还有大、骠骑、车骑、卫及各种名号的,皆掌征伐。武帝时,削弱丞相为首的外朝权力,罢太尉官;加重

中朝地位,置大司马以冠之号。大司马大、大司马骠骑参与宫中机密,平时参与决策、处理军国要务,战时统率大军出征。后期,改设三公为最高行政首脑.大司马主掌军政,位列大司徒(丞相改)、大司空(御史大夫改)之上。东汉相沿,大司马复称太尉,名为军事和行政首领,实际上国家军政要务、直接掌握军队的中枢是皇帝的秘书班子尚书台。中叶以后.外戚任大者操纵国政.把持兵权,成为朝廷最高军政长官,与三公合称四府。此外,汉朝沿用古代监军制度,多遣中朗官和近侍(如太中大夫、谒者监军。凡有大的战争,则由皇帝颁诏,以虎符或符、节为凭,征调各地军队出征;择选全军主帅和各路统帅,以大、骠骑、车骑、卫等充任;开府置幕僚,组成指挥机构。武帝以后,大及其幕府长期设置,战时指挥作战,平时参须朝政,实权甚大。

地方

汉朝郡、国并行。郡置太守.为地方最高军政长官,以都尉辅佐掌管兵员征集、训练、考核校阅、维持治安、率军出征,以及武器装备的制造、管理等。郡下设县,县令(长)兼理军、民两政. 置县尉助理军事和掌管治安。与郡平行的诸侯王国,以相为行政长官,兼掌军事:王国、郎中令、卫尉等统领军队,负责王宫宿卫和维持王国治安。县下还有乡、亭等基层组织,各置官吏,兼掌组织本地正卒训练和治安、邮驿、户籍、兵役等军政事务。东汉时,裁罢都尉,其职并入太守。原来作为监察区划的州(部),逐渐演化为郡之上的行政单位,州刺史内掌民政,外统兵马,地方官权力膨胀。黄巾起义后,战争频仍,刺史、郡守不仅有领兵权,还有征兵、募兵权,从而埋下了分裂割据的种子。

汉朝军事军队体制

汉为巩固和加强中央集权,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军队,并置于皇帝的严格控制之下。负责全国军事行政的官吏为太尉,汉武帝时改称大司马。战时临时任命统兵,地位最高的为大,其下依次有骠骑、车骑、卫,又有前、后、左、右诸。出征时常置幕府,作为参谋机构。在郡、县分置郡尉、县尉,协助郡守、县令掌管军事。东汉末,设州牧,是州郡最高行政与军事长官。

军队可分为京师兵、地方兵和边兵三部分。

京师兵

京师兵主要由郎官、卫士和守卫京师的屯兵组成。郎官由郎中令统领,卫士由卫尉统领,负责宫廷内外的警卫。负责守卫京城的屯兵由统领。汉朝的京师兵主要有南军和北军。所领的屯兵驻于未央宫北,称北军;与之相对,由卫尉统领的称南军。南军士兵大多调自内郡,北军士兵主要调自京辅,均是一年一轮换。武帝时对京师兵作了较大改革,主要是精简南军,加强北军。南军原有2万人,减去一半。北军屯兵,除中垒外,又增置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共为八校,分屯于长安城中及其附近,平时守卫京师,由皇帝派员监领,战时以一部或全部随出征。同时,将改称为执金吾,不领北军,只司御前先导和京城巡察。此外,改郎中令为光禄勋,扩大郎官员额,增置期门、羽林等军。东汉时,京师兵沿袭西汉而略有裁并,将北军八校合为五营,置北军中候监领,末期多由宦官统领。

地方兵

地方兵置于郡、县,一般由郡、县尉(亦称都尉)协助郡守或县令统率,平时维持地方治安,战时听中央调遣。徵调地方兵,需以皇帝虎符为凭。西汉曾一度行分封制,分封的王国与侯国各自都有军队,王国之兵由统领,侯国之兵隶属于郡。东汉光武帝时,为加强中央集权,罢郡国都尉,后又下诏罢地方兵。从此,遇有战争,常派京师兵出征,或根据需要临时从州郡招募或徵发。

边兵主要负责边郡戍守,由边郡郡守统领,下辖都尉和部都尉。为充实边防,汉曾大量移民实边,并行屯田,武帝时始行军屯,屯田卒最多时达数十万,是边兵的重要组成部分。东汉时,边兵制度遭到破坏,又以设置营、坞的办法,屯兵备御。

汉朝军事军队编制

汉朝军队的编制,据《后汉书百官》记载,大营五部,部由校尉统领,部下有曲,曲有军候一人,曲下有屯,屯长一人。但据青海大通县上孙家寨和居延地区出土的汉简,部分

左、右部或前、后部,曲分左、右曲或前、后曲,部、曲之下还有官(分左、右官)、队(分前、后队)、什伍等。上述文献与文物,对汉朝军队中、下级组织的不同记载,很可能是不同地区或军队存在着不尽相同的编制。

汉朝军事兵制

汉朝的兵役制度,曾有几次变更。汉承秦制,当时规定不省贵贱,男子二十岁就要在官府登记。并且根据三年耕一年储的原则,从二十三岁起正式服役,直到五十六岁止。据《汉书》记载,男子20岁傅籍,此后每年服劳役一月,称更卒。23岁以后开始服兵役,役期一般为2年,一年在本郡、县服役,称为正卒,另一年到边郡戍守或到京师守卫,称为戍卒或卫士。还有一种意见,认为这2年兵役统称为正卒。如遇战争需要,还须随时应徵入伍,至56岁才能免役。汉还常谪发已科罪犯或徒隶等为兵,称为谪戍。西汉除实行徵兵制外,还实行募兵制,武帝所置的八校,主要是招募而来。东汉罢郡国兵后,徵兵制渐衰,于是也依赖招募。末年,州郡官通过募兵,培植自己的势力,从而酿成群雄割据的局面。

汉武帝时,出现了招募熟悉北方少数民族情况的人组成胡骑,招募熟悉南方越事的人组成越骑。东汉后期,由于军阀割据,坞堡林立,大批农民为军阀豪强所霸占,成为依附于他们的部曲(近于奴隶的私人部队)。很多壮丁成了地主家兵,全国征兵制度遭到严重破坏。

汉军训制度较为严格。西汉军队除演练射御、骑驰、战阵之外,每年秋季都进行教阅,又称都试,并按成积优劣进行奖惩。边郡则常有太守将万骑,行障塞,烽火追虏(《汉旧仪》),这种训练带有实战演习的性质。

军需供给军队的武器、铠甲、粮食、马匹,均由国家统一提供。国家设有专门的武库。汉朝设考工令负责兵器的制作,设武库令负责兵器的贮备、管理。有的郡国也设有工官、铁官,负责制作器械,并将它们输入京师。长安城中的武库是国家最大的贮藏兵器的中心。汉时,铠甲已经制式化,均用金属制成,式样因兵种及职位不同而有所区别。汉朝还屯田解决军粮的补给。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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