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能质量及无功电压管理规定(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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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电能质量与无功电压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

1总则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2)

4职责 (2)

5管理内容与方法 (3)

6附则 (8)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能质量与无功电压管理规定

1总则

1.1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能质量和无功电压管理工作,提高电网和用户电能质量水平,确保电网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特制定本规定。

1.2本制度规定了电能质量和无功电压管理的职责分工、管理内容和控制目标。

1.3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所属各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规定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定。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定。

主席令〔第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电力工业部第8号令供电营业规则

国家电监会第27号令供电监管办法

GB 156 标准电压

GB/T 12325 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

GB/T 12326 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

GB/T 14549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

GB/T 15543 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

GB/T 15945 电能质量电力系统频率偏差

GB/T 24337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间谐波

GB/T 18481 电能质量暂时过电压和瞬态过电压

GB/T 19862 电能质量监测设备通用要求

DL/T 1198 电力系统电能质量技术管理规定

DL/T 1194 电能质量术语

DL/T 1028 电能质量测试分析仪检定规程

DL/T 1053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规程

DL/T 500 电压监测仪使用技术条件

DL 755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SD 325 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试行)

能源电[1993]218号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试行)3术语和定义

3.1本规定所涉及的专业术语和定义与《电能质量术语》(DL/T 1194-2012)、《电力系统电能质量技术管理规定》(DL/T 1198-2013)的规定一致。

4职责

4.1各级生产设备管理部门

4.1.1各级生产设备管理部门是本级电能质量与无功电压的归口管理部门。

4.1.2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电能质量与无功电压管理规定和专业标准,建立和完善公司电能质量与无功电压相关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指标体系。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公司电能质量与无功电压工作。

4.1.3分子公司,地(市、州)级供电企业、超高压局和发电厂,区县级供电企业各级生产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电能质量和无功电压工作,负责组织电能质量测量和电能质量事件的技术分析,负责用户接入电能质量评估报告专业审查工作。

4.2各级计划发展部门

4.2.1负责在综合计划中下达年度电压合格率计划指标,保证电压合格率指标预测、分解工作的正常开展。

4.2.2负责组织编制满足电能质量和无功电压标准要求的电网规划。

4.2.3根据管理职责划分组织开展用户(包括新能源及分布式发电)接入电网前电能质量评估。

4.3各级市场营销部门

4.3.1负责用户电能质量与无功电压的管理工作。

4.3.2配合开展用户接入电网前电能质量评估和用户电能质量事件调查。4.3.3负责督促和指导用户执行供用电合同(或购售电合同)中关于电能质量与无功电压考核内容。负责组织开展用电检查并对检查不合格的用户进行督促整治。

4.3.4 负责提出用户侧电能质量与电压监测点设置建议,配合开展用户侧电能质量和电压监测设备安装工作。

4.4各级农电管理部门

4.4.1各级农电管理部负责提供县级供电企业单位性质,配合同级生产设备

管理部开展电能质量和无功电压工作。

4.5各级基建部门

4.5.1负责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实施新建、改扩建项目中电能质量与无功电压相关内容,保证电能质量监测和控制设备按时验收、投产。

4.6各级信息部门

4.6.1负责生产管理信息系统与公司电能质量和无功电压信息系统接口建设及维护工作。

4.7各级系统运行管理部门

4.7.1对电网无功电压和电能质量等指标进行运行监控管理。

4.7.2负责根据调度管辖范围,负责电网无功平衡和电压控制管理,制定电压控制技术标准的管理制度。

4.7.3负责制定合理的运行方式,对电源和负荷进行合理调度,确保各级电压合格。

4.7.4参与规划、设计、建设等阶段中涉及电能质量和无功电压相关内容的审核、验收及试运行等工作。

4.8各级试验研究部门

4.8.1各级试验研究部门是电能质量和无功电压技术监督部门,配合归口管理部门做好电能质量和无功电压管理工作,负责组建电能质量和电压管理技术专家组。

4.8.2参与电网规划设计、基建等涉及电网无功平衡、电能质量控制设备配置方案的审查、验收工作。

4.8.3参与电能质量干扰源接入电网前后电能质量评估和测试工作,配合开展电能质量和无功电压问题调查分析。

4.9各级设备运行部门

4.9.1负责电能质量与无功电压相关设备(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

4.9.2参与电网规划设计、基建等涉及电网无功平衡、电能质量控制设备配置方案的审查、验收工作。

5管理内容与方法

5.1规划建设与技术改造

5.1.1规划管理

5.1.1.1无功电源和无功补偿规划应以“分层分区,就地平衡”为原则,保证新建变电站或增容主变功率因数满足要求,留有检修备用容量,并考虑事故备用(无功补偿配置原则见附录A)。

5.1.1.2无功电源和无功补偿规划应包括现状分析、规划的原则与思路、无功电压目标规划、提高无功电压水平的措施、问题与结论等内容。

5.1.1.3电网规划应包括电能质量干扰源分布情况及用户接入规划内容,以减小干扰源用户对电网和敏感用户的影响。

5.1.2建设管理

5.1.2.1新建、扩建电网工程设计应满足电能质量和无功电压指标的技术标准要求。

5.1.2.2电能质量与无功电压监测、控制设备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实施、同步投运。

5.1.3技术改造管理

5.1.3.1各级系统运行部门和设备运行部门应根据电网结构、潮流分布和负荷情况及时提出改善电能质量和无功补偿配置的建议,制定并上报无功补偿设备的技改计划,积极应用先进技术和设备。

5.1.3.2各级生产设备管理部应组织编制实施所辖电网改善电能质量和无功电压的技改计划项目。

5.2设备管理

5.2.1各级设备运行部门应建立健全电能质量控制设备、监测设备的台账及图纸资料,并及时维护更新。

5.2.2各级设备运行部门应定期对电能质量控制设备、监测设备进行定期巡视、维护,及时处理缺陷与故障。

5.2.3各级设备运行部门定期统计电能质量控制设备、监测设备可用率和故障率,分析缺陷和故障情况,并报归口管理部门。

5.3运行管理

5.3.1调度管理

5.3.1.1各级系统运行部门应结合本地区无功电源和用电负荷,制定正常运行方式(含计划检修方式)下的系统无功电压运行方案并实行调度。定期下达发电厂和枢纽变电站的运行电压或无功出力曲线,保证电网电压质量。

5.3.1.2各级系统运行部门应结合本地区发电机组容量和用电负荷,制定正常运行方式(含计划检修方式)下的频率调节方案,控制电网频率质量。

5.3.2调整管理

5.3.2.1各级系统运行部门和设备运行部门根据职责划分,根据负荷变化和电压运行情况,及时调整变电站主变档位、投入(或退出)无功补偿装置,确保变电站母线电压合格。

5.3.2.2各设备运行部门根据配电台区电压与负荷特性,调节配变运行档位、及时修改低压无功补偿投退定值。

5.4用户侧管理

5.4.1用户接入管理

5.4.1.1对于电网电能质量产生较大影响的用户,在其接入电网前,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电能质量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经过当地供电企业审批(电能质量评估报告模板见附录B)。

5.4.1.2在审核敏感用户接入方案时,应结合用户对电能质量的需求,选择合适的接入电网电压等级和接入点,向用户明确电网电能质量指标,并建议敏感用户按其需要在其系统内采取适当的抗干扰措施。

5.4.1.3用户工程的电能质量治理措施应与其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5.4.1.4用户供售电合同(购售电合同)应明确无功电压和电能质量相关考核要求。

5.4.1.5对于大容量电能质量干扰源或者有特殊需求的敏感用户,应安装电能质量监测装置。

5.4.1.6大容量干扰源接入电网后3个月内,应进行电能质量测试评估。

5.4.2干扰源管理

5.4.2.1各级市场营销部门应建立干扰源用户数据库,建立健全用户档案资料。

5.4.2.2各级市场营销部门应对所辖地区用户电能质量控制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保证设备可用。

5.4.2.3各级市场营销部门对所辖地区用户电能质量指标超出国家标准限值要求,威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时,应要求用户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

5.4.3敏感用户管理

5.4.3.1各级市场营销部门应建立所辖地区的敏感用户数据库。

5.5监测统计管理

5.5.1监测管理

5.5.1.1地市级供电企业按照电压与电能质量监测点设置原则(附录C)设置电能质量和电压监测点。

5.5.1.2区县级供电企业每年1月10日前将上年度监测点设置情况报上级单位审核。地市级供电企业每年1月20日前将上年度监测点设置情况报分子公司备案,并将本年度监测点新增及变更情况报分子公司初审。

5.5.1.3各分子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门每年1月31日前将上年度电能质量和电压监测点置情况报公司备案,并将本年度监测点新增及变更情况报公司审批后实施。

5.5.1.4地市、县区供电企业应根据供电网络变化对各类电能质量和电压监测点进行动态调整(监测点新增和停运流程见附录D、E)。

5.5.1.5 10(20)kV母线电压应在变电站新投产次月列入A类电压监测点进行统计;B、C、D类电压监测点应每季度进行监测点数量校核,并在次季度首月末完成增减工作。

5.5.1.6各级生产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建立完善电能质量监测系统。对电能质量监测系统未覆盖的变电站及重要用户,各级生产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普测,每三年一次。

5.5.2指标计划管理

5.5.2.1电压合格率指标计划管理

5.5.2.1.1电压合格率指标实行年度计划管理,指标分解下达流程见附录F。

5.5.2.1.2电压合格率指标计划的制定要考虑年度指标的执行情况,并结合次年电网发展建设和生产运行计划情况综合制定。

5.5.2.1.3分子公司、地市级供电企业、区县级供电企业电压合格率指标建议向上级报送时间分别为每年12月15日、12月5日和11月25日前。每年12月25日前,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结合分子公司提出的下年度指标预测建议值,协调市场部与系统运行部制定下年度全网和分子公司指标年度计划建议,并将指标建议提交给公司计划发展部。

5.5.2.1.4公司计划发展部将电压合格率指标年度计划纳入公司年度综合计

划,经公司工作会议审议后于次年1月31前下达给分子公司。

5.5.2.1.5各级生产设备管理部门和计划部门应按照管理职责,共同做好年度电压合格率指标计划的分解和落实工作,其中,地市级供电企业、区县级供电企业应将指标分解到同级相关职能部门。

5.5.2.2电能质量指标计划管理

5.5.2.2.1电能质量指标分解下达流程见附录G。

5.5.2.2.2电能质量指标计划的制定要考虑年度指标的执行情况,并结合次年电网发展建设和生产运行计划情况综合制定。

5.5.2.2.3分子公司、地市级供电企业指标建议向上级报送时间分别为每年12月15日、12月5日和11月25日前。每年12月25日前,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结合分子公司提出的下年度指标预测建议值,协调市场部与系统运行部制定并下达下年度全网和分子公司指标年度计划建议。

5.5.2.3各级生产设备管理部门应做好年度电能质量指标计划的分解和落实工作。

5.5.3统计分析管理

5.5.3.1电压合格率统计分析

5.5.3.1.1电压合格率指标报送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指标统计分析上报流程见附录H。

5.5.3.1.2地市级供电企业生产设备管理部应于每月的第2个工作日向分子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门报送上月电压合格率数据;分子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每月第3个工作日向公司报送上月电压合格率数据。

5.5.3.1.3电压合格率分析工作实行分级分析、逐级上报、定期进行的原则。

5.5.3.1.4公司、分子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每季度、年度应进行电压合格率分析,地市级供电企业、区县级供电企业应进行月度、年度电压合格率指标分析。

5.5.3.1.5区县供电企业,地(市、州)供电企业每月后第5、10个工作日内完成成电压合格率指标分析报告的编制、审核并发布上报。分子公司、公司应在每季、年后第15、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分析报告编制、审核与发布,分子公司在发布的同时报送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各级电压合格率分析报告应同时抄报计划发展部门。

5.5.3.2电能质量统计分析

5.5.3.2.1电能质量指标统计分析上报流程见附录I。

5.5.3.2.2地市级供电企业生产设备管理部应于每年1月15日前向分子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门上报电能质量指标及分析报告;分子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每年1月31日前向公司上报指标及分析报告。

5.5.3.2.3公司、分子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重大电能质量事故或异常情况的调查、分析,编制专项分析报告并制定解决方案。

5.6检查管理

各级生产设备管理部门每年(或根据工作需要)对下级供电企业电能质量和无功电压的工作开展情况、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相关监测数据和记录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6附则

6.1公司电能质量和无功电压指标计划的制定和下达统一应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电能质量和无功电压的统计和上报统一通过公司一体化电能质量监测系统和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接口实现。

6.2本规定由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6.3本规定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原Q/CSG211014-201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标准》、Q/CSG211015-201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附录

附录A 无功补偿配置原则

附录B 电能质量评估报告模板

附录C 电压与电能质量监测点设置原则

附录D 电能质量和电压监测点新增流程

附录E 电能质量和电压监测点停运流程

附录F 电压合格率指标分解下达流程

附录G 电能质量指标分解下达流程

附录H 电压合格率指标统计分析上报流程

附录I 电能质量指标统计分析上报流程

附录A:无功补偿配置原则

1 系统无功配置

1.1电力系统配置的无功补偿装置应能保证在系统有功负荷高峰和负荷低谷运行方式下,分(电压)层和分(供电)区的无功平衡,并具有灵活的无功电力调节能力和检修备用容量。

1.2各级电网应避免通过输电线路远距离输送无功电力。

1.3受端系统应有足够的无功备用容量。当受端系统存在电压稳定问题时,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适当增加无功控制设备容量,配置足够的动态补偿能力。

1.4各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应结合电网规划和电源建设,合理配置适当规模的电压无功控制设备,无功控制设备包括发电机组、无功补偿装置、有载调压分接头变压器;无功补偿装置包括静态无功补偿(电容器、电抗器)、并联动态无功补偿(SVC、SVG、STATCOM等)及串联无功补偿等设备。

1.5对于大量采用电缆线路的城市电网,在新建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时,应根据电缆进、出线情况在相关变电站分散配置适当容量的感性无功补偿装置。

2 配电网的无功补偿

2.1配电网的无功补偿以配电变压器低压侧集中补偿为主,无功补偿装置容量可按变压器最大负荷时其高压侧功率因数不低于0.95配置。

2.2配电变压器的电容器组应装设以电压为约束条件,根据无功功率(或无功电流)进行分组自动投切的控制装置。

3 发电企业的无功补偿

3.1并入电网的发电机组应具备满负荷时功率因数在0.85(迟相)~0.97(进相)全范围内运行的能力。

3.2新建机组应满足进相0.95运行的能力,以保证系统具有足够的事故备用无功容量和调压能力。

3.3为了平衡500kV电压等级输电线路的充电功率,对接入500kV电压等级的电厂,在电厂侧可以考虑安装一定容量的并联电抗器。

4 用户的无功补偿原则

用户应根据其负荷特点,合理配置无功补偿装置,并达到以下要求:(1)容量在100kVA及以上高压供电的用户,变压器高压侧功率因数不低于0.95;其他电力用户,功率因数不低于0.90。(2)用户的无功补偿装置应能根据其负荷变化及时进行投切,并应有防止向系统反送无功功率的措施。

附录B 电能质量评估报告模板

电能质量评估报告模板

1 概述

1.1 报告目的与意义

1.2 在线监测点分布、普测点情况

1.3 标准依据

1.4 评估时段

2 变电站电能质量在线监测结果分析

2.1 各变电站电能质量在线监测结果分析

2.2 电能质量指标分析

2.2.1 电压偏差

2.2.2 频率偏差

2.2.3 谐波

2.2.4 三相电压不平衡

2.2.5 电压波动和闪变

2.2.6 电压暂降与骤升

2.2.7 小结

3 电能质量干扰源测试与分析

3.1 测试用户分析

3.1.1 干扰源行业属性、用电特征、负荷设备类型及负荷特性分析3.1.2 干扰源分布特征分析

3.1.3 电能质量情况排序

3.2 电能质量指标分析

3.2.1 电压偏差

3.2.2电压三相不平衡度

3.2.3 谐波

3.2.4 电压波动与闪变

3.2.5 平均功率因数

3.2.6 小结

4 电能质量情况总结

4.1 电能质量总体分布情况

4.2 与上一年度监测结果对比分析

4.3 电能质量主要存在问题(结论)

附录C 电压与电能质量监测点设置原则

一、电压监测点的设置原则

1 A 类电压监测点设置

1.1 A类电压监测点应设置在带地区供电负荷的变电站10(20)kV各段母线的母线测量PT二次侧。

1.2 A类电压监测点数量应与供电企业带地区供电负荷的变电站10(20)kV各段母线数量一致。

2 B类电压监测点设置

2.1 B类电压监测点应设置在35kV专线供电和110kV及以上供电的用户端,即B类用户与电网公司的产权分界点处。

2.2 对于35kV及以上专线供电用户,用户与电网公司产权分界点在35kV及以上专线所连接的电网公司变电站母线侧,电压监测点应设置在对应变电站母线测量PT二次侧。对于110kV及以上非专线供电用户,用户与电网公司产权分界点在用户变电站高压母线侧,电压监测点应设置在用户变电站高压侧母线测量PT二次侧;对于用户变电站高压侧无PT的,电压监测点设置在给用户变电站供电的上级变电站母线侧。

(1)对于两条(专用)线路供电的35kV及以上用户变电站,用户变电站高压侧母线未分列运行,只需设一个电压监测点。用户变电站高压侧母线分列运行,应设置两个电压监测点。(2)同一用户有多座35kV及以上直接与电网相接的变电站,应按变电站分别考虑。

2.3 B类电压监测点数量应与B类用户与电网公司产权分界点数量一致。

3 C类电压监测点设置

3.1 C类电压监测点应设置在10(20)kV供电和35kV非专线供电的用户端。

(1)对于35kV非专线供电用户,电压监测点应设置在用户35kV变电站高压母线侧;(2)对于10(20)kV非专线供电用户,电压监测点应设置在用户10(20)kV专变高压侧。3.2 每10MW负荷至少应设一个C类电压监测点。C类负荷计算方法为上年C类用户售电量除以统计小时数。

3.3 C类代表性用户选取要求,由于线路电压质量与变电站母线电压质量、线路供电半径、线路负载率有关联关系,在变电站母线电压合格的前提下,只要确保线路末端用户电压合格,则该线路其他用户电压均合格。因此C类代表性用户选取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筛选:

(1)对于35kV非专线用户,每1回35kV非专线选择其最末端的用户做为被监测用户;(2)对于10(20)kV专线用户,选择用户连接的10kV母线作为监测点;

(3)对于10(20)kV非专线用户,利用配网GIS系统和调度自动化系统分别测算出每1座220kV变电站、110kV变电站、35kV变电站的每一回10(20)kV公用线路的供电线路长度和线路负载率,在综合考虑合环转供因素,选择其中至少一回供电线路相对最长、负载率相对

最高的线路,取其与变电站距离最远的10(20)kV专变用户做为代表性用户;

(4)供电局每年12月应根据线路供电半径和负载率的变化,及时调整C类代表性用户。

4 D类电压监测点设置

4.1 D类电压监测点应设置在380/220V低压网络和用户端。

(1)D类电压监测点应设置在重要电力用户、低压配电网络首末两端用户电表前。

(2)首端D类电压监测点应设置在公用配电变压器最近的用户电表前。

(3)末端D类电压监测点应设置在首端D类电压监测点所在同一公用配电变压器线路长度(配电变压器到分支线终止端长度)最长的、最靠近线路终止端的用户电表前。

4.2 D类电压监测点数量应按照每100台公用配变设置2个及以上计算电压监测点设置数量。

4.3 D类电压质量与10(20)kV线路电压质量、台区供电半径长度有直接关联关系,按照用户选点的代表性的要求,在选取代表性D类台区时,应按照以下次序进行筛选:

(1)利用配网GIS系统和调度自动化系统分别测算出每1座220kV变电站、110kV变电站、35kV变电站的每一回10(20)kV公用线路的供电线路长度和线路负载率,选择其中一回供电线路长度相对最长、负载率相对最高的线路;

(2)综合考虑合环转供因素,选取该线路与变电站供电线路长度最长的10(20)kV公用配变,该台区的供电半径应为本线路末端台区中供电半径相对最长、负荷相对最重的台区,则该台区被选取为D类代表性台区;

(3)代表性台区数量为辖区内所有公用配电变压器的1%。

4.4 D类电压监测点应同时在公用配电变压器(低压台区)首、末端设置电压监测点,因此总体上首端D类电压监测点与末端D类电压监测点数量一样。

二、电能质量监测点设置原则

1 电能质量监测方式

1.1电能质量监测可分为在线式、不定时式和专项测试三种方式。对电能质量监测宜采用三种方式相结合的模式。

1.2重要电网节点、大容量非线性用户、特定用户宜采用在线式监测方式。

1.3不定时监测主要适用于需要掌握供电电能质量而连续监测不具备条件所采用的监测方式。

1.4专项监测主要适用于特定用户侧的电能质量指标监测,用以确定特定类用户的电能质量整体状况、验证技术措施效果等。

2 电能质量在线监测点分类

2.1根据电能质量在线监测的目的及侧重点不同,可将在线监测点分为系统监测点、专线监测点和具有特定需求的监测点三类。

2.2系统监测点更关注系统公共连接点处的电压质量指标、渗透到系统的总的电流质量指标及暂态事件类指标。系统监测点处电能质量监测设备的电流量取向母线注入电流的支路(通

常是主变中、低压侧)电流。

2.3专线监测点更关注大容量非线性专线负荷产生的电流质量情况、暂态事件类指标及该非线性负荷对系统公共连接点电压质量的影响。专线监测点处电能质量监测设备的电流量取大容量非线性专线用户回路电流。

2.4具有特定需求的监测点是指用户向供电部门提出特殊用电申请的,或者是对监测指标具有特定要求、存在争议等因素的监测点。

3 电能质量在线监测点设置原则

3.1 总则

3.1.1电能质量监测点应优先选取特殊发电厂、枢纽变电站、直流换流站、直流接地极周边变电站及接有电能质量干扰源的变电站各电压等级母线。

3.1.2监测点应覆盖电网全部电压等级,应能反映电网整体电能质量状况。

3.1.3监测点的设置应呈均匀分布,兼顾系统监测点和专线监测点。

3.1.4如果某条母线上存在电能质量超标的大容量干扰源负荷,应采用专线监测方式;如果该母线上接有多条(3条以及上)容量相当的非线性负荷,但不存在个别大容量的非线性负荷,且总体电能质量存在超标的,应采用系统监测点方式。

3.1.5一般情况下,应避免同一条母线上既安装系统监测点,又安装专线监测点。

3.1.6监测点的设置不能只针对某一、二类负荷,而是应覆盖电网各类非线性负荷,以便全面掌握各类非线性负荷的电能质量特征。

3.2 系统监测点设置原则

3.2.1 500kV变电站的500kV侧可装设1个监测点。

3.2.2 220kV变电站的220kV侧一般可装设1个监测点(依据220kV侧运行方式定)。

3.2.3 6kV~110kV电压等级母线上具有多条非线性专线供电回路,虽然每条回路容量不大,但整体用电容量较大,且存在电能质量超标问题的,应装设1个监测点。

3.2.4 直流接地极周边的110kV及以上变电站母线处应装设监测点。

3.2.5 具有FACTS控制器的110kV及以上变电站母线处应装设监测点。

3.3 专线监测点设置原则

3.3.1 6kV~220kV电压等级母线上接有大容量非线性负荷的专线用户回路应装设监测点。

3.3.2 较大规模的风电、光伏等特殊发电厂、分布式发电设备在其并网母线处应装设监测点。

3.3.3 经常发生电容器或其它供用电设备故障的回路应安装监测点。

3.4 具有特殊需求监测点设置原则

3.4.1 对电能质量敏感或有特殊供电要求的专供用户(如机场、精密电子元件制造业等)应安装监测点。

3.4.2 供电电能质量投诉集中地区重要母线、线路应安装监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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