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动用明火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小区动用明火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小区的用火管理,预防火灾,遵照《机关.团体.

企业.事业业主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小区任何部位临时性动用明火必须报保安部审批,领

取动火证后方可作业,保安检查时应出示动火证。

2.动火审批条件:

(1)动火操作人持有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操作证;

(2)指定看火监护人,在火场的横向.纵向末端或经过.可

能危及到的部位实施监视;

(3)配备有足够的灭火器材;

(4)清理火场周围可燃物体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其的挥发.漂流;

(5)必需符合电气操作要求和设计要求。

3.操作注意事项:

(1)使用电气焊.喷灯要选择安全地点,作业前要仔细检查

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理干净,如不能

清除时,应采取浇湿.设接火盘.遮隔或其它安全可靠

措施,加以保护,以确保安全。操作时不得将乙炔瓶.

氧气瓶放在焊接部位的下面,要与动火部位保持5米

的水平距离。

(2)使用电气焊焊接前,要对焊接的工具进行全面检查,

严禁使用安全保护装置不健全或失灵的焊接工具,焊把线必需符合负荷要求。

(3)焊接作业及点火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焊条头.热喷嘴

要放在安全地点,焊接结束或中途离开现场,确无余火复燃危险后方可离开。焊接结束或中途离开现场,确定无余火复燃危险后方可离开。在一些隐患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应反复检查,以防阴燃起火。

(4)不得进行用火与危险品的交叉作业。

(5)小区经营期间出入口.经营场所不得动火。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