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婚姻制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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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西周的婚姻制度

中图分类号:d929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1)04-324-01

摘要当今社会存在很多的婚姻家庭纠纷问题,男女地位不平等的现象仍然很多,追根溯源到西周的婚姻制度,西周婚姻制度不仅影响了近代婚姻制度,对当今的婚姻制度也有着深刻的影响。

关键词西周婚姻制度礼

婚姻制度是中国法制史上起源最早的制度之一。西周是礼的成熟完备时期其婚姻制度已相当系统完善。无论婚姻关系的成立或者解除,都必须合乎礼的规范要求。在西周统治者承袭了夏商王族的一夫一妻多妾制。正是在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原则下,西周的婚姻制度形成了。

要了解西周的婚姻制度应当先了解婚姻缔结的原则,再看缔结程序和解除的程序内容。

一、婚姻缔结的原则

1.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听从于父母,并由媒妁充当媒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设立,可以说是开创了“包办婚姻的先河”。

2.同姓不婚。按照周礼的规定,“娶妻不娶同姓”,姓是血缘关系的标志,同姓则血缘关系较近,“同姓”婚配意味着同祖同宗血亲近缘结合,不利于后代的健康成长。由此可知周人已经懂得近亲婚配不利于后代的繁衍,说明当时在优生学方面已经有了比较科学的

认识,这对当时或以后我国古代人口质量的提高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二、婚姻关系的缔结程序:六礼

西周时期的六礼对后世有很重要的影响。“婚姻六礼”①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和必经程序。合礼合法的婚姻必须通过“六礼”程序来完成。六礼:纳采,男方依某种礼仪请媒氏向女方提亲,女家答应议婚之后,男家用一只大雁并备上其他礼物前去求婚;问名,女方答应议婚后,男方请媒氏问女子名字、生辰等,于祖庙问凶吉;纳吉,卜得吉兆后即与女方家定婚;纳征,男子依礼送聘礼至女方家,故又称纳币;请期,男方携礼至女方家商定婚期;亲迎,成亲之日男方迎娶女子至男方家。六礼中每一程序都有具体严格的要求。西周时期的“婚姻六礼”是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合法婚姻需要通过六礼,作为古代礼制的一部分被后世继承和发扬。古时的婚姻六礼在现在的农村还能依稀看见它们的影子。

三、婚姻关系的解除理由:七出

“七出之礼”②最早出现在西周时期的《礼记(大戴礼记)》,“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

不顺父母,就是不孝顺父母。中国的伦理道德以忠孝为大,孔子曾言日:“夫孝,德之本也”,这句话高度概括了孝在礼教观念中的地位。当然,“七出”中的父母仅仅是指公公婆婆,古时女子出嫁就脱离了与自己娘家的义务关系,不再侍奉自己的父母。但是问题是

孝不孝由父母决定,这通常包含有极大的主观意识,要是婆婆百般看不上媳妇,自然达到不孝的地步。

婚姻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传宗接代,开枝散叶,而且按照父系传承的世袭原则,只有儿子才能承继香火及爵位,所以结婚无子是比较严重的事情,在当时的意识里,能不能生孩子是女人自己的问题,不管是什么原因,只要是这个女性不能生育,就违背了婚姻的根本目的。

淫,去。在“七出”之中,可能淫是严重的一条。男子可以三妻四妾,但是女子必须要从一而终,男人死后也要守节不能再嫁,这就是古代性道德的双重标准。因为“淫不淫”本身是女性自身可以控制的,所以女性一旦犯了“淫戒”便是不可饶恕,这里边不但是休不休妻的问题,对于犯了淫戒的女性将会收到更加残酷的刑法。需要注意的是,七出的“淫”不但对外,也对内。即不能同丈夫以外的其他男性发生性关系,也不能对自己的丈夫有更多的性要求。对于专宠的女性,有义务要告知自己的丈夫“雨露均沾”,不能因此忽略了其他的妻妾。

妒,去。女性的妒主要是因为争风吃醋,争风吃醋会威胁一个家庭的内部和谐,这对于讲究“家和万事兴”的中国家庭来说是一个不小的问题。

有恶疾,去。有恶疾,也要被休掉,对于得了恶疾的妻子本来就很不幸了,再以此休妻似乎很不合情理,这也与中国传统美德不符。所以以“恶疾”去妻不是很道德。

多言,去。多言是指女人口舌长,长舌自然会引发事端,造成家庭不和。“三从四德”中的“妇言”就教导女子不能多言,父权制家庭讲究“言不贵多而贵当”。忌讳女子多言,主要就是怕妇人言多会引起家庭的内部矛盾,特别是婆媳之间、兄弟之间的矛盾。

盗窃,去。七出中的盗窃是指偷盗家中的财物,尤其是对于生活在大家族的妇女来说,盗窃是不能被原谅的,会被认为是“吃里爬外”。女子盗窃,反映了古时女性没有独立的财产权,这也是父权社会经济控制的方式。

为了限制男性任意休妻,造成社会的不和谐,古代历法之初也同时规定了。“三不出”,就是在三种情况下不能休妻。《礼记(大戴礼记)》就规定:“妇有三不去,所有取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也就是说,当女性被休之后没有娘家可回的时候,不能休妻,因为这时休妻就会让人走上绝路。女性与丈夫一起守孝三年的不能休,可能是由于对其守孝的肯定吧。前贫贱后富贵,就是不能休弃与自己共患难的伴侣,也就是所谓的“糟糠之妻不下堂”。三不出一方面保障了女性的权益,同时又避免了社会承担孤寡妇人的抚养义务。综上所述是我结合西周的婚姻制度来谈谈其对后世的一些影响。西周的婚姻制度离不开它的礼,缔结的六礼和解除的“七出之礼”都反映了中国的文化传统。中国的礼一直影响至今,甚至会一直影响下去。

注释:

①曾宪义.中国法制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2.

②褚彦宇,刘云月.史话“七出之礼”.决策与信息.2009(2):68-69. 参考文献:

[1]杨慧鹏,张燕华.西周婚姻制度初探.青海师专学报(教育科学).2006.

[2]曾宪义.中国法制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2.

[3]褚彦宇,刘云月.史话“七出之礼”.决策与信息.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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