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婚姻制度论文
简述西周的婚姻制度。
简述西周的婚姻制度。
西周的婚姻制度,说白了就是一套既古老又有点“程序化”的规定。
嗯,你想象一下,那时候的婚姻不完全是两个人说好了就结婚的事儿,它其实背后有着一大堆的规矩和考量。
要不怎么说呢,西周的婚姻制度其实不光是两个人的事儿,还是家族、宗族的事情。
你知道的嘛,那时候人们非常重视家族关系,婚姻简直是家族之间“联姻”的工具,是为了建立更牢固的社会关系,保家卫国嘛。
西周的婚姻往往不是看情侣之间的“心动”,而是看家族、父母的“点头”。
嗯,对,就是家长决定的事情。
你想,如果一个家族有个贵族要结婚,他爸妈是怎么说的呢?那可不是说“哦,我觉得她不错,行啊,结婚吧”,而是要看看这个女孩的家族背景,看看她父母的社会地位。
毕竟那时候家族之间的联系远比个人情感重要。
你要是家族关系不够硬,那婚事儿就谈不上。
婚姻,对西周的人来说,就是一个“家族生意”。
大家族联姻,能让两个家族的关系更紧密,甚至一度能影响到整个国家的局势。
说不定哪天能娶个王族的女儿,升官发财都有可能。
再说说西周的婚姻流程,真的,听了你都想笑。
婚姻并不是随随便便说结婚就结婚。
得先定亲。
定亲之后,再按照一定的礼节和仪式,男女双方就开始“交易”了。
你没听错,婚姻这事儿看起来挺浪漫,其实在西周那会儿是带着浓厚的“物质气息”的。
男方送礼,女方回礼,倒不是说礼品交换,而是有一个完整的流程,甚至要一大堆贵族的见证和签字,像是某种“合同”一样。
那时候结婚前,双方家长还要派人进行“考察”,你看这不就跟现代婚介服务一样?只不过那时候连个婚介公司都没有,全靠家族和朋友互相撮合。
要说西周的婚姻也有它特别的一面,那就是“妻妾制”。
不止一位老婆?没错!那时候贵族阶层,男人可以娶好几个老婆,但你知道的,老婆数量并不是随便选的,得看男人的社会地位。
因为这个制度的背后有个潜规则:如果你家够有钱够有权,那么你娶的老婆就能帮你拓展更多的政治和经济利益。
其实这也不是“我们现在看的重口味”那种,而是种类似于“战略性资源配置”的手段。
论文--论西周的婚姻制度
论文--论西周的婚姻制度论西周的婚姻制度摘要:以一夫一妻制为原则的西周婚姻制度是在“礼”的规范和宗法制的影响下形成的,它以“礼”的规范为指导,贯穿宗法伦理道德精神。
以维护男女尊卑的等级制的家庭关系为基本原则,所以,西周的婚姻关系必须合乎里的规范要求。
而且在中国法制史上是比较完备的,他不仅影响了近代婚姻制度,而且对于当代也有重要的影响。
关键词:一夫一妻,“礼”的规范,宗法制,男尊女卑的等级制。
根据西周的婚姻制度的法律规定,必须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原则。
虽然西周的婚姻制度必须遵循一夫一妻的婚姻原则单并不排除一妻多妾制。
在西周时期个宗主贵族广泛盛行一妻多妾制,根据《礼法》中说到“天子后人,有夫人,有世妇,有宾有妻有妾;公侯有夫人,有世妇,有妻有妾”。
同书《礼记·昏义》中也记载了:“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傧,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以听天下之内治”。
而且从《中国法制史》中反应的情况中可以知道,除了天子之外,其他各诸侯、总站以及贵族等有地位的人物都有很多妾侍,但是,正室的妻子都只有一个。
在一妻多制家庭里,妻妾之间也是界限分明,等级森严的,其为正,妾为庶,妻主妾从,妻贵妾贱。
而且正妻所生的孩子为“嫡系”其他妾所生的孩子为“庶出”。
由于缔结婚姻制度关系的目的是为了“和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所以,正妻及她的子女在家里的地位明显比其他人高,是合法的妻妾制,有利于确保家庭继承制度的社会基础,保证家族延续好维护正常家庭关系的需要,对于维护和延续宗法制度有着重要意义。
根据西周的婚姻制度的法律规定,婚姻关系的成立还必须遵循以下几项规定:1.婚姻必须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1】《诗经·齐风·南山》称:“取其如之何?必告父母,取其如之何,匪媒不得”。
在西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男女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的前提条件,男女双方比听命于父母,并有媒妁从当媒介。
《礼记·曲礼》里称“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即未经父母同意,不通过媒妁的传达,男女双方当事人的婚姻是不合法的,而且私自结婚的则会被称为“淫奔”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是不能宽容的,这充分的体现了在当时的西周社会男女之间的婚姻是不能自己选择的,是不自由的。
论西周的婚姻制度
论西周的婚姻制度
西周的婚姻制度主要以封建制度为基础,具有一定的仪式性和制度性规范。
以下是西周的婚姻制度的一些特点:
父母之命:西周的婚姻以父母之命为准,婚姻多是由父母或长辈安排的。
父母会根据家族和政治利益来决定子女的婚姻对象,通常追求家族间的联姻,以扩大势力范围和维护家族利益。
形式化婚姻:西周的婚姻是一种形式化的婚姻制度,具有一系列的仪式和礼仪。
婚姻仪式通常有“过门礼”、“纳征礼”、“亲迎礼”等,意在确认两个家族的联姻关系,并为新婚夫妇预祝吉祥。
一妻多夫:西周社会中,一妻多夫的情况比较常见。
贵族阶层的男性通常会娶多个妻子,以扩大自己的家族势力,并取得更多的政治和社会资源。
宗法制度:西周的婚姻制度与宗法制度有着密切关系。
贵族家族之间的婚姻通常是为了维持或增强家族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势力。
同时,通过婚姻制度也可以确保家族内的血
统纯正与传承。
男尊女卑:西周社会的婚姻制度体现了男尊女卑的思想观念。
妇女在婚姻中通常是被动的一方,需要服从丈夫和婆家的命令和安排。
女性在婚姻中缺乏权威和自主性,社会地位相对较低。
综上所述,西周的婚姻制度以父母之命为准,强调家族联姻与政治利益的结合,具有形式化的仪式和礼仪。
而妇女在婚姻中通常是被动的一方,丧失了自主权和权威,体现了男尊女卑的思想观念。
西周的婚姻制度对后世的影响
西周的婚姻制度对后世的影响
西周的婚姻制度在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影响。
以下是西周婚姻制度对后世的几个影响方面:
1. 家族的重要性:西周的婚姻制度中,重视家族的连续性和家族的荣誉。
根据《周礼》的规定,婚姻配对是在双方家族之间进行的,并且家族的长辈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婚姻进行干预和决策。
这种家族结构和权威的传统意识在后世婚姻制度中得到了延续和发展,直到现代的中国婚姻制度变革。
2. 社会等级和父权制的强化:西周的婚姻制度中,婚姻配对以社会地位和家族背景为重要因素。
贵族家庭的婚姻往往是为了维持社会等级和家族骨干的地位。
同时,西周的婚姻制度中也强调了家长的权威和父权制的重要性,父亲在婚姻中扮演了决策和撮合的角色。
这种社会等级和父权制度在后世的婚姻制度中一直存在并发展。
3. 社会道德和婚姻责任:西周重视婚姻的道德和伦理责任,对婚姻关系中的忠诚和责任进行了规定。
这种婚姻伦理观念在后世的婚姻制度中得到了保留和传承,尤其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婚姻伦理被强调为社会道德和家庭责任的一部分。
总的来说,西周的婚姻制度对后世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继承和发扬了中国古代封建家族制度和父权制度,强调了婚姻中家族地位和社会等级的考虑,以及婚姻的道
德责任和伦理观念。
这些影响在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浅谈西周婚姻关系的缔结
浅谈西周婚姻关系的缔结Flora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
婚姻制度的确定,是出于维护两性关系社会秩序的客观需要。
那么作为中国远古社会鼎盛时期的西周,在其统治的两百多年间,婚姻关系的缔结是怎样的情形呢?起源于原始社会末期的父权家族和宗族制度——宗法制度,在西周达到成熟阶段,在其要求下,西周婚姻关系的缔结必须服从“父母之命”,经过“媒妁之言”,才合法有效。
父母有主婚权,婚姻当事人不得自行交往,需得媒人撮合,这是西周礼制的基本要求,也是西周婚姻关系缔结的前提。
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媒人议亲时自然是代表家长,而非代表新郎前往女家求婚,正所谓“男不亲求,女不亲许”。
没有父母之命,没有媒妁之言的婚姻,是不为社会所承认的。
其实这种存在于奴隶社会的对于婚姻关系的要求也是子女、卑幼对父母、家长要绝对服从,恪守孝道,在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方面都受家礼的重重束缚的一种体现。
从婚姻成立的程序来看,聘娶婚成为主要的结婚方式。
这种婚姻是以父母等尊长对子女、卑幼的婚事实行包办强迫为特征的,往往以聘娶为名,行买卖之实。
于此之中,男家娶妇须向女家依礼聘娶。
所谓“六礼”,便是西周礼制所规定的婚姻成立的六道程序,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纳采,是男家请媒人到女家提亲,获准后备彩礼前去求婚;问名,是男家请媒人问女方的名字、生辰,卜于宗庙,请示吉凶;纳吉,是男家卜得吉兆后通知女家,决定定婚;纳征,又称纳币,是男家送聘礼到女家;请期,是男家择定吉日为婚期,商情女家同意;亲迎,是新郎至女家迎娶,这是“六礼”中最重要、最复杂的一道仪式。
西周时,对此仪式做了详细的要求,即:要求男方先到女方的家庙拜祭其祖先,然后再用车接女方到男家。
将女方迎进男方家门后,还要举行夫妇同器共餐、共饮交杯酒等仪式。
次日尚须留在家中以谒见舅姑(即公婆)。
如舅姑先已去世,则三个月后在家庙祭奠舅姑,此称为庙见之礼。
庙见完成则该女子便正式成为家族正式成员(如未行庙见之礼,该女子去世,则不能葬于男家之祖坟)。
西周的婚姻家庭制度
西周的婚姻家庭制度
西周时期的婚姻家庭制度已经较为完备,其核心实质影响了中华后世数千年的婚姻制度。
此时期的婚姐制度有三大原则: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和父母之命。
一夫一妻是西周婚姻制度的基本要求,法定的妻子即嫡妻只能有一个,虽然古代允许男子可以有妾有婢。
而实行同姓不婚的婚姻原则主要是基于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同姓之间血缘关系较近,近亲结婚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二是为了通过联姻加强与异性贵族之间的联系,进一步巩固家天下的宗法制度。
在宗法制度下,子女的婚姻大事必须有父母家长来决定,并通过媒人的中介来完成,从而确保家长可以通过控制子女的婚姻来控制家族的未来。
在西周,合法合理的婚姻必须经过“六礼”来完成。
此外,西周时期也是中国历史上婚姻制度的成型期,带有浓厚的宗法等级色彩。
例如,西周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即所谓“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在贵族阶层内部,嫡长子继承王位,其余儿子以其嫡长子身份为宗。
贵族们遵循着严格的宗法制度进行婚姻和财产分配,男女双方地位悬殊。
简述西周的婚姻制度
简述西周的婚姻制度西周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非常重要的朝代,其婚姻制度也是古代中国婚姻制度发展的重要阶段之一。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详细介绍西周的婚姻制度。
一、婚姻的目的和基本原则在西周时期,婚姻是一种社会性行为,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延续家族血脉、扩大家族势力和维护社会稳定。
因此,在西周时期,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主要是建立在家族利益和社会地位等因素上。
同时,在西周时期,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必须遵守一些基本原则。
首先,必须遵循“四德”原则,即男尊女卑、长幼有序、贵贱有别、亲疏有序。
其次,在选择配偶时必须注重血统和家族地位等因素,不能随意选择。
二、男女之间的结婚方式在西周时期,男女之间结婚主要有三种方式:父母之命、自由恋爱和勇夫拔山。
1. 父母之命父母之命是最常见的结婚方式。
在这种情况下,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主要是建立在家族利益和社会地位等因素上。
父母往往会为自己的子女选择一个与自己家族地位相当或更高的配偶。
2. 自由恋爱在西周时期,自由恋爱也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结婚方式。
在这种情况下,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主要是建立在感情基础上。
不过,在选择配偶时,男女之间必须遵守一些基本原则,如不能选择血缘太近的人等。
3. 勇夫拔山勇夫拔山是一种比较特殊的结婚方式。
在这种情况下,男子必须通过一定的考验才能得到所爱女子的认可。
例如,在《诗经》中就有“勇夫拔山”的描述。
三、男女之间的婚姻仪式在西周时期,男女之间结婚需要进行一定的仪式。
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纳彩礼纳彩礼是男方向女方家庭赠送礼品以示诚意和尊重的行为。
通常包括金银、布帛、器物、牲畜等。
2. 纳聘礼纳聘礼是女方家庭在男方向其赠送彩礼后,向男方家庭赠送礼品以示回应和感谢的行为。
通常包括金银、布帛、器物、牲畜等。
3. 过门仪式过门仪式是男女结婚时的重要环节。
在这个过程中,男方要穿戴整齐,带着财物和仆从前往女方家中迎娶新娘。
同时,女方也要穿戴整齐,接受新郎的迎娶。
四、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在西周时期,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主要是建立在家族利益和社会地位等因素上。
简述西周婚姻制度
简述西周婚姻制度西周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对于婚姻制度的发展和演变也有着深远的影响。
在西周婚姻制度中,婚姻被视为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涉及个人利益,更牵扯到家族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在西周时期,婚姻制度主要是指适用于贵族阶层的规范和准则。
根据《周礼》的记载,西周时期的婚姻由父母或家族长辈主导,婚姻的目的是为了维持家族的血脉传承并拓展家族的社会影响力。
首先,西周时期的婚姻通常是由父母或家族长辈安排的。
在《周礼·明堂》中记载了婚姻的步骤和仪式。
根据规定,父母或家族长辈应该先确定婚姻对象的身份和背景,然后进行婚姻的商定和兑现。
这种安排婚姻的方式是基于家族和社会地位的考量,目的是为了增强家族的势力和地位。
其次,西周时期的婚姻制度注重血缘的延续和传承。
在家族观念盛行的社会环境中,婚姻被视为两个家族之间的联姻,其目的是通过婚姻来加强不同家族之间的关系,保障家族血脉的延续。
因此,继承权的重要性和婚姻的家族性质在西周婚姻制度中被极大地强调。
此外,西周时期的婚姻制度还涉及到礼仪和仪式的规范。
在《周礼》中,详细记载了婚姻仪式的步骤和礼仪要求。
例如,在婚姻仪式中,有各种祭祀、宴饮和敬神的环节,目的是祈求神灵保佑婚姻幸福美满,同时也体现了对婚姻制度的重视和尊重。
总体而言,西周时期的婚姻制度具有家族主义的特点,注重家族关系的维系和血脉的传承。
婚姻被视为一种社会活动和仪式,需要遵守一定的规范和礼仪。
同时,婚姻的安排和决定权主要由父母或家族长辈掌握,婚姻对象的选择往往不取决于个人意愿,而是基于家族和社会利益的考量。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以上对于西周婚姻制度的描述主要基于古籍的记载和研究成果,这些记载可能有一定的片面性和局限性。
此外,西周时期的婚姻制度在不同社会阶层和地区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和变化。
因此,对于西周婚姻制度的研究仍需要进一步的深入和细致。
总之,西周婚姻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和影响,为后世的婚姻制度发展和演变奠定了基础。
西周的婚姻制度
西周的婚姻制度西周时期的婚姻制度在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地位。
当时的婚姻制度以封建等级制度为基础,体现了封建家族观念和尊重世尊的传统价值观念。
首先,西周的婚姻制度以“姻亲制”为主要特征。
西周时期,婚姻关系是通过姻亲制度来实现的,即通过亲戚关系来联结各家族。
在婚姻关系中,孔方兄弟的子女可以互相结为夫妻,这将进一步加强各个家族之间的联盟关系,确保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其次,西周时期婚姻的选择权主要掌握在男方和其家族手中。
男方和其家族拥有绝对的婚姻决定权,女方往往被视为财产的一部分。
这是因为,西周时期男性地位极高,而女性地位相对较低,她们在婚姻中起到继承家族血脉和延续后代的作用。
另外,在西周时期,婚姻的选择标准主要是社会地位和家族背景。
根据封建等级制度的要求,男方娶妻的标准首先是女方的家族地位。
当时,贵族之间的婚姻联姻是非常常见的,这有助于加强不同家族之间的联系和地位的稳固。
同时,由于社会等级观念强烈,民间人士之间进行婚姻结合几乎是不被允许的。
此外,婚姻中有一项重要的仪式是“过门”。
在西周时期,婚姻仪式非常庄重,通常在男方家中举行。
在仪式中,男方在家长的陪同下前往女方家中,最终将女方迎入男方家中,这被称为“过门”。
此次仪式被认为是婚姻成立的标志,也是男方对女方的正式接纳。
总的来说,西周的婚姻制度体现了封建等级制度的特点和社会观念。
在这一制度中,家族间的姻亲关系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男方和其家族拥有婚姻的决定权,女方地位相对较低。
此外,婚姻的选择标准主要是社会地位和家族背景,婚姻仪式也非常庄重。
西周的婚姻制度为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婚姻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对后来的婚姻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
西周春秋时期婚姻制度形态之论文
西周春秋时期婚姻制度形态之分析中图分类号:k89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1)05-396-01摘要婚姻制度是中国法制史上起源最早的制度之一。
西周春秋时期,主要的婚姻形式有三种:掠夺婚、自由婚和聘娶婚。
其中最为主要的是聘娶婚,体现了新兴封建礼教观念和宗法制度的普及,并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关键词一夫一妻多妾制度同姓不婚聘娶婚婚姻制度是中国法制史上起源最早的制度之一。
夏商时期,王族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度已经确立。
《礼记》有言:“男女有别然后父子亲,父子亲然后礼作,作然后万物安”,“昏礼者,万世之始也”,婚礼和继承制度构成了西周社会生活的重要内容。
随着礼的成熟与完备,西周的婚姻制度相比夏商时期更系统完善。
西周统治者承袭了夏商王族的一夫一妻多妾制,这也是西周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除此以外,西周的婚姻制度还有两个重要原则,其一就是王国维所说的“同姓不婚”,其二则是“父母之命,煤妁之言”。
魏斯特马克(e.westermark)在《婚姻》一书中这样说:“姻即经过某种仪式之男女结合,为社会所许可者,此种制度必以社会之许可为其特征,到处皆然。
”这个定义被普遍认同,即它必须经过法律的许可和承认,而在中国古代没有婚姻法的情况下,婚姻的社会性质属于礼制范围。
所以西周时期,《周礼》实际上充当着婚姻法的角色。
对于婚姻的种类和程序,西周的婚姻形式主要有三种:掠夺婚、自由婚、聘娶婚。
它们也是随着时间的推进,逐步替代的婚姻形式。
一、掠夺婚掠夺婚是指以暴力手段劫掠女子成婚的一种婚姻形式,又称劫夺婚、抢婚,它实际上是一种真婚假掠制,其前提为买卖婚姻。
“女心伤悲,殆及公子同归”“匪寇婚媾”(《诗经》),这种形式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和奴隶制社会初期,在西周仍然存在,但不是主要的婚姻形式。
《说文》言:“礼;娶妇以昏时,故曰婚。
”结婚要在夜间进行,正是古代掠夺婚的真实写照,却掠妇女选择在昏暗之时最合适,婚礼即由此而得。
浅论西周的婚姻制度
题目:浅论西周的婚姻制度姓名: XXXXXX 学号: XX院系:政法学院专业:法学年级班级: 2013级本科指导教师: XXXXX2017年5月20日毕业论文(设计)作者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毕业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取得的研究成果。
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的成果作品。
本人完全了解有关保障、使用毕业论文的规定,同意学校保留并向有关毕业论文管理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
同意省级优秀毕业论文评选机构将本毕业论文通过影印、缩印、扫描等方式进行保存、摘编或汇编;同意本论文被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和查阅。
本毕业论文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
论文题目:浅论西周的婚姻制度作者单位:周口师范学院政法学院作者签名:(学号:XX)年月日目录摘要 0Abstract 0前言 (5)一、西周婚姻制度之婚姻关系的缔结 (1)(一)西周婚姻关系缔结的基本原则——一夫一妻制 (1)(二)西周婚姻关系缔结的前提条件——同姓不婚与父母之命 (3)(三)西周婚姻关系缔结的实质要件——婚龄 (3)(四)西周婚姻关系缔结的法定程序——六礼 (4)二、西周婚姻制度之婚姻关系的解除 (5)(一)西周婚姻关系解除的条件——七出 (6)(二)西周婚姻关系解除的限制——三不去 (7)三、西周婚姻制度的历史影响及借鉴意义 (7)(一)西周婚姻制度对历史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7)(二)西周婚姻制度存在的局限性 (7)(三)西周婚姻制度对现代婚姻发展的借鉴意义 (7)结语 (7)注释 (7)参考文献 (7)致谢 (7)浅论西周的婚姻制度摘要:在中国法制史上,西周的婚姻制度已经发展的相当完备,它属于中国古代社会最早完备的婚姻制度。
西周的婚姻制度推行一夫一妻的基本原则,婚姻关系的缔结要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严格禁止同姓结婚,并且必须经过法定的结婚程序,否则婚姻无效;对于婚姻关系的解除,西周明确规定了“七出”作为丈夫或夫家休弃妻子的条件,同时又规定了“三不去”来限制任意休妻现象的泛滥。
西周的婚姻制度
西周的婚姻制度
西周时期的婚姻制度,来自神话传说“黄帝改邪归正”,也被称作“连亲婚”,那时婚姻制度是限制谱系血统的重要方法。
在黄帝时代,新娘的家庭会在婚礼前,征求娶新郎的家庭的许可,以及连胎兄弟的同意,因此婚姻便成为家族大事和宗法严格约束的一个重要环节。
古代中国对于连亲婚姻有三种不同的看法,一是反对连亲婚姻,认为“连亲婚姻可能会污染血统,能够增加社会弊端,引起社会矛盾”;二是推崇连亲婚姻,认为“可以增进家族间的私交,并且使宗法得到深入的认识和执行;三是既不反对也不推崇,认为“只要控制程度,一定有可行的策略。
”
早在西周时代,就已经有禁止连亲婚的法令出现,尽管刑罚很重,但是依然有大量存在表面上是结婚而实际上是连亲婚的例子。
根据《诗经》中的陈陶以及《易经》中的走马图,便可以清楚的看到连亲婚的严重性。
在商代,便可看到明文禁止连亲婚的规定,后来秦代有《禁止谱亲法》出现。
所以,在西周时期,连亲婚成了典型的婚姻制度。
黄帝神话中也提到,西周的子孙们每一代都需要举行三次婚礼来进行“连亲婚”,而不允许与虚假的“外地之离”,以便使一家四族可以互相交涉,保持家族血统的纯洁。
西周时期对于婚姻制度的严格性,既是为了社会秩序以及社会统一,帮助一家之亲维系谱系血统关系,也利于保持宗法原则,从而建设宗族资本,维持家族粘性。
而今天,早已不存在这种严格的婚姻制度,尽管有很多家族会尽量维护谱系血统,但今天的婚姻也更加的关注于双方性格的匹配与爱情的结合。
《春秋时期婚姻制度演变研究》范文
《春秋时期婚姻制度演变研究》篇一一、引言春秋时期,是中国古代社会变革的重要阶段,其中婚姻制度的演变尤为显著。
这一时期的婚姻制度,不仅反映了当时社会、经济、文化的变迁,也预示了后世封建社会婚姻制度的走向。
本文将深入探讨春秋时期婚姻制度的演变过程及其背后所反映的社会文化变迁。
二、春秋时期婚姻制度的初貌春秋时期之前的婚姻制度主要受到西周“礼制”的影响,表现为一种等级分明的“宗法婚姻”。
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贵族阶层间实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办婚姻,并重视家族与血缘关系,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婚姻规范和礼仪。
然而,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宗法制度的瓦解,这种传统的婚姻制度开始发生改变。
三、春秋时期婚姻制度的演变1. 婚龄的放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春秋时期人们对个体的自主权更加尊重,包括婚姻的自主权。
相较于之前早婚的传统,婚龄开始得到一定的放宽,这一改变在后世社会被广泛沿用。
2. 礼仪简化与去“化”:传统宗法婚姻中,礼仪繁琐且充满“化”的色彩。
然而,在春秋时期,随着礼制的逐渐瓦解和社会的动荡不安,婚姻礼仪开始简化,去“化”现象逐渐明显。
这反映了当时社会对个体权利的尊重和对传统礼制的反思。
3. 婚配自由度的提高:随着社会变革的深入,春秋时期的婚配自由度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贵族阶层开始出现自由恋爱和私奔等行为,而平民阶层则更加注重个人的感情和意愿。
这一变化为后世社会的自由恋爱和婚姻自主打下了基础。
四、春秋时期婚姻制度演变的社会文化背景春秋时期的婚姻制度演变,与社会、经济、文化的变革密切相关。
首先,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了经济基础的变化,进而影响了人们的婚姻观念和方式。
其次,礼制的瓦解使得宗法制度的地位逐渐削弱,从而促使了更加尊重个体权利的婚姻制度的形成。
最后,文化的进步也为婚姻制度的演变提供了良好的土壤,例如“爱”、“自由”等价值观逐渐被人们所接受和追求。
五、结论通过对春秋时期婚姻制度演变的探讨,我们可以看出这一时期的婚姻制度发生了显著的变革。
西周时期贵族婚姻制度的特点
西周时期贵族婚姻制度的特点
西周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
在这个时期,贵族家庭的婚姻制度已经形成,具有稳定的特点。
下面结合以往历史文献,以及各国地理文化,综合分析了西周时期贵族婚姻制度的特点。
首先,西周时期贵族家庭的婚姻是以积婚为主,即一个人可以有多个妻子。
积婚旨在利用婚姻稳定家庭关系、传承家族财富,以及保护家庭荣耀。
因此,积婚是贵族家庭婚姻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
其次,西周时期贵族家庭的婚姻也以嫁娶的形式出现。
贵族家庭的婚姻一般以女性为主,其中,嫁娶则是婚姻制度的主要途径。
嫁娶是贵族家庭以财富制度进行婚姻,以此建立家族联系,传承家族财富,并保护家族荣耀。
再次,西周时期贵族家庭多出现兄弟之间的姐妹婚。
兄弟姐妹之间的姐妹婚在西周时期的贵族家庭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旨在建立家族政治结构,加强家族内部的社会控制和财富控制,并为家族的崇高地位提供保障。
此外,还有一些非宗法形式的贵族婚姻,如姻亲婚、姻缘婚等。
这些婚姻,以自愿双方的协商为基础,不受宗法堂或宗法规定的约束,赋予双方更多的自由,也受到贵族家庭的青睐。
以上就是西周时期贵族家庭婚姻制度的特点。
可以看出,西周时期贵族家庭的婚姻制度已经形成,具有较为稳定的特点,为今天的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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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西周的婚姻制度及其对后世的影响
试述西周的婚姻制度及其对后世的影响
西周时期的婚姻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一夫一妻多妾制:这是西周婚姻制度的基本形式。
在这种制度下,一个男子只能有一个正妻,但可以有多个妾室。
2.同姓不婚:为了避免近亲结婚,西周实行同姓不婚的原则。
即同一姓氏的男女不能通婚。
3.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西周时期,男女的婚姻必须由父母或长辈做主,并通过媒人介绍。
4.六礼:西周时期的婚姻礼仪非常繁琐,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等六个步骤。
西周的婚姻制度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一夫一妻多妾制:这种婚姻形式在中国历史上一直延续下来,直到20世纪初才被废除。
2.同姓不婚:同姓不婚的原则在中国历史上也一直被遵守,直到近代才逐渐打破。
3.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种婚姻观念在中国历史上也一直存在,直到现代才逐渐被自由恋爱所取代。
4.六礼:西周时期的婚姻礼仪虽然繁琐,但也体现了中
国传统文化中对婚姻的重视和尊重。
这种婚姻礼仪在中国历史上一直流传下来,并对后世的婚姻习俗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总之,西周的婚姻制度是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周朝的婚姻制度与家庭观念
周朝的婚姻制度与家庭观念周朝是中国历史上重要的朝代之一,周朝的婚姻制度和家庭观念对于当时的社会发展和人们的生活起到了重要的影响。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详细探讨周朝的婚姻制度与家庭观念,并分析其对社会和文化的影响。
一、周朝的婚姻制度1.婚姻的形式在周朝,婚姻制度具有明确的规定和程序。
根据《周礼》的记载,男女双方经过自愿和家族的协商决定成婚。
婚姻的形式以买卖妻子的形式为主,通过财物的交换进行婚姻的成立。
这种婚姻制度在当时的社会中相当普遍。
2.丧妻再娶在周朝,丧偶后的再婚被视为合理的行为。
丧妻后,丈夫有权再娶另一位合适的女子作为妻子,以延续家族的血脉。
这种再婚制度与当时的家族观念紧密相连,家族的延续被视为非常重要的事情。
3.宗法制度周朝的婚姻制度与宗法制度密切相关。
按照宗法制度,亲属关系是社会组织和家族传承的基础。
因此,在周朝的婚姻制度中,婚姻关系主要是为了增加家族的世袭权,维护家族血统的延续。
二、周朝的家庭观念1.家族观念周朝的家庭观念强调家族的延续和血统的传承。
家族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家族成员之间拥有紧密的血缘关系,维系着相互间的亲情和责任。
家族观念对于家庭关系的形成和维持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婚姻与父权制在周朝的家庭观念中,父权制占据了重要地位。
婚姻制度中,父母有权决定子女的婚姻对象,并以此维护家族血统的纯洁性和社会地位的继承。
父权制的存在使得家庭内部的权力关系相对稳定,但也可能造成某些个体的权益受到侵犯。
3.子女的责任与奉养周朝的家庭观念中,子女对于父母的奉养和承担责任是至关重要的。
子女需要尊敬和孝顺父母,并承担起家族的延续责任。
这一观念在当时的社会中被普遍认同,成为了家庭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撑。
三、周朝婚姻制度与家庭观念对社会和文化的影响1.家族和社会秩序的维护周朝的婚姻制度和家庭观念有利于维护社会和家族的秩序。
通过明确的婚姻规范和家族责任,家庭和社会能够更加稳定地运转。
这种秩序的维护为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也有助于家族之间的和谐共处。
西周法律规定婚姻的缔结(3篇)
第1篇在中国古代,婚姻制度是社会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西周时期的婚姻法律制度更是古代婚姻法律史上的典范。
西周时期的婚姻法律制度,以《周礼》和《礼记》为主要依据,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婚姻缔结规则。
本文将从婚姻缔结的原则、条件、程序以及婚姻的解除等方面,对西周法律规定婚姻的缔结进行详细阐述。
一、婚姻缔结的原则1. 一夫一妻制西周时期实行一夫一妻制,即男子只能娶一个妻子,不得多妻。
这一原则体现了古代社会对家庭稳定和生育秩序的重视。
2. 家族主义西周时期的婚姻缔结,强调家族之间的利益关系,婚姻往往以家族利益为出发点,婚姻双方的家庭地位和财产状况成为考虑的重要因素。
3. 礼仪规范西周时期的婚姻缔结,注重礼仪规范,婚姻仪式繁琐,体现了对婚姻的尊重和重视。
二、婚姻缔结的条件1. 年龄条件西周时期规定,男子必须年满二十岁,女子必须年满十五岁,方可结婚。
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婚姻双方生理和心理成熟的重视。
2. 生肖相配西周时期认为,生肖相配的婚姻更为吉利,因此,在婚姻缔结时,双方生肖相配是重要的条件之一。
3. 家庭地位和财产状况婚姻缔结时,双方家庭地位和财产状况也是重要的条件。
通常情况下,门当户对的婚姻更容易得到认可。
4. 男女双方意愿虽然古代婚姻制度中强调家族利益,但男女双方意愿仍然是婚姻缔结的重要条件。
婚姻双方需达成共识,方可成婚。
三、婚姻缔结的程序1. 男女相亲在古代,婚姻缔结的第一步是男女双方相亲。
相亲过程中,双方家庭会互相考察对方的家庭背景、财产状况等,以确定是否适合联姻。
2. 提亲相亲成功后,男方家庭会向女方家庭提出婚姻请求,即提亲。
提亲时,男方家庭需携带礼物,以示诚意。
3. 订婚提亲成功后,双方家庭会举行订婚仪式,确定婚姻关系。
订婚仪式上,双方家庭交换订婚礼物,并约定婚期。
4. 婚礼婚期到来时,双方家庭举行婚礼。
婚礼仪式繁琐,包括迎亲、拜堂、宴请等环节,以示对婚姻的重视。
四、婚姻的解除1. 七出西周时期规定,婚姻存在七种情况可解除,即“七出”。
西周法律规定_丈夫可以(3篇)
第1篇一、引言西周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时期,其法律制度在中国法制史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在西周时期,法律体系逐渐完善,法律条文日益丰富。
本文旨在探讨西周法律规定中,丈夫可以享有的一些权利和自由。
二、婚姻法律制度1. 婚姻成立在西周时期,婚姻的成立需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原则。
即婚姻的成立需得到父母的同意,并由媒妁之言作为中介。
丈夫在婚姻成立过程中拥有选择妻子的权利,但需在父母的安排和媒妁的撮合下进行。
2. 婚姻解除(1)七出:西周法律规定,妻子有七种情形可以休妻,丈夫可以提出离婚。
这七出分别是:不顺父母、无子、淫乱、妒忌、恶疾、多言、盗窃。
若妻子符合这七种情形之一,丈夫可以休妻。
(2)三不去:西周法律规定,妻子有三种情形不得休妻,丈夫不能提出离婚。
这三种情形分别是:前夫有疾、丧嫁、有恶疾。
若妻子符合这三种情形之一,丈夫不得休妻。
3. 婚姻财产(1)夫妻共有财产:西周时期,丈夫对家庭财产拥有支配权。
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田地、房屋、奴婢、牲畜等。
丈夫可以支配家庭财产,包括买卖、赠与、抵押等。
(2)丈夫对妻子的财产权:西周法律规定,丈夫对妻子的财产拥有一定的权利。
妻子所得的嫁妆、陪嫁等财产,丈夫有权支配。
三、丈夫可以享有的权利和自由1. 家族继承权西周时期,家族继承权主要由男性继承。
丈夫作为家族的一员,可以继承家族财产和家族地位。
在家族中,丈夫享有较高的地位,可以参与家族事务的决策。
2. 对妻子的支配权丈夫对妻子有支配权,包括对妻子的生活、教育、经济等方面的控制。
丈夫可以决定妻子的穿着、言行举止,以及妻子的职业选择等。
3. 对子女的抚养权在西周时期,子女的抚养权归丈夫所有。
丈夫负责子女的教育、生活等事务。
在子女的成长过程中,丈夫享有较高的权威。
4. 对家庭财产的支配权丈夫对家庭财产拥有支配权,可以决定家庭财产的用途、分配等。
在家庭经济活动中,丈夫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5. 参与家族事务的决策权丈夫作为家族的一员,可以参与家族事务的决策。
西周婚姻制度论文
西周婚姻制度论文婚姻缔结的三大原则: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凡不合此三者的婚姻即属非礼非法。
第一,一夫一妻制是西周婚姻制度的基本要求。
虽然古代男子可以有妾有婢。
但法定的妻子只能是一个。
也就是说只有一夫一妻才是合法的婚姻,只有正妻所生子女为嫡系,其他皆为庶出,在家庭关系中处于比较低的地位。
第二,“同姓不婚”也是缔结婚姻的一个前提。
西周实行同姓不婚原则,主要基于两点:首先,长期的经验证明“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同姓男女为婚会影响整个民族的发展。
其次,禁止同姓为婚,多与异姓通婚,是为了“附远厚别”,即通过联姻加强与异姓贵族的联系,进一步巩固家天下与宗法制度。
第三,“父母之命,媒灼之言”是西周时期婚姻制度的又一原则。
在宗法制下,必然要求由父母家长决定子女的婚姻大事通过媒人的中介来完成。
否则即是非礼非法,称为“淫奔”,不为宗族和社会所承认。
婚姻“六礼”。
西周时期“六礼”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
合礼合法的婚姻,必须通过“六礼”程序来完成。
“六礼”的内容是:纳采:男家请媒人向女方提亲;问名:女方答应议婚后男方请媒人问女子名字、生辰等,并卜于祖庙以定凶吉;纳吉:卜得吉兆后即与女家定婚;纳征:男方送聘礼至女家,故又称纳币;请期:男方携礼至女家商定婚期;亲迎:婚期之日男方迎娶女子至家——婚姻最终成立。
婚姻关系的解除。
西周时期解除婚姻的制度,称为“七出”。
所谓“七出”,又称“七去”,是指女子若有下列七项情形之一的,丈夫或公婆即可休弃之,即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
原因:不顺父母是“逆德”,无子是绝嗣不孝,淫是乱族,妒是乱家,有恶疾不能共祭祖先,口多言会离间亲属,盗窃则是反义。
故为人妻者若有此七项之一,夫家即可休弃之。
但按照周代的礼制,女子若有“三不去”的理由,夫家即不能离异休弃。
“三不去”即是:有所娶而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第一,“有所娶而无所归”是指女子出嫁时有娘家可依,但休妻时已无本家亲人可靠,若此时休妻则置女子于无家可归之地,故不能休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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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西周的婚姻制度
中图分类号:d929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1)04-324-01
摘要当今社会存在很多的婚姻家庭纠纷问题,男女地位不平等的现象仍然很多,追根溯源到西周的婚姻制度,西周婚姻制度不仅影响了近代婚姻制度,对当今的婚姻制度也有着深刻的影响。
关键词西周婚姻制度礼
婚姻制度是中国法制史上起源最早的制度之一。
西周是礼的成熟完备时期其婚姻制度已相当系统完善。
无论婚姻关系的成立或者解除,都必须合乎礼的规范要求。
在西周统治者承袭了夏商王族的一夫一妻多妾制。
正是在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原则下,西周的婚姻制度形成了。
要了解西周的婚姻制度应当先了解婚姻缔结的原则,再看缔结程序和解除的程序内容。
一、婚姻缔结的原则
1.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男女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听从于父母,并由媒妁充当媒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设立,可以说是开创了“包办婚姻的先河”。
2.同姓不婚。
按照周礼的规定,“娶妻不娶同姓”,姓是血缘关系的标志,同姓则血缘关系较近,“同姓”婚配意味着同祖同宗血亲近缘结合,不利于后代的健康成长。
由此可知周人已经懂得近亲婚配不利于后代的繁衍,说明当时在优生学方面已经有了比较科学的
认识,这对当时或以后我国古代人口质量的提高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二、婚姻关系的缔结程序:六礼
西周时期的六礼对后世有很重要的影响。
“婚姻六礼”①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和必经程序。
合礼合法的婚姻必须通过“六礼”程序来完成。
六礼:纳采,男方依某种礼仪请媒氏向女方提亲,女家答应议婚之后,男家用一只大雁并备上其他礼物前去求婚;问名,女方答应议婚后,男方请媒氏问女子名字、生辰等,于祖庙问凶吉;纳吉,卜得吉兆后即与女方家定婚;纳征,男子依礼送聘礼至女方家,故又称纳币;请期,男方携礼至女方家商定婚期;亲迎,成亲之日男方迎娶女子至男方家。
六礼中每一程序都有具体严格的要求。
西周时期的“婚姻六礼”是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合法婚姻需要通过六礼,作为古代礼制的一部分被后世继承和发扬。
古时的婚姻六礼在现在的农村还能依稀看见它们的影子。
三、婚姻关系的解除理由:七出
“七出之礼”②最早出现在西周时期的《礼记(大戴礼记)》,“妇有七去。
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
”
不顺父母,就是不孝顺父母。
中国的伦理道德以忠孝为大,孔子曾言日:“夫孝,德之本也”,这句话高度概括了孝在礼教观念中的地位。
当然,“七出”中的父母仅仅是指公公婆婆,古时女子出嫁就脱离了与自己娘家的义务关系,不再侍奉自己的父母。
但是问题是
孝不孝由父母决定,这通常包含有极大的主观意识,要是婆婆百般看不上媳妇,自然达到不孝的地步。
婚姻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传宗接代,开枝散叶,而且按照父系传承的世袭原则,只有儿子才能承继香火及爵位,所以结婚无子是比较严重的事情,在当时的意识里,能不能生孩子是女人自己的问题,不管是什么原因,只要是这个女性不能生育,就违背了婚姻的根本目的。
淫,去。
在“七出”之中,可能淫是严重的一条。
男子可以三妻四妾,但是女子必须要从一而终,男人死后也要守节不能再嫁,这就是古代性道德的双重标准。
因为“淫不淫”本身是女性自身可以控制的,所以女性一旦犯了“淫戒”便是不可饶恕,这里边不但是休不休妻的问题,对于犯了淫戒的女性将会收到更加残酷的刑法。
需要注意的是,七出的“淫”不但对外,也对内。
即不能同丈夫以外的其他男性发生性关系,也不能对自己的丈夫有更多的性要求。
对于专宠的女性,有义务要告知自己的丈夫“雨露均沾”,不能因此忽略了其他的妻妾。
妒,去。
女性的妒主要是因为争风吃醋,争风吃醋会威胁一个家庭的内部和谐,这对于讲究“家和万事兴”的中国家庭来说是一个不小的问题。
有恶疾,去。
有恶疾,也要被休掉,对于得了恶疾的妻子本来就很不幸了,再以此休妻似乎很不合情理,这也与中国传统美德不符。
所以以“恶疾”去妻不是很道德。
多言,去。
多言是指女人口舌长,长舌自然会引发事端,造成家庭不和。
“三从四德”中的“妇言”就教导女子不能多言,父权制家庭讲究“言不贵多而贵当”。
忌讳女子多言,主要就是怕妇人言多会引起家庭的内部矛盾,特别是婆媳之间、兄弟之间的矛盾。
盗窃,去。
七出中的盗窃是指偷盗家中的财物,尤其是对于生活在大家族的妇女来说,盗窃是不能被原谅的,会被认为是“吃里爬外”。
女子盗窃,反映了古时女性没有独立的财产权,这也是父权社会经济控制的方式。
为了限制男性任意休妻,造成社会的不和谐,古代历法之初也同时规定了。
“三不出”,就是在三种情况下不能休妻。
《礼记(大戴礼记)》就规定:“妇有三不去,所有取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也就是说,当女性被休之后没有娘家可回的时候,不能休妻,因为这时休妻就会让人走上绝路。
女性与丈夫一起守孝三年的不能休,可能是由于对其守孝的肯定吧。
前贫贱后富贵,就是不能休弃与自己共患难的伴侣,也就是所谓的“糟糠之妻不下堂”。
三不出一方面保障了女性的权益,同时又避免了社会承担孤寡妇人的抚养义务。
综上所述是我结合西周的婚姻制度来谈谈其对后世的一些影响。
西周的婚姻制度离不开它的礼,缔结的六礼和解除的“七出之礼”都反映了中国的文化传统。
中国的礼一直影响至今,甚至会一直影响下去。
注释:
①曾宪义.中国法制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2.
②褚彦宇,刘云月.史话“七出之礼”.决策与信息.2009(2):68-69. 参考文献:
[1]杨慧鹏,张燕华.西周婚姻制度初探.青海师专学报(教育科学).2006.
[2]曾宪义.中国法制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2.
[3]褚彦宇,刘云月.史话“七出之礼”.决策与信息.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