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北京城区供电公司电力管道断面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修订《北京电网供电可靠性管制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修订《北京电网供电可靠性管制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04.09
•【字号】
•【施行日期】2020.04.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修订《北京电网供电可靠性管制
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为进一步提高北京电网供电可靠性管控及停电计划管理工作,确保本市供电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根据《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结合工作实际,特修订《北京电网供电可靠性管制工作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公司,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电网供电可靠性管制工作细则(试行)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0年4月9日。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管理的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电力公司•【公布日期】1998.12.07•【文号】国电安运[1998]665号•【施行日期】1998.12.07•【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管理的规定》的通知(1998年12月7日国电安运[1998]665号)各电力集团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城市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的全过程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与进度,有效降低工程造价,实现达标投产,提高投资效益,国家电力公司组织制订《关于加强城市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管理的规定》,经各电力公司等有关单位讨论、修改,现印发施行。
请各省(网)电力公司按照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加快城市电网建设改造的若干意见》和本规定以及有关标准、要求,结合本地区城网建设改造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切实贯彻执行,并报国家电力公司核备。
关于加强城市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管理的规定加快城市电网(以下简称城网)建设改造是国务院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组成部分,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城网建设改造工程的全过程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与进度,有效降低工程造价,实现达标投产,提高投资效益和工程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一、明确责任加强城网建设改造工程管理国家电力公司负责公司系统城网项目选定、项目立项和项目投资计划安排以及城网工程质量与进度的监督、管理。
各省(网)电力公司负责城网建设改造项目的规划、可研前期工作和工程质量、进度。
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组织管理机构和职责,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要求,积极争取政府部门支持,加强城网建设改造工程全过程管理。
要建立、完善城网建设改造工程管理办法。
要建立城网项目档案和城网工程进度及质量月报制度,反映工程前期工作、执行“五制”、资金到位、形象进度、设备及安装质量,以及工程管理等情况,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北京市电力需求侧管理政策
北京市电力需求侧管理政策北京市电力需求侧管理政策的目的是优化电力资源的利用,实现供需的平衡,促进能源的可持续发展。
该政策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和技术手段,鼓励用户参与电力需求侧管理,以降低电力消耗和峰谷差,提高电网的运行效率。
北京市电力需求侧管理政策的核心是激励用户理性用电,通过电价差异化和奖惩机制,引导用户在电力紧张时段减少用电,增加电力充裕时段的用电。
这种政策手段既能降低用户的用电成本,又能提高电力系统的供电能力和稳定性。
具体来说,北京市电力需求侧管理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电价差异化:根据电力供需情况和用电时段的不同,制定不同的电价政策,鼓励用户在电力紧张时段减少用电,减轻电网负荷压力。
电价差异化的策略有助于引导用户在非高峰时段集中用电,平稳电力负荷。
2. 奖惩机制:建立用户用电行为评价体系,根据用户的用电行为给予奖励或惩罚。
例如,提供用电峰谷差比较大的用户相应的奖励,鼓励用户采取节能电器和智能家居技术,减少用电峰值。
3. 能源管理技术支持:为用户提供智能电表、电能管理系统和用电数据分析等技术支持,帮助用户监测和分析用电数据,提供用电峰谷差管理的决策支持。
用户通过这些技术手段,可以更好地掌握自己的用电情况,进一步优化用电行为。
4. 用户参与机制:鼓励用户参与电力需求侧管理的决策和实施,通过用户代表参与电力政策的制定,增加用户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形成共建共享的发展格局。
北京市电力需求侧管理政策的实施可以推动电力市场的发展和电力体制的改革。
通过用户参与电力需求侧管理,可以平滑电力负荷曲线,提高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减少电力系统的安全隐患。
同时,通过节能减排,还可以降低环境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总之,北京市电力需求侧管理政策是一项为了优化电力资源利用、促进能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
通过电价差异化、奖惩机制和技术支持,鼓励用户理性用电,参与电力需求侧管理,提高电力系统的运行效率和供电能力,实现电力市场的健康发展。
电力工程细则
电力管线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审核人 :编制人 :目录电力管线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一、工程概况: (2)二、设计要点: (2)2.1横断面设计 (2)2.2纵断面设计 (3)2.3结构设计 (3)2.4防水设计 (3)三、监理依据 (3)四、监理流程 (4)五、监理工作流程 (4)六、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 (4)七、监理工作主要方法及措施 (5)7.1事前控制 (5)7.2事中控制 (5)7.3见证取样控制要点 (6)7.4对施工单位资质、质保体系、安全保证及运行的要求 (7)7.5图纸审核 (8)7.6工程变更洽商 (9)7.7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 (9)7.8分项技术交底 (9)7.9进度计划控制及工程计量、价款审查 (10)7.10主要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报验 (10)7.11施工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 (11)7.12工程质量验收原则 (11)7.13监理指令 (15)一、工程概况:站前街次渠路(次渠中二路~站前街)电力管线工程电力管井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
井尺寸为6.0m×2.0m×2.0m(净尺寸)。
每个井内设人孔、集水坑、拉力环、电缆吊架、活挂梯、接地设施、警示牌等。
新建电力管线主线采用12φ150+2φ150改性聚丙烯波纹管,长508延米;支线采用12φ150+2φ150改性聚丙烯波纹管,长139延米。
截面为 12φ150+2φ150改性聚丙烯波纹管,双层排列,C20混凝土包封,宽1980mm,高680mm,明挖敷设,混凝土包封(过路配筋混凝土包封)。
(详见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站前街次渠路(次渠中二路~站前街)电力管线工程施工图)。
次渠西一路(站前街次石路~站前街)电力管线工程电力管井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
井尺寸为6.0m×2.0m×2.0m(净尺寸)。
每个井内设人孔、集水坑、拉力环、电缆吊架、活挂梯、接地设施、警示牌等。
新建电力管线分为三段:A段电力管线起点站前街次石路,终点至站前街南五街;B段电力管线起点站前街南五街,终点至站前街南四街;C段电力管线起点站前街南四街,终点至站前街。
《北京电网调管理规程试行》
北京电网调度管理规程(试行)北京电力调度通信中心2005年7月1 总则 .............................................................................................2 调度范围划分...................................................................................3 调度管理制度...................................................................................4 电网运行方式的管理 ........................................................................5 政治供电管理...................................................................................6 设备检修管理...................................................................................7 新建和改建设备投入系统运行的管理 ...............................................8 电网无功管理及电压调整.................................................................9 电网频率、联络线潮流调整 .............................................................10 发电厂的调度运行管理..................................................................11 电网操作管理................................................................................12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调度管理 ................................................13 稳定管理 .......................................................................................14 电网事故及异常处理 .....................................................................15 紧急减负荷及低频减负荷的管理....................................................16 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管理 ..............................................................17 电网通信管理................................................................................ 附录A 调度术语.................................................................................. 附录B 各水库及水电厂(站)的主要数据..............................................附录C 铝绞线允许载流量表................................................................... 附录D 耐热导线允许载流量表............................................................. 附录E 架空线路安全电流的温度校正系数表 ....................................... 附录F 短时间停用保护审批权限表 ........................................................ 附录G220KV电缆线路的规范与载流量表............................................. 附录H 110KV电缆线路的规范与载流量表.............................................1总则1.1为加强北京电网调度管理工作,保证电网安全、稳定、优质和经济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程、规定,结合北京电网的具体特点,制定本规程。
电力管网管理制度
电力管网管理制度一、概述电力管网是输送电力的重要基础设施,是电力系统运行的关键环节。
为了保障电力管网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电力系统的供电质量和效率,必须建立健全的电力管网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电力管网管理工作,落实管理责任,完善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水平,确保电力管网的安全、高效运行。
二、管理责任1. 电力管网管理部门负责电力管网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管网设备的维护、检修、运行等工作。
2. 电力管网管理部门应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管理职责、权限和流程,确保管网管理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3. 电力管网管理部门应对管网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修理和更新,确保管网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4. 电力管网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管网运行情况的评估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提出改进建议,确保管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5. 电力管网管理部门应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共同维护管网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6. 电力管网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管网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三、管理流程1. 管网设备的检查维护(1)定期检查管网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故障及时处理,确保管网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2)按照规定的周期对管网设备进行维护和修理,确保管网设备的正常运行。
2. 管网设备的更新改造(1)根据电力系统运行的实际需求,制定管网设备更新改造计划,保障管网设备的高效运行。
(2)按照更新改造计划,及时对管网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提高管网设备的运行效率。
3. 管网设备的运行监控(1)建立管网设备的运行监控系统,实时监测管网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2)对管网设备进行定期的运行数据分析,提出改进建议,优化管网设备的运行效率。
4. 管网设备的事故处理(1)建立管网设备的事故处理机制,对管网设备的事故及时处置,减少事故对供电系统的影响。
(2)及时总结事故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以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北京电网调度治理规程试行
北京电力调度通信中心 2005 年 7 月
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电试力卷保相护互装作置用调与试相技互术关,系电通,力1根保过据护管生高线产中0不工资仅艺料可高试以中卷解资配决料置吊试技顶卷术层要是配求指置,机不对组规电在范气进高设行中备继资进电料行保试空护卷载高问与中题带资2负料2,荷试而下卷且高总可中体保资配障料置2试时32卷,3各调需类控要管试在路验最习;大题对限到设度位备内。进来在行确管调保路整机敷使组设其高过在中程正资1常料中工试,况卷要下安加与全强过,看度并25工且52作尽22下可护都能1关可地于以缩管正小路常故高工障中作高资;中料对资试于料卷继试连电卷接保破管护坏口进范处行围理整,高核或中对者资定对料值某试,些卷审异弯核常扁与高度校中固对资定图料盒纸试位,卷置编工.写况保复进护杂行层设自防备动腐与处跨装理接置,地高尤线中其弯资要曲料避半试免径卷错标调误高试高等方中,案资要,料求编试技5写、卷术重电保交要气护底设设装。备备置管4高调、动线中试电作敷资高气,设料中课并技3试资件且、术卷料中拒管试试调绝路包验卷试动敷含方技作设线案术,技槽以来术、及避管系免架统不等启必多动要项方高方案中式;资,对料为整试解套卷决启突高动然中过停语程机文中。电高因气中此课资,件料电中试力管卷高壁电中薄气资、设料接备试口进卷不行保严调护等试装问工置题作调,并试合且技理进术利行,用过要管关求线运电敷行力设高保技中护术资装。料置线试做缆卷到敷技准设术确原指灵则导活:。。在对对分于于线调差盒试动处过保,程护当中装不高置同中高电资中压料资回试料路卷试交技卷叉术调时问试,题技应,术采作是用为指金调发属试电隔人机板员一进,变行需压隔要器开在组处事在理前发;掌生同握内一图部线纸故槽资障内料时,、,强设需电备要回制进路造行须厂外同家部时出电切具源断高高习中中题资资电料料源试试,卷卷线试切缆验除敷报从设告而完与采毕相用,关高要技中进术资行资料检料试查,卷和并主检且要测了保处解护理现装。场置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电力管道基本信息告知书
附件六:电力管道基本信息告知书告知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城区供电公司接受告知单位:城区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北京城区供电开发总公司贵方金鱼池二期危改B区开闭站及外电源工程将在我公司管理的电力管道进行作业。
该等电力管道属于地下有限空间,属于高危作业。
贵方进入电力管道实施的任何作业活动都属于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属于高危作业。
我公司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2年5月7日发布的《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第1部分:通则)》(DB11/852.1-2012)第5.1.8条“管理单位应向作业单位如实提供地下有限空间类型、内部设施及外部环境等基本信息”的规定,在贵方进行作业前对贵方此次作业工程涉及电力管道的基本信息进行告知:一、电力管道基本信息:1、地下有限空间类型:贵方拟实施作业工程的地下有限空间类型为地下电力管道(电力隧道、电力沟、管道、电力工作井等),是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含氧量不足的地下空间。
有毒有害气体、蒸汽、水、尘埃或泥沙等威胁作业安全的物质可能涌入或积聚于地下电力管道。
2、地下电力管道内部设施:1)电力管道中存在各类金属构件,主要包括预埋铁、电缆支吊架、接地极、地线、拉力环、休息平台、挂梯、爬梯、井篦子等;2)地下电力管道内有各类带电线缆(36V-220kV);3)地下电力管道内有各类带电附属设备(36V-380V),主要包括:通风、排水、照明等设备;4)地下电力管道内有防火设施,包括:灭火弹等;5)地下电力管道内有防盗设施,包括:监控装置等;6)地下电力管道地面有集水坑;7)地下电力管道作业面与进出口垂直距离大于2米。
8)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典型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清册(见表一)3、地下电力管道外部环境基本信息:地下电力管道位于道路绿地/人行步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铁路路轨下,地下电力管道周边存在热力管沟(泵站)、油管、加油站、燃气管道(站)、自来水管道(泵站)、污水管道(池)、排水管道(沟),地下电力管道周边存在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厂房、仓库、堆放地等场所。
北京电力公司配网五统一技术标准(设计篇)配网开闭站配电室典…
前言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统一要求,北京电力公司积极开展了10kV开闭站站配电室的典型设计工作,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的模块化设计要求,结合北京电网高可靠性供电要求的特点,在总结北京电力公司多年配电网设计经验的基础上,组织设计单位、配电专家和运行单位共同编写了《10kV开闭站配电室典型设计》。
典型设计内容包括设计细则和模块化设计方案。
设计细则中在明确接线方式、设备选型原则的基础上,重点考虑了站内照明、通风、消防、设备标识等标准化的要求,将北京电力公司红旗站要求落实到典型设计中;在模块化设计方案中,除采用了典型的双电源接线方式外,还考虑了解决老旧开闭站重载问题的三电源开闭站接线方式;为提高供电可靠性,解决因系统波动和倒闸操作给居民造成的停电问题,在朝阳供电公司开展低压合环倒闸操作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规范了低压合环的详细技术要求,为此项工作的推广创造了条件。
《10kV开闭站配电室典型设计》作为北京电力公司开展配电网设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今后新建配电网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典型设计进行,若有不符合典型设计的内容必须由公司典型设计工作小组进行审核,并经过公司生产技术部的确认,也请公司所属各设计单位和各供电公司的技术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把关,保证典型设计的有效执行。
10kV开闭站配电室典型设计工作在公司领导的高度关注下,通过设计单位历时半年多的努力,并经过公司配电专家和各供电公司技术人员的认真审核,以及很多退休老专家的亲身参与和言传身教,再此一并表示感谢!批准人:王风雷领导小组成员:牛进苍、郭建府、刘磊、陈强、卢立君顾问:王颂虞、郭鹏武编写小组成员:陈国峰、李勤、阎林妹、孙守龙、官志勇、高天佐、陈尚、贺缨、罗春、马磊、马晓东、杨洋、陈庆来、赵治国、马友军、杨宏声、王国纯目录第1章配电工程典型设计编制依据 (2)1.1设计原则 (2)1.2编制依据性文件 (2)1.3典型方案的相关说明 (3)第2章配电工程典型设计方案说明及一览表 (13)2.1典型设计方案及模块说明 (13)2.2典型设计模块一览表 (15)2.3子模块一览表 (17)第3章配电工程典型设计方案 (18)3.1开闭站典型方案KA-2-1-BJ、KA-2-2-BJ、KA-2-3-BJ.............................................................................................................. 错误!未定义书签。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市2022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安排的通知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市2022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2.30•【字号】京管发〔2021〕34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市2022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安排的通知京管发〔2021〕34号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国网华北分部、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各市场主体: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809号)、《关于2022年能源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21〕365号)有关要求,做好北京地区电力市场化改革,发挥中长期交易"压舱石"作用,稳妥推进北京市2022年电力市场化直接交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交易电量规模2022年,北京市电力市场化交易总电量规模拟安排790亿千瓦时。
二、市场参与方式自2022年1月1日起,本市放开准入条件,执行大工业电价(工业电价)、一般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可选择市场直接购电。
申请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无需办理准入,市城市管理委不再公布准入用户名单。
用户直接向首都电力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注册,鼓励全部工商业用户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
已在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市场注册的电力用户可以选择市场直接购电。
上一年度用电量在500万千瓦时以下的直接交易用户,由售电公司代理参与市场化交易;上一年度用电量5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直接交易用户,可直接或委托售电公司代理参与市场化交易。
对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直接购电的用户,由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代理购电;已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又退出的电力用户,默认由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代理购电,其用电价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文件执行。
[VIP专享]京电生_2007_18号-附件1:北京电力公司电力设施迁改实施细则(修订)
北京电力公司电力设施迁改实施细则(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北京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力设施迁改工作,加强电网资源管理,在确保北京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为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根据《北京电力公司供电设施迁改管理办法(试行)》(京电办〔2005〕30号)的规定,结合公司机构调整后部门职能变化,对原《北京电力公司电力设施迁改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修订。
第二条电力设施迁改项目管理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三条电力设施迁改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责权对应”的原则。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因用户需要提出并出资的对公司所属的运行和备用线路(包括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线路走廊、电力管沟等电力设施进行迁改移或入地的项目,由公司出资实施的电力设施迁改项目按照公司生产改造工程管理要求执行。
第二章电力设施迁改基本原则第五条四环路以内地区、四环以外规划市中心区以内主要街道两侧、海淀中关村发展区、上地、科技园、亦庄、酒仙桥电子城等高科技园区及奥运场馆周边地区,需要对现状架空线路迁改的,根据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应按照架空线路入地的要求进行入地,具体要求如下:1、220千伏主网环网线路及重要下送通道迁改时不允许采用局部电缆方式。
110千伏及以上架空线路原则上不允许出现“两端保留架空线路,中间实施局部入地”方案。
2、110千伏及以上架空线路入地应以隧道方式敷设电缆,现状没有隧道的应同步建设隧道。
3、35千伏及以下架空线路入地应以管加井方式敷设电缆,现状没有管井的应同步建设管加井。
4、10千伏及以下架空入地的电缆原则上不进入现状主隧道。
5、变电站出线架空线入地应建设出站隧道,必要时应同步改造变电站内设施。
6、选用电缆的载流量应大于相对应架空线路的载流量,并满足线路终期容量N-1,其中220千伏电缆截面应不小于1000平方毫米,110千伏电缆截面应不小于630平方毫米,35千伏电缆截面应不小于240平方毫米。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鼓励推广高压电力用户配电室智能化改造及运维指导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鼓励推广高压电力用户配电室智能化改造及运维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9.26•【字号】京管办发〔2021〕253号•【施行日期】2021.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鼓励推广高压电力用户配电室智能化改造及运维指导意见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全面推进高压电力用户配电室智能化改造及运维工作,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鼓励推广高压电力用户配电室进行智能化改造及运维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开展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2021年9月26日关于鼓励推广高压电力用户配电室进行智能化改造及运维的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按照2021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3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推进高压电力用户配电室(以下简称高压配电室)智能化改造及运维工作,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引导”原则,充分运用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前沿技术,以示范工程为引领,鼓励推广高压电力用户进行配电室智能化改造,提升我市各行业领域安全用电管理水平,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的创新,为全市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重要支撑。
北京市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用电的若干规定》实施细则
北京市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用电的若干规定》实施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1987.12.01•【字号】京经生字[1988]018号•【施行日期】198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用电的若干规定》实施细则(京经生字[1988]018号1987年12月1日)第一条根据国务院批转的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用电的若干规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的若干规定》,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供电区域内一切用电单位和个人都应全面执行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用电的若干规定》和本细则。
第三条北京地区主要产品或设备的分类电耗定额、企业用电定额,由市三电办公室会同本市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报市经委审定后,按年度下达计划,按月考核。
并会同市统计局按月统计、公布单位产值电耗和主要产品电耗定额执行情况。
第四条本市对用电单位实行计划用电,节约归已。
考核的用电计划包括指令性用电计划和指导性用电计划。
指令性用电计划包括:国家统配电量,购买“用电权”和电力建设债券的用电计划。
电价为现行电价。
企业比当年指令性用电计划节约的电量,不扣减下年用电计划指标。
指导性用电计划包括:北京市地方投资建设的机组所发电量、地方自筹燃料发电量和电网分配的指导性电量。
指导性电量的分配,采取用电单位按季认购与供电部门平衡分配相结合,其电价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用电单位超计划用电(包括超指令性用电计划和指导性用电计划),每千瓦时电量加收0.50元。
对宾馆、饭店(包括外资企业)、机关、商店、事业单位等,超计划用电部分,每千瓦时电量加收0.80元。
第六条本市主要产品电耗最高限额不得超过本细则附件一的规定值。
对超过最高限额的企业,除按《两个规定》罚款以外,在分配指令性用电计划时,扣除超过最高限额的电量,并相应扣减高峰电力指标,直至停止供电。
北京市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生产验收管理办法
附件:北京市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生产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网公司生产环节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求,加强和规范公司输变电工程生产验收管理,进一步明确输变电工程生产验收管理工作流程和职责,以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零缺陷投入电网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按照闭环式管理和责任逐级落实的指导思想制定,突出运行管理单位是输变电设备运行管理的主体,同时也是生产验收的责任主体。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生产验收是指为确保输变电工程投产后正常运行所开展的各项验收工作,包括参加工程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和建设各阶段的质量监督及投产前验收等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电力公司所属35kV及以上输变电基(改、扩)建工程的生产验收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35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生产验收应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运行管理单位组织实施、职能部门业务指导的原则进行.生产技术部为投运验收的归口管理部门,运行管理单位为具体实施单位.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自范围内的生产验收工作。
第六条生产技术部职责(一)负责生产验收相关规范、标准、制度的制定;组织和安排生产运行单位开展投运验收工作,监督检查运行管理单位生产验收工作的质量和进度.(二)协调运行管理单位和北京电力科学研究院参加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审查,参加主要设备和材料的选型和监造验收、监督施工关键工序,参加工程建设的投产验收和移交生产工作.(三)负责一次设备及运行管理验收的专业指导.(四)负责协调职能管理部门就运行单位上报的投运验收报告内容进行分析、审核,并研究确定是否具备投运条件.(五)负责对运行管理单位提交的投运申请进行批复及投运批准书的会签审核工作。
(六)协调投运验收中遇到影响安全运行的重大技术问题。
第七条其它职能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负责配合做好生产验收管理工作。
第八条北京电力科学研究院职责(一)参加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审查,主要设备和材料选型中的前期调研、标书审查、评标和技术协议签订工作。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市电力中长期交易合同电量偏差免考核(试行)有关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市电力中长期交易合同电量偏差免考核(试行)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5.30•【字号】京管发〔2019〕61号•【施行日期】2019.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市电力中长期交易合同电量偏差免考核(试行)有关工作的通知京管发〔2019〕61号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国网华北分部、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各有关售电公司、电力用户:为规范北京地区电力中长期交易市场主体行为,依据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印发<京津唐电网电力中长期交易暂行规则>的通知》(华北监能市场〔2017〕543号)、《关于印发<京津唐电网电力中长期交易偏差处理与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华北监能市场〔2018〕86号)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地区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电量偏差免考核范围电力用户或售电公司月度实际用电量少于其交易合同电量的偏差超过5%时,超出部分电量视为市场化偏差考核电量,需要支付市场化偏差考核电费,以下情况经认定可免除直接参与电力交易的电力用户或售电公司全部或部分负偏差考核。
(一)政策因素:指在电力用户月度抄表周期内,电力用户执行市(区)政府(部门)临时发布的减产能、重污染天气等影响停产限产政策的。
(二)电网因素:指在电力用户月度抄表周期内,因电网公司主动采取有序用电和拉路序位措施或临时停电、故障停电等影响电力用户正常用电的。
(三)不可抗力因素:指在电力用户月度抄表周期内,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电力用户用电设备停运的。
二、申请免考核需提交的材料符合电量偏差免考核条件的,电力用户或售电公司应按以下情况提交相关材料。
(一)属于免考核范围中"政策因素"的,需提供市(区)政府(部门)临时发布的减产能、重污染天气等影响停产限产有关文件、停产限产执行情况材料以及当月电量偏差免考核申请。
国家电力公司印发《跨区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输电运营[1999]75号
国家电力公司印发《跨区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国家电力公司印发《跨区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9年10月15日发输电运营[1999]75号)为规范国家电力公司跨区输变电设备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我部组织编写了《跨区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告知我部。
附件:跨区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国家电力公司跨区电网输变电设备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确保电网的安全、经济运行,控制生产成本,提高生产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电网运营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一、申请与审批1.国家电力公司直接运营管理的跨区电网输变电设备需要进行技术改造时,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应于每年12月底前提出项目申请,报国家电力公司发输电部。
投资超过50万元的工程项目应同时附可行性研究报告。
2.对于投资超过50万元的工程项目,原则上由发输电部组织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和概算审查;也可由发输电部委托运行维护管理单位组织审查,报发输电部核批。
低于50万元的项目,由运行维护管理单位组织初步设计审查和概算审查,报发输电部备案。
对于涉及多个运行维护管理单位的系统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由发输电部组织有关单位联合设计和工程概算审查。
3.发输电部于次年3月底前批复技术改造项目申请,并同时下达技术改造项目计划。
4.各单位在上报项目申请计划时,应把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作为一个项目。
没有直接联系的几个独立项目,不能捆在一起作为一个项目;也不能将一个独立项目分解为几个项目。
5.修理项目与技术改造项目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区分,不得将修理项目列为技术改造项目。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市进一步优化电、水、气、热接入营商环境的意见(试行)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市进一步优化电、水、气、热接入营商环境的意见(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关于北京市进一步优化电、水、气、热接入营商环境的意见(试行)各有关单位: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我市电、水、气、热用户接入效率、降低接入成本、优化公共服务,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和服务导向,按照由注重事前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由部门分段串联办理向协调同步并联办理转变的思路,对标国际标准,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强化协调、落实责任,压缩办理时限、优化工作流程,切实提高电、水、气、热接入效率和服务水平,为本市进一步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二、适用对象(一)电力:适用于全市申请电力新装、增容等业扩服务的低压用户电力接入工程。
10千伏用户业扩工程工作流程、行政审批时限参照本意见执行。
(二)自来水:市自来水集团对服务范围内申请新建、扩建等服务的用户用水接入工程。
(三)排水: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域内需向公共排水设施排放雨、污水的各类工程。
(四)燃气:市燃气集团服务范围内天然气新发展用户工程。
(五)热力:市热力集团区域热源新用户发展工程。
三、主要任务(一)优化流程,进一步提高办理效率。
规划国土、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路政、公安交管、园林绿化等部门优化审批事项工作流程,缩短审批事项工作时间。
相关企业精简用户申请材料,对企业内部工作流程进行优化、缩短办理时间,将办理时限、标准、流程等向社会公开。
(二)完善机制,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本行业相关接入事项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相关企业作为用户接入工程的实施主体,为用户提供一站式服务。
国网北京城区供电公司电力管道断面管理实施细则
国网北京城区供电公司电力管道断面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总12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国网北京城区供电公司电力管道断面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管道断面管理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优化断面审批流程,根据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电力管道断面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城区供电公司所辖各类占用(改变)10千伏电压等级电力管道断面空间位置(含新建电力管道)的电缆、光缆工程。
第三条客户工程占用管道的,占用费依据京价(商)字[2003]146号、京电营〔2014〕31号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节点收取。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运检部是公司电力管道断面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断面的日常管理工作及除重要电力管道外的断面审批;负责管道运维管理工作或将管道运维工作委托专业管道运维单位完成;负责将重要电力管道断面申请报送北京公司运检部审批;负责断面 GIS 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断面管理信息、断面审批单等的统计、报送工作。
运检部线路专业负责入沟作业的审批,参加现场踏勘、图纸审核、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断面GIS信息的录入及维护,并负责验收通过后报有关调控中心。
第五条发策部负责根据电网规划和运检部发布的不适于敷设电缆的电力管道清单,制定电网及电力管道规划。
第六条安监部行使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职能,负责监督公司各部门、各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程和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有限空间作业资质的审核、存档;负责组织本单位通道运维人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定期发布进出入通道许可人员名单。
第七条调控中心负责组织完善配网电缆及电力管道投产送电流程,增加送电前电缆及电力管道断面验收合格分别交令环节。
第八条财务部负责客户工程管道占用费的缴存核算工作。
第九条营销部业扩报装营业厅收费窗口受理电力管道租赁费收取。
第十条监察审计部负责断面审批、管道占用费收取过程中的监察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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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北京城区供电公司电力管道断面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管道断面管理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优化断面审批流程,根据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电力管道断面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城区供电公司所辖各类占用(改变)10千伏电压等级电力管道断面空间位置(含新建电力管道)的电缆、光缆工程。
第三条客户工程占用管道的,占用费依据京价(商)字[2003]146号、京电营〔2014〕31号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节点收取。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运检部是公司电力管道断面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断面的日常管理工作及除重要电力管道外的断面审批;负责管道运维管理工作或将管道运维工作委托专业管道运维单位完成;负责将重要电力管道断面申请报送北京公司运检部审批;负责断面GIS 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断面管理信息、断面审批单等的统计、报送工作。
运检部线路专业负责入沟作业的审批,参加现场踏勘、图纸审核、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断面GIS信息的录入及维护,并负责验收通过后报有关调控中心。
.第五条发策部负责根据电网规划和运检部发布的不适于敷设电缆的电力管道清单,制定电网及电力管道规划。
第六条安监部行使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职能,负责监督公司各部门、各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程和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有限空间作业资质的审核、存档;负责组织本单位通道运维人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定期发布进出入通道许可人员名单。
第七条调控中心负责组织完善配网电缆及电力管道投产送电流程,增加送电前电缆及电力管道断面验收合格分别交令环节。
第八条财务部负责客户工程管道占用费的缴存核算工作。
第九条营销部业扩报装营业厅收费窗口受理电力管道租赁费收取。
第十条监察审计部负责断面审批、管道占用费收取过程中的监察审计工作。
第十一条工程组织部门或业扩工程管理部门及各工程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工程组织部门)负责组织运检部线路专业、设计单位、电力管道运维单位进行现场踏勘和拉通试验,负责组织断面编制、图纸设计、图纸审核、设计交底、施工建设和断面验收等工作。
第十二条总公司作为电力管道运维单位,负责参与现场踏勘,核实断面规模及现状占用信息,开展现状电力管道现场调查及管道健康水平评价,确保管道占用的可实施性。
.第三章管理流程第十三条断面申请工程组织部门依据供电方案编制《断面占用联络单》(见附件A),提交管道运维单位。
(第1个工作日)第十四条现场勘查电力管道运维单位依据《断面占用联络单》开展拉通试验及管道健康水平评价工作,核实管道运行维护主体、断面规模、现状占用情况,并进行拉通试验,确认《断面占用联络单》签字后通知工程组织单位编制《断面占用审批单》(见附件B)。
现场勘查应在第5个工作日内完成。
电力管道运维单位申请办理有限空间作业手续,制定工作计划;(第2个工作日)电力管道运维单位开展现场工作。
(第3-5个工作日)第十五条断面审批工程组织部门将《断面占用审批单》及《断面占用联络单》报送运维检修部线路专业,线路专业审核签字后报送运维检修部电缆专责。
运维检修部统筹考虑,出具审批意见。
断面审批(审核)工作应在第7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6-7个工作日)对于重要电力管道断面,运维检修部在接到申请后,将断面审核结果及审批单电子版报市公司运检部,市公司运检部负责组织审核批复。
断面占用审批单批复完毕后,若建设方为电力公司,则,若建C)见附件(由运维检修部出具《电力管道占用证明》设方为非电力公司,工程组织部门按照北京公司相关要求进行缴费,将财务部门出具的《客户占用现状电力管道情况确认单》交运维检修部作为出具《电力管道占用证明》的依据。
第十六条现场施工工程组织部门依据《断面占用审批单》及《电力管道占用证明》,按照北京公司相关要求,办理进入电力管道作业的审批手续。
现场施工前,工程组织部门组织管道运维部门、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底。
第十七条验收交令电(光)缆敷设完毕后,工程组织部门应按照北京市电力公司《电力管道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断面验收工作。
由管道运维单位依据断面占用审批单进行现场验收,并填写《占用电力管道断面验收记录》(见附录D)。
验收不合格,由工程组织部门组织整改并复验。
验收合格后,运维检修部线路专业根据《断面占用审批单》修改GIS断面信息,并确认《占用电力管道断面验收记录》。
工程组织部门在工程发电启动会前向调控中心提供《占用电力管道断面验收记录》及《电力管道占用证明》,调控中心未收到电缆及管道运维单位分别交令,不得启动送电流程。
第四章审批原则第十八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电缆管道为重要电力管道:(一)敷设(规划敷设)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缆管道;(二)常态化承担公司下达的“两会”等特、一级重要政治供电任务的电缆管道;(三)其他公司确定的电缆管道,如管道公司资产的电缆管道。
第十九条工程组织单位组织设计单位依据现场勘查结果,开展图纸设计工作。
设计图纸中应标明:(一)新建及现状电力管道路径、长度、规格;(二)新建及现状电力管道断面(孔位、支架)排列、占用情况;(三)新建及现状变配电站房电缆夹层平面图、夹层断面(孔位、支架)排列、占用情况;(四)新建及现状出入站口断面(孔位)排列、占用情况;(五)新建及现状井室内断面(孔位、吊架、支架)排列、占用情况等。
第二十条电力管井断面审批应确保预留至少1个全线贯通的备用孔用于抢修。
电力管井运维管理单位应每年至少安排1次预留管孔的拉通试验。
第二十一条新建管井与原有隧道相接,应就近接入隧道出线井室的上层,并做好隧道出线管孔两侧的防水封堵。
严禁将管井直接接入隧道的侧墙、顶板、底板等位置。
严禁从人孔井壁引出电缆。
.第二十二条管井孔位应遵循先下层后上层的原则,应遵循便于后续电缆敷设的原则,同层新建排管先从远离爬梯侧敷设、同层现状排管紧靠现状电缆多的一侧。
同一排管内去往同一受电侧的多回电缆线路原则上不得布置于相邻管孔。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二十三条运维检修部对断面审批工作、电缆敷设执行情况开展监督稽查,对于未办理断面审批进行施工、不按照审批管孔敷设电缆等情况的,对相关工程组织单位、施工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下发违章通知单、列入黑名单、暂停该部门的断面审批工作,直至“三停”。
第二十四条断面管理工作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对职工的廉洁守法教育,根据城区供电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对无故延误审批、出入许可、验收,有意刁难客户、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核查,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采取警告、留用查看直至开除并退回有关费用的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解释工作,由城区供电公司运检部负责。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断面占用预审联络单A:附录工程组织单位:编制日期:编号:联系人工程名称及用户联系电供工方案编联系电编制方案示意新建电力隧道长度约米;占用现状电力隧道长度约米;新建电力管井长度约米;占用现状电力管井长度约米;线路起点:线路终点:线路长度:备注:1)此联络单一式三份,工程组织单位留存一份,运检部线路专业留存一份、管道运维单位留存一)电缆占用情况以实际审定的图纸为准。
2份。
.断面占用审批单(□电力隧道\□电力管井)B:附录工程组织部门(盖章):编制日期:编号:联系人工程名称联系电话/供电方案编号工方案示意图例白马XXX站配电室一、二变电顺平配电新建管现状管新建隧现状隧新建电力隧道长度米;占用现状电力隧道长米新建电力管井长度米;占用现状电力管井长米线路起点线路终点线路长度编制签字校核签字管道运签盖章单位审批准批准签盖章盖章签(电力隧道(电力管井注:1)电缆占用电力管道的长度以实际审定的图纸为准。
2)此审批单一式四份,运检部备案一份,管道资产管理单位留存一年,逾期请重新确认。
1)审批单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3份,管道运行单位留存一份,申请单位留存一份。
.断面占用审批单编制注意事项:1、断面占用原则上应统一格式和要求,必须根据方案涉及管线型式,在标题中“(□电力隧道\□电力管井)”各选项前划钩。
2、断面占用审批单,应注明申请单位、编号、工程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工程/供电方案编号、编制日期、方案示意图、管道长度和线缆长度等。
3、方案应有编制人、校核人签字,涉及管道管理(代运行)单位、批准人单位盖章确认,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4、新建管道长度、占用现状管道长度和线缆长度应经过现场勘查。
5、方案示意图应含路径有关道路、参照物图形和名称;含隧道、管井、站房图形和名称;含断面示意图和编号;断面中标明线缆编号和名称。
6、电力隧道图形使用双实线表示,电力管井使用双虚线表示。
7、电力隧道、管井路径上断面发生变化位置,应标注横断面符号并编号,方向为电源侧指向用电侧。
8、每个横断面符号引出横断面示意图,标注出此断面上所有管孔或支架位置,排列、规格、占用情况应正确。
9、隧道断面上标注支架符号、管井断面上标注圆形或九孔管符号。
10、现状占用位置以实心圆形表示,未占用或准备占用位置以空心圆形表示。
11、准备占用位置内填写电缆编号,并引出线缆路名。
12、其他电力设备符号,按照公司要求绘制。
13、新建站房、管道、管孔、线缆图形和文字用红色表示,现状站房、管道、管孔、线缆图形和文字用黑色表示,退运站房、管道、管孔、线缆图形和文字使用蓝色表示并打叉。
、申请单位原则上仅限于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内部单位或部门。
14.附件C:电力管道占用证明编制日期:填表部门:联系人工程名联系电电力管道占工供证明编方案编电力管道占用情况1图纸设工程)编号2)图纸线路设计起点3)图纸线路设计终点注:线缆敷设施工前,请联系电力管道管理(代运行)单位,办理安全管理手续编制签字部门负责签字电力管道管理(代运行主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注:此证明一式二份,城区供电公司留存一份,申请单位留存一份附录D:占用电力管道断面验收记录工程名称审批单编号管道占验收日证明编联系工程组织单联系电、现场施工严格按照“断面占用审批单”批复位置进敷设,电缆余度适中,无迂回现象、三通井、四通井处电缆悬吊牢固,不影响通行;竖出线位置固定牢固、变电站、开闭站、小区配电室电缆夹层与电力隧道间的孔洞按设计和工艺要求进行了专业封堵管道管(代运行)单、隧道内按照设计和标准要求悬挂路名牌审核意、隧道内工程废料、垃圾清除干净、隧道其他邻近设施未受影响,满足运行要求签字(盖章日期工程组织单位签字(盖章日期注:此表一式三份,工程组织单位留存一份,运检部线路工区留存一份,管道运行部门留存一份,特殊情况进行背书。
.附录E:审批流程工程组织部门(工程管理单位)依据供电方案编制《电力管道断面占用联络单》,提交管道运维单位管道运维单位进行现场勘察,开拉通试验,确认《联络单工程组织单位根据《联络单》编《电力管道断面审批单写明未批准原运检部线路专业审不批批运检部审不批批报送北京公司运检部审备用户产设计单位图纸设财务部收取沟道占用整运检部线路专业审不批合运检部线路专业办理入沟手续并行现场许施工单位现场施整运检部线路专不批开展断面工程验合运检部线路专业报送验收合格送电当日交调度运检部线路专业统计修GI断信息、违规情况报运检运检部维护断面信息系统、统计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