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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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处理情况:
无
(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处
理,并及时上报。)
工程安全文件、资料监督抽查情况:
经审查,工程安全文件、资料基本齐全,符合要求。
是否建议将该项目经理列为重点监控对象:
否
项目安全生产综合评价: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督小组对该工程进行了多次监督抽查,并检查了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行为、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责任制落实情况,对涉及安全的重大危险源和关键工序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总的说来,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意识较强,安全生产责任制基本得到落实,工程现场安全防护、工程安全资料基本符合要求,工程验收程序,执行标准均符合有关要求,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所形成的意见及评价一致,经审查,具备备案条件。
监理单位
十堰市宏超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屈克斌
屈克斌
姓 名
专 业
证件编号
工
程
监
督
人
员
情
况
项目监督负责人
朱自少
建筑工程
监督人员
朱自少
建筑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程
监督起止时间: 2005年5月1日至2006年3月30日
注:本表用钢笔、墨笔填写清楚。
参建责任主体安全生产体系建立与运行情况
建设单位安全行为监督情况:
工程项目报建手续齐全,建设单位建立了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配备了相应的管理人员;按规定委托了监理公司;组织了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记时计变更及施工图审批等工作;未发现建设单位明示或暗示监理、施工单位的不规范安全管理行为;组织参建单位进行了竣工验收。
装饰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及解决情况:
装饰工程施工已将外架拆除,大部分都使用了电动吊篮,但仍有两处使用自制吊篮,同时小机具用电有使用护套线的现象,后经安监人员提出整改意见后,对自制吊篮进行了拆除,护套线也已换成电缆线。
特种设备备案及检验情况:
特种设备已按要求进行了备案,并经十堰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报告
工程名称:双鸥新村A、B、C、D、E、F栋
施工单位:孝昌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监督单位:十堰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
双鸥新村A、B、C、D、E、F
结构类型
混 合
工程地址
车城南路18#
工程类别
三 类
工程规模
1108.68万元 20510㎡
工程开工时间
2005年5月1日
项目监督负责人:
监督机构负责人:
(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安全行为监督情况:
所承担的任务与其资质相符项目总监、现场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建立了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监理规范、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及审批手续齐全;制定了安全监理方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各项安全方案进行了审批;对现场的施工技术进行指导、对工程实体安全进行检查,对管理部门所下发整改通知单均进行了落实及回复;组织参加了 工程的质量验收。
施
工
过
程
中
存
在
的
主
要
安
全
问
题
及
解
决
情
况
基础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及解决情况:
施工用电方面存在主要安全问题是未建配电室,施工临时电线乱拉乱接,TN-S系统未建立,开关箱未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未设支架及防雨措施,照明线路与工作线路未分开,职工宿舍内照明线路乱拉乱接,护套线未做保护措施;文明施工方面存在围墙标高不到3米,未作门头,七牌一图不全,材料未分类堆放,未设标志,现场生活区与作业区未进行有效的分离,工人宿舍存在睡通铺现象,个别房间有用可燃气体做饭的情况;机具方面:搅拌机基础使用砖砌体,未使用钢筋混凝土,搅拌机顶部未做双层防护棚,开关使用倒顺开关,物料提升机基础混凝土厚度不够等。对此,安全监督人员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监理单位督促落实,并在基础施工阶段完成整改。后经安全监督人员的复查后基本达标。
竣工验收时间
2006年3月30日
规 划
许可证号
2005-308
施工许可证号
监督注册号
2005069
参建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联系电话
姓名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
湖北双鸥汽车工程塑料集团公司
杜建平
6804122
吴光辉
6804122
施工单位
孝昌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左子南
6871178
左子南
6871178
施工单位安全行为监督情况:
所承担的任务与其资质相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基本配套,主要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具有相应的资格及上岗证书,建立了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各项安全施工方案按规定 报请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了审批,基本贯彻执行;现场配备了相应的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特种设备已按要求进行了备案,并经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管理部门所发现和提出的安全问题均得到了整改回复;工程安全管理资料与施工进度基本相符。
主体工程施工阶段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及解决情况:
钢管脚手架基础未处理,未做黄色保护漆,拉接点设置及拉接杆覆盖面积不达标,未设剪刀撑,架体与墙体在首层、施工层水平防护未用材料满铺防护,脚手架高度未超过作业面1.2米;物料提升机进料口未按标准长度设置双层防护棚,护架与外脚手架相连,附墙连接不规范,每层转料平台未做安全门;进入施工作业面未设标准长度双层安全通道及安全标志,楼梯边未做临边防护,临边及洞口未见防护措施,存在多个通道问题;个别工人存在违章操作等。为此安全监督人员在现场召开建设、施工、监理三方会议,要求架子工及电工参加,对高处防护、用电,机械设备等再做一遍安全技术服务,同时再次限期一个星期内完成整改。后经过复查发现现场高处防护、用电、机械设备基本整改到位,但施工现场为赶进度,有台物料提升机未经过备案擅自安装,且进料口,转料平台口均未防护到位,安全监督人员下发安全隐患通知书,要求按规定备案并进行有效的防护,后经请示站领导现场动督办,备案资料、现场防护基本符合要求。
无
(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处
理,并及时上报。)
工程安全文件、资料监督抽查情况:
经审查,工程安全文件、资料基本齐全,符合要求。
是否建议将该项目经理列为重点监控对象:
否
项目安全生产综合评价: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督小组对该工程进行了多次监督抽查,并检查了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行为、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责任制落实情况,对涉及安全的重大危险源和关键工序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总的说来,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意识较强,安全生产责任制基本得到落实,工程现场安全防护、工程安全资料基本符合要求,工程验收程序,执行标准均符合有关要求,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所形成的意见及评价一致,经审查,具备备案条件。
监理单位
十堰市宏超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屈克斌
屈克斌
姓 名
专 业
证件编号
工
程
监
督
人
员
情
况
项目监督负责人
朱自少
建筑工程
监督人员
朱自少
建筑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程
监督起止时间: 2005年5月1日至2006年3月30日
注:本表用钢笔、墨笔填写清楚。
参建责任主体安全生产体系建立与运行情况
建设单位安全行为监督情况:
工程项目报建手续齐全,建设单位建立了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配备了相应的管理人员;按规定委托了监理公司;组织了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记时计变更及施工图审批等工作;未发现建设单位明示或暗示监理、施工单位的不规范安全管理行为;组织参建单位进行了竣工验收。
装饰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及解决情况:
装饰工程施工已将外架拆除,大部分都使用了电动吊篮,但仍有两处使用自制吊篮,同时小机具用电有使用护套线的现象,后经安监人员提出整改意见后,对自制吊篮进行了拆除,护套线也已换成电缆线。
特种设备备案及检验情况:
特种设备已按要求进行了备案,并经十堰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报告
工程名称:双鸥新村A、B、C、D、E、F栋
施工单位:孝昌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监督单位:十堰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
双鸥新村A、B、C、D、E、F
结构类型
混 合
工程地址
车城南路18#
工程类别
三 类
工程规模
1108.68万元 20510㎡
工程开工时间
2005年5月1日
项目监督负责人:
监督机构负责人:
(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安全行为监督情况:
所承担的任务与其资质相符项目总监、现场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建立了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监理规范、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及审批手续齐全;制定了安全监理方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各项安全方案进行了审批;对现场的施工技术进行指导、对工程实体安全进行检查,对管理部门所下发整改通知单均进行了落实及回复;组织参加了 工程的质量验收。
施
工
过
程
中
存
在
的
主
要
安
全
问
题
及
解
决
情
况
基础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及解决情况:
施工用电方面存在主要安全问题是未建配电室,施工临时电线乱拉乱接,TN-S系统未建立,开关箱未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未设支架及防雨措施,照明线路与工作线路未分开,职工宿舍内照明线路乱拉乱接,护套线未做保护措施;文明施工方面存在围墙标高不到3米,未作门头,七牌一图不全,材料未分类堆放,未设标志,现场生活区与作业区未进行有效的分离,工人宿舍存在睡通铺现象,个别房间有用可燃气体做饭的情况;机具方面:搅拌机基础使用砖砌体,未使用钢筋混凝土,搅拌机顶部未做双层防护棚,开关使用倒顺开关,物料提升机基础混凝土厚度不够等。对此,安全监督人员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监理单位督促落实,并在基础施工阶段完成整改。后经安全监督人员的复查后基本达标。
竣工验收时间
2006年3月30日
规 划
许可证号
2005-308
施工许可证号
监督注册号
2005069
参建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联系电话
姓名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
湖北双鸥汽车工程塑料集团公司
杜建平
6804122
吴光辉
6804122
施工单位
孝昌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左子南
6871178
左子南
6871178
施工单位安全行为监督情况:
所承担的任务与其资质相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基本配套,主要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具有相应的资格及上岗证书,建立了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各项安全施工方案按规定 报请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了审批,基本贯彻执行;现场配备了相应的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特种设备已按要求进行了备案,并经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管理部门所发现和提出的安全问题均得到了整改回复;工程安全管理资料与施工进度基本相符。
主体工程施工阶段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及解决情况:
钢管脚手架基础未处理,未做黄色保护漆,拉接点设置及拉接杆覆盖面积不达标,未设剪刀撑,架体与墙体在首层、施工层水平防护未用材料满铺防护,脚手架高度未超过作业面1.2米;物料提升机进料口未按标准长度设置双层防护棚,护架与外脚手架相连,附墙连接不规范,每层转料平台未做安全门;进入施工作业面未设标准长度双层安全通道及安全标志,楼梯边未做临边防护,临边及洞口未见防护措施,存在多个通道问题;个别工人存在违章操作等。为此安全监督人员在现场召开建设、施工、监理三方会议,要求架子工及电工参加,对高处防护、用电,机械设备等再做一遍安全技术服务,同时再次限期一个星期内完成整改。后经过复查发现现场高处防护、用电、机械设备基本整改到位,但施工现场为赶进度,有台物料提升机未经过备案擅自安装,且进料口,转料平台口均未防护到位,安全监督人员下发安全隐患通知书,要求按规定备案并进行有效的防护,后经请示站领导现场动督办,备案资料、现场防护基本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