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县长质量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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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县县长质量奖
申报表
企业名称:(盖章)申报日期:
全椒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制
承诺书
本组织郑重承诺:
一、遵守《全椒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所提交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有效。
三、同意最后公布的评定结论为最终决定,在有关方面具有约束力。
四、承诺在获得全椒县县长质量奖后,向社会公开并分享本组织取得卓越绩效的先进管理方法和经验(涉及商业机密的除外),为提升本县质量水平作出积极贡献。
五、承诺正确宣传所获得的全椒县县长质量奖荣誉。
法人代表(签字):
企业(公章):
日期:
填报说明
1、全椒县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概述、自我评价报告和证实性材料组成。
所有材料以A4纸装订于一册,内容采用四号字体双面打印,列出材料目录和对应的页码。
沿长边采用胶粘装订,不得以文件夹等松散形式装订。
2、申报表按表格项目结合实际情况填写,各表具体要求见表后注释部分。
需按年度填写的内容系指2012—2014年连续三年的指标。
未明确时间要求的数量指标填写2014年年末或当前情况。
表格篇幅不够时,应在不变动内容的情况下适当调整或另加附页。
所有不填之项要说明原因或提供相关的证实性材料。
3、组织概述按《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撰写,限3000字以内。
4、自我评价报告应对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层面用数据、事实和图表进行说明。
部分内容可互相引用,但应说明。
需要追溯的内容限2012—2014年内,无追溯的内容只说明2014年年末或当前情况。
报告文字力求简要,含图表不得超过30000字。
5、证实性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资料,与申报表中内容有关的材料,反映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材料,企业认为还需提供的其它材料等。
证实性材料具体清单如下: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其他相关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统计部门出具的主营业务收入、总资产贡献率证明。
包括2012—2014年分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及总资产贡献率。
●税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
包括2012—2014年分年度的纳税额及遵守税务法律法规情况。
●县统计局或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出具的行业位次证明(2014年主营业务收入、纳税总额和总资产贡献率三项指标在同行业排名)。
●海关或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口量、出口额证明(仅限出口企业)。
●2012—2014年分年度的外部财务审计报告(仅需提供正文部分和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2012年以来市级以上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授予的质量荣誉(如:省市名牌和著名商标、黄山杯工程、琥珀杯工程、安徽省卓越绩效奖等)证书复印件。
●环保部门出具的2012年以来遵守环境法律法规情况证明和2012—2014
年分年度的环境监测报告各一份,对环境明显无影响的行业可不提供。
●主营业务被法律法规列入市场准入范围的企业,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如:生产许可证、3C认证证书等。
●安监部门出具的2012年以来安全生产情况证明。
●制造业企业提供2012年以来各级质监、工商及行业主管部门对本企业产品实施的所有监督性质的产品质量检查报告复印件,工程、服务业企业提供2012年以来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本企业工程/服务项目实施的所有监督性质的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检查结果复印件。
●在职质量工程师人数清单和2名质量工程师证书复印件,质量工程师指通过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质检总局联合组织的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省级质监部门注册的质量工作者。
●顾客满意度测评分析报告和员工满意度测评分析报告。
●生产企业提供产品执行标准封面(企业标准应有备案印章)复印件,工程和服务企业列出主要执行标准和管理制度清单。
●2012年以来参与社会捐助等公益事业的证明材料。
以上为必须提供的证实性材料,对不能提供项目,应逐一作出解释说明。
下列为补充性证实性材料,企业可根据需要提供。
●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复印件。
●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的采标证书复印件。
●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证明材料。
●省级以上计量确认证书复印件。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新产品或高新技术产品证书复印件。
●专利清单及专利证书复印件。
●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证书复印件。
●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证书复印件。
●省级以上优秀QC小组证书复印件。
●2012年以来获得的市级以上其他荣誉证书复印件。
●能够反映企业综合实力、经营业绩和社会影响的其他材料。
●企业认为应提供的其它证实性材料。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等。
详见《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调整的通知》(国统字〔2011〕86号)。
2.组织规模划分详见《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及其说明。
特大型工业企业划分详见国家统计局《特大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
二、企业质量管理概况
三、主要产品/服务质量水平
四、主要经济与质量指标
注:1.多类别产品/服务可分表填写;
2.“县内行业排名”为根据上年数据进行排名的情况;
3.市场占有份额指标需提供证实性材料;
4.主要物料消耗按行业要求填写并注明物料名称。
五、主要安全、环保、节能、诚信等有关社会责任指标
性材料。
六、主要竞争对手和标杆、供应商、用户及服务对象名单
注:多类别产品/服务分表填写。
七、近三年与质量安全相关的情况
注:1.可根据所属行业和产品/服务的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关的符合项的“□”内打“√”。
2.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责任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认定。
3.如有相关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或事故状况,请在“情形简述”栏中简要说明情况及处理结果。
八、组织近三年获得其他奖项的情况
注:填写县级及以上的主要荣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