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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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ⅹ房地产开发集团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1为了加强和规合同管理,维护ⅹⅹ房地产开发集团(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合法权益,避免和减少因合同管理不规造成的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路桥宏大实业集团机关各部门工作职责》,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1.2本办法所称的“合同”包括本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与法人、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之间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1.3本公司合同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按照谁主管、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执行审核会签制度、检查考核、合同归档制度。

1.4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2.1本公司的合同管理机构为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科、经营科、财务审计科。各部门的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

2.2综合办公室是本公司合同的综合管理部门,具体负责:

2.2.1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规、指导、监督和检查;

2.2.2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

2.2.3汇总本公司全年合同的项目计划;

2.2.4协助法律顾问处理有关的法律事务;

2.2.5保管并加盖“路桥宏大实业集团合同专用章”;

2.2.6对其他合同管理部门需要承办的法律事务与法律顾问取得联系,并负责协调;

2.2.7负责合同的归档工作。

2.3人力资源科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关人事、劳资等方面相关事务的部门,在合同管理中具体负责:

2.3.1按照国家规要求,与在册职工及聘用人员签订(续签)劳动合同;

2.3.2及时发现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向综合办公室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

2.3.3做好劳动合同的归档工作。

2.4经营科是本公司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的部门,在合同管理中具体负责:

2.4.1提出年度合同项目计划;

2.4.2参与签订合同前期的调查了解、签约方资质的审查、合同谈判、签订工作;

2.4.3负责合同履行的过程监督;

2.4.4参与合同纠纷的处理;

2.4.5负责与合同有关的资料的收集、保管、整理、归档工作。

2.5财务审计科是本公司合同项目资金结算及监督部门,在合同管理中具体负责:

2.5.1审查本公司合同项目资金分配方案;

2.5.2按照合同约定及财务审批制度及国家财务制度结算付款及收款;

2.5.3审计部门对合同实施审计管理,防止违反公司财务制度的款项支出;

2.5.4对财务部门的预算、资金结算进行审计监督。

第三章合同承办部门及承办人员

3.1本公司综合办公室、经营科、人力资源科为合同的承办部门,各部门的负责人为合同承办的责任人,经授权具体承担合同签订及监督履行合同的人员为合同承办人员,负责本部门合同的签订前的调查事务及签约方资质等事项的审查,并负责合同的谈判、签约工作及监督履行工作;

3.2各部门负责人或其他承办人员在参与合同签订工作时,应当获得本公司法人代表的授权,否则无权与任何他方以公司名义进行谈判及签约的活动;

3.3合同承办人员在与签约方签订合同前,应当对签约方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容包括:签约方是否具备签约的主体资格、企业是否合法存续、签约容是否符合其经营围、履约能力、履约信誉、自然人是否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3.4在授权围与签约方进行谈判并根据谈判容草拟合同;

3.5履行合同会签手续;

3.6合同承办人员负责合同的履行监督工作,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综合办公室反映,遇有紧急情况可直接向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直接反映。

3.7合同履行完毕后,应如实填写合同履行情况反馈表。

3.8应当妥善保管与合同签订、履行有关的书证、物证,

并及时归档。

第四章合同的订立

4.1订立合同的对方应当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的,应当出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明、代理人明等有效文件。

4.2订立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形式。

4.3书面合同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

4.4合同容由订立双主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4.4.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和住所;

4.4.2签订合同的目的和依据;

4.4.3标的(物:名称、规格、单位;行为:劳务、服务);

4.4.4数量和质量(数量的计量单位,质量标准:国家、部委、行业、企业标准);

4.4.5价款、酬金、支付方式(现金支付、转帐支付、付款时间、币种);

4.4.6合同履行地点(应当尽可能约定在我方法定地址区域的车站、仓库或指定地点);

4.4.7履行期限(应当约定具体的交、提货时间以及履行劳务、服务的期限);

4.4.8违约责任(应当约定清楚违约应负的法定责任和约定责任以及违约金的数额和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4.4.9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应当约定可以单方和双

方协议解除合同的条件以及变更合同的条件);

4.4.10争议解决方式(应当约定发生纠纷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当在我方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或者约定发生纠纷应仲裁解决,同时约定仲裁的机构);

4.4.11根据法律和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或签订双方认为必须明确的条款;

4.4.12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时间;

4.4.13合同正、副本的份数和存放地点;

4.4.14合同签署的时间、地点;

4.4.15双方的联系方式;

4.4.16双方的开户银行及;

4.4.17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4.18双方法人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4.4.19合同附件名称;

4.4.20合同应当由我方或以我方为主起草,合同语言应当严谨、简练、准确;

4.4.21合同的术语、特有词汇、重要概念应有专款解释;

4.4.22合同中含有数据的,应当注明是否包含本数;

4.4.23除特殊情况外,合同文本应当正式打印或印刷制成;

4.4.24涉外合同的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第五章合同的会签

5.1合同承办人员在合同文本起草结束后,应当在三日将合同文本连同合同会签单按照会签程序(承办部门→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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