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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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方案

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方案

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方案一、引言为了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扫黑除恶的号召,全面落实《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确保幼儿园的安全、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及时发现和打击各类涉黑涉恶犯罪,净化幼儿园内环境,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摸排范围及重点1. 摸排范围:全园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包括临时人员。

2. 摸排重点:黑恶势力渗透校园、侵害师生权益的案件线索;涉及校园周边治安问题、侵害师生安全的线索;涉及网络传播的涉黑涉恶线索等。

四、工作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开展主题班会、家长会等形式,向师生及家长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师生及家长的法律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2. 加强信息收集。

建立健全信息收集机制,设立信息员,及时收集师生的涉黑涉恶线索,掌握校园内涉黑涉恶问题的动向和特点。

3. 加强排查整治。

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行分类处置,对涉及校园内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治;对涉及校园周边治安问题的线索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处理;对涉及网络传播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报告网信部门处理。

4. 加强部门协作。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打击涉黑涉恶犯罪。

五、工作要求1. 高度重视。

全园上下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 依法依规。

在摸排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3. 加强保密工作。

对涉及到的涉黑涉恶线索要严格保密,防止泄露给不法分子。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制度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制度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制度
第一条为了使师生和家长在工作、生活中发现的涉嫌黑恶犯罪线索,能够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取得实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向办事处举报黑恶犯罪行为,其合法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

第三条扫黑除恶工作人员应当告知举报人如实举报,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

第四条扫黑除恶工作小组应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等举报方式。

第五条在涉黑犯罪线索管理中的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举报线索进行敲诈勒索、索贿受贿的;
(二)滥用职权,擅自处理举报线索的;
(三)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为压制、迫害、打击报复举报人提供便利的;
(五)私存、扣压、隐匿或者遗失举报线索的;
(六)违反举报人保护规定,故意泄露举报人姓名、地址、电话或者举报内容等,或者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被举报单位的,或者应当制定举报人保护预案、采取保护措施而未制定或者采取,导致举报人受打击报复的;
(七)故意拖延,查处举报线索超出期限,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隐瞒、谎报、未按规定期限上报重大举报信息,造成严重后果。

信息接收员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约见举报人了解情况。

幼儿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研判制度

幼儿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研判制度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研判制度
为全面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信息摸排工作,准确上报真实存在的“黑恶”线索,特制订本制度。

一、线索研判要针对内容的真实性、可能性、有效性进行
全面的鉴别和判断,增强指导性和预警性,服务实战应用。

二、线索研判实行定期研判和适时研判。

实行日研判、周
研判、月分析、季小结、年总结和重点研判分析制度。

三、线索研判的主要方式:
1.专题研判。

针对重点工作、涉黑涉恶线索,系统搜集
相关情报信息,进行全面分析研究,提出预防和处置措施。

2.个案研判。

对特定案(事)件,开展专门研究,摸清
情况、判明性质、评估危害、预测趋势,有针对性地提出
对策和措施。

3.追踪研判。

对正在开展的重点工作和发生的重大涉黑
涉恶事件或活动,进行追踪研判,及时预测其发展态势,
提出指导性意见。

4.人员研判。

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重点人员进行精准打击、串并研判、深挖彻查。

四、对采集的情报线索进行初判,并按照恶势力犯罪团伙、恶势力犯罪集团、黑社会组织三类情报线索进行分类。

市交通运输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市交通运输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市交通运输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标最近几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范围内如火如荼地展开。

我们交通运输局作为政府部门,有责任有义务参与到这场斗争中来。

我们的目标是,通过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交通运输行业的平安稳定,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环境。

二、组织架构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进行,我们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和成员。

同时,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主要任务1.摸排线索。

广泛动员全局上下,全面梳理近年来交通运输领域的举报线索,深入挖掘涉黑涉恶问题。

a.强迫交易、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

b.非法集资、高利转贷、暴力讨债等金融犯罪。

c.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的腐败犯罪。

3.整改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深入开展整改工作,堵塞漏洞,防止黑恶势力滋生。

四、具体措施1.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悬挂标语、制作展板、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提高全局上下的认识。

2.建立举报机制。

设立举报箱、举报,鼓励全局上下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

3.强化协作。

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打击黑恶势力。

4.开展专项检查。

对交通运输领域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加强队伍建设。

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坚决杜绝“灯下黑”。

五、时间安排1.第一阶段(1-3月):组织发动、宣传培训。

2.第二阶段(4-6月):线索摸排、打击犯罪。

4.第四阶段(10-12月):巩固成果、长效管理。

六、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

局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促,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2.落实责任追究。

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严肃追究责任。

3.加大投入。

确保专项斗争所需的经费、设备、人力等得到保障。

注意事项一闪而过,解决办法随即浮现在脑海中:1.注意事项:别忽略了线索的保密性。

中心小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线索摸排梳理上报制度5项

中心小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线索摸排梳理上报制度5项

中心小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线索摸排梳理上报制度1.线索摸排上报的主体为学生、学生家长、教师、周边群众。

2.线索摸排梳理上报的范围包括:对校园内部及校园周边区域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报送。

3.线索摸排梳理上报的要求:学生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上报给任课老师、任课老师确认后及时上报给学校扫黑办,最后经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报送教育局等有关部门。

4.学校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有关人员要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确保信息及时报送、传达,及时向教育局上报扫黑除恶及维稳安全信息重要情况及时上报,严防扫黑除恶及重大维稳信息漏报、迟报、误报、瞒报。

中心小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线索核查反馈制度1.学校对群众举报的线索、自身摸排梳理的线索、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线索,要建立线索管理台账,及时报教育局。

2.对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的处理:一是对确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事实的,立即立案侦办,依法严厉打击。

二是对有违法犯罪事实,但不属于涉黑涉恶类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单位处理。

三是对已过追诉时限或没有违法犯罪事实,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出具核查报告。

及时向移交单位或举报人反馈核查结果。

3.在各工作环节对实名举报和留存联系方式的,要在接到线索3个工作日内同留有举报方式的举报人取得联系,及时调查,并制作送达文书,留档存查。

4.对涉黑涉恶线索和涉及贪污腐败及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的核查和移送侦办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纪律规定。

各办案单位必须明确专人负责,实行双向移交签字登记制度。

中心小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扫黑除恶线索报送制度1.上报各种信息。

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

第一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每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要开展哪些工作统计填写清楚,并上报县扫黑办。

2.上报阶段工作总结,学校每月形成本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总结内容包括: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情况,及时上报教育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移送移交工作制度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移送移交工作制度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移送、移交工作制度一、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移送摸排工作中发现的(含下级同行业部门上报)十三类黑恶犯罪案件范围线索,县扫黑除恶办将定期通报各成员单位上报线索情况。

有关部门己经处理、涉法涉诉类和信访类不涉及涉黑涉恶的线索不属于移送范围。

二、涉黑涉恶线索实行同级移送,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线索移送的具体工作,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当天向县扫黑除恶办移送,移送线索时要认真填写《涉黑涉恶线索移送、移交登记表》登记表需有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有关线索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移送。

三、对各成员单位移送的涉黑涉恶线索,由县扫黑除恶办明确专人负责接收,同时对线索进行分类登记,对涉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线索,承办人在移交前要填写《涉黑涉恶线索处理签》,并提出移交建议。

经县扫黑除恶办主任签字后,将移送线索书面移交县公安局扫黑办进行调查。

对明显不属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县扫黑除恶办将退回移送单位。

四、对县扫黑除恶办移交县公安局扫黑办的线索,经县公安局扫黑办初步调查后,属于涉黑涉恶犯罪的线索要立案侦查,对于不属于涉黑涉恶犯罪的线索,由县扫黑除恶办依照职责或属地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县扫黑除恶办要对移交线索跟踪督办,接收线索成员单位应及时对线索依法依纪进行审查处理,按时限将处理结果报县扫黑除恶办并及时向移送单位或线索反映人反馈调查结果。

六、接收线索的有关单位在对移送的线索进行调查过程中,需要移送单位予以协助的,由县扫黑除恶办帮助协调,移送线索单位应给予协助。

七、移送涉黑涉恶线索单位对调查结果有异议的,经县扫黑除恶办沟通后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应提请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议集体审议。

八、涉黑涉恶线索移送和移交工作实行责任制,成员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向县扫黑除恶办移送案件线索,受理单位不按规定时间报告办理结果,延误案件查处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制度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制度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构建起全面依法治国体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核心目标是铲除黑恶势力,打击黑恶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法律权威和公平正义,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包括各级党委政府、司法机关、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人民团体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第四条所有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履行各项职责,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线索排查流程第五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线索排查工作是一项复杂而关键的任务,必须按照程序进行。

线索排查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线索收集、线索登记、线索核查、线索审查、线索处置。

第六条所有相关部门和机构都应积极主动地收集涉及黑恶势力、黑恶犯罪的线索,源头在线索收集环节进行扩大化。

第七条线索登记环节是对所收集到的线索进行统一规范的登记和记录工作,包括线索来源、线索类别、线索内容等。

第八条线索核查环节是对登记的线索进行核实和验证工作,要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比如实地走访、调查取证、侦查讯问等。

第九条在线索审查环节,由专门的审查组对核查过的线索进行综合研判和评估,确定哪些线索真实可靠,哪些线索需要进一步跟进。

第十条线索处置环节是将经过审查确定的线索移交给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处理,比如移交给公安机关进行立案调查,移交给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党纪国法处置等。

第三章线索排查工作要点第十一条在线索收集环节,相关部门和机构要广泛开展宣传工作,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保障举报人的个人安全和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在线索登记环节,相关部门和机构要建立统一的线索登记平台,确保线索信息的及时录入和更新。

第十三条在线索核查环节,相关部门和机构要依法开展核查工作,确保核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在线索审查环节,相关部门和机构要根据审查结果,及时作出决策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线索的快速处置。

***旗第十二中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旗第十二中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旗第十二中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嘿,各位看官,今天我来给大家聊聊我们学校的一项重大任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作为有着10年方案写作经验的大师,我这就用最接地气的语言,给大家详细梳理一下我们学校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咱们要明确一个事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总体目标就是:坚决贯彻中央、自治区、市、旗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学校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具体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咱们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中层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2.落实工作责任制各位领导、老师们,咱们要明确一个道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是每个人的责任。

学校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责任清单,明确了各级领导、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宣传教育扫黑除恶,宣传先行。

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班会、家长会等渠道,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义、任务和要求,提高全体师生和家长的认识度和参与度。

4.开展线索摸排各位老师,我们要瞪大眼睛,竖起耳朵,积极开展线索摸排工作。

对校园周边的治安环境、涉黑涉恶线索进行滚动式排查,确保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5.严密防范校园欺凌校园欺凌可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之一。

学校要加强校园欺凌的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防范机制,对欺凌行为实行“零容忍”。

6.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学校要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完善安全防范体系,提高校园安全防范能力。

同时,加强与公安、消防等部门的协作,共同维护校园安全。

7.落实整改措施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学校要立即整改,确保整改措施到位,切实提高校园安全水平。

三、工作要求1.提高政治站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咱们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狠抓工作落实各位领导、老师们,我们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的办法(试行)-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的办法(试行)-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的办法(试行)正文:----------------------------------------------------------------------------------------------------------------------------------------------------关于全面加强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的办法(试行)为深入推进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加强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构建任务清晰、程序规范、责任明确的工作体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全市三级法院立案、审判、执行等部门在依法行使职权过程中均应对涉黑涉恶线索进行排查。

第二条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应当坚持分级负责、及时核查、依法办理的原则,确保线索的甄别、研判、移送等工作严肃、精准、规范、有序。

第三条刑事审判部门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应加强对涉黑涉恶线索的排查。

对以下几类犯罪案件应重点排查:(一)群体性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案件;(二)涉及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刑事案件;(三)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拘禁、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故意毁坏财物、抢劫、抢夺、故意伤害、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等犯罪案件。

第四条民商事审判部门对以下几类民商事案件应重点排查:(一)租地、工程项目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林业资源、渔业捕捞等领域的民商事案件中,是否存在煽动闹事、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等涉黑涉恶线索;(二)民间借贷特别是“套路贷”、网贷纠纷引发及涉及“讨债公司”的民商事案件中,是否存在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涉黑涉恶线索;(三)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发生的民商事案件中,是否存在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等涉黑涉恶线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制度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制度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制度随着社会发展,黑恶犯罪呈现出越来越隐蔽、复杂、多元化的趋势。

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成为全国政治、法律和社会生活的重要议题。

市场监管智能化的发展、政府监管力度的加大以及人们知法热情的高涨等各方面力量的汇聚,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和人民群众基础。

在这样的环境下,建立一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制度,成为必要和迫切的任务。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背景和意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打击犯罪行为的战斗,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高度的关注。

这一专项斗争始于2018年,已经历三年之久,成果显著。

随着斗争不断深入,犯罪行为的类型也变得越来越复杂,藏身之处也越来越隐蔽,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排查制度,加大四大犯罪集团的打击力度,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成为推进扫黑除恶工作的一个重要前提。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制度的必要性和需求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人们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逐步加深,构建一套科学、系统的线索排查制度越来越重要。

这套制度需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一)线索的获取线索的获取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步。

这个过程需要各相关部门,包括民警、市场监管等,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开设公众平台等方式,获取到可疑线索。

(二)线索的筛查线索的筛查是通过技术手段,对获取到的线索进行综合分析、筛查,挖掘出潜藏在其中的价值和可信度。

(三)线索的审核线索审核是对可能存在的错误和虚假信息进行验证和审核的过程,它包括了线索的调查、验真、安全解密等环节,确保线索的可信度和准确性。

(四)线索的协查和排查一旦线索被证实具有真实的情况,就需要进一步发扬各种线索,试探其背后生态的构架和模型,以此提高抓获犯罪分子的成功率。

同时,发挥政府的各项职能,如国家税务局、公安、海关等部门,开展协查和排查。

(五)线索的记录线索记录包括了线索来源、选项人员、受理、排查情况等内容的记录,它为线索后期的参照提供了重要数据支持。

线索排查方案

线索排查方案

XX学校“扫黑除恶”线索排查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经研究,结合本校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20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原则,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 牢记职责使命,进一步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层层发动,广泛动员,壮大扫黑除恶声势,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校参与的扫黑除恶氛围,提高广大师生及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始终保持对学校附近黑恶势力、“黄、赌、毒”和校园欺凌现象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保证学校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领导、指挥和协调,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邵阳市东方学校扫黑除恶线索排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学校班子成员及各班班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学校政教处牵头。

同志负责日常工作统筹协调、信息报送等工作。

指导督促本单位扫黑除恶工作具体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目标任务学校各科室以及教职工要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要求,紧密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岗位,扎实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大排查”“大核查”“大深挖”活动,梳理线索信息,建立台账,特别要加强对校园周边的涉黑涉恶情况的排查摸底,重点打击游荡在学校周围长期骚扰学校学生的、拉拢或胁迫在校学生参加黑恶势力的、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社会不良分子;坚决遏制校内教师、临时聘用人员、学生中的涉黑、涉黄、涉毒的不法行为;杜绝学生间发展“小兄弟”以及“班级帮派”和校园欺凌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齐抓共管,进一步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合力。

线索摸排责任制度模板

线索摸排责任制度模板

线索摸排责任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和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三条线索摸排责任制度坚持属地管理、分工负责、协同配合、全面排查、精准打击的原则,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二、线索摸排责任划分第四条线索摸排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设立专门的线索摸排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第六条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明确线索摸排工作责任人,负责本领域、本行业的线索摸排工作。

第七条乡镇(街道)、村(社区)要设立线索摸排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全面开展线索摸排工作。

三、线索摸排内容第八条线索摸排工作要围绕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开展,主要包括:1.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3. 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4.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恶意拖欠债务的黑恶势力;5.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6. 侵蚀行业领域的黑恶势力,如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拘禁、强迫交易、非法采砂、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7. 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

四、线索摸排工作流程第九条线索摸排工作按照“发现线索、核查线索、报送线索”的流程进行。

第十条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要及时上报线索摸排工作机构。

第十一条线索摸排工作机构对上报的线索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建立线索摸排数据库,实行线索排查动态管理。

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的实施方案(最新)

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的实施方案(最新)

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始终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进一步推动全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不断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治理黑恶势力犯罪长效机制,现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摸排调行动要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乡综治中心牵头,坚持集中指导和自主安排相结合,各党支部、村委会要成立摸排领导小组,各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深入开展本辖区本领域内扫黑除恶问题的摸排行动,摸清找准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问题,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具体工作步骤(一)深入基层,进行全面排查。

各党支部摸排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开展全覆盖、无盲区、无遗漏拉网式、摸底式的摸排行动,做到对本辖区本领域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人员等底数清、情况明。

(二)规范管理,建立相应台帐。

各单位要对本辖区本领域内摸排调研出的线索进行登记,建立台帐,列出清单,做到标准统一、分类清晰、要素齐全、内容规范,便于核查分析。

(三)收集信息,及时汇总上报。

各单位要及时对摸排出的线索进行分析汇总,并实事求是地填写表格,于每25日前报乡综治中心。

三、掌握摸排的内容聚集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紧紧围绕以下十个方面开展线索摸排: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4.在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及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黑恶势力;5.在海上养殖、渔业捕捞、作业生产等过程中阻挠开发、非法占海、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组织渔船越界捕捞谋取利益、以暴力争抢渔场的“渔霸”“海霸”等黑恶势力;6.在商贸集市、码头、“渔家乐”经营等方面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欺客宰客、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类黑恶势力;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和插手各类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方案

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方案

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方案一、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社会治安形势也日益严峻。

为了打击黑恶势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财产,各级政府和公安机关积极开展扫黑除恶行动。

然而,黑恶势力的组织性和隐蔽性较强,线索的获取和摸排工作变得尤为重要。

二、目的和意义本方案的目的是建立一套科学、高效、有序的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机制,以便更好地揭示黑恶势力的组织结构、犯罪行为和幕后指使者,为相关部门提供有效的打击依据和决策支持。

三、工作内容1. 建立线索获取渠道建立多元化、全面覆盖的线索获取渠道,如举报电话、网络举报平台、社会各界巡防队等,充分利用技术手段提高线索的获取效率。

2. 配置专门人员组建线索摸排小组,配置专门人员进行线索的收集、分析和摸排工作。

摸排小组由公安机关的精干人员组成,他们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高效地开展工作。

3. 建立线索核查机制对获取的线索进行核查,筛选出可信度较高的线索进行下一步的摸排工作。

核查工作应高效、准确,确保选出的线索具有较高的打击价值。

4. 科学分析线索通过对线索的科学分析,确定其背后的主要组织和个人,了解其犯罪手段和活动范围。

科学分析是摸排工作的基础,只有准确了解情况,才能做出正确的处置措施。

5. 联合行动打击根据摸排工作的结果,组织联合行动进行打击。

各级政府和公安机关应密切合作,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共同打击黑恶势力。

6. 持续跟踪在打击行动结束后,对相关人员和组织进行持续跟踪。

通过持续跟踪,了解黑恶势力的变化和演变趋势,及时调整工作策略。

四、工作步骤1. 线索收集:建立多元化的线索获取渠道,通过媒体宣传和社会动员,鼓励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

2. 线索核查:对收到的线索进行初步核查,剔除虚假和重复的线索。

3. 线索评估:对核查通过的线索进行评估,确定办理优先级。

4. 线索摸排:针对评估通过的线索,组织专人进行深入摸排,获取黑恶势力的基本情况。

5. 案件侦破:将摸排获得的线索转交给侦破组织进行进一步侦破,并制定作战方案。

2024年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一、组织领导与工作机制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的重要任务。

为确保专项斗争的顺利推进,教育系统应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斗争的日常工作,包括线索收集、情况汇总、分析研判等。

同时,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进展和成效。

二、宣传教育与舆论引导宣传教育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

教育系统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校报校刊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的政策法规和重要意义,引导师生员工自觉抵制黑恶势力,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

同时,通过主题班会、讲座、演讲比赛等形式,加强师生的法治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师生识别和防范黑恶势力的能力。

三、线索摸排与专项打击教育系统要建立健全线索摸排机制,组织专门力量对校园内外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线索进行深入排查。

对排查出的线索,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及时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打击。

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机制,确保专项打击工作的有力有效。

四、校园安全防范校园安全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领域。

教育系统要加强校园安全制度建设,完善校园安全设施,提高校园安全防范能力。

要加强校园门禁管理,严格出入校园的人员登记和审查制度。

同时,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配合相关部门清理校园周边的黑恶势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五、建章立制与长效管理教育系统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扫黑除恶的长效机制。

要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程序,形成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

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确保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

要注重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教育系统扫黑除恶的工作水平。

六、强化责任追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教育系统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制度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制度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制度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一些不良分子也越来越猖狂,恶性犯罪案件也层出不穷,给社会治安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保障人民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和公安机关一直在努力加大对恶势力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更是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国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一项重要工作,它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打击各类犯罪分子而开展的一项大规模的专项行动。

为了更好地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线索排查制度是尤为重要的,下面将详细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线索排查制度。

一、线索收集线索收集是扫黑除恶工作中的基础性工作,是开展后续工作的重要基础。

在收集线索时,需要对各种来源的线索进行筛选,挑选出可靠度较高的线索。

线索来源的方式可以有很多种,如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举报人、群众反映、媒体报道、网络公示等方面都可以涉及到。

在收集到线索之后,还需要对线索进行初步核实,通过询问、调取资料等方式,查证线索的真实性,才能准确判断线索的可靠程度。

二、线索审核线索审核是针对收集到的线索进行筛选,将无效信息剔除,有效线索留下的环节。

线索审核应该分析线索的来源、真实性和可操作性,以确定其可靠程度和受理优先顺序,及时开启正式工作,做好后续办案工作的充分准备。

在线索审核环节中,需要充分考虑公安执法部门的专业性和毅力等因素,并充分尊重群众意见,公正行事。

同时,线索审核也需要建立完善的审核机制,确保审核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开性,从而有效降低工作风险。

三、线索排查线索排查是对审核通过的线索展开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工作,一旦发现线索中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报请上级指示,对相关线索作出进一步确认并及时展开侦查。

在排查线索的过程中,还需要依据线索的具体情况,展开线索的进一步扩展和深入调查。

线索排查过程需要充分发挥公安执法机关的专业性和综合素质,调查人员需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技术手段多样化,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判断线索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从而充分利用线索信息的价值,为后续调查提供充分证据。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近年来,我国社会治安环境逐渐恶化,黑恶势力犯罪活动猖獗,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和谐稳定。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通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组织,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工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威胁政治安全,干扰基层政权,破坏基层选举的黑恶势力;(2)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的黑恶势力;(3)利用黑恶势力非法放贷、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的黑恶势力;(4)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5)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黑恶势力;(6)操纵经营黄赌毒、暴力传销、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7)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8)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3.广泛宣传发动。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营造强大声势,形成全民参与的氛围。

4.深挖彻查线索。

对近年来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进行梳理,深挖背后关系网络和保护伞,拓宽线索来源,加大线索核查力度。

5.依法严厉打击。

对排查出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坚决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6.强化综合治理。

对黑恶势力犯罪活动猖獗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加强治安整治,落实监管责任,坚决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7.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化基层民主制度,提高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坚决防止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

关于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实施办法

关于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实施办法

关于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实施办法按照中央、省的部署,为进一步规范线索管理,加快线索办理进度,提高线索办理效率,根据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涉黑涉恶线索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涉黑涉恶线索,是指反映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或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的线索。

第二条线索管理实行全数交办、全面高质量核查、专人专账管理、依法办理的原则。

第三条线索管理按照“交得准、办得实、报得快”的要求,设置线索移交、核查、办结、反馈、督办等工作流程。

第四条线索管理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严防泄露举报信息。

第二章线索移交第五条线索移交是指市扫黑除恶办将上级督办、交办、转办线索,市级排查或群众举报线索,各有关部门转办或提请办理线索,通过书面督办、转办的形式,交由承接单位办理。

第六条承接单位是指接收市扫黑除恶办移交线索的单位;承办单位是指具体核查、办理市扫黑除恶办移交线索的单位。

第七条市扫黑除恶办对涉黑涉恶线索按重点督办、督办、转办3 类交承接单位办理。

对重复举报件(举报人、被举报人、举报内容实质相同)、无效件(无具体内容、没有可核查价值或无法核查的线索)作暂存处理。

第八条重点督办线索为指向明晰、内容具体、涉及面广、涉及时间长、涉及人多(不同群众反映同一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线索;督办线索为指向比较明晰、内容比较具体、涉及面比较广、涉及时间比较长、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涉黑涉恶线索;转办线索主要为群众反映的诉求属于非涉黑涉恶的普通信访事项或涉黑涉恶指向不明晰的线索。

第九条重点督办、督办类线索涉及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交市公安局或县(市、区)扫黑除恶办办理;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市纪委监委或县(市、区)扫黑除恶办办理。

转办类线索,移交市信访局、市直有关职能部门或县(市、区)扫黑除恶办办理。

第十条市直单位线索经梳理研判后分别移交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等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或市扫黑除恶办,移交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的应将移交清单报市扫黑除恶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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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铅山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铅发[2018]5号)和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线索来源
司法行政系统在涉黑涉恶犯罪的线索来源有两种渠道:一是群众举报或反映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二是司法行政系统自行摸排的线索。

关于自行摸排线索,一个是对我们监管的对象进行摸排,二是通过监管对象了解社会层面的涉黑涉恶线索,两类特殊人群是摸排的重点。

三是通过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中摸排发现线索。

二、线索摸排方式
对两类特殊人群的摸排,按照《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进一步加强两类特殊人群监管的通知》(饶司字[2018]114号)文件所列出的9类罪名,各基层司法所分罪名建立重点管控对象花名册,在这个基础上,各司法所于4月底前,逐步完成对重点管控对象的摸排工作。

(一)关于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摸排
一是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谈话教育,特别是一些团伙犯罪的
社区服刑人员,要开展针对性的教育谈话,从中发现线索;二是
向其所在村(居)两委、邻居了解其有关情况。

对新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在入矫教育中开展摸排。

(二)对于刑满释放人员的摸排
以走访、了解其生活、工作情况为名,了解其工作、生活圈子,从中发现线索。

对新出监狱的刑满释放人员,在与监狱无缝
对接时进行摸排。

(三)从两类人群中发现社会人员的线索
借助对上述两类特殊人群摸排的时机,对照涉黑涉恶犯罪18
类情况,了解他们自己以及他们身边的人,有没有发现或受到社
会上一些“村霸”、“行业霸”、“家族势力”的欺凌等情况,
开展一些调查和摸排。

(四)在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中摸排线索
发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贴近群众、了解群众
的优势,在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的过程中,发现和摸排
线索。

摸排的重点:摸排工作要按照《铅山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列举的涉黑涉恶犯罪18类情况,进行对号入座,符合18类情况的,作为线索,要及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合甄别;不符合的,不作为线索。

三、线索管理和报备
对摸排出来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司法所要填写线索摸排清单,及时向局扫黑办报送,各司法所摸排线索情况要建立线索清单档案和线索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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