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自管会章程
共管公寓章程
共管公寓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共管公寓的管理、维护及业主之间的权益关系,保障共管公寓的正常运行,根据《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小区所有的共管公寓,业主和住户应当遵守本章程的规定。
第三条共管公寓指由多个独立产权住房构成的一种特殊住宅形式,业主享有独立产权住房的所有权,并共同共管公寓内的公共设施和设备。
第二章业主权利和义务第四条业主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独立产权住房的使用权,并有权对其住房进行自由出租、转让等处分。
第五条业主有权参与共管公寓业主大会,并有权选举或者被选举为业主委员会成员,参与共管公寓的管理和决策。
第六条业主应当按时缴纳共管公寓的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保持共管公寓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业主应当妥善保管共管公寓内设备设施,不得擅自更改、损坏公共设施和装修。
第三章共管公寓管理委员会第八条共管公寓设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共管公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九条共管公寓管理委员会成员任期为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条共管公寓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不得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第四章共管公寓的公共设施和公共事务第十一条共管公寓的公共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大厅、电梯、楼道、走廊、停车场等。
第十二条业主应当爱护共管公寓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改建或者损坏。
第十三条共管公寓的公共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保安、保洁、维修等。
第十四条共管公寓的公共事务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协调,可以委托相关公司进行管理。
第五章其他第十五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修改时应当依据业主大会的决议进行。
第十六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共管公寓的业主大会。
第十七条共管公寓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执行。
附则:1. 共管公寓业主大会应当按照业主人数的比例进行投票,决议应当经过过半数以上业主同意。
2. 共管公寓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情况和财务状况。
3. 共管公寓遇到紧急情况应当及时组织处理,确保住户的安全和财产的安全。
业主自管会规章制度范本
业主自管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章程》,为了保障小区业主的共同利益,提高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规范小区管理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业主自管会是小区业主自愿组织的,实行自愿管理,自治管理的社会组织,是居民自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业主自管会的宗旨是:遵守法律法规,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为小区居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第四条业主自管会的任务是:组织居民开展自治管理活动,协助物业公司或物管委员会管理小区公共设施、公共服务,维护小区环境卫生,促进居民和谐相处。
第五条业主自管会的成员由小区业主自愿参加,任期一年,经过选举产生,每年举行一次选举。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业主自管会设主席团和常务理事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常务理事会由若干名理事组成。
第七条主席团是业主自管会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业主自管会的各项工作。
主席团主席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常务理事会是业主自管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落实主席团的工作部署,管理业主自管会日常事务。
常务理事会成员由主席团任命产生。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九条业主自管会有权制定和修改本规章制度,决定业主自管会的日常事务,向居民提出活动计划并执行。
第十条业主自管会有义务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维护小区设施设备,保障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十一条业主自管会有权制定小区公共设施、公共服务管理细则,规定小区内各类设施的使用方式和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业主自管会有义务协助物业公司或物管委员会管理小区公共设施,参与小区环境卫生的保洁工作。
第四章业主大会第十三条业主自管会全体成员组成业主大会,是业主自管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并通过业主自管会的重要事项。
第十四条业主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主席团组织并主持,审议业主自管会的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并选举主席团成员。
第十五条业主大会决议由出席会议的业主代表投票表决,经过半数以上业主代表通过后生效。
自管会章程
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一、组织名称:淮南师范学院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简称:“自管会”二、组织性质:根据淮南师范学院公寓管理条例第6条之规定: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是在校团委、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学生参与公寓的管理和服务,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
三、工作方针: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
四、工作宗旨:为同学排忧解难,为公寓增光添彩。
五、工作职责:1、协助公寓管理中心对住宿学生进行全面管理、服务和教育工作。
2、认真贯彻学校对学生公寓的各项规章制度。
3、组织开展学生公寓防火、防盗的宣传,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讲座、演练等,提高同学的安全意识。
4、负责学生公寓宿舍内务卫生检查,创造良好的住宿环境。
5、督促学生公寓基础设施的维修和维护。
6、做好学生公寓的节水节电宣传。
7、围绕学校工作重点,积极开展学生公寓内养成教育。
8、大力开展公寓文化建设,丰富学生业余生活,促进同学友谊和谐发展。
9、开展学生公寓内自律检查,纠正不文明行为,引导大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10、广泛收集学生意见和建议,搭建学生和学校之间沟通交流的平台。
第二章:组织建设一、机构设置:自管会设主席团,全面负责自管会自身建设及日常工作的开展。
下设:办公室、信息部、文宣部、安全部、维修部、卫生部。
二、指导老师:由公寓管理中心专任老师担任。
三、组织架构:人员配置: 主席团:主席1名 副主席3-5名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2名,成员若干名。
安全部:部长1名,副部长2名,成员若干名。
自管会 办公室维修部 卫生部 文宣部主席团 信息部 安全部维修部:部长1名,副部长2名,成员若干名。
卫生部:部长1名,副部长2名,成员若干名。
信息部:部长1名,副部长2名,成员若干名。
文宣布:部长1名,副部长2名,成员若干名。
四、部门职责:主席团:自管会主席团是自管会的核心机构,领导自管会工作。
主席团成员如因毕业或其他原因造成空缺,由公寓管理中心提名候选人,自管会会员民主选举补齐。
工程学院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章程
工程学院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章程**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筑工程学院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简称自管会)是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学习生活秩序和环境的学生管理组织。
通过参与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促进学生之间、学生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与沟通,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加强学校与广大学生的联系,及时反映学生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动员和组织全体学生为建设美好的**建筑工程学院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第二条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在学生处领导和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的指导、帮助下开展工作,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提高“为宗旨,充分发挥广大学生在学校公寓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培养自我管理的能力,做到“引导同学、服务同学、树立形象、共同进步“。
形成以行政手段为主,学生自我管理为辅的合理、可行、完善的管理体制。
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使学校各项制度措施得以切实有效贯彻落实。
在学校主管部门的重视和领导下,使自管会成为能发挥较大管理和服务作用、具有特色的学生管理组织。
第三条自管会的基本任务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和团结全体学生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勤奋学习,努力培养自身综合素质,成为一个合格的大学生。
(一)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做到上情下达和及时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学生在公寓管理、服务、教育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组织发动同学积极参与学生公寓的管理、服务和建设工作。
(二)督促各宿舍搞好室内卫生,积极开展宿舍文化建设和卫生达标创优活动开展争创“标兵宿舍”、“文明宿舍”活动,促使大学生养成讲文明、爱整洁的良好习惯。
(三)协助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发动学生参与公寓安全秩序公共卫生清扫和节水、节电工作,自觉维护公寓内各种公物、公共设施和设备等。
(四)配合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对学生遵守公寓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学校传媒、通报等方式表扬先进、批评落后,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
宿舍自管会章程8月14
学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员会组织结构图常委会(主席团)秘书处菊园检查部梅兰园检查部竹园检查部南区检查部办公室纪律检查部纪律检查部纪律检查部纪律检查部宣传部卫生检查部卫生检查部卫生检查部卫生检查部组织部安全检查部安全检查部安全检查部安全检查部监察部外联部学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为了推动宿舍以及园区精神文明建设,给广大学生创造一个整洁、优美、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讲文明、守纪律、爱劳动的良好习惯,增强学生团结友爱、互相合作的集体主义精神,形成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学生组织。
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1、宿舍自管会的全称是学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员会,是在校党委学工部领导下及学生宿舍服务中心指导下开展工作,具有相对独立性,以学生为主的管理机构。
2、宿舍自管会在认真配合学生处学生宿舍服务中心对学生宿舍进行管理的同时,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各种适合广大学生的有益的活动,培养同学们良好的生活习惯,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第二章成员的构成一、学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秘书长(兼任常务副主任)一名副主任(兼任分区主任)四名办公室:主任一名、委员若干名组织部:部长一名、委员若干名宣传部:部长一名、委员若干名监察部:部长一名、委员若干名外联部:部长一名、委员若干名纪检部:部长一名、委员若干名卫生部:部长一名、委员若干名安全部:部长一名、委员若干名二、宿舍自管会工作职责:主任:1、负责宿舍自管会全面工作;2、讨论与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3、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总结工作经验,树立典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4、主动向学生处学生宿舍服务中心汇报工作情况和申请工作的指示;5、制定、实施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各种渠道做好学生信息反馈工作;6、指导各部门的工作开展;7、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8、负责做好宿舍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9、对宿舍自管会成员进行工作考核、管理;10、负责宿舍自管会内部财务管理;11、负责宿舍自管会的外联工作,做好与学生会及其他学生组织的联系。
自管会章程
桂林理工大学大学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丰富大学生的社区文化生活,给学生创造一个整洁、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大学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员会(简称自管委)。
自管委是学生参与宿舍管理,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目标的学生组织,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进行业务指导。
第三条自管委主要职责(一)协助宿舍(公寓)管理员进行日常卫生检查、纪律检查。
(二)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宿舍(公寓)区文体活动,协助做好文明宿舍,文明公寓楼的建设评比。
(三)维护学生在宿舍(公寓)内的正当权益,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四条凡是我校全日制在籍本科学生,承认本会章程,提出书面申请并经会员代表大会审核通过后可成为本会会员,会员可同时加入多个社团。
第五条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会员要求退会,必须向会员代表大会递交书面报告,经批准方可退会。
第六条会员享有如下权利:(一)依照章程规定,参与讨论和决定自管委的各项事务;(二)对自管委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并对其进行监督;(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四)参与自管委举办的各项活动;(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七条会员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自管委的章程,执行自管委的决议;(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三)参与自管委每次活动;(四)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五)完成自管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八条对于有违法、违背社会公德、违犯校规校纪以及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的会员,本会有权对其除名。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九条会议制度(一)自管委会议分为主任委员会会议,部长会议,部门会议,栋长会议,全体会议和紧急会议;(二)本会实行主任负责制,由本会主任召集常委会研究、讨论、布置工作。
具体工作事宜由各部门指挥安排。
主任不在时应指定一名副主任主持工作。
(三)会议准时召开,由办公室对会议进行考勤。
具体考勤细则如下:1、如因有事不能与会者,应严格履行请假制度。
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章程
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以下简称自律委员会)是在校学生工作处学生公寓管理科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公寓的文明建设和日常管理的一支学生干部队伍;旨在充分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积极性,以创建“整洁高雅的公寓环境,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奋发向上的学习环境,团结和谐的人际关系,生动活泼的文化活动”的公寓为目标,努力让公寓成为学生的“第一社会、第二家庭、第三课堂”。
自律委员会是全校的所有在宿学生的群众组织,组织开展各学生公寓区的工作和活动,并按时有效地完成公寓辅导员和小区组长布置的各项工作,在工作期间接受各级领导、老师、学生的广泛监督。
自律委员会对全校住宿学生公寓的学生负责。
全校住宿学生公寓学生有权利监督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的工作,向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有权直接向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主席团反映问题。
自律委员会受学生工作处学生公寓管理科办公室直接领导,在小区公寓辅导员和小区组长的指导下、各学院辅导员的支持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基本任务一、团结和带领广大同学自觉遵守学生公寓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培养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二、协助学生工作处,在公寓辅导员和小区组长的指导下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宿舍进行管理;三、对学生思想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如实反映学生情况,为完善管理提供可靠依据;四、监督检查校风校纪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违章、违纪的检查;五、努力防止各种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发生,抵制不利于广大同学身心健康成长的言行;六、努力为同学们创造整洁、有序、和谐、温馨的生活环境;七、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八、通过媒体宣传我校关于学生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九、完成公寓辅导员和小区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一条:组织名称: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
学生宿舍自管会工作章程科技管理学校
学生宿舍自管会工作章程学生宿舍是住宿学生休息的地方,也是住宿学生自己的家,为了使我们这个生活空间更加舒适、温馨、安宁,也为了加强宿舍管理,培养和发挥同学们自理、自管能力;特成立宿舍自管会,工作的宗旨:“自我完善、自我管理、尽心尽力,服务大家”。
(一)自管会组织机构的产生及活动形式:1、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三名,委员若干名。
2、自管会大会每年3月份召开一次。
3、改选或增补委员每学期举行一次。
3、每学期或学年组织一次宿管会全体委员参观考察活动。
4、自管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的产生:(1)、由本人提出书面竞聘申请。
(2)、交宿管组审核提请代表大会选举或由宿管组任命。
(3)、经自管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4)、寝室长为当选代表或由寝室推荐一名。
(二)竞聘主任、副主任及委员的条件1、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能力。
2、能牺牲业余时间,为同学提供热情地帮助和服务。
3、曾担任过学生会、团委、自管会委员和班干部以上的优先考虑。
4、每学期或学年组织一次自管会全体委员参观考察活动。
5、自管会所有委员毕业时优先推荐工作,评选各类先进、操行评定给予加分。
(三)自管会主任、副主任职责:1、主任——全面负责自管会工作,配合宿管老师布置落实各项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活动,督促副主任及委员完成职责,做好工作总结和台账。
并分管纪律及委员巡查和值勤安排等。
2、副主任——在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分管文化、体育,负责学习、娱乐场所的计划安排,每学期组织一次大型的文体和专业技能竞赛活动,参与率应达60%以上。
做好工作小结和台账。
3、副主任——在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分管宣传、文礼,负责广播台、黑板报以及文明礼仪的工作,每天二次不少于40分钟的广播,每月二次黑板报内容的更新,以及宣传、文明礼仪的检查等工作。
做好工作小结和台账。
4、副主任——在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分管生活、劳卫监督。
负责提供必需的生活劳动用具和国定节假日的车船票登记上报工作。
负责创建“文明寝室”竞赛评比活动的考核检查和整改。
学生宿舍自治管理委员会章程
学生宿舍自治管理委员会章程共青团江西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学生宿舍自治管理委员会二0一一年十月江西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江西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简称“宿治会”)成立于2011年10月,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校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学生自治组织,该委员会与校学生会、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和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是学校学生自治组织工作的四驾马车。
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主要负责学生宿舍综合治理、寝室文明建设和寝室文化建设的专门机构。
第一条: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方针,并以“自律、自立、自强,服务学生成长”为宗旨,形成以行政手段为主,学生自我管理为辅的合理、可行、完善的管理体制。
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将学校各项制度措施得以切实有效的贯彻落实。
第二条:性质:宿治会是学校学生组织结构之一,是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学生自觉接受宿治会的领导、督促和检查,积极支持宿治会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基本任务:(一)围绕学校对宿舍寝室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根据校团委、学工处的工作部署,以“自我教育”为中心,以推进学生良好生活环境全面发展为主线,以学生寝室为阵地,创造健康、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
优化生活方式,提高学生生活质量与生活价值。
(二)发挥师生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生活环境学生工作及管理双方的信息沟通。
(三)严格执行学生生活园区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抵制违纪行为,发扬团结互助的集体主义精神,增强学生的集体归属感和荣誉感。
(四)积极主动的参加学生寝室安全管理,卫生检查与文明监督工作。
(五)热情为同学服务,帮助同学解决学习、生活中的问题,做最广大同学的忠实代表。
(六)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宿舍文化生活,营造浓郁的人文氛围和良好的学习风尚。
第四条:会训自信团结真诚第五条:会歌《钢铁的心》第六条:口号钢铁卫士,风雨兼程,无私奉献,大道为公第二章会员第七条:凡承认本会章程的未在留校察看期间的江西城市职业学院的在校学生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自管会工作制度模板范文
自管会工作制度模板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宿舍自我管理,维护宿舍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和《学校宿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管会)是在学校学生工作处的指导下,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自管会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加、民主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四条自管会的宗旨是:维护学生宿舍的秩序和卫生,提高学生的生活质量,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和团队精神。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自管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二人,部长四人,副部长八人,委员若干人。
第六条自管会设秘书处、纪律部、生活部、学习部、文艺部、体育部六个职能部门。
第七条自管会的组织结构图如下:自管会主席|+------+------+| | |+------+------+| | |纪律部生活部学习部文艺部体育部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自管会主席的职责:(一)全面负责自管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各部门的工作;(二)代表自管会与学校学生工作处、宿舍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保持联系,传达学校的有关指示精神;(三)定期召开自管会工作会议,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自管会工作;(四)代表自管会参加各种会议和活动。
第九条自管会副主席的职责:(一)协助主席开展工作,负责主席交办的具体事项;(二)分管各部门的工作,检查、监督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三)受主席委托主持召开自管会工作会议;(四)协助主席制定自管会的工作计划,检查工作完成情况。
第十条自管会各部门的职责:(一)秘书处:负责自管会的文件、资料的整理和保管,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和总结的撰写,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二)纪律部:负责宿舍的纪律管理,查处违规行为,维护宿舍秩序。
(三)生活部:负责宿舍的卫生管理,组织宿舍大扫除,宣传健康生活知识。
(四)学习部:负责组织宿舍的学习活动,提高宿舍的学习氛围。
(五)文艺部:负责组织宿舍的文化艺术活动,丰富宿舍的精神文化生活。
业主自管会规章制度范本
业主自管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业主自管会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业主自管会是在业主大会授权下,自愿组成的业主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业主自管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业主的共同利益,促进小区和谐稳定。
第四条业主自管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决策、公开透明、平等互助、自愿参与。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业主自管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委员若干名。
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业主自管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办公室工作人员由主任提名,业主自管会批准。
第七条业主自管会设立专业委员会,负责小区的专业管理工作。
专业委员会的设立和职责由业主大会决定。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业主自管会的职责:(一)组织业主大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二)监督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三)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处理小区内的突发事件;(四)组织业主参与小区的管理和公益活动;(五)反映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六)其他与小区管理相关的事宜。
第九条业主自管会办公室的职责:(一)负责业主自管会的日常工作;(二)负责业主大会的筹备和组织工作;(三)负责业主自管会的文件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四)负责业主自管会的财务管理工作;(五)其他由主任委托的工作。
第十条专业委员会的职责:(一)负责小区的专业管理工作;(二)协助业主自管会处理小区内的专业问题;(三)组织业主参与专业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四)其他与专业管理相关的事宜。
第四章决策程序第十一条业主自管会的决策程序:(一)重大事项应当提交业主大会讨论决定;(二)一般事项由业主自管会主任或者副主任决定,并及时向业主大会报告;(三)紧急事项需要立即处理的,业主自管会主任或者副主任可以先行决定,并在事后向业主大会报告。
大学生公寓自治管理委员会章程概要
北京联合大学商务学院大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章程(试行为推进我校旳校园文明建设,给广大学生发明一种整洁、优美、舒适旳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讲文明、守纪律、爱劳动旳良好习惯,强化学生团结友爱、互相合作旳集体主义精神,在院领导和学生工作部、保卫处、院团委旳关怀支持下,建立实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成长旳大学生公寓自治管理委员会,简称“自管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搞好联大商务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旳正常秩序和学生旳合法权益,履行自管会职能,规范自管会组员,特制定本章程。
自管会,全称大学生公寓自治管理委员会,是由学院根据工作需要在学院院团委和保卫处旳详细指导下成立旳学生公寓自治管理委员会。
第二条:为倡导健康、文明、向上旳宿舍生活气氛,优化生活环境,营造良好旳学习气氛,督促学生认真努力地学习,引导学生课外活动旳健康开展,真实及时地理解学生旳思想学习生活状况,并充足调动发挥大学生旳主观能动性,使学生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旳意识,保证每位学生都能勤奋学习,努力掌握现代化科学文化知识,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旳合格人才,特制定本章程。
并以此作为大学生毕业鉴定、就业推荐,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生、奖学金、优秀团员、文明寝室评估以及党员发展旳重要参照根据。
第三条:自管会以“至善至美,服务大家!”为口号;坚持“团结,务实,进取,创优”旳准则。
第四条:自管会基本任务:(一围绕学院党委对学生工作旳总体规定,根据学工部、团委旳工作布署,以“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为中心,以推进学生宿舍全面发展为主线,以学生宿舍为阵地,发明健康、安全、文明旳生活环境。
优化生活方式,提高学生生活质量。
(二发挥师生间旳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双方旳信息沟通。
(三严格执行我校有关学生宿舍管理旳制度,自觉抵制违纪行为,发扬团结互助旳集体主义精神;增强集体归属感和荣誉感。
(四积极积极地参与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卫生检查与文明监督工作。
某某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自律委员会章程
××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自律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工作,营造安静、整洁、文明、安全优良的学生生活、住宿环境,坚持“以人为本,育人第一、服务为先、重在管理”的理念,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内容要求,鼓励引导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监督广大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整体素质,促进我院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学生公寓管理自律委员会章程。
本章程分为总则、组织机构、工作制度、换届管理办法、评优惩罚细则等五部分。
一、按照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的标准,加强对公寓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监督。
二、宣传公寓社会化改革政策,监督公寓优质管理与服务等方面工作的落实情况。
三、加强学生公寓文化建设,培养团结友爱,遵章守纪的好习惯,四、协助后勤集团及公寓管理中心每周对宿舍走访,反馈意见,改进公寓管理、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本组织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原则,其最高权力是主任。
第一条本组织由主任、副主任、办公室、组长构成,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2名,办公室4名、组长5名,成员若干名。
第二条本组织学生公寓管理自律委员会主任行使下列职权:1、主任代表本组织签署有关文件,全面展开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主任负责召开例会及评优处罚等方面的决议。
第三条办公室职权1、负责会议记录,监督考情工作;2、负责成员的注册登记,档案管理,公示检查结果;3、考核评价,值班安排,违纪登记及其他日常工作。
第四条组长职权:1、组长组织本组成员及进行检查;2、组长执行团支部的安排;3、在工作中要注意维护个人及组织形象。
第三章工作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公管委成员工作的监督及评定,提高各成员的干部的自身素质和工作积极性,发挥更高的工作效率,真正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方针。
综合本组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工作制度如下:一、工作要求1、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
凯里学院大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章程【2011修改版】
凯里学院大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机构的性质及职责第三章会议、请假和值班制度第四章档案管理制度第五章财务制度第六章人事制度第七章考核与奖惩制度第八章工作证制度第九条附则凯里学院大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组织名称:凯里学院大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简称“自管会”。
第二条性质及宗旨:自管会是凯里学院学生工作处领导下的校级学生干部组织,以“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提高”为宗旨,协助凯里学院学生宿舍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宿管中心”)开展工作的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学生自我管理组织。
第三条自管会的基本任务:(一)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学校的办学理念,开展建设文明寝室及和谐寝室的思想教育活动。
(二)在学生工作处的指导下参与学生管理工作,协助学院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
(三)协助宿管中心组织学生参与有关公寓活动(安全秩序、公共卫生清扫、节水、节电工作),自觉维护公寓内各种公共设施和设备等。
(四)督促学生遵守公寓各项规章制度。
(五)代表全体住宿同学行使自我管理的权利,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代表学生对各项工作提出建议和要求,做到上传下达和及时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六)自管会各部门结合宿舍实际,开展有益于同学们身心健康的各项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广大同学的业余文化生活。
(七)完成学生工作处分派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为了使自管会的工作更好地开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组织机构的性质及职责第五条自管会属学校一级的学生组织,领导干部25人,属校级学生干部,其他成员42人,属分院一级学生干部。
第六条自管会委员会是自管会的最高权利机构,由主席团根据具体情况召集召开。
第七条自管会委员会的组成(一)自管会委员由全体成员大会选举产生。
(二)自管会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部部长、副部长、及各组正副组长组成。
(三)自管会委员会会议行使以下职权:(1)解释和监督实施本章程以及自管会其它各项规章制度。
学生寝室自主管理委员会章程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学生宿舍自主管理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为利用和发挥住宿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公寓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促进大学生公寓文化建设,努力创建和营造文明、高雅、优美、安全、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学院实际和工作需要,现成立“学生宿舍自主管理委员会”(简称“自管会”)。
制定章程如下:第一条“自管会”倡导健康、文明、向上的宿舍生活氛围,优化生活环境,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督促学生认真努力地学习,引导学生课外活动的健康开展,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并充分调动发挥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使学生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勤奋学习,努力掌握现代化科学文化知识,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二条“自管会”在院学生会指导下开展工作,是在校住宿学生在学生公寓区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学生群众性组织,是学院学生工作组织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三条“自管会”的学生干部,是学院学生干部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是学院公寓区各项工作在学生中落实的协助组织者、协调者和执行者,是沟通学生公寓教育管理服务者和被教育管理服务者间的桥梁与纽带,是学生公寓区预防各类突发事件的雷达与报警器。
“自管会”的学生干部享有学生干部的一切权利。
第四条“自管会”的一切活动都以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前提。
全体成员必须纪律严明、待人和气、团结一致、努力工作,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勤于观察、思考,善于总结、汇报;掌握学生的思想、生活情况,维护全院学生的利益,加强品德修养,提高自身素质,为学院的学生公寓建设和发展做出新贡献。
第二章基本任务第五条围绕学院对学生工作的总体要求,以“自我教育”为中心,以推进学生生活园区全面发展为主线,以学生公寓为阵地,积极创造和建设文明、高雅、优美、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积极引导和优化生活方式,带领广大住宿同学提高生活质量与生活价值。
工程学院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章程
工程学院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学生公寓管理的需要,制定本章程。
该章程是工程学院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基本法律,具有法定效力。
第二条委员会是工程学院学生公寓的行政机构,负责学生公寓的内务管理,维护学生公寓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和秩序,促进学生公寓居住条件的改进。
委员会的工作必须围绕服务学生和改善居住环境这一中心任务。
第三条委员会的工作原则是公正、公开、公正。
委员会的成员应按照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章程的规定行事,始终坚持为学生群体服务的宗旨,全心全意为学生公寓的发展、改善居住环境和维护学生权益进行工作。
第四条委员会的工作范围包括: 1. 制定学生公寓内部管理规定和行为准则; 2. 维护学生公寓的卫生、安全和秩序; 3. 定期组织学生公寓的例行检查和维修; 4. 组织公寓内部活动,增进学生公寓居民间的友谊和沟通; 5. 受理学生公寓居民的投诉和建议,及时解决问题; 6. 向学院和学校汇报学生公寓的管理情况和居民的需求。
第二章委员会的组织和职责第五条委员会由学生公寓自愿报名的学生组成,选举产生。
委员会成员必须是学生公寓的居民,具有良好的品德和学风。
第六条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1. 组织开展学生公寓的内务管理工作,确保学生公寓的正常运营; 2. 制定学生公寓内部管理规定和行为准则,推动学生公寓的规范化管理; 3. 监督学生公寓的卫生、安全和秩序,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4. 组织居民关于学生公寓管理的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居民的管理意识和法律意识; 5. 定期组织学生公寓的例行检查和维修,完善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 6. 组织学生公寓的文体活动和社交活动,促进学生公寓居民的交流和融入; 7. 受理学生公寓居民的投诉和建议,及时解决问题,维护居民的权益; 8. 向学院和学校汇报学生公寓的管理情况和居民的需求,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委员会的选举和任期第七条委员会的选举原则是公开、平等、竞选制。
楼院自管会管理制度范文
楼院自管会管理制度范文楼院自管会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楼院自管会是居住在楼院内的住户通过投票选举产生的管理组织,负责管理楼院内的公共事务,并维护楼院内的秩序和安全。
第二条楼院自管会的任务是促进楼院住户之间的和谐关系,提升楼院居住环境的质量,共同维护社区的良好形象。
第三条楼院自管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公平、公正、透明,遵循法律法规,倡导邻里友善、和谐共处的精神。
第二章组织结构及职责第四条楼院自管会设主席团、办公室和各工作小组。
其中,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主要负责协调各项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安排会议。
办公室由办公秘书负责日常办公工作,包括档案管理、文件起草和公告发布等。
各工作小组包括安全组、环境卫生组、社区活动组等,根据需要设立,并由主席团委派工作任务。
第五条主席团的职责是召集楼院自管会会议,组织制定楼院管理规定和制度,监督执行,协调解决住户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第六条办公室的职责是负责楼院自管会的日常办公工作,协助主席团制定工作计划,收集住户意见和建议,并向住户发布通知和公告。
第七条安全组的职责是负责维护楼院内的安全秩序,组织圈门管理和巡逻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八条环境卫生组的职责是负责楼院内的环境卫生工作,组织清洁和垃圾分类等活动。
第九条社区活动组的职责是组织楼院内的各类社区活动,提高居民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增强邻里友好关系。
第三章选举及任期第十条楼院自管会的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由居住在楼院内的住户通过公开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任职2年,连任不得超过2次。
第十一条各工作小组的负责人由主席团委派产生,任职一年,连任不超过2次。
第四章工作计划和预算第十二条楼院自管会每年制定一份工作计划,包括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表。
第十三条楼院自管会每年制定一份预算,包括各项支出和收入,必须经过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五章会议制度第十四条楼院自管会每季度举行一次全体会议,由主席团召集并主持。
会议提前5天通知住户,并公布会议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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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嘉机电学院
公
寓
自
律
管
理
委
员
会
章
程
友嘉做事准则十六条
1、服务准则:忠诚胜于能力
2、责任准则:责任就是使命
3、思想准则:有志者事竟成
4、机遇准则:强者制造机会
5、合作准则:团队高于一切
6、道德准则:荣誉至高无上
7、竞争准则:进退自如
8、智慧准则:智取胜于力敌
9、承挫准则:百折不挠才能成功
10、细节准则:细节决定大成败
11、行为准则:没有任何措口
12、执行准则:服从无条件
13、评价准则:赢在执行力
14、生存准则:学会适应环境
15、胆识准则:超越昨日才能有明天
16、进取准则:学习是终身的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友嘉机电学院公寓自律管理委员会(简称“自管会”)是在友嘉机电学院学工办的领导下,依据本章程,在公寓区内开展工作,进行调查、协调、宣传,实现大学生的自我认识、自我评价、自我控制、自我完善四位一体,帮助同学在认识社会、他人和自己的基础上设计自己,在管理过程中评价、控制自己,最终达到目标实现的机构组织。
第二条自管会的宗旨是: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第二章基本任务
第三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使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奋发成才,成为具有良好政治思想素质和突出专业技能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及时传达、宣传系院的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布置,贯彻落实系院布置的各项任务。
第五条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协助系院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生活环境,在维护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通过正当民主渠道,积极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各民族学生的切身利益的学校事务管理,维护广大同学的具体利益,着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真正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第六条围绕系院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系院的各项事务。
结合系院具体情况和
自身特点,倡导和组织同学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以适应社会需求为契机,积极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突出大学生特色的课外活动,努力为学生进步与成才创造条件。
第七条遵守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学生之间的团结,协助友嘉机电学院学工办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管理制度。
第八条增强同校内其它相关团体的联系,加强同其它各高等院校有关团体的交流,增进友谊与合作。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自管会下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下设秘书处、宣传部、外联部、生活部、督察部、服务部等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工作。
第十条自管会的成员,由思想积极要求上进、愿为他人服务的普通学生、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党员担任。
成员在公平竞争的原则下采取院(系)推荐、自荐、公开招聘等形式产生,并坚持“能者上,庸者让,不能者下”的任聘原则。
自管会成员是学生干部的组成部分,享受学生干部的待遇。
在一年内工作出色者,以此作为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团员、及党员发展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四章部门简介
第十一条各部门职责
一、主席团
(1)主席团是整个自管会指挥中枢,积极协调自管会各部门做好各项工作;(2)对内,负责自管会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监督实施,以及协调各部共同开展工作。
对自管会存在问题和更好的运转提出合理化建议;
(3)对外,加强同校内相关团体的联系合作,以及高校间同类组织的联谊;(4)主持公寓自管会全面工作,对公寓自管会的全面建设负责,并主持召开例会,讨论制定公寓自管会工作计划,布置各项工作;
(5)对公寓自管会负责,接受自管会成员及全系学生的监督;
(6)指导、帮助、检查、督促自管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7)定期向上级领导反映工作情况。
二、秘书处
(1)负责自管会各项活动及各部门例会的考勤签到工作;
(2)负责督促各部的日常工作情况及月初计划和月末总结的存档;
(3)负责会议签到及会议记录工作;
(4)负责给各成员发送会议信函,组织会议时间、地点等;
(5)负责文体活动的通讯报道工作及一些必要文件的制作;
(6)负责及时整理检查结果的数据统计及反馈工作。
三、宣传部
(1)配合公寓搞好对内宣传和对外报道工作;
(2)负责对公寓有关规章制度的宣传;
(3)负责对一些文体活动的开展以及落实进行报道;
(4)负责为各公寓楼及各职能部作好相关的检查结果、通知、海报、出版工作;(5)负责在活动期间作好宣传,以各宣传设施和方式提高广大同学参与的热情四、外联部
(1)积极配合自管会其他部门的各项活动;
(2)积极开展自管会与其他学生组织的联谊活动;
(3)加强与其他学院之间公寓活动的相关交流;
(4)负责自管会的公关工作,为自管会争取到必要的资金和物质支持;
(5)负责对外来参观、交流的系院及嘉宾进行介绍、讲解工作;
(6)负责自管会的礼仪工作
五、生活部
(1)负责学生寝室的生活秩序、学习纪律、寝室卫生以及公寓生活等工作;(2)负责制止公寓区的不文明现象,维护公寓区的安全,维持公寓区的秩序;对安全方面的知识加强宣传,共同维护公寓安全;对寝室内的私拉电线,违章使用电器的要进行规劝,对一些屡教不改的寝室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上报公寓辅导员处理;
(3)定期将有关情况向系院领导和各班生活委员进行通报;
(4)负责例行寝室卫生检查工作;
(5)配合各部门完成有关工作。
六、督查部
(1)监督伤害同学权益的违纪现象,并报学校有关部门予与处理;
(2)负责例行卫生督察工作;
(3)关心同学的生活情况,尤其是困难同学和外地同学,对同学中生活方面的困难和需求及时了解掌握,并反馈至相关老师。
(4)督检部下设信息员,接受各楼信息员的汇报,部长必须加强对每位督检部成员的监督。
发现情况及时向部长汇报,并提出处理方案。
七、服务部
(1)本着“维护学生,保障学生利益”宗旨,专门受理在校同学在校园生活、学习中所涉及的权益投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
(2)负责购置自管会活动所需物品;
(3)负责公寓学生的调寝及其他所需服务;
(4)负责系院学生的每日点到统计;
(5)负责公寓自管会的活动筹划工作。
第五章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二条自管会成员应及时发现同学们在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出现的困难与问题,对同学中存在的不良现象和事故隐患应及时向辅导员反映,使同学们的困难得到及时的解决。
第十三条自管会成员要协调公寓辅导员、楼管员开展好工作,在任何情形下,都应做到先公后私、先人后已、不计较个人得失、多作贡献;要少说多做、不说空话、关心同学、尊重同学、多做实事,成为同学的好朋友、老师的好帮手,成为沟通师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十四条自管会实行集体领导、各部门之间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自管会主席有权指导自管会所有成员的工作,指出其工作的不足,并要求其进行改进,自管会副主席也有权对自管会成员的工作提出指导和建议;正、副主席对自管会的正常运行负责,重大问题请系学工办领导讨论决定;各部工作由部长负责,对重要工作部长应及时上报会长。
第十五条自管会成员必须对各部长及全体同学负责,有权处理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事情。
第十六条自管会成员应严于律已,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工作中应富有创新精神,敢于提出批评和建议,改进自管会工作。
第十七条自管会各部以及各成员之间应有相互配合、相互弥补不足、相互协调的精神,团结协作、分工不分家。
第十八条自管会应定期开例会,以交流经验,宣扬好人好事,并处罚品行恶劣的同学及屡教不改的寝室,制定下一轮的工作计划,对每次例会都应做好记录;自管会每两周开一次主要干部会议,每两月开一次全委会,检查总结前阶段工作,各部部长交流工作情况,研究布置下一阶段工作,讨论自管会整体及各部门重大事宜,协调部门工作。
将检查结果上报领导优秀寝室给予表彰,不合格寝室给予通报整改,达一次限额给予通报批评,采用寝室责任制。
第十九条各部门每两周自行组织召开一次部门例会,总结并计划下周工作任务,并做好会议记录,同时将工作计划上交至秘书处进行统一整理。
第二十条建立客观、完整、公正的成员考核制度;执勤、开会及组织活动应认真考勤,特殊情况应提前书面请假,无故缺勤三次以上者,以自动退出处理。
第二十一条每一学期对自管会进行一次总考核,由自管会组织自评,以此作为班级评选优秀学生干部、三号学生等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对不称职或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自动退出自管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友嘉机电学院公寓自律管理委员会所有。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友嘉机电学院
二〇一一年十月廿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