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自管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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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嘉机电学院

友嘉做事准则十六条

1、服务准则:忠诚胜于能力

2、责任准则:责任就是使命

3、思想准则:有志者事竟成

4、机遇准则:强者制造机会

5、合作准则:团队高于一切

6、道德准则:荣誉至高无上

7、竞争准则:进退自如

8、智慧准则:智取胜于力敌

9、承挫准则:百折不挠才能成功

10、细节准则:细节决定大成败

11、行为准则:没有任何措口

12、执行准则:服从无条件

13、评价准则:赢在执行力

14、生存准则:学会适应环境

15、胆识准则:超越昨日才能有明天

16、进取准则:学习是终身的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友嘉机电学院公寓自律管理委员会(简称“自管会”)是在友嘉机电学院学工办的领导下,依据本章程,在公寓区内开展工作,进行调查、协调、宣传,实现大学生的自我认识、自我评价、自我控制、自我完善四位一体,帮助同学在认识社会、他人和自己的基础上设计自己,在管理过程中评价、控制自己,最终达到目标实现的机构组织。

第二条自管会的宗旨是: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第二章基本任务

第三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使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奋发成才,成为具有良好政治思想素质和突出专业技能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及时传达、宣传系院的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布置,贯彻落实系院布置的各项任务。

第五条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协助系院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生活环境,在维护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通过正当民主渠道,积极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各民族学生的切身利益的学校事务管理,维护广大同学的具体利益,着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真正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第六条围绕系院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系院的各项事务。结合系院具体情况和

自身特点,倡导和组织同学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以适应社会需求为契机,积极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突出大学生特色的课外活动,努力为学生进步与成才创造条件。

第七条遵守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学生之间的团结,协助友嘉机电学院学工办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管理制度。

第八条增强同校内其它相关团体的联系,加强同其它各高等院校有关团体的交流,增进友谊与合作。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自管会下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下设秘书处、宣传部、外联部、生活部、督察部、服务部等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工作。

第十条自管会的成员,由思想积极要求上进、愿为他人服务的普通学生、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党员担任。成员在公平竞争的原则下采取院(系)推荐、自荐、公开招聘等形式产生,并坚持“能者上,庸者让,不能者下”的任聘原则。自管会成员是学生干部的组成部分,享受学生干部的待遇。在一年内工作出色者,以此作为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团员、及党员发展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四章部门简介

第十一条各部门职责

一、主席团

(1)主席团是整个自管会指挥中枢,积极协调自管会各部门做好各项工作;(2)对内,负责自管会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监督实施,以及协调各部共同开展工作。对自管会存在问题和更好的运转提出合理化建议;

(3)对外,加强同校内相关团体的联系合作,以及高校间同类组织的联谊;(4)主持公寓自管会全面工作,对公寓自管会的全面建设负责,并主持召开例会,讨论制定公寓自管会工作计划,布置各项工作;

(5)对公寓自管会负责,接受自管会成员及全系学生的监督;

(6)指导、帮助、检查、督促自管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7)定期向上级领导反映工作情况。

二、秘书处

(1)负责自管会各项活动及各部门例会的考勤签到工作;

(2)负责督促各部的日常工作情况及月初计划和月末总结的存档;

(3)负责会议签到及会议记录工作;

(4)负责给各成员发送会议信函,组织会议时间、地点等;

(5)负责文体活动的通讯报道工作及一些必要文件的制作;

(6)负责及时整理检查结果的数据统计及反馈工作。

三、宣传部

(1)配合公寓搞好对内宣传和对外报道工作;

(2)负责对公寓有关规章制度的宣传;

(3)负责对一些文体活动的开展以及落实进行报道;

(4)负责为各公寓楼及各职能部作好相关的检查结果、通知、海报、出版工作;(5)负责在活动期间作好宣传,以各宣传设施和方式提高广大同学参与的热情四、外联部

(1)积极配合自管会其他部门的各项活动;

(2)积极开展自管会与其他学生组织的联谊活动;

(3)加强与其他学院之间公寓活动的相关交流;

(4)负责自管会的公关工作,为自管会争取到必要的资金和物质支持;

(5)负责对外来参观、交流的系院及嘉宾进行介绍、讲解工作;

(6)负责自管会的礼仪工作

五、生活部

(1)负责学生寝室的生活秩序、学习纪律、寝室卫生以及公寓生活等工作;(2)负责制止公寓区的不文明现象,维护公寓区的安全,维持公寓区的秩序;对安全方面的知识加强宣传,共同维护公寓安全;对寝室内的私拉电线,违章使用电器的要进行规劝,对一些屡教不改的寝室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上报公寓辅导员处理;

(3)定期将有关情况向系院领导和各班生活委员进行通报;

(4)负责例行寝室卫生检查工作;

(5)配合各部门完成有关工作。

六、督查部

(1)监督伤害同学权益的违纪现象,并报学校有关部门予与处理;

(2)负责例行卫生督察工作;

(3)关心同学的生活情况,尤其是困难同学和外地同学,对同学中生活方面的困难和需求及时了解掌握,并反馈至相关老师。

(4)督检部下设信息员,接受各楼信息员的汇报,部长必须加强对每位督检部成员的监督。发现情况及时向部长汇报,并提出处理方案。

七、服务部

(1)本着“维护学生,保障学生利益”宗旨,专门受理在校同学在校园生活、学习中所涉及的权益投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

(2)负责购置自管会活动所需物品;

(3)负责公寓学生的调寝及其他所需服务;

(4)负责系院学生的每日点到统计;

(5)负责公寓自管会的活动筹划工作。

第五章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二条自管会成员应及时发现同学们在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出现的困难与问题,对同学中存在的不良现象和事故隐患应及时向辅导员反映,使同学们的困难得到及时的解决。

第十三条自管会成员要协调公寓辅导员、楼管员开展好工作,在任何情形下,都应做到先公后私、先人后已、不计较个人得失、多作贡献;要少说多做、不说空话、关心同学、尊重同学、多做实事,成为同学的好朋友、老师的好帮手,成为沟通师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十四条自管会实行集体领导、各部门之间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自管会主席有权指导自管会所有成员的工作,指出其工作的不足,并要求其进行改进,自管会副主席也有权对自管会成员的工作提出指导和建议;正、副主席对自管会的正常运行负责,重大问题请系学工办领导讨论决定;各部工作由部长负责,对重要工作部长应及时上报会长。

第十五条自管会成员必须对各部长及全体同学负责,有权处理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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