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高低压配电工程设计合同协议书范本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_______________ 电力(高低压供配电)设计合同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完成____________ 项目(下称“项目”或“本项目”)高低压供配电工程(下称“工

程”或“本工程”)设计工作(下称“设计工作”),设计人接受委托。为明确双方的责任、保护

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本工程设计的顺利完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

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河南省城镇住宅电力设施建设技术规范》。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2本合同项下设计人的设计内容为:本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人完成的各阶段设计

成果应满足附件一《设计任务书》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2.1发包人的工程造价控制在 _________ 万元内(本数据依据投标时概算投资总额确定)。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1建筑物周围市政管线资料1依据本项目工程进度提供

2设计任务书

1

3建筑及其他专业施工图纸

1

4其他相关附件

4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成果(包括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等)

设计阶段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高压供电方案答复

单每个地块各1份

自设计人收到发包人的提供的

完整的报装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按照供电公司包装

结果提供

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文件方案设计文本8套,

设计图电子光盘两

自发包人发岀通知要求设计人

开始工作后10个日历天内

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图纸共计十

二套、电子光盘二套

方案设计经发包人确认后40个

日历天内

5设计服务内容及周期:

设计人的设计服务须按项目所在地供电部门和发包人的要求完成,按时提供高质量的设计成果,并免费提供专业设计咨询。设计人提供的设计服务内容包括设计人在投标时提供概念设计方案;以及在发包人确认的电气设计方案的基础上进行方案深化设计、

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服务工作。

5.1设计方案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

3项目概况: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73.6亩,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约45.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31.7万平方米,地下13.8万平方米)。

(二)设计方案范围和内容:

设计方案应满足郑州市供电公司提供的有关电力建设技术规范。住宅项目共用电力设施设计范围

从10千伏电源接入点至新建住宅项目建设范围居民计量电表箱。住宅项目专用电力设施(物业、

商用、电梯、消防、绿化、公共照明、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设计范围是从10千伏电源接入点

至新建住宅项目专用电力配电室低压出线柜。

注:开闭所、配电室及桥架的位置请结合主体建筑设计院综合管网布置。

附:设计任务书

6设计深度

达到可以根据设计内容进行设备采购安装和系统集成、系统调试验收合格、现场答疑。(达到供电项目协议要求并通过图纸审查加盖供电公司审图专用章)

7本合同设计费的确定与支付

7.1 本合同设计费采用固定总价,设计费总金额(即总设计费)为贰拾柒万元人民币(小写:

¥ 270000 元整)。

7.2 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比例付费额(万元)付费时间

第一次付费:20% 5.4取得高压供电方案答复单,方案设计经发包人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

第二次付费- 70%18.9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包括发包人审查、供电公司审查、盖章)后10个工作日内

第三次付费10% 2.7电力系统施工完毕并通过竣工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

否则发包人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构成违约。

8双方责任

8.1 发包人责任:

8.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范进行设计。

8.1.2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成果(包括所有设计资料和文件等)时,

设计人应全力配合,并不收取赶工费。

8.1.3 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其费用由设计人自行承担。

8.1.4 发包人有权为营销需要而使用设计人的名称和标志(含设计人的设计师姓名)限于通过报

纸、杂志、广告以及网络媒体等,且无需另行征得设计人及其设计师同意。同时,发包人有权公开的

对设计人的设计成果进行介绍和评论。设计人承诺此种形式的介绍和评论不构成侵权。

,包括但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