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标准体系综述.pptx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 刑事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一、近几年出台的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 《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劳动部4号令) •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296号令) •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
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302号令) •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第313号令)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344号令) • 《使用有毒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352号令)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373号令) • 《工伤保险条例》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93号令)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397号令) •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 455 号令)
一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 和修改的除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狭义的 法律。如《安全生产法》、《劳动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行政法规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①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②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 事项。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生产管理办法》(第37号令) 《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暂行办法》(第49号令)
安全生产规章
• 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发布的规章23个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1号令) 《煤矿安全监察员管理办法》(第2号令) 《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复议办法》(第3号令) 《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4号令) 《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第5号令)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第6号令) 《煤矿安全监察罚款管理办法》(第7号令)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行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法规
二、正在修改的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第34号令) •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第75号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
例》
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三、其他 • 《矿山安全条例》 • 《矿山安全监察条例》
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
• 已出台的——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 《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规章
•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
• 《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
• 《安全生产监督罚款管理暂行办法》
• 《煤矿安全规程》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
•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
• 正在制定的——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规章
• 国家经贸委发布的部门规章5个
《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管理办法》(第34号令)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第35号令)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36号令)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
地方性法规
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 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 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 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 性法规。 比如《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2004年7 月29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十三次3会议通过)
地方性法规(续)
②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 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 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 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 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较大的市是指省会市、经济特区所 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
地方性法规(续)
③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 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 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 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法 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制定 并发布的具有规范性内容的规章(一般为决议 、决定、办法、规定等形式)。
《劳动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 《工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 《海上交通安全法》《矿产资源法》《煤炭法 》 《建筑法》 《铁路法》 《电力法》 《民用航空法》
与安全生产工作密切 相关的行政法律
• 《行政处罚法》 • 《行政诉讼法》 • 《行政监察法》 • 《行政复议法》 • 《国家赔偿法》 • 《行政许可法》
国际劳工组织1919年成立 共通过185个国际公约 我国已批准23个 拟批准加入的—第155号公约 国际公约在我国的适用—优先采有原则 需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第二部分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安全生产法律
• 安全生产一般法(普通法)—《安全生产法》 • 安全生产特别法—《矿山安全法》 • 安全生产相关法—
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 决定,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 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 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 或者全体会议决定,由省长或自治区主 席或市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国际劳工公约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一、我国的法律体系概述 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概述 三、安全生产标准体系概述 四、《安全生产法》
第一部分 我国的法律体系
法律的渊源就是法律的形式 ,是指法律的创制方式和外部表 现方式,根据我国《立法法》的 规定,我国的法律渊源如下图
我国的法律体系
基 本 法律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 改,包括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 其他的基本法律。如:《刑法》、 《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 《工会法》、《全国人大组织法》 、《立法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