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院系和教师自购图书资料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加强公款购买的图书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公款购置图书资料管理的
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充分发挥图书文献资料的作用,经校长专题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使用公款购置的图书资料进行统一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款购置的图书资料是指使用科研经费、业务费、中央支持地方财政等经费所采购的,用于教学科研和其它业务工作的全部图书。
公款所购图书属于学校图书文献资源,图书馆作为责任单位,负责统一管理。
二、所有用公款购买的图书遵循“先入库后使用”的原则,首先填写好《公款购置图书清单》,其次携带图书和发票到图书馆办理加工入库手续,图书馆在购书发票下面盖有“图书登记入库专用章”,最后到资产处、财务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三、各学院、各部门公款购买的图书经图书馆办理加工入库手续后仍由各学院各部门安排专人管理使用。
四、科研经费所购置的图书可供个人长期借阅,借阅者应尽妥善保管之责,不用或办理离校手续前须将该类图书交还图书馆。
五、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图书馆将陆续对各部门、各学院以前使用公款购置的图书资料进行加工入库登记。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请各学院、各部门积极配合图书馆做好图书资料的入库登记工作。
学校办公室财务处资产处图书馆
2015年5月12日。
大学图书采购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图书采购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图书采购行为,执行采购程序,严格采购纪律,根据《关于加强各类高等学校教材和图书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图书采购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图书采购工作遵循“统筹计划,确保质量;透明程序,阳光采购;规范管理,廉洁高效”的原则。
第三条图书采购,包括各类中外文纸质图书及电子图书、电子期刊、数据库、光盘和影像资料等。
第四条凡本院使用各类经费进行的图书采购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采购计划制定第五条根据我院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与教学科研工作实际需要,结合学院当年财力情况,学院每年提供不少于30万元的图书采购资金保障。
第六条图书采购兼顾纸质文献、电子文献和其它载体文献的购买,兼顾文献载体和使用权的购买,注重重要文献和特色资源的完整性与连续性,注重本院及与本院相关的出版物和学术文献的收藏,逐步优化馆藏结构,提高馆藏质量,形成馆藏特色。
第三章采购工作规范第七条图书采购实行招投标制度。
依据《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参加政府集中采购。
第八条图书采购程序:1、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图文信息中心制定采购招标方案,经学院领导批准后转交学院负责采购的部门履行采购手续。
2、政府委托方式采购:当公开招标流标后,以政府委托方式进行采购;委托形式分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
第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的图书供应商应为专门从事图书经销法人单位,具有国家出版总署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所经销的图书和出版物均为国家正式出版物。
供应商必须有不小于IOOoO平方米的后备仓库和现场选购的场所。
现货供应品种在10万种以上。
杜绝采购盗版图书。
确保图书采购质量与后续服务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经费使用效益,为采购过程的阳光操作提供制度保障。
第十条学院与中标的图书供应商,依据《合同法》签订采购合同。
合同图书的订到率、到书周期、书目数据信息、折扣、相关服务、履行合同保证金等有明确、详细的规定。
2023厦门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厦门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为规范和统一厦门大学合同管理工作,保障合同的法律效力和风险控制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厦门大学内所有单位、部门和个人开展合同签订、履约和管理的活动。
二、合同签订2.1 合同签订的原则•自主性原则:各单位、部门和个人在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自主进行谈判和约定。
•公平原则:各单位、部门和个人在合同谈判和签订过程中,应本着公平、公正、诚实的态度,遵循诚信原则。
•专业性原则:各单位、部门和个人在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学科专业的原则。
2.2 合同签订的程序•合同登记:各单位、部门和个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填写《厦门大学合同登记表》,并由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确认。
•合同草案审查:各单位、部门应建立合同审查机制,对合同草案进行法律和专业审核。
•合同签订:经过合同审查合规后,各单位、部门和个人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合同签订。
•合同备案:已签订的合同应及时归档并备案,留存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三、合同履约3.1 履约义务•各单位、部门和个人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各项义务,并保障合同的履约效果。
•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合同的,应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对于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3.2 履约监督•各单位、部门应建立健全合同履约监督机制,加强对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督和管理。
•对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协调解决。
四、合同管理4.1 合同台账管理•各单位、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台账,记录合同的签订、履约和管理情况。
•合同台账应包含合同编号、签订时间、参与单位、履约情况等重要信息。
4.2 合同管理责任•合同管理责任由各单位、部门及相关人员承担,包括合同的归档、备案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合同管理人员应具备合同管理、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师大图书馆书刊阅览室管理细则范文(4篇)
师大图书馆书刊阅览室管理细则范文是为了管理协调师大图书馆书刊阅览室的使用,提供良好的学习和阅读环境,以下是该细则的主要内容:1. 开放时间:书刊阅览室的开放时间为每天早上8点至晚上10点,具体时间可根据学校安排进行调整。
2. 入场要求:只有持有师大图书馆借阅证的读者才能进入书刊阅览室,读者需将借阅证出示给工作人员核验。
3. 座位预约:为了方便读者使用,书刊阅览室设置了部分可预约座位,读者可以通过图书馆网站或自助借还机进行预约,预约时长为2小时,逾期未到者将自动取消预约。
4. 座位使用:无预约座位和自习室自习座位为自由选择,但不得占用他人座位,如离开座位超过30分钟未返回,座位将自动释放。
5. 行为规范:在书刊阅览室内,读者须保持安静,不得拍照、录音、吸烟、大声喧哗等影响他人学习的行为。
6. 物品管理:读者进入书刊阅览室时需将个人物品放置在指定的存放柜或指定地点,不得将行李箱等大型物品带入阅览室。
7. 禁止食物饮品:书刊阅览室内禁止携带或食用食物和饮品,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在指定的区域内饮水。
8.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阅览室管理规定的读者,图书馆有权进行警告、暂停使用、取消借阅证等处罚措施,并有权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师大图书馆书刊阅览室管理细则将依法依规执行,以维护良好的学习和阅读环境,提高图书馆的运营服务质量。
师大图书馆书刊阅览室管理细则范文(2)本文旨在明确师大图书馆书刊阅览室的管理细则,提供一个良好的阅读环境,方便师大学生和教职员工的阅读需求。
一、开放时间1. 书刊阅览室的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点到晚上9点,周末的上午9点到晚上8点。
2. 暑假和寒假期间书刊阅览室的开放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入馆流程1. 进入书刊阅览室前,读者需刷卡进入大楼,并将有效的借阅证出示给工作人员进行登记。
2. 读者应保持借阅证的有效性,不得借用他人借阅证进入书刊阅览室。
三、座位管理1. 书刊阅览室内设有自习区和阅读区,读者需自觉区分座位类型,不得随意更改座位。
厦门大学“985工程”二期
厦门大学“985工程”二期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985工程”科技创新平台和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建设项目的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使用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985工程”办公室及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985工程”仪器设备(图书资料)购置方案,要根据项目的目标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全面规划和统筹安排。
第三条“985工程”建设子项目的建设规划必须目标明确,任务依据可靠,技术方案和设备配置合理,人员、实验室面积及相关环境条件得到可靠保证,分阶段实施计划落实。
第四条购置仪器设备(图书资料),资金必须到位且应控制在预算范围内,要按照“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提高投资效益。
第五条学校成立“985工程”仪器(图书)工作小组负责协调、指导、检查各子项目仪器设备的归口采购和管理工作。
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贵重仪器设备管理与咨询专家委员会,负责指导全校贵重仪器设备统筹布局、购置方案、管理方式、使用效益的管理,提出咨询意见,坚决克服小而全、低效率的重复购置。
其中,仪器设备统筹布局的论证工作和购置论证工作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简称实验办)负责;仪器设备采购工作由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负责;图书资料(含电子图书)采购工作由图书馆负责。
第六条“985工程”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产权归学校所有;属国有资产,学校有权统筹管理、使用。
第二章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的论证和购置第七条购置仪器设备需由子项目填写《拟购仪器设备申购单》,报送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采购。
购置图书资料(含电子图书)需由子项目填写《拟购图书资料(含电子图书)书目清单》,报图书馆审核后采购。
第八条申请购置贵重仪器设备(单台价值超过10万元)或同类批量总值超过40万元的仪器设备,还须由子项目领导小组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调查研究和初步论证,并填写《厦门大学购置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或《厦门大学购置同类批量大于40万元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表格,子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实验办。
学校图书馆资料工作经费使用管理规程
学校图书馆资料工作经费使用管理规程
1. 总则
为了规范学校图书馆资料工作经费的使用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制定本规程。
2. 经费使用权限
2.1 学校图书馆资料工作经费使用权限属于图书馆管理部门。
2.2 图书馆管理部门应根据预算和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和使用经费。
3. 经费使用范围
3.1 经费可用于购买图书、期刊、数据库等图书馆资料资源。
3.2 经费可用于维护和更新图书馆设备和软件。
3.3 经费可用于开展图书馆服务活动,如讲座、培训等。
4. 经费使用程序
4.1 经费使用申请:图书馆管理部门应按照工作需要,提出经费使用申请。
4.2 经费审批:经费使用申请应经相关部门审批,确保合理性和必要性。
4.3 经费报销:经费使用后,图书馆管理部门应及时进行经费报销,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记录和归档。
5. 经费使用监督
5.1 学校财务部门应对图书馆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核。
5.2 图书馆管理部门应主动接受财务部门的监督和审核,提供相关经费使用材料。
6. 经费使用违规处理
6.1 对于经费使用违规行为,财务部门有权要求图书馆管理部门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2 经费使用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超出预算使用经费、私自挪用经费等。
7. 附则
7.1 本规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7.2 对本规程的解释权归学校图书馆所有。
以上为《学校图书馆资料工作经费使用管理规程》的主要内容,旨在规范学校图书馆资料工作经费的使用管理,确保经费使用合理、透明、高效。
厦门大学院系和教师自购图书资料管理办法(试行)
厦门大学院系和教师自购图书资料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厦门大学“十五”“211工程”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1条凡使用“211工程”、“985工程”专项经费及其他中央本级项目经费购买的图书资料均属国有资产,产权归学校所有,学校实施统筹管理。
第2条学校的图书资料(含电子出版物)财产集中归口由图书馆进行统一典藏和管理。
第3条图书馆负责院系和教师自购的图书、报刊、多媒体光盘及数据库等图书资料的专业相关性审核,以及所申报图书资料价格与票据的相符性审核。
第4条图书馆设置专门申报和外借通道,加急编目,在最短的时间内通知教师办理借阅手续。
第5条所申报的图书资料必须纳入图书馆的财产管理制度,申报人在图书资料(含电子出版物)外借期间,如发生丢失或毁损,按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6条设有院级资料室的单位,自购的图书资料必须在图书馆的网页上做资产申报统计,到图书馆办完自购手续可返回资料室进行财产管理;并有义务将已申报的财产规范管理,以备上级单位检查。
厦门大学图书馆2005年11月8日附:具体工作流程:1.填写二份表格1.1《图书资料(含数据库)申购单》一份,从图书馆主页下载,主要填写相关书图书信息,如书名、价格等,并由经办人及单位负责人签字。
1.2《厦门大学固定资产增加报告表》一式二份,该表格为厦大财务处固定格式表格,不可复印或下载,主要填写图书财产汇总数量及价格,财产名称分为二种“中文图书”或“西文图书”,不必详述图书具体名称。
由经办人及单位主管签字。
2.申请入库:将以上二份表格及图书一并交给图书馆编目部审核,由图书馆馆领导签字并盖章后,即可到学校财务处办理报销事宜。
3.所购图书完成编目典藏上架后,由图书馆读者服务部负责电话通知,相关经办人在指定时间到图书馆总馆总服务台办理自购图书的借出手续。
4. 自购图书理论上不限借期,可一直使用。
使用完毕即可还回。
使用过程中发生丢失,需按照《厦门大学读者借阅规则》中书刊遗失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厦门大学科研经费的管理办法
厦门大学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和财务监督,保证科研经费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根据科研经费来源不同,分为以下两大类:1.财政拨款类科研经费(以下简称纵向经费):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社科基金委、科技部、教育部、国防科工委、国务院所属其它各部委、地方各厅局等直接下达给我校的各类研究经费和各类基金资助的研究经费,以及我校作为合作(协作)单位承担上述来源的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转拨到我校的经费。
2.非财政拨款类科研经费(以下简称横向经费):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社团、部队、其他学校、企业等)和个人委托与合作研究的项目经费;境外(含港、澳、台)基金和非基金类资助的研究项目经费;国内民间基金资助的研究项目经费等。
第三条各类科研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渠道,均属学校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集中核算。
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任务书》或《合同书》的预算(以下简称“项目经费预算”)掌握使用,并确保科研经费专款专用。
第二章经费管理第四条科研经费管理的职责分工:1。
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并配合财务处做好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
2。
财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审查项目决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立项书或合同约定,以及有关财经法规规定使用科研经费。
3.监察审计处(以下简称审计处)负责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决算审计。
4。
各院(系、所)应共同加强对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负责项目负责人出差的审批,协助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处对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和开支情况进行监督,确保项目负责人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科研经费.5。
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并按财经法规制度规定及项目经费预算使用经费.项目负责人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科研项目结题及结账手续,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2024年师大图书馆书刊阅览室管理细则(三篇)
2024年师大图书馆书刊阅览室管理细则1、各阅览室所藏图书、期刊、报纸,实行开架阅览,短期外借政策,具体请参考书刊借阅制度中的(三)阅览室短期借用规则;2、各借阅室所藏中文图书,实行藏、借、阅一体化管理模式,既可本室阅览,也可借出馆外阅读;港台版图书、样本书库图书、工具书仅供本室阅览,不外借,特殊情况,需经业务馆长批准短期借出;3、读者进库选书,请自觉正确使用代书板,保持架位整齐,书库整洁;选好图书后在本阅览室阅览,阅后放在工作人员指定的书架上,由工作人员归架,不得随意乱放;4、需要复印普通中文书刊,须在本阅览室办理登记、押证手续;复印普通外文图书、外文期刊、港台版图书,须在本阅览室办理登记、押证、交款手续;重点保护图书、外文原版书刊、港台版图书,不允许整本复印,因特殊需要,需经业务馆长批准;在本馆复印室复印,不得带出馆外,当班归还;5、外借书刊,必须按时归还,超期按本馆《借阅逾期及书刊污损、丢失赔偿制度》执行;6、爱护图书,人人有责,不得在图书上圈点、眉批、撕割、污损,违者按本馆《书刊污损,丢失赔偿制度》处理;偷窃图书者,按该书刊价格的十倍罚款,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7、校外读者需持馆际互借证或本单位介绍信及本人有效证件,经馆办公室同意,到相关阅览室办理手续后(无馆际互借证者,须按本馆有关规定缴纳服务费),方可查阅;8、自觉维护阅览室秩序,严禁喧哗、大声交谈、接打手机;9、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争当文明读者。
2024年师大图书馆书刊阅览室管理细则(二)第一条:为提供更好的图书阅览环境,规范书刊阅览室的使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书刊阅览室的使用范围限于师大图书馆注册读者。
第三条:书刊阅览室的开放时间为每天上午8点到晚上10点。
第四条:读者使用书刊阅览室需要出示师大图书馆读者证件,并保持其有效。
第五条:读者在进入书刊阅览室前需要将随身携带的包包、背包等物品存放在指定的存物柜内。
大学校内书库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大学校内书库的管理,提高书库使用效率,保障读者权益,营造良好的阅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大学校内所有书库,包括图书馆、教学楼书库、宿舍楼书库等。
三、管理职责1. 书库管理员:负责书库的日常管理、维护和监督工作。
2. 读者:遵守书库规章制度,爱护书库设施,合理使用书库资源。
四、书库管理制度1. 入馆须知(1)读者凭本人校园卡入馆,校外读者凭有效证件办理手续后入馆。
(2)讲文明、礼貌,衣着整齐,不得穿背心、拖鞋入馆。
(3)严禁在馆内吸烟、用火及乱动消防设施。
(4)保持清洁卫生,不得将食物及饮料带入馆内,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5)保持馆内安静,入馆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震动模式,接听电话请到室外。
禁止在馆内喧哗。
(6)爱护图书资料及一切公共财物,请勿涂抹、撕毁、私藏书刊,如有损坏或丢失,按本馆有关赔偿办法处理。
(7)维护馆内秩序,不得抢占阅览座位,禁止隔夜占用书包柜存放各种物品。
2. 入库须知(1)读者到大厅查目中心查询并抄录所需图书的索书号和入藏地点,以便快捷选书。
(2)个人物品不得带入书库,请将书包等物品存入书包柜,但不得隔夜占用书包柜。
(3)读者凭本人有效校园卡入库,严禁使用他人校园卡入库。
(4)请到工作台读卡器上刷卡,并领取代书板,按照代书板背面的使用说明选书,切勿将代书板借给他人使用。
3. 图书借阅(1)读者凭本人校园卡借阅图书,校外读者凭有效证件和校园卡借阅图书。
(2)借阅期限:本科生、研究生借阅期限为30天,教职工借阅期限为60天。
(3)逾期还书:读者逾期还书,需缴纳逾期滞纳金。
(4)遗失赔偿:读者遗失图书,需按原价赔偿。
4. 书库维护(1)书库管理员负责定期检查书库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2)读者应爱护书库设施,如有损坏,需及时报告管理员。
五、奖惩措施1. 读者遵守本制度,爱护书库设施,合理使用书库资源,可获得书库管理员颁发的荣誉证书。
2. 读者违反本制度,损害书库设施,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学校图书资料采购与管理规定
学校图书资料采购与管理规定1. 简介学校图书资料采购与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学校图书馆的正常运作以及提供优质的学习资源,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指南。
该规定旨在明确学校图书资料的采购程序和管理要求,以确保图书馆的发展与学校教育目标相一致,并促进学生的全面素质提高。
2. 采购需求的确定学校图书资料采购需求的确定是整个采购过程的首要步骤。
学校应该根据教学和学生需求,结合图书馆现有资源,制定更加具体的采购计划。
在确定需求时,应该充分参考教师和学生的建议,并与学科负责人进行沟通,确保采购的书籍和资料能够满足教学和学习的需要。
3. 供应商选择在图书资料采购中,供应商的选择起到关键的作用。
学校应该确保选定的供应商具备良好的信誉和资质,并能提供多样化的图书和资料种类。
同时,供应商应该能够及时配送到学校,并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学校可以通过招标或者询价等方式,选择满足条件的供应商。
4. 采购程序为了规范图书资料采购的程序,学校应该建立一套清晰的流程。
首先是确定采购的书目目录,然后编制采购计划,并制定合理的采购预算。
接下来,学校可以通过招标或者询价的方式,邀请供应商提供报价,最后选择最合适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采购完成后,学校应及时与供应商确认交付时间和使用细节,确保图书馆能够及时提供给师生使用。
5. 采购合同管理学校应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明确各方的权责。
合同应明确书目目录、数量、价格、交付时间等关键信息,并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
同时,学校应建立采购记录和档案,以备查阅和管理。
6. 质量管理为了确保图书馆所采购的图书和资料的质量,学校应采取一系列质量管理措施。
比如,对采购到的书籍进行验收,确保无严重瑕疵和损坏;对图书馆内的藏书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包括整理、防潮、防虫等工作。
7. 藏书分类与编目学校图书馆应根据学科分类、读者需求等因素,对采购的图书进行分类和编目。
通过合理的分类和编目,可以方便师生查找需要的书籍和资料,并提高图书馆资源的利用效率。
厦门大学教职员工聘用制度试行办法
附件:厦门大学教职员工聘用制度试行办法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高等教育发展需要的人事管理制度,经学校研究,决定从2003年起逐步试行教职员工聘用制度。
为了规范我校教职员工聘用工作,保障学校和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人发〔2000〕59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2〕162号)等文件精神及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试行聘用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第一条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高等教育在现代化建设及综合国力的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大幅提升,迫切要求转换高等学校用人机制,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制度。
试行教职员工聘用制度,是我校用人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高等教育发展需要的人事制度的重要措施,对激活人才竞争和激励机制,加强教职员工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学校活力,促进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教职员工聘用制度是我校的基本用人制度,主要包括公开招聘、签订聘用合同、定期考核、解聘辞聘等制度。
实行这一制度,学校与教职员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学校和教职员工个人与工作有关的权利与义务。
通过实行教职员工聘用制度,转换学校用人机制,实现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建立一套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高等教育发展需要的人事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
第二条实行教职员工聘用制度要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合同管理、严格考核的原则;坚持人员聘用、职务聘任与岗位聘任三者统一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保证教职员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厦门大学教学实验室信息收集与档案管理规定
厦门大学教学实验室信息收集与档案管理规定厦大教[2001]27号为做好教学实验室的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加强实验室档案的管理,使之规范化、制度化,以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益,特制定如下规定:一、实验室室基本信息的主要内容1、实验室基本情况。
内容包括实验室建立年份、使用面积、实验室投入经费、占有设备总额、人员总数、实验教学量、科研项目数、获奖等级等。
2、实验室人员情况。
内容包括历届实验室主任、实验室各类人员情况、实验员工龄、专业职务、评聘情况、业务专长、进修情况、论文与著作、主要工作、成果奖励、外语语种及水平等。
3、实验教学情况。
内容包括教学过程中各种文件和资料、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实验首开日期、获奖情况及所需设备和消耗材料等。
4、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
内容包括机时利用率、开机使用记录、人才培养、开设实验项目、功能开发、利用、成果和效益及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维修等。
5、实验教学考试或考核办法、试卷、计分标准等。
6、实验用房调整及实验室土木水电维修改造情况。
7、实验室开放情况。
内容包括开放的时间及类型、内容、效果等。
二、实验室信息收集整理的要求实验室信息收集和整理是建立实验室工作档案的第一手资料,是向主管部门报送所需统计报表的依据。
信息的收集要有利于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必须准确、及时、适用、连续。
三、实验室文件建档的要求教学实验室的档案管理是实验室管理的重要环节。
档案材料是指实验室建设、管理、教学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管理性文件、工作过程性文件、技术性文件。
建档材料要保证完整、准确、系统,并进行科学的分类归档;要建立必要的档案审查手续和档案管理移交手续。
四、实验室档案材料分类1、实验室队伍建设(1)实验室人员情况表:实验室人员汇总表;个人履历表。
(2)实验室人员的变动:实验室人员考核晋级与职务聘任;实验室人员岗位培训计划实施情况;实验室人员的奖惩材料。
2、实验室建设文件和材料(1)实验室规划、计划:实验室建设规划与执行情况检查、总结;实验室历年工作计划。
厦门大学图书馆馆藏发展政策
厦门大学图书馆馆藏发展政策馆藏发展政策是图书馆发展的一种规划性文件,U的是为图书馆馆藏的维护和发展提供政策框架。
同时也是图书馆发展的一种规范性文件,用以保证馆藏发展的连续性和一致性,最终使馆藏发展为学校发展的整体LI标服务。
本政策山厦门大学图书馆馆藏发展委员会制订并监督实施。
一、前言厦门大学是国家综合性重点大学,设有研究生院和21个学院(含55个系),拥有1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1个专业可招收培养博士研究生,217个专业可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79个专业可招收本科生;拥有13 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2个博士后流动站,5个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地,8个学科项目列入国家“九五” “211工程”建设,11个学科项日列入国家“十五” “211工程”建设,11个创新平台和基地被列为国家“985工程”二期建设。
至2010年,规划在校学生35000人以上,其中本科生20000人以上,硕士生15000人以上,博士生 2000人以上,接受学历教育的外国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IOOO人以上。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生均藏书量的要求,到2010年,图书馆总馆及各分馆的藏书总量应达到450万册以上的规模。
图书馆作为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教学和科研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学校信息化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地,其发展水平是学校总体水平的重要标志。
根据厦门大学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Ll标,厦门大学图书馆相应地力求建成高水平的研究图书馆。
其馆藏发展活动应包括实体资源和虚拟馆藏的有机协调发展,也涉及区域性文献资源建设的组织与协调,全国性乃至国际性馆藏合作与信息共享活动的参与和推动。
二、馆藏发展的目标厦门大学图书馆馆藏发展的IJ标是:1、配合学校建设研究型大学的发展Ll标,将图书馆建设成一个以研究性馆藏为核心的研究型图书馆,并确保馆藏发展与学科建设保持一致。
2、精心选择以获取各种形式的文献资源,建设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的馆藏,形成有显著特色的优质馆藏结构体系。
厦门大学图书馆校外人员办理借阅证管理办法
厦门大学图书馆校外人员办理借阅证管理办法一、办证对象及程序:1.厦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管理、技术和科研人员、公务员以及教师可以申请办理借书证。
每年限额500个。
2.必须由本校有正式编制并持有我馆有效借阅证的教职工提供担保。
3.每位教职工可担保办证的人数限定为5人以内(含5人)。
4.办证程序:申办人下载并填写校外办证申请表,由所服务单位确认并盖章,担保人签字后,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一张,并请担保教职工携本人校园卡,一起到图书馆总馆总服务台申请办理。
5.收费标准:资料费30.00元/月,办证工本费5.00元/证。
取证时间7-15天。
6.有效期限:分为3个月、6个月、1年三种。
借阅证有效期满须重新申请并续费方能继续使用。
二、借阅权限:1.凭本人借书证可外借图书7册。
其中,普通外借图书(总馆、东部分馆、漳州校区图书馆和翔安校区图书馆)累借5册,借期30天,借期满25天可续借一次15天;短期外借图书(法学分馆和经济与管理分馆)累借2册,借期7天,不能续借;可进保存本书库(总馆)阅览;不能预约。
2.可在各馆查阅报纸、期刊和网上电子资源。
三、读者义务:1.持证读者必须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读者指南》的各项规定。
2.爱护书刊,不得污损、撕割、丢失、偷窃书刊。
3.应按规定时限归还图书,如图书逾期,须交纳滞还金。
读者所借图书,如因教学科研需要,图书馆有权催还,读者收到通知后5天内应及时归还,否则按逾期处理。
4.如有恶意不归还图书者,将暂停其借阅权限,并不再享有续办借阅证的资格。
四、特别说明:1.所在单位经确认盖章后,有义务承担担保责任。
申办人如未能清还图书,所在单位须协助追回。
否则,将取消其员工办理我馆借阅证资格。
2.担保人应保证被担保人能遵守图书馆的规章制度,按期归还图书。
如被担保人未能清还图书或者交清滞还金,担保人须承担为被担保人赔偿图书及交纳滞还金的责任。
3.如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离职,应提前通知被担保人,在本人办理离校手续前一起到图书馆办理解除担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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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院系和教师自购图书资料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厦门大学“十五”“211工程”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1条凡使用“211工程”、“985工程”专项经费及其他中央本级项目经费购买的图书资料均属国有资产,产权归学校所有,学校实施统筹
管理。
第2条学校的图书资料(含电子出版物)财产集中归口由图书馆进行统一典藏和管理。
第3条图书馆负责院系和教师自购的图书、报刊、多媒体光盘及数据库等图书资料的专业相关性审核,以及所申报图书资料价格与票据的相
符性审核。
第4条图书馆设置专门申报和外借通道,加急编目,在最短的时间内通知教师办理借阅手续。
第5条所申报的图书资料必须纳入图书馆的财产管理制度,申报人在图书资料(含电子出版物)外借期间,如发生丢失或毁损,按相关规定
进行赔偿。
第6条设有院级资料室的单位,自购的图书资料必须在图书馆的网页上做资产申报统计,到图书馆办完自购手续可返回资料室进行财产管理;
并有义务将已申报的财产规范管理,以备上级单位检查。
厦门大学图书馆
2005年11月8日
附:具体工作流程:
1.填写二份表格
1.1《图书资料(含数据库)申购单》一份,从图书馆主页下载,主要填写相关
书图书信息,如书名、价格等,并由经办人及单位负责人签字。
1.2《厦门大学固定资产增加报告表》一式二份,该表格为厦大财务处固定格式
表格,不可复印或下载,主要填写图书财产汇总数量及价格,财产名称分为二种“中文图书”或“西文图书”,不必详述图书具体名称。
由经办人及单位主管签字。
2.申请入库:将以上二份表格及图书一并交给图书馆编目部审核,由图书馆馆领导签字并盖章后,即可到学校财务处办理报销事宜。
3.所购图书完成编目典藏上架后,由图书馆读者服务部负责电话通知,相关经办人在指定时间到图书馆总馆总服务台办理自购图书的借出手续。
4. 自购图书理论上不限借期,可一直使用。
使用完毕即可还回。
使用过程中发生丢失,需按照《厦门大学读者借阅规则》中书刊遗失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