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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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控制表

监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1目的

为充分发挥监理职能,有效调动监理单位工作的积极性,使监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结合其培电站工程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2监理考核依据

2.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

2.2监理合同及补充协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文件;

2.3 中电投云南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国际公司)及其培电站建设管理部(以下称“其培部”)相关文件;

3监理考核范围及原则

3.1监理人应按合同规定和授权业务范围承担其培电站工程建设监理业务,对工程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物资、水保、环保及文明施工等目标的控制承担合同责任;

3.2监理人必须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

4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云南国际公司其培部对监理单位的检查、监督、考核。

5监理机构及人员、设备配备的考核

5.1监理单位资质应符合监理合同要求,并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5.2主要监理人员应与监理合同文件规定人员一致,如特殊情况需更换人员须征得其培部同意;

5.3 现场监理人员的素质、数量、专业配置及层次结构等应符合合同规定,并满足工程进展和监理工作开展的需要。监理人员高级、中级和初级职称人员的比例应按合同规定不低于3:5:2的配置要求;

5.4按合同规定配置相应的仪器、设备和交通车辆以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

5.5进场人员应相对稳定,人员请销假依照其培部相关制度执行。

6 工程质量监理控制考核

6.1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制定监理实施细则和相关的管理制度,并认真实施;

6.2建立自身质量监控体系,配备监理工程师负责质量控制工作的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随时监督检查其运行情况;

6.3认真作好主要原材料、中间产品的抽检和成果整理工作。要求检查记录完整,资料详实;

6.4对进场材料、设备出厂检验证明、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材料进行检验及检查、抽检。检查记录完整;建立管理台账;

6.5严格执行质量检查验收签证和质量评定制度,检查验收签证原始记录和单项工程质量综合分析成果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关键项目、关键工序旁站监理记录完整;

6.6监理日志、监理月报等监理资料和文件应及时、真实、准确反映

工程质量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对策;资料报送及时;

6.7严格审查设计文件、签发施工图纸并组织设计交底会和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以及审查批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方案等;

6.8积极配合云南国际公司及其上级单位组织的质量巡视、监督检查和考核等工作,按期组织召开月度质量检查分析例会。

7工程进度监理控制考核

7.1按合同规定组织编制控制性进度计划,提出工程控制性进度目标。依据合同控制性进度目标,审查施工单位施工总进度计划、年度进度计划、季度进度计划和月进度计划;

7.2依据合同文件规定以及已批准的总、年、季度和月施工进度计划,及时跟踪、记录、检查实际施工进度情况;

7.3及时对工程施工进度进行认真分析,对进度滞后的项目及时提出进度纠偏意见并督促实施;

7.4在实施进度计划过程中及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期完成月、季、年和总进度计划。当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依据合同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并在通过其培部审批后完成对其调整;

7.5按合同规定,组织或协助其培部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及资料;

7.6根据确定的各合同项目总进度计划,确定每月关键项目进度节点

要求、形象要求和工程量要求,依照相关制度制订考核指标(编制进度节点考核表),报其培部审核,月底定期组织各单位进行考核。

8 工程投资监理控制考核

8.1配置足够的人员和设备,完成对工程量的复核,建立工程量台帐、结算台帐。按季度、年度进行投资计划分析及投资控制分析,对合同费用支付及己完工程量、工程形象进行对比分析,编制季度、年度合同投资分析报告。必要时提出投资计划调整、修改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处理意见上报其培部;

8.2认真、严格审核施工单位申请结算工程量及工程费用;

8.3在合同文件的授权范围内,认真、严格审核各类工程变更,并提出相关处理意见,报其培部审批;

9物资管理监理考核

9.1严格审查施工单位年度、季度、月度物资计划,并按业主要求及时报送其培部;

9.2组织施工单位进行甲供材料到场卸货,并及时将物资流转单提交到其培部;

9.3做好物资接收台账,按其培部要求定期报送物资月报,并按期组织召开物资专题会议。

10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水保、环保等监理考核

10.1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必须明确指定一名安全副总监和一定数量的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具体管理工程安全文明施工;10.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实施工程安全监理,及

时制定监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规划和实施细则,有效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按期组织监理安全例会,配合其培部召开月度安全检查分析例会;

10.3督促、落实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监督其运行状态、工作质量,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督促施工单位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及技术技能培训,并进行分部工程(包括特殊部位、重点部位)的安全技术交底;

10.4严格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技术措施、方案、计划等,或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及相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审查施工单位防洪度汛等重大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计划,组织重要安全防护设施、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验收等工作;

10.5根据工程进展及时对危险点、源进行辨识、认真跟踪、分析评估,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有效预防意外险情的发生;

10.6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抽查,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文明施工、水保、环保、安全度汛、劳动保护、卫生防疫等工作。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落实分部工程、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对违规、违章现象应及时采取限期整改、处罚、暂时停止施工、报告建设单位等处理措施及办法,发现存在安全文明问题或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直至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10.7及时监督、落实其培部有关指示及安排,配合其培部组织的安全文明监督检查和考核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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