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办理外国人来华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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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办理外国人来华《邀请确认函》指南

一、办理佛山市邀请外国人来华签证签证须知

1、根据《广东省外国管理服务暂行规定》第一章第五条,聘请、邀请外国人的单位应当按照“谁邀请、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邀请单位要对外国人的身份和来华事由的真实性负责,对其在华期间是否遵守我国法律法规进行监督,并承担由此邀请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被邀请人在华从事违法活动或滞留,邀请单位有义务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遣返费用。请邀请单位告知被邀请人入境后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出入境管理规定,及时办理住宿登记等相关停、居留手续。

2、省外办签发的“邀请确认函”和本单位的邀请函一起使用,《邀请确认函》系被邀请外国人到我驻在国大使馆(领事馆、签证处)申办来华签证的辅助确认材料,最终签发与否,我大使馆(领事馆、签证处)有权视情拒发或改发签证。被邀请人应在其本国或其经常居住地申请签证(须提供居留证明)。

3、申办邀请外国人来华是一项重要和严肃的专项工作,邀请单位必须为非中介机构,要求申办单位须指定熟悉该项业务的专办员办理。

4、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我市办理外国人来华《邀请确认函》的单位或个人,需持下述申办材料到所属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申请办理。(各区联系电话: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高明区;三水区。)

二、办理《邀请确认函》的申请材料:

(一)基本申请材料

1、邀请函(含中文译文,内容包括邀请人护照号码、性别、出生日期、来华事由、在华停留时间、日程和费用安排等)原件(需要两次或多次入境签证的要有充分理由,可另作说明)。

邀请单位的邀请函,分商务邀请函和工作邀请函,均须用邀请单位的正式函件纸打印,内容要求如下:

商务邀请函(申请F签证)邀请函的标题为邀请信或邀请函,主送为被邀请来华的外国人,正文内容:简述邀请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的员工数、占地多少、年营业额等,公司所在行业的地位,生产或销售什么产品等;邀请外国人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护照号码、职务等缺一不可;来华具体事由:

邀请外国人来华目的和日程明确、申请入境次数、停留时间(须与审批表一致)和相关费用(包括往返机票、住宿、医疗保险和人寿保险等)必须注明由谁负责等。一式四份,并加盖公司公章。

工作邀请函(申请Z签证)邀请函的标题为邀请信或邀请函,主送为被邀请来华的外国人,正文内容:简述邀请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的员工数、占地多少、年营业额等,公司所在行业的地位,生产或销售什么产品等;邀请外国人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护照号码、专业技能等缺一不可;聘请来华事由:拟聘请其来佛山公司从事的职位,对公司产生的作用,公司计划聘请该外国人的年限等;办理签证类型:申请入境类型为三个月一次、如实填写停留天数,并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邀请单位公章。如果是外国公司驻佛山代表处申办,请提供我工商部门出具的工作证和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人员登记表,登记表上需要有工商部门的查询方式,上述材料可取代《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一式三份,盖公司公章。

2、广东省外办《邀请确认函》申请表,一式三份,由法人签名并加盖公司章。

3、邀请单位资质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聘请外专资格证明)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在年审有效期内再次办理的可不用提供)。

4、邀请单位出具的《保证书》原件(须由法人或被法人授权的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须用邀请单位的正式函件纸打印。一式三份,盖公司公章。

5、被邀请人简历,最近任职证明,原雇主推荐信或原雇用单位出具的任职表现等材料原件(视情提供无犯罪证明、健康证明、医疗保险或人寿保险证明复印件)。

简历: 要求中英文,可由外国人公司或佛山邀请公司出具,内容包括外国人个人信息,技术技能,学习经历和过往工作经历、个人出访情况等等,内容尽量详细,一式三份,盖公司公章。

原单位工作证明或推荐信:属商务邀请的由外国人所在的公司出具工作证明。属来华任职就业的,由佛山申办聘请单位出具任职聘书或证明材料,均须用邀请单位的正式函件纸打印,一式三份,盖公司公章。

在华经费证明:可以由邀请单位出具一份经费证明作担保,均须用邀请单位的正式函件纸打印。一式三份,盖公司公章。

6、被邀请人护照和相关来华签证记录复印件。

护照复印件:护照有效期须7个月以上,曾来华的请提供最近一次来华签证的复印件,一式三份,盖公司公章。

如被邀请外国人在非国籍国申请签证的,须提供其在申请地的居留许可或任职工作等证明文件,一式三份,盖公司公章。

(二)辅助申请材料

1、《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就业许可证》、外国常驻机构许可证、演出批函(件)等证明的复印件。

2、特殊引进人才或高层次人才证明复印件。

3、邀请来我市从事经贸活动的,须提供最近相关经营活动证明,如进出口单据、完税证明、购销合同、聘书等的复印件。

3a进出口单据:提供一、两份能证明申办单位与被邀请人单位有对外进出口业务的单据,如报关单等;初次商务邀请的请提供能反映出申办单位与其他国外公司的对外进出口业务单据;如申办单位委托其他进出口公司代办进出口业务的,请提供双方公司的代办证明文件和相关进出口单据。外国公司驻我市代表处等的机构,可提供反映其在华业务上文件等证明材料,一式三份,盖公司公章。

3b 完税证明:提供企业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如不能提供企业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可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盖公司公章。

3c合同(聘请书):企业对外贸易的合同复印件或任职就业聘书等,如果是代表处等的机构,请提供代表处在华相关业务上的文件复印件,一式三份,盖公司公章。

三、有关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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