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荀子法律思想差异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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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荀子法律思想差异研究

孟子荀子法律思想差异研究

孟子荀子法律思想差异研究孟子和荀子都是中国古代著名的思想家,在中国哲学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

他们对法律思想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

虽然都生活在春秋战国时期,但他们的法律思想却有着明显的差异。

本文将通过对孟子和荀子的法律思想进行对比研究,探讨他们在法律理念、法律功能和法律精神等方面的异同,以期更好地理解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的多样性。

我们来看孟子对法律的思想。

孟子认为,法律的首要任务是保障人民的利益和权利,他说过:“民无法不立,法立而弗行,政无法不用,用而无敬。

”这句话表明了孟子对法律的重要性及其所起的保障作用。

孟子强调法律的实施和执行,认为只有法律得到充分的尊重和执行,社会秩序才能得到有效地维护。

在孟子看来,法律的功能不仅在于惩罚恶人,更在于保障善人,使得人民能够平安无事地生活。

孟子极力主张依法治国,认为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

相比之下,荀子对法律的思想有所不同。

荀子强调法律的严厉和强制性,他认为法律的主要功能在于惩罚恶人,通过严格的法律制裁,来约束人们的行为,使得社会秩序得以维护。

荀子曾说:“民之所以争乱者,非贫富贵贱之不均也,一也。

”这句话表明了荀子对于社会争乱的深刻思考,他认为社会争端的根源在于人性的罪恶和私欲,而要解决这种争乱,就需要依法严惩,以震慑人心。

荀子主张法律应该严苛而不宽,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

在法律理念方面,孟子主张仁政,强调以人为本,认为法律应该以人的利益为出发点,要以仁爱之心来制定和执行法律,使得人民能够得到保障和关爱。

而荀子则主张以法治人,认为法律应该是集体利益和社会秩序的体现,要以法律的严厉和强制来约束人的行为,使得社会能够有序运转。

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孟子和荀子对于法律的理念存在本质的差异,孟子更注重人性的善良和关爱,而荀子更注重人性的罪恶和制约。

我们来谈谈孟子和荀子对于法律精神的理解。

在孟子看来,法律的精神主要在于仁爱和关爱,他曾说:“仁者以仁立国,以止乱。

”这句话表明了孟子对于法律精神的理解,认为法律应该以仁爱之心来制定和执行,使得人民能够得到保障和关爱。

孟子与荀子两位思想家的辩论与交流

孟子与荀子两位思想家的辩论与交流

孟子与荀子两位思想家的辩论与交流孟子和荀子,作为古代中国哲学思想的代表人物,他们的学说在其所处的时代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尽管二者的理念存在一些差异,但他们对于人性、政治和社会的论述却常常进行着深入的辩论与交流。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孟子与荀子两位思想家之间的辩论与交流,旨在揭示他们思想上的异同以及对中国古代哲学产生的影响。

首先,就人性观点而言,孟子和荀子存在明显的分歧。

孟子主张人性本善,认为人们天生具备良善的品质,只要在适宜的环境中受到正确教育,就能展现出这种善性。

他强调了人的良知和道德感,并主张通过教育和修养来发展人的善性。

相反,荀子则持有人性本恶的论点,他认为人天生具有邪恶的趋势,只有通过道德规范和严格的教化才能使人性得以克制和修正。

荀子的观点实质上对人性持悲观态度,认为人无法摆脱自身的恶性倾向。

因此,孟子与荀子在人性观点上产生了直接的碰撞与对立。

其次,对政治与社会组织的看法也是孟子和荀子之间的重要分歧。

孟子主张“王道”政治,强调君王应该以仁德来治国。

他提倡君王要以身作则,做一个明德慈善的君主,关注民众的福祉。

孟子认为只有当统治者以仁道和礼义来治理时,社会才能实现和谐稳定。

与之相反,荀子则强调了“法治”政治,主张依靠严格的法律和制度来控制社会秩序。

他认为人的本性恶劣,对人性的治理需要依赖于权威的法律和约束。

因此,荀子与孟子之间在政治观点上存在明显的冲突。

此外,孟子和荀子的辩论与交流还涉及到其他诸多议题。

就教育而言,孟子主张以教化培养人的德育,强调通过教育来提升人的道德风貌,认为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塑造人的品质和行为。

荀子则更注重于知识和智能的培养,主张通过学习和修养来达到完善自身。

此外,孟子和荀子还就人与天的关系、人生的意义等存在广泛的意见争辩。

尽管孟子和荀子之间存在着诸多分歧,但他们的辩论与交流对中国古代哲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孟子的人性善、关注民众福祉的思想为后世所推崇,对于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如何认识孟子荀子思想的异同

如何认识孟子荀子思想的异同

相同的为都教育人要为善。

不同点是孔子中心思想为“仁”,孟子中心思想为“义”,荀子继二人后提出“礼”。

二人继承了孔子的“仁”的思想。

孟子主张“仁政”,荀子主张“仁义”和”王道”。

同时两人都强调了百姓的作用。

孟子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荀子提出“君者舟庶人者水也。

水则载舟,亦则覆舟”。

异:孟子和荀子思想的不同,首先表现在孟子提出了"性善说",而荀子提出了"性恶说",前者从性善论出发,大大的深化了孔子的修己,按人学说,如存心养性,反身而成,养浩然之气.而荀子站在儒家的立场上广泛的吸收先秦道法名阴阳等学派的思想成果,他吸收了道家的天道自然无为自然观"天行有常,部位尧存,不为桀亡". 孟子和荀子在王道上具有相同点,,但是荀子不象孟子那样强调统治者要启发民众的道德自觉,强调的是要以社会行为规范-礼约束民众,并且他并不排斥在治民中使用刑罚.孟子的性善是为修己提供人性根据,而性恶说则为修己时要约之以礼"提供人性根据. 荀子将人的生理本能称为"性",将人为的称为"伪".孟子将人天生具备的向善要求和可以为善的能力称为"性"[孟子强调内在修养的重要性,而荀子强调外在环境的重要性.并且有些学说认为孟子是"传道之儒"的代表,而荀子是"传经之儒"的代表,但这种区别不是绝对的. 孟子强调"天命",主张"天人合一";荀子强调天道自然,主张"天人之分". 孟子的"性善"和荀子的"性恶",在最终目的上是殊途同归的,都是为了引导人们在道德上加强修养,成为君子乃至"圣人".荀子的思想更适合当时社会的发展,其弟子韩非和李斯都从于法家,这与荀子的思想部分并不反对刑罚是有一定影响的.孟子性善论、天赋道德观念、承认有天命。

孟子与荀子的思想比较

孟子与荀子的思想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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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思想
孟子
深造自得 启发思维 循序渐进 专心有恒 因材施教
荀子
学思行结合 积"与 "锲而不舍" 隆师亲友
讲稿
讲稿 思想的核心,而克己复礼又是“礼”学的核心,在礼学方面,孟子继承的主要方面在“克己” 推崇人性是向善的。() 孟子性善论到荀子性恶论,所代表的儒学价值取向发生了重大变化, 的利益是最重的,而荀子的观点是利君至上,为了有利于君子才去看中民众的利益.2>孟子的“王 万物的道理都在我心中,必须经过自己主动自觉地努力钻研,才能彻底领悟,达到运用自如的 子的深造自得、启发思维和荀子的“学思”相对应,不同之处是荀子还注重实践,注重“行” ,循序渐进,还有教师应当熟悉教材的特点、重点与难点,正确理解和讲述儒家经典的微言大 教育就是帮人改造本性,所以重点在教育者.所以荀子很肯定老师的作用以及益友的重要性。教
核心:仁政 民本思想: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提倡王道,通过保障人民的物质生活,统治者再兴办学校,用孝悌的道理进行教化,引导他们向善,
造成一种“亲亲”、“长长”的良好道德风尚,即"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 严格区分了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阶级地位,并且模仿周制拟定了一套从天子到庶人的等级制度
孟子
战国早期
幼时丧父、 激情 孟母三迁 豪迈
子思等的儒家思 想
理想
个人人格
荀子
战国末期 正常
谨慎 儒、墨、道家思 理性 想
现实
社会体制
人性论
孟子
荀子
人性本善
人性本恶

孟子认为的性基本指的是人的社会属性
孟子学说中,尽心、知性、知天—— 即心、性、天的三位一体是其人性 论的理论基础。

孟子与荀子思想比较

孟子与荀子思想比较

• 梁启超在《荀子简释自叙》中说:孟子言性善,荀子言性 恶;孟子重义轻利,荀子重义不轻利;孟子专法先王,荀 子兼法后王,孟子专尚王道,荀子兼尚霸道。
冯友兰:软心哲学家和硬心哲学家。
第四节 对孟子、荀子的不同命运
• 孟子:自中唐韩愈的道统(尧舜禹汤文武周孔)说被尊为 亚圣。儒学被称为“孔孟之道”,明朱元璋因民本思想一 度被逐出庙堂。
孟子推行“仁政”提倡“王道”与荀子推行“礼 治”提倡“王制”。 三、教育观即修养论:
孟子的“尽心知性”心性修养和荀子的“化性起 伪” 四、历史观:孟子的循环论倾向和荀子“明分使群”
孟子和荀子的其它重要思想
• 孟子的民本思想和义利观。 • 荀子的“天人分职”的天道观和“学
至于行”的知行观。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 孟子的思想体系及其价值1.ppt • 荀子的思想体系及其价值2.ppt
• 荀子 :谭嗣同《仁学》一书 :“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 皆大盗也;二千年来之学,荀学也,皆乡愿也。两个学生 开创了法家思想。
第三节 孟子与荀子思想比较
• 相同之处: • 一、他们的政治理想一致都是追求大治即“治国
平天下”。 • 二、他们都继承了孔子的仁爱思想,都主张人性
向善。 • 总之,都属于儒家思想,荀子对孟子的批判始终
是内部性的。
第三节 孟子与荀子思想比较
• 孟子与荀子思想的对比: 一、人性论:
孟子“性善论”与荀子的“性恶论” 二、治国观:

孟子与荀子思想异同

孟子与荀子思想异同

同:儒家根本思想“仁义礼”一、天论方面(一)、孟子:具有形而上学和神秘主义色彩;“天”是义理之天①孟子继承了孔子将人的道德与“天”联系起来,唤起人们内在自觉性的方面。

将“天”的概念更具动态性与权威性,并增加形而上学色彩。

②孟子云: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

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

夫君子所过者化,所存者神,上下与天地同流,岂曰小补之哉?(一个人通过发展他的禀性就可以知“天”,而且同“天”。

“天”实际上起着一种象征性作用,它作为义理基础的权威代表,约束着人们的行为。

)(二)、荀子:批评准形而上学和神秘主义倾向,具有自然主义和经验主义的倾向;“天”是自然之天①荀子曰: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

(天是自然宇宙中的天,是一种自然现象)②荀子曰:制天命而用之。

(人和天地万物是同等重要的存在,人可以凭借自己的力量来创造自己的文化。

)总结:孟子:义理之天;准形而上学和神秘主义倾向;“天人相应”;天约束人的行为,具有权威性。

荀子:自然之天;自然主义和经验主义的倾向;“天人相分”;天与人同等重要,人可以利用天。

二、人性论方面同:两人的直接判断一致:现实的人有作恶的倾向,但通过主观的内外努力可最大限度地增加为善的可能。

(一)、孟子:人性向善,不受外界影响自然扩充。

人性中本有善端,扩充之可为圣人孟子是由论点出发,找论据。

孔子提出行忠恕之道,孟子承接孔子提出人性善,回答了为什么要行忠恕之道的问题。

(二)、荀子:人性中本无善端,且有恶端。

通过教化,可以使人化性起伪,积善成善。

判断善恶的根本在于人如何通过自身与他人的交往关系使自己得到实现———“善”就是人与人之间适当关系之实现,而“恶”就是个人利益的实现妨碍或损害了他人利益的实现,使人与人的关系处在一种失当的状态。

三、道德哲学(一)、孟子:反功利。

不是不要个人功利,而是说道德不能出于功利目的。

(二)、荀子:功利主义。

“制天命而用之”;利欲是道德礼仪产生的基础“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

第二章 儒家的法律(孟子与荀子)

第二章  儒家的法律(孟子与荀子)

第四节 荀子的法律思想
4、重视“法义”,严格执法 重视“法义” (一)区别“法义”“法教”与类 只看到法律的条文规定而不认真领会其精神实质,只尽到法律规定的职 责而不理解为什么这么做,那么遇到法令规定之外或者职责范围之外的 问题就会束手无策,无法处理。 ‘法之数‘:具体规定;“法之义”:基本原理;类:案例类推。 (二)严于执法,罪刑相称 第一,公布法令,杜绝私情。第二,严格执法,信赏必罚 第三,赏当贤,刑当暴,做到罪刑相称。 第四,主张废除族刑 第五,否定“象刑”
第五节 儒家法律思想的特点
六、儒家与当代中国刑法基本价值观念的对立
1、儒家人治论与罪刑法定原则是尖锐对立的 2、儒家的“原心论罪”与现行刑法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是 尖锐对立的 3、儒家的罚当其罪与我国刑法公正原则是貌合神离的。 4、儒家的“罚弗及嗣”观念与我国罪责自负原则是相适应 的 5、儒家重视人和恤刑观念与我国刑法中的人道主义原则基 本相适应
第二章 儒家的法律思想
主讲人 李永军
第二章 儒家的法律思想
思考题 1、孔子、孟子和荀子在时代背景上的差异以及对其思想影响? 2、孟子和荀子法律思想上的异同? 3、儒家法律思想的基本特点是什么?
第二章 儒家的法律思想
第三节 孟子的法律思想
孟子(前372年~前289年),战国 时期鲁国人。中国古代著名思想家, 教育家,战国时期儒家代表人物。 著有《孟子》一书。继承并发扬了 孔子的思想,成为仅次于孔子的一代 儒家宗师,有「亚圣」之称,与孔子 合称为「孔孟」。有作品《孟子》 流传后世。
第五节 儒家法律思想的特点
三、儒家与民法基本价值观念的对立
1、儒家重义轻利与权利神圣原则的对立 2、儒家的等级观念与民法身份平等的对立 3、儒家的忠孝依附观念与民法“意思自治”原则的对立 4、儒家家族本位、大同思想与民法“公共利益”原则既有 适应的一面也有矛盾的一面。 5、儒家“诚”、“信”观念与民法“诚实信用原则”

孟子与荀子的理念对比研究

孟子与荀子的理念对比研究

孟子与荀子的理念对比研究孟子和荀子都是中国古代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他们都对人类的道德伦理和政治治理提出了独特的见解和教导。

本文将对孟子和荀子的理念进行对比研究,探讨他们在人性、天性、修身养性、政治观等方面的异同。

一、人性观孟子认为人性本善,他坚信每个人都具备一种与生俱来的善良本性,称之为“良知”。

他认为,人的矛盾和冲突是因为失去了良知,在修养和教育的过程中,可以使人恢复原有的良知,从而发挥出自我完善和利他的道德潜能。

相比之下,荀子则认为人性本恶。

他主张人性中存在着贪欲和私心,只有通过外在的教育和规范才能使人们的行为符合道德准则。

荀子强调了人类的情感和欲望对人性的影响,并主张通过政治制度的建立来加以控制和引导。

二、天性观孟子和荀子的天性观也存在差异。

孟子认为,人与天地万物之间存在一种共通性。

他提出了人天合一的观念,认为人按照天命行事,与天地万物保持着紧密的联系。

孟子主张人应当追求与天相合、与道相合的生活状态,并通过修身养性来实现自我的完善。

荀子则强调了人类与其他生物之间的区别,认为人类拥有特殊的天赋和才能。

他主张通过自我努力和学习,不断开拓并培养人的天赋,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的进步。

三、修身养性在修身养性方面,孟子主张以道德修养为先。

他认为,通过自觉地遵循道德准则,不断提高个人素养和道德境界,可以实现心性的升华和善行的实践。

孟子提出了“修己以教人”的观点,强调了教育和示范的重要性。

荀子则注重知识和学问的积累。

他认为,只有通过广泛的学习和思考,人才能够获得真正的智慧和经验,从而追求真理和理性的生活。

荀子主张通过学术研究和学术论争来推动社会的进步和个人的完善。

四、政治观在政治观方面,孟子与荀子也有不同的看法。

孟子认为,政治应该以君主的仁德为核心,通过行善和慈爱来统治。

他主张君主应当以身作则,伦理道德高尚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护和信任。

孟子虽然承认君主的统治地位,但他也强调了人民的权利和利益,主张在政治决策中注重民意和民生。

孟子与荀子的思想比较

孟子与荀子的思想比较
孟子与荀子思想之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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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方面: 1、人性论
2、政治思想
3、教育思想
孟子与荀子
孟子与荀子其人比较
其人 所处 童年 性格 所受 思想 思考
比较 时代 经历
思想 色彩 的角
影响度Βιβλιοθήκη 孟子 荀子战国 早期
战国 末期
幼时丧 激情 父、孟 豪迈
母三迁
正常 谨慎 理性
子思 等的 儒家 思想
儒、 墨、 道家 思想
孟子 政治思想 荀子
核心:仁政 民本思想:民为贵,社稷次之 ,君为轻。 提倡王道,通过保障人民的物 质生活,统治者再兴办学校, 用孝悌的道理进行教化,引导 他们向善,造成一种“亲亲” 、“长长”的良好道德风尚, 即"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 下平"。 严格区分了统治者与被统治者 的阶级地位,并且模仿周制拟 定了一套从天子到庶人的等级 制度
荀子所认为的性基本指的是人的自然属 性 荀子主张“天人之分”——天人之间各 行其道。心、性、天是彼此分开的,这 是其人性论的理论基础 荀子认为:人的本性中并不存在仁义礼 智。人的性,主要是人的生理本能与对 物质生活的需求,感官欲望;好利;排 他性和嫉妒心;好荣恶辱,当这些本能 不加以节制,便走向了恶。
教育思想
孟子
荀子
深造自得 启发思维 循序渐进 专心有恒 因材施教
学思行结合 积"与 "锲而不舍" 隆师亲友
讲稿
讲稿 ,而克己复礼又是“礼”学的核心,在礼学方面,孟子继承的主要方面 善的。() 孟子性善论到荀子性恶论,所代表的儒学价值取向发生了 重的,而荀子的观点是利君至上,为了有利于君子才去看中民众的利益.2> 都在我心中,必须经过自己主动自觉地努力钻研,才能彻底领悟,达到 得、启发思维和荀子的“学思”相对应,不同之处是荀子还注重实践, ,还有教师应当熟悉教材的特点、重点与难点,正确理解和讲述儒家经 人改造本性,所以重点在教育者.所以荀子很肯定老师的作用以及益友的重

孟子和荀子的政治哲学对比分析

孟子和荀子的政治哲学对比分析

孟子和荀子的政治哲学对比分析孟子和荀子是中国古代儒家学派的两位重要代表,他们对政治哲学有着不同的理解和阐述。

本文将通过对孟子和荀子的政治哲学进行对比分析,探讨他们在人性、政治道德、仁政等方面的观点和主张。

一、人性观点对比孟子认为人性本善,他认为人天生具有善良的本性,只是受到环境的影响而变得不同。

他主张通过教育来引导人们发展和培养自己的善良本性,实现个人和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孟子提出了“性善论”,并强调了人性的可塑性和教育的重要性。

而荀子则持有人性本恶的观点,他认为人天生具有自私自利的本性,只有通过严厉的法律和道德规范来约束人们的行为,才能维持社会秩序和稳定。

荀子提出了“性恶论”,并主张通过法律制度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以达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政治道德观点对比孟子强调仁政的重要性,他认为君主应该以仁爱之心治理国家,关心百姓的疾苦,推行仁政,以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孟子提出了“仁政论”,并主张君主应该以身作则,以仁爱之心感化人民,实现民主和平等。

荀子则主张以法治国,他认为君主应该以严厉的法律和道德规范来约束人们的行为,以维持社会的秩序和稳定。

荀子提出了“法治论”,并主张君主应该以法律为准则,以法律的威严来约束人民的行为,实现社会的安定与治理。

三、仁政与法治的对比孟子和荀子在政治道德上的观点存在一定的对立。

孟子主张以仁政为主导,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情感,认为通过仁爱之心来感化人民,实现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而荀子则主张以法治为主导,强调法律和道德规范的约束作用,认为只有通过法律的威严来规范人们的行为,才能维持社会的秩序和稳定。

在实践层面上,孟子的仁政注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情感,强调君主应以身作则,以仁爱之心感化人民。

而荀子的法治注重法律的威严和约束作用,强调君主应以法律为准则,以法律的严厉来约束人民的行为。

综上所述,孟子和荀子在人性观点和政治道德观点上存在较大的差异。

孟子认为人性本善,主张以仁政为主导,通过教育和感化来引导人们的行为;而荀子则认为人性本恶,主张以法治为主导,通过法律和道德规范来约束人们的行为。

孟子与荀子的异同

孟子与荀子的异同
荀子所著的《荀子》一书,内容非常丰富,涉及哲学、政治、 经济、军事、法律、伦理、教育、科技、历史、文艺等方面, 无不思虑精湛,独辟蹊径.其中有关“修身处世”为主题的名篇 可以说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能帮助今人完善人品操行, 提升人生境界,为实现最高价值的人生提供历史的参照物.
总结
孟子和荀子的思想涉及了各个领域, 为后世的社会治理和发展提供了借鉴意 义,在历史长河中发挥了耀眼的光芒。
孟子的仁政学说:
孟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德治思想,发展为仁政学说,成为其 政治思想的核心。
孟子的政治论,是以仁政为内容的王道。从仁义出发,孟子反 对霸道,倡导王道。王道,就是以德服人。
孟子严格区分了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阶级地位,认为“劳心者 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并且模仿周制拟定了一套从天子到庶人的 等级制度;又把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关系比作父母对子女的关系, 主张统治者应该像父母一样关心人民的疾苦,人民应该像对待父母 一样去亲近、服侍统治者。
荀子思想产生的背景原因:
战国时期波澜壮阔的社会变革是荀子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
当时,整个社会正由奴隶制向封建制变革.在不断改革的过程中, 封建制度得到了巩固和发展.社会思想的创新与理论的发展也发生了 深刻的变化.
当统一国家的呼声越来越高、统一的步伐越走越快的时候,学 术上各执一端,相互攻击的局面已不适应时代的要求了.如何对百家 的学说进行综合的整理,并提出有效的治国思想方略也就成了当务之 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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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礼贵义者其国治,简礼贱义者其国乱。礼义生而制法度。法 者,治之端也。隆礼至法则国有常。君者,国之隆也;父者,家之 隆也。

孟子、荀子教育思想异同探微来燕

孟子、荀子教育思想异同探微来燕

孟子、荀子教育思想异同探微来燕发布时间:2023-07-30T04:20:00.315Z 来源:《中国教工》2023年8期作者:来燕[导读] 孟子,他最核心的教育思想是:深造自得,循序渐进,因材施教和专心致志。

而荀子的教育思想和孟子不一样,他主张性恶论,认为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大儒”之人,培养德才兼备之人。

他认为教师作为“礼”的化身,是传授礼、实行礼的榜样。

两者在教育上的观点既有共同点,又有不同点。

江西工程学院江西新余 338000摘要:孟子,他最核心的教育思想是:深造自得,循序渐进,因材施教和专心致志。

而荀子的教育思想和孟子不一样,他主张性恶论,认为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大儒”之人,培养德才兼备之人。

他认为教师作为“礼”的化身,是传授礼、实行礼的榜样。

两者在教育上的观点既有共同点,又有不同点。

关键词:孟子;荀子;教育;“仁”;“礼”首先,在教育作用问题上,孟子和荀子没有什么分歧,二者都重视教育在社会发展和个人成长中的作用。

孟子认为教育对个人的作用在于把人天赋的善端加以保持、培养、扩充、发展,或把已经丧失的善端找回来,启发人们恢复天赋的善良本性,使之成为道德上的“完人。

”教育的社会作用则是“行仁政”、“得民心”。

他说:“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

善政民畏之,善教民爱之;善政得民财,善教得民心。

”他认为好的政治既非完善的政治制度,也非高明的统治手段,而是教育。

教育通过讲明父子、君臣、夫妇、长幼、朋友等“人伦”规范,普遍提高民众的仁义道德水平与智慧、能力,形成良好习俗,天下也就“归仁”了。

荀子也是高度重视教育的作用。

他认为教育在人的发展中起着“化性起伪”的作用。

他指出凡人都可以通过“化性起伪”,改变自己的恶性,化恶为善,而成为君子甚至禹那样的高尚人物。

荀子主张的教育作用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人的主观能动性,一方面是环境的作用,因而,化性起伪是环境、教育和个体努力的共同结果。

其次,在教育目的和教育内容上,而这也有相同的见解,即都认为培养统治人才是教育的最高目标,并且都强调道德教育的是教育内容中的重要方面。

孟子荀子法律思想差异研究

孟子荀子法律思想差异研究
1.3 研究目的
本文旨在通过对孟子和荀子的法律思想进行深入研究和比较分析,探讨二者在法律观念、法治理念以及法律功能等方面的异同之处。通过对孟子和荀子法律思想的比较研究,可以更深入地了解中国古代儒家对法律的不同见解,为我们理解古代法律思想提供新的视角和思考路径。通过比较孟子和荀子的法律思想差异,也可以为当代法学研究提供借鉴和启示,探讨古代儒家法律思想对当代法治建设的借鉴意义和现实价值。本研究的目的在于系统分析孟子和荀子的法律思想,揭示其内在逻辑及思想特点,从而加深对两位儒家学派思想家的理解和认识,为古代法律思想的研究提供新的视角和方法。
在孟子看来,法律应当是人心之所向,是社会道德的具体体现。他强调法律要与人民的道德观念相契合,才能真正发挥其效用。孟子的法律思想强调了道德与法律的密切关系,提倡以仁义为本的法治观念,体现了一种以人为本的法治理念。
2.2 荀子法律思想概述
荀子是中国战国时期的著名哲学家,他对法律的思想也有着独特的见解。荀子认为,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民众道德教化的重要工具。他强调法律的严格执行和不可更改性,认为法律应当是一种强制性的规范制度,任何人都必须遵守。荀子还提出了“法不责众”、“不责大臣”等观点,主张法律在惩罚时不应该偏袒权贵,而应该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人。
孟子和荀子在法律思想上存在明显的差异,一个注重仁爱与人伦,一个注重法律与权威。他们的不同观点反映了儒家思想内在的多元性和丰富性,对后世的影响也是各有千秋。
2.4 孟子法律思想的特点
孟子强调了仁政理念。他认为,统治者应该以仁爱之心治理国家,倡导仁义之道,使百姓得以安居乐业。在孟子看来,法律应该以仁义为核心,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护和支持。
2.3 孟子荀子法律思想异同对分析
孟子和荀子都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对于法律思想也有各自的见解。在对比分析孟子和荀子的法律思想时,可以发现一些共同点和差异。

孟子、荀子法律思想差异研究

孟子、荀子法律思想差异研究

孟子、荀子法律思想差异研究作者:付文杰来源:《大经贸》 2020年第1期付文杰宁夏大学宁夏银川750021【摘要】孟子和荀子是继儒家创始人孔子之后最具盛名的两位代表人物。

孔子思想的核心是仁,孟子继承并发展了仁的思想,提出了治理国家需要靠仁政,而仁政的施行需要“礼”来规范。

荀子则一方面在继承孔孟仁“礼”思想的基础上,又吸收借鉴了法家思想,融合儒法两家精髓,提出了“礼”法并重的治世观点。

两位儒家人物在法律思想领域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共同对后世的法律制度乃至整个政治制度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关键词】孟子荀子礼法儒家思想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已深深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土壤中,即使在成为正统思想之前,儒家学说也是诸子百家文化重要组成部分。

有“亚圣”称号的孟子是孔子之后儒家派主要代表人物,他将孔子的“仁”思想发展为“仁政”思想,并成为儒家学说的理论基础。

另一位代表人物荀子出生在战国后期,他对孔子、孟子的思想都有继承和新的发展,他在儒家思想中融入了其他学派的优秀思想。

本文就孟子、荀子的法律思想做深入比较与分析,以便更好认识儒家法律思想对中国封建社会统治的影响和对现当代法治建设的可借鉴之处。

一、孟子、荀子法律思想的相同点先秦时期的儒家人物孟子和荀子,二者的思想基础都来源于儒家创始人孔子,他们的思想中都包含了儒学中最核心的部分,并对孔子儒学思想有了一定发展。

相同之处有如下几个方面:(一)以“礼”作为思想基础孔子思想中的“礼”,孟子和荀子都对它有遵循和发展。

孟子认为“礼”应高于法,社会生活中要发挥“礼”的作用。

而荀子在“礼”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认为国家治理中应用“礼治”维护社会,将“礼”上升到了相当高的地位,用法来辅助“礼”去管理国家,可见孟荀二人的社会治理基础都在于“礼”。

(二)以德主刑辅作为国家治理方式孟子和荀子两位大儒在思考法律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时,都认为应该是“德主刑辅”,即以德为主,辅之以刑。

孟子说:“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1]在国家的治理中,一方面靠德行实行仁政,另一方面用法律加以约束和惩罚,就能达到维护社会秩序的效果。

孟子与荀子儒家学派的分歧与发展

孟子与荀子儒家学派的分歧与发展

孟子与荀子儒家学派的分歧与发展孟子和荀子是中国先秦时期儒家学派的两位重要代表。

虽然他们都属于儒家学派,但在某些观点上存在分歧,同时也各自对儒家思想做出了不同的发展。

本文将对孟子与荀子的分歧与发展做一个简要的探讨。

一、分歧1. 人性观点孟子认为,人性本善。

他相信每个人天生具有良好的本性,只是受到环境和教育的影响才会产生恶习。

他认为,通过教育和自我修养,人们可以恢复本性的善良,实现圣人之道。

相反,荀子则认为人性本恶。

他认为人的本性是自私、贪婪和邪恶的,只有通过外在的严格约束和道德规范,才有可能约束住人的邪恶本性。

2. 政治观点孟子主张君主立国,他认为君主应当尽其责任去爱护百姓,关心民生,并提出了以仁政来治理国家的理念。

他主张政府应当有责任去消除社会不公和贫富差距,使人民能够享受到平等和公正的社会制度。

荀子则主张君主专制,在他看来,君主应当通过严格的法律和秩序来维持社会的稳定,以免犯罪和混乱带来社会动荡。

二、发展1. 孟子的发展孟子对儒家学说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他对仁的理解和进一步发展上。

孟子认为,仁是人类最根本的美德,它是超越个人利益,关心他人和社会的一种道德情操。

他强调仁是一种内在的道德能力,人们需要通过自我修养和实践来培养和发展仁心。

此外,孟子还提出了“性即仁”的观点,也就是说人的天性即为仁,人们只需要遵循自己的天性,就能够实现为人的最高境界。

2. 荀子的发展荀子在儒家学说的发展中主要关注的是人性的可塑性。

他认为,虽然人的本性是邪恶的,但是人们通过后天的教育训练可以改变自己的本性。

他提出了“性即才”的观点,也就是说人的天性即人的才能和能力,在某种程度上等同于后天培养的效果。

他认为人们只有通过努力学习和修养,才能培养自己的才能,并实现为人的最高目标。

三、结论孟子与荀子在儒家学派的发展中各自有着独特的贡献。

尽管他们存在一些分歧,但他们都致力于推动儒家学说的发展和完善。

孟子通过对仁的理解和发展,强调了人性的善良和修养的重要性;而荀子则注重强调人性的可塑性,提出了通过后天教育来改造人性的观点。

孟子荀子法律思想差异研究

孟子荀子法律思想差异研究

孟子荀子法律思想差异研究【摘要】本文通过对孟子和荀子的法律思想进行比较研究,探讨了二者在对待法律和政治的观点上的差异和异同。

从孟子的法律思想概述和荀子的法律思想概述入手,分析了他们对法律的态度和观念。

接着,通过对孟子荀子法律思想的异同比较,发现了他们在人性和政治方面的不同看法。

具体而言,以人性观点比较孟子荀子法律思想,揭示了他们在人类本性和道德观念上的分歧;以政治观点比较孟子荀子法律思想,则突出了他们在理想政治制度和统治方式上的不同观点。

结合研究结果做出了孟子荀子法律思想差异总结,提出了启示与展望,并提出了研究结论。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更深入地了解孟子和荀子在法律思想上的差异,为我们今后的研究和探讨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视角。

【关键词】关键词:孟子、荀子、法律思想、异同比较、人性、政治观点、差异总结、启示、展望、研究结论1. 引言1.1 研究背景导言孟子和荀子是中国先秦时期的两位著名的思想家,他们的思想对中国古代哲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法律思想是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而孟子和荀子的法律思想差异也是研究的焦点之一。

孟子是中国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他提出了“性恶论善”的观点,认为人性本恶,需要通过教化来修正。

在他看来,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的重要手段,但更重要的是要以道德和仁爱来引导人民。

孟子的法律思想注重于教化和德治,强调人的内在修养和道德修养。

而荀子则持有“性恶论恶”的观点,认为人性本恶,需要通过法律来约束和规范。

他主张法律应该是严厉和无情的,通过威严的法律制裁来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荀子的法律思想强调法律的严明和执行的决绝性,认为只有严格的法治才能遏制人性的恶。

孟子和荀子对于法律的观念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深入研究他们的法律思想差异对于理解中国古代思想史和法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2 研究意义孟子和荀子是中国古代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在法律思想方面有着独特的见解。

研究孟子荀子的法律思想差异,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孟子和荀子教育思想比较

孟子和荀子教育思想比较
孔子和荀子有关师道的观点对比~~
孔子
后人尊称其为“万世师表“
具备的几个条件:
①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学好才能教好,才能激发学生的求知欲
②热爱学生、教学相长——“仁者爱人”教学过程不应该仅仅是教师单方面向学生传授的过程,而应做到教学相长,一起切磋学问,为学生答疑解惑
③以身作则,身教重于言传——以身作则是师道的又一根本所在,以自己的模范行为来动作学生,表率的作用。
教学思想和教学方法
“深造自得”的教学思想:教与学的活动要体现理性自觉,遵循和发挥和发展人的内在动力。
自得——学习、修身的关键!主动精神,“君子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之处,自得之,则居之安,居之安则资之身,资之身则左右逢源。”深入的学习和钻研必须要有自己的见解和收获,才能形成稳固而深刻的知识。(比如现在我正在整理孟子的思想和荀子的思想,就是所谓的自得之,发挥自身的思想)
实现:持志养气、动心忍性、存心养性、反求诸己。
(确立崇高的志向并坚持不懈,有浩然之气)
(加强意志锻炼,在逆境中得到磨砺)
(清心寡欲,不受外物的诱惑)
(凡事严于律己,反躬自问,从自身找原因)
大儒的培养目标: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要德才兼备。德——人格独立,忠于君主;才——懂得用礼来治国。
层次:俗儒、雅儒、大儒
王之道仅会教条??背诵全然不知所用确立崇高的志向并坚持不即读死书外表斯斯文文肚懈有浩然之气子里没什么实用货的??人加强意志锻炼在逆境中得不侈谈先王却懂得取到磨砺法后王虽不能理解法典清心寡欲不受外物的诱所未载和自己所未见的问题却能承认未知显得光明而坦荡凡事严于律己反躬自问最理想的一类人才不仅知从自身找原因识广博而且可以从已知推到未??知自如的对付新事情新问题即集前两类人无法达到的优点于一身教学思深造自得的教学思想

孟子与荀子两位思想家的不同主张

孟子与荀子两位思想家的不同主张

孟子与荀子两位思想家的不同主张孟子和荀子都是战国时期的著名思想家,他们对于人性、政治、教育等方面的看法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来论述孟子与荀子的不同主张。

一、人性观点不同孟子认为,人性本善。

他认为,每个人都有善良的本性,只是受到外在环境和社会的影响而表现出不同的行为。

孟子主张要通过教育和修养来发掘和培养人性中的善良,使每个人都能实现道德的完善。

而荀子则持有人性本恶的观点。

他认为,人性本身是有贪欲和邪恶的倾向的。

只有通过外在的规范和教育才能使人们控制和约束自己的欲望,达到道德的标准。

荀子主张要通过制度和规范来引导人们的行为,以维持社会秩序和道德规范。

二、政治观点不同在政治方面,孟子提出了仁政思想。

他认为君主应该行仁政,以关心民众的生活和福祉为出发点,推行和实施公正和善良的政策。

孟子主张君主应该倾听民众的声音,追求社会的平等和公正,以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

相反,荀子则持有贵族统治的观点。

他认为,君主应该是有贵族血统的,应该通过世袭而非选举产生。

荀子认为只有出身贵族的人才具备管理统治的能力,他们能够更好地保持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他主张实行厚葬轻战的政策,以维护社会的秩序。

三、教育观点不同在教育方面,孟子提出了“性善说”和“格物致知”的教育理念。

他认为教育应该从培养人性中的善良品质开始,通过培养个人的道德素养和人格修养,使人们能够明辨善恶,做出正确的道德选择。

孟子主张教育应该注重培养人的情感和思维能力,使其具备正确的判断力和决策能力。

荀子则提出了“性恶说”和“教化说”的教育观点。

他认为教育应该从约束和规范的角度来培养人,通过外在的教育和约束来抑制人性中的恶的倾向,使人们能够遵循社会的规范和道德准则。

荀子主张教育应该培养人们的道德自觉和责任感,使其能够合乎规范地行为。

结语孟子和荀子是中国古代思想史上有重要影响力的两位思想家,他们对于人性、政治和教育等方面的不同主张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孟子注重培养人性中的善良,主张通过教育和修养来实现人的道德完善;而荀子则强调外在的规范和约束,在政治和教育上更加注重社会的秩序和规范。

荀子的礼治思想与孟子的仁政思想的区别联系

荀子的礼治思想与孟子的仁政思想的区别联系

荀子的礼治思想与孟子的仁政思想的区别联系闻志立孟子和荀子都崇拜孔子,“仁”是他们所共同遵循的。

孟子和荀子都希望人都向“善”这个目标努力,最终达到“人皆可为尧舜”的宏伟目标。

荀子政治思想为礼治思想,孟子则为仁政思想。

前者出发点是性恶论,后者为行善论。

孟子的“性善”说,就是使人通过改造回复到善的方向。

荀子的“性恶”说,从性恶出发,用礼法在物质上多加调剂,避免人性向恶的方向发展,最终达到善。

因两人实现“善”的出发点不同,又因各自时代背景和个人性格不同,具体到政治方面也就产生了异同。

首先,所举政治范本。

孟子仁政范本是“法先王”,即夏商周以前的社会——尧舜时代,提出夏商周三代以来政治兴亡根本原因是不行仁政。

而荀子则提出“法后王”,以夏商周三代为礼治范本,提出治国根本是隆礼。

但两者相同的是思想核心都是复古,同样提出经济上恢复井田制,只是复古范本不同而已。

其次,政治思想侧重点。

孟子的仁政思想主要提倡推广、维护以仁爱为本的社会道德,主要着眼于道德教化。

而荀子的礼治思想,实际上是礼法并用。

吸收了法家的思想。

但荀子的礼法并用主张是建立在礼义为根本,法处于次要地位前提上的,故而与孟子的仁政本源相同,皆为孔子的仁义。

第三,对施行条件对象的要求。

孟子的仁政思想施行主要要求的是统治者能够率先垂范、身体力行,以仁爱之心对待天下,继而君主可以道德感召,进而君民同乐。

而荀子的礼治思想则要求统治者能够尚贤使能,并提出君主要善于择相。

但两者传承的都是孔子“克己复礼”思想,只不过孟子继承的是前半部分——“克己”,而荀子继承的是后半部分——“复礼”,并结合“举贤才”思想。

第四,国家和人民财富分配。

孟子的仁政思想提出“制民之产”,让人民有恒产,主张井田制、平均赋税和保护工商业,通过这样使统治者不和人民争利,有一定的幻想性。

而荀子虽也提出“国富民富”的主张,但其满足人民富有的方法却是以礼调节人的物质欲求,并提出重农抑商政策和薄税敛政策,通过这些保障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孟子荀子法律思想差异研究

孟子荀子法律思想差异研究

孟子荀子法律思想差异研究孟子和荀子都是战国时期的思想家,他们关注的问题不仅仅是政治制度、社会伦理,还涉及到了法律。

然而,尽管他们都是儒家,但在法律思想上却存在一定的差异。

一、孟子与荀子的法律思想的共同点孟子和荀子的法律思想都受到了儒家思想的影响,都认为法律的存在能够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的权利和利益。

他们都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和不可侵犯性,追求的都是法治社会。

孟子和荀子都认为,法律的制定需要以道德的规范为基础,这样才能确保立法的正确性和公正性。

同时,他们也强调了立法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而不是满足个人私利。

1.关于法律的功能孟子认为,法律是一种规范行为的制度,其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平,保护人民的权利,使社会更加公平公正。

他认为,法律应该尽可能地减少人们的恶意行为,避免社会的混乱。

荀子则认为,法律的主要功能在于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的纪律和秩序。

他认为,人性本恶,法律应该制定严厉的惩罚措施来震慑罪犯,以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2.关于立法的目的孟子认为,立法的目的在于实现“仁政”,即使人民更加幸福,让社会更加强大。

他认为,法律制度应该是为人民服务,以维护公共利益,而不是满足个人私利。

3.关于司法的性质孟子认为,司法应该以公正和平等为原则,地下一条法律必须对所有人平等执行,不分贵贱,不排除任何一类人。

只有这样,人民才会信任司法制度,保持对法律的尊重。

综上所述,孟子和荀子不同的法律思想差异包括:对法律功能的不同理解,对立法目的的不同看法,对司法性质的不同定位。

了解孟子和荀子的法律思想差异,既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儒家思想发展历程,也对我们现代法制建设、司法改革等提供有价值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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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荀子法律思想差异研究作者:付文杰来源:《大经贸·创业圈》2020年第01期【摘要】孟子和荀子是继儒家创始人孔子之后最具盛名的两位代表人物。

孔子思想的核心是仁,孟子继承并发展了仁的思想,提出了治理国家需要靠仁政,而仁政的施行需要“礼”来规范。

荀子则一方面在继承孔孟仁“礼”思想的基础上,又吸收借鉴了法家思想,融合儒法两家精髓,提出了“礼”法并重的治世观点。

两位儒家人物在法律思想领域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共同对后世的法律制度乃至整个政治制度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关键词】孟子荀子礼法儒家思想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已深深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土壤中,即使在成为正统思想之前,儒家学说也是诸子百家文化重要组成部分。

有“亚圣”称号的孟子是孔子之后儒家派主要代表人物,他将孔子的“仁”思想发展为“仁政”思想,并成为儒家学说的理论基础。

另一位代表人物荀子出生在战国后期,他对孔子、孟子的思想都有继承和新的发展,他在儒家思想中融入了其他学派的优秀思想。

本文就孟子、荀子的法律思想做深入比较与分析,以便更好认识儒家法律思想对中国封建社会统治的影响和对现当代法治建设的可借鉴之处。

一、孟子、荀子法律思想的相同点先秦时期的儒家人物孟子和荀子,二者的思想基础都来源于儒家创始人孔子,他们的思想中都包含了儒学中最核心的部分,并对孔子儒学思想有了一定发展。

相同之处有如下几个方面:(一)以“礼”作为思想基础孔子思想中的“礼”,孟子和荀子都对它有遵循和发展。

孟子认为“礼”应高于法,社会生活中要发挥“礼”的作用。

而荀子在“礼”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认为国家治理中应用“礼治”维护社会,将“礼”上升到了相当高的地位,用法来辅助“礼”去管理国家,可见孟荀二人的社会治理基础都在于“礼”。

(二)以德主刑辅作为国家治理方式孟子和荀子两位大儒在思考法律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时,都认为应该是“德主刑辅”,即以德为主,辅之以刑。

孟子说:“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1]在国家的治理中,一方面靠德行实行仁政,另一方面用法律加以约束和惩罚,就能达到维护社会秩序的效果。

荀子也同样认为德与法相辅相成,在国家治理中应当共同起作用,但他强调德的重要性,德是法的根本。

(三)以富国教民作为国家预防犯罪的手段孟子荀子认为在管理国家中,通过实施富民、国民教化的策略能有效减少和预防犯罪。

孟子在富民方面提出:“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

无恒产者无恒心。

苟无恒心。

放肆邪侈,无不为己。

[2] ”因此,有“恒产”就能解决温饱或达到小康水平,民众就能安居乐业,犯罪率减少。

在教民方面,孟子提出应:“设为庠序以教之”,坚持不懈的“教人以伦”,百姓德行教育高,社会就能国泰民安。

荀子提出“富国教民”,只有民众物质和精神富足了,国家才能富强,社会才会安定。

他提出国家在征集劳役时要考虑不夺农时,以免影响农民收成,减少农民物产;在教民方面,他提倡兴办各类学校来整饬民众本性,达到教化育人的目的。

二、孟子、荀子法律思想的不同之处孟子与荀子思想虽然有许多相同之处,但毕竟二人所处的年代不同,对问题的思考也各有差别,主要是研究的侧重点不同。

孟子主要把孔子“仁”的部分继续,而荀子主要是从孔子的“礼”方面研究。

具体区别有如下方面:(一)法在国家政治中的地位不同在政治主张的差异方面,孟子主张实行“仁政”,荀子主张“礼治”,虽有相似之处,但对于“礼”的基础上法的地位究竟如何,两种主张又各有不同。

孟子主张仁政,主要包括仁义和孝悌两方面。

他认为人性本善,依靠人本身带有的良善来治理国家,能够有效维护君王统治及社会秩序。

在“礼”与法的关系上,法曲于“礼”,用仁义、孝悌为主的“礼”管理国家优于法作用的效果。

在社会治理中,判断一个案件是否达到犯罪标准、罪行的轻重、惩罚犯罪时是否需要加重或减轻等情形时,应当将仁义与孝悌作为基本的考量依据。

在惩处违法犯罪过程中,要以仁义为根本遵循,反对重刑滥杀无辜,以防暴政和冤假错案出现。

此外,根据孝悌的原则,孟子提出了认可复仇的制度,虽然复仇违反国家法律制度,是国家所不允许的,但从宗法角度而言,子报父仇、弟报兄仇是一种孝的表现,有此类案件时国家应当认可该行为并予以减免刑罚。

荀子认为“礼”与法二者都是治国之本,应当将法与“礼”相提并论,这是他区别于孟子的最主要特点。

荀子是在深入传承儒家“礼”的观念后,又借鉴吸收了法家的观点后才形成的。

他认为“礼”之所以被人们尊重和遵守,是因为“礼”是一种体现在人们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一种规范,包括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家庭生活等领域,也是确定人们社政治地位的主要区别。

但“礼”的强制性弱,主要是依靠社会舆论、道德自律、传统习惯来维护,在面对恶的人性面前,其惩治手段明显不足,此时需要靠法律加以惩处,因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認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最后盾的社会规范。

因此,荀子认为在治理国家的过程中,除“隆礼”之外,还必须“重法”。

[3]虽然荀子重视“礼”法并用,但作为儒家学派的代表,在“礼”与法的具体关系上,他还是倾向于“礼”高于法,“礼”是法的核心和前提。

在具体的社会治理中,“礼”是人们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而法是人们行为不应触碰的禁区,如此“礼”法相互衔接补充。

(二)法在实施方法上的不同在孔子“仁政”的思想基础上,孟子提倡“礼”治,“礼”治是一种等级十分严明的治理,最高等级的君王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民众因等级差别只能服从于君王的管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礼”治社会等同于人治社会。

同时孟子认为人性本善,通过主要的人治就能达到社会治理。

君王作为人治的主体,在管理国家和维护社会秩序中,应当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暴政无法使政权长久,只有施行仁政才是最有效的方式。

这要求人治社会中统治者既要有仁德爱民之心又有任用贤能的才能。

荀子以性恶论为依据,结合法家思想,倡导“礼”法并用,所以要依靠人治与法治的结合来治理。

“礼”是治理国家的最重要手段,而法是治理国家的必要手段。

“法者,治之端也”[4],荀子十分重视法治,形成了自己许多法治观点。

如他主张制定并公布法律,法律的公开,一方面使贵族势力不能为所欲为,随意践踏法律。

另一方面,普通民众知晓法律,知道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减少违法行为发生,若有人违法也能够认罪伏法。

在法的实施上,特别是在人与法的关系处理上,荀子认为社会秩序的形成,因法有自身局限性不能单独起到作用,法的实施离不开人的参与,且实施法治的人需要有德行,有才能。

荀子对法治的重视充分体现了他的“礼”法并重主张。

(三)预防犯罪的手段不同因荀子孟子两位大儒在对人性先天本性的理解上大有不同,所以二者在犯罪预防手段上有差别。

孟子主张人性本善论,通过学校和社会的人伦教育等知识教化民众,强化道德在人们内心的约束和启迪作用,提高道德素养,防止外界对人性善的破坏,使民众一直能保持和弘扬对社会和对他人的善,以此方式预防犯罪。

荀子则认为人性本恶,因恶放纵会导致犯罪,所以需要对人性的恶通过法律惩罚的方式来威慑,使民众虽恶想放纵但因惧怕惩罚而不敢犯罪,用法来矫正人性,从而达到整个社会预防犯罪的效果,是一种对人性恶的反向改造。

三、孟子、荀子法律思想对中国后世治国思想的影响孟子的法律思想强调“礼”治,荀子的法律思想强调“礼”和法并用。

纵观历代封建统治者,在对孟荀二人法律思想的选择上形成了某些共识。

在和平时期,国家的发展需要依靠孟子的仁政思想,君主德行高尚、勤政为民,百姓通过教育修身养性,社会秩序稳定,经济繁荣发展,仁政保证了政权的稳定和连续。

在战乱时期,为了掌握政权和实现一统局面,就需要荀子“礼”法并用的思想。

因“礼”与法互相补充,分别为封建统治者满足了两种不同的需求,依靠“礼”的等级秩序管理和教育民众,依靠法的强制性震慑惩罚犯罪,有效的维护了统治秩序。

随着“礼”法并重思想的不断成熟,自汉武帝至清朝末年,中国封建统治者一直沿用此方法,也成为了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孟子、荀子法律思想对封建社会正统思想的影响孟子、荀子两位先秦儒者的法律思想对后期中国社会的国家管理有着深远的影响。

特别是西汉时期,汉武帝正式确立董仲舒的新儒学思想为正统思想,此后延续千年。

董仲舒的新儒学思想,一方面将先秦儒家思想的内容披上神秘外衣,使之符合“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另一方面将儒家思想中表达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言推崇为国家政治、社会生活的最高准则,让儒学成为了能适应封建统治者需求的强大精神武器和管理工具。

董仲舒吸收的这些思想中孟子、荀子二人中占了大部分,影響深远。

(二)孟子、荀子法律思想对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影响先秦儒家把“礼”作为治国的基本原则,主要是为了维护君权和等级特权,这对后期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影响巨大。

荀子主张“礼”是治国之道,而分是实施“礼”治国家的具体实践。

所以,“礼”分的结合成为了重建社会秩序的方法,通过以“礼”明分,按照民众的尊贵、职业、技能等确立等级差异,每人在自己的等级范围内生活,实现尊卑有序,社会才能稳定发展。

后世封建统治者根据荀子的“礼”分思想及日益完善的儒家等级思想,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金字塔状的层级制度,君王为最高统治者,处在金字塔最顶端;官僚阶级、地主阶级处于中间层级;农民阶级为最下层级。

这种等级制度一直持续到清末,所以孟荀法律思想中维护君权、维护等级特权的内容,对后世封建王朝坚持的等级制度影响深远。

[5]孟子、荀子的法律思想对中国而言,已深深植根于中国传统法文化之中,因为孟荀二人的法律思想既是中国传统法文化的沉积,也是传统法文化在现代国家治理和社会秩序维护的延续,所以中国的法治现代化必须建立在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之上的认识。

【注释】[1] 《孟子·离娄章句上·第一节》[2] 《孟子》卷五《孟子·滕文公上》[3] 赵涛.《荀子与韩非法治思想之比较》.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3年第3期。

[4] 路德斌.《试论荀子哲学在儒学发展中的地位和意义》.中国哲学,2007年第3期。

[5] 周梅.《浅议荀子对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影响》.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 7期。

【参考文献】[1] 李亚彬.孟荀人性论比较研究[J].哲学研究,1994,8[2] 李交发.孔子的法律思想与中国法律文化[J].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3] 路德斌.试论荀子哲学在儒学发展中的地位和意义[J].中国哲学,2007,3[4] 张泳.孟荀法律思想比较研究[J].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5[5] 史芳树,陈延斌.论孟子的“仁政”思想及对中国封建政治的影响[J].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 12[6] 刘柱彬.仁政理想与“礼”法并施的冲突与融合[J].法学评论,2001,3[7] 梁涛.荀子对“思孟五行说”的批判[J].中国文化研究,2001,2[8] 陆建华.荀子“礼”法关系论[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2[9] 赵涛.荀子与韩非法治思想之比较[J].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3,3[10] 周梅.浅议荀子对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影响[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7作者简介:付文杰(1990—),男,汉族,山西省吕梁市,法学硕士,单位:宁夏大学政法学院法学专业,研究方向: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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