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一中教职工学术积分办法草案(20190314)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市延庆一中教职工学术积分办法(讨论稿)

一、指导思想

1. 为客观评价教职工的业务素养和学术能力,推动教师专业成长,激励广大教职工立足岗位,依托校情、学情,积极开展教育科研工作,充分发挥教职工研究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学校特制定教职工学术积分办法。

2. 教职工学术积分办法是我校教职工评价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教职工评优、评先、评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三、评价方式

1.教职工个人申报。

2.由学校课程与教师发展中心牵头,成立学术积分工作小组,根据学术积分办法对教职工学术积分进行统计和量化。

3.如有违反师德者取消当届申报评奖资格,积分可以累计。

4.根据教职工获得的积分情况,学校每两年对教职工进行表彰奖励。

四、奖励办法

1.累计达到各级别积分,分别奖励如下:

积分超过150分,授予学校学术金奖(一等奖),奖金3000元。

积分超过120分,授予学校学术银奖(二等奖),奖金2000元。

积分超过60分, 授予学校学术铜奖(三等奖),奖金800元。

2.学术积分总分将按照学校职评、晋级、评优评先等制度要求和评价标准,按年限、比例折合为相应的成绩和分数。

3.每届学术积分评比结束后积分不清零,评奖重新计算。

4.后勤、行政等部门所进行的学术研究可以申请单项奖。学术积分工作小组予以鉴定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五、本办法解释权归延庆一中校务委员会。

六、几点说明

1.延庆一中教职工学术积分第一届评选时限为

各级课题:十三五期间立项课题至2020年7月1日。

其他: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7月1日。

2.延庆一中教职工学术积分第一届评选结束后每位教职工的学术积分将清零,此后产生的积分可以无时限累积。

3.对于文件中没有涉及到的具有学术性的项目,由学术积分工作小组鉴定后酌情予以积分。

4.学术积分办法生效时,原科研奖励办法废止。

北京市延庆一中

2018年11月20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