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税务局国税文化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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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税务文化建设提升国税良好形象之欧阳学创编

加强税务文化建设提升国税良好形象之欧阳学创编

加强税务文化建设提升国税良好形象--梧州市国税局开展税务文化建设经验资料梧州市国家税务局内设机关科室11个,事业单位3个,直属单位1个,管辖3个城区国税局、4个县(市)国税局,全系统干部职工700多人。

近年来,我局年夜力弘扬“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核心理念,坚持以和谐文化建设为先导,将文化管理渗透到税收工作的全过程,充分阐扬了文化的导向、激励、凝聚、辐射功能,增进了管理立异,为税收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包管、精神动力和精神支撑,推动了全局税收事业又好又快成长。

我局在税收文化建设方面的主要做法是:一、领导重视,组织到位。

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办公室、人教、监察、党办等科室担任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系统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担领导具体抓,单位、部分各负其责,条理清楚、职责明确的税务文化建设组织体系,对税务文化建设工作从计划安插、办法制定、考核落实等诸环节进行了详细安排。

市局领导每次下基层,都详细检查开展税务文化建设的情况,从而促使各基层单位领导对税务文化建设给予高度重视。

各县(市、区)局专门指定人员担任组织开展税务文化建设工作,并在经费上予以了倾斜,为确保这项工作的协调成长提供了有力的包管。

二、营造空气,深化认识。

为了提高和统一税务干部对税务文化建设的思想认识,做到人人自觉介入,主动投入,我局采纳各种形式,加年夜了宣布道育力度。

一是有效天时用办公楼走廊、机关食堂空间规划、生活设施和宣传栏、广告、口号口号、图片展览、电子荧屏滚动轮播等方法,以及绿化机关庭院、美化办公场合等办法,着力营造环境空气。

市局机关在办公楼电梯口、职工饭堂等显眼位置,开辟了宣传先进税务文化的活动阵地,张贴一幅幅构建和谐的宣传图画,悬挂“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局荣我荣,局兴我兴,构建和谐,从我做起”等醒目的警句,时刻提醒、拷打、激励、教育干部职工。

长洲区、万秀区、苍梧县国税局等针对各自办公楼的特点,或将走廊通道打造成图文并茂、美观年夜方的税务文化长廊,或在办公地址、招待室显眼的处所,挂起文明和谐的名言警句,或挤出房间,专门用于展览干部职工自作的文化作品。

税务系统品牌塑造方案

税务系统品牌塑造方案

2.服务标准规范
2.1人员形象标准化规范 2.2人员服务标准化规范 2.3服务环境规范
3.管理标准规范体系
3.1工作制度管理规范体系 3.2工作人员管理规范体系 3.3工作秩序管理规范体系 3.4工作物品管理规范体系 3.5中介管理规范体系 3.6窗口人员备案机制 3.7投诉举报管理规范体
第四章 税务品牌建设方案 4.1 第一阶段:标准树立
第四章 税务品牌建设方案 4.1 第一阶段:标准树立
正文
现场调研,明确重点
1.寻找 2.服务电话拨打 3.厅前 4.进厅 5.厅内环境 6.徘徊 7.咨询引导
调研内容
8.排队 9.办理 10.纪律 11.自助服务 12.群众采访 13.管理层访谈
第四章 税务品牌建设方案 4.1 第一阶段:标准树立
第三章
税务品牌建设步骤
第三章
正文
税务品牌建设步骤
第一年:标准树立年
夯实基础,树立高效规范税务形象
第二年:全面推广年
强化成效,显现全面开花科学成果
第三年:长效固化年
创先评优,提升特色出彩品牌影响
为认真落实税务营商环境各项工作部署,彰显新时代税务品质,建设新时代品质税务,税务局以税收征管体制 改革为契机,以品牌为切入点,以党建做引领,以标准化为主体,三年分步骤进行,在全省开展“新税务 新品牌 新征程”活动,让品牌这个基因在征管体制改革过程中发挥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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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rvey
现状调研 明确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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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确立 服务有据
理念转变 管理先行
规范落地 标杆打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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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国税文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完善国税文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寿光市国家税务局完善国税文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全面推动全市国税系统国税文化体系建设,积极营造国税文化建设的浓厚氛围,激发、凝聚广大干部职工的精神力量和智慧,促进国税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潍坊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完善国税文化体系建设的意见》,结合我市国税工作实际,特制定《寿光市国家税务局国税文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国税”为主题,按照省局构建“理念、制度、机制、措施、形态”五位一体国税文化体系的要求,结合近年来我局国税文化体系建设的探索和实践成果,用二至三年的时间,初步建立符合时代发展要求和国税工作实际、体现寿光国税特色的国税文化体系。

二、基本内容2011年国税文化体系建设要在潍坊市局“渗透一个核心理念、实施两项重大工程、搭建…三通‟交流平台、明确…四力‟提升目标、建设五个文化基地落实措施的统一指导下,重点围绕“规范标识、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创建品牌、丰富载体、完善制度”等六个方面开展工作,争取到2011年7月底前完成国税文化体系建设的基础工作,2011年12月31日前国税文化体系建设初具规模。

(一)规范标识。

坚持合理布局、统一规划、软硬件配套、注重体现文化内涵的原则,按照省市局要求,统一规范办公楼和基层分局办税场所文化标识。

在办公场所显要位置展示“忠诚、法治、尽责、创新、和谐、发展”的山东国税核心价值观,在办税场所显要位置展示“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和“尊重、规范、效率、简便、沟通、发展”的山东国税纳税服务理念。

字体统一为黑体,大小和颜色根据市局统一指导制作。

在办公场所显要位置展示山东国税核心价值观的同时,展示潍坊国税方圆文化标识和解释语。

方圆文化标识图案、字体和颜色按照市局统一要求制作。

(二)整合资源。

对2008年以来的国税文化建设成果进一步优化组合,由原来的粗放式建设改变为集约式建设,打造有形的精品文化工程。

《税务管理》(第四版)第7章——纳税服务管理

《税务管理》(第四版)第7章——纳税服务管理
➢ 国家税务总局,省、市税务机关通过税务网站,县税务机关通过办税服 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发布税收政策文件及其解读并及时更新 维护。国家税务总局,省、市税务机关纳税服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作税 收政策文件宣传资料,并及时通过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将制作的宣传材料 发放给纳税人。
➢ 7.2.1税收宣传
➢ 7.3.2办税服务制度
➢ 1.首问责任制度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首问责任制度(试行)〉的通
知》(税总发[2014]59号),首问责任制度是指纳税人到税务机关或 通过电话等方式办理涉税事项或寻求涉税帮助时,首位接洽的税务工作 人员为纳税人办理或有效指引纳税人完成办理涉税事项的制度。 ➢ 2.限时办结制度 ➢ 限时办结制度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发起的非即办事项,应在规定的时 限内办结或答复的制度。
➢ 【小思考】纳税人应履行哪些纳税义务?
➢ 7.2.4纳税人权益保护
➢ 3.纳税人权益保护的基本措施 ➢ (1)推进办税公开,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 ➢ (2)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 ➢ (3)完善税收征纳沟通机制,融洽征纳关系。 ➢ (4)探索建立税收风险防范机制,促进税法遵从。 ➢ (5)推进减负提效,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 ➢ (6)加强涉税信息保密,维护纳税人保密权。 ➢ (7)探索建立税收争议调解机制,畅通侵权救济渠道。 ➢ (8)建立纳税人权益保护组织,构建纳税人维权平台。 ➢ (9)强化涉税信息服务和中介机构监管,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 7.1.1纳税服务的概念
➢ 2.纳税服务的意义 ➢ (1)纳税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应有之义。 ➢ (2)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是税务部门的核心业务。 ➢ (3)纳税服务是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重要内容。 ➢ (4)纳税服务还是世界税收发展的时代主题。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服务指南发布日期:2020年8月1日实施日期:2020年8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涉及的内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和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缴纳义务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服务接受方为扣缴义务人。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就应税项目向税务机关申报入库其代扣代缴的文化事业建设费。

适用对象:法人/其他组织/个人适用对象说明:提供广告服务和娱乐服务的缴费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即审即办三、办理依据(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与申报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4号)第二条。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第一条。

(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第一条。

(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第一条。

四、受理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五、决定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七、申请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和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缴纳义务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服务接受方为扣缴义务人。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就应税项目向税务机关申报入库其代扣代缴的文化事业建设费。

八、禁止性要求无禁止性要求九、申请材料目录注:1.请各位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按照《办税指南》中所涉及的相关表单的规定携带或事先加盖单位公章或相关印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纲要》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纲要》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3.10.24•【文号】国税发[2003]126号•【施行日期】2003.10.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纲要》的通知(国税发[2003]1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现将《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贯彻执行中的情况及时报告总局(人事司)。

二00三年十月二十四日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纲要基层税务部门是指直接负责税收征收管理(包括稽查等)和为纳税人服务的一线单位。

加强基层建设是新时期做好税收工作的基础,是推进依法治税的关键环节,是加强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的战略举措。

为了把基层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特制定本纲要。

一、基层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1.基层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按照税收工作指导思想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组织体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基础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使基层税务部门真正成为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坚强集体,为增加国家税收,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基层建设的基本原则是:(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组织税收收入是税收工作的中心,是改革、发展、稳定的物质基础。

基层建设必须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对税收工作的要求,确保基层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前进,促进税收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和税收职能作用的全面发挥。

(2)以人为本,强化管理。

基层建设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现代管理理念,着眼于加强对税务人员的培养、教育和管理。

要建立健全完善的税收工作制度和科学的监督、考核机制,强化各项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力度。

信州区国家税务局税收文化建设实施纲要

信州区国家税务局税收文化建设实施纲要

信州区国家税务局税收文化建设实施纲要(2008年—2012年)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先进文化是人类文明进步的结晶,是人类社会前进的强大精神动力。

加强税收文化建设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树立国税良好行业形象,促进国税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为适应新时期税收工作形势与任务的发展要求,贯彻落实省、市局税收文化建设实施意见,特制定本纲要。

一、总则(一)税收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组成部份,是中国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

税收文化是税务部门在长期的税收实践活动中积累的各种物质形式、行为规范、管理制度、价值观念、职业道德的总和。

加强本局文化建设,对弘扬‚勤奋学习、认真工作、开拓创新、追求完美‛的信州国税精神,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税收文化作为社会文化建设的一个分支,具有鲜明的时代性、行业性。

在新的形势下,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税务职业道德水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筑全体国税人员的思想道德基础,是推进和谐国税建设的核心战略和基础工作。

加大文化建设力度,逐步实施文化管理,已成为全方位提升税收征收和内部管理水平的必然选择。

(三)税收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信州国税事业持续发展的软实力和动力之源。

本局国税文化建设涵盖区局机关、各科、办税服务厅、农村分局,渗透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的全过程,应统筹规划、逐步实施、整体推进。

二、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国税为宗旨,以《上饶市国税系统税收文化建设实施意见》为统领,紧密结合信州国税工作实际,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特色的信州国税榜样文化,充分发挥榜样文化的凝聚、激励、规范、引导功能,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信州国税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为促进信州国税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国家税务局第三季度文明创建工作总结

国家税务局第三季度文明创建工作总结

三一文库()/总结报告/工作报告〔国家税务局第三季度文明创建工作总结〕国家税务局第三季度文明创建工作总结20XX年第三季度,xx县国税局坚持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为宗旨,围绕“抓文明创建、保营改增转型”的工作思路,在总结上半年文明创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实现在巩固上有新措施,在拓展上有新载体,在活动上有新内涵,在质量上有新要求,整体规范化建设工作有了新突破、新高度。

一、夯实创建基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我局坚持把文明创建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确立了“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佳绩”的奋斗目标,并重点围绕文明创建工作目标,根据总体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使创建工作有条不紊、扎实有序地向前推进。

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创建工作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我局始终把文明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调整了以县局党组书记、局长蔡军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文明创建的组织和协调。

按照文明县城创建和省级文明单位创建的工作标准,制定了“xx县国税局20XX 年文明创建工作计划”和《xx县国税局文明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细化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工作措施。

广泛发动群众,为实现创建目标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文明创建是全局上下的共同任务,需要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参与,积极投入。

我局通过广泛发动,深入动员,创建意识已深深植根于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之中,文明创建已成为全局上下的共同目标,改善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已成为大家的主动要求和自觉行动。

全局形成了同心协力、众志成城为文明创建做贡献的喜人局面。

发现自身问题,为优化创建工作奠定坚实的管理基础。

我局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走访纳税人和重点企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整改,做到件件有答复,有落实。

从事关国税事业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切实把文明创建作为推动国税全局工作的重要载体,摆到与税收收入任务同等重要的位置,列入目标严格考核。

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降低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降低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降低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公布日期】2019.06.04
•【字号】浙财综〔2019〕20号
•【施行日期】2019.06.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
税务局关于降低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财综〔2019〕20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各市、县(市、区)税务局,省委宣传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经省政府批准,现就浙江省实施地方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征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

二、减征政策实施后,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资金,根据宣传思想文化事业
需要积极予以支持,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各级财政用于宣传思想文化事业方面的经费继续按照现有资金管理方式使用。

三、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降费减负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精心抓好实施,积极稳定市场预期,激发微观主体活力,确保各项政策落地生效。

要强化宣传辅导,优化纳税服务,增进办税便利,确保企业实打实享受到降费减负的政策红利,促进经济稳定发展。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19年6月4日。

文化创意企业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文化创意企业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文化创意企业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摘要:自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动漫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照17%的税率(2019年4月1日起税率调整为13%)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现有文化企业3000多家,正在努力打造以湖湘文化为根基、以数字视频为特色、以“文化+科技”为路径的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中国V谷”。

税收助力企业发展,笔者梳理了文创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以纪念此行,一起来看一看文化创意企业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一、动漫企业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优惠【享受主体】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

【优惠内容】(1)自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动漫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照17%的税率(2019年4月1日起税率调整为13%)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自2018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动漫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照16%的税率(2019年4月1日起税率调整为13%)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享受条件】经省级动漫企业认定机构(认定机构办公室设在省级文化部门)认定的动漫企业、重点动漫企业。

【政策依据】(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动漫产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2)《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二、转制文化企业税收优惠【享受主体】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的企业,“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是指从事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文化艺术的事业单位。

转制包括整体转制和剥离转制。

其中,整体转制包括:(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社、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新华书店、艺术院团、电影制片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影剧院、重点新闻网站等整体转制为企业;剥离转制包括:新闻媒体中的广告、印刷、发行、传输网络等部分,以及影视剧等节目制作与销售机构,从事业体制中剥离出来转制为企业。

最新-地税局文化建设思路 精品

最新-地税局文化建设思路 精品

地税局文化建设思路按照《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入推进地税文化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围绕深化理念、凝聚共识这一主题,为扎实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地税文化建设,结合实际,现将2019年全区地税文化建设工作安排明确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扎实推进地税文化建设1、成立领导组织机构。

区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屈梅香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区局各股室、各分局、大厅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文化建设领导小组,下设文化建设办公室,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局属各单位要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整体推进。

牵头单位文化办2、明确文化建设工作目标。

区局制定下发《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入推进地税文化建设实施意见》和《2019年文化建设工作安排》,并将文化建设纳入系统绩效管理目标进行专项考核。

局属各单位根据区局要点,结合实际突出抓好1-2项富有鲜明特色的文化活动。

牵头单位文化办3、确定典型示范单位。

区局已确立河东分局作为文化建设样板分局,河东分局要制定工作方案和激励、考核措施,建立完善挂钩联系、定期验收、经验交流等机制,通过抓点带面,积极探索文化建设的新思路、新路径、新方法。

牵头单位文化办4、推动个人绩效考核。

把个人绩效管理纳入文化建设全过程,营造出个人成长与地税共同发展相统一的良好文化氛围。

区局已制定了部门及个人绩效管理办法,设定了2019年绩效考核部门业务指标和个人岗责指标体系。

局属各单位要督促干部职工按月撰写《个人绩效报告》,做好个人绩效记录,及时进行绩效分析。

要主动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及时开展绩效评估、沟通和辅导,帮助本部门工作人员制定改进措施,提高工作效率。

牵头单位办公室5、完善监督保障机制。

将文化建设任务分解到每个单位、每个部门,加强督查、考核。

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崇尚简朴、厉行节约的原则,保障推进地税文化建设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探索建立文化建设激励机制,鼓励先进、鼓励创新、争创特色,引导和动员全系统干部职工自觉主动地参与到文化建设工作中来。

《税企和谐文化建设意见》

《税企和谐文化建设意见》

《税企和谐文化建设意见》关于推进税企和谐文化建设的工作意见为深入贯彻全省国税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税企和谐文化建设,不断提高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建立平等和谐的新型征纳关系,特制定工作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通过开展多层次、多主题、多形式的税务和谐文化建设活动,不断优化税收服务,健全服务体系,妥善处置纳税人的利益诉求,努力营造文明、和谐的环境氛围,使国税文化更加贴近社会、贴近税收,贴近纳税人,增强国税文化的社会影响力和辐射力,促进征纳关系的和谐,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工作目标深入打造“广互通”税企文化品牌,(“广”即建设具有广安特色的多元化纳税服务平台;“互”即开展“互议、互动、互评”,以互议为基础提出税企和谐文化交流的方向,以互动为载体落实税企和谐文化交流的形式,以互评为绩效考评税企和谐文化交流的成果;“通”即在税企双方的交流上达到“信息通、渠道通、情感通”。

)努力实现“四零三升”,即:零征纳冲突、零涉税群体性事件、零纳税人投诉举报、零重大涉税违法案件,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满1 意度和税收征收率。

三、工作内容(一)延伸功能,打造多元化服务平台(广)1、国地税联合办税平台。

主要针对税务登记事项,与地税沟通,统一国、地税税务登记号,实施税务登记类业务相互委托受理,资料内部传递,一窗办结。

随着税制改革的进程和国地税信息化整合的程度,联合办税事项内容可进一步增加。

2、税务、工商联合办税平台。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证大厅,派驻人员,一方面及时掌握、收集工商登记信息,另一方面可及时让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证。

3、税务、银行联合办税平台。

加强税库银联网,确保纳税人电子缴税的方便、快捷。

与银行沟通,在商业银行的atm机集中场所,增设自主办税终端,并强化arm机功能,实现纳税人申报、缴税、购票、认证等24小时服务。

4、社会化协作平台。

提升纳税人援助中心涉税参与及社会影响力,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税务师事务所、工商联、商会等社会化机构的协作,进一步发挥其促进征纳和谐的功效。

文化事业建设税优惠政策

文化事业建设税优惠政策

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标准是否随增值税免税标准提高问:我公司是一家广告公司,2019年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提高到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后,是否月销售额10万以下也可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一条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 第七条规定,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第三条规定,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财政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财政部令第65号)第三十七条规定,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

国家税务总局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写的《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答复汇编》第62问“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时代税务文化建设的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时代税务文化建设的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时代税务文化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9.05.23•【文号】税总发〔2019〕66号•【施行日期】2019.05.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时代税务文化建设的意见税总发〔2019〕66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税务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组成部分,是中国税务精神的载体,是广大税务干部的价值基因和时代追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税务文化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定税务文化自信,提高税务文化软实力,推动税务文化繁荣兴盛,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加强新时代税务文化建设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中国税务精神,强化税务职业道德建设,深化税务精神文明建设,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精神支撑、道德滋养和文化保证。

加强新时代税务文化建设,要坚持党对宣传思想和文化工作的领导权;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税务干部职工;坚持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坚持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培养忠诚担当推进高质量税收现代化大任的税务铁军。

二、主要内容(一)加强政治文化建设1.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

加强理论武装,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9.06.18•【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4号•【施行日期】2019.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本篇法规中的第一条第一项及附件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自2021年5月1日起暂停执行。

本篇法规中的第一条第一项及附件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自2021年8月1日起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调整文化事业建设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征管事项公告如下:一、关于申报表的修订(一)为便于申报、规范管理,修订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完善了优惠政策减免代码选择项,修改了填表说明的相关内容(具体见附件)。

(二)修订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与申报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4号)附件2《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的计算公式及填表说明。

将《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第18栏次中“18=10-13” 修改为“18=10×(1-减征比例)-13”,将《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填表说明中“二、有关栏目填写说明”下“(十八)第18栏‘本期应补(退)费额’”的内容,修改为“反映本期应缴费额中应补缴或退回的数额。

计算公式:18=10×归属中央收入比例×(1-50%)+10×归属地方收入比例×(1-归属地方收入减征比例)-13。

国税文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国税文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国税文化建设的几点建议国税文化建设是当前国家税务局的重要工作之一,它对保障国家财政稳定、推动经济发展、维护国家社会稳定、建设文化强国等方面都有着重要意义。

在国家税务局的文化建设工作中,我认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建议。

一、营造开放包容氛围国税文化建设需要营造一个开放包容的氛围,让所有的干部职工都能够真正参与其中。

具体来说,可以通过组织文化沙龙、开展文化交流、搭建文化平台等方式,引导干部职工自发地投入到国税文化建设中来。

二、创新文化载体国税文化建设需要从传统的文化载体中汲取养分,同时还需要不断创新。

具体来说,可以将文化建设融入到税收服务中、在电子税务局中设置专门文化栏目、开展文化主题活动等。

三、强化文化宣传国税文化建设需要加强文化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国税文化的内涵和意义。

具体来说,可以通过媒体宣传、文化展览、文化园区等方式,让更多的人了解国税文化建设的相关信息。

四、提高文化认同国税文化建设需要提升干部职工的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让他们在国税文化中找到自己的“家”。

具体来说,可以组织文化爱好者,开展文化体验活动、构建企业文化等。

五、营造文化氛围国税文化建设需要营造一个浓厚的文化氛围,让国税更具有凝聚力和向心力。

具体来说,可以组织文艺展演、举办文化比赛等活动。

六、加强文化管理国税文化建设需要加强文化管理,将文化建设与干部职工的工作相结合。

具体来说,可以通过设立专门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和推动监理等方式,加强国税文化建设的管理工作。

总之,国税文化建设是国家税务局的重点工作之一,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我相信只有通过各方面的建设和努力,才能实现国税文化建设的目标。

文化事业建设费税收优惠文件号

文化事业建设费税收优惠文件号

文化事业建设费税收优惠文件号文化事业建设费税收优惠政策指南一、导言文化事业建设费是我国文化产业中的一个重要税种,用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事业的发展。

为进一步鼓励文化事业的发展,我国税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以减轻文化事业单位的负担,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产业发展。

本文将详细介绍文化事业建设费税收优惠的相关文件。

二、相关文件1. 1994年国家税务总局、文化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税总发〔1994〕228号):该文件明确规定,文化事业建设费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 2008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一次性捐赠文化事业建设费税收政策的通知》(税总发〔2008〕89号):该文件规定,一次性捐赠文化事业建设费可以按照捐赠额的10%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同时,对于超过5万元的单笔捐赠,也可以按照捐赠额的10%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3.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税收优惠政策指引》:该文件明确了文化事业建设费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操作指引,包括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减免、扣除、退还等。

三、文化事业建设费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1.扣除政策根据《关于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文化事业建设费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扣除。

具体扣除比例根据文化事业单位的性质和允许扣除范围来确定。

2.一次性捐赠扣除政策根据《关于一次性捐赠文化事业建设费税收政策的通知》,一次性捐赠文化事业建设费可以按捐赠额的10%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同时,对于超过5万元的单笔捐赠,还可以按捐赠额的10%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3.减免政策根据《文化事业建设费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文化事业单位可以申请减免文化事业建设费。

减免的具体条件和程序由税务部门和文化部门共同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4.退还政策根据《文化事业建设费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文化事业单位可以申请退还已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

退还的具体条件和程序由税务部门和文化部门共同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西安市莲湖区国家税务局国税文化建设

西安市莲湖区国家税务局国税文化建设

西安市莲湖区国家税务局国税文化建设“十一五”工作规划“十一五”期间,是西安莲湖国税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工作全局,全面落实总局、省、市国税局的总体部署,努力实现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率先发展的重要时期。

加强莲湖国税文化建设,在全市国税系统率先构建国税文化,充分发挥国税文化的教育作用和激励效应,是“十一五”区局国税工作的战略选择,是提高区局领导班子、中层领导和一般干部的整体能力素质、建设“五型”国税队伍的内在需要,是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对区局国税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的期望和要求。

莲湖国税要积极适应这一形势需要,抢抓科学发展的先机,根据“十一五”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国税文化建设。

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莲湖国税文化建设2006—2010年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莲湖国税工作实际,用先进的国税文化武装全局干部职工,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国税干部队伍,创建学习型、创新型、实干型、廉洁型、进取型的“五型”国税机关,树立公正无私的执法形象、清正廉洁的工作形象、文明高效的服务形象、行为规范的队伍形象,全力打造莲湖国税文化品牌,实现莲湖国税事业持续发展与广大国税干部个人发展的“双赢”。

二、组织领导在区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国税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

组长:苗亚莉副组长:冯理、毛建业、赵西利、魏春田、栗平、胡保文、姚百利成员:刘小明、李霞、秦立平、弥晓玲、邸红、李雁丽、贾晓华、孙冬平、王金叶及各所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区局人教科,负责区局国税文化日常推进工作;负责协调落实各部门的推进工作;安排布置推进工作的规划、方案、宣传、组织实施及评估考核工作。

办公室主任魏春田负责对区局国税文化推行过程进行控制,推进具体工作的策划及实施;督促、检查区局国税文化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工作目标莲湖国税文化,是莲湖国税在长期税收实践工作中逐渐形成与发展的,并为广大国税人员所认同的,带有莲湖国税独有特征的价值观、思维方式及其外化的管理制度、行为规范和物质形式的有机统一。

最新-国家税务局国税文化建设实施方案 精品

最新-国家税务局国税文化建设实施方案 精品

国家税务局国税文化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激发国税队伍的内在活力,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培养团结进取、求实创新、敬业奉献、争创一流国税精神,全力打造具有鲜明特色和时代特征的国税文化体系,促进国税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和谐国税为目标,以省、市局对建设国税文化的要求为依托,按照以人为本、着眼建设、注重养成、全面渗透的原则,发扬心系纳税人,满意在国税的服务理念,精心培育文明征税,温馨国税的纳税服务品牌,构建和谐共进的国税大家庭。

二、具体内容开展国税文化建设,我局应具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总结规范国税文化理念和行为准则国税文化是价值理念与思想文化的总和,国税局要紧紧围绕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核心价值观,将政治理念、法治文明、精神内涵、行为规范和管理模式进行总结规范,积极打造具有国税特色和时代特征,适合自身发展的国税文化理念和行为准则。

二构建国税文化阵地,国税文化阵地是国税文化建设的基础和保障1建立思想教育园地。

逐步建设图书阅览、党团活动、老干部活动室、荣誉室,在新老办公楼建设文化长廊,改善活动环境,形成独具特色的文化教育园地。

2完善文体活动场所。

逐步建设职工健身室,配置文体活动器材,工会牵头,制定文体活动计划,发挥文体活动场所作用,满足干部职工的文体活动需求。

3维护好工作生活条件。

维护好现有的办公、生活环境,完善办税服务功能,提高科技信息手段,营造舒心的工作生活环境。

4营造文化活动氛围。

抓好国税文化宣传栏和内部网站的管理,在内部网开辟国税文化宣传专栏。

并加强日常的管理和维护,大力宣传国税文化理念,积极展示国税风采、工作成就,进一步增强国税文化的辐射力、影响力。

加强与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联系,使之成为弘扬国税精神、信息交流的窗口。

三丰富载体,拓展国税文化活动空间,国税文化建设不能拘泥于形式,丰富文化载体,拓展活动空间,可以有效的增强国税文化的感染力、影响力和生命力1组织开展体育健身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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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家税务局国税文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激发国税队伍的内在活力,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培养“团结进取、求实创新、敬业奉献、争创一流”国税精神,全力打造具有鲜明特色和时代特征的国税文化体系,促进国税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和谐国税”为目标,以省、市局对建设国税文化的要求为依托,按照“以人为本、着眼建设、注重养成、全面渗透”的原则,发扬“心系纳税人,满意在国税”的服务理念,精心培育“文明征税,温馨国税”的纳税服务品牌,构建和谐共进的国税大家庭。

二、具体内容
开展国税文化建设,我局应具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总结规范国税文化理念和行为准则
国税文化是价值理念与思想文化的总和,国税局要紧紧围绕“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核心价值观,将政治理念、法治文明、精神内涵、行为规范和管理模式进行总结规范,积极打造具有国税特色和时代特征,适合自身发展的国税文化理念和行为准则。

(二)构建国税文化阵地,国税文化阵地是国税文化建设的基础和保障
1.建立思想教育园地。

逐步建设图书阅览、党团活动、老干部活动室、荣誉室,在新老办公楼建设文化长廊,改善活动环境,形成独具特色的文化教育园地。

2.完善文体活动场所。

逐步建设职工健身室,配置文体活动器材,工会牵头,制定文体活动计划,发挥文体活动场所作用,满足干部职工的文体活动需求。

3.维护好工作生活条件。

维护好现有的办公、生活环境,完善办税服务功能,提高科技信息手段,营造舒心的工作生活环境。

4.营造文化活动氛围。

抓好国税文化“宣传栏”和内部网站的管理,在内部网开辟“国税文化宣传专栏”。

并加强日常的管理和维护,大力宣传国税文化理念,积极展示国税风采、工作成就,进一步增强国税文化的辐射力、影响力。

加强与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联系,使之成为弘扬国税精神、信息交流的窗口。

(三)丰富载体,拓展国税文化活动空间,国税文化建设不能拘泥于形式,丰富文化载体,拓展活动空间,可以有效的增强国税文化的感染力、影响力和生命力
1.组织开展体育健身活动。

工会牵头,制定广泛的群众性体育运动健身计划,并组织实施。

继续组织好周五工会日活动,以工会小组为单位视情况组织开展各类体育比赛或健身活动,缓解紧张工作所带来的压力,创造轻松愉悦的工作环境。

2.成立各类兴趣活动小组。

根据情况和硬件的建设程度逐步组建书法(绘画、摄影)兴趣小组、健身爱好兴趣小组、棋友兴趣小组、登山兴趣小组等活动小组,充分利用休息日开展活动,增强文化交流,
激发学习和参与兴趣,培养健康向上的文化理念,提高干部职工的生活质量。

3.积极开展文化娱乐活动。

利用“元旦”、“春节”、“三
八”“五一”、“七一”、“十一”等节日,有针对性、选择性的组织开展各种活动,通过群体性活动的开展,展示干部职工才华,活跃文化生活,和谐全局气氛。

4.开展到企业参观、学习和感受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增强干部职工珍惜岗位、爱岗敬业的意识。

5.为弘扬“以国为根、以税为业、以绩为真、以学为乐、以廉为荣”的云南国税文化精神,全面落实市局提出的每一名税干都必须会唱云南、普洱国税税歌的要求,工会牵头,开展学唱、演唱《乐于奉献在高原》、《国税人的情怀》活动。

通过这一活动,进一步增强国税干部的自豪感和凝聚力,丰富国税文化建设的内容和形式。

(四)继续开展学习型组织建设
加大学习型组织建设力度,继续深入开展争创学习型机关、学习型股室和学习型干部职工活动,着眼于立足工作实际,做好结合,注重创建实效,着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学习力、创新力和实践力,增强团队精神和团体协作能力,促进全局各项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一是开展读书交流活动。

每年开展一次“看一本好书,共赏一篇美文”活动,指定或自定篇目,让大家共同分享读书的喜悦;大力倡导“好书影响生活,知识改变命运”的理念,提倡开卷有益,博览群书的读书习惯,充分利用内网,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经验交流,在交流和讨论中开拓视野、收获知识,促进全体干部职工欣赏品位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是开展主题演讲活动。

以“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税收”为主线,以讴歌国税发展变化为主要内容,把视野对准我们身边工作和学习的亮点,开展以“树形象、强服务、抓廉政、创和谐”为主题的演讲比赛活动,激发广大干部职工为国税事业开拓进取、奋力拼搏的工作干劲和热情,强化心系国税、无私奉献的敬业意识,达到弘扬“团结进取、求实创新、敬业奉献、争创一流”的目的。

三是开设专题辅导讲座。

根据形势任务和税收工作的要求,通过网站或上级下发的有关资料,适时开展专题辅导讲座,通过解读热点、难点问题,引领思路,开拓视野,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四是激励和促进高层次人才培训,改善人才结构。

积极鼓励国税干部通过自学考取与税收工作联系紧密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主要包括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和律师资格证书),培养一批懂技术、精专业、能科研、可攻关、善破难的人才队伍。

五是继续抓好干部职工业务培训。

按照“抓基础、促普及”的要求,以提高岗位技能为核心,采取自行培训、参加上级培训、网络培训、请进来送出去培训等各种形式,加强业务培训工作,大力提高干部职工业务技能和理论水平。

在加强培训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参与省市局的业务能手和各项业务竞赛活动,对基础扎实、业务能力强、精通法规政策、心理素质较好、在上级局组织的各种竞赛活动中取得好成绩的同志,要给予奖励。

六是发挥和利用网络优势,抓好在线教育。

网上培训资源共享为我们提高培训质量、缓解工学矛盾、降低培训成本提供了有效途径,
我们要利用网络,探索培训方式,为搞好岗位练兵,督促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在线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发挥积极作用。

(五)深入开展文明创建和争先创优活动以争创“文明单位”、“巾帼文明示范岗”等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一是把争当“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文明职工”“文明家庭”、“文明楼院”等活动与评选优秀税务工作者结合起来,坚持文明办税和优质服务,大力推进由单纯严格执法向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并举的转变,积极开展“预约服务”、“咨询服务”、“延时服务”、“首问服务”、“上门服务”等,变被动式服务向主动式服务转变,变浅层次服务向个性化、高层次服务转变,实现服务形式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二是从个人行为入手,严格规范干部职工的着装、举止和日常工作用语,认真学习文明礼仪,引导干部职工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细节做起,从本职工作岗位做起,以良好的姿态和精神风貌在社会上、在纳税人中树立起举止端庄、行为规范、服务文明的国税新形象。

三是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环境,完善窗口服务功能,创新纳税服务手段,提高办事服务效率,使文明创建工作不断在发展中创新,在机制上突破。

三、方法步骤
国税文化建设采取分级互动,同步实施,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县局国税文化建设实施方案的大框架下,各部门、工青妇等根据各自职能和责任要求分别开展工作。

(一)做好宣传发动
各股室,中心,分局,稽查局要按照市局、县局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本部门国税文化建设的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利用局域网、广告栏、宣传栏、办税服务窗口及各种税务信息和报刊等各种媒介,在系统内外大力宣传国税文化建设的目的、意义、内容和理念,打牢国税文化建设的思想根基。

(二)完善硬件配置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国税文化建设的物质基础,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

(三)健全完善制度
根据工作要求和形势的不断变化,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形成完备的制度体系。

规范工作秩序,培养良好的自律意识和行为习惯,提高工作效率,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四)培养良好行为
从日常细节入手,进一步规范人员着装、言谈举止、仪容仪表等行为,注意使用文明用语,不说服务忌语,用自己的行为体现出较高的文化素养和丰富的文化内涵,展现国税干部良好的精神风貌。

(五)开展有益活动
努力探索、大胆实践,精心计划实践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容,调动干部职工参与活动的积极性,通过人人参与,让文化理念在互动与交流中潜移默化地渗透到广大国税干部的心灵和行动中,触发同志们心灵和情感的共鸣,推动国税文化建设健康发展。

四、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县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同时也为国税文化建设领导小组。

各部门要加强对国税文化建设工作的领导,各股室,中心,稽查局,锦屏税务分局负责人为部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国税文化建设负全责。

县局要根据国税文化建设目标任务的发展变化,及时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具体活动方案和工作措施,确保国税文化建设工作在本单位的顺利实施。

(二)突出重点,稳步提高
正确处理文化建设四个层面之间的辩证关系,突出精神文化建设,兼顾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行为文化,使四者互为依托、互相促进、整体优化。

各部门要积极开展日常的自检自查工作,力争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使国税文化建设步入良性循环发展的轨道。

(三)检查考核,整体推进
根据国税文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县局将其纳入过错责任追究,确保重点工作和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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