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doc
党务公开责任制
党务公开责任制:为了党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入持久地推进,根据我局实际,特制定本系统的党务公开责任制: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对两个小组的工作负总责,对党务公开工作实行长效管理。
二、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部署、组织、协调、指导本系统的党务公开工作。
三、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本单位系统的党务公开工作。
四、各部门在党务公开办公室指挥协调下,开展工作,各处室的负责人是党务公开各环节的直接责任人。
(一)、纪检监察部门承担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的公开任务,负责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推进、协调和监督检查,查处党务公开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党员群众民主权利等问题;(二)、人事教育部门负责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内容的公开,对各级党组织相关内容的公开进行检查指导;(三)、办公室结合宣传工作特点,加强舆论宣传和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体对党务公开的促进作用;(四)、机关党委负责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管辖范围内的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五)、财务管理处负责对年度预决算、大额资金的使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内容的公开;(六)、流转税处、所得税处、法规处负责对税收政策执行内容的公开;(七)、信息中心负责对电子化公开提供技术支持;(八)、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对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完成情况、大宗物品采购等情况的公开,以及为党务公开提供后勤服务保障。
重大事项公开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试行)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精神,根据《关于印发〈襄樊市2007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通知》(襄政公开领发[2007]1号)的要求,结合《关于印发〈中共襄樊市国家税务局党组决策重大事项同议事规则(试行)〉的通知》(襄国税党发[2006]20号),制定襄樊市国税局重大事项公开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重大事项公开集体讨论是指襄樊市国税局在做出重大决策的过程中,应当实行多层次、多种形式的讨论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
关于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
XXXXX公司关于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为进一步保障和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按照集团公司党委《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公司转型发展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继续深化党内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不断提高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加快公司转型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1、发扬民主,广泛参与的原则。
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服务中心、促进发展的原则。
紧密围绕公司转型发展大局,结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工作实际,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
3、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的原则。
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
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以及企业商业秘密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都要向党员公开,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做到多样便捷,保证党内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4、统筹兼顾,改革创新的原则。
要把党务公开与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厂务公开、区科务公开等有机结合,做到相互促进,协调运转。
大胆改革和积极探索公开的有效形式和载体,不断拓展和丰富公开内容,逐步形成长效机制。
二、公开的内容党务公开内容分为公司党委层、基层支部层。
1、公司党委层党务公开的内容:包括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管技人员聘任及管理情况;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制度执行情况;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实事工程规划制定、落实情况以及党员、群众关心的其他应公开的事项等10个方面43 项内容。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一、为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制造性,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党务政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二、下列事项,列为党务政务公开内容:1、学校党建工作目标及考核考评情况;2、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3、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培养、进展情况;预备党员培养、进展、转正情况;4、学校党组织与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判、处分或者处理情况;5、学校党组织与党员廉洁自律情况:6、学校党组织与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7、干部人事制度执行情况。
8、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9、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党的秘密事项,或者者有关事项尚处在党的秘密阶段,不列入党务公开内容。
四、党务政务公开,使用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布、会议通报等形式,必要时,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先行公示,充分听取党员及党外群众的意见。
五、党务政务公开,能够区分不一致情况,使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的方式。
必要时,能够随时公开。
六、党务政务公开时间通常很多于一周,公示时间通常很多于三天。
七、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报经书记审核,重要事项还应报经支委会审核批准。
八、党的秘密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九、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者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与隐私权。
十、学校支部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与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对党务工作提出的意见。
十一、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工作的建议、批判与意见,应及时反映,并合理采纳。
第二篇:党务政务政务公开制度党务政务政务公开制度一、责任分工制度,局党务政务政务公领导小组,要把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责任制,制定公开方案,建立制度、积极制造条件,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局党务政务政务公开方案的要求,具体抓好学政务工作的落实工作,重点把握好公开内容的确定及报批,按时公开、信息收集反馈、资料整理归档等12个关键环节、限期改正、对侵犯党员与群众民主权利、损害党员与群众合法利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1、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各级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本级党组织及下属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2、监督检查Biblioteka 容:(1)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更新是否及时,坚持制度化;
(2)公开的形式是否灵活多样,注重实效;
(3)公开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规范有序;
(4)公开的时限是否符合要求,及时到位;
(5)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办理和反馈;
(6)党务公开工作的资料是否健全。
校务、党务公开制度
3、校务、党务公开的其它形式有:通过办公会、党政工联席会、中层干部会、教职工大会、学生家长会等会议形式通报信息;并在校务、党务公开的过程中,及时了解教职工和社会各方面的反映,不断改进工作,保证校务、党务公开的实际效果。
校务、党务公开制度
三台县中新镇初级中学校
政务、校务、党务公开制度
根据三台县教育局、三台县教育工会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务、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形式
1、公开的内容:凡涉及本单位改革和教育教学管理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和职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涉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政建设的重要情况等。
(3)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包括干部任用、人员进出、晋职晋级、职称评定、年度考核、评先表模、奖惩办法等;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包括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情况,单位业务招待费,设备使用,外出学习等;
(5)其他需要公开的“人、财、物、事”情况。
(二)、校务、党务公开的原则
,、党政共同负责的原则;
12、校务、党务公开的监督机构是学校工会委员会。
四、校务、党务公开的考核
13、为确保校务、党务公开的长期性和有效性,成立监察考核组。
14、监察考核组根据《校务、党务公开实施细则》每年对校务、党务公开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奖罚意见。
15、学校根据考核的情况,对校务、党务公开的先进个人实施奖励。对在校务、党务公开中工作不力者给予相应处罚。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第一条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组织建设作风及党风康政建设体系,建立党务公开长欢工作机制.做到党务公开制度化。
第二条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做到组织、领导、实施、考核四落实。
第三条凡是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都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完善,经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进行公开,公开的方法:利用公开栏、印发征求意见稿.召开会议和通过网络等适当形式进行。
第四条公开期限一般每季一次,适时公开内容适时公开,对公开后收集到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公并,接受群众监督。
第五条要注重公开的实效和时效,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每期公开都要琪写党务公开内容拟稿、审核、审批及意见建议收集办理登记册,公开一次、填写一次,全面记载党务公开的内容及妓果意见建议整改情况。
第六条党支部要对党务公开工作加强督查,督促下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督查落实的主要内容:(一)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二)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三)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四)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五)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反馈落实整改。
第七条督查情况要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及时向责任单位反馈。
必要时,要根据党务公开工作领小组意见予以督办。
第八条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务工作以及党风决政建设责任制的年度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党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到位;公开的形式是否便于党员群众监份;公开效果是否明显。
必要时可采取问卷诚查和民意测验的方式进行满意度测评。
党务公开宣传教育制度第一条将宣传教育贯穿党务公开的全过程,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社区党务公开制度
社区党务公开制度社区党务公开由社区党组织负责组织,上级党组织、社区党员、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
一、党务公开的目标要求社区党务公开要做到内容规范、形式规范、时间规范、程序规范、监管规范和党员满意、群众满意、上级党组织满意。
二、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一)组织建设: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调整情况;社区党组织人员分工和办公电话、廉政监督电话及履行工作职责的完成情况。
(二)重大事项:社区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社区党组织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和落实情况。
(三)党员管理: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流动党员登记、教育、管理情况;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名单;接收、审批发展新党员情况。
(四)党费收缴:党员上缴党费情况和社区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情况;上级组织下拨党费及使用情况。
(五)考核奖惩:上级党委对社区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奖惩情况。
(六)慰问帮扶:困难党员慰问及受帮扶情况。
(七)其它事项:上级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党员要求公开的其他党务工作。
三、党务公开的形式、时间(一)公开的形式:以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和制作党务公开报告清单为主要形式。
公开栏设置在便于党员群众观看的醒目地方,明确标有“党务公开栏”字样,专人管理。
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会议、通知、书信、谈话、“明白纸”等辅助形式,积极、灵活、有效地扩大党务公开的覆盖面。
(二)公开的时间:每季度首月15日为党务公开日;同时要做到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
四、党务公开的程序(一)收集整理公开内容。
社区党组织负责收集广大党员、群众对本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筛选、整理并及时向党组织负责人反馈,反馈时限为半个月,经集体研究提出拟公开事项。
(二)审查公开内容。
拟公开事项公布后,要收集整理社会的意见和要求,形成最后方案,主要领导审查后,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通过,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
五办[2011]51号关于下发《五星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各村党总支、镇直各支部:根据《党章》、《阜阳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五星镇党务公开例行公开制度、党员申请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意见收集和处理回复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特邀监督员制度、考核评价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十项工作制度。
希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五星镇党委政府办公室2011年9月17日附:党务公开各项制度党务例行公开制度一、公开的主要内容(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
(三)党的组织管理情况。
(四)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五)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
(六)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
(七)制度建设情况。
(八)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九)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情况。
(十)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二、公开的形式(一)把重大决策及贯彻落实情况以文件、简报、通报、报告、备案等形式向党内外进行公开。
(二)通过有关会议形式进行公开。
(三)设立长期、定期、即时性党务公开栏,设置党务公开信箱、举报箱、投诉电话等载体进行公开。
(四)发挥“五星先锋网”、“阜阳市阳光村务信息网”的作用,加大网上公开力度。
(五)充分利用广播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
(六)通过实行“开放日”、党代表调研、询问和质询、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等形式公开。
(七)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采取其他公开形式。
三、公开的程序党务公开可根据公开内容,采取事前公开、决策公开、结果公开。
每次公开必须严格按照“拟定公开内容——党组织审定——第一责任人(审批人)审签——向党员(群众)公开——登记建档”程序实施。
(一)拟定公开内容。
初拟公开内容,在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查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党员群众代表及其他相关人员意见后,进行补充完善。
(二)党组织审定。
党组织召开班子成员会议,对公开内容进行讨论审定。
(三)第一责任人(审批人)审签。
由所公开内容的原审批人审查签字后实施公开。
机关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机关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积极开展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着力构建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央《关于党的基层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XXXXX常委会机关党务公开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围绕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加强党内监督,积极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最大限度地扩大广大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坚持以党务公开为龙头,以扩大党内民主为主线,以落实党员民主权利为重点,以干部清正、政治清廉、政治清明为目标,全面统筹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形成各类公开协调推进、相互支撑、效能聚集的党务公开工作格局。
第三条党务公开遵循的原则(一)服务发展,促进和谐。
把党务公开融入到XXXXX 的各项工作中去,紧紧围绕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不同观点自由争鸣的环境,广泛集中党内各种意见和建议。
通过及时公开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党员、群众更加自觉地贯彻落实好各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更好地了解、支持党内活动的开展,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二)发扬民主,广泛参与。
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
党务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及时,公开的结果应当客观、公正。
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特点,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将方便群众知情参与和有利于对党员干部进行约束监督相结合,实事求是,注重效果,以党员、群众满意为标准。
(三)积极稳妥,注重实效。
依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实施公开,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落实情况的公开,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
学校党务公开制度范本
最新学校党务公开制度范本学校党务公开制度范本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根据《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按照真实透明、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结合我校党支部实际,制定如下党务公开工作办法。
一、公开内容1、党支部设置及其工作职责,支委员名单、分工和联系方式,党员基本情况;2、党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目标的进展或完成情况;3、党支部各项工作制度,如党员发展公示、党员学习教育、党费收缴使用等情况;4、党支部做出的决策和决定等重要事项,党内表决或民主讨论的情况,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的情况,各类创建活动情况;5、群众和党员所反映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处理反馈情况;6、各类先进推荐、评比表彰或违纪处理等情况,发展党员情况;7、党支部参与学校管理决策,提合理化建议等推动学校工作发展的情况;8、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二、公开形式1、相关会议。
在支委会、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讨论会等会议上,通报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及重要工作等;2、宣传专栏。
利用宣传栏、公示栏,开设党务公开专栏,宣传介绍党的工作;3、电子邮件。
通过电子邮件,根据公开范围,发送拟公开材料。
4、学校网站。
通过学校网站,及时更新支部工作的信息动态,公开党建工作推进情况。
三、工作要求1、分类公开。
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及有关工作制度要固定公开,常规性、阶段性和临时性工作根据推进进展要及时公开。
对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重大问题,通过民主讨论的办法,达成共识,进行公开,对公开后的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2、规范操作。
党支部书记负总责,落实专人按照程序公开有关事项,整理存档相关资料,反馈意见建议,促进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3、完善制度。
党务公开制度试行期间,要做好宣传说明工作,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根据试行情况进行修订完善,积累工作经验。
三务公开监管制度
三务公开监管制度的内容包括:
1. 政务公开制度。
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和单位,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重要决策、重要政策、重要工作等,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公开电话、电子触摸屏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2. 党务公开制度。
要求各级党组织将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的政治生活,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加强对党内党外各项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3. 村务公开制度。
要求村级组织将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重要决策、重要政策、重要工作等,通过村务公开栏、会议公开、电话公开等方式,及时向农民群众公开。
4. 厂务公开制度。
要求国有企业将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重要决策、重要政策、重要工作等,通过厂务公开栏、会议公开、电话公开等方式,及时向职工群众公开。
5. 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
要求教育、医疗、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重要决策、重要政策、重要工作等,通过办事公开栏、网上公示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
以上三务公开监管制度的内容,旨在加强对政府及其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监管,确保其依法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党支部党务公开10项制度
五原县人口计生局党支部党务公开10项制度作者:五原县人口计生局来源:本站时间:2007-6-13五原县人口计生局党务公开10项制度人口计生局党支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一)党内情况通报内容1、及时通报党支部关于人口计生工作的重大计划、决策、决定及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的情况。
2、及时通报党支部任期目标,工作思路和各阶段工作重点,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
3、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按程序及时公布干部选拔任用、竞争上岗、考核奖惩、后备干部培养等情况。
4、定期通报单位财务预决算情况、重大财务支出情况、职工福利待遇落实情况。
5、及时通报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决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事项办理及落实情况。
6、及时通报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重要事项。
7、及时通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对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测评的情况。
8、及时通报基层党组调整选举、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员及党费收缴情况。
9、及时通报党支部表彰或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有关情况。
10、定期通报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11、及时通报群众对党组织的意见、建议及办理情况。
12、其他需要通报的事项。
(二)党内情况通报方式1、会议通报对党内情况需通报要视具体情况,定期在局党支部、全体党员会议上通报。
2、网上通报对需要接受群众监督的党内情况通报内容,要及时在五原县人口计生局内部信息网党务公开工作栏目上通报。
人口计生局党支部重大事项征求意见制度(一)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内容1、本局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实施。
2、所有干部推荐、任免、奖惩和人事调整,干部录用等。
3、对党员的奖励、处分及发展新党员和党员积极分子的推荐与确定。
4、部门长期和年度规划工作目标及规划目标的调整。
5、对各镇及相关部门及个人的奖励表彰、处罚、通报等6、人口计生执法立案的处理意见。
7、单位重大的财务开支情况。
党务公开保障制度
例行公开制度一、公开的主要内容党务公开坚持“公开、真实、及时”原则,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务公开目录》要求公开的内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当最大限度地予以公开。
主要包括:1、全院中心工作:贯彻上级党委决策决议情况;重要工作部署和阶段工作重点;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
2、宣传思想工作:理论学习情况;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情况;精神文明建设情况。
3、组织人事工作: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干部选拔任用情况以及其他情况。
4、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管理情况;纠风工作情况;查办案件情况以及其他需公开内容。
二、公开的形式1、把重大决策及贯彻落实情况以文件、会议等形式向党内外进行公开。
2、通过有关会议,局域网形式进行公开。
3、利用党务公开栏、医院官网和新闻媒体进行公开。
4、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形式公开。
三、公开的程序党务公开可根据公开内容,采取事前公开、决策公开、结果公开。
每次公开必须严格按照"拟定公开内容-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审批-公开-登记建档"程序实施。
四、公开的时间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相适应。
公开时间分长期公开、定期公开、逐段公开和即时公开。
1、对党内法规、政策文件、工作程序以及办事机构等具有稳定性的内容实行长期公开,如遇修订、调整及时更新。
2、每半年最后1个工作日为党务公开日,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实行定期公开。
3、对阶段性工作实行逐段公开。
4、对动态性、临时性的工作,如各项阶段性工作、各部门工作动态、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内容,根据情况实行即时公开。
依申请公开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和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关于在全局党的基层组织深入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依申请公开,是指党员申请人,根据自身需要向有关党支部申请公开未对外公开的党内事务,有关党支部依照本制度向党员申请人公开的活动。
党务公开八项制度
关于印发《中共**委员会党内情况通报制度》等八项制度的通知信息来自:沂南县双堠镇政府网站发布日期:2011-10-19 浏览次数:233 作者:党内情况通报制度为了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加强党内监督的积极性。
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制定本制度:一、通报主体及对象党内情况通报主体是镇党委和各党支部,通报的对象是全体党员。
二、通报内容1、党务工作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的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党委、各党支部决议事项、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党务、政治活动进展和完成情况;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人事任免、党员干部的奖励和惩诫、党组织调整选举、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等情况。
2、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部署情况;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等。
3、其它应通报的有关情况。
三、通报的形式及程序通报采取召开专门会议和发文、公示等形式进行。
党内情况一般每半年通报一次,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
通报和报告的具体工作由党组织负责。
属于党内秘密,涉及个人隐私,不宜立即公开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等免予通报。
党内事务问询制度第一条为充分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实行党务公开,不断拓宽党员了解党内事务的渠道,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问询,是指党员按规定对被问询对象的工作不清楚、不满意等方面提出询问,要求被问询对象当场或限期作出答复、解释或改进的一种监督方式。
第三条问询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理由充分、程序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党员可以单独,也可以联名对党组织及提出问询。
第五条问询内容必须在以下范围内进行:(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
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情况;本单位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党务公开内容审核制度
第一条党务公开的内容,应严格按照公开目录确定,由相关工作责任人提出,经分管领导把关、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行公开。
第二条对拟公开的内容,相关工作责任人应及时填写《党务公开审批表》,提出拟公开的范围、方式和时限等,并报分管领导把关。
第三条分管领导应对拟公开内容是否符合公开目录要求、是否存在涉密问题等进行严格审查把关,提出公开意见,报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四条主要负责人应对拟公开内容作全面审查,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可靠。
第五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在主要负责人签批意见后及时按规定要求进行公开,并做好材料归档和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工作。
第六条党务公开的内容一经发现失实,必须立即更改,按照《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一条凡涉及党务公开内容的各类资料都应归档保存。
第二条归档资料的范围:(一)公开事项领导审批意见和原始公开材料。
(二)上级党组织下发的党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资料。
(三)本级党组织在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中形成的公文、图表、会议材料和影像资料。
(四)通过各种形式收集的意见建议原件、领导签批意见原件及整改意见。
第三条归档资料的要求:(一)归档的各类文字资料应为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二)归档资料必须完整、清晰、真实、准确。
(三)归档资料必须分类、立卷、编制目录、专橱存放。
第四条归档资料的管理:(一)归档资料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
(二)工作人员及时对归档资料进行分类和立卷,妥善保管有关档案。
党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第一条依申请公开是指未列入公开目录,不必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党员群众可根据自身需要向有关党组织提出申请,党组织根据有关规定,按程序向申请人公开。
第二条申请人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党组织提出公开党务信息申请。
口头申请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场记录。
申请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住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
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第一条党务公开的内容,应严格按照公开目录确定,由相关工作责任人提出,经分管领导把关、主要负责人审查批准后,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行公开。
第二条对拟公开的内容,相关工作责任人应及时填写《党务公开事项审批表》,提出拟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等,并报分管领导把关。
第三条分管领导应对相关工作责任人提出的拟公开内容是否符合公开目录要求、是否存在涉密问题等进行严格审查把关,提出公开意见,报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四条主要负责人应对拟公开内容作全面审查,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可靠。
第五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在主要负责人签批意见后及时按规定要求进行公开,并做好材料归档和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工作。
第六条党务公开的内容一经发现失实,必须立即更改并按照《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制度第一条党务公开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和反馈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各党组织负责本级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处理工作。
第二条各党组织应通过设立意见箱、聘请监督员、公布监督电话、组织座谈走访等形式,经常性地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的日常工作,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
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认真整理,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属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的,应认真研究办理、及时反馈结果;需转交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的,应及时转办并抓好督促落实。
有关职能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办法认真办理,并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办理情况。
第四条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办理结果,应以适当形式公开答复。
对署名的意见、建议,应将办理结果当面答复反映人,并进一步听取其意见建议。
办理结果的反馈时限一般不超过半个月。
第五条对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和反馈情况,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详细记录,记录情况作为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12.20•【文号】•【施行日期】2017.12.20•【效力等级】条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作风建设正文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使广大党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动员组织人民群众贯彻落实好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党务公开,是指党的组织将其实施党的领导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有关事务,按规定在党内或者向党外公开。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工作机关以及其他党的组织。
第四条党务公开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正确方向。
坚持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党务公开放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来谋划和推进,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要求贯彻到党务公开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坚持发扬民主。
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更好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回应党员和群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监督、促改进。
(三)坚持积极稳妥。
注重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的衔接联动,统筹各层级、各领域党务公开工作,一般先党内后党外,分类实施,务求实效。
(四)坚持依规依法。
尊崇党章,依规治党,依法办事,科学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增强严肃性、公信度,不断提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第五条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党委分级负责,各部门各单位各负其责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
中央办公厅承担党中央党务公开的具体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整个党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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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欣赏
谢谢欣赏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为加强党内监督,保障广大干部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采取党组织监督检查和群众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党组织监督检查遵循“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党组织负责对本级及所属党组织的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条党组织监督检查的重点在于各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是否到位、内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规范、形式是否恰当、制度是否健全、效果是否明显,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第四条党组织监督检查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采取工作督导、日常监督、定期检查、知晓率和满意度测评等方式。
第五条各级党组织应加强党务公开工作督导,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调度、指导和检查,保证党务公开规范、有序开展。
第六条党组织应通过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设立监督电话、意见箱等形式,加强党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以便广泛听取各界意见和建议,及时修正工作。
第七条党组织应适时组织党员、群众对所属党组织党务公开情况知晓率及满意度进行测评。
第八条监督检查情况,作为党务公开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