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质量监督对市政工程管理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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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质量监督对市政工程管理的重要意义【摘要】在我国城市建设中,市政工程建设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市政工程的施工质量是整个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和保证,也是建设人们放心工程的重要条件。做好质量监督是解决质量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在市政工程施工中一定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本文在总结阐释我国城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现状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城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探索性的提出改进策略与建议。

【关键词】市政工程;质量监督;问题

1 城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现状分析

1)城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广度与深度不断增加。我国城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先后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不完善到完善的发展过程,也逐渐被参与各方认可,成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力量之一。不仅在各省会城市建立了专业的质量监督机构,在地级、县级也成立了相应的质量监督分支机构、部门,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的广度与深度获得了巨大发展。2)城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法律与法规体系形成。在中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市政工程主管部门的努力与推动下,先后出台与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重要质量监督管理法规文件。各地方城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也建立、实施了所需的各项规章制度,城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开展不断的法制化、规范化。3)城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方法手段科学、有效。

各级城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基本都成立了能满足现实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开展需要的专业质量监督与检测机构,专业的检测人员、专业的检测仪器设备一应俱全,为开展科学、有效的城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提供了保证。特别是对工程中影响结构安全、功能的重要材料、构件的检测,方法手段更加科学、有效,有效地保证了城市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与功能设计要求。

2 做好城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的相关措施

2.1 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社会化

质量监督机构的社会化模式分为三种情况:第一,德国模式,主要是通过政府与质量监督公司间建立委托关系,实施质量监督;第二,法国模式,主要是由工程所参保的保险公司出面与独立的第三方质量检查公司建立委托关系,开展质量监督工作,由此保证保险公司的利益;第三,由工程所涉及的业主出面,将质量监督职责委托给类似于监理公司的专业质量监督公司,对工程质量进生监督。在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还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的情况下,加之市政工程参建各方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法制观念淡薄、诚信自律性较差等问题的存在,完全实现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社会化还不现实,但面对近些年来对市政工程质量监理、监督质疑的增多,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考虑城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走中介化、社会化道路,值得探索。

2.2 城市建设主管部门直接监督市政工程

由城市建设主管部门直接监督市政工程,这种模式虽然在中央、

地方大力精减机构人员、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压缩行政公务开支的大背景与大形势下,有的人说不现实,笔者承认该种模式确实有较大难度,但却也是当前解决城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问题的最有效方法之一,将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合并到城市建设主管部门,更有利于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开展,较好的实现“两证”监督体系。

2.3 依据市政工程种类不同分类管理

伴随市政工程项目的不断增多,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越加繁重,如何才能更发挥解决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的效能问题?笔者认为,可以考虑采用将现有工程进行科学分类,采用分类监督的方式对市政工程的质量进行管理:第一,对于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工程,则由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行全方位、全过程的进行跟踪与监督;第二,对于非政府投资项目,首先需要在质量监督方案交底时进一步明确监督与管理程序,确定需要抽查的关键工序与施工控制点,对于正常的日常检查则委托给专业的监理咨询公司进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在宏观上给予更多的监督,保证工程结构、设计等安全。

2.4 质量监督工作委托事业单位具体监管

质量监督工作委托事业单位具体监管,是当前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办法。我国自《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之后,对城市市政工程参建方的质量责任进行了明确,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则需要对监督工作的质量具体负责,但关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

单位中门性质没有进行明确,具体属于企业还是事业,没有明确说确。目前,我国各事业单位的改革工作在即,城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可否进行改革?笔者认为需要改革,可以采用两种方式,一是改革成由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二是委托给事体事业单位,如划归给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目前,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经费基本是自收自支,容易引起人们对执法公正性的质疑,划归事业单位则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人们的质疑,保证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3 质量监督在市政工程管理中的重要性

3.1施工前的质量监督

传统思维将质量监督局限在施工过程中,其实广义的质量监督在施工前就必须展开。如果对施工之前与质量密切相关环节监管不严,势必会引起连锁效应,给以后质量监督工作加大难度和增加不必要的麻烦。施工前的质量监督其要点之一便是对设计、勘察单位的质量行为和活动以及设计、勘察文件进行审查监督。通过此项工作,可以及早发现在设计环节隐藏的质量隐患,特别是能有效防止部分施工单位为了低价中标而采取的“以质量换效益”的投标措施。这些行为一经查出便严肃处理,以保证市政工程一开始就在健康稳定的前提下进行。

3.2施工中的质量监督

施工中的质量监督是整个质量监督体系中最重要的环节。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应围绕三大分部的现场监督,开展事前、事中和

事后巡回闭环监督管理,三大分部即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在对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中,重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影响结构安全的主要部位。整个施工过程中长期而细致的质量监督,可以提供准确可靠、有说服力的数据,增强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权威性。通过质量监督,保证强制性标准的贯彻执行,保证建筑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贯彻落实,从宏观整体上把握建设工程质量和结构使用安全。同时,质量监督能在整个施工环节中形成良好的榜样效,通过相应的奖惩措施,让整个施工团队从上到下建立牢固的质量意识,这对保证和提高最终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另外,贯穿整个施工环节的质量监督让施工单位丝毫不敢有松懈和大意,能大大减少偷工减料等恶性事件的发生。同时在质量监督过程中搜集的数据在优化工程、工程变更,以及最终工程结算中起到明晰化的作用。在加强质量监督的同时,技术控制得到加强。技术控制的方法采用评价标准的方法比较好。评价标准的方法主要有如下几点:一是对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的检查评价,二是对工程竣工检测结果的检查评价,三是对现场质量保证资料的检查评价,四是对工程实体的尺寸偏差的实测,五是对完工后的工程实体的宏观观感检查评价。质量监督还能对包括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业主)在内的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各行为主体产生积极影响。质量监督机构应站在执法的地位,通过加强对参与工程建设各行为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机制,查处各行为责任者的违规行为,增强各行为主体的自律能力,提高行业整体素质,保证工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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