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带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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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职大学生师带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科技、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公司员工技术水平和技能水平的持续提升,发扬“传、帮、带”的优良传统,搭建公司人才发展的平台,加快成长型人才的培养,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入职大、中专毕业生,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应按本办法执行或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的相关管理办法,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

第三条原则

(一)安全生产原则

师带徒办法的实施全过程,都以安全生产为基础,新入职员工必须在师傅带领下进行专业性技术或器械操作,出师考核合格后才可单独进行操作,确保生产安全。

(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在充分发挥师带徒“传帮带”枢纽作用的基础上,坚持以实践操作教学为主,辅以专业的理论学习的原则,增强新入职员工的实操能力。

(三)平等与自愿原则

师徒双方应互相尊重,文明交谈,在岗位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自由选择,但是师徒协议签订后不可随意更改,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需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四)培养与考核评价相结合

本办法注重人才的培养,同时严格规范考核评价程序。师带徒情况采取分级管理和分层考核。

第四条定义

本办法所指"师带徒"是指具有丰富的实际生产管理经验,又有较深理论知识的技能型、管理型人才,在主要生产管理岗位上以师徒关系的形式将其高超技艺、优良的职业道德作风传授给他人的一种人才培养方式。

(一)师傅

1.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生产过程中担任技术、技能负责人或承担技术、技能工作并在本岗位取得突出成绩的人员;

2.工作态度积极,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无安全事故、处分等不良记录;

3.有责任感和良好的合作精神,有辅导他人的耐心。

(二)徒弟

1.35周岁以下,在生产管理岗位上,未达到相应岗位技能要求的人员,主要是新入职大、中专毕业生;

2.爱岗敬业,肯学习钻研,有上进心,有拜师学艺的意愿,身体健康。

(三)拜师形式

1.师徒结对采取双向选择和组织指定两种形式;

2.师资充足的单位采取“一对一”的结对形式,师资不足的单位可建立“一对多”的师徒关系;

3.要以协议形式确定师徒双方责任和权利、考核评价内容和方式等,并举行师徒签订仪式(见附件:师带徒协议书)。合同期内如师傅或徒弟工作有变动,可酌情重新安排师傅并签订师徒协议,原协议即行中止。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职责

负责制定、完善《师带徒管理办法》和师带徒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研究制订“师带徒”培训需求计划;负责指导各单位师傅、徒弟的资格审查;指导师徒结对及培训协议签订;定期对培训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六条师傅职责

1.承担对徒弟的全面培养工作,制订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目标和措施监督检查徒弟对计划的执行情况。

2.耐心、细致地指导徒弟学习,严格训练、严格要求,及时帮助徒弟解决工作学习中遇到的问题,真正把技术本领和自身所长传授给徒弟。

3.在传授技艺的同时,要把优良作风和安全生产以及各种规章制度知识等传授给徒弟,培养徒弟认真负责、爱岗敬业、安全生产、遵纪守法的思想作风和刻苦钻研、知难而进的学习态度。

4.定期检查徒弟的工作、学习情况,协助做好对徒弟的考核评价。

5.认真遵守相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实现培训目标。

6.及时总结徒弟的进步和不足,每季度向车间提交一份反映徒弟各方面表现的工作小结,协议期满后提交一份年度培养总结。

第七条徒弟职责

1.按照制定的培训目标努力学习,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地圆满完成培训计划。

2.尊敬师傅,虚心请教,服从指导,勤问、勤记、勤练。经常向师傅汇报工作、学习和思想情况,每月向车间和师傅提交一份工作小结,协议期满,提交年度培训总结。

3.在学习技艺的同时,要学习师傅的优良作风,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学习各项规章制度知识。

4.认真遵守相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实现培训目标。

第三章组织与管理

第八条师带徒工作组织

(一)工作组

成立师带徒工作小组,由人力资源部或人事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师傅的选定、师徒结对、师带徒协议签订及相关的考核工作。

(二)师徒资格评审小组

成立师带徒资格评审小组,由分管领导及专业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审核师徒资格,指导师徒结对进行指导等。

(三)考核小组

成立师带徒考核小组,由分管领导、各专业师傅、部门负责人,负责在师带徒协议期满后,对师带徒工作进行考核、鉴定等。

第九条实施程序

1.计划编制:编制师带徒培训计划报公司批准,师带徒专业方向主要为公司近年需求紧缺专业。

2.师傅遴选:各专业部门负责按根据符合成为徒弟条件人员的技能水平、个人能力、综合素质和工作业绩、培训计划和目标等情况,推荐师傅人选,由审核小组通过,确定。可以由徒弟选择师傅,组织确认,也可以由组织直接指定。每名师傅原则上可以指导不超过3名徒弟。

3.师徒结对:师傅和徒弟按工种对口原则进行师徒结对,制订培训计划、目标和措施等,人力资源部对师徒协议进行签证备案,并登记师徒基本信息。

4.组织审核: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审核师徒资格、培训计划、目标和措施,审核小组审核。

5.签订“师带徒”培训协议并组织实施:师徒关系审核确定后,按要求签订“师带徒“培训协议书”,并认真组织实施。

6.提交培训计划和工作总结:徒弟每月提交一份月度培训小结,师傅提交年度及季度培训计划和季度培训小结;培训协议期满,师徒双方各提交一份年度培训总结。

7.考核与评价: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拜师仪式,并按阶段考核确定成绩。

第十条协议解除

原则上师带徒协议签订后,应严格按照协议要求认真执行。因特殊原因,如职位变动无法继续履行师徒职责等,应报工作组审批同意后,解除师带徒协议。

第三章考核

第十一条考核内容

考核评价内容:主要考核评价培训协议履行情况,考核评价培训对象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和实际操作水平、工作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取得的工作业绩等。

第十二条考核方式

(一)徒弟的考核

1、考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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