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现状分析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现状分析与对策
一、食品安全问题现状分析1、原体(微生物)污染问题。
早些年,食品容易在添加剂、农残和兽残等方面出现问题,但随着我国对食品中农残、兽残和食品添加剂等使用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食品中这类有害化学物质的污染率不断下降.相反,由于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食品生产模式及饮食方式的改变、食品流通的日益广泛、新的病原体的不断出现、细菌耐药性的生产等,使食品,尤其是动物性食品,被病原体体及其毒素污染的可能性越来越大.一方面传统的食品污染仍在,如沙门菌污染、霉菌毒素污染、农药污染等;另一方面出现在发达国家食品污染在我国同样突出,如大肠埃希菌等。
2、企业违法生产、加工食品现象不容忽视。
一方面,不法分子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另一方面,我国现有食品行业整体素质仍处于较低水平,卫生保证能力差,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屡禁不止,也是(www。
)食品安全的一大毒瘤。
3、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不规范。
一是众多的食品经营企业小而乱,溯源管理难。
二是有些企业在食品收购、储藏和运输过程中,过量使用防腐剂、保鲜剂。
三是部分经营者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变质食品。
还有就是那些无厂名厂址、无出厂合格证、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4、新技术新资源的应用带来新的食品安全隐患。
随着食品工业的迅速发展,大量食品新资源、添加剂新品种以及现代生物技术、酶制剂等新技术不断出现,造成直接及间接与食品接触的化学物质日益增多,已经成为亟待重视和研究的问题。
5、食品安全研究发现的新问题。
随着安全科技的发展,传统加工工艺的食品也不断被发现具有安全隐患,有一些甚至会导致不治之症。
6、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滞后。
我国有国家、地方等不同的食品行业标准等,数量都超过千项,国家标准又分卫生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基本形成了一个由基础标准、产品标准、行为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组成的国家食品标准体系。
但我国的食品标准,无论与食品安全形势的实际需求、还是与国际食品安全基本标准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假冒伪劣保健品危害
一、当前保健品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品甚至违禁药品。
对于服用保健食品的人来说,它所起的保健作用需要经过一段时间后才能显现出来。
怎样才能使保健食品迅速见效呢?一些不法生产企业在保健食品中擅自添加药品,以求在短时间内取得较好“疗效”。
保健食品里添加药品主要出现在减肥、调节血糖以及抗疲劳产品中。
所添加的药品也是五花八门,且大多是需要在医生指导下服用的处方药。
2004年5月,海口五洲保健食品有限公司送审的33个保健食品中,其中29个违规加入枸橼酸西地那非。
2005年6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通报了“苦乐康”胶囊等14种保健食品因被查出含有化学药物被下令停止销售。
有的利欲熏心的生产厂家不顾消费者的生命健康,甚至添加国家命令禁止的禁药。
来我局投诉的就有一起因服用“苦乐康”胶囊一周后死亡的事例。
(二)篡改、假冒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一些保健食品将普通食品批号“卫食字”擅自改为“卫食健字”或“国食健字”;有的将保健食品、保健品批号擅自改为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还有一些根本没有获得批准的三无产品直接冒充保健食品或药品,在包装上印制以上文号。
这样,它们就批着合法的“外衣”堂而皇之地出现在消费者面前,让普通消费者无法辨认。
(三)擅自篡改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内容。
有的保健食品虽然经过批准,但为了扩大市场,诱使不明真相的人购买,就会超出审批部门批准的功能范围,在包装标签上肆意扩大、添加产品功能,有的甚至添加只有药品才具有的适应症和功能主治,误导消费者。
(四)进行违法广告宣传。
在我市一年多的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工作中,就在电视和报纸上发现并移交了20起违法保健食品广告。
保健食品如果宣传得好,卖得好,在短时间内即可获得非常丰厚的利润,一些企业就不考虑长远发展,而把主要精力放在广告上,大赚一笔后可能就改做其他项目了。
他们虽然在包装上不夸大,但在进行广告宣传时,却肆意夸大。
他们或在小报小刊上发布虚假广告,或印制宣传手册散发给晨练的老年人,或利用营销人员举办知识讲座并免费赠送礼品等欺骗群众。
保健食品法律法规
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启动了保健食品企业 的GMP审查和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工作。省卫生 厅颁发的第一本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是 在2004年10月8日,截止到现在是全省共102家, 原有103家,注销了1家。春节后到现在没有新办 企业申报。主要分布在杭州(约占一半)、金华、 绍兴(都是珍珠粉厂)、台州等地区。
检查中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GMP执行问题
本身是药品生产企业的这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的管理人员的素质、自身管理的水平都比较好, 但是,对于那些相对较小企业,还是普遍存在着 缺乏真正懂GMP方面的专业人员,其管理人员的 GMP管理知识、卫生意识都尚存在一定差距,因 此,对于这些企业,虽然通过厂房的投入硬件能 达到要求,软件通过咨询公司的帮助也能达到相 应的要求,最终通过了GMP审查获取了卫生许可 证,但是在实际生产过程按GMP管理要求进行管 理还是具有一定的困难。
2、加工助剂 任何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加工助剂的使用必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 准》(GB2760)的有关规定。
加工助剂必须是:列入《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 推荐名单》,食品级,一般应在制成最后成品之 前除去,有的应规定食品中的残留量。
3、 此类产品的命名 产品的命名应当准确、科学,反映产品的真实
第四条 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所有标识内容必 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保健食品名称、保健作用、功效成分、适宜人群 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必须与卫生部颁发的《保健食品 批准证书》所载明的内容相一致。应科学、通俗易懂, 不得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宣传。应与产品的质 量要求相符,不得以误导性的文字、图形、符号描述 或暗示某一保健食品或保健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 品的相似或相同。不得以虚假、夸张或欺骗性的文字、 图形、符号描述或暗示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也不得 描述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治疗疾病的功用。
浅谈我国四类健康相关产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的对策
谢 仕伟 ’ 张韧 (. 1 东莞 市市药 品 检验所 广东 东莞 5 3 0 ; 2 广 东 省药 品检 验所 广东 广州 5 0 0 2 19 。 1 0) 0
摘 要 :讲 究“ 病 治 病 , 有 无病 保健 ” 对 保 健 品 及毒 副作 用相 对较 小的 中成 药 的需 求逐 年 增加 , 市场 空间越 来 越 大 , , 其 无数 商家 竞 相 掘金 。 于利益 的 驱使 , 中成 药和 保健 品 非 法添 加化 学 药的 情况越 演越 烈 , 品和 化 妆 品 中非法舔 加 有 害化 学抽 质 的饲 子屡 见不 鲜 , 由 在 食 且 有 进一 步扩 大 的趋 势 , 重 危 害 广大 消 费者 的安 全 。 严 因此 , 何 加 强 关于 健康 产品 中 非法 添 加化 学 药的对 策 迫 在 届睫 。 文 对上 述 如 本 四奏健 康 产品 中 非法罨 加 化 学药 的现状 进行 分析 , 在快 筛快检 方 法及 其 相关 的打 击假 药 劣 药的行政 手段 方 面 , 出 了相 应的 对策 与措 提 施 。 及 对未 来 开展 化 妆 品 检 验 工 作 的一 些建 议 。 以 关键 词 : 四类健康 产品 化学 药 . 中图分 类 号 : 5 R7 2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 编号 : 6 4 0 ( 0 0 0 ( ) 0 — 2 1 7 — 9 x 2 1)7b- 1 7 0 8 2
第 一 , 格 执 行 先 检 查 后 抽样 的 原 则 , 摆 脱 疾 患 , 给 少 数 不 法厂 商 以 可 乘 之 机 , 严 就 提 高 监 督 抽 验 的 靶 向 性 。 中 药 生 产 和 接 利 用 他 们 求 医 心 切 的 心 理 谋 取 不 正 当 的 利 对 受 委 托 加 工 的 药 品生 产 企 业 和 医 疗 机 构 化 益 。 大 消 费 者 及 患 者 应 当 相 信 科 学 , 病 广 有 学 原 料 药 的 购 进 和 使 用 情 况 要 重 点 检 查 。 去 正 规 医 疗 机 构 就 诊 , 医 生 或 者 药 师指 在 第二 , 查 可疑 品种 , 施监 督抽 样 。 导下正 确使用 药品 及保健 品。 排 实 充 分 利 用 网 络 资 源 , 索 查 阅 国 家 局 及 各 搜 1 2 3其 它 .. 省 市 局 等 网站 发 布 的 有 关 中 成 药 和 保 健 品 加 强 对 全 社 会 安 全 用 药 的 宣 教 , 强 加 以讨论 。 中 非 法 添 加 化 学 物 质 的 质量 信 息 以 及 药 品 临 床 药 师 的 培 养 , 上 市 药 物 的 再 评 价 与 将 不 良反 应 监 测 信 息 , 辖 区 内 药 品 经 营 企 AD 对 R监 测 作 为 临 床 药 学 重 要 工 作 , 强 中 加 1中成药 和保健 品 ’ 业 和医 疗机构 购进 的可 疑药 品进行 排查 , 成 药及 保健 品非标准检 验方 法的研 究。 中成 药 及 保 健 品 等 制 剂 非 法 添 加 化 学 确 定 可 疑 品 种 。 药 物 是 当 前 制 假 分 子 制 售 假 劣 药 品 的 重 要 第 三 , 据 每 次 专 项 监 督 抽 验 的 结 果 , 2食 品 根 手 段 , 最 近 几 年 的 研 究 来 看 , 检 测 方 法 更 新 质 量 信 息 , 步 建 立 中 成 药 和 保 健 品 2. 建 立 认 定 制 度 是发 展 食 品快 速 检 测 技 从 其 逐 1 均 采 用 以 上 几 种 技 术 , 取 得 了一 定 的效 中非 法 添 加 化 学 药 的 数 据 库 。 数 据 库 应 术 的 关 键 并 该 果 。 于 目 前 检 验 标 准 的 片 面 性 , 者 认 包 括 药 品和 保 键 品 名 称 、 家 、 鉴 笔 厂 添加 物 质 的 快 检 方 法 认 定 制 度 的 缺 失 已成 为 快 检 为 , 方 面 , 术 部 门应 及 时 对 可 疑 样 品进 化 学 结 构 以 及 抽 样 发 生 地 点 和 时 间 。 一 技 产 品 发 展 的 脱节 环 节 因此 发展 快速 检 测 行 研 究 并 制 定 检 测 方 法 , 行 政 执 法 部 门 为 1 1 4 加 大 对 打 击 非 法 添 加 化 学 物 质 方 法 的 当 务 之 急 是 规 范 快 速 检 测 方 法 。 .. 对 提供依据 , 一方面 , 另 国家 应 着 重 加 大 对 这 违 法 行 为 的 投 入 其 进 行 认 定 . 施 准 入 制 度 。 制 度 来 保 障 实 用 些蓄意造假 者的打 击力 度。 第 一 , 在 有 条 件 的 市 药 检 所 及 假 劣 快 速 检 测 方 法 有 序 发 展 。 是 1. 以药 检 所 作 为技 术 支 撑 .进 一步 加 强 药 品 猖 獗 的 地 区 引 进 较 先 进 的 气 质 联 用 仪 1 2. . 1 1进 一 步 完 善 法 律体 系 药 品 专 项 监 督 抽验 工 作 。 和 液 质 联 用 仪 , 对 高 科 技 的 制 造 假 劣 药 应 《 品 安 全 法 实 施 条 例 》 5 条 规 定 快 食 第 0 1 1 1积 极 开 展 对 中成 药 和 保 继 食 品 品 行 为 ; .. 速 检 测 方 法 的 认 定 部 门 为 质 量 监 督 、 商 工 中非 法 添加 化 学 物 质 检 测 方 法 的 研 究 的 同 第 二 , 市 县 局 配 备 高 水 平 的 快 速 检 行 政 管 理 、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 法 规 在 食 该 时 , 快 通 过 法 律 法 规 途 径 使 之 成 为 法 定 验 设 备 , 买 检 测 非 法 添 加 化 学 药 物 的 快 条 款 清 楚 地 表 明认 定 快 速 检 测 方 法 是 国 家 加 购 的 检 验 方 法 或 补 充 检 验 方 法 检试剂盒 ; 工 商 总 局 职 责 之 一 。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们 食
对保健品市场存在的问题及监管对策的研究【最新版】
对保健品市场存在的问题及监管对策的研究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消费观念正从温饱型向小康型过渡,广大群众对高质量的生活品质和健康的身体越发重视,对健康产品需求逐渐增加促使保健食品市场正成为又一新的消费增长点。
保健品和药品食品一样,关系着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目前保健食品市场乱象丛生,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畸形发展模式造成其价格虚高只赚“快钱”而缺乏长期健康的发展在暴利的驱使下,短平快的炒作模式导致保健品行业不可持续发展。
不少保健品企业的操作模式是:以“快”致“胜”,从进入市场,到占有市场,再到赢得市场,最后退出市场,时间很短,极少保健品企业坚持“广告-市场-效益”的营销循环战略。
只赚快钱而不去真正的研发正宗有疗效的产品,完全将这个产品变成一种投机性的投资,这种饮鸩止渴的牟利方式严重损害了老百姓对保健品的信任度,影响了保健品市场长期健康的发展。
二、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炒作高科技概念迷惑消费者今年来保健品“忽悠”式营销不断升级,特别是炒作高科技概念夸大疗效,部分消费者对此偏听偏信。
保健品只有辅助治疗的功效,但为了吸引眼球,一些企业和经销商大肆宣传其产品治疗效果优于药物并且没有副作用,经营者想方设法将保健品当药品来卖,拼命承诺产品的功效甚至夸大宣传疗效,混淆保健品的真实含义。
一些晚期肿瘤患者把一些夸大其词的保健品当做“救命药”,耗尽大量家财购买,甚至人走了药还没吃完。
三、部分保健品质量低劣,甚至添加违禁成分,损害群众身体健保健品市场因其“短平快”的暴利特性,致使部分不良厂商铤而走险,使用质量低劣的原材料,以次充好降低成本,甚至将国家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的违禁品成分添加进去,一些表面上效果明显的保健食品,实际上是非法添加了一些对人体有害的违禁成分。
特别是减肥类保健食品,很多都非法添加西布曲明、酚酞等违禁药物。
消费者食用后短期内体重迅速下降,但长期食用副作用十分明显。
消费者无法从外观、口感等判断保健品质量和功能优劣,从而给人们的身体健康带来了严重的隐患。
食品中添加药品的违法类型及定性分析
食品中添加药品的违法类型及定性分析《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
重点分析食品添加药品几种相关情形(餐饮环节添加中药材不在本文讨论之列):一、食品中添加中药材的定性处罚如果食品生产添加西药,其定性处罚是没有疑义的。
但中药材的情况比较特殊,根据原卫生部于2002年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中药材分为三类管理,第一类,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第二类,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第三类,保健食品禁用物品。
其中食品添加第一类中药材是法律允许。
第三类实际就是只能做为药品的物品,如果食品中添加第三类物品,应构成了食品中添加药品的违法行为。
那添加第二类的物品如何定性处罚?国家卫生计生委政务公开办《关于新食品原料、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有关问题的说明》明确指出,如需开发《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中的物品用于普通食品生产,应当按照《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申报批准。
可见,第二类物品其地位等同于新食品原料。
如果食品生产中添加了第二类物品,应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八项:“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之规定进行定性处罚。
上述三类物品的名单并没有完全覆盖《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的全部中药材,对于这三类物品之外的中药材原则上按药品(非食品、非保健食品)定性。
但这也不能一概而论,有些常见的物品如大蒜等(这类数量还比较多),未收录在《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中,但收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对于这类物品如何定性处罚执法实践中争议比较大。
个人认为,解决这个问题,主要需要有关部门及时修改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
在目录未修改之前,执法部门在个案处理中应收集这类物品的食用相关证据,以集体讨论的形式认定这类物品是否有传统、长期、广泛的食用历史和习惯,如符合食品认定条件的还是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定为食品,而不能直接简单的以药品论处。
保健食品市场现状与对策论文
浅谈保健食品市场现状与对策【关键词】保健食品;市场现状;对策【中图分类号】r2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2)13-0073-01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保健意识的加强,保健食品将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普通消费品。
然而,就目前保健食品市场来看,由于我国食品监管体制还不够完善,保健食品市场杂乱无序,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危害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 概念随着人们生活水平逐渐提高,我国的膳食结构由温饱型向小康型、营养型过渡,加之膳食营养的逐步深入,人们发现有些食物除具有一般食品所具有的营养和愉悦功能外,还可以调节人体生理机能,从而提高人体健康水平,一类特殊的新型食品——保健食品随之产生。
保健食品是如何定义的呢?我国《保健食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保健食品是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
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2 目前保健食品市场主要存在的问题2.1伪造批准文号,冒充保健食品销售。
很多保健食品出身于制药企业,一些规模小的制药企业没有实力进行临床试验,不能通过国家的检验,得不到药品批准文件,只能以保健食品的名义进行生产销售,而2003年7月以前的保健食品审批权在卫生部,其产品说明书和包装上标示有卫生部的批准文号:卫食健字[xxxx]第xxxx 号,2003年7月以后的保健食品审批权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其产品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xxxxxxxx。
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五花八门”,“食”、“食卫”、“卫食”、“卫健”、“卫食健”和“国食健”等各种字号让消费者无所适从。
目前,市面上的一些假冒保健食品,就是造假者利用审批权过渡时期,伪造或冒用一些已经过期的批准文号,冒用或编造生产厂商生产出来的。
2.2 包装不规范。
一些假冒保健食品生产者仿造知名品牌药品的包装,产品名称含有涉药内容的文字,甚至与药品的商品名称相同;产品包装标示的名称与批准的名称不相符,将批准的产品名称以远远小于其商标或其他名称的字体印制在包装上,其颜色极接近于产品包装的底色调,使消费者很难看清真正的名称;产品包装不标明批准文号,只标明《卫生许可证》号码,使消费者无法辨别真伪;产品说明书内容含有“适应症”、“功能主治”等内容,无“本品不可替代药品”字样,混淆视听,误导消费者。
我国保健食品的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
我国保健食品的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摘要:随着人们对自身健康问题重视程度的提高,对保健食品的需求也在逐年增长,保健食品市场因此迎来广阔的发展前景。
但从目前来看,我国的保健品市场还很混乱,存在虚假宣传、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给消费者身体带来不利影响。
由于当前对保健食品企业的约束力度较小,导致在研发和生产过程中出现较多的安全问题,不利于企业和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为此,应该结合研发和生产工作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问题排解策略和方案,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关键词:保健食品;研究现状;问题;对策引言中华民族是一个具有几千年传统中医文化底蕴的民族,自古以来人们便注重养生之道。
近年来,国家和政府高度重视保健养生服务的推广,先后制定了相关政策与法规,把预防和控制疾病放在了首位,对保健品注册的要求更加规范化、程序化。
我国保健食品的发展处于初级阶段,与国外保健食品产业相比,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府关联度不高、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研发创新及生产销售方面还有不足之处等,分析原因并提出对策,以期推动我国保健食品行业快速发展。
1保健食品概述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为目的的食品。
保健食品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
保健食品中含有大量人体所需的营养物质,食用后可以有效增强人体免疫力,对于某些疾病的预防效果较好。
但需要说明的是,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无法起到疾病治疗的作用。
标准规定,保健食品应有与功能作用相对应的功效成分及其最低含量。
所谓功效成分,是指能通过激活酶的活性或其他途径,调节人体机能的物质,主要包括:多醣类:如膳食纤维、香菇多醣等;功能性甜味料(剂):如单糖、低聚糖、多元醇糖等;功能性油脂(脂肪酸)类:如多不饱和脂肪酸、磷酯、胆碱等;自由基清除剂类:如超氧化物岐化酶(SOD)、谷光甘酞过氧化酶等;维生素类:如维生素A、维生素C、维生素E等;肽与蛋白质类:如谷光甘肽、免疫球蛋白等;活性菌类:如聚乳酸菌、双岐杆菌等;微量元素类:如硒、锌等;其他类:二十八醇、植物甾醇、皂甙(苷)等。
食品安全形势及违法添加的危害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持续发生
4、上海染色馒头事件:染色馒头是通过回收馒头再加上着色剂而做出来的。
犯罪嫌疑人叶维禄、徐剑明、谢维铣因涉嫌生产销 售伪劣产品罪被逮捕。 上海市宝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分管副局长刑晓金负有 领导责任,给予记大过处分;上海市宝山区食品生 产监督所副所长王兴华负有主要责任,给予撤职处 分;上海市宝山区食品生产监督所副所长姚志远和 宝山区食品生产监督所监督科科长万广亮负有日常 监管不力责任,分别给予记大过处分。联华超标公 司董事长、总经理汤琦受到警告处分和经济处罚; 联华超标公司生鲜采购部负责人徐宏瑜受到记过处 分,并被调离工作岗位。
肉类中较普遍。“硼砂”的中毒剂量因人而异,通常常人为急性中毒剂量范 围为1~3克,致死量为15g,儿童的致死量为5g,婴儿的致死量为2~3克。
通常“硼砂”的中毒症 状表现为呕吐、腹泻、 皮肤过敏、昏厥甚至休 克。
苏丹红—食品中禁用
苏丹红是一种化学染色剂,有Ⅰ、Ⅱ、Ⅲ、Ⅳ号四种,属于非
食品添加剂具有致癌性。常用于工业方面,比如溶解剂、机油、
三聚氰胺(Melamine,化学式:C3H6N6),俗称“密胺”、
2.5mg/kg。含乳15%以上的其他食品中三 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
硼砂—食品中禁用
硼砂(十水四硼酸钠、Na2B4O7· 10H2O)具有增加食物韧性、脆
度及改善食物保水性及增筋作用等功能,且具有杀菌作用。 添加到面粉和
蜡和汽油增色以及鞋、地板等的增光。在食品中主要应用于辣 椒产品加工中使用。
吊白块—食品中禁用
吊白块(甲醛合次硫酸氢钠, NaHSO2· CH2O· 2H2O )常
用于工业漂白剂,还原剂等。易溶于水,是一种强致癌物质,
对人体的肺、肝脏和肾脏损害极大,普通人经口摄入纯吊白块 10克就会中毒致死。具有漂白、防腐、增强韧性等作用。 120℃下分解产生甲醛、二氧 化硫和硫化氢等有毒气体。 吊白块一般应用于白糖、单
我国保健食品现状及监管分析(同名25063)
我国保健食品现状及监管分析(同名25063)3.2 我国保健食品存在的问题我国保健食品市场潜力发展较大,新产品不断涌现,但是在生产、经营、广告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使保健食品存在严重的信任危机。
3.2.1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非法添加化学药物问题。
一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为突出产品的功效,违法在保健食品中添加化学药物,如在减肥类产品中非法添加西布曲明、酚酞等,在抗疲劳产品中非法添加枸橼酸西地那非、他达那非等;在辅助降血糖产品中非法添加苯乙双胍、格列本脲等,对消费者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3.2.2 一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违规生产、委托生产问题。
部分保健食品企业为了节约生产成本,在生产过程中违反《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还有个别企业不按照批准的配方、工艺组织生产,给产品安全留下了隐患。
另外,保健食品生产委托加工现象普遍,由于委托双方各自所负的责任不够明确,难以保证产品质量,而目前对委托加工行为没有专门的管理规定,存在不少监管漏洞,同时,异地委托加工也加大了保健食品监管的难度。
3.2.3 非法经营保健食品的问题保健食品经营过程中不法行为日益严重,主要表现有:一是盗用合法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生产;二是将普通食品虚编功能当做保健食品进行宣传和销售;三是在产品广告中极度夸大特殊功效,擅自在产品中添加化学药物;四是以“专家诊疗”、“免费义诊”等形式,骗取消费者的信任,诱导其购买产品;五是通过发邀请函、开办免费知识讲座等,将老年消费者聚集到临时租用的饭店、会议室等公共场所,通过免费试用及雇用“药托”等多种形式,诱导消费者盲目购买其推销的产品。
3.2.4 保健食品虚假宣传问题保健食品不实宣传以及虚假违法广告已成为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一些保健食品经销商为牟取暴利,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大肆进行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
一是不法分子以普通食品文号、食品生产许可证号、地方食品批准文号等冒充保健食品销售[6];二是产品标签不按批准内容印制,擅自增加保健功能,扩大适用人群,故意混淆食品与药品的界限;三是虚编疗效,宣传产品具有治疗疾病的作用。
我国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现状分析
保健药 品 、 生殖保健 产 品、 保健化 妆 目前 有 不少 的 不 良商 家 , 出于 自身 的商业 目的 。 通过 为别 为保健 食 品、 保健 健 身及 康 复用 品 、 促 进人 类健 康 的新 技术 发 在保 健 食 品 当 中添 加 一些 违 纪 的药 物 以达 到快 速见 品、 其 中保 健药 品这 一 项不 等于 一般 的药 品 , 效 的效 果 , 但是 药 物 毕竟 不 等 同于 保 健 品 , 尤其 是个 明产 品等 。 别药 物存在 长期 服用容 易导致 慢性 中毒 、 引起 并发症 其 中允 许 添加 的药物成 分是有 严格 的规定和 要求 的 , 4 种。 同样 的 , 对 于 等大量 不 良反应 。 属于 国家 明文 禁止必 须在 医嘱下服 主要是指 可以药食两用 的中药共计 8 用 的药 品 。 由于 市 场 需求 的 旺盛增 长 , 市 场 上保 健食 禁止 用 于保健 品 中 的中药也 有一 份详 细 的名 单 。 品 的种 类 、 数量 的急剧 膨 胀 , 和 我 国现行 陈 旧的保健
食 品管理监 督制 度之 间形成 了强 烈的矛盾 , 本 文通 过 对市 面 上保 健 食 品违 法添 加 药物 的现状 进行 分 析和 目前 , 我 国对于 保健 食 品的 申报 、 审批 、 检测 和监 督工作 , 只要 是 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S F D A) 全 面 负责开展 。 原 来保健 食 品可 以申报的功 能仅仅 限制 于2 2 种, 随着 社会 的发展需 求 , 到2 0 0 3 年 扩展 到了2 7
而言, 保 健食 品 的被 包含 在 食 品类别 之 内, 属于 特 定 的一个 限 制 , 但是 同时也 为市 场上 杂 乱无 章 , 鱼 龙混
保健 功 能 的食 品 。 保 健食 品 也不 等 同与 药 品 , 它 并 不 杂 的保 健食 品品种进 行 了梳理 和分 门别 类 。 直 N2 0 0 7
食品添加剂在我国食品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1.我国食品添加剂的界定我国对食品添加剂的定义是:为改善食品品质的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物质或者天然物质。
随着世界食品产业的高速发展,食品添加剂的种类也飞速增多。
目前我国的食品添加剂种类众多,大概可以分为23个类别、2000余品种,类目多样的食品添加剂不断满足着人们对食品外观、风味的需求,同时也对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定位、安全等提出了更高标准的要求。
但是,不是所有的食品添加剂都是安全的,滥用、乱用都会对人体产生危害,食品安全问题是随时危害人群生面健康的,为了保证食品安全,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是重中之重。
购买人群对食品添加剂的认识还只停留在食品包装上,但许多厂商为了食品外包装的美观并没有详细标明,因此消费者不能完全了解自己购买的包装食品中添加剂的种类和剂量,后期出现了食品安全问题也无从追溯。
所以完善食品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制度,食品外包装明确标注各种食品添加剂种类剂量,可以避免这些问题的发生,让无良厂家无缝可钻,让消费者可以行使自身知情权,根据自身需求作出合理选择。
同时,许多不法厂家企业通过使用违法食品添加剂减低生产成本,扰乱市场秩序,获取高额利润。
完善食品添加剂监管制度,加强食品监管部门执法力度,打击不法商贩,坚决抵制违法添加行为,为消费者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促进我国食品生产、销售的健康发展。
本论文的目的是通过不同的食品安全问题案例,应用多学科、多角度的手段对食品添加剂的安全和食品产业的生产过程中食品添加剂使用的重要性进行深入剖析,探索不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问题,着重于对食品添加剂的具体监管制度的分析,提出食品添加剂问题的解决对策,规范食品添加剂的应用,展望食品添加剂的发展与前景。
1.1 食品添加剂的基本概念国际上对食品添加剂的界定说法不一。
国际粮食及农业组织(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世卫组织)将食品添加剂有意识地添加到食品中。
非营养物质,以改善食品的外观、味道、质地或存储属性。
浅析保健食品监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定的营养 价值 ,具有相应 的色 、香 、味等 良好 的感 官属性 ,适合人类 长期食用 。保健 食 品必须满 足食 品的定义和特 征 ,但 是保健
一
众营养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 , 使 大家对营养 与健康 及营养功 能因子与机 理有 所了解, 提高公众对保健食品基本的辨识能 力和 维权的意识, 不至于受到违法广告的影 响,积极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 4 . 6注 重对工 作 中发现 的 问题进 行 归纳 分析 ,对 管理效 果进行延伸探 讨 。在 国家的 相关法律 法规陆续 出台后 ,进一步扬 { 索 和完 善对 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程序 , 加 大对保健 食品违法 违规行为 的处罚力度 ,探 索建立保健 食 品安 全长效 、常 态的科学监 管
诱 导消费者盲 目购买其推销 的产 品。 3 . 4 保健食 品虚假宣传 问题 。①不法分子 以普通食 品文号 、食 品生产 许可证 号、地方 食 品批准文 号等 冒充保健食 品销售 ;② 产 品 标签 不按批 准内容印制 ,擅 自增加保健功能 ,
扩 大适用 人群,故意混淆食 品与药 品的界 限; ③虚 编疗 效,宣传产品具有治疗疾病 的作用 。
增加 监督检查频次。 4 . 5加强对保健食品科普教育 , 加大对公
何急性、 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而药品均不 同程度 对人体产生毒副作用 。 保健食 品与普通 食品 的区别 :保健 食 品 首先是食品,必须具有食品的基本特征 。《 食
品安全法 》对食 品的定义 :食 品 ,指 各种供 人 食用或者 饮用 的成品和原料 以及按 照传统 既是食 品又是药 品的物 品,但 是不包 括以治 疗 为 目的的物 品。食品应 该无 毒无害 ,具有
集 到临 时租用 的饭店 、会议 室等公 共场所 , 通 过免 费试 用及雇用 “ 药托 ”等多种 形式 ,
关于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关于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人们对食品营养健康的要求越来越高,保健食品作为一种重要的健康产品,是百姓高品质生活的保障,更是大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保健食品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其主要以老人、小孩为消费群体,近年来发生的鸿茅药酒事件到权健事件,表明抓好保健食品监管一刻都不能松懈。
本文旨在结合监管实际,对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建议意见进行探讨,从而使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监管工作更加科学有效,更好保障特定人群的健康需求。
一、存在的问题(一)营销方式花样多,监管面临新挑战。
保健食品经营通常准入门槛低、规模小、退出成本低,加之网络销售、电话销售的流行,让营销方式变得私人化、隐蔽化。
保健食品除传统营销模式外,其通常是以老年人免费体检、街头义诊,以及举办各种健康讲座为载体进行宣传销售,且会销课件都上传云端,在现场的电脑很难找到会销课件,加之多数参会老年消费者不配合调查,甚至会有为违法经营者“打掩护”等情况,造成执法人员在监管执法时面临着取证困难。
(二)主体责任意识弱,从业人员素质低。
一方面在生产环节,部分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意识不强,生产过程管理水平不高,管理制度落不到实处,检验能力不足等问题,都会造成生产的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
一方面在销售环节,销售者没有经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通常存在保健食品专区(专柜)销售执行不到位,专区(专柜)混放普通食品;保健食品标注用语指南执行不到位等。
(三)虚假宣传套路多,产品真伪难辨别。
一种套路是商家会以“免费体检”“免费旅游”的方式,利用老年人贪便宜的心理引人上钩。
一种是利用权威,比如“中科院某研究院”“中国保健协会”等机构名称,邀请知名专家、教授授课进行欺诈。
另一种是夸大宣传,“只需七天,糖尿病除根”“抑制癌细胞增长,预防癌症”类似的宣传语利用老人担心健康的心理推销保健食品,还会有事先安排好的“托儿”分享感受现身说法。
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汇报8篇
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汇报8篇第1篇示例: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汇报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食品安全和质量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
作为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一环,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我国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的改进措施做一次汇报。
就我国目前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的现状而言,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监管机制不断完善。
政府部门加大了对食品添加剂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对食品添加剂原料的质量控制,确保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监管机构也不断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督,加大对食品添加剂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相关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完善,进一步规范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管理。
尽管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些食品添加剂企业为了谋取暴利,存在着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现象,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风险。
监管部门在监督力度和手段上仍存在一定的不足,导致了一些违法违规行为难以及时发现和查处。
一些消费者对于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和合规性仍存在疑虑,缺乏对食品添加剂的科学认知,这也给监管工作增加了一定的难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我们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加大对食品添加剂企业的监督力度,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对违法违规企业实行严厉处罚。
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力度,建立食品添加剂追溯体系,做到源头可查、过程可控、结果可检。
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消费者对食品添加剂的科学认知水平,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动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向更加规范和科学的方向发展。
总结来看,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一环,需要政府部门、监管机构、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努力,共同维护食品安全和质量。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不断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推动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向更加规范和科学的方向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食品。
保健品中“特殊成分”多
保健品中“特殊成分”多
商家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目的,在于提高保健食品的功效,“真正的保健食品达到的是保健的作用,但其功效不是一两天就能见效的,要经过日积月累的调理才可以达到。
”一些保健食品的广告声称能减压、降血、减肥、促进睡眠等,为了达到这种立竿见影的效果,许多厂家置消费者的安全于不顾,在保健品中偷偷加入了违禁成分。
一些市场最热销的调节血糖类、减肥类和抗疲劳类等6大类保健品中,添加违禁药物问题最为严重。
不法商家在生产调节血糖保健品时加入降糖药;在生产减肥保健品时,添加芬氟拉明和麻黄素等;在生产抗疲劳保健品时混入枸橼酸西地那非(“伟哥”的主要成分);在生产改善睡眠保健品时添加安定药物;在生产“增高”类保健品时违法添加生长激素等。
消费者服用了这些保健品,将对身体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
长期服用会有口干、心律不齐、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
保健食品的质量为什么如此没有保障呢?原因是保健品行业利
润大,一般可达到100%~200%,起点又低,一种保健品从研制、开发、报批到出成品再到商标注册只需几十万元即可完成,所以吸引许多企业纷纷介入,以至于鱼龙混杂。
保健品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的作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
人们在选购的时候,需仔细阅读说明书,要认准外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正规保健食品都有对应的批准文号。
如果身体完全健康的情况下,不建议人们额外利用保健品补充营养,只要注意日常膳食搭配,就能获得身体需求的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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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现状分析
作者:何苑晶吴晖
来源:《中外食品工业》2013年第10期
摘要:近年来我国保健食品发展速度较快,但是相对应的法规体系的出台和市场监管力度远远跟不上整体行业的发展需求,导致了部分不法商贩通过在产品中添加违禁的药物片面追求快速的效果。
这样的产品流向市面上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
本文针对近年来市面上频繁出现的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事件进行分析和研究,并综合国外的经验和制度对于完善我国保健品管理体系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保健食品违法药物现状分析
中图分类号:TS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336(2013)20-0033-02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身体健康的需求变得越来越旺盛,社会上充斥着大量的保健食品,用于满足人民日益不断提高的生活需求。
但是目前有不少的不良商家,出于自身的商业目的。
通过在保健食品当中添加一些违纪的药物以达到快速见效的效果,但是药物毕竟不等同于保健品,尤其是个别药物存在长期服用容易导致慢性中毒、引起并发症等大量不良反应。
属于国家明文禁止必须在医嘱下服用的药品。
由于市场需求的旺盛增长,市场上保健食品的种类、数量的急剧膨胀,和我国现行陈旧的保健食品管理监督制度之间形成了强烈的矛盾,本文通过对市面上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的现状进行分析和探讨,希望能够为规范保健食品市场提供一些有用的建议。
1 我国保健食品行业的现状
所谓保健食品,我国在2005年颁布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有明确的定义。
其与食品与药品之间存在区别,但是又没有非常明确的界限。
一般而言,保健食品的被包含在食品类别之内,属于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
保健食品也不等同与药品,它并不能对疾病进行针对性的治疗,但是对于提高人体免疫力和疾病的预防,有着特殊的效果。
最容易辨别的地方就是,保健食品审批的文件批号是“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而药品的则是“国药准”。
目前我国明文批准可以申请的功能性保健食品大致可以分为6大项、27种功能性,并且每一种产品只能申报一种功能。
6大类为别为保健食品、保健药品、生殖保健产品、保健化妆品、保健健身及康复用品、促进人类健康的新技术发明产品等。
其中保健药品这一项不等于一般的药品,其中允许添加的药物成分是有严格的规定和要求的,主要是指可以药食两用的中药共计84种。
同样的,对于禁止用于保健品中的中药也有一份详细的名单。
目前,我国对于保健食品的申报、审批、检测和监督工作,只要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全面负责开展。
原来保健食品可以申报的功能仅仅限制于22种,随着社会的发展需求,到2003年扩展到了27种,其中第21项需要做人体实验验证,企业在申报过程中,
必须将验证的实验报告提呈SFDA审核,并且提交保健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必须全部要通过GMP的认证,换言之,凡是生产保健食品的企业都必须达到药品生产的级别,国家对于保健食品的监管力度变得越来越严格。
实际上,功能的限制成为了保健食品行业发展的一个限制,但是同时也为市场上杂乱无章,鱼龙混杂的保健食品品种进行了梳理和分门别类。
直到2007年底我国一共审批上市了8900多种保健食品,国内生产企业有1640多家,年产值达到了1000多亿人民币。
目前,市场整体的情况是,需求不断增大,监管力度开始收紧,管制文件陆续出台。
申请审批变得困难,行业整体良莠不齐,市场监督管理和对于不法商贩的惩治的相关制度法规滞后。
2 我国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违禁药物的现状
近年来,国家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的事件层出不穷,不断见诸报端,对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国内市场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国家对此非常重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连续多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保健食品添加违禁药物的专项整治,数据显示,仅仅在2012年中,市场抽查共计695批次,被检出添加违法药物的就有145批次,占比20.9%。
也就是说,在市场上卖5种保健食品,就有可能有1种是违规添加药物的。
此外,全国各地均查出了违法添加案件,说明了这个已经是一个全国性的问题,无一个省市可以避免。
从这几年的抽样结果来分析,减肥类、辅助降血糖类、改善睡眠类、缓解体力疲劳类、辅助降血压这五类保健食品是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重灾区。
其中,减肥类产品中容易添加西布曲明和酚酞;缓解体力疲劳中容易添加西地那非、伐地那非、他达拉非;辅助降血糖类中容易添加的格列苯脲、盐酸二甲双胍、盐酸苯乙双胍;改善睡眠容易添加地西泮;辅助降血压中容易添加利血平、硝苯地平。
对消费者而言,老年人是保健食品最大的消费群体,同时也是不良商贩主要蒙骗的群体。
些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保健食品危害很大。
尤其对于一些患病人群,除了药物本身的副作用,服用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保健食品后还会干扰正常治疗,容易加剧和延误病情。
并且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其违法添加药物的剂量无法控制,更谈不上产品质量,可能危及生命的严重副作用更容易出现。
3 加强保健食品监管的策略
(1)目前我国保健食品添加违禁药物屡禁不止的案件层出不穷,我认为主要的原因除了是监管不力之外,更重要的是处罚力度不够,没有严厉的针对法规出台。
致使执法部门在查处和依例处罚上无法可依。
在规章制度上,应该加强立法和监管,建议采取从严的查处,在美国企业一旦被发现添加违禁药物,企业就要准备倾家荡产,在这方面,我们应该吸取外国的经验,对于敢于以身试法的企业和个人采取严厉打击。
(2)采取严厉的保健食品准入制度,对于通过审核和批准的产品,提供一个身份标识码,虽然现在有“蓝帽子”制度,但还是和普罗大众的理解存在差距,建议将所有准入的产品的审核资格在社会网络上公开,公众随时都可以查询。
有利于规范市场的不法行为。
(3)鉴于国家监督管理部门的资源有限,可以引入第三方检验机构作为社会补充的检验力量,对于验收合格的给予发放认证资质。
提高社会监督的能力。
这样而已及时有效对于一些流出市场的添药保健食品进行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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