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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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乡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乡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基础工作考核(70分)
(一)党建工作责任(10分)
1、党建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并及时上报得2分,无党建工作计划、总结的,每缺一项扣1分。
2、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得3分。查看有关会议记录,少1次或记录不规范会议扣0.5分。
3、落实党务公开制度,设立党务公开栏,并做到每月至少更新一次公开内容的3分。未设公开栏或公开栏标准差的扣1分,每少公开一次扣1分。
4、各种制度完善,制作看板并上墙得2分。每缺一项制度扣0.5分。
(二)基层组织建设(10分)
1、班子健全,战斗力强,结构合理,有较强地帮富带富能力得1分。班子不健全扣1分。
2、党支部与班子成员、党员签订公开承诺书,兑现承诺到位得2分。未签订承诺书扣1分,支部对班子成员、党员承诺工作没有督导、没有考核、没有记录的扣1分。
3、村“两委”干部按时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培训,无上访村干部事件得2分。不按时参加培训的一次扣1分,有上访村
干部事件的该项不得分。
4、按照乡党委统一安排,做好党建创新工作得5分。扎实开展措施不得力扣1-3分。
(三)党员教育管理(16分)
1、党员教育有计划、有制度、有实效,党员学习制度化、经常化,措施有力得2分。组织党员按上级要求按时学习,查看记录,缺少一次扣0.5分;查看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每少一项扣1分;认真做好党员远程教育学习,查看四簿一册,每少一次扣0.5分。
2、有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内容,无职党员履行职责到位得2分。无设岗定责内容扣2分,履行职责不到位的扣1分。
3、有党员名册,党员信息准确规范得2分,不规范的酌情扣分。
4、对流入和流出的流动党员进行登记造册管理,认真做好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得2分。党支部每半年至少与流动党员联系1次,没有明确专人负责的扣1分;查记录,没有联系记录的扣1分。
5、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做好会议记录得4分。每月1次支委会,缺一次扣0.5分;设党小组的每月1次党小组会议,缺一次扣0.5分;按时组织党员召开党员大会,未召开的扣1分;按时上党课,没有组织党员上党课的扣1分。
6、党员按标准交纳党费,每月按时向党组织上缴党费,有党费台帐和统一、规范的收缴记账凭证得2分。党员未及时足额交纳党费的扣1分;未建立党费台帐的扣2分;半年未上缴
一次党费的扣1分。
7、认真落实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制度,教育督促党员按照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如实填写党员组织关系凭证得2分。出现超越权限开具组织关系的扣1分;组织关系凭证填写不规范的扣0.5分;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回执的扣0.5分。
(四)发展党员(15分)
1、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出现问题的得2分。未按照规定报审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名单的扣2分,没有组织入党积极分子按时参加培训的扣2分。
2、党员发展工作程序严格,党员发展材料规范齐备,数量和质量均有保证得4分。缺一个程序或少一份材料扣0.5分,有一个不按时报送审批的扣1分。出现突击发展党员现象每个扣6分。
3、落实发展党员工作各项制度得3分。未按要求执行的,每一项扣1分。
4、发展党员无信访事件的得6分。出现发展党员信访事件的该项不得分。
(五)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5分)
1、将生活困难党员逐人登记造册得2分。没有逐人登记造册、建档立卡的,扣2分。
2、班子成员每人结对帮扶1-2名生活困难党员,制定帮扶措施得3分。查看帮扶登记表,没有帮扶责任人、帮扶措施和计划的,每缺1项扣1分;
3、每年对帮扶对象入户走访慰问2次以上得3分,每少1
次扣1分,没有走访慰问的此项不得分。
4、生活困难党员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得2分。没有将生活困难党员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扣1分。
(六)阵地建设(14分)
1、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高、配套设施全,并由专人看管、卫生整洁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2、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没有租赁、转让、变卖、损毁现象,桌椅、电视、制度及各种标牌等完好无损,没有挪用内部设备现象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3、利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开展各类活动不少于4次得1分。每少1次扣0.5分,查看活动记录。
4、远教设备齐全、收看正常,且在公共场所,上级检查得到肯定的得10分,否则,酌情扣分。
二、日常业务考核(30分)
1、有专用党建活动室,布置规范,党建工作档案资料整理齐全得5分。
2、及时完成党建日常表格、材料上报得5分。不按时上报或对上报的材料不认真调查,撰写、填报质量较差的,一次扣1分,迟报一次扣0.5分。
3、按时参加乡党委安排的各类培训和党建工作会议的得6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
4、按时参加乡党委安排的集中办公等统一活动得6分。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
5、在党建材料整理检查中,被责令返工的,每返工一次扣
0.5分;大部分或全部返工的一次扣5分。
6、按时组织远程教育学习的得5分,被上级抽查未组织学习的一次扣2分。
7、按时完成乡党委安排的其他党建工作得3分。完不成的酌情扣分。
三、创新创优考核(加分)
1、党支部和党员个人被省、市、区、乡评为先进的每个分别加4、3、
2、1分。
2、基层党建工作有特色,为省、市委组织部提供现场观摩点的分别加5分、3分。
3、基层党建工作经验在省、市、区有关工作会议上交流的,分别加5分、3分、2分。
4、在省、市、区级党报党刊、新闻媒体、党建网站发表(播出)基层党建工作文稿,分别加5分、3分、2分,简讯、信息减半。
5、同一方面工作多次受奖,按最高级别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