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毒农药经营工作方案 精品
农业部种植业系统高毒农药和种植业产品
附件1:农业部种植业系统高毒农药和种植业产品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农药的管理和使用,以及种植业产品生产管理直接关系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重点之一。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我部关于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一系列要求,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做好高毒农药和种植业产品监管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高毒农药和种植业产品监管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农产品整治组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以加强高毒农药监管为核心,以规范无公害基地生产、推广科学施药技术为手段,以建立连锁经营、开展专业化防治和建立可追溯制度为途径,以健全完善监管规章制度为保障,坚持“五个结合”,即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落实部里措施与督促地方工作相结合,推广关键技术与加强管理结合,有效措施落实与宣传培训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使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秩序得到根本好转,努力提高种植业产品质量。
二、组织机构为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加大工作力度,在4个月的专项整治期间,种植业系统将从各单位抽调精干人员,成立高毒农药和种植业产品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统筹力量,集中办公。
工作小组由种植业管理司陈萌山司长任组长,农药检定所王运浩所长、全国农技中心夏敬源主任、全国优农中心刘新录主任和种植业管理司王守聪副司长任副组长,王守聪副司长兼任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任务(一)建立部门协调机制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环保总局等相关部门,建立高毒农药和种植产品监管的部门协调机制,确定并公布高毒农药定点生产企业、登记产品,研究制订高毒农药集中销毁方案,争取专项整治行动的活动经费。
(二)督促指导地方落实专项整治措施印发《关于加强高毒农药和种植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地在专项整治中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
同时,工作小组要对各地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工作指导,确保专项整治各项措施的落实。
武汉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禁止销售和使用剧毒高毒农药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禁止销售和使用剧毒高毒农药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8.10•【字号】武农文〔2016〕98号•【施行日期】2016.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武汉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禁止销售和使用剧毒高毒农药工作方案》的通知各新城区农委(农业局),各中心城区(功能区)农业主管部门,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现将《全市禁止销售和使用剧毒高毒农药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武汉市农业委员会2016年8月10日全市禁止销售和使用剧毒高毒农药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禁止、限制销售和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函〔2016〕57号)、《武汉市蔬菜农药监督管理条例》和《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鄂政办函〔2016〕57号文件的通知》(鄂农办发〔2016〕3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农药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结合我委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以协同监管、联合惩戒为手段,进一步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形成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社会监督的监管格局,建立覆盖农药经营、使用全过程的农药监管体系,切实做到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和使用剧毒、高毒农药,推进现代都市农业发展。
(二)工作目标——农药经营进一步规范。
——农药使用进一步科学安全。
——农药使用量零增长。
二、工作任务(一)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剧毒高毒农药1.严禁继续采购(含通过网络采购)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禁止、限制销售和使用的剧毒、高毒农药品种。
(责任单位:市农业执法督察总队、各区农业主管部门)2.种子包衣、粮食仓储和地下害虫防控等限定范围使用的剧毒、高毒农药实行定点经营。
高毒农药管理措施
高毒农药管理措施高毒农药管理措施引言高毒农药是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毒性较高的化学物质,其使用不当对人类健康和环境产生潜在的危害。
为了确保农产品的质量与安全,在高毒农药的管理和使用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本文将介绍高毒农药管理的背景和原则,并详细阐述了高毒农药管理措施。
高毒农药管理的背景随着农业的发展和需求的增加,农药的使用量也大幅度增加。
高毒农药由于其杀虫、杀菌、杀草效果显著,被广泛应用于农作物的生长过程中。
然而,高毒农药的使用也面临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特别是在管理和使用方面。
不恰当的使用会导致农产品污染、环境破坏和人体健康问题,因此需要制定有效的管理措施来规范高毒农药的使用。
高毒农药管理原则高毒农药管理的核心原则是保护农作物的生长和人类健康,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为此,制定以下管理原则:1. **合理使用**:根据农作物的需求和病虫害情况,合理使用高毒农药,避免过量使用或滥用。
2. **选择性使用**:优先选择低毒或非毒性的农药替代高毒农药,减少对环境和非目标生物的伤害。
3. **农药替代和综合防治**:采用综合的病虫害控制策略,如农业生物技术、物理防治等,减少对高毒农药的依赖。
4. **科学管理**:建立健全的监测体系,及时了解农药残留水平和环境效应,制定合理的管理方案。
高毒农药管理措施1. 农药登记和审批制度制定健全的农药登记和审批制度,严格控制高毒农药的生产、流通和使用。
只有经过严格审批和检测合格的农药才能上市销售和使用。
2. 农药标志和标签管理明确规定高毒农药的标志和标签,包括农药使用的种类、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农药标志和标签应清晰易懂,为农民提供正确的使用指导。
3. 教育培训和技术指导加强农民和农业技术人员的农药使用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农药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定期组织技术指导,及时解答农民使用农药的疑问。
4. 农药库房管理建立规范的农药库房,要求库房必须具备通风、防潮和防火等设施。
农业部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
生产 和环 境 保 护 , 国家 还 是决 定 将 其 淘 汰
掉 。”
“ 现 在 国家 有 高毒 农药 的替代 项 目, 但 不 是 指 只要 将 高 毒 品种 淘 汰 了 ,项 目资金
就 直 接 到位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上 新 项 目需 要 靠公 平 竞 争取
得, 谁 有 好 项 目就 让谁 上 , 所 有 的企业 都 可 以去 争取 。那些 实 在没 有 能力 上新 产 品 、 老 的 品 种 又不 能继 续 做 的企 业 就 比较 难 维 持 了。这无 形 中就 能 淘 汰掉一 些 落后 企业 , 实
销 ,等 于 生 产 批 准 证 和 登 记证 有 效 期 到 月 3 1日,到 l 1月 1日之 后 的两 证 均 属 效 ,无 证 生 产 和 无 证 使 用将 面 临 国 家 的 罚 。企业 如 果再 生 产 或在 市场 上 销 售 , 后
种含磷农药全
李钟华介绍说 : “ 针 对 高 毒 农 药 的淘 汰
留农 药 示范 补贴 座谈会 在 江西省 南 昌市 召开 。会议
药使 用补贴 政 策 。
会 议认 为 , 实行 高毒农 药定 点经 营势在 必行 。 必
决定 , 农 业部 从 2 0 1 4年 开 始大力 推进 高毒 农药 定点 经 营示 范和低 毒低 残 留农药 示范 补贴 工作 。 农 业部 表示 , 按照 “ 试点 先行 、 以点带 面 、 稳 步推 进、 全 面 实施 ” 原则 , 每 年在 5个 省分 别 创 建 4 ~ 5个 高 毒农 药定 点经 营示 范县 , 每个 县确 定 2 0个左 右示 范 门店 ,同时在 l 0个 省 实 施低 毒 生 物农 药 补 贴试 点, 示 范带 动高 毒农 药定 点经 营全 面开展 , 引 导农 民 减 少 高毒 农 药使 用 。经 过 3 — 5年 的努 力 , 基 本建 立 起 规范 化 的高毒农 药定 点 经营制 度 和低毒 低残 留农
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及农药经营备案制度
关于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及农药经营备案制度的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贯彻农药管理法规,控制高毒农药的使用范围,规范高毒农药的经营和合理使用,使高毒农药的销售、使用信息可追溯,切实有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药管理法规、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严格执行禁止销售、使用、限制使用农药的规定1、禁止销售、使用的农药六六六(含林丹)、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类、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氟乙酸钠、甘氟、毒鼠强、毒鼠硅、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
2、限制使用范围的农药及其禁用标的作物禁止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氯唑磷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
禁止氧乐果在甘蓝、柑橘树上使用。
禁止水胺硫磷在柑橘上使用。
禁止三氯杀螨醇和氰戊菊酯在茶树上使用。
禁止丁酰肼在花生上使用。
除卫生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剂外,禁止氟虫腈在其他方面的使用。
禁止灭多威在柑橘树、苹果树、茶树、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
禁止硫丹在苹果树、茶树上使用。
禁止溴甲烷在草莓、黄瓜上使用。
禁止任何毒性标识为高毒的农药在蔬菜、水果、瓜类、中草药材上使用。
二、高毒农药实行定点经营制度(一)高毒农药实行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的目的掌握高毒农药销售、使用信息,控制限用农药的使用,促使限用标的作物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到较高层次,达到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保障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高毒农药范围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所称高毒农药,是指:1、毒性标识为“高毒”的农药;2、限制用途的农药。
(三)对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布局实行数量控制全市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计划设置不超过100家。
除批发经营单位和主城区零售经营单位外,原则上每乡镇设置一家,较大乡镇视情况增加,但最多不超过三家。
农药行业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农药行业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键盘上,思绪随着键盘的敲击声跳跃。
作为一名有着十年方案写作经验的大师,我深知如何将复杂的问题简化,让方案更具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就让我以“农药行业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为题,为大家展示一下我的思考过程。
一、背景分析近年来,我国农药行业快速发展,为农业生产提供了有力保障。
然而,随着农药使用的普及,危险化学品的管理问题日益凸显。
农药中的危险化学品不仅对环境造成污染,还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因此,加强农药行业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治理目标1.全面提升农药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优化农药产业结构,推动绿色、健康发展。
3.建立健全农药行业危险化学品监管体系,实现全过程、全方位监管。
三、具体措施1.完善法规制度(1)制定《农药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农药行业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理等环节。
(2)建立健全农药行业危险化学品监管制度,包括生产许可、安全评价、应急预案等。
2.加强源头治理(1)推动农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或淘汰高毒、高残留农药品种,鼓励研发和生产低毒、低残留农药。
(2)加强农药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企业自律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提升监管能力(1)加强农药行业危险化学品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2)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农药行业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实时监控、预警和应急指挥。
4.强化宣传教育(1)加大农药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力度,提高农民和农药使用者的安全意识。
(2)开展农药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素质。
5.严格执法检查(1)加大对农药行业危险化学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农药的行为。
(2)建立健全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农药行业危险化学品监管。
四、实施步骤1.调查研究阶段(1)收集国内外农药行业危险化学品管理经验,为制定实施方案提供参考。
乡镇街道农药经营、使用问题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乡镇街道农药经营、使用问题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乡镇街道农药经营、使用问题整治行动一、背景及目标乡镇街道农药经营、使用问题对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为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制定并实施整治行动方案是必要的。
本方案旨在加强对乡镇街道农药经营、使用问题的整治,提高农产品质量和乡村生态环境的保护水平。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1. 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
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对农药经营、使用问题进行调研,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完善乡镇街道农药经营、使用的管理制度和标准,确保其符合环保、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2. 加强农药经营主体管理。
认真落实商户备案制度,对农药供应商进行准入管理,加强对农药经营主体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对农药使用规范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
3. 加强农药使用管理。
加强对农药使用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对农药使用技术的掌握和正确使用的意识,鼓励推广绿色农药和生物防治技术,减少对化学农药的依赖。
4.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建立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对乡镇街道的农药经营、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并对违规行为进行惩处。
加强对农药市场的监管,严禁非法非标农药流通和使用。
5. 加强宣传教育。
利用媒体、宣传栏、村民大会等形式,加强对农民、农药经营主体和农药使用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广大农民树立绿色发展意识,提高农药使用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三、实施机制1. 成立专门的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推进。
2. 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农药经营、使用问题整治行动的工作机制,并明确责任分工。
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
四、预期效果通过实施乡镇街道农药经营、使用问题整治行动,预期能达到以下效果:1. 农产品质量得到提升,增加市场竞争力。
2. 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农产品绿色化程度提高。
3. 农药经营、使用行为更加规范,减少农药残留。
4. 农民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提高,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关于全面推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的实施方案
农 药 监 管
辘一
山东 农 药 信 息
关于全面推行农药经营 经营两项制
山 东省 农 业 厅 文 件
实 行农 药经 营登 记备 案 和高毒 农 药定点 经 营两
农药 定点 经 营 , 是要 避开 被 限制 区域 , 就 在其 他粮 棉 油等 产 区进行 定 向经 营 ,以达 到高 毒农 药 的经 营区 域可 掌控 、 品去 向可 追溯 , 大 限度 地 杜绝 高毒农 产 最
一
定 点 经营 要 以市为 单位 进行 。各 市要 根据 当地 种植 结构 和作 物特 点 , 高毒 农 药经 营点 进行 统筹 规划 , 对 合理 布局 。要 严格 按 照志愿 报名 、 级初 选 、 县 市级 复 审 、 会公 示 等程 序 , 同工 商 等有关 部 门确定 公 布 社 会 高毒农 药 经 营单位 。确 定 的定点 经 营单位 要先 行对 经营 的产 品进 行登 记备 案 , 签 订责 任 书 、 品质量 要 产 承诺 书 , 立健 全 购销 台账 制度 。 建 购买 高毒 农药 要 实
药流 人瓜 菜果 茶和 中草 药生 产环 节 。实行 高 毒农 药
项 制度 ( 以下 简 称 “ 项制 度 ” 是 强化 农 药 监 管 、 两 ) 从
源头 上 确保农 产 品质 量安 全 的重要 措施 。 确保 “ 为 两 项制 度 ” 在全 省范 围内全 面推行 。 制定 如下 实施 方 特 案。
入 流通 环 节 , 一 步净化 农药 市 场 。 药登 记备 案 管 进 农 理 要 坚 持市 、 联 动 、 县 以县 ( 、 ) 主 。在 一 个 县 市 区 为
( 、 ) 售 的农 药 产 品 , 市 区 销 要到 该 县 ( 、 ) 业 部 市 区 农
各地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新举措
高度 重视 。农药 安 全监 管作 为确 保农 产 品质量 、 提 高农 产 品市 场 竞 争 力 、促 进 农 民增 收 的第 一 道 安全 屏 障 ,始 终 摆在 全 省 农 业 农 村 经 济 工 作
的 突 出位 置 。各 级农 业 部 门高 度 重 视 农 药 安 全
监 管 .认 真 贯 彻 落 实农 业 部 关 于 加 强 农 药 管 理 的 一 系列 政 策 部 署 ,有 效 地 完 善 了农 药 安 全 全
山 东省 定点 经 营 + 案双 管 齐 下 备
山 东 是 全 国 重要 的农 产 品生 产 、加 工 和 出 口基 地 ,省 委 、省 政 府 对农 产 品质 量 安 全 历 来
二 是 确 保 “ 全 第 一 ,合 理 布 局 ,方 便 群 众 ” 安 ; 二 是 严 格 控 制 范 围 和数 量 , 即在 蔬 菜 、水 果 、 三 茶 叶 集 中产 区 和蔬 菜 专 业 生产 地 、批 发 市 场 不
程监 管 机 制 .推 动 了农 药 生 产 经 营 秩 序 持 续 向
好 发 展
营 单 位 登记 造 册 , 以备追 溯 。在 此 基 础 上 ,严
禁其 他 非定 点 单 位 经 营 高毒 高 残 留农 药 , 同时
定期 对定 点 单 位 进 行 巡查 ,开 展 质 量 抽 检 ,对
农 药 流通经 营 环节 是 整个 农 药监 管 的重点 . 也是 最 大 的 难 点 。据 不 完 全 统 计 ,2 0 年 山东 09
的 发 展 方 向 和 具 体 目标 , 要 努 力 构 建 “ 府 统 政
青 岛 、潍 坊 、威 海 等 地积 极 探 索 实 行 了高 毒 农
药定 点 经 营管 理 和 准入 备 案 管 理 制 度 ,取得 了 良好成 效 。
农药生产经营及使用专项整治方案
农药生产经营及使用专项整治方案为提高蔬菜、水果等主要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决定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农药生产经营及使用专项整治。
一、工作目标通过农药生产经营及使用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一批违法案件,端掉一批假劣农药窝点,惩治一批农药和农产品违法生产经营主体,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努力实现高毒限用农药违规使用和禁用农药隐性添加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重点监控农药生产经营主体现场检查率达到100%,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达到100%,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率达到100%,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假劣农药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工作任务(一)加强平台线上巡查。
发挥农资监管信息平台监管功能,落实农药入市经销备案审核制度,统一经营登记,建立和完善农药经营诚信档案、购销台账制度、实名购销制度,实现农药购、销、用流向可追溯。
加强平台巡查和现场稽查,及时调查处理农药购销异常情况,强化农药流通动态监控。
加强对高剧毒农药执法监管,对高剧毒农药实行一瓶一码、实名购买、全程追溯。
责任单位: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农业厅(二)推广科学用药技术。
推广科学用药、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技术。
扶持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建设统防统治示范片,带动全省农作物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面积500万亩次。
加大高效低毒农药、新型植保器械和施药技术的示范推广,强化宣传培训,指导农民科学用药、轮换用药、了解农药安全间隔期。
责任单位: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农业厅(三)严厉打击农药违法行为。
重点查处非法制售假劣农药特别是非法制售、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
在农药销售、使用高峰期,认真开展农药执法检查,重点对用量大、有明显嫌疑、群众投诉举报以及近年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企业和产品进行执法抽检。
严管严控高毒农药,严厉打击并公开曝光农药违法行为,将多次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的单位列入“重点监控名单”,防堵禁限用高毒农药和假劣农药流入农业生产领域。
高毒农药整治实施方案
高毒农药整治实施方案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和农药使用量的增加,高毒农药对农作物的施用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
高毒农药不仅对农产品质量和农产品安全构成威胁,还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制定和实施高毒农药整治方案,已经成为当前农业生产和环境保护的紧迫任务。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意识。
针对农民使用高毒农药的现状,必须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环保意识。
可以通过开展农技培训、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宣传活动等方式,向广大农民普及农药使用知识,提醒他们在农药使用时要选择低毒、无毒农药,并正确使用农药。
二、加强监管,严格管理农药市场。
加强对农药市场的监管,严格管理农药经营企业和销售网点,严禁销售高毒农药。
建立健全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对农药经营企业和销售网点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违规销售高毒农药的,要严厉打击,依法进行处罚。
三、推广绿色农药,鼓励农民使用。
政府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农民使用绿色农药,降低农民使用高毒农药的成本。
同时,加大对绿色农药的研发和推广力度,提高绿色农药的市场占有率,减少高毒农药的使用量。
四、建立农药残留监测体系,加强监测力度。
建立健全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体系,加强对农产品农药残留的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农产品中的高毒农药残留问题。
对于发现农产品中存在高毒农药残留的,要立即进行召回和处理,严禁流入市场。
五、加强科研攻关,提高农药安全性。
加大对农药的科研攻关力度,提高农药的安全性和环保性。
鼓励农药生产企业加大对低毒、无毒农药的研发投入,推动农药行业向绿色、环保方向发展。
六、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政府部门、农业企业、科研机构、农民等各方应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高毒农药整治工作的开展。
只有各方通力合作,才能有效地解决高毒农药使用带来的问题。
在整治高毒农药的过程中,需要政府、企业、农民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才能取得实质性的成效。
希望通过上述实施方案,能够有效地减少高毒农药的使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和农产品安全,维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安全。
高毒农药的使用与管理
Z h o n g f e i n o n g y a o农药对人和牲畜毒害达到较深的程度叫高毒农药,毒害较深说明毒性较大。
目前市场上常见的高毒农药主要有:1605(对硫磷),3911(甲拌磷),1059(内吸磷),五氯酚、甲胺磷、三硫磷、久效磷、呋喃丹、磷胺、杀螟威,氧化乐果、磷化锌、磷化铝、异丙磷、氰化物、氟乙酰胺、砒霜、杀虫脒、赛力散、溃疡净、氯化苦、二溴氯丙烷等。
1、怎样购买高毒农药一要查看销售门店是否取得高毒农药经营资格、查看高毒农药销售人员是否是经过培训,是否持证上岗。
二要对症选药。
针对防治对象的不同象杀菌剂、除草剂、杀虫杀螨剂、杀鼠剂及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合理选用药剂品种。
三要查看药品包装说明。
包装上注明的农药产品名称、厂家名称要清晰,使用时间与方法、注意事项要到位、意外事故的处置方法要明确。
四要查看农药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标准证和农药登记证”三证号是否齐全。
五要查看农药标注的重量或体积、出厂日期、生产批次是否明确,所买药品是否在保持期内。
六要查看所购药品规格和有效成分含量。
根据药品说明书使用量和防治面积大小确定购买量。
七要查看所买药品是否为国家禁止和淘汰的农药。
八要查看农药粉剂是否出现结块、有颗粒或颜色不均,若有说明农药已失效或变质。
查看水乳剂是否出现变色、沉淀、分层,且剧烈振荡后不能恢复至均匀的液体状,乳剂出现分离等现象,若有说明农药已失效或变质。
九要查看农药包装是否严密。
乳剂农药瓶身、瓶盖是否有湿润现象,粉剂农药包装袋是否完整,是否有结块现象。
十要因防治对象会产生耐药性,不同的管理季节要轮换购买防效相同、品种不同的农药。
十一要购买农药后要向门店索取凭证或发票以便以后维权。
2、怎样使用高毒农药(1)瓜果、蔬菜、菌类、茶叶、中草药材的生产,卫生害虫的防治,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不得用高毒农药进行防治。
(2)高毒农药施药人员要选择身体素质较好,有一定文化知识和操作经验、安全意识较强、工作认真细致且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专业操作。
农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农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农药是农业生产中广泛使用的一种农资。
在保障农业生产的同时,农药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了加强对农药的管理,保障人畜安全,保护环境健康,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纷纷开展农药专项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标1.全面排查农药生产、销售、使用、存储等环节,查找不合规、不合法、带有风险的行为,制定改进措施。
2.加强对农药的管理手段和标准,切实提高农药管理水平,化解农药使用安全隐患。
3.加强农民安全用药宣传,普及安全用药知识,提高农民安全用药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人畜安全。
4.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共同保障农业安全和人民健康。
二、工作内容1.全面排查农药生产、销售、使用、存储等环节,查找不合规、不合法、带有风险的行为,制定改进措施。
2.对农药经销商和销售点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明确销售渠道和来源,对存储农药的场所进行检查,针对不符合规范的行为进行规范引导。
3.对农药生产企业进行排查和检查,发现问题,要依法责令整改。
加强新农药审批和上市前临床试验,加大对无证制药、非法销售农药的打击力度。
4.开展农药存储安全监测,对农药残留进行检测和监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持环境污染发生率的较低水平。
5.加强对农民的宣传和教育,向农民推广农药科学使用知识,普及农药知识和安全用药知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安全用药和环保意识。
6.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共同开展农药销售、使用、储存等方面的工作,合作口诉实际效果。
三、工作要求1.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建立严格的工作机制。
2.坚持严格管理,完善农药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经营和生产的打击力度,确保农药使用安全。
3.贯彻科技报国的精神,加强技术创新,研发低毒性、高效能的农药和新型环境友好型农资。
4.加强农业环境保护,重点保护水源地、生态特别脆弱区,建设生态型城市,在农业发展中实现可持续性。
5.建立农民安全用药档案,对装有毒性农药的水井、饮水设施和农民入口有狗门的房屋进行专项整治,落实农民安全用药监管责任。
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保安全
誊 谚
高啬 农 药 ● 欠 \ 经 睦1 金 妾 , 安
今 年 初 ,全 国 多个地 方暴 发农药 残 留量 过 多导致 农产 品食物 中毒 事件 , 高毒农 药的有 效监 管
被提 上重要 日程 。1 月初 ,农 业部种植 业司在 山东潍坊 召开 了全 国高毒 农药定 点经营管理 试点现场 1 会 。会议要求 各地借 鉴 山东做 法 ,对 高毒农 药定点经营 单位进行 统一编 号、标识 管理 。督 促高毒农
药经 营单位 建立健全进 货查验 、经销 台账 、实名购药等 制度 ,实行可追溯 管理 ,建立定 点经营责任
制和 动态监 管机制 。
为转变 农 民随意购 买使 用高 毒高残 留农 药 的无序状 态 ,2 0 年 , 山东青 岛率 先试 点高 毒 门联合 发文 ,禁止 在蔬菜 、水果 、茶叶主产 区和产地 批发市
跟踪 、10质量 有保证 。 0%
“ 高毒 农药 实现定 点经 营 ,有利于 建立 正常 的农药 市场 秩序 ,保 障农产 品质 量安全 ”。这是
大多数农 药生产及 经营 企业的观 点 ,他们 认为 ,对 高毒农药 加强管理 是非 常有必要 的,大而 正规的 流通企业 、品牌 生产企业 会欢迎 高毒农药 定点经营 ,这样产 品的流通 渠道会 更正规 。 “ 控制住 高毒 农药 的销 售渠道 ,就把住 了农产 品质量安全 的第一道 关 口。 ”事实 也证 明,定点经营 对农产 品质 量 安全确实起 到 了促 进作用 ,在今年 农业部对 3 个大 中城市 的例 行检测 中 ,青 岛蔬菜产 品合格率达 到 7
高毒农药管理制度
高毒农药管理制度
一、立法
为了规范高毒农药的使用和销售,保护农民和消费者的权益,国家应加强高毒农药管理的
立法工作。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高毒农药的生产、销售、使用等行为。
明确高毒农药
类别,建立相应的监管制度,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加强对高毒农药行业的监管。
二、监管
建立完善的高毒农药监管体系,加强高毒农药的注册审批制度,严格控制高毒农药的生产
和销售。
设立专门的部门负责高毒农药管理,加强对高毒农药生产企业、销售经营者、农
民的监督和管理。
加强高毒农药销售的监测和监控,确保高毒农药的使用符合安全要求。
三、宣传教育
加强对高毒农药危害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们对高毒农药危害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开展
高毒农药使用风险评估和防范指导,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减少高毒农药对环境和
人体的危害。
加强对高毒农药替代品的推广,引导农民使用绿色环保的农药产品。
四、技术支持
加强高毒农药使用技术支持,推广农药施用技术和装备,提高农民的农药使用技能。
建立
高毒农药使用安全示范田,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高毒农
药残留监测和研究,推动高毒农药残留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五、总结
高毒农药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的重要举措。
政府、企业、农民和社会各方应共同努力,加强高毒农药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高毒农药的
安全使用。
只有通过法律法规的规范、监管体系的健全、宣传教育的加强、技术支持的提升,才能有效防范和减少高毒农药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实现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各地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新举措
货 登 记 台账 ,做 到 进 出有 账 、流 向清 楚 。公 开
质 量 和 服 务 承 诺 ,形 成 不 合 格 农 药 召 回 、理 赔
和 退 出市 场 机 制 。对 已丧 失 资 质 条 件 或 者 有 严
实 行 高 、剧 毒 农 药 使 用 登 记 备 案 制 度 。农 民 确
重 违 法 行 为 的农 药 经 营 主 体 ,坚 决 依 法 予 以清
详 细 记 录 进 销 农 药 的 来 源 、去 向等 信 息 ;农 药
质 量 承 诺 等 管 理 制 度 在 每 个 农 药 经 营 门 店 张贴
植 保 站 ,各 县 ( ) 区植 保 站 以 承 包 防 治 的方 市 式直 督 :农 药 经 营 人 员 持 证
务 “ 连锁 ” 双 ,构建农 药 经 营和 防治 服 务一 体化
链 条。 试点 推 行 农 药 经 营 备案 制度 和 高毒 农 药 定 点 经 营 制 度 。制 定 农 药 经 营 网点 指 导 性 规 划 , 原则 上每 个行 政村 设 1 2 ~ 个销 售点 ,并 实行 总 量 控 制 。经 营 主体 需 自行 提 出 申请 . 由所 属农 业 行 政 主 管 部 门进 行 审查 .符 合 备 案 制度 的农 药 产 品 才 被允 许 进 入 该市 场 。各 镇 ( )根 据 本 区 地 实 际 .通 过 执 法检 查 和 年 检年 审 ,加 强 动 态 管理 .对 已丧失 资质 条 件 或者 有 严 重 违 法 行 为 的农 药 经 营 主 体 ,坚 决 依 法 予 以 清 理 和 取 缔 。
整 体 素 质 的提 升 。 目前 我 省 有 部分 市 、县 试 点
农 药 经 营备 案 制 度 。 同时 实 行 高毒 农 药 定 点 经
高毒农药淘汰和禁用工作方案
高毒农药淘汰和禁用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和环境保护意识的提升,我国农业领域对农药使用提出更高的要求。
为减少对环境和人体的不良影响,制定高毒农药淘汰和禁用工作方案势在必行。
二、目标与原则:目标:实现高毒农药的淘汰,推动农业生产向绿色、可持续方向发展。
原则:坚持科学合理、渐进有序、兼顾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的原则。
三、工作内容与计划:调查研究:开展高毒农药使用调查,了解各地农药使用情况。
调查农民农药使用知识水平,制定培训计划。
政策制定:制定高毒农药淘汰计划和禁用政策。
完善奖惩机制,激励农民使用环保农药。
宣传教育:制定宣传方案,向农民普及绿色农药的知识。
举办培训班,提高农民使用环保农药的技能。
技术支持:建立绿色农药推广服务站,为农民提供技术支持。
开展绿色农药示范工程,推广优质农药使用经验。
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农药残留监测体系,确保使用环保农药的合规性。
定期发布农药使用监测报告,提高社会监督力度。
农业生产支持:提供环保农药的购买补贴政策,降低农民购药成本。
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研发更安全、高效的农药替代品。
四、实施过程与阶段目标:第一阶段(1-2年):完成高毒农药使用调查、政策制定和宣传教育工作。
第二阶段(3-4年):开始实施高毒农药淘汰计划,逐步替代为环保农药。
第三阶段(5年及以后):建立健全监测体系,确保禁用政策的有效实施。
五、评估与调整:定期评估:每年进行一次淘汰和禁用政策的效果评估。
调整机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进行政策调整和优化。
六、资源保障:财政资金:向中央和地方财政申请专项资金支持。
人力资源:搭建专业团队,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
社会合作:与农业企业、科研机构合作,共同推动绿色农药的研发和推广。
七、风险应对:信息不对称: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对政策的了解程度。
技术转移困难:加强科技支持,鼓励科研机构与企业进行合作。
八、总结与展望:通过该方案的实施,旨在提高农业生产的可持续性,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农民健康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高毒农药经销指导方案.doc
高毒农药经销指导方案为加强对全县农资产品市场的监督管理,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农业部等十部委《关于打击违法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规范使用行为的通知》精神。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以提升全体公民健康素质为目标,从食品安全入手,建立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实行市场监管,确保全县人民用上放心农资,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推进、不断完善的原则实施。
二、工作目标从2011年7月起,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国家限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
全部农资产品实行电子系统登记备案的经营管理制度,杜绝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在农资市场上销售,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最大利益。
三、基本要求按照“安全第一,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拟定辖区内销售高毒农药定点单位名单。
经营高毒农药产品的单位要严格遵守安监部门经营管理制度。
一是要建立经销台帐制度。
进货时经销台帐要详细载明农药名称、生产厂家、登记证号、毒性、进货时间、数量、适用作物、防治对象等内容。
销售时严格记载销售对象的地址、姓名、联系方式、数量等信息,实行可追溯性管理。
二是要建立单独存储、专人专管制度。
对高毒农药,定点单位应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专人专管。
三是要建立定点经营责任制。
农业执法部门要与定点销售单位签订高毒农药定点销售责任书,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四是要建立监督检查制度。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高毒农药定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对违法销售假劣农药和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农药的定点单位在依法严厉查处的同时予以摘牌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布。
五是建立农药质量抽检和信息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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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毒农药经营工作方案
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是在高毒农药仍继续使用,农民生产过程中较难控制的情况下,突出监管重点、转变监管理念,强化对农药经营这一上连生产企业,下连广大农民的枢纽环节监管,有效控制高毒农药使用风险的重要手段。
为确保该工作从5月1日起在我市范围内全面实施,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在全市范围内基本杜绝非法农药产品的流入,高毒农药经营实现有限制、能控制、可追溯,农药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隐患大幅降低,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一)做好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的宣传工作
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标语、资料、宣传栏、培训班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向广大群众,尤其是农药经营人员、种植户广泛宣传,要把禁限用高毒农药的种类、使用产生的危害以及对蔬菜、果树产业健康发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的安全隐患等作为重点,要让广大群众和农药经营者明白和理解高毒农药的危害以及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
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积极引导群众使用替代高毒农药品种,提高广大群众抵制禁限用高毒农药的自觉性。
同时,要做好农药经营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守法诚信安全经营意识;引导农药经营人员理解、支持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工作,符合条件者可以自愿申请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资格并做出承诺,获得高毒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资格后,严格执行“五项管理制度”(购进备案制、经营专柜制、销售台账制、购买实名制和公开承诺制)。
(二)做好高毒农药的摸底和市场清理工作
各县区在做好广泛宣传工作的基础上,要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所有农药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清理,重点加强农药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零售大户、集散地、乡村流动商贩以及植保站、农资公司、供销社仓库为重点的检查,做到县不漏户、店不漏产品,对清查中发现的高毒农药产品进行登记造册。
建议经营者采取退货、折价给定点经营单位等形式尽快处理库存高毒农药,确保5月1日前全部按要求处理完毕。
对非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逾期未处理仍继续销售的高毒农药,各县区要加大市场监督抽查力度,及时引导经营单位将剩余高毒农药转让给定点经营单位。
(三)全面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
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工作目标要求,根据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情况实行分级受理,由各级农药监
督机构按程序进行审批,确定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资格。
对于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信誉度良好,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场所与食品店、生活聚集地有一定隔离区的经营单位,经自愿申请,营业执照由县(区)发的,由县(区)农业局受理审核,市农业局批准,省级备案;营业执照由市级发的,由市农业局审核,省级批准。
取得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资格的,由省上统一颁发“陕西省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牌匾,并向社会公示。
(四)做好定点经营单位统一五项制度落实工作
对获得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资格的单位,全市统一实行“五项制度”严格管理。
一是购进备案制。
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购进农药产品,要严格把关。
凡具备“两证一号”(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书、农药标准号)、标签符合规定要求的国家允许生产销售的农药产品,经农业部门登记备案后,方可销售;没有通过备案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
通过登记把关,可以有效杜绝非法农药进入流通环节,进一步净化农药市场。
农药登记备案管理要坚持市、县联动、以县(区)为主。
在一个县(区)销售的农药产品,要到该县(区)农药执法机构备案,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县(区)销售的农药产品,要到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备案。
市和县(区)两级农药执法机构要及时沟通信息,避免重复登记备案。
对于高毒农药产品销售完毕后
要及时向备案机构核销。
二是经营专柜制。
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在经营门店必须设立高毒农药销售专柜,实行专柜摆放、封闭存放、明示标志、专人管理。
三是销售台账制。
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必须按照统一要求,全面建立销售台账,对高毒农药产品的名称、备案登记号、购买者姓名、身份证号、购买数量、购买时间、购买用途、联系方式等进行详细登记。
四是购买实名制。
购买高毒农药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和所在地村委会(或合作经济组织)出具的种植证明,根据需要限量购买。
五是公开承诺制。
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必须公开承诺严格执行“五项制度”,与当地农药管理机构签订承诺书,并固定悬挂于店面醒目位置,接受农药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和社会监督。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4月1日至4月10日。
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制度既是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强化农药监管的重要举措,也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之有效的好办法。
今年省市农业工作会议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各县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制度摆上今年农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搞好宣传发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制定方案阶段。
4月11日至4月30日。
以县(区)为单位,对辖区内的农药经营单位及经营的高毒农药产品进
行全面调查摸底,登记造册,掌握辖区内高毒农药市场的第一手资料。
在此基础上,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
方案要任务具体,步骤明晰,进度明确,措施有力,确保方案的科学、可行和可操作。
(三)全面实施阶段。
5月1日至9月30日。
各县区要按照方案要求,在辖区内全面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
5月1日至5月10日为申请受理阶段,5月11日至5月31日为审核把关阶段,6月1日至6月10为上报批准阶段,6月11日至9月30为全面实施五项制度提高完善阶段。
各县区要倒排工期,分步实施,务实求实,扎实推进,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
对批准确定的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是一项把关要严格、操作要规范、关系现代农业发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强度大。
各县区也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为确保按时完成任务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措施落实。
各县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具体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各县区于4月底前将具体实施方案上报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从5月份开始,每
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支队。
(三)强化检查督导。
6月份市上将组织人员对各县(区)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发现的问题,各县区要分析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予以解决。
在此基础上,接受省厅考核组的督查考核。
年终对工作措施得力,“五项制度”落实到位的农药监督管理机构和个人,推荐省农业厅将给与表彰,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将在全市农业系统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