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年度建筑节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省供热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省供热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02.10•【字号】黑建城[2012]18号•【施行日期】2012.0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省供热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黑建城[2012]18号)各市(地)、县(市)建设局、城管局、房产局、供热办:2011年,全省各地城市供热主管部门、供热企业和广大供热战线职工,将抓好民生工作、确保人民群众住上“暖屋子”作为工作重点,在解决供热难问题,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加强供热行业监管,节约能源,提高供热服务质量,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表彰2011年在城市供热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授予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等50个单位为“全省城市供热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孔庆勋等60名同志为“全省城市供热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发挥表率作用,务实创新,奋发进取,不断开创全省供热工作新局面,为抓好民生工作,让人民群众住上“暖屋子”做出积极的贡献。
附件:1、2011年度全省城市供热工作先进单位名单2、2011年度全省城市供热工作先进个人名单二O一二年二月十日附件12011年度全省城市供热工作先进单位名单哈尔滨市: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捷能热力电站有限公司哈尔滨中龙热电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物业供热管理有限公司通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齐齐哈尔市: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齐齐哈尔阳光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齐齐哈尔市龙建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富裕县富鹤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拜泉县嘉德供热有限公司牡丹江市:牡丹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牡丹江热电有限公司牡丹江华威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绥芬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宁县华龙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林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佳木斯市:佳木斯市城市供热领导小组办公室达尔凯(佳木斯)城市供热有限公司佳木斯市兴航物业供热有限公司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汤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富锦东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庆市: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大庆市热力公司大庆油田矿区服务事业部大庆高新热力有限公司大庆市阳光热力有限公司大庆市肇州县物业管理办公室鸡西市:鸡西市热力公司鸡西龙唐供热有限公司黑龙江清河泉生物质能源热电有限公司双鸭山市:双鸭山市房产管理局双鸭山龙唐供热有限公司集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伊春市:伊春市热力公司伊春市林都热电厂伊春林业发电厂七台河市:七台河市热力公司七煤集团水暖电讯处鹤岗市:鹤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供热管理办公室鹤岗市热力公司鹤岗城基水电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绥化市: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绥化市东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庆安县热电厂黑河市:黑河市热电厂供暖公司国电北安北能热力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大兴安岭地区电力工业局供热管理处附件22011年度全省城市供热工作先进个人名单哈尔滨市:孔庆勋张贵明赵玉甫宋扬孙福滨邹志栾彪吴大军谢红军齐齐哈尔市:孙立凯陈红青陈宝和李长筑王庆华牡丹江市:王政李士辉孟庆华赵建波许传福佳木斯市:孙道伟田小雷杜鹏叶军福高洪才王春福张会臣大庆市:孙琦仇玉董印明孙长玉何宏生田志国鸡西市:鄂学民姜佳毅金晓燕宋永秀双鸭山市:邓小冬张春山张桂丽崔锦秋王晓峰伊春市:刘玉明孙程杉张惠民七台河市:杨国新张振洲鹤岗市:刘兴毅李振江徐阳吴凤英绥化市:刘东志李明达赵宏俊黑河市:刘永强孙爱民鲍杰王恩会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李承志孙虓田野。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省先进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先进工程质量监督员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省先进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先进工程质量监督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3.01.06•【字号】黑建质[2013]1号•【施行日期】2013.0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省先进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先进工程质量监督员的通知(黑建质[2013]1号)各市(地)住建局(委),绥芬河市、抚远县住建局,省农垦总局住建局、省森工总局工程质量监督站:2012年,全省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开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新局面,为促进我省工程质量总体水平的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水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对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哈尔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等29个先进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宋清海等113名先进工程质量监督员予以表彰。
并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受表彰的先进监督站和先进个人要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工程质量的提高,再创佳绩。
附件:1、2012年度先进工程质量监督站名单2、2012年度先进工程质量监督员名单二O一三年一月六日附件12012年度先进工程质量监督站名单1、哈尔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2、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3、牡丹江市工程质量监督站4、佳木斯市工程质量监督站5、大庆市工程质量监督站6、双鸭山市工程质量监督站7、七台河市工程质量监督站8、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工程质量监督站9、哈尔滨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10、哈尔滨市松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11、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12、尚志市工程质量监督站13、泰来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14、富裕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15、林口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16、富锦市工程质量监督站17、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18、石油天然气大庆石化工程质量监督站19、虎林市工程质量监督站20、宝清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1、铁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22、勃利县工程质量监督站23、罗北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4、嫩江县工程质量监督站25、肇东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26、庆安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7、塔河县工程质量监督站28、黑龙江省农垦宝泉岭管理局工程质量监督站29、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工程质量监督站牡丹江林区工程质量监督分站附件22012年度先进工程质量监督员名单宋清海李东万范春生王振峰赵连义于立训姜伟明吴飞舟肖明秀魏林闫立斌冯伟东马军赵欣虹孙严徐玉华单海波刘欢刘晓莹王众献孙巨平马玉威马刚梁国富刘鸣人谢金宏王广巨马德文王金库薛新玉张英伟王亚东张艳辉孔祥夔吴大明郭志刚孙敬东杨维青贺永杰邢敏解润田励艳斌祝利付铁崔永男赵丹白英男贾晓峰刘铁一吴宗月聂珣郭云鹏仇思伟纪云峰王铭胤柳国庆安小平刘振阳关明宇王庆东张岩范文一高武王国实马德玉郭树华熊文宇张开元孙福宾杨飞周知张冬民吕国勇谢贵海杨斌王克福沈卓曹风邹家良幕俊超张文辉陶东升姜维国赵香玉沙波田文兴张尊信罗作君孙东海徐春刘永林王伟王彩华赵丽慧刘颂崔以胜田升宝杨彬王海滨万梅月侯连锁王远照苏占友龚贤忠韩志伟周裕光孙建富汤树义王晓峰王东伶李筠潘东林关毅。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2年全省房地产行业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2年全省房地产行业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3.01.08•【字号】黑建房[2013]1号•【施行日期】2013.0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2年全省房地产行业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黑建房[2013]1号)各市(地)建设局(建委)、房产局,牡丹江市、双鸭山市征收办、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大庆市城管委,绥芬河市、抚远县建设局、房产局、征收办,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2012年,我省房地产业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了一批履职尽责、真抓实干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我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授予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等17个单位为全省房地产行业管理先进单位;齐齐哈尔市房产局商品房处等7个单位为全省房地产开发管理先进单位;牡丹江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等15个单位为全省房屋征收工作先进单位;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办公室等11个单位为全省物业管理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先进单位;双鸭山市房屋产权管理办公室等7个单位为全省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先进单位;授予王涛等164人为全省房地产行业管理先进个人。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附件:1、全省房地产行业管理先进单位名单2、全省房地产行业管理先进个人名单二O一三年一月八日附件1全省房地产行业管理先进单位名单一、全省房地产行业管理先进单位(17个)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牡丹江市房产管理局佳木斯市住房保障局大庆市房产管理局鸡西市房产管理局双鸭山市房产管理局黑河市房产局绥芬河市房产管理局双城市房产住宅局通河县房产住宅局讷河市房产管理局东宁县房地产管理处富锦市房地产管理局肇源县房产处宝清县房产处北安市房产管理局绥棱县房产物业管理局二、全省房地产开发管理先进单位(7个)齐齐哈尔市房产局商品房处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和住宅建设处牡丹江市建设局开发办佳木斯市房产局开发办大庆市建设局开发办双鸭山市建设局开发办农垦总局建设局住宅科三、全省房屋征收工作先进单位(15个)牡丹江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哈尔滨市房屋征收办公室齐齐哈尔市房屋征收办公室佳木斯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大庆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绥化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绥芬河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延寿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依安县房屋征收办公室海林市房屋征收办公室汤原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密山市房屋征收办公室集贤县房屋征收办公室嫩江县房产管理局四、全省物业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先进单位(11个)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办公室齐齐哈尔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办公室牡丹江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中心佳木斯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双鸭山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办公室鹤岗市物业管理处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房产处物业管理办公室哈尔滨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齐齐哈尔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大庆市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七台河市物业管理中心五、全省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先进单位(7个)双鸭山市房屋产权管理办公室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松北区分局齐齐哈尔市房产管理局产权市场管理科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大庆市房屋产权市场管理中心伊春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附件2全省房地产行业管理先进个人名单王涛佳木斯市住房保障局曹桂祥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符晓强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松北区分局王作伟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产权处程刚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场处曹伟哈尔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王涛哈尔滨市房屋租赁管理中心李广杰(女)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调研处杜凤学阿城区房地产事业管理局吕忠义呼兰区房产局张凯双城市房产住宅局王彦民巴彦县房产住宅局田宏通河县房产住宅局郜玉娟(女)宾县房产住宅局杨冬柏尚志市房产住宅局张永贵延寿县房产住宅局许志林依兰县房产住宅局张国军方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闻桂林木兰县房产住宅局张洪义齐齐哈尔市房产管理局赵长英(女)齐齐哈尔市房产管理局产权市场和商品交易管理科耿宝山齐齐哈尔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办公室黄宇齐齐哈尔市住建局安邦晨齐齐哈尔市住建局综合开发处李海东泰来县建设局杨京伟龙江县建设局郭大维甘南县房产处李月婷(女)富裕县建设局陈海春讷河县房产管理局李涛克山县建设局阎太勇克东县建设局丛赤尧拜泉县建设局袁志祥依安县建设局郭士民牡丹江市房产管理局韦勇牡丹江市房产管理局宋永清牡丹江市产权管理处郝晓萍(女)牡丹江市产权管理处秦菁(女)牡丹江市建设局张景明林口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处储江文(女)穆陵市房地产管理处张福岐宁安市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处李君东宁县房地产管理处王喜平海林市房产管理办公室王东明佳木斯市住房保障局张路佳木斯市物业管理办公室郑海涛佳木斯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刘桂香(女)佳木斯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王大勇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法制科尹长清富锦市房地产管理局刘淑荣(女)同江市房地产管理局尹相山桦南县房地产管理局刘欣汤原县住房保障办公室郭凤栋桦川县房产管理局张国林大庆市房产管理局孙江龙大庆市房产管理局马争明大庆市房产管理局司索大庆市房产管理局何成大庆市城乡建设局周义林大庆市城乡建设局胡小多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物业办安君凯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张彦青肇源县房产处房宪明肇州县房产处姜冰林甸县房地产管理处王洪辉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房产处李向辉鸡西市房产管理局信息科贾春英(女)鸡西市房产管理局房政科郭海凤(女)鸡西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科姚彦敏鸡西市房产管理局纪检监察室高秀玲(女)鸡西市房产管理局综合科许彦斌鸡东县房地产管理处崔萍密山市房地产管理处孙晓臣虎林市房地产管理处车莲(女)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王彦龙双鸭山市房产管理局监察科史明娟(女)双鸭山市房产管理局住房办周景峰双鸭山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王文涛集贤县房产处陈德林宝清县房产处张建民友谊县房产处王霞(女)饶河县房产处刘玉兰(女)伊春市产权市场管理处徐宝库伊春市住建局地产市场监管科谢文刚伊春市住建局物业科张洁萍(女)伊春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王娜(女)伊春市住建局地产市场监管科张海峰铁力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刘文章嘉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张学义七台河市城市建设综合管理开发办李博七台河市城市建设综合管理开发办周红军七台河市产权交易中心张宝田七台河市房产局物业管理中心杨英(女)七台河市房产局综合科王振普勃利县房产处王喜文鹤岗市城市建设局王全志鹤岗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张艳霞(女)鹤岗市物业管理处梁邦利鹤岗市住房保障局刘信罗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刘健理绥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明达绥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朱忠会绥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张静安绥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曹晖绥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白兆原绥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沙希望肇东市房产处李旭平安达市房产处李忠东海伦市房产处徐跃忠庆安县房产处李敬阳绥棱县房产物业局尹吉祥望奎县房产局王勋兰西县房产局孟庆东青冈县房产处于洪亮明水县房产处井振库黑河市房产管理局陈立国黑河市房产管理局吕天水黑河市房产管理局王佳红(女)黑河市城乡建设局付殿文北安市房产管理局顾孝春嫩江县房产管理局赵景峰五大连池市房产处韩冬岩五大连池风景区房产处丁振柱逊克县房产处苏艳芹(女)孙吴县房产处张唯东大兴安岭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邢涛大兴安岭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XX大兴安岭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郑广连大兴安岭地区房产处盛之英(女)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宏民漠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巍(女)呼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丁乃惠绥芬河市房产管理局刘嵩绥芬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袁政抚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张翠萍(女)农垦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王峰农垦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姜玉梅农垦总局齐齐哈尔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刘可群亚布力林业局房产科刘司茂东京城林业局房产科刘利民哈尔滨市房屋征收办公室赵瑞钦哈尔滨市道里区屋征收办公室朱卫东哈尔滨市平房区房屋征收办公室芦洪彦齐齐哈尔市房屋征收办公室李玉堂龙江县房屋征收办公室王伟牡丹江市东安区房屋征收办公室汪清(女)牡丹江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王成友佳木斯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张清秀(女)佳木斯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孙百会大庆市房屋征收办公室颜巍大庆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王洪斌鸡西市房屋征收办公室万国良双鸭山市房屋征收办公室陈岩伊春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张勇七台河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刘佳奇鹤岗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左春绥化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姜明伟青冈县房屋征收办公室袁忠江黑河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王丹(女)北安市房屋征收办公室于利军抚远县房屋征收办公室徐媛波(女)绥芬河市房屋征收办公室XXX大兴安岭行署房屋征收办公室刘志敏(女)农垦总局宝泉岭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徐永华沾河林业局建设局。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省城市管理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省城市管理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3.01.18•【字号】黑建城[2013]20号•【施行日期】2013.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省城市管理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黑建城[2013]20号)各市(地)、县(市)城市管理部门:今年以来,全省城市管理监察工作者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推进,“三优”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取得可喜成效。
为弘扬广大城市管理监察部门及工作者的攻坚克难、忍辱负重、甘愿奉献的崇高精神,我厅决定授予哈尔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指挥调度处等15个单位“2012年度全省城市管理监察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于洋等34名同志“2012年度全省城市管理监察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成绩;全省各级城市管理监察管理部门和广大城市管理监察工作者以先进为榜样、立足本职、扎实工作,为创造优良的城市环境秩序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2012年度全省城市管理监察工作先进集体2、2012年度全省城市管理监察工作先进个人二O一三年一月十八日附件12012年度全省城市管理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名单哈尔滨市哈尔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指挥调度处哈尔滨市延寿县城管局城管监察大队哈尔滨市方正县城管执法局齐齐哈尔市富裕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讷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牡丹江市牡丹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佳木斯市富锦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大庆市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支队伊春市伊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伊春分局七台河市七台河市城管局市政管理执法大队鹤岗市鹤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绥化市兰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绥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北林分局绥化市城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黑河市五大连池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附件22012年度黑龙江省城市管理监察工作先进个人名单哈尔滨市哈尔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洋哈尔滨市南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郁珊哈尔滨市道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陈立坤哈尔滨市香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张帅齐齐哈尔市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局王健泰来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孙硕冬克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吴金玉牡丹江市牡丹江环卫处周振海牡丹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郭洪辉佳木斯市佳木斯市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韩继勇佳木斯市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任庆军大庆市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支队苏鹏文大庆市让胡路区城市管理局张建冬大庆市杜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孟翔鹏鸡西市鸡西市城市执法局汪振龙双鸭山市双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夫岩伊春市伊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乌马河分局冯清林伊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翠峦分局分局李斯七台河市七台河市城管局市政管理执法大队中队长付林七台河市政12319指挥中心快速反应大队大队长杨德军鹤岗市鹤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付国增鹤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邹守军绥化市绥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分李志远绥化市市政建设管理处黄强绥化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清运队杨殿良绥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北林分局徐志斌绥化市明水县环卫处环卫处张晓强青冈县城镇建设管理处张宝全望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艾春宇肇东市城市卫生管理处高子龙黑河市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监察科黄岩五大连池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吴耀宗绥芬河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城市管理局分局杨燕抚远抚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袁帅。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01.10•【字号】黑建纪[2012]1号•【施行日期】2012.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黑建纪[2012]1号)各市(地)建设局(建委)、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归口各单位:201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的中心工作,不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以抓评议促整改为手段,以预防行业不正之风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积极为基层企业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民生工程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行风建设先进单位。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授予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等64个单位为201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金忠林、刘黎力等39人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风建设先进个人。
希望受表彰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继续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真抓实干,开拓进取。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向先进单位学习,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行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争创“群众满意单位”。
以俯首民生的感情、服务发展的本领、求真务实的作风,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为推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附件:201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二O一二年一月十日附件201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名单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齐齐哈尔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齐齐哈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牡丹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牡丹江市环卫处佳木斯市城乡建设局佳木斯市住房保障局大庆市城乡建设局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大庆市房产管理局鸡西市房产局鸡西市环卫局双鸭山市规划局双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伊春市规划局伊春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七台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七台河市规划局七台河市房产局鹤岗市城乡建设局鹤岗市住房保障局鹤岗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绥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兴安岭行署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黑河市建设局黑河市房产局黑河市城管行政执法局黑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尚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方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富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克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泰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安市建设局汤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桦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肇源县城市管理局大庆市花圃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宝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伊春市上甘岭区建设局伊春市金山屯区建设局伊春市西林区建设局伊春市乌马河区建设局伊春市新青区建设局伊春市友好区建设局萝北县建设局望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黑河市爱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建设局行风建设先进个人名单叶仁辉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金忠林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黄鹤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范志超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季国强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刘晓东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蒋百军齐齐哈尔市城乡规划局尹辉牡丹江市建设局刁秉涛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翟景富牡丹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杨勍牡丹江市规划局刘黎力佳木斯市城乡建设局王松佳木斯市城乡规划局陆文新佳木斯市住房保障局于淑芬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大伟大庆市城乡建设局周雪妍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王永久大庆市城乡规划局许长海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时青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栗端海伊春市规划局姚秀艳伊春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董高峰双鸭山市规划局孙春梅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王娟七台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周宇宁七台河市规划局张立民七台河市房产局张东红鹤岗市城乡建设局周延明鹤岗市住房保障局徐艳鹤岗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赵千里黑河市房产管理局刘源生绥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王贵进海伦市建设局宣士文望奎县建设局刘东大兴安岭行署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黄志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张文军黑龙江省建筑设计院吴学琛黑龙江省寒地建筑研究院陶英军黑龙江省城市规划勘测院。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省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以及公积金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省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以及公积金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8.01.14•【字号】黑建房[2008]5号•【施行日期】2008.0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省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以及公积金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黑建房[2008]5号)各市(行署)建设局、房产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佳木斯市房产产权市场管理处,大庆市城管局,双鸭山市拆迁办,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省直机关房改办:200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等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了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我省房地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我厅决定对2007年度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做出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授予佳木斯市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等7个单位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先进集体;授予省直机关房改办等6个单位为全省住房制度改革管理先进集体;授予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9个单位为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先进集体;授予佳木斯市房产产权市场管理处等10个单位和集体为全省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先进集体;授予哈尔滨市建委房地产开发和住宅建设处等7个部门为全省房地产开发、市场监管先进集体;授予齐齐哈尔市拆迁办等7个单位为全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先进集体;授予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物业管理处等7个部门为全省物业管理先进集体;授予闫宗华等153名同志为全省住房和房地产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先进个人。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开拓进取,为我省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2007年度全省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以及公积金管理先进集体名单2、2007年度全省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以及公积金管理先进个人名单二OO八年一月十四日附件1:2007年度全省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以及公积金管理先进集体名单一、全省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先进集体1、佳木斯市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2、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廉租房管理处3、齐齐哈尔市住房保障办公室4、牡丹江市住房保障办公室5、七台河市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6、鹤岗市房产局住房保障办公室7、鸡西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二、全省住房制度改革管理先进集体1、黑龙江省省直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2、哈尔滨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3、齐齐哈尔市住房保障制度管理办公室4、牡丹江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5、大庆市房产局住房保障与房改指导科6、鸡西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三、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先进集体1、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齐齐哈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4、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5、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7、鹤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8、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9、黑龙江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四、全省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先进集体1、佳木斯市房产产权市场管理处2、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产权市场管理处3、齐齐哈尔市建设局产权市场管理科4、大庆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管理科5、哈尔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6、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松北区分局7、齐齐哈尔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8、牡丹江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9、鸡西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10、鹤岗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五、全省房地产开发管理先进集体1、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和住宅建设处2、齐齐哈尔市建设局综合开发处3、牡丹江市建设局开发科4、佳木斯市房产局开发办5、鸡西市房产局开发科6、双鸭山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7、农垦总局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处六、全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先进集体1、齐齐哈尔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2、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3、佳木斯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4、大庆市动迁管理办公室5、双鸭山市拆迁管理办公室6、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动迁办公室7、黑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七、全省物业管理先进集体1、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物业管理处2、齐齐哈尔市建设局物业管理处3、大庆市城市管理局物业管理办公室4、牡丹江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科5、鹤岗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处6、七台河市房产局物业管理中心7、双鸭山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办公室附件2:2007年度全省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以及公积金管理先进个人名单哈尔滨市:18人闫宗华刘丽红鲍春海张世伟王海鹰薛莉陈涤宋玮杨煜张晓辉全晓霞王雄伟王淑梅王歌阳王恩喜李广杰郭文在高磊齐齐哈尔市:14人张良李鸿波冯明强赵长英张春德刘辉果瑞惠刘彦华杨树桂周彬杨彬安邦臣张雪媚张广海牡丹江市:15人黄伟丁大祥王树栋李晓文刘长江庞双生卢凤军张建国张安弟高长军樊巨龙姜乃霞耿滨李朝邹梦醒佳木斯市:14人邱悦王春勇张晓东张宪臣王涛刘庸李光贾远林毛弘赵恒彦闫善春吕守凯赵明佳盛金奎大庆市:14人刘冬郭世宏许书彬王建中朱建河王纯玉安基英王书忠李若曼田鸿雁葛方敬阮之艳马立峰柳向阳鸡西市:9人田树茂白士臣李峰仇忠军王占华郭海凤金钢李伟谢金波双鸭山市:9人张文宝邓小冬付廷宝李国文陈伟何福贵吴广志王文杰孟繁杰伊春市: 9人曹力革刘玉兰徐宝库谢文刚赵广春吕丹张海涛乔月岭靳影七台河市:9人张凤斌藤晓红张立民白银岫邢伟崔建功张宝田董红军李春艳鹤岗市:9人王洪伟孔伟一张静波沙一峰王全志李永江王月鹏孔德强解丹黑河市:9人牛明光隋振爱王旭东马功臣徐景艳吕天水陈立国胡景涛王祁绥化市:5人张景文杜晟凯赵小平于成钢周静波大兴安岭:5人XXX 赵慧钰XXX君王晶杨宇航农垦总局:4人王世文张翠萍张琪王瑛森工总局:2人何懋琦赵广林省直:8人温观礼高希中邵洪山李东梅郝益胜张晶赵东辉王影。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城市规划优秀设计评选及规划成果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城市规划优秀设计评选及规划成果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09.23•【字号】黑建规[2011]37号•【施行日期】2011.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城市规划优秀设计评选及规划成果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黑建规[2011]37号)各地、市、县规划(建设)局、处(办),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为进一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提升全省城乡规划编制质量和水平的要求,结合今年最优、最差全省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活动,我厅决定开展2011年度全省城市规划优秀设计评选及规划成果质量检查工作。
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规划优秀设计凡具有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均可参加本年度城市规划优秀设计的评选。
评选范围包括:2010年以后编制完成并经法定程序审查批准实施的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以及各类专项规划、城市设计和有关城市规划研究等项目。
(二)规划成果质量检查凡具有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必须参加本年度城市规划成果质量检查,若参加优秀设计评选活动,则可不另报作品,申报范围同上。
二、申报要求(一)规划优秀设计1、同一单位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15项。
2、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项目参与单位协商一致后由主送单位负责申报,并出具联合申报证明;同一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不超过3个,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不得以挂靠高等级资质的形式申报项目。
3、每个项目主要编制人员不得超过8人,申报前应核准编制人员姓名,一经上报,不得更改。
4、申报项目若为法定规划,则应经过法定程序审查批准(附有审批文件复印件),并由项目所在地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后,在申报表上盖章。
5、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次,历届省级落选项目或已申报其它省部以上级别的项目不予受理。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年度建筑节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年度建筑节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7.10.11•【字号】黑建规范〔2017〕10号•【施行日期】2017.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开展年度建筑节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工作的通知黑建规范〔2017〕10号各市(地)住建局(建委),绥芬河市住建局、抚远市住建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住建局,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黑龙江省节约能源条例》中对建筑节能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的有关规定,按照省政府权力清单要求,每年组织开展年度建筑节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工作。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表彰奖励对象在新建建筑节能监管、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推广应用、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产品监管等方面的管理、重大项目实施、科学技术研究和实践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二、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条件(一)建筑节能先进单位条件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2)完成下达的绿色建筑推广应用任务,严格落实国家及省政府关于绿色建筑的推广政策;(3)对建筑节能产品及技术进行监管,未发生违反使用国家和我省禁止(限制)使用目录规定及标准要求的技术及产品;(4)组织开展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5)在建筑节能其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满足上述条件3项(含)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申报。
2、相关企业或科研单位(1)有通过国家部委或省级科技成果鉴定(评估、论证、验收)的建筑节能科技研发项目;(2)有国家或省级建设科技(节能专项)示范工程通过评审或验收;(3)参与节能相关国家(行业)标准或作为主编单位参与黑龙江省节能相关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4)有通过省厅认证或推广的建筑节能技术(产品)项目;(5)在建筑节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省城乡规划行业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省城乡规划行业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3.04.02•【字号】黑建规[2013]11号•【施行日期】2013.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省城乡规划行业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黑建规〔2013〕11号)各市(地)、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省农垦、森工总局规划(建设)局,各市、县城建档案馆,各规划设计单位:2012年,全省城乡规划行业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圆满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
为表彰2012年在城乡规划、城建档案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授予大庆市城乡规划局等36个单位为城乡规划管理先进单位,授予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等26个单位为城建档案管理先进单位,授予黑龙江省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等14个单位为城乡规划设计先进单位;授予高岩等123名同志为城乡规划管理先进工作者,授予杨玉坤等44名同志为城建档案管理先进工作者,授予王巍等46名同志为城乡规划设计先进工作者。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继续努力,为全省城乡规划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各单位可依据国家、省和本地有关政策,对受表彰的先进个人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附件:2012年度全省城乡规划行业先进单位及先进工作者名单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4月2日2012年度全省城乡规划行业先进单位及先进工作者名单一、城乡规划管理先进单位(36)大庆市城乡规划局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齐齐哈尔市城乡规划局牡丹江市城乡规划局双鸭山市城乡规划局伊春市城乡规划局七台河市城乡规划局哈尔滨市阿城区规划局双城市城乡规划局巴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木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江县规划局讷河市城乡规划局富裕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宁安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海林市规划局东宁县城乡规划管理局桦川县城乡规划局桦南县规划局肇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密山市城市规划管理处嘉荫县城乡规划所勃利县城乡规划局萝北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处嫩江县规划办安达市规划局肇东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庆安县城乡规划局望奎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加格达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绥芬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抚远县城乡规划局省农垦宝泉岭管理局城镇建设规划局省农垦红兴隆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柴河林业局二、城建档案管理先进单位(26)哈尔滨市城建档案馆哈尔滨市城乡规划档案资料室五常市城建档案馆双城市城建档案馆齐齐哈尔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龙江县城建档案馆克东县城乡建设档案馆克山县城乡建设档案馆泰来县城建档案馆牡丹江市城建档案馆牡丹江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档案馆海林市城建档案馆宁安市城建档案馆桦南县城建档案馆杜蒙县城建档案馆虎林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密山市城建档案馆双鸭山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集贤县城建档案馆宝清县城建档案馆伊春市城建档案馆勃利县城建档案馆北安市城建档案馆安达市城建档案馆绥芬河市城建档案馆建三江城镇建设规划局城建档案馆三、城乡规划设计先进单位(14)黑龙江省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哈尔滨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齐齐哈尔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佳木斯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大庆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鸡西市规划设计院虎林市城市规划设计室双鸭山市规划设计院伊春市规划建筑设计院鹤岗市城市规划设计院黑龙江农垦广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绥芬河市城乡规划勘测设计院黑龙江省瑞达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九州方圆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四、城乡规划管理先进工作者(123)高岩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张建伟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郑廷东齐齐哈尔市城乡规划局李向征齐齐哈尔市城乡规划局田森齐齐哈尔市城乡规划局刘曦光齐齐哈尔市城乡规划局卜前程牡丹江市城乡规划局马淑英牡丹江市城乡规划局姜胜才牡丹江市城乡规划局张德军牡丹江市城乡规划局耿学松佳木斯市城乡规划局张大伟佳木斯市城乡规划局李明佳木斯市城乡规划局凌小洁佳木斯市城乡规划局张继东佳木斯市城乡规划局韩丽杰佳木斯市城乡规划局朱云彩大庆市城乡规划局董玉林大庆市城乡规划局杨兴军大庆市城乡规划局鲁绍强大庆市城乡规划局马文龙大庆市城乡规划局李邱惠鸡西市规划局周熙惠鸡西市规划局闫明达鸡西市规划局姜德山鸡西市规划局王德龙双鸭山市规划局刘军双鸭山市规划局徐鹏伊春市城乡规划局王剑伊春市城乡规划局王大为伊春市城乡规划局沈广庆七台河市规划局曲福辉七台河市规划局袁军鹤岗市规划局朱义鹤岗市规划局唐明凯鹤岗市规划局拱相文鹤岗市规划局陈柏安黑河市规划局王建辉黑河市规划局梁秀萍黑河市规划局朱燕飞黑河市规划局付军绥化市城乡规划局刘心蕊绥化市城乡规划局张博辉绥化市城乡规划局开发区分局李保林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住建局胡增宇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住建局贺力省森工总局建设局张恩宏绥芬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陈正斌绥芬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张金玲抚远县规划局李卫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道里分局宋立伟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南岗分局袁开友哈尔滨市阿城区规划局韩义哈尔滨市呼兰区规划局李宏伟五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牟光侠尚志市规划建设管理局孙金库双城市城乡规划局王佳佳方正县住建局城乡规划管理办公室张涛木兰县城乡规划管理处范海龙巴彦县建设局李炳华通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镇规划办管志方宾县城乡规划局韩春民延寿县城镇建设规划管理处宁春明依兰县城镇市政规划管理处张彦平龙江县规划局杨树军讷河市城乡规划局褚世民克山县规划局许传广依安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秦向东拜泉县委员会马海军甘南县规划处尹思泰来县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李柏春克东县委员会张玉珠富裕县城乡规划管理处商光志宁安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刘茂义穆棱市城乡规划管理局褚忠兴海林市规划局臧寒冰东宁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张永宏林口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姜文伟富锦市规划管理局李金录桦川县城乡规划局闫慧军桦南县规划局赵爱民汤原县城镇规划管理局王金华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郭宏伟肇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王玉海肇源县规划局康健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孙云飞虎林市城市规划管理处王振杰密山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乔正旭鸡东县城镇规划管理处徐建秋友谊县城乡建设规划局程刚宝清县城乡规划管理局王喜江集贤县城乡规划管理处王淑华饶河县城市规划管理处王明哲嘉荫县城乡规划局李玉平铁力市城乡规划管理处周刚萝北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处黄德泉绥滨县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处孙照学北安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站齐海燕嫩江县城乡规划管理办公室霍春玲五大连池市城乡建设规划办于秋滨逊克县规划办王文奎孙吴县城市规划办公室单伟兵安达市规划局于珺庆安县城镇规划管理局顾雪峰青冈县城乡规划管理处安本绥棱县规划处薄向国兰西县规划局陈东生海伦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刘春光明水县城镇规划管理处刘立新肇东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于建彬望奎县城市规划管理局张伟漠河县建设局张浩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邓凤兰呼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陈永贵加格达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段长利省农垦总局规划局宋志江农垦红兴隆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许殿林农垦齐齐哈尔管理局赵宏宇农垦齐齐哈尔管理局周仕杰农垦宝泉岭分局城镇建设规划局陆宏斌农垦总局绥化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陈龙江农垦建三江管理局城乡建设规划局贺利省森工总局住建局李洪宝柴河林业局五、城建档案管理先进工作者(44)杨玉坤哈尔滨市城建档案馆闫忠武哈尔滨市城建档案馆周宪文哈尔滨市城乡规划档案资料室刘越哈尔滨市城乡规划档案资料室杨晓华齐齐哈尔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史庆华牡丹江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刘念佳木斯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牛红颜佳木斯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孟昭山大庆市城乡建设档案馆佟波大庆市城乡建设档案馆李翔鸡西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李丹双鸭山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朱晔晖伊春市城建档案馆孙妍七台河市城乡规划局邵恒鹤岗市城建档案馆李广波黑河市城建档案馆赵子宇绥化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肖辉绥芬河市城乡建设档案馆韩景艳抚远县规划局井淑洁尚志市规划建设管理局档案室冯绍香方正县城市建设档案室薛冬龙江县城建档案馆李秀玲讷河市城乡建设档案馆邰鸿姝克东县城乡建设档案馆刘亚南甘南县规划处张娇富裕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张杰穆棱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徐实海林市规划局城建档案馆金丽俊宁安市城建档案馆王建新富锦市规划局城建档案馆吴凤崎桦川县城乡规划局王丽密山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栾春英虎林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曹德志宝清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城建档案馆李宏岩铁力市城乡规划管理处李英勃利县城市规划管理局陆丽英绥滨县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处杨淑芳北安市城建档案馆王凤龙明水县城乡规划管理局李建吾青冈县城乡规划管理处孔惠敏呼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贾玉华农垦红兴隆管理局住建局夏春华宝泉岭管理局城镇建设规划局刘可群亚布力林业局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六、城乡规划设计先进工作者(46)潘玮哈尔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李春梅哈尔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王颖哈尔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王毅辉齐齐哈尔市城规划研究院高秋齐齐哈尔市城乡规划局刘辉齐齐哈尔市城乡规划局王巍牡丹江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逄锦辉牡丹江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孙显飞牡丹江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王继忠佳木斯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李经伟佳木斯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殷庆荣佳木斯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郭宏杰大庆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葛明大庆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金振声鸡西市规划设计院马永智双鸭山市城市规划设计院李伟华伊春市规划建筑设计院王敏七台河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院王宇峰鹤岗市城市规划设计院玄凌海鹤岗市城市规划设计院高连秋黑河市城乡规划局关巍黑河市规划勘测设计室张晓峰绥化市规划设计勘察测绘院徐德富大兴安岭勘察设计院吕春阳绥芬河市城乡规划勘测设计院李贵生抚远县方圆规划勘测设计所高光志黑龙江广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崔性泽黑龙江省林业设计研究院吴敬川哈尔滨市阿城区规划勘察设计院王兴智尚志市宏城乡镇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钟海林穆棱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张德才林口县城乡规划设计室王志刚桦南县规划局刘继学大庆市城建开发设计院郝忠英鸡东县城镇规划管理处李守俊宝清县城乡规划管理局王晓伟铁力市城乡规划管理处石军勃利县城市规划管理局牟万生庆安县规划局XXX 海伦市城乡规划管理局XXX业黑龙江省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宫金辉黑龙江省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张远景黑龙江省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周鑫黑龙江省瑞达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云利波黑龙江省九州方圆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张书天黑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建部2016年度建筑节能、绿色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建部2016年度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7.02.08
【实施日期】2017.02.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建部2016年度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
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市(地)住建局(建委),绥芬河市住建局、抚远市住建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住建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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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表彰2008年度黑龙江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表彰2008年度黑龙江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8.12.24•【字号】黑建安[2008]65号•【施行日期】2008.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表彰2008年度黑龙江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黑建安[2008]65号)各市(行署)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总局建设局、省森工建设安全站:2008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围绕年初制定的全省建设安全生产事故下降30%,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明显好转的目标,共同努力,强力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及安全年活动。
建设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在连续四年下降的基础上,今年较上年又分别下降了47.7 %和 52 %,不仅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目标,而且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
为了表彰先进,继续推动全省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经各市(行署)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总局建设局、省森工建设安全站推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研究决定:授予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安全处等82个单位“黑龙江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张文库等 169名同志“黑龙江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建议有关部门给予上述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一定物质奖励,其中,个人奖励额度控制在人民币5百元内;建议获得“优秀城市(系统)”、“安全生产成绩显著城市”荣誉称号的市(行署)人民政府、总局(见黑建安[2008]64号)给予有功单位奖励人民币5万元、4万元。
奖励资金由各地自行解决。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继续努力工作,再创佳绩,为我省建设安全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黑龙江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名单2、黑龙江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名单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附件1:黑龙江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名单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安全处哈尔滨市道外区城市建设局安全监察科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安全监督站五常市建设安全监察站延寿县建设安全监察站方正县建设安全监察站黑龙江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黑龙江信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宝宇建筑安装公司哈尔滨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哈尔滨长城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哈尔滨哈飞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三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大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尚志市腾飞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铁二十二局哈尔滨铁路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奔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华滨建筑工程公司哈尔滨市群力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八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四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黑龙江和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华龙送变电安装有限公司哈尔滨铁路局直属工程公司黑龙江大兴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三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东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建设安全监察站富裕县建设局拜泉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南通市达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公司齐齐哈尔市和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齐齐哈尔市中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胜腾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峰景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龙铁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市建设安全监察站海林市建设局牡丹江市供热燃气管理办公室牡丹江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牡丹江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同江市建设局桦川县建设局佳木斯远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佳木斯鸿基工程公司佳木斯三江监理公司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建设局江苏中厦集团有限公司大庆新潮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庆乳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密山市建设安全监察站虎林市建设安全监察站双鸭山市华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宝清县建设局伊春市建设安全站伊春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七台河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公司江苏江都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七公司大桥分公司鹤岗市长江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鹤岗市经纬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北安市鑫盛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黑河市北建建筑有限公司黑河富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绥化市建设安全科安达市建设局肇东市建设局庆东油田建筑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宇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兴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黑龙江省农垦隆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黑龙江农垦建工有限公司黑龙江宝厦建设有限公司哈尔滨市松花江林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穆棱市建发路桥公司哈尔滨市松北区建设和管理局保利澳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利建设开发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哈尔滨北兴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附件2:黑龙江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名单张文库车延杰陈铁男于建南姚鹏李万宝隋振峰任学群马玉威戴慧娟吕延林陈占功龚爱群时宝辉鞠浩杨魏林波傅耀年孙景忠孟庆义杨连庄韩一宝滕本仁宋晓玲郑绍才张军郝传龙满少男魏庆春毕文章刘英春祖鹏王檀陈俊秀董玉林吕凤金王东馥侯文义白皛王恭亮佟柏乐王明辉陈林田锡才符江吴小明刘荣芳王春伟刘克刘海波韩晓媛吴玉凤乔孟军王长海王兵霍全生张斌刘德彪王竹春闫振宾宋杰新刘钊金长军何士刚陈文芝王侠许宏胜许国昌贾岩郭福孙茂永孙洪涛赵明阳刘林鹏赵蒲蒋继君马克新姜志敏胡牧刘刚刘玉田吴德家刘崇国杜红梅苏战友孙国政李强刘俊锐郭义军丁兆东丁喜富欧长德曾玉芝孙健崔岩杨开森罗超戈良斐李新江吴治海孙亚瑞曹龙崔宝华李恩齐闻志林李志先闫雪峰刘晓东郝成山赵强姜海林刘建军XXX 李雁翎刘国伟赵金锋苏学英谢圣才孙伟任振国纪维亮徐正峰赵逍钟坤缪德俊朱宏亮沈明根何雪峰王树彬王桂萍房辉陶东升赵煜鑫郭勇陶广学陈培军徐承运王洪发朱波李金权陈国华宋健军杨德志周峰张海林付德杨志勇权赫宇宁立敏季晓谊张宝玉刘志刚周天顺戚福成黄桂洲赵宏宇于子鹏仇伟松徐义辉腾云超刘可群张传隆万利军王宏新关守财李晨光宋煜战余环刘洪滨薛大明。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节能暨分户验收专项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节能暨分户验收专项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08.09.11•【字号】黑建质[2008]59号•【施行日期】2008.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节能暨分户验收专项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黑建质[2008]59号)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为了贯彻落实建设部《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黑龙江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和相关规范标准,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增强建筑节能质量意识,做好分户验收工作,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建筑节能暨分户验收专项监督执法检查活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目的通过开展建筑节能暨分户验收专项监督执法检查,掌握各地市建筑节能暨分户验收工作推进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强化质量监督力度,进一步增强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意识,指导各地更好地开展建筑节能暨分户验收工作,不断促进我省建筑节能暨分户验收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检查范围全省在建及竣工房屋建筑工程。
三、检查内容(一)贯彻落实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建筑节能验收规范情况;(二)施工、监理单位按图施工、监理情况;(三)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和备案情况;(四)工程实体质量和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五)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情况。
四、检查时间安排10月下旬开始,具体到达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五、检查组的组成省建设厅成立专项监督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组长:李文芳省建设厅副厅长副组长:王公山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站长郑纯共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副站长成员:孙增志李会义周东泉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下设两个检查组:第一检查组:组长:李会义成员:徐刚冮明军王殿海专家2人检查城市:大庆齐齐哈尔黑河农垦绥化伊春大兴安岭第二检查组:组长:周东泉成员:姜英洲高晓旭专家2人检查城市:牡丹江鸡西七台河双鸭山佳木斯鹤岗哈尔滨森工六、检查程序(一)听取受检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筑节能暨分户验收情况的汇报,内容应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下一步工作的思路和建议(要有书面文字材料)。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7.03.31•【字号】黑建建〔2017〕2号•【施行日期】2017.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建建〔2017〕2号各市(地)住建局(建委),抚远、绥芬河市住建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住建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按照住建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17]5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我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请各地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3月31日黑龙江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全面落实质量安全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住建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17]57号)要求,省住建厅决定开展全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为确保提升行动有序推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通过三年的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建筑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各方建设主体依法依规开展活动,质量安全意识显著增强,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更加完备,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监管信息化水平稳步提高,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工程监督覆盖率、竣工工程验收合格率100%,投诉处理办结率98%以上,全省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一)加强源头治理。
1. 严肃查处违法发包、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行为。
严格工程发包与承包招投标制度,应招标工程必须依法招标,应公开招标的必须依法公开招标,严禁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资质条件的组织或个人;严禁中标单位将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严禁将专业工程分包给不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严禁施工单位允许其他组织和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工程。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表彰全省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的决定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表彰全省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7.01.22•【字号】黑人发[2007]8号•【施行日期】2007.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法其他规定正文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表彰全省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的决定(黑人发[2007]8号)各地市人事局、建设局(建委)及建设系统有关单位,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建设局,省建设厅厅直属各单位:近年来,全省建设系统各单位及广大干部职工,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全省建设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全省建设事业深入发展,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决定:授予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等80个单位为“全省建设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边洪霄等180名同志为“全省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谦虚谨慎,再接再厉。
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号召全省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奋发向上,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全省建设工作新局面,为共建和谐龙江、小康龙江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全省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名单2、全省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名单二00七年一月二十二日全省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名单哈尔滨市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哈尔滨市南岗区城市建设局哈尔滨市动力区城市建设局哈尔滨市松北区建设和管理局通河县建设局双城市建设局五常市建设局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局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哈尔滨市南岗区城市管理局哈尔滨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哈尔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哈尔滨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哈尔滨市第四燃料公司哈尔滨供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供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齐齐哈尔市齐齐哈尔市建设局齐齐哈尔市园林管理处齐齐哈尔市市政设施管理处齐齐哈尔阳光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齐齐哈尔市城市建设服务热线指挥中心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建设行政执法局富裕县建设局齐齐哈尔市规划局齐齐哈尔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牡丹江市牡丹江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牡丹江市园林管理处牡丹江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佳木斯市佳木斯市房产局佳木斯市规划局佳木斯市供排水公司富锦市建设局佳木斯市沿江公园大庆市大庆市建设局肇州县建设环境保护局大庆市规划局大庆市城市管理局大庆市房产管理局大庆市动迁管理办公室伊春市伊春市建设局铁力市建设局伊春市城乡规划局伊春市规划建筑设计院伊春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伊春市汽车公司鸡西市鸡西市房产管理局鸡西市市政建设工程公司鸡西市公共交通公司鸡西市热力公司鸡西市园林处园林绿化大队七台河市七台河市建设局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动迁管理办公室七台河市勃利县城镇建设管理处七台河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院七台河市金厦房地产测绘有限责任公司七台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2319”指挥中心双鸭山市双鸭山市建设局双鸭山市龙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集贤县建设局双鸭山市规划局双鸭山市房屋产权管理处鹤岗市鹤岗市建设局黑龙江省鹤煤建筑安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鹤岗市丰麟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鹤岗市规划局鹤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鹤岗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黑河市黑河市建设局嫩江县建设局黑河市规划局黑河市房产管理局绥化市绥化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绥化市规划设计勘查测绘院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建设局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建设局加格达奇区市政园林管理处黑龙江省农垦总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建设局黑龙江农垦建工有限公司全省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名单哈尔滨市边洪霄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局长刘玉润哈尔滨供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方登林哈尔滨市建委质监总站站长车忠利南岗区城建局副局长张立军香坊区城建局科长符江哈尔滨大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库志强哈尔滨市道外区建设局局长周志民哈尔滨市平房区城市建设局局长王明杰哈尔滨市呼兰区建设管理局局长韩玉海宾县市政公司经理王金库延寿县质量监督站站长吕洪波方正县建设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崔国范巴彦建筑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王辉木兰县房产处工人张云飞阿城市建设局城建办主任陈俊秀依兰县建设局副局长张静敏(女)尚志市工程质量检测站站长刘明哈尔滨正大建筑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人王振生哈尔滨恒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人李兆福省建工集团三建公司工人单夫营哈尔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处长孙明哈尔滨市道桥管理维修处副科长于文福哈市政一公司第八分公司副经理付宝军北方森林动物园工人杨建华哈市南岗区城市管理局局长赵波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局处长高恩世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局副局长徐淑华(女)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局纪检组长陶玉祥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局正处级于亚滨哈尔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王绍宁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办公室主任赵永利哈尔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主任张军哈尔滨市住宅新区开发总指挥部指挥杨仲华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开发区分局科员王玉林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保管员刘兆滨哈物业供热集团道理经营公司通江分公司水暖工孙志哈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经理李文华哈尔滨供排水集团供水公司大修工程处处长庄建滨哈尔滨供排水集团排水公司技师刘瑞滨哈尔滨供排水集团企划部部长郝传晶(女)哈尔滨市公共汽车总公司八车队乘务员齐齐哈尔市王洪生齐齐哈尔市建设局局长田宏伟齐齐哈尔市明月岛风景区管理处轮机长刘绍华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建设行政执法局局长于全胜泰来县建设局局长张兴永齐市昂昂溪区建设环保行政执法局局长张云达齐齐哈尔市建设局工程师叶书田齐齐哈尔市建设局正科XXX 龙江县建设局局长郑凤(女)市龙沙公园技师房游林齐百江燃气有限公司班长王志宏黑龙江新天物业集团红星物业公司房管员赵国启甘南县建设局局长李会明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李铁齐齐哈尔市规划局正科赵源江齐齐哈尔市规划局副局长张彦平龙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牡丹江市李淑兰(女)牡丹江市建设局党委副书记陈学平牡丹江市供热燃气办公室主任徐士杰牡丹江市建设局纪检委书记王艳杰(女)牡丹江市建设标准定额站总经济师王国栋牡丹江市拆迁办副主任姚广海海林市城投公司经理姚龙斌宁安市建设局局长李伟牡丹江市规划局总工办主任曲阜荣牡丹江市勘查测绘研究院总工刘月荣(女)牡丹江市房产管理局副科长唐立君牡丹江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科长安久海牡丹江市自来水公司总经理佳木斯市张路佳木斯市房产产权市场管理处副主任葛玉慧(女)佳木斯市工程质量监督站政工师崔发君佳木斯市园林处主任秦品荣(女)佳木斯市园林处饲养工张文达东方市政集团施工五处工长刘来河佳木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物洁监察中心主任张永奎同江市园林管理处书记王海丰桦川县给排水公司维修队长桂兴智佳木斯市规划局局长刘国桥佳木斯市房产局局长邱悦佳木斯市房产产权市场管理处工程师田立斌佳木斯市民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级工王景燏佳木斯市供排水公司工程师彭志强佳木斯市供排水公司经理大庆市姚远大庆市建设局局长蔡英威大庆市建设局科长许东升大庆市建设局建经站站长郑革大庆市让胡路区规划建设局局长鲁金凤(女)大庆市大同区规划建设局局长徐明大庆市建安集团第一分公司工人王威大庆筑安集团公路公司班长孙桐伟大庆市高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工程师寇胜平大庆市高新区设计院院长杨占鳌大庆市规划局局长王晓东大庆市城市管理局园林大队大队长华玉宝大庆市东风新村市容环境管理处主任赵玉环(女)大庆市房产管理局正科许书彬大庆市房产管理局正科李大勇大庆市公共汽车公司科员伊春市王彰伊春市建设局局长金国强伊春市城投公司副总经理李公春伊春市南岔区建设局局长景伊录伊春市建设局科长王殿学伊春市五营区建设局局长冯有胜伊春市上甘岭区建设局副局长张国军伊春市规划局副主任科员王晓姝(女)伊春市热力公司收费员孙立彬伊春市自来水公司工人鸡西市侯俊东鸡西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副局长王爱国鸡西市热力公司总经理赵宝堂虎林市建设局局长王国忠密山市建设局副局长宋贵发鸡西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工人刘学芹(女)鸡东县城镇建设管理处主任房志国鸡西市规划设计院副院长张雨鸡西市规划局用地二科科长于树明鸡西市房产管理局党委书记白士臣鸡西市房产产权市场管理处主任七台河市孙玉国七台河市建设局局长李兆臣七台河市市政设施管理处路灯所工人宋诗利七台河市园林管理处主任王少纯七台河市排水管理处主任邢永贵七台河市建设局党委组织部科长依英彬七台河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监测员王贵波七台河市建筑设计院院长孙延滨勃利县自来水公司安装队工程师曲福辉七台河市规划局用地科科长石东勃七台河市房产局局长邢伟七台河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主任王振华七台河市房产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曲晓光七台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2319”指挥中心副科长双鸭山市郝贵春双鸭山市建设局局长张学顺双鸭山市天华建筑开发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项目经理刘远第市政设施管理处排水工刘国山自来水公司维修队长高玉霞(女)双鸭山市北秀公园主任陈月华双鸭山市园林处助工姜涛宝清县建设局科员孔祥秋姚河县环卫处高级工樊刚友谊县环卫处司机姜少民双鸭山市规划局副局长韩国斌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邓小冬双鸭山市房产局办公室主任鹤岗市王树彬鹤岗市建设局局长房继海鹤煤建安集团公司项目经理臧富强鹤岗市建设局科长周洪林工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沙臣厚鹤岗市长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兴家鹤岗市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颖(女)罗北县建设局工程师赵广泽绥滨县建设局工程师宋晓航城市规划设计院总工徐阳鹤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翼中良市政建设管理处三工区主任李永江鹤岗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主任张静波(女)鹤岗市房产局科长刘子文鹤岗市力源建筑公司钢筋工陈金久鹤岗市城市行政执法管理局局长黑河市黄玉琢黑河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杨秀林黑河市园林管理处工人刘振秀嫩江县建设局局长王锦成孙吴县监理公司经理何英(女)北安市建筑工程管理处主任陈伯安黑河市规划局局长苏艳芹(女)孙吴县房产处主任隋振爱嫩江县房产管理局局长绥化市丁建伟绥化市市政建设管理处副主任王守志绥化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春梅(女)绥化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工程师大兴安岭行署张唯东大兴安岭行署建设局局长张东方加格达奇区建设局局长周茂恒塔河县建设局局长XXX 呼玛县建设环境保护局局长苏位书大兴安岭行署建设局检测员聂红杰(女)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建设局规划员边凤霞(女)漠河县建设环保局科员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张春生黑龙江省农垦北安建筑安装总公司总经理赵俊祥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红兴隆分局建设局局长万志峰农垦建工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工人省直单位赵伟黑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副院长王风君黑龙江省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崔晓伟黑龙江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
准执行情况综合检查的通知
【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
【发文字号】黑建科[2009]11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09.04.16
【实施日期】2009.04.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综合检查的通知
(黑建科[2009]11号)
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试点检查的通知》(建办标函[2009]183号)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关于加强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建质〔2008〕231号)和《黑龙江省节约能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经研究,定于4月底起重点对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建筑节能、抗震等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综合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重点突出民用建筑工程涉及质量安全方面的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1.各市(地)、县、农垦、森工总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
2.2007年以来立项的建设工程在建设过程中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3.2007年以来立项的建设工程在建设过程。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黑龙江省二O一一年度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结果的通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黑龙江省二O一一年度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03.02•【字号】黑建建[2012]17号•【施行日期】2012.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正文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黑龙江省二O一一年度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结果的通报(黑建建[2012]17号)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为深入开展建筑业十项新技术推广应用,全面推进建筑业企业技术进步,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省建筑业协会《关于开展二O一一年度黑龙江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十项新技术应用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12年1月,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委员会对2011年度申报的75项示范工程进行了评定验收。
经专家评定20项示范工程获得金牌,45项工程获得银牌,现将情况通报如下(详见附表):一、基本情况2011年各市、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业企业高度重视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推广应用,共申报示范工程75项。
各市地在实施新技术应用工程过程中,加强了组织领导,开展了新技术标准培训,组织技术人员观摩现场。
通过精心组织施工,使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申报单位申报的示范工程涵盖了房建、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方面,扩大了新技术示范工程在我省的覆盖面,其中哈西客运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哈麻住宅小区等一些工程在新技术应用方面均达到国内或省内领先水平。
二、存在问题通过评定验收,2011年,我省建筑业推广应用十项新技术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先进省份相比仍存在着差距,主要表现在:(一)一些市地对推广应用十项新技术重视不够,缺乏有效的组织领导,尚未开展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工作。
在推广应用新技术过程中,对新技术应用各环节指导服务不到位,没有建立完整的培训、检查、评比、学习交流的制度,降低了新技术推广应用效果。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召开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建筑节能技术讲座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召开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建筑节能技术讲座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3.08.28•【字号】黑建科[2013]25号•【施行日期】2013.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召开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建筑节能技术讲座的通知(黑建科〔2013〕25号)各市(地)住建局(建委)、规划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住建局、规划局,各相关企业:为加大力度推广我省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提高居民居住舒适度,提升我省建筑品位,省住建厅特邀请德国专家及我省相关专家就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节能技术进行专题讲座,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时间:2013年9月6日9:00-17:00。
二、地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五楼大会议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08号)。
三、内容:(一)省住建厅领导致辞。
(二)我省专家介绍绿色建筑及超低能耗建筑节能技术。
1、黑龙江辰能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专家介绍绿色建筑发展。
2、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专家介绍超低能耗门窗技术。
3、哈尔滨鸿盛集团专家介绍EPS保温模块技术。
(三)德国建筑联合会建筑师和城市规划师路德维希·隆恩(Ludwig Rongen)教授讲解超低能耗建筑(被动式房屋)及相关技术。
四、人员:省住建厅领导、相关处室、各市(地)住建局分管局长、规划局分管局长、规划院和设计院相关、科研院所、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企业、相关专家。
五、要求:1、厅节能科技处负责通知相关住建局、科研院所及有关专家,人数为25人。
联系人:张成龙联系电话:53677004邮箱:**************2、厅规划处负责通知各市规划局及相关规划院参会,人数为20人。
联系人:张宁联系电话:53678304邮箱:*****************3、厅设计处负责通知各地设计院,人数为50人。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表彰2008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表彰2008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9.02.25•【字号】黑建质[2009]2号•【施行日期】2009.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表彰2008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黑建质[2009]2号)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2008年我省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社会的精神,紧紧围绕全省2008年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重点,在大型公共建筑及节能减排、住宅分户验收、质量通病治理等工作方面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使我省工程建设整体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同时涌现了一批好的经验和工作突出的先进单位以及优秀的质量监督管理人员。
为总结2008年全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全省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和质量管理工作水平,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依据省厅《关于推荐2008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精神,经各市(地)、专业工程质量监督站推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共评出省级先进单位90家,省级优秀监督员109名、优秀质量检查员188名和优秀质量检测员56名。
现予以公布表彰。
附件:1、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先进单位名单2、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先进个人名单二00九年二月二十五日附件1: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先进单位名单(一)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先进单位1、哈尔滨市工程质量监督总站2、齐齐哈尔市工程质量监督站3、牡丹江市工程质量监督站4、佳木斯市工程质量监督站5、大庆市工程质量监督站6、鸡西市工程质量监督站7、伊春市工程质量监督站8、鹤岗市工程质量监督站9、黑河市工程质量监督站10、省农垦总局工程质量监督站11、哈尔滨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12、哈尔滨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13、哈尔滨市松北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14、石油天然气大庆油田工程质量监督站15、大庆石化工程质量监督站16、尚志市工程质量监督站17、哈尔滨市呼兰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18、哈尔滨市阿城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19、甘南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20、富裕县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站21、绥芬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2、东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3、富锦市工程质量监督站24、同江市工程质量监督站25、肇源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6、虎林市工程质量监督站27、宝清县工程质量监督站28、嘉荫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29、萝北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30、嫩江县工程质量监督站31、肇东市工程质量监督站32、青岗市工程质量监督站33、塔河县工程质量监督站34、农垦红兴隆分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35、农垦北安分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二)大型公共建筑及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先进单位1、哈尔滨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2、双城市工程质量监督站3、海林市工程质量监督站(三)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先进单位1、齐齐哈尔市工程质量监督站2、龙江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3、泰来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4、穆棱市工程质量监督站5、桦川县工程质量监督站6、林甸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7、密山市工程质量监督站8、集贤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9、农垦宝泉岭分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10、农垦建三江分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先进单位1、牡丹江市工程质量监督站2、大庆市工程质量监督站3、宁安市工程质量监督站4、抚远县工程质量监督站5、鸡东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6、友谊县工程质量监督站7、勃利县工程质量监督站8、绥滨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9、大兴安岭松岭林业局基建科10、农垦九三分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11、农垦牡丹江分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五)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优秀检测单位1、哈尔滨兴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2、哈尔滨新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3、黑龙江龙航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4、哈尔滨开发区明矩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5、黑龙江全安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6、黑龙江省寒地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7、黑龙江省岩实建筑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8、哈尔滨长城桩基检测有限公司9、尚志市环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10、齐齐哈尔宏宇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11、甘南县建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12、克山县信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13、牡丹江市科研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14、牡丹江市广源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15、绥芬河市天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16、东宁县衡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17、佳木斯三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18、佳木斯市民安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19、大庆市华艺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20、大庆建龙广安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21、大庆市晟达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22、大庆石化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23、大庆油田三维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24、双鸭山市鹏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25、饶河县美利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26、伊春市玉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27、黑河市宏基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28、绥化兴达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29、肇东市兴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30、黑龙江省三环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31、黑龙江农垦益康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有限公司附件2: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先进个人名单(一)优秀工程质量监督员1 哈尔滨市于建南仲伟江宋清海张强孙巨平范春生王虎李荣江王广通王振峰宋国军董明秋刘传贵张建和赵连义谢金宏李成梁国富倪华勇张桂君郑文春XXX 吴向阳王树波杨丽杰仲跻广张英伟孙嫣王志毅于海君2 齐齐哈尔市王亚东毛治强雷武金吴大明张艳辉刘广志韩四海程晋升王宝和许国仓贺永杰3 牡丹江市赵岐芦旺刘自力韩晓丽祝利于乃庆崔成根刘成历艳斌李云峰4 佳木斯、大庆市王殿文张旋聂珣苏德峰周洋杜长明陈云飞方传海霍振耕郁有军刘莹王亚军刘振样关颂荆喜莲张玉臣侯明辉5 鸡西、双鸭山市高武王国实马德玉于德友郭树华赵喜库熊文宇冯晓明王国著史宏伟赵雪东6 伊春、鹤岗、七台河市李学刚张睿王伟王学斌李长春王晓东李春林于淑清谢贵海杨斌7 黑河、绥化市及大兴安岭地区郭新君李连升潘艳君曲斌孙占山闫永君迟旭孙东王伟宋建军苏利民韩鹏张卫光赵丽慧8 省农垦、森林总局韩志伟周全XXX民汤树义李筠姚威(二)优秀工程质量检查员1 哈尔滨市王立东车行滨 XXX玉金殿坤刘存江白立新翟文中武玉国崔兰芝杜福强刘斯管海涛于崇洋杨玉华王玉林刘永收姜汉伟赵成李英顺宋玉涛刘军李伟李春枝刘静胡新刚杨雪梅于闱纲刘万学王向军周树森2 齐齐哈尔市张海峰郑光浩邹继英陈应和尤成彪景圣慧付奎丛德友侯福元李潇岳小威王鑫宋密林邢启国付友权3 牡丹江市郑海峰张薇薇张新福丁效华李振霞王静宁雷高卫东黄镇南宗福才王志林魏丛雨4 佳木斯市和荣刚滕治顺魏迎光晁彦卫张玉光石永民吴增强田春吴东张文达刘兴刘树峰5 大庆市杜晓峰杜纪芳孙继红申健张宏其周川刘国辉赵兴禹霍忠仁陈汉书尚长柏马丽娟曲丽娜李俊东王鹏昊张岩王洋邢彦庆刘帆刘家发邵怀有刘正军梁建华李荣昌郭庆茹马英彤马丽艳王晶瑶6 鸡西、双鸭山市张义学赵忠义刘松都德斌高杰李建功于欣窦存柱郑忠礼于建勇刘永富赵喜文刘恒杰刘胜元王建伟洪春光滕艳华张丽荣王兆财7 七台河、鹤岗、伊春市刘英泉李德军刘勇宋忠连姜启平王守成程瑞兵卞进华朱琼高金海所风德王树林黄永福王忠财杨仲泉王建强李明泽王福来李玉红刘忠民刘磊李晓兰付井伍江金财李加义张永丽常立恒潘佑恩8 大兴安岭地区、黑河、绥化市纪巍周伟光高玉君陈培清薛焱辉滕淑萍张海林郭京田黄立喜刘桂芹柴宏邹春刚初素娟林登利朱秀菊刘全阎茹祥杨彬彬包春生赵士文徐万年赵仁丁彦国陈士良战永军崔建国姚庆海9 黑龙江省农垦、森林总局工程质量监督站刘为荣张喜泉姚国庆刘博民相江华孙雪李巍王鹏赵蓬元于秉言徐翠荣许兴国孙彦明秦瑞芝辛玉山杨树波唐国栋(三)优秀工程质量检测员1 哈尔滨市冯伟东苗洪滨邓伟财王桂琴季洪涛何立新柳光伟吕岩高玉龙胡柏青郭育枝郑祖光张智钧王素萍XXX 张静敏祝序博董志扬李传兴徐惠敏臧强2 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市张维民王桂芳李珣梁新华王冬昕董建文张磊崔明淑张晓民王丽娟孙玲陆亚曼张伟滨姚兴江3 大庆、鸡西、双鸭山、伊春市李寒青胡志宏石增孝赵祥王志国雷剑平姜皓周玉刚戴明忠宋鸿亮4 七台河、鹤岗、黑河、绥化市申玉玲夏明时齐彦成林英红张继有齐晓伟5 农垦、森林总局李颖薛巨臣许庭旭王淑云陈平。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表彰全省建设系统行业标兵及“五支队伍”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表彰全省建设系统行业标兵及“五支队伍”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7.01.22•【字号】黑建文明办[2007]1号•【施行日期】2007.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表彰全省建设系统行业标兵及“五支队伍”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黑建文明办[2007]1号)各市(地)建设局(建委)、建设系统各归口单位、省农垦总局建设局:2006年年初,省建设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全省建设系统“五支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在全省建设系统深入开展了“五支队伍”建设工作。
各市(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省建设厅的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五支队伍”建设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通过开展“五支队伍”建设工作,全省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得到加强,干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行业风气有了明显转变,先进典型不断涌现。
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调动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把“五支队伍”建设工作引向深入。
省建设厅决定:授予刘兆滨、王玉林、彭玉宝、郝传晶、袁文志、郝刚、张学文、张少武、朱建和、付景利10名同志全省建设系统行业标兵荣誉称号;授予哈尔滨市建委等15个单位全省建设系统“五支队伍”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齐齐哈尔市建设局等10个单位全省建设系统公务员队伍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省建工集团等12个单位全省建设系统科技创新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大庆市萨大路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等12个单位全省建设系统工程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牡丹江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等16个单位全省建设系统窗口服务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鹤岗市建设局行政执法监察大队等10个单位全省建设系统行政执法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邵树阳等18名同志全省建设系统优秀公务员荣誉称号;授予王公山等14名同志全省建设系统科技创新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于兆海等16名同志全省建设系统工程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朱利民等15名同志全省建设系统窗口单位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许京永等14名同志全省建设系统行政执法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召开全省市政行业工作会议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召开全省市政行业工作会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09.04.17•【字号】•【施行日期】2009.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召开全省市政行业工作会议的通知为全面推进我省市政建设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经厅城建处、建管处提请,并经厅领导同意,我厅定于2009年4月28日在哈尔滨市召开全省市政行业工作会议。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会议主要内容1、宣布2008年全省市政工程企业“三优”评选表彰等决定;2、表彰奖励2008年全省市政行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3、典型经验介绍;4、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导讲话;5、参观省中大路桥集团橡胶沥青工艺和部分道路建设;6、其它相关事宜。
二、参加会议人员1、各市(地)行政主管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分管市政工作的领导和主管局城建处(科)室负责人;2、各市(地)市政设施管理处负责人;3、各县(市)建设局分管市政工作的局长;4、市政施工三级(含三级)资质以上的企业法人和会员单位负责人;5、各市(地)路灯管理处(所)主要领导和城市路桥收费处(所)主要负责人;6、荣获市政工程企业“三优”评选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代表。
三、会议时间、地点1、会议时间:会议定于2009年4月28日举行,会期一天半,4月27日全天报到;2、会议地点:黑龙江省委党校(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74号)。
电话:************* 863587313、会议费用:每人交会务费260元,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几点要求1、各市(地)行政主管部门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所辖县(市)相关人员参加会议;2、大会典型发言的单位按厅里要求的统一格式,自印发言材料280份,于4月25日前报省厅,经验介绍时间不超过12分钟(3000字以内);3、参会代表的回执请于2009年4月25日前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便统一安排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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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年度建筑节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黑建规范[2017]10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7.10.11
【实施日期】2017.10.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年度建筑节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工作的
通知
(黑建规范[2017]10号)
各市(地)住建局(建委),绥芬河市住建局、抚远市住建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住建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黑龙江省节约能源条例》中对建筑节能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的有关规定,按照省政府权力清单要求,每年组织开展年度建筑节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工作。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表彰奖励对象
在新建建筑节能监管、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推广应用、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产品监管等方面的管理、重大项目实施、科学技术研究和实践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二、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条件
(一)建筑节能先进单位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2)完成下达的绿色建筑推广应用任务,严格落实国家及省政府关于绿色建筑的推广政策;
(3)对建筑节能产品及技术进行监管,未发生违反使用国家和我省禁止(限制)使用目录规定及标准要求的技术及产品;
(4)组织开展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5)在建筑节能其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满足上述条件3项(含)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申报。
2、相关企业或科研单位
(1)有通过国家部委或省级科技成果鉴定(评估、论证、验收)的建筑节能科技研发项目;
(2)有国家或省级建设科技(节能专项)示范工程通过评审或验收;
(3)参与节能相关国家(行业)标准或作为主编单位参与黑龙江省节能相关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4)有通过省厅认证或推广的建筑节能技术(产品)项目;
(5)在建筑节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满足上述条件2项(含)以上的相关企业或科研单位可以申报。
(二)先进个人条件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黑龙江省建筑节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参与组织制定建筑节能规划、示范、成果推广并组织实施,出色完成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勇于创新,做出突出成绩。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
(二)完成年度任务或项目的佐证材料;
(三)工作成绩和先进事例。
四、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方法
评选采取组织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办法。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公务人员逐级推荐,企业或科研单位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后进行网上申报,中省直企业或科研单位可直接进行网上申报。
省厅收取相关材料后,相关业务处室开展评审工作。
五、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时间
每年12月底至次年1月。
六、有关说明
(一)单位和个人应认真对照评选条件、对照本地工作开展情况、对照个人表现,严格要求,确保质量。
先进事迹材料必须内容真实、重点突出,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并加盖申报单位或推荐单位公章。
(二)每年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上颁布表彰奖励名单,获奖名单可作为各地进一步奖励的依据。
(三)各地住建局可向当地政府申请对本地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评选,评选办法参考本通知要求。
(四)原《关于开展年度建筑节能先进单位和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