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信托业务的发展模式doc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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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信托业务的发展模式

证券既是—种投融资工具,又是一种制度。它是代表一定价值,能给持有人带来收益,具有标准化的要素并有一定流动性的凭证,包括股票、债券、票据、可交易仓单、ABS、结构化衍生品等等。

证券投资信托不仅仅包括股票和债券投资信托,而是以各类证券为投资标的、以信托关系为组织形式的投资方式。发达国家经验表明,—国金融体系的健全和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多层次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证券市场基础的规范,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将愈加重要。作为金融机构的信托公司要在主流金融机构中占有一席之地就离不开证券市场,业务的发展也无法忽视证券投资信托。

金融全球化浪潮和WTO对外资金融机构的全面准入已在眼前,外有混业经营的国际金融控股公司进逼,内有其他金融机构在蚕食信托市场,在技术与产品创新飞速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不进步和慢进步就是退步。为了信托公司发展的长久大计,监管层和行业参与者应当从战略高度重视证券投资信托业务,从前期事件中吸取教训,以更完善的制度和风控为基础,探索信托公司发展证券投资信托业务的优劣势与竞争策略和可持续发展业务模式。一手抓风险控制、一手抓发展。如果错过目前多层次证券市场制度建造中发展证券投资信托业务的历史机遇,将市场拱手相让,信托公司将很难重返主流金融机构行列。

从战略上重视证券投资信托业务,从专业角度分析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加强业务风险控制,形成共识,逐步形成标准化可持续发展的产品线是信托公司刻不容缓应当直面的课题。

信托公司发展证券投资信托业务的必要性

1.证券化是全球金融发展的趋势,远离证券投资信托业务可能使信托公司远离主流金融

在世界经济持续增长、通货膨胀率普遍下降和利率水平相对偏低的大环境下,伴随着通讯和信息技术的飞跃进步以及金融技术的创新,国际证券巾场发展迅猛,证券化渗透到国民经济的各个层面。以上数据显示,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金融市场的证券化程度远远不够,《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品种创新机制,健全资本市场功能,完善资本市场体系,丰富证券投资品种,协调推进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期货市场建设的改革任务和创新要求。这是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目前监管层和信托公司力推的三大类业务:企业年金、信贷资产证券化、REITs,无一不和证券有关。企业年金投资方向限定在流动性好的证券,而在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和REITs业务上信托公司是以作为证券设计发行人角度出现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经济证券化程度必然相应提高,在当前多层次市场基础建设的历史阶段,不重视和不参与证券投资信托业务,可能会使信托公司错过历史机遇,被挤出主流金融机构阵容。

2.证券投资信托在各类信托产品中最容易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和透明化,信托产品实现标准化和规模化离不开证券投资信托

传统的信托产品是以项目融资为核心,以信托计划为表象。每—个信托计划的内容都不可复制。受200份限制,每个计划规模又有限,导致信托计划开发和运行成本高、投资分析缺乏透明度的难题。信托产品的标准化有利于宣传公司的品牌和形象,提高运作效率,降低开发和运行成本,拓宽市场范围,实现规模效益。而要提高信托产品的流动性,创造信托产品的二级市场,标准化也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

3.证券投资信托由于投资标的有二级市场乃至衍生市场,流动性较好,易于设计开放式投资信托汁划,和开放式基金产品相比,信托产品的—个重要缺陷是流动性不足。要克服这一缺陷有待进一步的产品创新。目前,已经有信托公司进行—了尝试,推出了开放式信托计划,相信这将是未来信托产品设计的一个重要趋势。

4.有价证券的风险最容易量化,易于定价,是金融工程运用于信托产品创新的主要领域。

合理价格是指在充分竞争市场的有效运行中通过大量交易形成的价格。所谓充分竞争的有效市场,主要特点有两个:—是市场中的交易者很多,其中的任何交易者对价格的影响力都极小;二是市场交易信息的公开、充分。目前中国信托产品市场的缺陷决定了信托产品难以形成合理定价,价格发现机制无法发挥作用,价格信号混乱将导致信托产品普遍提高预期收益率以吸引客户。而证券投资信托产品由于其投资标的为有价证券,市场价格透明公允,风险易于量化和分解定价,可以利用金融工程技术设汁出诸多结构化创新产品。

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模式分析

1.国内证券投资信托行业的现状

信托是—种制度,证券投资信托是—类业务,并非信托公司特许专营。目前这类业务有多类机构在经营和竞争,包括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年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外资金融机构等。这些机构分属不同的监管机构监管,各类监管机构同时也管理不同的资产类别市场和中介服务机构。股票市场、商品期货市场属证监会管理,债券市场分属人民银行和证监会监管,货币市场属人民银行管理,证券投资运作中涉及的托管银行、经纪商、投资管理人、登记公司又分属不同的监管机构,形成准人分割,竞争起点不同,市场发展受制于权利范围的现状,从产品角度,证券投资信托产品的形式在国际上有共同基金、对冲基金、养老基金、各类基金会和捐赠基金以及ABS、MBS、ADR等投资工具,

在国内有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理财计划、保险公司投资连接险以及信托公司发行的各类证券投资信托计划。截至2005年4月30日,国内公募型契约式证券投资基金规模约3000亿元,集合理财计划募集资金额约100亿元,投资连接险募资200多亿元,而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计划募集资金仅60亿元左右。

2.信托公司发展证券投资信托业务存在的几点障碍

信托公司要发展证券投资信托业务,相比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金融机构存在不少障碍:首先,由于单个计划有份额限制(不超过200份信托合同),即使产品标准化,规模也无法做大,运营成本高;其次,证券投资信托业务经营主体多元化,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等都可以经营证券投资信托业务。而且在我国监管模式是机构监管而不是功能监管,以上机构分属不同监管机构监管,对同—类业务监管标准不一,造成竞争起点的不公平和政策信息的不对等;最后,私募基金的生存土壤是衍生工具发达,投资市场深度、广度足够,靠金融工程技术和杠杆取胜。在投资工具缺乏,投资市场发育不全的当前市场环境中,无法发挥私募的投资管理优势,难以形成有别于其他投资管理人的核心竞争力。信托计划由于迄今仍被限制在私募,对波动率大的权益类信托计划在营销上存在很大瓶颈。

3.信托公司发展证券投资信托业务的几点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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