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论文--论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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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法和公司法的区别是什么

合伙企业法和公司法的区别是什么

If you insist, you will shine. Time is an invincible weapon. It can gather arms and sand into towers, making the impossible in life possible.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合伙企业法和公司法的区别是什么1、两者投资主体不同。

2、两者资本金制度不同。

3、两者组织形式不同。

4、两者投资者责任不同。

合伙企业法相对于公司法是特别法。

合伙企业法和我国的公司法之间不存在着高低贵贱之分,两部法律可以说对我国的市场经济的长远发展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只能说公司法相较于合伙企业法来说所针对的具体的商事主体是有所差别的。

下面将详细的给相关群体来介绍一下,合伙企业法和公司法的区别是什么?合伙企业法和公司法的区别是什么?一、合伙企业是契约式企业,有限公司是股权式企业。

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依法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

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依据,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期限,合伙人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的办法,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解散和清算等问题都按照依法订立的合伙协议来操作。

《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东按照比例出资,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且按照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二、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这是合伙企业和公司的最主要的区别。

这一区别有两重意义,第一说明合伙企业只具有相对独立的人格,有限公司具有绝对独立的人格。

第二说明合伙企业的财产只具有相对独立性,有限公司的财产具有绝对的独立性。

合伙企业是每一个独立的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组合成立的,具有人合的性质。

合伙企业只具有相对独立的人格,它作为独立的主体进行经营活动,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拥有财产、参与诉讼,享受其他各种权利,但在承担债务责任方面,合伙人与合伙企业则具有连带关系。

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区别

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区别
合伙人的诚信义务重于股东。合伙人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公司股东不得退股
合伙人可依法定条件和程序退股
公司采取双层征税原则,即对公司和股东分别征税,不仅公司要缴所得税,股东取得股利后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不是独立的纳税主体,仅对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取得的投资回报征收个人所得税。可见,合伙企业可以为投资者节约纳税
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公司
合伙企业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无权力能力之社团,领取营业执照
以其全部财产独立为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股东原则上不承担公司债务
不具有独立的财产,合伙的财产由合伙人共同所有。无限合伙的合伙人互负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中的无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公司投资而丧失对出资财产的所有权
合伙企业之合伙协议的修改或补充,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外的人转让股东权需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份有限公司无此限制)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须经其他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公司普通股东的主要义务在于出资,只有控股股东负有竞业禁止义务
企业经营的透明度要大
企业经营的透明度要小
股东间的人合性色彩要淡于合伙人
合伙人的人合性色彩要重于股东
公司股东会作出决策、决定重大问题遵循一股一票与资本多数决原则
合伙人依法或依合伙协议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或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公司设立的基础——公司章程,其修改或者补充作为股东会的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不需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公司法-论文--论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公司法-论文--论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论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合伙,是指两个人以上按合伙协议,各自出资,共同经营组成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作为一种企业,是合伙人组成的团体组织,是营利性的商事主体.公司是指一般以盈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组织。

根据现行的我国公司法,其主要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与合伙企业二者的区别如下所述。

1)法律地位不同合伙企业法律地位的集中表现是其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不具有法人地位,其与独资企业一样,也是非法人企业。

而我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都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是法人企业。

2)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的责任不同合伙企业在对外财产责任上,由合伙的非法人地位决定,全体合伙人对合伙债务须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而公司则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拥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责,二者承担的都是有限责任.3)信用基础不同合伙是典型的人合企业,合伙人之间存在着密切的信赖关系,合伙企业的成立与维持主要依赖于合伙人之间的相互信任,而对外的信用基础主要在于每个合伙人的诚信问题。

对于公司而言,公司股东之间的人身联系较为松散,公司的设立与存亡主要基于资本的联合,对外的信用基础主要在于公司本身的财产和经营状况,而不是股东的个人信用问题。

4)表决方式不同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经营管理,其决议方式由合伙协议加以规定.而公司的管理权是依照公司法的规定,由法定公司组织机构统一行使的,每个股东个人并不享有对公司事务的直接管理权。

5)利润分享的标准不同合伙企业合伙人的盈亏分配通常是按出资比例。

但就法律规定而言,其分配完全可以由合伙合同约定.而公司的盈亏由公司法统一规定,基本的法律原则是按股东出资比例或按股东持有的股份分配。

6)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不同设立合伙企业没有规定最低注册资本额,而公司则根据其经营性质和行业不同分别规定了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额.有限责任公司法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额为10万元—5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法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额是1000万元。

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区别(精品论文)

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区别(精品论文)

公司與合夥企業的主要區別公司是指一般以營利為目的,從事商業經營活動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組織。

根據現行中國公司法(2005),其主要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兩類公司均為法人(民法通則36條),投資者可受到有限責任保護。

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合夥人訂立合夥協議,為經營共同事業,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用收益、共擔分險的營利性組織。

其包括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

合夥企業與公司都是企業的一種組織形式,都具有以營業為目的的特點,都要求要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投資人共同出資設立。

但是合夥企業與公司相比較,具有以下幾方面的不同:1.成立的法律依據不同。

任何一種法律認可的企業組織形式之所以具有其特質,均非是與生俱來的,而是法律所賦予的。

合夥企業與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區別首先體現在其設立的法律依據上面。

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的主要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05年修訂)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2005年修訂)。

合夥企業設立的主要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2006年修訂)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2007年修訂)。

2.組織設立的條件不同。

所謂設立的條件,即法律對該種企業組織形式成立所具備的基本要件,下文將對公司與合夥企業的建立所需條件進行比較分析:(1)成立基礎不同。

公司成立的基礎是公司章程,它是公司設立的最基本條件和最重要的法律檔。

各國公司立法均要求設立登記公司必須訂立公司章程,公司的設立程式以訂立章程開始,以設立登記結束。

公司章程是公司對政府作出的書面保證,也是國家對公司進行監督管理的主要依據。

沒有章程,公司就不能獲准成立。

公司章程不僅對內具有拘束力,而且對外也有法律效力,公司章程一經有關部門批准即對外產生法律效力。

公司依章程享有各項權利,並承擔各項義務,符合公司章程的行為受國家法律保護,違反章程的行為,就要受到干預和制裁。

公司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异同点(精选可编辑)DOCX

公司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异同点(精选可编辑)DOCX

公司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异同点(精选可编辑).DOCX 公司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三种不同的企业形式,它们在组织结构、投资者责任、运营灵活性等方面存在一些异同点。

一、组织结构公司企业是一种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通常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组成。

股东会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董事会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监事会监督公司的运营。

公司企业通常具有较为复杂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

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个人出资经营的企业,没有法人资格,也没有股东会等组织机构。

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者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出资经营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每个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合伙企业的运营相对较为灵活,合伙人可以根据需要协商制定企业制度和管理体系。

二、投资者责任公司企业的投资者通常只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除非个人资产被用于抵押或担保公司的债务。

在公司破产时,投资者的损失通常只限于其在公司的投资金额。

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者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即如果企业破产,所有者的个人财产可能会被用来偿还企业的债务。

合伙企业的每个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意味着即使某个合伙人的出资已经全部偿还,他仍然需要对其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承担责任。

三、运营灵活性公司企业在运营上较为灵活,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战略调整经营方向和业务范围。

公司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分支机构、扩大规模和调整组织结构。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运营相对较为简单,通常没有复杂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

但是,由于所有者或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些企业在运营上可能会受到较大的个人风险和财务压力。

四、税收待遇公司企业通常具有较好的税收待遇,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并且可以通过合理规划和管理税收来降低税负。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则相对较难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其所有者或合伙人需要按照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缴纳税款。

不过,在一些特定行业和地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也可以享受一些税收优惠政策。

合伙企业与公司有什么区别

合伙企业与公司有什么区别

合伙企业与公司有什么区别1、设立的基础不同。

公司的设立以章程为基础。

而合伙的成立则建立在合伙合同的基础上,合伙合同是全体出资人意思表示一致达成的协议,他只对合伙的参加人,即合伙合同的订立者有约束力。

3、合伙与公司内部及外部法律关系上具有实质性差异。

(1)、公司有其区别于股东的独立财产,而合伙的财产一般被认为属全体合伙人共有。

(3)公司股东出资一经交付公司,即不得主张退股,因此出资或股份的转让就成为股权的重要内容,所不同的仅仅是在不同种类的公司中,转让的自由度不同。

而合伙是根据合伙协议成立的,合伙人之间具有极强的人身信任性质,这决定了合伙人出资份额的转让要受到严格的限制。

(4)从企业规模及存续期限看,公司一般规模较大,存在其间比较长久、稳定,而合伙相对来说则具有短期性,且由人身性强而不可能成为大企业。

因此,股东对公司债务的有限责任与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无限连带责任就成为我国公司与合伙的显著区别。

(1)生命有限。

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

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

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伙、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业的成立。

(2)责任无限。

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

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例如,甲、乙、丙三人成立的合伙企业破产时,当甲、乙已无个人资产抵偿企业所欠债务时,虽然丙已依约还清应分摊的债务,但仍有义务用其个人财产为甲、乙两人付清所欠的应分摊的合伙债务,当然此时丙对甲、乙拥有财产追索权。

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由一个或几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或几个责任有限的合伙人组成,即合伙人中至少有一个人要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负无限责任,而其他合伙人只能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偿债责任,因而这类合伙人一般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

(3)相互代理。

公司制企业和合伙企业有何异同

公司制企业和合伙企业有何异同

公司制企业和合伙企业有何异同1、定义不同:合伙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联合经营企业,合伙⼈分享企业所得,并对企业亏损承担连带、⽆限责任的组织形式。

股份制是指以投资⼊股或认购股票的⽅式联合起来的企业财产组织形式,股东按股权多少享有管理权和分配收益。

 2、当事⼈承担的责任不同合伙制企业中,每⼀个合伙⼈都对合伙企业的全部外债承担连带、⽆限责任。

股份制企业⼀般指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

在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3、利润分配⽅式不同。

合伙制企业中,合伙⼈按契约进⾏分配,契约由合伙⼈在成⽴合伙组织前协商订⽴,可以平均分配利润,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利润。

4.企业形式不同: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依法订⽴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承担⽆限连带责任的企业。

合伙协议是合伙⼈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依据,合伙⼈的出资⽅式、数额和期限,合伙⼈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的办法,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解散和清算等问题都按照依法订⽴的合伙协议来操作。

《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东按照⽐例出资,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且按照投⼊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5.合伙企业不具有法⼈资格,有限公司具有法⼈资格,这是合伙企业和公司的最主要的区别。

这⼀区别有两重意义,第⼀说明合伙企业只具有相对独⽴的⼈格,有限公司具有绝对独⽴的⼈格。

第⼆说明合伙企业的财产只具有相对独⽴性,有限公司的财产具有绝对的独⽴性。

合伙企业是每⼀个独⽴的合伙⼈根据合伙协议组合成⽴的,具有⼈合的性质。

合伙企业只具有相对独⽴的⼈格,它作为独⽴的主体进⾏经营活动,可以以⾃⼰的名义拥有财产、参与诉讼,享受其他各种权利,但在承担债务责任⽅⾯,合伙⼈与合伙企业则具有连带关系。

合伙⼈对企业的债务承担⽆限连带责任,每⼀个合伙⼈都可以代表其他合伙⼈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即使他们内部定有承担债务责任⽐例的协议,也不能对抗对外的⽆限连带责任。

合伙制和公司制 组织结构

合伙制和公司制 组织结构

合伙制与公司制:组织结构之比较在商业世界中,企业的组织结构对于其运营、管理和决策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两种常见的企业组织形式是合伙制和公司制。

本文将详细探讨这两种组织结构的定义、特点、优缺点,以及它们在实践中的应用。

一、合伙制组织结构合伙制企业是由两个或多个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企业。

在这种组织结构中,合伙人通常既是企业的所有者,也是企业的管理者。

他们共同制定企业的战略,对企业的日常运营负责,并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企业的收益。

优点:(1)灵活性:合伙制企业通常较为灵活,能够快速适应市场的变化。

由于合伙人通常直接参与企业的管理,因此决策过程相对较短,能够迅速对市场机会作出反应。

(2)共同承担风险:在合伙制企业中,合伙人共同承担企业的风险。

这种风险共担的机制有助于增强合伙人的责任感和团队精神。

(3)税收优惠: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合伙制企业可能享有税收优惠。

例如,合伙企业可能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只需合伙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缺点:(1)无限责任:在合伙制企业中,合伙人通常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这意味着如果企业无法偿还债务,合伙人可能需要用个人财产来承担。

(2)管理难度: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合伙人之间可能出现管理上的分歧。

如果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可能导致企业决策效率低下。

(3)融资困难:由于合伙制企业的规模和信誉可能有限,因此可能面临融资困难。

二、公司制组织结构公司制企业是一种法人实体,其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

股东通过购买公司股份成为公司的出资人,享有公司的收益权;而公司的日常运营则由董事会和经理层负责。

优点:(1)有限责任:在公司制企业中,股东通常只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这有助于降低股东的风险,吸引更多投资者。

(2)专业管理:公司制企业通常聘请专业的管理团队来负责企业的日常运营。

这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3)融资便利:由于公司制企业具有法人地位,因此更容易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

合伙企业与公司有什么区别

合伙企业与公司有什么区别

合伙企业与公司有什么区别合伙企业是指两个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的营利性组织。

公司是指全部资本由股东出资构成。

A、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1、设立的基础不同。

公司的设立以章程为基础。

而合伙的成立则建立在合伙合同的基础上,合伙合同是全体出资人意思表示一致达成的协议,他只对合伙的参加人,即合伙合同的订立者有约束力。

2、法律地位不同。

公司与合伙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两者具有不同的法律地位。

3、合伙与公司内部及外部法律关系上具有实质性差异。

(1)公司有其区别于股东的独立财产,而合伙的财产一般被认为属全体合伙人共有。

(2)公司有独立、健全的组织机构,这些机构依法律规定对公司的内部及外部事务行使职权。

(3)公司股东出资一经交付公司,即不得主张退股,因此出资或股份的转让就成为股权的重要内容,所不同的仅仅是在不同种类的公司中,转让的自由度不同。

(4)从企业规模及存续期限看,公司一般规模较大,存在其间比较长久、稳定,而合伙相对来说则具有短期性,且由人身性强而不可能成为大企业。

(5)由于我国目前没有无限公司,我国《民法通则》、《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法规均明确规定个人合伙的合伙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作各方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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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合伙企业的特征(1)生命有限。

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

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

(2)责任无限。

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

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相互代理。

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

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

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三篇

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三篇

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三篇篇一: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以企业法律形式为标准,根据产权形式、责任承担形式和组织形式的不同,企业可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资企业和公司企业三种典型的企业法律形式。

合资企业是指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合伙企业与公司都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都具有以营业为目的的特点,都要求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共同出资设立。

但是合伙企业与公司相比较,具有以下几方面的不同:第一,法律地位不同。

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不是大人企业;而公司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都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是法人企业。

第二,设立条件不同。

表现在:1、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人之间签订的合伙协议而设立,合伙协议依法订立而签名、盖章即可,不需要任何机关批准;而公司的设立基础是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全体股东依法共同制定的并签名、盖章,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才发生法律效力,2、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较为灵活,允许以劳务作为出资,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有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而公司的出资方式不允许以劳务出资,除货币出资外,凡用食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米徐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

3、合伙企业没有规定最低注册资本额;而公司则根据其经营性质和行业不同分别规定了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额。

第三,内部治理结构不同。

合伙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不舍专门机构,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每个合伙人对企业事务执行享有同等的权利;而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分离的,公司设有严密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分别执行不同的职权,公司股东一般不直接参加公司的经营管理。

第四,责任形式不同。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企业债务时,由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而公司则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即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简述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主要区别

简述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主要区别

简述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主要区别
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不同类型的组织形式,它们主要区别如下:
1.公司。

公司是一种法人组织形式,可以由一名或多名股东投资创立,并拥有独立的法律身份、有限责任、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区分,同时拥有自己的账户、资产和债务。

公司股东投资的最高限额等于其所持股份的总价值。

2.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一种组成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合作形式,其成员共享组织成员的利润和损失。

普通合伙人必须承担完全的有限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只需要承担其投资的有限责任。

3.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人经营的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归一人所有,享有全部财产和管理决策权。

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注册,在财务上不需要与个人所得税区分,但是在承担责任方面存在较大的风险,一旦企业面临经济问题或者法律问题,该企业所有人的财产和资产均会承担责任。

论合伙企业相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比较优势

论合伙企业相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比较优势

论合伙企业相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比较优势相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具有出资优势;具有宽简的设立、运作条件和程序;合伙企业的税收负担较轻;新合伙企业法增加了有限合伙制度和特殊普通合伙制度;此外,合伙企业还具有贷款利率低和凝聚力较强的优势。

标签: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相对优势[一、前言一直有这个疑问:既然公司享有有限责任,可以大大弱化投资人风险,为什么还有人选择合伙企业形式,承担无限责任的风险?在看了汉密尔顿《公司法概要》后,对这个问题有了新的认识,即合伙企业有对公司的相对优势,这些优势即为合伙企业存在的价值。

本文即探讨合伙企业对公司的相对优势(主要以我国为例,也有相关外国例子)。

讨论之前,首先确定本文的讨论前提,即只讨论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比较优势。

因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规模一般远远大于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如果想要募集更多资金,一般会选择股份有限公司。

而我们要讨论的是:对于人数少、资金少而又不想炒股的几个投资者来说,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即成为他们的选择,所以一般来说,从规模上二者比较具有可比性(当然也不排除某些规模很大的有限责任公司和合伙企业,此为部分投资者的选择,不在讨论之列)。

另外,本文也不是否认公司的作用,这是极其荒谬和错误的,本文只是从客观角度论述合伙企业的相对优势。

二、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比较汉密尔顿在其《公司法概要》中总结了二者的七点基本区别,简单说即是:第一,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公司的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第二,对合伙企业收入仅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对公司有双重征税的要求,即公司有其自己的税率,对于公司向股东的分配也向股东征税;第三,合伙企业一般由合伙人进行管理,公司一般实行集中管理;第四,合伙企业的生命连续性比公司更具有不确定性;第五,合伙企业的权利转让一般受到很大限制,而公司股份可以由所有人自由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第六,合伙企业的运作要比公司简易得多;第七,合伙企业设立和运作的费用比公司低很多。

有限责任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区别三篇

有限责任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区别三篇

有限责任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区别三篇篇一:有限责任公司与普通合伙企业的区别1.普通合伙企业具有人合性,有限责任公司兼有人合性和资合性。

2.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在有限责任公司里,股东的合法继承人有权继承股东在在公司享有的权力;而在普通合伙企业中合法继承人需根据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继承合法人在合伙中份额的情况下,继承人才有权成为普通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若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合伙企业应将被继承的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该继承人不能成为该企业的合伙人。

4.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行使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能。

股东会不是常设机构,但有权对公司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

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对内执行业务。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力,合伙企业既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可以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合伙事务的执行有监督权。

5.有限责任公司通过重大决定事,如: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需经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在普通合伙企业,在通过重大决定,如:改变合伙企业名称,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等时,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6.在有限责任公司里,新入伙的股东只对当前负责任,无需对公司过去的债务负责;而在普通合伙企业中,新入伙人一旦入伙就应当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7.在有限责任公司,若股东想退出企业,可以将自己手中的股权转让,若本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意,可以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若股东过半数不同意,则不同意的股东需自己购买;在合伙企业中,若想退伙,需达到一定的情况:(1)法定退伙,如普通合伙中自然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等;(2)约定退伙,即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情况下合伙人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或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而退伙;(3)除名退伙,指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将某一或某几个合伙人因未履行出资义务、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或者有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而将其除名。

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区别

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区别

合伙企业
无权力能力之社团,领取营业执照 不能独立对其所负债务承担责任,全体合伙人 以其各自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的财产属于合伙人共有,由全体合伙 人共同管理和使用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 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决 定,可以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 企业,执行合伙事务。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 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 行。合伙企业对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 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合伙人依法或依合伙协议对合伙企业有关事 项作出决议,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或合伙协 议另有约定外,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办理。合伙 协议未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实行合伙人一 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 法 合伙企业之合伙协议的修改或补充,除非合伙 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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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的基础——公司章程,其修改 或者补充作为股东会的特别决议事项, 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不需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外的人转让股 东权需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份有 限公司无此限制) 公司普通股东的主要义务在于出资,只 有控股股东负有竞业禁止义务
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区别Fra bibliotek公 司 1. 2. 3. 4.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领取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以其全部财产独立为公司债务承担清偿 责任,股东原则上不承担公司债务 公司全部财产属于公司所有,投资者因 向公司投资而丧失对出资财产的所有权 公司治理机构包含股东会(遵循一股一 票与资本多数决原则) 、董事会(遵循一 人一票与人头多数决原则)和监事会等 分权制衡的公司机关。董事长、执行董 事,或经理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 一般不能越过公司机关直接执行公司事 务 公司股东会作出决策、决定重大问题遵 循一股一票与资本多数决原则

公司制和合伙制企业的利和弊

公司制和合伙制企业的利和弊

公司制和合伙制企业的利和弊
2013年的一部电影《中国合伙人》将合伙创业这件事重新带回大众视线。

大家都知道企业按照财产组织方式的不同,在法律上分成三种类型: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

合伙创业,成立合伙企业还是开公司?公司制和合伙企业的利弊如何?
第一,合伙制企业资不抵债时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除外,这一点以后会讲到),即当初投资多少不重要,重要的是合伙人的全部家当有多少可以来抵债;而公司制承担有限责任,即当初投资多少,赔光则以。

这一点相信是公司制和合伙制企业利弊最好的体现。

第二点其实并不能绝对称之为利或者是弊。

合伙企业不收公司法的约束,法律强制性的规定不多,管理分红等模式相对自由,而公司收公司法强制约束,自由度较低。

另一面,对于企业的管理,一方面是松散另一方面就是规范了。

第三,公司有两层所得税,企业层面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层面缴纳分红的个人所得税;合伙只有一层税,合伙人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相对公司来说最主要的优点是避免双重纳税。

总结来说,合伙制少税但无限责任,公司制多税但有限责任。

关于约束和自由的事情,企业自行衡量~
其实,公司制和合伙制的利弊不在于字面抽象的比较,需要在个案中具体分析,通过企业的不同诉求分析各异。

不过中国合伙人基本上是合伙开公司,你认为呢?在我国除了少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行业(律师、会计),大部分企业不会选择合伙企业形式。

论公司和普通合伙企业的区别

论公司和普通合伙企业的区别

论公司和普通合伙企业的区别公司和普通合伙企业都是经济社会的重要参与者,都与经济的发展有密切联系,一方面,他们受经济环境影响,同时,另一方面,他们也对整体经济产生作用,他们的发展推动着整体经济进步,他们的失败对整体经济的发展产生阻碍。

大多数人都会以为公司和企业是同一个概念,只是说法不同,其实公司和普通合伙企业虽然相似,但却有本质区别。

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照《合伙企业法》规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一种合伙企业。

而公司是指全部资本由股东出资构成,以营利为目的而依法设立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它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具有企业的所有属性因此公司是企业,但是企业与公司又不是同一概念,公司与企业是从属关系,凡公司均为企业,但企业未必都是公司。

公司只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态。

公司和普通合伙企业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1. 成立基础不同, 公司成立的基础是公司章程,而合伙企业成立基础是合伙合同。

公司章程与合伙合同不同,前者是由发起人制定,后者则是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制定。

前者的内容是公开性的公文,而后者是不公开的。

2. 主体地位不同,公司是独立与公司组成人员的法律拟制体;而合伙企业则没有区别与其单个成员的完全独立法律人格。

3. 法律体系不同,公司受《公司法》约束,而合伙企业受《合伙企业法》约束。

4. 法律地位不同,公司是法人企业,具有法人资格;而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5. 出资人的关系不同,公司中的股东之间主要是一种财产关系,而合伙人很大程度上出资人之间是一种人生信任关系。

6. 当事人权力义务不同,公司是法人,是资本的联合,各股东的平等是在股份基础上的平等,股东依其持股数分享权利;合伙企业作为非独立权利主体,强调人的联合,合伙人之间是平等的,一般都可以代表企业对外发生业务关系,而且在合伙协议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合伙人对企业的管理有着平等的分享权。

7. 责任承担不同,公司对公司债务按照注册资金承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仅以其出资财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债务人不能直接向股东提出清偿要求;而合伙人无自己的独立财产,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合伙制和公司制的区别

合伙制和公司制的区别

1、公司制与合伙制的区别是什么,各有哪些利弊?先讲区别:1.成立基础不同:合伙企业基于合伙协议(设立程序、管理方式、分红模式等自由度高,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多);公司基于章程(自由度相对较低,公司法强制规定了很多内容)。

2.法律人格不同:合伙企业不是独立的法人(企业财产有全体合伙人共有,企业没有独立财产、不承担独立的财产责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企业财产由企业所有,企业承担独立的财产责任)。

3.投资人责任不同:合伙企业的投资人称为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即企业的钱不够还债,合伙人还须拿出家里的钱补充清偿——当初投资多少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全部家当有多少);公司的投资人称为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即企业的钱不够还债,股东无需拿出家里的钱补充清偿——当初投资多少,赔光就算了)。

4.其他区别,都是浮云。

再说利弊:•合伙之利:自由(也可说是松散)——公司之弊:强制(也可说是规范);•合伙之弊:无限责任——公司之利:有限责任;•利弊不在于抽象比较,须在个案中具体分析,且不同角色立场分析各异。

合伙制的特点:(1)合伙的规模一般不会太大,合伙人数不会太多;公司则可以不断生长,以至变成一个庞大的“帝国”,合伙是长不了这么大的。

(2)合伙相对公司来说最主要的优点是避免双重纳税。

(3)合伙适合人力资源是主要资产的行业(律师、会计师、建筑师、管理咨询、投资银行);如果主要资产中有大量实物(包括知识产权),需要采用公司的形式。

优劣很难说,合伙建立的方式比较灵活,合作方式也多种多样,合伙更凸现其人合性质,公司制企业更凸现其资合性质,比如合伙经营出现问题或者终止经营,各方可以取回自己的财产,而公司制企业必须经过清算程序确认各方对清算财产的分配,否则不得取回财产,投入经营的资产进入公司后也就发生混同,投资人拥有的只是份额,而不是具体的某项资产。

补充一下啊,合伙和公司最大的区别还在于税赋不一样。

公司有两层所得税,企业层面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层面缴纳分红的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论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下面将从十二个方面来简单论述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一、法律地位不同合伙企业是自然人企业,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公司是企业法人,具有人格独立、财产独立、意志独立以及责任独立。

在经济市场环境下,合伙企业的信用能力低于公司,其业务规模不可能太大。

而公司可以避免合伙企业的这两个缺点,更有利于开拓业务。

二、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的责任不同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从法律责任来说,当合伙企业对外负有巨额债务时,合伙人需要以自己的财产担责,而公司则可以破产清算注销,股东不用承担责任。

投资人选择公司承担的风险比合伙企业小。

三、信用基础不同合伙企业中以合伙人的个人信用为企业信用基础,着重于合伙人的个人条件,强调的是合伙人之间的信任关系。

而公司中股东的出资或股份为公司提供资本信用基础,股东以其个人信用为公司债务进行担保。

四、投资人之间的关系不同合伙企业具有人合性,公司兼具人合性和资合性。

合伙人的诚信义务重于股东,股东间的人合性色彩要淡于合伙人。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五、投资人转让投资的限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外的人转让股东权需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份有限公司无此限制)。

而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时,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须经其他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六、是否实现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不同在合伙企业中,所有权与经营权并未分离。

合伙人既管理着公司又承担着投资的风险,资本与劳动结合较为紧密。

企业的经营状况与合伙人的利益息息相关, 所以合伙人之间必然会竭尽全力地合作, 促使企业利益同样也是自己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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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合伙,是指两个人以上按合伙协议,各自出资,共同经营组成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作为一种企业,是合伙人组成的团体组织,是营利性的商事主体。

公司是指一般以盈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组织。

根据现行的我国公司法,其主要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与合伙企业二者的区别如下所述。

1)法律地位不同
合伙企业法律地位的集中表现是其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不具有法人地位,其与独资企业一样,也是非法人企业。

而我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都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是法人企业。

2)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的责任不同
合伙企业在对外财产责任上,由合伙的非法人地位决定,全体合伙人对合伙债务须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而公司则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拥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责,二者承担的都是有限责任。

3)信用基础不同
合伙是典型的人合企业,合伙人之间存在着密切的信赖关系,合伙企业的成立与维持主要依赖于合伙人之间的相互信任,而对外的信用基础主要在于每个合伙人的诚信问题。

对于公司而言,公司股东之间的人身联系较为松散,公司的设立与存亡主要基于资本的联合,对外的信用基础主要在于公司本身的财产和经营状况,而不是股东的个人信用问题。

4)表决方式不同
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经营管理,其决议方式由合伙协议加以规定。

而公司的管理权是依照公司法的规定,由法定公司组织机构统一行使的,每个股东个人并不享有对公司事务的直接管理权。

5)利润分享的标准不同
合伙企业合伙人的盈亏分配通常是按出资比例。

但就法律规定而言,其分配完全可以由合伙合同约定。

而公司的盈亏由公司法统一规定,基本的法律原则是按股东出资比例或按股东持有的股份分配。

6)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不同
设立合伙企业没有规定最低注册资本额,而公司则根据其经营性质和行业不同分别规定了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额。

有限责任公司法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额为10万元—5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法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额是1000万元。

7)投资者是否能以劳务出资
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较为灵活,允许以劳务作为出资,而公司的出资方式不允许以劳务出资。

8)是否实现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不同
合伙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不设立专门机构,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每个合伙人对企业事务执行享有同等的权利。

而公司的所有权和经
营权是分离的,公司设有严密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分别执行不同的职权,公司股东一般不直接参加公司的经营管理。

9)企业是否应交企业所得税不同
我国企业所得税仅对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征收。

合伙企业为非法人企业,因此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10)投资人转让投资的限制不同
公司股权转让只要股东过半数同意,而合伙人转让份额需全体合伙人同意。

11)成立基础不同,。

公司成立的基础是公司章程,而合伙企业成立基础是合伙合同。

公司章程的内容是公开性的公文,而合伙合同是不公开的。

12)规模大小不同
企业的规模一般比较小,而公司的规模是比较大,其股东和公司职员较多。

13)企业财产的归属不同
合伙企业的财产属于合伙人共有,合伙人按照合伙合同共同管理和使用,而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财产在法律上则是严格区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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