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税率卷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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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艇 (十三)木质一次性筷子 (十四)实木地板 独板(块)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 实木装饰板;未涂饰地板(白坯板、素板)、漆饰地板
第三节 税目与税率
二、税率
(2)消费税的税率 : 卷烟、粮食薯类白酒采用复合税率: 30%、45%,每箱150元; 20%,每斤0.5元 黄酒、啤酒、成品油采用定额税率 : 每吨220元、240元、250元;每升0.1元、0.2元 其他应税消费品采用比例税率: 3%、5%、9%、10%、12%、15%、20%、25%
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
消费税来自百度文库指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 一种流转税。 我国消费税是国家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 方向,以特定消费品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现行消费税是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
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和零售应税 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节 征税范围
一、政策规定
过量消费对人身体或社会治安造成危害的应税消费 品征税,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 奢侈消费品征税,包括: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 品、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 高能耗、高档应税消费品征税,包括:小汽车、摩托 车、游艇; 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资源产品征税,包括:成品油、 木质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具有一定的财政意义、征少量税收不会给生产和消 费带来较大负担的应税消费品征税,包括:汽车轮胎
第三节 税目与税率
(二)酒及酒精 酒是酒精度在1度以上的各种酒类饮料。酒精又名乙
醇,是指用蒸馏或合成方法生产的酒精度在95度以上 的无色透明液体。 酒类包括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和其他酒; 酒精包括各种工业酒精、医用酒精和食用酒精。 外购酒精生产白酒,应按酒精所用原料确定白酒适用 税率。混合原料生产的白酒,一律从高适用税率。 对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啤酒屋(啤酒坊)利用 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
(二)纳税义务人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 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三)纳税义务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 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义务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 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第四节 计税依据
(四)酒类关联企业间关联交易消费税问题处理 调整计税收入,核定计、应纳税额: 1、独立企业相同或类似业务价格 2、在销售给无关联第三者的价格 3、成本加合理费用和利润 4、其他合理方法 品牌使用费并入销售额计税
三、复合计征(卷烟、粮食薯类白酒)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
第四节 计税依据
四、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一)卷烟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调拨价格或核定价格 调拨价格:生产企业通过卷烟交易市场与购货方签订的交易价格 核定价格:税务机关按其零售价倒算一定比例的办法核定计税价格 某牌号规格卷烟核定价格=该牌号规格卷烟市场零售价格÷ (1+35%) 实际销售价格与计税价格和核定价格以孰高为原则确定其计税价格 非标准条应当折算成标准条,依折算后的实际售价确定适用的税率
第四节 计税依据
一、从价计征
计税依据与增值税计税销售额一样(换算) 应纳税额=计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二、从量计征(黄酒、啤酒、成品油)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销售数量、移送使用数量、委托加工收回成品数量、报关进口数量 计量单位的换算 啤酒 1吨=988升;黄酒 1吨=962升;汽油1吨=1388升;柴油1吨=1176升 石脑油1吨=1385升;溶剂油1吨=1282升;润滑油1吨=1126升; 燃料油1吨=1015升;航空煤油1吨=1246升
第三节 税目与税率
(九)摩托车:包括轻便摩托车和摩托车两种,对最大 设计车速不超过50km.h,发动机气缸总容量不超过50ml 的三轮摩托车不征税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 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包(袋);高 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 (十一)高档手表: 售价≥1万元/只
(十二)游艇:90米≥长度≥ 8米;无动力艇、帆艇、机
第三节 税目与税率
(七)汽车轮胎:
包括:用于各种汽车、挂车、专用车和其他机动车上的内、外轮 胎 不包括:农用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收割机等农用机械上的专用 轮胎。子午线轮胎免征,翻新轮胎停征
(八)小汽车:
由动力驱动,四个或以上除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 1、包括: ≤9座的乘用车、9~23座的中轻型商用车 排气量≤ 1.5升改装车属于乘用车;排气量> 1.5升改装车辆属于中 轻型商用车 2、不包括: 车身长度≥7米且10~23座的商用客车; 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
第三节 税目与税率
(三)化妆品(和高档护肤护发品)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 征税;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属于征收 消费税的范围 (五)鞭炮、焰火:包括各种鞭炮、焰火,体育比 赛用的发令纸和鞭炮药引线不属于征税范围。 (六)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油脑、溶剂油、 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7个子目
第二节 征税范围
二、一般规定 (一次课征制) 生产应税消费品:外购扣除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四个公式 进口应税消费品:海关代征 零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第三节 税目与税率
一、税目(06年3月,14个税目、25个子目)
(一)烟 :包括卷烟(出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 和企业及个人生产的卷烟)、雪茄烟和烟丝。 回购企业在委托联营企业加工卷烟时,除提供给联营企 业所需加工的卷烟牌号外,还须同时提供税务机关已公 示的消费税计税价格。联营企业必须按照已公示的消费 税计税价格申报缴税 回购企业将联营企业加工的卷烟回购后再销售的,其销 售收入应与自产卷烟的销售收入分开核算,以备税务机 关检查;否则一并计入自产卷烟的销售收入征收消费税
消费税法
消费税
[基本内容] 掌握: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关系
税目税率:比例、定额、复式税率 计税依据:从价、从量、混合计税;特殊计税 应纳税额的计算:外购扣除 自产自用应纳税额的计算 委托加工应纳税额的计算,收回继续生产的扣除 进口应税消费品 出口退(免)税政策与计算 熟悉:征税范围 征收管理 了解:消费税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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