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资产评估风险防范

论资产评估风险防范
论资产评估风险防范

论资产评估风险防范

内容提要:该文明确提出资产评估的对象是资产,不是负债。并通过对资产评估与审计区别的分析进一步说明评估负债模糊了资产价值评估的本质和特点,超越了评估师的职责范围。该文还指出对流动资产进行大量核查,甚至函证是审计工作的重点。由于评估的职责范围不明确,评估工作越位,带来的风险隐患难以预测和规避。因此应对评估对象、评估师的责任范围严格界定。

资产评估,确切地说应该是资产价值评估(为了简化文字,以下仍称资产评估)。资产评估的兴起和发育,弥补了我国市场经济中的中介服务业务,完善了市场经济中的中介服务体系。但如何使资产评估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信得过、离不开的行业,就必须将资产评估工作引向更科学、更规范,服务范围更广泛的轨道。为此,有几个问题提出来研究。

一、资产评估的对象是资产,不是负债

资产评估的对象是资产,这似乎毋庸质疑。资产,从理论上来讲是被特定权利主体拥有或控制并能为其带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资产还具有价值和交换价值的特点,是用来作为生产经营和价值交换的资本。资产评估的目的主要是估算出被评资产的现实市场价值,也就是说,将资产的历史成本估算为现实成本。作为国有企业来说,资产的形成,有多方面的资金来源:有国家投入的,有借入的,有从收益中提留的,有按规定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占有其他经济实体和个人权益的,等等。1993年会计制度改革之前,资产的形成,在会计报表《资金平衡表》中右方的资金来源等于左方的资金运用,也就是资产形成的资金来源。会计制度改革之后,资产的形成,在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中表现的形式为:一是负债,二是所有者权益。无论会计制度如何改革,并不改变资产的性质,更不影响评估的性质。评估的对象仍然是资产,不需追究形成资产的资金来源。弄清楚资金来自哪些渠道不是评估人员的责任,也不属于其工作范围。其实评估人员所评估的资产并不限于《资产负债表》中左方所列的资产项目。所评资产是为权利主体带来经济利益的全部经济资源。如《资产负债表》中虽列有无形资产,但并不是所有无形资产的价值都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有的商品的商标和商誉,可以给企业带来超额利润,但《资产负债表》中并不反映其资产价值,尤其是商誉,是企业综合素质所创造的

效应。

但目前我国资产评估工作涉及的对象,已超出了“资产”的范围。

1.国务院91号令明确规定资产评估的范围。1991年11月国务院颁发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91号令)第六条明确规定:“国有资产评估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现在看来,这种表述作为评估的理论不够准确,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资产评估,根据不同的目的和资产类别,选择不同的价格标准,不同的价格标准还要与不同的评估方法相匹配。但91号令提出的资产评估范围没有超出“资产”这个特定的主体。资产评估师的责任,就是要根据委托方的评估目的,通过一定的操作程序,以科学的方法,实事求是地对委托评估的资产评定估算出现实市场价值。至于对资产拥有或占有的委托方的资产是由哪些资产来源形成的,尤其是负债状况,评估师不需要逐项过问追究。这既不是评估师的责任,也无实际意义,而是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程中应担负的责任、权力和义务。

2.关于评估负债。1996年5月7日颁发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第一百一拾条规定:“整体企业的评估范围一般应为该企业的全部资产和负债”,第十一章一百零一条至一百零四条专门列述了负债的评估。这不但改变了91号令确定的评估范围和评估对象,而且模糊了资产价值评估的本质和特点。

第一,评估负债缺乏理论依据。

负债是特定权利主体拥有或占有单位所承担的、能以价值计量的、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负债是债权人的资产和权益,它是以法律、有关制度、法规或合同契约的承诺为依据的。债务的种类性质和额度既有相关的法规契约合同为依据,也有承诺的法律效力。任何单位、个人无权改变这种法律承诺的事实。资产占有单位对于应该偿付的债务要按照既定合同、契约法规条文在法定的限期内如数偿付给债权人。资产占有单位不履行偿付债务的义务是要负法律责任的。负债的评估结果是什么?意义何在?理论上难以成立。

第二,评估负债方法上行不通。

资产评估,有一整套完整的国际通行的理论、方法、标准,但没有评估负债的方法。因为评估负债没有科学的依据,再评,也改变不了债务的性质和价值量。有的评估项目需要计算其净资产,提出对负债进行核实,既是法律承诺的事实,就无

需评估人员进行核实,评估人员既无责任,也无义务对负债评估(或称核实)。整体企业产权变动,如需要计算净资产,一种办法是按账面负债值扣减,另一种办法也可按照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结果扣减。

负债评估不但没有理论方法依据,还模糊了资产评估的性质,即使由评估人员核实负债,也超出了评估工作的职责范围。

当然,如果客户要求对其负债进行核查,评估师又有能力承担此项任务时,经双方协议,可以作为评估项目以外的任务,另行计费。

二、资产评估与审计的性质、范围不同

资产评估和审计虽然同属于经济鉴证类中介服务,但从实质上说评估工作和审计工作的性质、对象、依据、操作方法都是不同的。

资产评估与审计的不同点之一: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的审计工作是受政府的委托,按照政府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经济法规,对各种所有制和各类企业以及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经济活动和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审计。一切企业和独立经济核算单位必须按照政府规定、委托接受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是政府征税和进行经济管理、维护经济秩序的依据。所以,审计工作的性质是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起“经济警察”的作用,注册会计师依法审计带有强制性。

资产评估则不同,虽然也属于中介服务性质,但并没有监督、检查的性质,是一种咨询性服务。西方发达国家,除有些国家企业上市前要进行资产评估,资产增值税纳税的税基规定评估外,在其他情况下的产权变动是否评估,由所有者自己决定,政府没有强制性要求。

我国由于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清产核资前账面资产价值又与实际价值有较大背离,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家权益,所以国务院91号令规定国有资产产权变动都要进行评估。这种规定带强制性。但对于非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权在50%以下的企业产权变动,则没有强制要求评估,个别部门颁发文件对非国有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并没有经国务院同意。

其实,资产评估对资产权利主体(占有单位)来说,是对其权利的维护。我国在资产评估兴起之前,以账面价值与外商合资,不知吃了多少亏。资产评估正是从这些教训中发展起来的。所以资产评估应该成为资产占有单位(无论是国有企业,还

是非国有企业)的自觉行为,自我需要,而无须强制执行。

资产评估与审计的不同点之二:审计工作是按照政府规定,定期或者是在特定情况下进行。如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就要在报出前定期审计;企业经营性质变更(企业上市)、结业、领导人员更换要进行审计;还有属于特定情况下的审计。被审计的单位,对于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来说,可以是常年客户。审计的范围,按照政府规定由注册会计师强制执行。

资产评估则是在产权变动时才需要进行。对于一个企业来说,产权不可能经常发生变动,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的关系是一次性服务。资产评估的目的、范围完全由委托方(资产占有单位)决定。评估人员按照委托方确定的资产范围评估。对没有委托评估的资产,评估人员无权强行要求评估,对没有委托评估的资产价值,评估人员也不负责任评估。委托方应该提供而没有提供评估的资产,或有意隐匿而造成资产价值不实,影响委托方或相关单位的权益,应由委托方负责,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不应负任何责任。当然,为了委托方的利益,评估人员可以就评估目的、评估资产的范围提供咨询性建议。但建议采纳与否由委托方决定,由此造成的后果也应由委托方负责。

资产评估与审计的不同点之三:是工作对象不同、方法不同。注册会计师对企业的经营活动、经营管理以及相关资产负债的会计记录(会计报表、账册凭证)进行全面检查审计,对其违反国家经济法规、财务会计制度提出审计和处理意见。如果审计工作有误或者有意违反审计准则,造成审计结果不实,注册会计师要负经济法律责任。

注册评估师则是按照国际通行的评估方法,对委托评估资产的现实市场价值进行评定估算,估算出合理的现实市场价值,作为产权变动或交易双方作价的参考依据。如果评估师工作失误或有意抬高或压低被评资产价值,同样要负经济法律责任,但对企业每项资产、负债的来历,评估师没有检查监督的责任,也不需要逐笔追查清楚。

三、规范资产评估执业必须突出资产评估工作的重点

资产评估人员的责任,是评定估算出资产现实价值。无论委托方委托评估资产是何种目的,评估人员工作的结果只有这一个目的。这也是资产评估工作的核心。评估人员在执业中所作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这个目的和核心。

按照我国现行评估法规要求,我国资产评估执业人员担子太重,压力太大。评估机构每接受一个评估项目,从签订业务约定书到制定评估工作计划、组织评估队伍,协助指导委托方进行资产负债清查,核查委托方所报资产负债清查情况。按现行法规要求,对建筑物、机器、设备、在建工程等逐项核查。对长期投资、无形资产、递延资产、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短期投资等资产负债逐笔检查,对存货的抽查要占到数量的40%、账面值的60%以上。对积压的、报废的、残次的要逐笔核实,逐项验证属实可信程度。然后进入到对资产的评定估算,撰写评估报告。评估报告还要求按会计科目分类撰写,对流动资产的评估要逐一说明,甚至现金的存放地点、盘点方式及过程,银行存款要查阅银行对账单,对评估的每项资产还要选择典型作出评估案例,详细叙述评估过程,推导评估结论的每一参数来源或依据等等。

资产占有单位在评估前对其家底资产进行彻底清查是必要的。清查的目的是为向委托方提供一份待评估资产的清册。评估机构对待评估资产进行核查也是必要的。但核查的范围应有重点,对企业生产经营起主导作用的价值量大的资产必须认真核查,对于流动资产应视其情况进行重点核查。流动资产种类繁多,流动性大,形态变化快,要求按会计科目对往来款项逐项、逐笔清查、核对,试想评估机构要组织多少人力,耗费多少时间,尤其资产评估是在一定时点上的价值,而流动资产的价值和研究形态随时发生变化,花费如此多的人力和时间实在不必要。西方国家和地区对流动资产评估坚持稳健原则,多以账面价值为准,这种做法是有道理的。

资产评估不是财务审计,要求评估人员做注册会计师应该做的工作和应当完成的审计任务,既超出了评估人员的工作范围,又是越位行为,还会给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带来不必要的执业风险。

资产评估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经济业务。企业的性质不同、规模不同、占有的资产类型以及特点不同,影响企业受益的因素也不同。对资产价值评估除了科学的方法和可信的参数外,还有很多变化的因素,需要评估人员凭借自己的经验、知识、专业技术能力去分析判断。因此评估工作的重点应该放在主要资产价值的形成上面,那些程序性的工作、非重点资产及不影响大局的工作应尽量简化,不要事无巨细,面面俱到。

四、资产评估风险的界定与防范

脱钩改制后,业内人士普遍对资产评估工作的严肃性认识提高了,风险意识也加强了,也感到原有的技能不适应发展的需要了。

我国资产评估业兴起的初期,评估人员还没有意识到资产评估有什么风险。尽管91号令第三章有五条阐述了资产评估的法律责任,但这种责任严重到什么程度,谁都没有亲身经历,在我国还没有先例。没有一家机构因为评估价值不实导致经济赔偿或受到法律追究。资产价值评估工作的风险,来自各个方面,有各种原因。有的是可以防范的,有的是难以预测的。

1.违反职业道德造成的风险。评估机构或评估人员为谋求不正当利益,不遵循客观公正原则,任由委托单位摆布,投其所好,无原则地高评或低评资产价值,一旦败露,给有关当事人造成损失,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要负经济责任,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2.评估人员不坚持原则,听命行政干预,造成资产价值失真,损害国家或有关各方权益。虽说有政府或某领导人作主,一旦出现问题,仍要追究评估人员责任,届时评估人员有口难辩,自食其果。

3.评估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能力、水平所限,承担无力承担的评估项目,导致评估的资产价值不实造成的损失,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负有不能推卸的责任。

4.评估人员工作马虎,资产价值评定估算工作不到位,致使评估的资产价值扭曲,给委托方造成损失,风险难以估量。

以上种种,只要评估机构和人员在执业中坚持职业道德,提高执业水平和能力,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风险是可以防范的。但是目前,由于评估人员的职责范围不明确,评估工作越位,带来的风险隐患难以预测和避免。

如“负债评估”,理论上没有根据,方法上行不通。即使是负债核查,也不属于评估人员的工作范围。负债是债权人的资产和权益,前面说过是契约、合同、有关法规、条例作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承诺的依据。负债应由债务人对债权人负完全责任。发生纠纷和争议应依法处理,无论负债在会计上列出的是什么科目,如长短期借款、应付预收款,还是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付利润、税金等,都是有契约、合同和法规为依据的,不能任人变更其性质和数值,变更了也没有法律效力。因此,“负债评估”对资产评估工作是一种误导。

再如对流动资产核查,要求现金、银行存款、往来账项逐项逐笔核对,甚至函证。其实这些工作应该是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的重点,评估人员取而代之,不但职责越位,事实上很难做到。把这项工作的责任加给评估人员,无论从工作性质、法律依据和必要性方面,都不合理合法。另外很重要的一点,资产价值是一种估算,估算出来的价值不是百分之百准确,也不能要求百分之百准确。要求百分之百反而不准确不现实,因为评估不是定价,评估人员所提供的资产价值,从性质上说,是咨询性的,对委托方来说是参考性的。委托方可以作为产权交易的基础和依据,但评估的价值不是法定的必须照办,所以资产评估价值不能要求象会计人员记账一样分毫不差。按照西方评估专家的说法,有80%以上的准确度,评估价值就算是合格的了。这当然不是说评估人员可以不负责任,马虎从事。

由于职责范围不清,让评估机构和人员承担如此大的风险是不公平的。因此注册评估师与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工作范围应严格界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担风险。

传统的不良资产处置方式

传统的不良资产处置方式 (一)诉讼追偿 诉讼追偿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维护国家金融债权的最后屏障,也是经济活动中追索债务最常用的手段。有些企业经营困难,但并不表明丧失完全的还款能力,有的依靠其自身的经营收入还有一定的偿债来源,但一些债务人无视信用,利用各种借口拖延归还,利用各种手段逃债务。通过起诉追索债务,能加大对债务人履约的力度,同时也可以避免处置不良资产需要履行的层层报批手续。但在诉讼追偿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现实的和法律的问题。 (二)打包处置与分包 不良资产打包处置是指将两个以上的债权项目,按照一定的分类整体进行资产处置。打包处置的方法有利于质量较差的不良资产实现较好的处置效果,但这种处置方式不利于优质资产的利益最大化。打包处置的方式适用于不良资产处置的整个阶段。 分包是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其所拥有的部分资产,以签订分包合同的形式委托给承包人,由承包人负责经营或代为追偿债务的一种行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不良资产的数额巨大,不良贷款客户又分散在全国各地,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限的人力难以对所有不良资产进行及时地处置。为了减少处置成本,加快对不良资产进行处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需借助社会的力量,采取分包手段来实施对不良资产快速有效的处置。 1999年,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初期,政策性剥离的不良资产质量还可以,这里

的可以一是指与不良资产处置后期的资产质量相对而言,二是指政策性剥离不良资产的处置回收比例相对较低。那么这一时期采取打包处置的方式,可以快速、高效的实现资产价值。 2003年—2004年商业性收购时期,这一时期的不良资产质量相对较好,因为大多数债权都有担保。但是这一时期的处置回收比例相对较高,一些资产管理公司在收购不良资产后,因处置难度大、回收比例高,不得已采取相对较低的价格整体打包处置,最大限度的控制了收购资产的损失。也有一些资产管理公司在这一时期收购不良资产后,将政策性剥离的资产和商业性收购的资产整合后进行打包处置,不仅完成了政策性不良资产的处置任务,也实现了商业性收购的资产价值。 2007年至今,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已完成了不良资产处置的历史性任务,但是剩余不良资产的处置仍是难以解决的问题。这一时期,打包处置仍然发挥着积极重要的作用。 (三)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是指以减免债务利息或减少债务本金或延期、分期还款的方式,由债务人企业回购所欠债务的资产处置方式。该处置方式多适用于单个债权项目,且债务人为企事业单位或行政机关。 债务重组需债权人做出让步,主要分为四种方式: 1.以资产清偿债务,将现金和非现金资产所有权折价转让以清偿到期债务; 2.将债务转化为资本,成为公司股东; 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包括利息豁免、债务展期及部分债务的免除,是我国

企业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事项的廉政风险防控

第一章国有资产评估概要 一、国有资产评估流程图 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的法律依据 1、法律法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企业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市政府、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市国资委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实施细则》 3、企业内控制度:《三重一大管理制度》

第二章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程序 存在的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 1、经理办公会:集团公司资产评估重大决策应实行集体决策制度。 (1)廉政风险点:领导班子成员为了个人利益,资产评估项目没有通过集团公司经理办公会集体决策讨论,或者大家本着一团和气,既便有不同意见,也没有说出来,而都表示赞同。 (2)廉政风险岗位: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3)防控措施:①应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三重一大管理制度》执行,重大决策应实行集体决策制度。②制定《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制度》。 2、国有资产评估: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国有资产有序流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市国资委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企业有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 (1)廉政风险点:①应当进行资产评估而未进行评估。②资产占有单位或相关部室及经办人收受待估资产的受让人好处费,故意隐瞒部分待估资产。 (2)廉政风险岗位: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总务部工作人员、法务办工作人员。

管理实施细则》第三条执行。②加强对员工的廉洁教育。 3、选择资产评估机构:企业发生评估事项,应该按照市国资委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1)廉政风险点:聘请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从事国有资产评估。 (2)廉政风险岗位: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总务部工作人员、法务办工作人员。 (3)防控措施:①严格按照《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执行,企业产权持有单位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②纪委参与选择聘请资产评估机构,要严格按要求把关。 4、签定评估委托书及送转相关资料:为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工作顺利进行,应和评估机构签定评估委托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如实提供资产权属证明文件、财务会计资料及其它评估的相关资料。 (1)廉政风险点:①向资产评估机构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会计资料和其它评估资料。②企业工作人员为了个人利益未积极配合评估机构开展工作,干预中介机构正常执业,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串通作弊导致评估结果失实的。 (2)廉政风险岗位:财务部、总务部、法务办的分管领导;财务部、法务办、总务部的工作人员。

《不良资产防范与盘活》)

不良资产的防范与盘活 项目具体规划: 1.项目组成员进驻银行调研。了解银行的现状,困惑,不良资产业务总体状况,与相关领导进行座谈,沟通,就项目的总体实施进度与方式方法达成共识。 2.组织专题培训。培训主题《如何盘活不良资产》,一是通过案例分析的形式讲解不良资产盘活的方法与技巧,因地制宜,根据借款人的自身特点选择最佳的清收手段,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辅导+答疑,对学员提出的法律等专业方面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三是话术沟通技巧+演练,针对不同特点的借款人如何进行沟通,了解借款人的还款意愿与还款能力,给予话术指导,并对突发事件进行现场演练,让学员做到心中有数,避免不必要的冲突。 项目实施时间2天(每天6小时) 3.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战检验 1)针对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农户、个人借款户适合用现金清收法的,集中组织进行外拓清收; 2)针对个体工商户、公司企业借款户适合用贷款重组、企业重组、债权转让等方法进行清收的,提出建设性的实质解决方案。 3)针对老赖提出法律诉讼方面的指导,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银行的合法权益,最大程度降低损失。 4.项目小结 1)通报情况,树立标杆 2)分享经验、总结教训 3)固化操作规程,让不良资产盘活这项工作常态化 项目实施时间3天,可以根据银行的实际情况调整实战内容。 5.专题辅导培训。主题《如何防范新增不良资产》,一是解读最新监管政策及监管要求;二是如何规范“贷前、贷中、贷后“三贷环节的操作规程及风险预警措施;三是针对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如何把控风险;四是对抵质押担保贷款如何防范法律风险。五是按照最新监管要求,对现行的零售业务、公司业务等业务条线的信贷业务制度提出改善建议,进一步规范操作规程,防范合规风险与操作风险,让制度执行有章可循、简单易行,真正与监管要求相匹配。 6.项目总结与固化 1)表彰优秀团队及个人 2)经验分享

浅谈企业财务风险分析与防范

江西财经大学 毕业论文 题目浅谈企业财务风险分析与防范专业会计 学生姓名XXX 论文编号XXX 准考证号XXX 2012 年度上 (上/下)

江西财经大学自学考试毕业论文指导登记表(一)

企业财务风险分析与防范 摘要 随着时代进入21世纪,企业面临的风险随着新经济环境的变化向更广范围、更深层次的方向发展,在企业发展的同时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愈来愈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问题。财务风险是企业面临的一种风险,而财务风险的控制就是企业在识别、评估和分析的基础上,充分预见、有效控制财务风险,通过对财务风险的风险研究,找出风险成因,从而采取相应的预防策略或建立预警体系,用最经济的方法把财务风险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减少到最低限度的管理方法。本文针对加强企业财务风险管理进行论述,在系统分析财务风险的本质及我国企业财务风险成因的基础上,建立我国企业的财务预警指标,进行适当的财务风险决策,以期为财务风险管理及防范提供参考。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建立,市场环境瞬息万变,各种不确定性影响因素日益增多,企业财务风险问题显得越来越复杂多变。因此,加强财务风险管理已经成为各层次管理者密切关注的问题。资企业财务风险预测研究的需求日益迫切。急需建立有效的财务预警系统来预测、预控和处理财务风险。以期降低风险,提高效益,实现预期财务收益。 关键词财务风险;风险分析;风险防范;财务危机。

目录 一、绪论 (一)财务风险的概述 (二)财务风险的特性 (三)财务风险的类型 二、加强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一)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是外部环境变化的要求(二)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是加强企业自身建设的需要(三)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是推进企业健康发展的保障三、我国企业财务风险控制的原则 (一)符合企业总目标的原则 (二)企业内部管理的影响 (三)风险防范与风险处理相结合的原则 (四)长短期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五)动态适应性原则 (六)成本效益比较的原则 四、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的现状 (一)管理系统欠缺 (二)风险意识不强 (三)资本结构不合理 (四)企业内部财务关系混乱 (五)筹资风险的存在 五、财务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 (二)强化风险意识

纳税评估方法

参照总局提供的纳税评估指标,本着提高分析的科学性、准确性的原则,省局确定了11个纳税评估指标,并针对这些指标提供了申报差异综合评分法,对纳税人进行综合评分,分值作为筛选评估对象的参考数据,综合其他因素,确定纳税评估对象。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的筛选确定 筛选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要依据税收宏观分析、行业利润率、行业贡献率和行业税负等数据,结合企业所得税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和税收管理员掌握的纳税人实际情况,参照纳税人所属行业、经济类型、经营规模、经营期、信用等级等因素进行全面、综合的审核对比分析。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除按申报差异综合评分法确定的应进行评 估的纳税人外,应对以下纳税人重点予以关注: 1、连续三年以上亏损的纳税人; 2、房地产等重点行业; 3、享受减税、免税且经营规模较大的纳税人; 4、减免税期满后利润额与减免期相比变化异常的纳税人; 5、有审核审批和后续管理事项的纳税人; 6、存在关联交易的纳税人; 7、省、市级所得税重点税源纳税人; 8、其他需作为重点评估对象的纳税人。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依托征管信息系统,以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提取的数据为基础,省局初步设置了11个指标,为纳税评估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各市局可结合工作实际予以细化和完善。 1、销售(营业)收入比值(11分) 计算公式:销售(营业)收入比值= [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基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指标分析:分析纳税人销售(营业)收入的变化情况。与同行业预警值进行比较,若高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若低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隐瞒收入;2、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3、市场因素;4、政策因素等等。 2、销售(营业)成本率(13分) 计算公式:销售(营业)成本率= [评估期销售(营业)成本/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指标分析:分析纳税人销售(营业)成本占销售(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预警值进行比较,若低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若高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虚列成本;2、隐瞒收入;3、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4、市场因素;5、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划分;6、会计核算方法的调整;7、税法与会计的差异调整正确性;8、政策因素等等。 3、销售(营业)成本率比值(9分)

纳税评估风险防范

业务系列:管理服务系列 业务大类:纳税评估 一、执法事项 代码291911 事项名称:纳税评估---确定对象 二、运行流程 代码29190901、29190902 流程环节(工作步骤): 资料稽核 其他信息来源 确定对象★ 制作《纳税评估对象清册》、《纳税评估项目建议书》 三、风险描述 人为干预评估对象确定过程,随意增加或减少评估对象,应评估未评估 四、风险等级 总局三级 五、控制目标 1、评估选案程序规范。 2、评估选案依据明确。 六、工作标准 截止上年 1、纳税评估的对象为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管理的所有纳税人及其应纳所有税种。 2、纳税评估对象可采用计算机自动筛选、人工分析筛选和重点抽样筛选等方法。综合审核对比分析中发现有问题或疑点的纳税人作为重点评估分析对象;重点税源户、特殊行业的重点企业、税负异常变化、长时间零税负和负税负申报、纳税信用等级低下、日常管理和税务检查中发现较多问题的纳税人要列为纳税评估的重点分析对象。 3、对已确定的纳税评估对象应分税种制作《纳税评估对象清册》和《纳税评估项目建议书》,并下达给具体纳税评估工作单位或部门。

(国税发〔2005〕43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苏国税发【2004】227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本年变动 七、防控措施 1、岗位分工控制:科学设置评估选案岗,不参与评估分析、约谈举证、实地调查、评估处理等工作环节,即确定评估对象的人员不直接参与评估具体工作过程。 2、层级权限控制:将评估对象确定的权限及评估延期、中止或终止评估的权限集中至县级单位以上,避免对象确定的任意性。选案依据和审批手续清晰完整。 3、独立复核控制:多层级日常和集中性的执法检查和执法监督。 八、考核测评 1、评估选案岗是否根据上级工作要求或本地区税源管理的需要,定期通过评估软件进行数据稽核,建立待评估对象信息 2、是否存在人为干预评估对象确定过程,随意增加或减少评估对象的情况;评估对象确定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办理 3、基层分局(市区税源管理科)是否定期向评估选案岗报送评估对象建议且由评估选案岗对报送的评估建议对象的理由进行审核 一、执法事项 代码291911 事项名称:纳税评估-----评估分析 二、运行流程 代码29191101 流程环节(工作步骤): 1、采集信息 2、自动分析 3、人工分析★ 4、记录分析结果

不良资产处置方式

不良资产的处置方式(一) 1、诉讼追偿 诉讼追偿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维护国家金融债权的最后屏障,也是经济活动中追索债务最常用的手段。有些企业经营困难,但并不表明丧失完全的还款能力,有的依靠其自身的经营收入还有一定的偿债来源,但一些债务人无视信用,利用各种借口拖延归还,利用各种手段逃债务。通过起诉追索债务,能加大对债务人履约的力度,同时也可以避免处置不良资产需要履行的层层报批手续。【4】但在诉讼追偿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现实的和法律的问题。以下通过两个不同的案例,谈一谈本人对不良资产诉讼追偿的认识。 案例一:A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系1995年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以下简称合资企业)。B公司系合资企业的中方投资者(以下简称中方股东)。中方股东分别于1995、1996、1997年以自己的名义向C银行(以下简称银行)申请了三笔贷款,共计1200万元。当时,中方股东未向银行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三笔贷款的期限届满后,中方股东未能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向银行偿还借款本息。此期间,银行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不断向中方股东发出催收通知。 1999年10月,中方股东委派的合资企业的董事长在未征得董事会和外方股东同意的情况下,以合资企业的名义与银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1、合资企业以土地使用权(该土地上已有建筑物)在1500万元的范围内为中方股东的借款提供担保;2、担保范围为银行自1995年10月1日至1999年10月期间向中方股东发放的贷款本息。 2001年3月,银行将上述三笔不良贷款本息债权全部转让给了D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于2003年8月向中方股东和合资企业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中方股东偿还全部借款本息,并判令由资产管理公司对合资企业提供的抵押物行使抵押权。在该案庭审之前,原、被告三方达成协议,由合资企业代替中方股东偿还资产管理公司900万元债务,资产管理公司对其余债务予以免除。中方股东将其持有的合资企业的部分股权折抵给外方股东,以补偿外方股东因此受到的损失。协议达成后,资产管理公司撤诉。 一、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法律问题分析 (一)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效力。 本案例中,合资企业的董事长擅自以合资企业的名义与银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该抵押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高管人员禁止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亦明确规定,“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二)上述担保合同的法律性质。 案例中的抵押不符合最高额抵押的法律特征,属于一般抵押。根据《担保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最高额抵押与一般抵押一样,都是以一定地财产作为标的,在不转移占有的情况下承担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

资产评估风险及其防范

321 资产评估风险及其防范 作者:保险032班罗丹0301050245 [摘要] 从事资产评估必然产生风险。资产评估风险不仅会对与评估有关的当事人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而且还会造成资产评估行业社会公信力的下降,从而阻碍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这应当引起资产评估界的极大关注。 一、资产评估风险的概念及其特点 资产评估风险是指与资产评估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因资产评估事项所引起的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资产评估风险具有意下一些特点: 1、客观性。从广义上讲,只要开展资产评估工作,必然会出现由此而引起的遭受损失的事件。 2、不确定性。从个案来讲,资产评估风险何时何地发生,发生何种类型的风险,发生的程度如何等具有不确定性。但通过人们的努力,可以将风险控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之内。 3、潜在性。导致资产评估风险的可能性已经客观形成,而有关当事人要承担的责任和遭受的损失暂时还没有成为现实。但是如果这种状况一旦被相关利益人发现,并且他们不能再容忍这种状况已经给他们造成的损失,那么,这种潜在的风险将会成为事实风险。 4、阶段性。资产评估风险在一段时期内可能只是潜在性风险,而在另一段时期内则可能成为事实风险(指资产评估工作已付诸实施,并且已对相关当事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已被受害方发现,并且已诉诸行政程序或法律程序以保障其利益不受损害)。 二、资产评估风险的表现形式 资产评估风险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通过分类,可以将资产评估风险的表现形式分为立法风险、管理风险、执业风险和结果使用风险四类。 1、资产评估立法风险。资产评估立法风险是指受人们认识事物的阶段性的制约,国家制定的与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和法规的内容随着时间的推移,与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再相符,以至不能有效地指导当前的资产评估工作所带来的风险。 2、资产评估管理风险。资产评估管理风险是指资产评估行政主管部门在履行其资产评估管理职能时所带来的风险。对这个定义,要说明两点:①目前我国资产评估的行政主管部门不统一,除了财政部门外,还包括国土资源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以及其他部门(如林业部门、农业部门等)。②资产评估管理职能大致可以归纳为两个:一是规划职能,如行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等;二是控制职能,如对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资格认证、执业标准的制定以及国际协调等。在我国,资产评估管理风险主要表现在:在目前资产评估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不统一的情况下,各部门在具体实施管理职能和制定执业标准时,由于管理的不完善和相互矛盾而影响了资产评估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

处置不良资产风险控制

金斧子财富:https://www.360docs.net/doc/6714497392.html, (一)准确清查债务人/担保人的资产和负债情况,评估资产价值,分析负债结构,了解其他债权人的清收动向。 (二)保持对债务人/担保人的催收力度和频度,原则上应每年送达一次催收函,收取回执后归档,并根据实际情况或相关法律规定,增加催收频度。 (三)对尚处于正常经营的债务人,原则上应每季度现场核查其生产经营状况和抵质押物的存续状况,如出现重大风险事项或变化,应及时核实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四)应尽早协商债务清偿方案并付诸实施。 (五)可要求并落实追加担保。 依法收贷的风险控制 (一)发现客户涉及债务纠纷的,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为尽可能控制债务人/担保人的有效资产及其处分的主动权,防止其转移或恶意处分财产,在提交诉讼(或仲裁)时应及时向管辖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必要时采取诉前保全,力争首封,掌握资产处置权。尽可能避免发生普通债权人的审理或执行法院先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取得对担保物的处置权。 (二)诉讼前应完整收集并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同时密切跟进诉讼审理进程,尽早取得生效的法律文书,以确立债权的合法性。 (三)依据生效法律文书要求严格监督债务人/担保人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清偿义务或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四)在诉讼及执行过程中要密切关注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资产的效期及

金斧子财富:https://www.360docs.net/doc/6714497392.html, 效力情况,及时申请续期或采取相关措施。 (五)对明显错误或显失公平的判决或裁定,应及时提起上诉或申诉。 处置抵质押物的风险控制 (一)我国担保法对不同抵押物的抵押登记规定了不同的法律意义,即抵押合同生效要件和对抗要件,抵押合同须经登记才生效。质押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以动产的交付为合同生效要件。而权利质押需要进行质押登记。依法办理抵(质)押物登记,是确保银行担保手续合法有效的前提。也是债权人处置和行使抵质押权的前提。 (二)尽早通过司法程序处置抵质押物,避免处置过程中发生其它难以预料的情况,尽快回收现金和其它资产。 以上就是详细,更多私募股权项目资料查询,项目咨询请直接拨打电话【金斧子】持第三方基金销售牌照,国际风投红杉资本和大型央企的招商局创投实力注资,致力于打造中国领先私募发行与服务平台,提供阳光私募、私募股权、固收产品、债券私募、海外配置等产品,方便的网上路演平台,免费预约理财师,用科技创新提升投资品质!

《论企业财务风险的分析与防范》刘晓丽

论企业财务风险的分析与防范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我国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现有企业也逐步步入稳步发展阶段,但是仍然面临着各种各样的经营风险,其中财务风险是企业面临的最大风险之一。财务风险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始终,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密切相关,关注财务风险已经成为当今财务研究的重要方向。企业财务风险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难以预料的内外部因素的影响而给企业财务稳定性带来了潜在的威胁性。为了保障经营者正常进行生产经营,确保经营目标的实现就要进行合理的财务风险管理,恰当避免和减少风险所带来的损失。本文通过对企业财务风险的特征与成因的分析,提出相应的合理规避风险的实用性建议。 关键词:财务风险;风险成因;规避风险

Abstract:Along with our country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and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our economic system in China, the continuous improvement of the existing enterprises have gradually into a stage of stable development, but still face a variety of business risks, including financial risk is one of the biggest risk facing enterprises. Financial risk throughout the production and operation of enterprises process throughout, with the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 of enterprise, attention closely related financial risk has become the most important financial research direction. Enterprise financial risk is enterprise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process, because all sorts of unpredictable internal and external factors that influences the enterprise's financial stability to bring a potential threat. In order to guarantee the normal production and business operators to ensure the realization of the target management is about to undertake reasonable financial risk management, appropriate to avoid and reduce risk the damage. Based on the characteristic of the financial risks of enterprise with the analysis of the causes, and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reasonable avoid risk practical Suggestions. Keywords:Financial risk;Risk causes ;Avoid risk

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

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 及使用方法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 一、通用指标及功能 (一)收入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指标功能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100%。 如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超出预警值范围,可能存在少计收入问题和多列成本等问题,运用其他指标进一步分析。 (二)成本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功能 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本期投入原材料÷本期产成品成本×100%。分析单位产品当期耗用原材料与当期产出的产成品成本比率,判断纳税人是否存在帐外销售问题、是否错误使用存货计价方法、是否人为调整产成品成本或应纳所得额等问题。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100%,其中:主营业务成本率=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超出预警值范围,可能存在销售未计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三)费用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指标功能 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费用-基期主营业务费用)÷基期主营业务费用×100%,其中:主营业务费用率=(主营业务费用÷主营业务收入)×100%。 与预警值相比,如相差较大,可能存在多列费用问题。

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变动率=〔本期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基期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基期营业(管理、财务)费用×100%。如果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变动率与前期相差较大,可能存在税前多列支营业(管理、财务)费用问题。 成本费用率=(本期营业费用+本期管理费用+本期财务费用)÷本期主营业务成本×100%。 分析纳税人期间费用与销售成本之间关系,与预警值相比较,如相差较大,企业可能存在多列期间费用问题。 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其中:成本费用总额=主营业务成本总额+费用总额。 与预警值比较,如果企业本期成本费用利润率异常,可能存在多列成本、费用等问题。 税前列支费用评估分析指标:工资扣除限额、“三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交际应酬费列支额(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限额、开办费摊销额、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额、广告费扣除限额、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财产损失扣除限额、呆(坏)账损失扣除限额、总机构管理费扣除限额、社会保险费扣除限额、无形资产摊销额、递延资产摊销额等。 如果申报扣除(摊销)额超过允许扣除(摊销)标准,可能存在未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擅自扩大扣除(摊销)基数等问题。 (四)利润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指标功能

企业纳税评估风险防范和应对策略

2017企业纳税评估风险防范和应对策略 【课程背景】 2017年的财税领域注定是不平静的一年,总局全面更新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在税局风控管税的形势下,41张表格的新申报表结构,让主管税务机关全面采集了企业的信息,汇算申报之后企业必将面临的是主管税务机关的全面纳税评估与自审,尤其是在省局即将实行通过软件管理自审与申报,自审的规模势必将更大。 在2017年税收工作的核心工作依然是保任务、保增长的背景下,企业将面临更大的税收征管压力和税务稽查风险。在即将到来的纳税评估与自查中,2016年度纳税评估重点是什么?为什么评估你的企业?评估哪些内容?财务如何进行财税处理?采取哪些应对策略?在面临税务处罚的时候,企业如何能将损失减少到最小?本次课程将对这些问题进行系统的梳理和提示,帮助企业防范未然,规避风险。 【培训收益】 本课程将重点讲解2016年度纳税评估与税务自查中常用的指标,各指标的经济涵意及可能影射出企业存在的问题,财务人员在日常账务处理过程中,如何规避账面上存在的可能引起涉税风险的问题。 我们郑重承诺:凡参加此次培训的企业,并根据课程所提供的要点进行年度汇算,如后期被列入税局纳税评估(自审)名单,我们将免费提供自审代报服务,解决您的后顾之忧! 【讲师简介】某某老师 航天信息特约讲师、浙江财税大讲堂高级讲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国际内审师。长期从事财务审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与税务咨询等涉税业

务,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授课特点:讲课思路清晰,案例丰富,实用性强。 【课程大纲】 一、2017年税务稽查新形势 1、2017年税务稽查工作的重点 2、2017年税务风险密集领域 二、常用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企业对应的涉税风险 1、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及其功能 2、纳税评估分税种特定分析指标及方法 增值税评估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 企业所得税评估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 3、2017年纳税自审主要审核指标及标准 三、企业经营中常见涉税风险与应对 1、企业日常经营中的涉税风险与应对 2、企业资金管理中的涉税风险与应对 3、企业原始凭证管理中的涉部风险与应对 【培训对象】企业财税负责人、财税经理/主管、审计人员、企业财务、会计、税务人员 【上课时间】(周六) 【收费标准】 (包含课程、资料费、餐费 ) 【课程地点】(培训地址)

不良资产处置方式比较分析

不良资产处置方式比较分析 整体来看,无论是不良资产转让、成立AIC还是发行不良ABS,均达到完成不良资产处置、降低银行不良余额和不良率、增加现金收入的目的。除此之外,我们针对以上3种不良资产处置的新方式,分别探讨银行业在采取各种方式处置不良过程中的利弊。 一、单户对公和批量零售类不良转让 (一)从益处来看: 对公方面从3户打包转让到允许单户对公直接转让,使得对公不良的处置更加灵活,这和监管先前将对公批量转让门槛由10户下降到3户的监管意图一致。通过减轻批量处置的数量门槛,银行业可以将不良资产更好的进行分类处置。在批量转让对公不良时,基于对公贷款的借款人经营情况、资信水平、偿债能力、流动性水平等差异较大,同质化程度低,将3家以上进行打包出售,较难满足AMC 等收购方特定的资产需求,也增加了给不良资产包定价的难度,加大了产生分歧的可能。而单户对公转让不存在上述问题,银行和AMC可以根据特定不良资产进行转让,资产评估和定价更加容易。 零售方面,允许批量零售类不良转让。零售贷款具有同质性高、单笔金额低、客户分散的特点,因此基于单笔

不良进行评估定价不具有经济可行性。基于大数法则,批量打包转让的零售不良资产包整体现金流更加稳定,充分的分散投资降低单笔不良对整体资产的冲击力。 (二)从弊端来看: 其一、价格不高。目前不良转让的主要途径是国有4大AMC,其市场占比超过90%,不够充分的市场化竞争,以及国有AMC对于地方银行及其不良客户的经营情况并不熟悉,导致4大AMC在收购不良资产时往往在账面价值的基础上大打折扣,从银行角度性价比就较低。 其二、零售不良的回收率较高。零售贷款因为其单笔金额低,叠加当前征信系统不断完善的情况下,违约人后续的偿还意愿和能力均较高,因此即使在不良发生后,零售贷款不良仍有较高的几率可以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银行更加熟悉违约客户的情况,可以更加针对的进行不良催收清缴工作。在较高的不良回收率下,较低的不良资产收购价就更加不具有性价比。 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 (一)从益处来看: 从企业角度来看,AIC增加了企业融资的渠道,在显著补充资本的同时降低了企业的负债率和利息成本。通过引进AIC股东,获得相应的金融和产业资源,增加企业的利润率。企业经营情况的改善,使得银行业的不良资产变为

资产评估风险防范与控制

资产评估风险防范与控制 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各经济主体及产权人的资产产权交易、投融资业务也逐渐增加,对资产价值的估值需求使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愈加的迅速。但与此同时,受评估环境和风险评估机制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当前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存在一定的风险性。本文就资产评估风险类别进行了阐述,并提出了相关解决对策。 标签:资产评估风险风险防范风险控制 1 资产评估风险的类别及内容 1.1 资产评估的风险类别资产评估就是指对资产价值形态的评估。资产评估是由专门的评估机构或人员按照一定的法定程序和标准,在统一的货币计量尺度下进行的资产评定和估算行为。资产评估活动对评估人员的专业要求较高。资产评估师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只有其专业素质过硬才能从事相应的资产评估活动。同时,为保证资产评估质量,资产评估人员在进行评估活动时必须严格恪守职业道德。然而,即便如此,实际资产评估中仍存在着一定的资产评估风险,稍有不慎就会使企业蒙受经济损失。根据资产评估风险的产生原因,我们可将资产评估风险分为立法风险、管理风险、职业风险和结果使用风险。 1.2 资产评估风险的内容 ①资产评估立法风险。资产评估立法风险是指受人们认识能力限制,国家制定的的相关法律法规与实际评估需求不相适应,导致其评估指导和参考价值下降,进而造成的资产评估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4号-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财政部是资产评估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制度,负责全国资产评估机构的审批和监督管理。与《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九条: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审批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制定相抵触。法律与法规分别有不同的规定,致使各行政部门不承认对方所控制和领导的领域。没有明确的规划会使得评估人员的不到正确的信息,无法做出正确的评估报告,继而带来评估的风险。②资产评估的管理风险。资产评估管理风险是指资产评估行政主管部门在行使其评估管理职能时承担的风险。资产评估的管理职能包括规划职能和控制职能。前者包括行业发展规划和法律法规的建设等;后者则侧重于对评估机构评估人员的资格认证、职业标准的认定等。在我国,产生资产评估管理风险的原因主要在于我国目前的行政主管部门不统一,任务及责任分配也有待提高,除财政部门外,国土资源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以及其他部门(如林业部门。农业部门)等均为行政主管部门;此外,资产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在具体实施管理职能时由于管理的不完善而导致资产评估工作不能正常有序地进行。③资产评估的执业风险。资产评估的执业风险是指评估人员在执业过程中达不到专业的标准而导致的风险。众所周知,资产评估人员的专业素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风险及其防范策略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风险及其防范策略在金融全球化的文明演进过程中,适应依法治国和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我国商业银行加快改革和发展步伐,加大不良资产的处置力度,以期提高商业银行资产质量,促进稳健发展。然而,我国商业银行在处置不良资产的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以及这些问题所诱发的风险,应当引起极大的关注,在法治视界下厘清这些问题、风险及解决对策就显得更加迫切和重要,以及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 一、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存在的问题及风险 (一)法律法规与适用问题及风险 与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转让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商业银行法》、《合同法》、《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贷款通则》《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借款合同项下债权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银办函【2001】648号)等等。单从文件目录上看,似乎我国并不缺乏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规定。但实事上,这些法律法规,对于林林总总的不良资产项目,仍然不能适应不良资产转让行为,以及这些法律规定之间,存在一定的法律冲突,导致适用法律的困境。 例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第60条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不良资产和债转股股权资产的,国家相关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样语焉不详的表述,导致商业银行银行处置不良资产是否需要遵循该《办法》,就很难得出直接的判断。 同时,殊值关注的是2009年4月海口会议精神,最高院印发了《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纪要》对适用的不良债权转让适用范围、案件受理、诉权等方面作出了规定,但从该项规定很

浅析企业财务风险及防范措施 正文

浅析企业的财务风险及防范措施 企业的财务风险是指在各项财务活动过程中,由于各种难以预料或控制的因素影响,从而使企业有蒙受损失的可能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要完全消除风险及其影响是不现实的。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的目标在于:了解风险的来源和特征,正确预测、衡量财务风险,进行适当的控制和防范,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完善财务政策,将损失降至最低程度,为企业创造最大的收益。 一、财务风险的含义 风险是指当一项活动可能产生几种不同的结果,而这些结果的可能性或概率又可以推算时,则认为这些活动是有风险的。一般来讲,企业面临两种风险:一是经营风险;二是财务风险。企业的财务风险往往是由经营风险引起的,是企业在财务活动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财务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离,因而造成经营过程中的某一方面和某个环节的问题。都可能促使这种风险转变成损失,导致企业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的降低。 二、企业财务风险成因分析 只有了解了企业的财务风险的成因,才能采取相应的预防对策,加强财务风险的防范。不同企业财务风险形成的具体原因也不尽相同。总的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企业财务管理系统不能适应复杂多变的宏观环境 企业财务管理的宏观环境复杂多变是企业产生财务风险的外在成因。众所周知,持续的通货膨胀,将使企业资金供给持续发生短

缺,货币性资金持续贬值,实物性资金相对升值,资金成本持续升高。例如,世界原油价格上涨导致成品油价格上涨,使企业增加了运营成本,减少了利润,无法实现预期的收益。而利率的变动必然会产生利率风险,包括支付利息过多的风险、产生利息的投资发生亏损的风险和不能履行偿债义务的风险。市场风险因素也会对财务风险有很大的影响。这些因素存在于企业之外,但对企业财务管理产生重大影响。宏观环境的变化对企业来说,是难以准确预测和无法改变的。宏观环境的不利变化必然给企业带来财务风险。财务管理的环境具有复杂性和多变性,外部环境变化可能为企业带来某种机会,也可能使企业面临风险。财务管理系统如果不能适应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必然使企业理财陷入困境。 (二)财务管理决策缺乏科学性导致决策失误而产生财务风险 财务决策失误是产生财务风险的最直接的原因。目前我国企业的财务决策普遍存在着经验决策和主观决策现象,从而导致决策失误经常发生,导致产生财务风险。具体表现在: 1.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缺乏科学性导致投资失误。在固定资产投资决策过程中,由于企业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缺乏周密系统的分析和研究,加之决策所依据的经济信息不全面、不真实以及决策者决策能力低下等原因,导致投资决策失误频繁发生。决策失误使投资项目不能获得预期的收益,投资无法按期收回,为企业带来巨大的财务风险。 2.对外投资决策失误,导致大量投资损失。企业对外投资包括有价证券投资,联营投资等。由于投资者对投资风险的认识不足,缺乏科学的论证,导致企业盲目投资和投资决策的失误使企业产生巨大的投资损失,由此产生很大的财务风险。 3.筹资规模和结构决策不当导致财务风险的产生。在我国有的企业盲目的扩大生产规模,本身资金又不够,只好向外筹集大量的负债资金,造成资金结

纳税评估主要财务分析指标

纳税评估主要财务分析指标 *纳税评估 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叛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行为。 *纳税评估工作 1、主要由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源管理部门及其税收管理员负责 2、重点税源和重大事项的纳税评估也可由上级税务机关负责 3、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由其申报所在地税务机关实施。 4、汇总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由对其监管的当地税务机关实施。 5、合并申报缴纳外商所得税的,由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实施。 *纳税评估工作的时间 原则上在纳税申报到期之后进行 评估的期限以纳税申报的税款所属当期为主 特殊情况可以延伸到往期或以往年度 *纳税评估的工作内容: 1、根据宏观税收分析和行业税负监控结果以及相关数据设立评估及 其预警值

2、综合运用各类对比分析方法筛选评估对象 3、对所筛选出的异常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并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 4、对评估分析中发现的问题分别采取 税务约谈 调查核实 处理处罚 提出管理建议 移交稽查部门查处等方法进行处理 5、维护更新税源管理数据,为税收宏观分析和行业税负监控提供基础信息等*纳税评估指标: 是税务机关筛选评估对象,进行重点分析时所选用的主要指标。 分为 通用分析指标 特定分析指标 *通用分析指标: 1、收入类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 收入*100% 2、成本类 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是否存在账外销售、是否错误使用存货计价方法、 是否人为调整产成品成本或应纳所得额等)=本期投入原材料/本期产成品成本*100%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不正常时,可能存在销售未计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 大税前扣除范围等)=(本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 *100% 主营业务成本率=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3、费用类(存在多计费用问题) 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费用-基期主营业务费用)/基期主营业务 费用*100% 主营业务费用率=主营业务费用/主营业务收入*100% 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变动率=(本期-基期)/基期*100% 成本费用率=本期三项期间费用/本期主营业务成本*100% 成本费用总额=主营业务成本总额+费用总额 4、利润类(存在多结转成本或不计、少计收入) 主营(其他)业务利润变动率=(本期-基期)/基期*100% 5、资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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