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采购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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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华通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办公用品采购与管理制度(暂行)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办公用品的用品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申购、入库、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盘存、交接程序,提高利用效率,厉行节约,避免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对办公及日常消耗品、宣传品、设备耗材等的管理。
第三条职责
1.综合办公室负责采购办公用品;
2.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办公用品的归口管理;
3.其余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办公用品采购计划申报。
第四条办公用品申请、审批流程
1.原则上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物品消耗和使用情况,每月编制办公用品需求计划表,经副总经理审批后报至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核查库存状况后统一汇总《办公用品申请计划表》(附件1)。
2.办公用品审批流程
申请部门《办公用品申请计划》部门主管审核综合办公室确认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办公用品的采购及结算
1.综合办公室根据制定的采购清单集中采购。
2.在采购时应本着节省成本、价廉物美、急需先办的原则,不得营私舞弊或牟取私利。
3.财务部将确认无误后的单据报销、付款。
第六条办公用品的入库管理
1.办公用品到货后,综合办公室指定专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根据供货清单签收。
2.办公用品入库后,财务部需根据供货清单登记入账。
3.综合办公室采购前查看库存,根据办公用品的消耗或领用情况,确定和保持合理的库存种类和数量,提高供给效率。
第七条办公用品的保管
1.备用的办公用品由综合办公室统一保管,防止办公用品受潮、虫蛀、损坏或丢失,保证办公用品的功用和性能。
2.对于固定资产实行保管责任制。实行使用人、领取人、保管责任人三合一的办法,对保管责任进行归属,由综合办公室监督管理。
3.对因个人工作失误、非正常使用而对办公用品造成的重大异常损耗,将根据个人的过错程度,由责任人承担,经综合办公室认定的损失并承担货币补偿。
第八条固定资产盘存
国定资产定期清点。清点工作由综合办公室和财务部负责。清
点要求做到账物一致,如果不一致必须查找原因,然后调整清单,使两者一致。
第九条办公用品的领用
1. 办公用品由领用部门到办公室办理《物品领用登记表》(附件3)。办公用品的领用申请单必须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2.各部门要控制和合理使用办公用品,杜绝浪费现象。
3.凡调出或离职人员在办理离职或交接手续时,应将所领用的办公用品(一次性消耗品除外)如数归还。有缺失的应照价赔偿,否则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4.已领取电话机、计算器、订书机、剪刀等耐用品的,原则上不再发放。如重复申请应说明原因或凭损坏原物以旧换新,杜绝虚报、冒领。
第十条办公用品的报废
公司对固定资产的报废实现审批管理。各部门如有固定资产损坏,不能使用的,应当依据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对简单问题的可以自行修理。但在保修期内的,不得擅自自行处理。
2.对维修不成的固定资产实行报废处理。报废应当是经过维修但无法修好的情况下,或是对无条件维修的、经过办公室的故障认定,方可由管理该物品的保管人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附件4)。
3.固定资产在完成报废程序后,应当从固定资产登记表上核销,
并附上《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
第十一条办公用品的交接与回收
1、员工因离职或工作岗位变动等原因需进行办公用品交接或收回时,应当遵守交接回收程序。
2、移交人需逐项列出物品清单,接交人应仔细点验,行政人事部根据移交清单进行核实,如有损坏或遗失,责任人应予以赔偿。
第十二条附则
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办公用品申请计划表
副总经理:综合办公室:部门负责人:申报人:
附件2:
固定资产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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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
报废申请单
报废申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