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并购法律尽职调查要点分析
20MW光伏发电项目尽职调查报告
光伏发电项目尽职调查报告2015年4月9日,对光伏电站项目进行了尽职调查,此项目为收购在谈判项目,尽职调查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1.项目概述光伏发电项目位处北纬_36.5464_︒,东经_113.6372_︒,位于县城西南部,距县城8km左右。
东以东郊山、古脑、老爷山为界,与武安市、磁县比邻;西以黄栌垴、大寨垴、黄花山为界,与山西省黎城、平顺县相连;南与河南省安阳、林州市隔漳河、浊漳河相望;北面有羊大垴、界牌山、左权岭与山西省左权县接壤。
是邯郸市唯一的全山区县,太行余脉盘亘全境,地势自西北向东南缓慢倾斜。
境内最高处海拔1562.9米,为辽城乡的羊大垴主峰;最低处海拔203米,为合漳乡太仓村一带漳河河床;县城旧城区平均海拔450米,新城区平均海拔505米。
海拔在1千米以上的山峰有350座。
合作方已拿到光伏电站指标容量为20MW,拟建厂区南邻老309国道,项目位置如下图所示。
光伏电站场址本项目占地红线图还未拿到,经合作方介绍整个山坡为废弃荒山,接近1500亩都可以使用,可以选择合适建设光伏电站的山坡。
山区如下图所示:可使用山坡范围其中山坳较为平坦区域有种植,不可使用,如下图所示:此区域不可用2.项目场地情况1)场地情况整个山区朝南区域为波浪形山坡,可利用区域基本为U型和山顶较为平坦区域。
山体坡度普遍较大,现场测量普遍坡度在35°~40°,缓坡区域为山顶和几个小山坡。
现场图片如下:山脊1朝向南山脊2朝向南山顶坡度较小区域:山体坡度超过30°部分区域种植树木山坡上的坟墓2)地质情况从现场可以看出,整个山体为石头山,裸露在外面的基本都是大块山石,且石头没有风化迹象,在大的断层出可以看到整个山脉只有表层泥土,下面都是岩石层。
3)进场道路目前拟建光伏厂区没有合适的进场道路,需要修建进场道路,合作方已规划了两种建设方案,如下图所示。
3.接入情况项目拿到的指标容量为20MW,且了解到后续暂时还没有增容的计划,所以项目可以35kV并网,距离最近的110kV招岗变电站直线距离约8km。
法律尽职调查实操详解:以光伏项目为例
书中还详细列举了进行法律尽职调查时需要审查的文件和资料,包括但不限 于公司章程、股东协议、董事会决议、合同协议等。同时,作者也强调了尽职调 查过程中对风险点的,如知识产权问题、环保问题、供应链问题等。
书中还以具体的案例说明了尽职调查的实践应用。这些案例既包括大型企业 的跨境交易,也包括小型企业的初创融资,具有很强的实用性。通过这些案例, 读者可以更直观地理解尽职调查的操作过程和注意事项。
阅读感受
《法律尽职调查实操详解:以光伏项目为例》——法律尽职调查的实战指南
随着全球经济的高速发展,法律尽职调查已成为许多领域,尤其是光伏项目 等新兴能源领域的必备前置环节。对于光伏项目而言,法律尽职调查的目的是为 了揭示项目的潜在风险和问题,以确保投资决策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本书《法律尽职调查实操详解:以光伏项目为例》正是以此为出发点,为广 大读者提供了一本极具参考价值的法律尽职调查实操指南。
《法律尽职调查实操详解:以光伏项目为例》一书不仅对光伏项目的法律尽 职调查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还为读者提供了实际操作过程中的指导。这本书对于 律师、公司高管以及相关研究人员来说是一本极具参考价值的工具书。通过阅读 这本书,读者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对新能源行业中的法律问题,为公司的顺利运 营提供有力的保障。
《法律尽职调查实操详解:以光伏项目为例》是一本非常值得一读的法律尽 职调查实战指南。无论大家是从事光伏项目投资的专业人士,还是对法律尽职调 查感兴趣的读者,都能从这本书中获得宝贵的经验和启示。我相信这本书将成为 大家在法律尽职调查工作中的重要参考工具。
目录分析
随着清洁能源的快速发展,光伏项目在能源领域中越来越受到。为了帮助法 律专业人士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光伏项目的法律尽职调查实操技巧,本书应运而生。 本书以光伏项目为例,详细介绍了法律尽职调查的实操细节和技巧,为读者提供 了宝贵的参考和指导。
简述光伏项目技术尽职调查内容(一)
简述光伏项目技术尽职调查内容(一)由于各种缘由,光伏行业的项目收购始终比较活跃,但是对于电站评估、收购等问题,绝大多数人并不知道光伏电站在评估和收购过程中所需的尽职调查主要需要做哪些事情。
下面我就光伏项目技术尽调过程中需要调查的内容进行简述。
尽调过程基本可分为内部作业与外部作业:一、内部作业主要可分资料收集、分析评估1|资料收集由于各个项目进展不同,详细可分为项目前期阶段、建设阶段、运营阶段三种不同时期,期间收集的资料也不近相同。
由于所收集内容较多,我将在下期进行简要介绍。
2|分析评估1前期阶段收集到前期项目阶段的资料,需核实其观测数据的真实性与有效性,此为资源开发、发电量测算的基础工作,测算所选系统设计方案合理性,计算发电量推断与可研报告测算发电量的是否存在较大出入。
2建设阶段年终总结收取核查工程设计资料、验收资料,检验其资料是否完整,属实。
包含不限于:项目建设组织和管理文件、合同执行管理文件、重大设计变更文件、调试质量验收文件、专项验收文件、图纸、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验收文件、系统接入批准文件等。
3运营阶段核实机组运行与生产状况,对项目的投资和财务状况进行分析,了解项目限电风险,电价补贴状况。
二、外业阶段主要了解项目状况及进度1项目前期项目处于开展前期文件办理、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的阶段时,现场考察需要对建设场址的建设条件进行具体调查,为后续的方案设计和开发投资做预备,同时挖掘关键影响因素,避开进入建设阶段时才发觉项目无法推动。
2项目建设期考察过程中重点关注设备参数是否与技术方案、设备合同、技术规范书全都,现场建设方案是否合规、合法。
施工工艺与流程是否满意施工组织方案要求。
施工范围内平安防范措施是否到位,设备布置区、配料区、工程设施放置是否满意要求。
3项目运营期项目运营期间,与电站工作人员进行全方面沟通,把握项目运行期间发电状况,项目权属与相关财务状况。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发电量数据、竣工建成状况、现场运维状况、入网许可证明、购售电合同、发电设备状况、建筑设施及常规运营手册。
如何进行并购重组项目的尽职调查与评估
如何进行并购重组项目的尽职调查与评估一、引言并购重组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手段之一,能够快速扩大规模、整合资源、提高竞争力。
然而,在进行并购重组项目之前,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与评估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它能够帮助投资者全面了解目标企业的情况,降低风险,确保项目的成功实施。
本文将从尽职调查的目的、内容和方法等方面,探讨如何进行并购重组项目的尽职调查与评估。
二、尽职调查的目的进行并购重组项目的尽职调查旨在全面评估目标企业的价值和潜在风险,以确定是否能够实现预期的收益,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1. 评估目标企业的商业模式和盈利能力:通过尽职调查,了解目标企业的经营模式、市场地位、竞争优势以及盈利能力,评估其未来的发展潜力和增长空间。
2. 评估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通过对目标企业的财务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其资产负债状况、现金流状况、盈利能力等,确定其是否具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3. 评估目标企业的法律合规性:调查目标企业的合规情况,包括是否存在法律诉讼、知识产权纠纷等,以确保并购重组项目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4. 评估目标企业的管理团队和人才储备:了解目标企业的管理团队能力和组织结构,评估其是否具备实施并购后的整合能力和培养新一代领导层的潜力。
三、尽职调查的内容进行并购重组项目的尽职调查需要全面搜集、分析和评估有关目标企业的信息,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1. 公司概况:包括公司的注册信息、股权结构、股东情况等。
2. 经营情况:调查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市场份额、销售渠道、客户群体等。
3. 财务状况:分析公司的财务报表、财务指标、盈利能力、现金流等。
4. 法律合规:了解公司的法律协议、合同、知识产权、法律诉讼等。
5. 管理团队:评估公司的管理团队、核心人才、组织结构等。
6. 风险评估:识别潜在风险,包括财务风险、法律风险、经营风险等。
四、尽职调查的方法尽职调查的方法主要包括数据分析、文件审查、访谈、实地考察等,采取合适的方法能够帮助投资者全面了解目标企业的情况。
企业并购中的法律尽职调查有哪些
企业并购中的法律尽职调查有哪些在当今的商业世界中,企业并购已成为企业实现快速发展、扩大市场份额和增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然而,企业并购并非简单的资产合并和业务整合,其中涉及到诸多复杂的法律问题。
为了降低并购风险、保障交易安全,法律尽职调查成为了企业并购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那么,企业并购中的法律尽职调查究竟有哪些呢?一、主体资格调查首先要对并购目标企业的主体资格进行调查。
这包括确认目标企业是否依法设立、有效存续,是否具备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法定资质和许可。
例如,金融行业、医药行业等往往需要特定的许可证才能合法经营。
同时,要审查目标企业的公司章程,了解其内部治理结构、股东权利义务、股权转让限制等规定,以评估并购交易是否符合章程的要求。
二、资产调查资产是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资产调查是法律尽职调查的重点之一。
1、固定资产需要核实目标企业的土地、房产等固定资产的权属状况,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
对于租赁的资产,要审查租赁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以及租金支付情况。
2、无形资产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要确认其权属是否清晰,是否存在侵权纠纷或潜在的侵权风险。
此外,还要关注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情况。
3、债权债务调查目标企业的债权债务情况,包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借款等。
对于重大债权,要审查其真实性和可回收性;对于债务,要了解其到期时间、还款计划以及是否存在违约风险。
三、税务调查税务问题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成本和利润。
要审查目标企业的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情况,是否存在税务违法违规行为,如偷税、漏税等。
同时,要了解目标企业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否合法合规,以及并购交易可能带来的税务影响。
四、劳动人事调查劳动人事方面的调查也不容忽视。
需要审查目标企业的员工人数、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福利支付情况、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等。
还要关注是否存在劳动纠纷、员工安置问题以及工会组织的情况。
五、重大合同调查对目标企业的重大合同进行审查,包括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合作协议等。
光伏电站中的技术尽职调查及无人机检测的应用研究
光伏电站中的技术尽职调查及无人机检测的应用研究光伏电站技术尽职调查及无人机检测应用研究一、引言随着人们对可再生能源的越来越高需求,光伏电站作为一种重要的电力供应方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然而,在光伏电站建设之前进行技术尽职调查是必要的,以确保电站的可靠性和可持续性发展。
同时,随着无人机技术的快速发展,无人机检测在光伏电站的应用也变得越来越普遍。
本文将着重探讨光伏电站技术尽职调查及无人机检测的应用研究。
二、光伏电站技术尽职调查光伏电站技术尽职调查是在光伏电站建设之前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
其目的是评估光伏电站的潜在风险和问题,以确保电站的可靠性和可持续性发展。
1.可行性分析:对于一个光伏电站的建设,首先需要进行可行性分析。
包括对电站的选址条件、太阳资源、电力需求等进行评估和研究,以确定是否适合建设光伏电站。
2.技术评估:在确定可行性后,对光伏电站的技术方案进行评估。
包括光伏组件类型、并网方式、电池储能系统等技术选择,在保证电站正常运行和发电的同时,提高发电效率和系统的可靠性。
3.环境影响评估:光伏电站建设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因此需要对其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包括对土地资源的利用、水资源利用、噪声污染等进行评估和分析。
4.经济评估:最后,进行光伏电站建设的经济评估。
包括投资成本、运营成本、发电收益等相关经济指标的评估和分析,以确保光伏电站建设的可持续性和经济性。
无人机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光伏电站的运营和检测提供了新的工具和方法。
无人机能够快速、高效地获取电站的各种信息,提高电站的运维水平和检测的准确性。
1.阵列检测:无人机可以对光伏电站的阵列进行全方位的检测。
通过搭载高清摄像头和热像仪,可以检测光伏组件的裂纹、损坏和温度异常等问题,及时进行修复和维护。
2.清洁监控:光伏组件表面的灰尘和污垢会降低组件的发电效率,因此定期的清洁非常重要。
无人机可以搭载清洁装置,实现对光伏组件的自动清洁,提高组件的发电效率。
3.安全巡检:光伏电站的运营安全性是至关重要的。
企业并购重组中的法律尽职调查要点有哪些
企业并购重组中的法律尽职调查要点有哪些在企业并购重组的复杂过程中,法律尽职调查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它就像是一场深入的“体检”,帮助收购方全面了解目标企业的法律状况,识别潜在的风险和问题,为决策提供坚实的依据。
那么,企业并购重组中的法律尽职调查要点究竟有哪些呢?一、主体资格与存续状况首先要核查目标企业的主体资格,确认其是否依法设立、有效存续。
这包括查看企业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文件,确认其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信息是否准确无误。
同时,要关注企业是否存在可能导致其主体资格终止或受到限制的情况,比如未通过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等。
二、股权结构与股东权益了解目标企业的股权结构是至关重要的。
要查明股东的构成、持股比例,以及股权是否存在质押、冻结等限制情况。
还要关注股东之间是否存在特殊的协议或约定,例如一致行动人协议、对赌协议等,这些可能会对未来的股权控制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三、资产状况资产是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尽职调查需要对其进行全面梳理。
包括固定资产,如土地、房产、设备等,确认其所有权归属、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况;无形资产,如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核查其权利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同时,要关注租赁资产的情况,租赁合同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四、重大合同审查目标企业的重大合同,如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
重点关注合同的履行情况、是否存在违约风险、合同条款是否对目标企业不利。
对于长期合同,要评估其对未来经营的影响。
五、债权债务查清目标企业的债权债务情况是必不可少的。
包括各类借款、应付账款、应收账款等。
要核实债务的金额、期限、利率、担保情况等,评估其偿债能力和潜在的债务风险。
同时,关注是否存在或有债务,如未决诉讼、潜在的赔偿责任等。
六、税务问题税务合规是企业经营的重要方面。
需要审查目标企业的纳税申报和缴纳情况,是否存在税务违规、欠税等问题。
了解企业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及其合法性,评估税收政策的变化对企业未来盈利能力的影响。
并购项目尽职调查方案三篇
并购项目尽职调查方案三篇篇一:并购项目尽职调查方案一、引言近一个世纪以来,西方国家已经历了五次并购浪潮。
通过并购,实现了企业规模迅速扩张,推动了产业升级和资本优化配置,产生了一大批国际知名的大型跨国公司。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国内越来越多的企业也选择并购作为其实施扩张战略的主要方式,并购已成为各类企业快速扩大规模、增强实力、提高效率的重要手段。
企业并购的基本流程主要包括收购方形成并购决策、选择目标企业、尽职调查、交易路径和交易结构方案设计、企业估值、谈判及交易、并购后的整合等几个主要环节。
尽职调查,也被称为审慎性调查(Due Diligence),是企业并购中的关键环节之一,是指收购方在筛选到并购目标公司后对其财务状况、法律事务、经营活动等方面进行的全面、细致的调查和分析,以求准确了解目标公司的真实状况。
尽职调查之所以重要在于其在企业并购过程中起着以下两个作用:第一、为企业制订并购策略提供可靠依据。
通过尽职调查了解目标公司财务、法律、经营等各方面的信息,将这些信息与并购方的并购目的相核对,以确定并购行为是否继续进行;按照尽职调查结果对前期制订的并购方案、计划进行确认或修正,确定估值的基本假设和估值模型;尽职调查结果也是设计交易路径及交易结构方案、制订整合方案的重要依据。
第二、有效防范企业并购中的风险。
通过对目标企业设立及存续、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能力、公司治理、经营管理、技术研发、资产、负债、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税务事项、质量控制、环境保护、职工健康及安全生产等的综合性审查,准确描述目标企业的现状,全面揭示目标企业存在的风险,这有助于收购方在确定并购范围、进行并购谈判、制订并购协议时有意识地进行规避。
现实中很多并购不成功的案例也从反面证明了尽职调查的重要性。
许多企业在完成了并购后发现,并购来的企业成了“鸡肋”,没有产生“1+1>2”的预期效果,甚至成了企业的累赘、资金的无底洞。
分布式光伏项目收购案例
分布式光伏项目收购案例背景介绍在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可再生能源政策的不断推动,分布式光伏项目市场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其中,某大型光伏企业为了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收购了多个分布式光伏项目。
本次案例主要涉及一家已建成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收购价格为2亿元。
该电站位于某城市中心区域,建设规模为5兆瓦,采用高效光伏组件和智能监控系统,可为周边企业提供绿色能源。
收购过程1. 双方接触:收购方与目标电站所有者经过多轮沟通和考察,认为该电站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决定进行收购。
2. 尽职调查:收购方对目标电站进行了详尽的尽职调查,包括财务、法律、税务等方面,确保电站的合规性和潜在风险。
3. 合同签订:双方经过谈判,最终达成收购协议,并签订合同。
收购价格为2亿元,支付方式、交割条件等细节也一并确定。
4. 交割完成:合同签订后,收购方按照约定支付了全部收购款项,目标电站所有者将电站相关资料和证件移交给收购方,收购完成。
收购后的运营管理收购完成后,收购方对电站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调试,确保其正常运行。
同时,对电站运营团队进行了整合和培训,使其能够熟练操作和维护电站设备。
在运营管理方面,收购方采取了以下措施:1. 优化运维:收购方对电站运维团队进行了优化,引入了先进的光伏电站运维管理系统,提高电站的发电效率和维护水平。
2. 成本控制:收购方注重电站的成本控制,通过优化采购、人力、能源等方面,降低电站的运行成本。
3. 销售模式:收购方与周边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采取集中销售的模式,将电力销售给企业客户,增加电站的收益。
市场表现经过收购方的精心运营和管理,该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发电量逐年增长,收益也得到了显著提升。
同时,电站的设备维护水平和安全性也得到了大幅提升,得到了周边企业的认可和好评。
在市场表现方面,该电站表现良好,为收购方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总结通过本次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分布式光伏项目收购的重要性和价值。
在选择收购目标时,企业应注重项目的合规性、质量和潜在价值。
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模式与法律合规要点
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模式与法律合规要点在“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驱动下,大力发展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势在必行。
而相比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单体规模更小、建设快捷、便于区域整体推进。
在一系列利好政策推动下,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应用规模快速扩张,商业模式日渐成熟,正在成为推动我国光伏发电行业发展的重要一极。
然而,随着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发展的加快,各种法律问题逐渐浮现。
基于此,本文将结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要求和我们的实践经验,对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及其焦点法律问题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解读。
一、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开发建设模式根据国家能源局2022年8月31日公布的《户用光伏建设运行百问百答(2022年版)》(以下简称“《百问百答》”),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主要存在三种开发建设模式,即合作开发模式、光伏贷与融资租赁模式及全款购模式。
其中合作开发模式是新能源项目公司投资建设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通常采用的模式。
合作开发模式,即自然人用户提供合法持有的屋顶、企业提供电站开发所需的系统设备,双方合作建设电站。
该模式中用户不出资、不承担主观损毁外的其他责任,享有固定收益;企业提供系统设备并负责勘察设计、安装调试、运营维护等服务。
根据我们的实践经验,实操中合作开发模式又可分为以下两种类型:1、资产供应模式在该模式下,新能源项目公司与自然人用户签署光伏电站设备租赁合同,约定用户租用新能源项目公司光伏组件等产品在其屋顶建设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由用户向新能源项目公司支付租金,租金金额为光伏电站所取得的全部发电收入扣减用户应得的固定收益(还可能包含发电量分红收益)后的余额。
2、屋顶供应模式在该模式下,自然人用户作为屋顶提供方,与新能源项目公司签署户用光伏电站合作开发协议,约定新能源项目公司使用用户屋顶建设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由新能源项目公司与用户共享光伏电站发电收益,其中用户分享固定收益,按照单块光伏板固定收益金额*光伏板数量计算,剩余部分均为项目公司收益。
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并购法律尽职调查清单
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并购法律尽职调查清单一、项目公司股权尽调的关注要点1、项目公司股权情况(1)注意项目公司股东人数、姓名(名称)及其持有股权数量等信息,确保股权出让人为工商部门登记的股东,收购标的为该股东有权处分的股权。
同时,应关注股权权属是否存在争议,特别是是否存在隐名股东已经通过诉讼方式确认其股东地位的情况。
(2)注意项目公司认缴和实缴注册资本情况。
如原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在尽调时应提醒收购方关注该问题,注意规避对转让方未足额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
2、项目公司股权交易的限制(1)股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
如项目公司股东为多人的,需注意项目公司章程对于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是否存在限制,如果仅并购部分股权,还要关注其他股东是否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2)是否存在特殊的交易程序。
如股权为国有股权,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需履行特殊的交易程序,避免因未履行该些法定程序,导致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或无法履行的风险。
(3)项目是否已并网发电。
依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45号)第六点“禁止买卖项目备案文件及相关权益,已办理备案手续的光伏电站项目,如果投资主体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备案。
”的规定,未并网的光伏项目投资主体不得变更,如的确需变更投资主体的,需征得原备案部门的同意并重新备案。
如果项目公司股权转让时,目标项目尚未并网,或者项目公司名下还有其他未并网项目,且征得原备案部门的同意并重新备案难度较大,需在收购前将未并网项目进行剥离,否则未并网发电项目存在无法获得国家和地方补贴的风险。
公司并购法律尽职调查要点提示与法律风险防控
公司并购法律尽职调查要点提示与法律风险防控公司并购是公司发展过程中一种常见的扩张方式,通过并购可以实现资源整合、市场拓展和提高竞争能力。
然而,在进行并购过程中,法律尽职调查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它可以帮助公司了解目标公司的法律风险,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纠纷。
下面将结合实际案例介绍公司并购法律尽职调查的要点提示和法律风险防控措施。
一、法律尽职调查要点提示1.公司背景调查:了解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注册资本、股权结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以及是否存在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
可以通过查阅资料、询问目标公司的管理层、股东和相关人士等进行调查。
2.经营与财务情况调查:了解目标公司的经营情况、主要业务及产品、市场份额、客户群体、销售模式等,以便评估目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
同时,要对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包括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银行往来账户、纳税情况等。
3.知识产权调查:对目标公司的知识产权进行调查,包括商标、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要核实目标公司是否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所有权,是否存在侵权行为或权益纠纷。
可以通过查阅相关文件、询问目标公司的知识产权负责人等进行调查。
4.劳动与社会保险调查:了解目标公司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劳动关系稳定性等。
要核实目标公司是否存在劳动纠纷、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是否有未履行的劳动合同等。
5.合同与赔偿责任调查:对目标公司的合同进行审查,包括与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的合同、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
要了解合同履行情况、合同条款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违约风险或赔偿责任等。
二、法律风险防控措施1.合法合规:目标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违法违规行为。
在进行并购前,应对目标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进行全面审查,确保目标公司存在的风险与公司承受能力相适应。
2.风险预警:目标公司的法律风险不仅来自于过去的经营行为,也可能来自未来的诉讼或社会变化。
在并购过程中,应尽可能预见未来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并进行风险评估和防范。
避免“入坑”,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并购这几大问题你应了解阳光干货
避免“入坑”,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并购这几大问题你应了解阳光干货4月18日至19日,由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光伏們联合主办的第二届分布式光伏嘉年华在浙江杭州如期举行,来自电力投资企业、电力设计院、工商业项目业主、设备厂商、户用经销商、系统集成商、第三方检测机构、律师事务所等逾千人参与了此次盛会。
值会议举办之际,国家能源局下发最新一版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文件中对分布式光伏定义进行了重新定义,对不同规模、不同模式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补贴办法提出了新的管理意见。
可以预见的是,在2017年分布式光伏史无前例的实现年新增装机19GW之后,从2018年开始分布式光伏的发展将面临新的政策环境,在这样的背景下,分布式光伏未来的发展趋势成为行业关注的重点。
针对行业发展的大环境,第二届分布式光伏嘉年华主论坛从宏观发展模式进行了不同维度的探讨,从加法篇、场景篇以及减法篇分别从分布式光伏不同的发展模式、发展空间、高效技术、光伏以及成本风险等多个方面对分布式光伏进行全方位的解读。
作为全国最早接触并从事光伏领域法律实务的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一路伴随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发展,不断研究、思考与探索行业法律难题与解决之道,在此次分布式光伏大会上,阳光所黎小露律师发表了“新能源项目收购法律尽调实务要点”的主题演讲,现场收获好评如潮。
今天,阳光时代君特精选了黎小露律师的演讲实录分享给大家,以飨读者。
新能源项目收购法律尽调实务要点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黎小露我今天跟大家讲一下新能源项目收购过程中法律尽调实务要点。
因为时间有限,而且今天是分布式专场,因此今天的内容就锁定在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上。
这些往往是大家尽调过程中容易忽视的,但对整个项目来讲却又是至关重要的。
一、项目的批文相较于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审批文件相对简单,尽管2013年《分布式暂行办法》明确豁免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发电业务许可、环评、水保、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等文件,但这个文件相对已经比较老,后面也出台了一些新的不同的政策规定。
分布式光伏电站收购流程及费用标准
分布式光伏电站收购流程及费用标准Acquiring a distributed photovoltaic power station involves a multi-step process that includes assessment, negotiation, due diligence, and final acquisition. The process typically begins with the potential buyer expressing interest in acquiring the power station. This expression of interest may be followed by initial discussions to determine the terms of the potential sale, including the price and any conditions that may apply. The next step in the process is usually the signing of a letter of intent, which outlines the basic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the proposed acquisition.收购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过程通常包括评估、谈判、尽职调查和最终收购。
这个过程通常从潜在买家表达对收购电站的兴趣开始。
这种兴趣可能会在初步讨论之后被跟进,以确定潜在销售的条款,包括价格和任何可能适用的条件。
在这个过程的下一个步骤通常是签署一个意向书,该意向书概述了拟议收购的基本条款和条件。
Once the letter of intent is in place, the due diligence phase begins. During this phase, the potential buyer conducts a comprehensive review of the power station's financial records, operationalperformance, legal status, and other relevant aspects. This step is crucial, as it allows the buyer to fully understand the value and risks associated with the acquisition. The due diligence phase may also involve site visits and inspections to assess the condition of the power station's physical infrastructure.一旦有了意向书,尽职调查阶段就开始了。
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踏勘要点 (1)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很多业主投资屋顶光伏电站时,都会非常关注屋顶光伏的可行性、装机容量、投资收益、合作模式的等问题,而分布式屋顶光伏勘察属于项目的前期工作,通过实地勘察,搜集屋顶相关资料,为后续设计最优方案和投资收益分析做准备。
以下是广东太阳库技术人员根据实际勘察经验对上述问题进行总结,以便为项目开发人员或业主提供参考。
1、当地资源情况分布式光伏选址应优先选择太阳辐照量大、阴雨天气少、污染程度小的地区。
若企业靠近海边,需考虑防盐雾防腐蚀、抗台风措施;企业所在地区沙尘大则需考虑防风沙和增加清洗的措施;若在寒冷地区则需要考虑防冻和除雪措施。
2、当地光伏扶持政策情况各地为了推动分布式光伏发展,纷纷出台省级、市级甚至县级的扶持政策。
项目开发人员在项目开发前期需提前需熟悉这些政策,作为目前还需政府补贴发展的光伏产业,补贴政策的好坏直接影响了分布式的收益,因此当地政策好的分布式项目宜优先开发。
比如在13年时浙江嘉兴光伏产业园的个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嘉兴光伏产业园将给予2.8元/度的补贴,期限3年,每年下降0.05元。
当时根据此补贴力度,分布式光伏三年半即可收回投资!3、企业实力及所经营行业光伏电站的寿命超过20年,在分布式电站开发时要考业主的存续,宜优先选择企业实力强、行业前景好、企业经营规范、财务正规的业主合作。
企业性质以国企、上市企业和外企为好,这些企业信用度高,在后期电费收缴、结算时一般均不存在问题。
业主企业的经营行业对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也有影响,若企业生产易燃易爆危险品、排放腐蚀性的气体、排放大量烟尘等,都不适宜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
电价高用电量大的工业、商业屋顶属于最好屋顶的资源,如大型的工业企业、商场等;其次是用电量不大、电价也不高的业主单位,如学校和医院屋顶、市政楼堂馆所、物流中心屋顶等。
4、建筑屋顶情况建筑产权归属、设计使用寿命、材质、面积和朝向等也直接影响了分布式光伏电站是否可行及安装量。
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典型争议及司法裁判观点
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典型争议及司法裁判观点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因其投资门槛低、建设周期短、回报率较高等特点,近年来已成为新能源投资领域的热点。
此类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可能涉及项目公司、用电方、屋顶业主等多方主体,并可能形成购售电、房屋租赁、合作开发等多种法律关系,导致其在实践中较易引起纠纷。
为此,我们特别关注涉及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各类典型法律纠纷,并查阅分析了超过300个相关司法判例。
总结过往司法实践中的裁判观点,并结合我们代理分布式光伏案件的实务经验,提出相关建议,供业内人士参考。
一、能源管理合同性质与效力的典型纠纷实践中,能源管理合同通常被界定为一种包含“电力供应”和“屋顶提供”两方面内容的综合性无名合同,如最高人民法院在2020年的相关判决中即采用此种认定。
对于前者,实践中一般均认可构成供用电法律关系。
[1]但对于后者,其究竟构成“租赁关系”还是“合作关系”,往往存在争议,需要个案判定。
(一)合作关系项下存在无法直接适用租赁保护规则的风险若项目公司通过“租赁关系”获得屋顶,则其可以适用《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的“买卖不破租赁”规则。
同时,在发生征收拆迁事宜时,项目公司基于承租人的身份,也存在依据地方规定主张相关停产停业损失的可能,如《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相应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的规定也会予以适用,超过20年的部分可能无效。
若项目公司通过“合作关系”获得屋顶,笔者理解,固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突破《民法典》对于租赁期限的限制,但可能导致无法直接主张适用前述“买卖不破租赁”和“停产停业损失”等相关保护性规定,有损于项目稳定。
例如在(2022)浙06民终4075号案件中,项目公司与屋顶业主即约定采用“零租金”模式,尽管案涉能源管理合同中存在“租用”等字眼,但法院仍然认为“该租用与租赁有本质的不同,且该合同中对租金并无约定,因此本案并非是租赁合同纠纷”。
基于合同相对性的原则,在前述案件中法院认为项目公司无权向受让房屋的新业主主张继续履行能源管理合同或要求赔偿损失。
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法律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以A企业破产重整案为例
搞要:去前,随着屋顶光伏皮电项目的禾断波展,函项s 眉顶使闲权和电收著间题产古鲶紘律糾钤3盖增多,严重 彩响了项0鲶正噤运行和收盖。
净弍4 4奋此破产重徂案态倒,结合实线中常见敁彳聿间题,对项目屋顶使用权、电贽®收啟盾 伏灰电项目州钤应对專方面遇到始注律风险迸行今析,并給出R险座对措施,供項S公司参老。
一、屋顶光伏发电顷目相关案例概述某发电企业所属某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运营公司(以下简称 “项目公司”)利用A企业所 有的房屋屋顶建设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该项目于2015年10 月开工建设,2016年2月并网 发电,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 网”的模式进行运营。
项目公司 与用户A企业签署了《屋顶使用与供用电合同》,明确了屋顶 使用年限、费用、电价,约定电 费的结算方式及违约金均按电网公司的规定执行,但未具体明 确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自该项目并网发电以来,用户A企业一直未按时支付电费,并以项目公司开始供电时未向其发出通知为由,拒绝支付2016年2月、3月的电费。
至2018年8月,项目公司多次 催收电费,并向其发送催收陈欠总第246期丨87电费的公司函及律师函,共收回 电费580多万元,尚有1078万 元未能收回。
后该企业于2018 年8月24日被当地某中级人民 法院裁定受理其重整,项目公司 按照法院公告的债权申报时间,全面收集整理、报送债权材料,其中违约金按用户A企业与电 网公司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进行确定。
用户管理人对项目公 司债权申报材料中关于债权确认存在两条争议:一是对争议电 费(即2016年2月、3月电费)不予承认;二是对违约金数额不 予承认,认为应按照银行同期存 款利率计算,而不适用电网公司 与用户之间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
面对不利局面,项目公司采取如下措施:一是补充证据,根据电量确认单、公司催收函、律师函、用户复函及还款计划,从侧面证明了债务人早已默认并履行了项目方制订的包括争议电费在内的还款计划;二是分 析合同条款,找到对项目方有利 的证据,证明债务人默认了项目 方与电网公司及用户方签订的三方协议中关于违约金的约定条款;三是及时向用户管理人提交债权核查申报异议书,对争议电费及违约金提出主张。
如何进行并购重组项目的尽职调查与风险评估方法与工具
如何进行并购重组项目的尽职调查与风险评估方法与工具在当前全球经济正趋向全球化的背景下,企业之间的合并与收购(即并购重组)成为一种常见的商业战略。
然而,并购重组项目往往伴随着巨大的风险与挑战,因此对目标公司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与风险评估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如何进行并购重组项目的尽职调查与风险评估,以及相关的方法与工具。
一、尽职调查方法与工具尽职调查的目标是全面了解目标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法律风险、市场前景等各个方面,在并购决策前作出准确合理的判断。
以下是常用的尽职调查方法与工具:1. 信息收集与分析信息收集是尽职调查的基础工作。
可以通过调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营销材料、合同文件等来获取公司的相关信息。
同时,利用互联网搜索引擎、商业数据库、行业报告等工具收集全面的市场信息。
2. 公司审计对目标公司进行审计是必不可少的步骤,它可以评估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审计程序可以包括资产负债表分析、利润表分析、现金流表分析等。
同时,注意核对公司是否存在虚假账目、隐藏债务等情况。
3. 法律尽职调查法律尽职调查主要是审核目标公司的法律合规性、知识产权情况、劳动法合规等。
律师与法务团队将是进行法律尽职调查的重要资源,可以检查公司的合同、商业许可证、知识产权证书等法律文件。
4. 市场调查市场调查是为了了解目标公司所处行业的竞争环境、市场份额、市场趋势等。
可以通过市场调研报告、行业分析、竞争对手分析等方法进行市场调查。
二、风险评估方法与工具风险评估是在完成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对目标公司的风险进行评估,为并购重组决策提供决策依据。
以下是常用的风险评估方法与工具:1. SWOT分析SWOT分析是评估企业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常用工具。
通过分析目标公司的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可以洞察到其存在的风险和潜在的机遇。
2. 资产负债表比率分析资产负债表比率分析可以揭示目标公司的财务风险。
光伏项目并购尽调要点
浅谈光伏项目并购尽调核查要点阿波太阳能光伏产业是具有发展前景的清洁能源产业,近年来中国光伏产业快速发展,年均新增装机量持续上扬,光伏发电已经成为中国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战略方向。
国内光伏产业的蓬勃发展,随之光伏电站项目转让、资产并购的案例越来越多,但是光伏发电项目有其自身的特点,并购风险高企,鉴于尽职调查在光伏产业并购中的重要性,本文由光伏发电产业概述切入,针对光伏电站项目涉及的前期审批手续、用地、EPC工程建设、并网发电、可再生能源补贴,以及并购对价分摊、商誉确认财税处理等关键环节的风险点全方位梳理,总结光伏项目并购技术尽职调查难点,归纳研判财务数据真实性的财务尽调核查要点,关注潜在的法律风险,赋能并购方在光伏发电项目并购中规避陷阱,防范并购风险。
一、光伏发电产业概述国内光伏产业从2004 年开始起步,2010 年光伏产业被正式确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历经起步、调整、回暖、崛起的曲折发展历程,已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民经济先导优势产业,拥有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和龙头企业,率先实现了从端到端、自主可控的高质量发展,初步形成了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
光伏电站主要分为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地面光伏电站、农光互补光伏电站、漂浮式水上光伏电站等。
光伏发电是根据光生伏特效应原理,利用太阳电池,将太阳光能直接转化为电能,光伏发电装置主要由太阳电池板(组件)、控制器和逆变器三大部分组成,其关键部件由电子元器件构成,太阳能电池经过串联后进行封装保护,可形成大面积的太阳电池组件,再配合上功率控制器等部件就构成了光伏发电装置。
按照常规的太阳能电池组件来计算,1KW组件约10平方,光照1小时可发1度电,也就是说一家三口电器齐全的情况下,平均一天耗电6度,理论上有一个10平方米的空间放一个1kw太阳能电池组件,每天光照6小时,就能做到供电自给自足。
由上可见,太阳能光伏发电发电过程简单,没有机械转动部件,不消耗燃料,不排放包括温室气体在内的任何物质,无噪声、无污染,且太阳能资源分布广泛且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并购法律尽职调查要点分析作者:中伦律师事务所郝利夏煜鑫2017年,分布式光伏电站已然成为行业热点,无论是户用还是工商业分布式,都成为各家投资企业竞相追逐的领域。
相比于地面光伏电站,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备案手续简单、不占用规模指标、门槛较低……都意味着其所带有的天然优势。
而在这些优势背后,屋顶产权问题、拖欠电费、能源合同管理等一系列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独有的法律纠纷也逐渐显露。
在当前各企业纷纷深入分布式光伏电站市场的同时,并购项目也逐渐增多,那么如何通过尽调来减少并购风险?本文结合中伦律师事务所所参与的多个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并购法律尽职调查的经验,就收购方采取股权受让方式并购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法律尽职调查需关注的要点进行分析。
项目公司股权尽调的关注要点1、项目公司股权情况(1)注意项目公司股东人数、姓名(名称)及其持有股权数量等信息,确保股权出让人为工商部门登记的股东,收购标的为该股东有权处分的股权。
同时,应关注股权权属是否存在争议,特别是是否存在隐名股东已经通过诉讼方式确认其股东地位的情况。
(2)注意项目公司认缴和实缴注册资本情况。
如原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在尽调时应提醒收购方关注该问题,注意规避对转让方未足额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
2、项目公司股权交易的限制(1)股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
如项目公司股东为多人的,需注意项目公司章程对于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是否存在限制,如果仅并购部分股权,还要关注其他股东是否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2)是否存在特殊的交易程序。
如股权为国有股权,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需履行特殊的交易程序,避免因未履行该些法定程序,导致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或无法履行的风险。
(3)项目是否已并网发电。
依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45号)第六点“禁止买卖项目备案文件及相关权益,已办理备案手续的光伏电站项目,如果投资主体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备案。
”的规定,未并网的光伏项目投资主体不得变更,如的确需变更投资主体的,需征得原备案部门的同意并重新备案。
如果项目公司股权转让时,目标项目尚未并网,或者项目公司名下还有其他未并网项目,且征得原备案部门的同意并重新备案难度较大,需在收购前将未并网项目进行剥离,否则未并网发电项目存在无法获得国家和地方补贴的风险。
(4)股权是否被质押和查封。
项目公司在建设过程中,为融资需要,通常将股权进行质押,以及可能因项目公司股东的对外债务纠纷导致其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被查封,收购方在交易前需确保股权无质押、查封,或者质押、查封已被解除,否则股权无法变更登记。
项目公司尽调的关注要点1、项目公司资产、负债情况股权收购价格取决于项目公司的资产,尽调时需关注项目公司资产情况是否属实,是否存在资产抵押、质押和查封等情形,以及是否购买了财产保险。
尽调时应重点关注项目公司融资方式及负债金额,有关银行借款、融资租赁、保理融资等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尤其应关注和核实项目公司和股东及关联公司之间的股东借款和资金往来情况,避免后续发生借款合同纠纷。
2、项目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及履行(债权债务)情况尽调时需注意项目公司对外签订的项目建设工程合同(含EPC总承包合同、土建和安装合同、设计合同等)、光伏组件买卖合同、项目运维合同、屋顶租赁合同、合同能源管理协议、融资贷款等重大合同签署及履行情况,特别是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权利义务的约定,是否存在违约情形,以及对外担保的情况。
(1)建设工程合同、设备采购合同是否经过招标程序。
光伏发电项目为新能源项目,如达到法定招标规模的,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尽调时需关注建设工程合同、设备采购合同是否履行招标程序,避免因未履行招标程序导致合同无效以及合同项下的担保合同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
(2)对外签订合同的结算和欠款情况。
收购项目公司股权,意味着将项目公司的债权债务概括收购,而光伏项目投资较大,且大多采用垫资模式建设,尽调时需关注建设工程合同、设备采购合同等合同的结算金额是否确定,以及是否存在欠付款项,核实项目公司的负债情况,并评估承包商(供应商)采取诉讼(仲裁)等手段索要欠付款项的风险。
(3)对组件设备采购合同的质保情况。
光伏项目通常运营期长达25年,尽调时应提醒收购方关注光伏发电系统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以及光伏项目建设工程合同、设备采购合同中约定的性能保证参数和承包商(供应商)承担的质保责任的情况。
(4)对外合同的履行情况。
尽调时需关注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比如屋顶租赁合同、合同能源管理协议、融资租赁合同等合同中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特别是租赁(能源管理)期限、合同提前终止导致光伏发电设备拆除的赔偿、融资租赁合同能否提前终止;以及合同相对方是否存在严重的违约情形,特别是出租人未履行屋顶修缮义务及拖欠电费情况。
(5)对外担保情况。
尽调时需重点关注项目公司是否存在资产抵押、售电收益权质押,尤其是连带责任保证等对外担保。
如有对外担保,应详细了解对外担保的合同条款,被担保债务的履约情况等,必要时要求股权转让方进行担保的置换和解除或者提供反担保措施或相关承诺。
3、项目公司是否存在大额诉讼和执行案件尽调时应特别关注项目公司已发生以及潜在的大额诉讼和执行案件,避免因此导致项目公司资产(含电费收益和补贴)、银行账户被查封保全或被处置,以及项目公司对外承担债务,影响项目公司的经营或使资产贬损。
4、项目公司是否存在欠税及税务风险尽调时应关注项目公司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的情况、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项目公司是否存在欠税情况及欠税的原因和金额,是否存在尚未结束的税收争议情况等。
5、项目公司劳动用工情况尽调时需关注项目公司的劳动合同、劳动派遣合同等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核实项目公司是否存在违法用工、拖欠工资及社保,以及评估解除项目公司已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派遣合同的对价和风险。
目标项目尽调的关注要点1、项目的建设和并网手续虽然《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166号)规定“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顶、墙面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不限制建设规模,各地区能源主管部门随时受理项目备案,电网企业及时办理并网手续,项目建成后即纳入补贴范围。
”以及《国家能源局关于明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资质〔2014〕151号)明确豁免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发电业务许可,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备案和并网手续相对简化,但尽调时仍需关注以下手续和文件是否齐备:(1)是否取得项目备案文件。
取得备案文件是取得国家和地方补贴的前提条件,如未取得项目备案文件,将无法获得项目补贴,收购方应确保项目已取得备案文件。
(2)备案文件的有效性。
收购方应核实备案文件的信息与实际项目是否相符,包括项目法人、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地点等,如发生变化的,是否办理相应的备案变更手续。
项目是否在备案文件载明的有效期内开工,如未按时开工的,是否办理了延期手续。
(3)是否取得项目接入系统意见、项目并网验收意见,签署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协议。
尽调时需关注项目是否已取得前述电网公司要求的并网和电费结算相关文件和协议,避免无法并网和结算电费的风险。
(4)是否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虽然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时无需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分布式光伏项目仍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建设项目未依法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不得开工建设,即使项目已建设完成且并网发电,但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备案,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的规定,项目仍存在面临限期补办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手续和罚款的风险。
(5)竣工验收是否规范。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交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尽调时需关注标的项目是否经过验收以及竣工验收资料是否齐备,特别是是否委托有资质的设计院进行设计和对屋顶荷载进行复验,确保屋顶的荷载符合规范要求。
(6)是否取得电价批复文件。
部分地区规定全额上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需取得物价主管部门的电价批复文件,尽调时需关注项目是否已取得电价批复文件。
2、项目的上网模式和发电情况分布式光伏项目可分为“全额上网”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两种模式。
两个模式的电费收益和补贴不同,尽调时需关注项目采用的上网模式,如采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还需提醒收购方关注自发自用的电量比例及电费价格等,评估项目收益。
3、光伏项目补贴金额及发放情况光伏项目补贴分为地方财政补贴和中央财政补贴(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
在尽调时应关注光伏项目是否已列入中央和地方的补贴名录,以及补贴的实际发放情况,补贴(特别是地方补贴)发放是否存在拖欠。
目前我国部分地区(比如山东)已发文明确分布式光伏的省级补贴的停止时间,尽调时应注意当地补贴政策的调整动态。
4、电费收益权质押的情况光伏项目在开发过程中,为融资需要,可将项目售电收益进行质押,一旦债务人未适格的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行使质权,对售电收益权进行拍卖、变卖,并对所得价款行使优先受偿权,尽调时应核实目标项目的售电收益权是否已质押,如质押的,应尽量要求在股权转让前解除该售电收益权质押。
项目屋顶及屋顶业主尽调的关注要点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通常采用投资人租赁第三方屋顶或者与屋顶业主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协议(通常也有屋顶租赁的表述)的方式进行项目开发建设,因此在项目尽职调查过程中要特别关注与项目屋顶及屋顶业主相关的法律风险。
1、租赁合同的合法性(1)租赁房屋是否属于违章建筑。
首先核实租赁房屋是否取得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或房屋权属证书。
如无法提供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或房屋权属证书的,再要求提供规划许可证,核实房屋建设是否符合规划要求。
如仍然无法提供规划许可证的,再评估出租房屋的规划手续能否补办。
如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证建设,就该房屋屋顶所签订的租赁合同存在无效的风险。
(2)租赁房屋是否属于临时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