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心得:写好“后半篇文章”使监督执纪更加有“度”(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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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心得:写好“后半篇文章”使监督执纪更加有“度”(最新)
行百里者半九十。
在监督执纪中,对越靠后的工作环节越要认真对待,绝不能有任何松懈,更不能弃而不为。
今年以来,省X集团纪委(以下简称“集团纪委”)在调研检查下级单位监督执纪情况时,发现少数单位存在重函询、轻反馈,重审查、轻执行,重惩处、轻关怀,重巡察、轻整改等重前期、轻后续的问题,严重影响了监督执纪效果。
针对这一情况,集团纪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党纪党规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努力写好“后半篇文章”,使监督执纪更加有“度”。
狠抓关键环节,让函询工作更加有力度
基层纪委在使用函询这一问题线索处置方式时,往往存在标准不统一、内容不规范、程序不严格、文书格式不一致、实效不够强等突出问题。
这导致函询工作“虎头蛇尾”的情况时有发生,使函询失去了应有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很大程
度上影响了函询质量和效果。
另外,有的被函询对象思想不重视,存在侥幸心理和应付现象,对函询的问题做概括性地笼统回答;有的被函询对象心里负担较重,影响了工作开展;有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对被函询对象的问题不关心、不重视,导致函询的震慑力大大下降。
为了有效避免“一函了之”“函而无果”“不给结论”等情况发生,推进函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集团纪委打出“上会说明+抽查复核+采信反馈”的组合拳。
实行函询情况上会说明。
经过函询的党员干部,要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
这对被函询的党员干部是一次接受再监督、再警醒的机会,对函询问题不属实的,也是一次自我澄清的机会,有利于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
实践证明,此举有力促进了党员干部强化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严肃了党内政治生活。
实行函询回复抽查复核。
函询回复不等于问题了结。
集团纪委在对函询回复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进行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对审查不过关的函询件实行抽查复核,规定“被函询人刻意回避问题、避重就轻、敷衍了事等态度不端正,或作虚假说明予以否认的,应当视情启动再次函询、抽查复核。
”2018年
以来集团纪委对函询件抽查复核率达到43%。
实践证明,抽查复核有效避免了敷衍塞责、隐瞒事实、欺瞒组织等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函询质量和效果。
实行函询结果采信反馈。
集团纪委收到被函询人书面回复后,经过认真排查分析和严格审批程序,认为可以采信的,对被函询人送达“对你所作的说明予以采信”的告知函。
对函询回复予以采信了结并书面反馈,是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作用充分释放,不仅可以让党员干部感受到组织的信任,也充分体现了严管与厚爱的有机统一。
规范工作程序,让处分执行更加有硬度
处分决定执行是纪律执行的“关键一环”,是严肃的政治工作,要坚决避免重审查、轻执行,必须程序完整、措施落实。
只有处分决定执行到位,才能让人对纪律心存敬畏,才能真正让人感受到制度“长牙”、纪律“带电”。
只有这样,监督执纪的震慑作用才会强化。
为了让纪律处分刚性执行,防止纪律处分“打折扣”“打白条”,集团纪委规范了“三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