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消毒卫生标准(word版2012)_20141205_10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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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消毒指南(2012年版)

医疗机构消毒指南(2012年版)

医疗机构消毒指南(2012年版)
概述
该指南旨在为医疗机构提供消毒规范,确保医疗机构环境清洁
卫生,预防医疗感染。

消毒分类
根据消毒对象的不同,消毒分为环境消毒、器械消毒和手消毒。

环境消毒
医疗机构内部的空气、地面、墙壁、天花板、窗户、门把手、
开关、卫生间、污染区域等,均需要进行环境消毒。

可采用物理消毒、化学消毒或多种方法联合消毒。

器械消毒
医疗用具、器械、设备等需要进行器械消毒。

可采用高温蒸汽
消毒、化学消毒或气体灭菌等方法。

不同方法适用于不同器械,需
根据不同器械特性进行选择。

手消毒
手是常见的医疗感染途径,进行手消毒是非常必要的。

可采用
酒精手消毒剂或含氯消毒剂等方法进行手消毒。

消毒操作规范
在进行消毒操作时,应严格执行操作规范,保证消毒的有效性。

消毒液的配制比例、时间、使用方法等需要按照操作规定执行。

结语
医疗机构消毒是预防医疗感染的重要措施,按照该指南执行消
毒规范,有助于保证环境整洁卫生,预防医疗感染的发生。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医学课件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医学课件
IV类环境为普通门(急诊)及其检查、治疗室; 感染性病疾病科门诊和病区
表1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菌落总数卫生标准
环境类别
空气平均菌落数a
I类环境 II类环境
CFU/皿
洁净手术部
其它洁净场 所
符合GB50333 要求 ≤4.0(30min)b
≤4.0(15min)
CFU/m3 ≤150
III类环境 IV类环境
医院消毒卫生要求
污水处理:污水排放应符合GB18466 要求
疫点(区)消毒:消毒效果应符合 GB19193要求
医院消毒管理要求
建筑布局和消毒设施
建筑设计和工作流程应符合传染病防控和医院感 染控制需要,消毒设施配制应符合WS/T311和 《消毒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感染性疾病科、消毒供应中心(室)、手术部 (室)、重症监护病区、血液透析中心(室)、 新生儿室、内镜中心(室)和口腔科等重点部门 的建筑布局和消毒隔离应符合相关规定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19258 紫外线杀菌灯 GB50333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WS/T 310(1.2.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三
个规范 WS/T311 医院隔离技术规范 WS/T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标准 消毒技术规范 卫生部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卫生部等
文件
术语和定义
医院消毒卫生要求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
菌落总数应符合表1要求 I类环境为采用空气洁净技术的诊疗场所,分洁净 手术部和其它洁净场所;
II类环境为非洁净手术部、产房、导管室、血液 病病区、烧伤病区等保护性隔离病区、新生儿室 等
III类环境为母婴同室、消毒供应中心的检查包装 区和无菌物品存放区、血液透析中心(室)、其 它普通病区等

(完整word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

(完整word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类从事医疗活动的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医疗用品。

消毒剂、污水、污物处理卫生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机构。

2 引用标准GB 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溶血性链球菌检验GB 4789.28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染色法、培养基和试剂GB 7918.2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GB 7918.4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绿脓杆菌GB 7918. 5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和试剂金黄色葡萄球菌GB J 48 医院污水排放标准(试行)3 术语3.1 消毒卫生标准不同对象经消毒与灭菌处理后,允许残留微生物的最高数量。

3.2 层流洁净手术室及层流洁净病房采用层流空气净化方式的手术室及病房。

即空气通过高效过滤器,呈流线状流入室内,以等速流过房间后流出。

室内产生的尘粒或微生物不会向四周扩散,随气流方向被排出房间。

3.3 重症监护病房采用现代化仪器、设备,对各种危重病人进行持续监护与治疗的病房。

3.4 保护性隔离房间为避免医院内高度易感病人受到来自其他病人、医护人员、探视者以及病区环境中各种致病性微生物和条件致病微生物的感染而进行隔离的房间。

3.5 供应室清洁区灭菌前,供应室人员对清洁物品进行检查、包装及存放等处理的区域。

3.6 供应室无菌区灭菌后,供应室内无菌物品存放的区域。

3.7 消毒剂能杀灭细菌繁殖体、部分真菌和病毒;不能杀灭细菌芽抱的药物。

4 卫生标准4.1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卫生标准4.1.1细菌菌落总数允许检出值见表l.表1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卫生标准4.1.2 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乙型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其他致病性微生物。

在可疑污染情况下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

母婴同室、早产儿室、婴儿室、新生儿及儿科病房的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上医`学教育网整理,不得检出沙门氏菌。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1(精编文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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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医院消毒卫生标准1.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卫生标准。

球菌、大肠杆菌、铜绿假单孢菌为消毒合格。

Ⅲ类区域工作人员:细菌总数≤10cfu/cm2,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为消毒合格。

Ⅳ类区域工作人员:细菌总数≤15cfu/cm2,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为消毒合格。

母婴同室、婴儿室、新生儿室及儿科病房的工作人员手上,不得检出沙门菌、大肠杆菌、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为消毒合格。

2.医疗用品卫生标准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黏膜的医疗用品必须无菌。

接触黏膜的医疗用品细菌菌落总数≤20cfu/g或100cm2;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接触皮肤的医疗用品细菌菌落总数≤200cfu/g或100cm2;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3.使用中的消毒剂细菌菌落总数≤100cfu/ml;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无菌器械消毒液必须无菌。

4.污物处理卫生标准污染物品无论是回收再使用的物品,或是废弃的物品;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在可疑污染情况下,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

5.污水排放标准按GHJ48(试行)执行。

环境微生物监测标准(流程)(一)、空气监测1、采样时间:消毒处理后与医疗活动前。

2、采样高度:距地面垂直高度80-150cm。

3、采样点设置:(1)、非洁净房间:室内面积≤30m2,在对线上设里、中、外3点。

里、外两点位置各距墙1米;室内面>30m2,,设东、西、南、北、中5点。

其中东、西、南、北、4点均距墙1米。

采样点暴露5分钟后送检培养。

(2)、洁净房间:清洁房间在空态或静态条件下,根据房间的不同清洁级别进行布点,操作按照GB50333-2002。

采样点暴露30分钟后送检培养。

4、采样注意事项:(1)、采样人员注意好手部卫生,佩戴口罩、帽子等,进入清洁房间采样必须穿洁净服。

(2)、皿盖打开顺序应先内后外;手臂及头不可越过培养皿上方,行走及放置动作要轻,尽量减少对空气流动的影响,皿盖应扣放,以防污染。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两篇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两篇

篇一: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医院消毒卫生标准》解读一、范围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三、名称术语四、卫生要求五、管理要求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医院消毒管理要求以及检查方法。

本标准合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按照执行。

消毒对象:1、环境:环境表面(墙壁、地面、物品表面)的消毒、空气净化与消毒、水的消毒2、人体:手卫生、皮肤黏膜消毒、伤口消毒3、医疗器械及相关物品(供应室、手术室、口腔科、内镜)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三、名称术语消毒产品:纳入卫生部《消毒产品分类目录》,用于医院消毒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和卫生用品。

医疗器材:用于诊断、治疗、护理、支持、替代的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总称。

根据使用中造成感染的危(wei)险程度,分高度危(wei)险性医疗器材、中度危(wei)险性医疗器材和低度危(wei)险性医疗器材。

高度危(wei)险性医疗器材:进入正常无菌组织、脉管系统或者有无菌体液 (如血液)流过,一旦被微生物污染将导致极高感染危(wei)险的器材。

中度危(wei)险性医疗器材:直接或者间接接触黏膜的器材。

低度危(wei)险性医疗器材:仅与完整皮肤接触而不与黏膜接触的器材。

灭菌:杀灭或者清除医疗器材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灭菌的无菌保证水平应达到 10-6。

高水平消毒:杀灭各种细菌繁殖体、病毒、真菌及其孢子和绝大多数细菌芽孢的消毒处理。

中水平消毒:杀灭除细菌芽孢以外的各种病原微生物的消毒处理。

低水平消毒:仅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分枝杆菌除外)和亲脂性病毒的消毒处理。

多重耐药菌:对临床使用的三类或者三类以上抗菌药物同时呈现耐药的细菌。

常见多重耐药菌包括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 (MRSA)、耐万古霉素肠球菌 (VRE)、产超广谱β一内酰胺酶(ESBLs)细菌、耐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鲍曼不动杆菌。

四、卫生要求:Ⅰ类环境:为采用空气洁净技术的诊疗场所分洁净手术部和其他洁净场所。

Ⅱ类环境:为非洁净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血液病病区、烧伤病区等保护性隔离病区;重症监护病区;新生儿室等。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医院是一个治疗疾病的地方,同时也是各种病菌病毒的聚集地,因此医院的消毒卫生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的制定和执行,直接关系到医院的医疗质量和患者的生命安全。

下面就医院消毒卫生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的制定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门的规定,同时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消毒卫生标准。

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消毒管理制度,确定消毒工作的责任部门和具体人员,明确消毒工作的流程和标准,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得到严格执行。

其次,医院的消毒卫生工作应当按照不同区域和不同物品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消毒措施和标准。

对于手术室、病房、诊疗室等医疗区域,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消毒程序和标准进行消毒,确保医疗器械、床单、手术台等物品的无菌状态。

对于医院的公共区域和设施,如走廊、电梯、洗手间等,应当加强日常清洁和消毒工作,保持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另外,医院的医疗废物处理也是消毒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

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分类、包装、运输和处理的制度,确保医疗废物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污染。

医疗废物的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适当的消毒措施,防止传染病的传播。

此外,医院应当加强对医护人员的消毒卫生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消毒卫生意识和操作技能。

医护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消毒程序和标准进行操作,做到严格执行、不走样。

同时,医院应当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健康监测,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防止因医护人员感染疾病而造成交叉感染。

最后,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消毒卫生监测和评估制度,定期对医院的消毒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消毒卫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同时,医院还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做好医院的消毒卫生工作,保障医院的医疗质量和患者的生命安全。

总之,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关系到医院的医疗质量和患者的生命安全。

医院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门的规定,制定科学合理的消毒卫生标准,加强对医院的消毒卫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医院的消毒卫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完整word版)医院消毒技术规范2012

(完整word版)医院消毒技术规范2012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201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12-04-05发布2012-08-01正式实施3.术语和定义3.1 清洁cleaning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

3.2 清洗washing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3.3 清洁剂detergent洗涤过程中帮助去除被处理物品上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制剂3.4 消毒disinfection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3.5 消毒剂disinfectant能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并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

3.6高效消毒剂high-efficacy disinfectant能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所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等,对细菌芽孢也有一定杀灭作用的消毒制剂。

3.7中效消毒剂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etant能杀灭分枝杆菌、真菌、病毒及细菌繁殖体等微生物的消毒制剂。

3.8低效消毒剂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ctant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和亲脂病毒的消毒制剂。

3.9灭菌sterilization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3.10灭菌剂sterilant能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并达到灭菌要求的制剂。

3.11无菌保证水平sterility assurance level.SAL灭菌处理后单位产品上存在活微生物的概率。

SAL通示为10-n 。

医学灭菌一般设定SAL 为10-6 。

件即经灭菌处理后在一百万物品中最多只允许一件物品存在活微生物。

3.12斯伯尔丁分类法 E.H.Spaulding classification1968年E.H.Spaulding根据医疗器械污染后使用所致感染的危险性大小及在患者使用之前的消毒或灭菌要求,将医疗器械分三类,即高度危险性物品(critical items)、中度危险性物品(semi-critical items)和低度危险性物品(non- critical items)。

2012版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2012版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12-04—05发布2012—08—01正式实施3。

术语和定义3。

1 清洁cleaning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3.2 清洗washing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3。

3 清洁剂detergent洗涤过程中帮助去除被处理物品上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制剂.3.4 消毒disinfection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3.5 消毒剂disinfectant能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并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3.6高效消毒剂high—efficacy disinfectant能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所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等,对细菌芽孢也有一定杀灭作用的消毒制剂。

3.7中效消毒剂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etant能杀灭分枝杆菌、真菌、病毒及细菌繁殖体等微生物的消毒制剂。

3。

8低效消毒剂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ctant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和亲脂病毒的消毒制剂。

3。

9灭菌sterilization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3。

10灭菌剂sterilant能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并达到灭菌要求的制剂.3.11无菌保证水平sterility assurance level。

SAL灭菌处理后单位产品上存在活微生物的概率。

SAL通示为10-n 。

医学灭菌一般设定SAL为10—6 .即经灭菌处理后在一百万件物品中最多只允许一件物品存在活微生物。

3。

12斯伯尔丁分类法 E.H.Spaulding classification1968年E。

H。

Spaulding根据医疗器械污染后使用所致感染的危险性大小及在患者使用之前的消毒或灭菌要求,将医疗器械分三类,即高度危险性物品(critical items)、中度危险性物品(semi-critical items)和低度危险性物品(non— critical items).3。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4.2医务人员手
• 卫生手消毒后医务人员手表面的 菌落总数应≤10cfu/cm2 • 外科手消毒后医务人员手表面的 菌落总数应≤5cfu/cm2
4.3医疗器材
• 高度危险性器材应无菌。 • 中度危险性器材的菌落总数应≤20cfu/件(cfu/g 或cfu/cm2),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 低度危险性器材的菌落总数应≤200cfu/件(cfu/g 或cfu/cm2),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 30多年前,Earle H.Spaulding 设计的一种 用于区分诊疗物品和器械消毒灭菌的方法。根据 器械和物品在使用时的感染危险度,分高度危险 性器材、中度危险性器材和低度危险性器材。
多重耐药菌对目前消毒液使用剂量是敏感的!
一些研究发现,常见的医疗相关病原体中的 耐药菌株(即肠球菌、铜绿假单胞菌、肺炎克雷 白杆菌、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 球菌)对消毒剂的敏感性和敏感菌株一样。糖肽 类中介的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敏感性和万古霉素敏 感菌株、MRSA是一样的。基于这些数据,不需要 修改常规的消毒管理方案,因为消毒方法对耐药 菌株是有效的。
关于消毒液微生物污染控制建议
۞被污染的消毒剂偶尔成为医疗机构感染和流行传播的媒介 已有50年历史。已有报告描述污染消毒剂导致医院感染。 ۞铜绿假单胞菌是从污染的消毒剂中分离的最常见的菌株, 它们在稀释消毒剂中继续生存生长的能力是空前的。 实施下列的控制措施以减少消毒剂的污染: 1)正确配制消毒剂,使其达到生产商建议的使用稀释数; 2)防止消毒液使用中的外源性污染(例如医疗机构诊疗 场所配制和/或使用消毒液的容器污染,或表面污染); 3)消毒剂必须按产品说明储存、使用。
4、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 • • • • • • • • 4.1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 4.2医务人员手 4.3医疗器材 4.4治疗用水 4.5防护用品 4.6消毒剂 4.7消毒器械 4.8污水处理 4.9疫点(区)消毒

国内医院消毒卫生标准页

国内医院消毒卫生标准页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医院消毒管理要求以及检查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T 4789.1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溶血性链球菌检验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918.4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绿脓杆菌GB 7918.5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金黄色葡萄球菌GB 18466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082 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GB 19083 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GB 19193 疫源地消毒总则GB 19258 紫外线杀菌灯GB 50333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WS 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WS 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WS/T 311 医院隔离技术规范WS/T 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YY 0469 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YY 0572 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水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毒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消毒产品 disinfection product纳入卫生部《消毒产品分类目录》,用于医院消毒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和卫生用品。

3.2 医疗器材medical device/health care produc t用于诊断、治疗、护理、支持、替代的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总称。

2012空气消毒标准

2012空气消毒标准
a34检测方法把采样管充分振荡后取不同稀释倍数的洗脱液10ml接种平皿将冷至4045的熔化营养琼脂培养基每皿倾注15ml20ml361恒温箱培养48h计数菌落数必要时分离致病性微生物a4医务人员手卫生检查方法a41采样时间采取手卫生后在接触病人或从事医疗活动前采样
2012空气消毒标准及其相关知识
RICU邵慧丽
A.4 医务人员手卫生检查方法
A.4.1 采样时间 采取手卫生后,在接触病人或从事医疗活动前采样。 A.4.2 采样方法 将浸有无菌0.03 mol/L磷酸盐缓冲液或生理盐水采样液 的棉拭子一支在双手指曲面从指跟到指端来回涂擦各两次 (一只手涂擦面积约30 cm2),并随之转动采样棉拭子, 剪去手接触部位,将棉拭子放入装有10 mL采样液的试管 内送检。采样面积按平方厘米(cm2)计算。若采样时手上 有消毒剂残留,采样液应含相应中和剂。 A.4.3 检测方法 把采样管充分振荡后,取不同稀释倍数的洗脱液1.O mL接 种平皿,将冷至40℃~45℃的熔化营养琼脂培养基每皿倾 注15 mL~20 mL,36℃±1℃恒温箱培养48 h,计数菌落 数,必要时分离致病性微生物。
≤5.0
Ⅱ类 环境
≤4.0(15min)
≤5.0
Ⅲ类环境
≤4.0(5min)
≤10.0
项目
执行标准
菌落总数 2、其他项目卫生标准
卫生手消毒后
医务人员手
外科手消毒后
GB15982-2012 WS/T313-2009
≤10 cfu/cm2
≤5cfu/cm2
高度危险性医疗器 GB15982-2012 WS/T313-2009 材 中度危险性器材( 湿化瓶、胃肠镜、 GB15982-2012 纤支镜、喉镜、面 罩、牙托等) 低度危险性器材( GB15982-2012 听诊器、止血带、 袖带、体温计等) 透析液 血液透析相关 透析用水 YY0572-2005 血液净化标准操作 规程

2012年消毒技术规范

2012年消毒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标准》 (201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12-04-05发布2012-08-01正式实施3.术语和定义3.1 清洁cleaning去除物体外表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

3.2 清洗washing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3.3 清洁剂detergent洗涤过程中帮助去除被处理物品上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制剂。

3.4 消毒disinfection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到达无害化的处理。

3.5 消毒剂disinfectant能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并到达消毒要求的制剂。

3.6高效消毒剂high-efficacy disinfectant能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所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等,对细菌芽孢也有一定杀灭作用的消毒制剂。

3.7中效消毒剂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etant能杀灭分枝杆菌、真菌、病毒及细菌繁殖体等微生物的消毒制剂。

3.8低效消毒剂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ctant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和亲脂病毒的消毒制剂。

sterility assurance level.SAL灭菌处理后单位产品上存在活微生物的概率。

SAL通示为10-n 。

医学灭菌一般设定SAL为10-6 。

即经灭菌处理后在一百万件物品中最多只允许一件物品存在活微生物。

E.H.Spaulding classification1968年E.H.Spaulding根据医疗器械污染后使用所致感染的危险性大小及在患者使用之前的消毒或灭菌要求,将医疗器械分三类,即高度危险性物品〔critical items〕、中度危险性物品〔semi-critical items〕和低度危险性物品〔non- critical items〕。

3.13高度危险性物品critical items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脉管系统,或有无菌体液从中流过的物品或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一旦被微生物污染,具有极高感染风险,如手术器械、穿刺针、腹腔镜、活检钳、心脏导管、植入物等。

2012版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2012版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12-04—05发布2012-08—01正式实施3.术语和定义3.1 清洁cleaning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

3。

2 清洗washing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3.3 清洁剂detergent洗涤过程中帮助去除被处理物品上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制剂。

3.4 消毒disinfection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3。

5 消毒剂disinfectant能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并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

3。

6高效消毒剂high-efficacy disinfectant能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所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等,对细菌芽孢也有一定杀灭作用的消毒制剂。

3。

7中效消毒剂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etant能杀灭分枝杆菌、真菌、病毒及细菌繁殖体等微生物的消毒制剂.3。

8低效消毒剂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ctant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和亲脂病毒的消毒制剂。

3.9灭菌sterilization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3。

10灭菌剂sterilant能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并达到灭菌要求的制剂.3。

11无菌保证水平sterility assurance level.SAL灭菌处理后单位产品上存在活微生物的概率。

SAL通示为10—n .医学灭菌一般设定SAL为10—6 。

即经灭菌处理后在一百万件物品中最多只允许一件物品存在活微生物。

3。

12斯伯尔丁分类法 E.H。

Spaulding classification1968年E.H.Spaulding根据医疗器械污染后使用所致感染的危险性大小及在患者使用之前的消毒或灭菌要求,将医疗器械分三类,即高度危险性物品(critical items)、中度危险性物品(semi-critical items)和低度危险性物品(non— critical items)。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有哪些呢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有哪些呢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有哪些呢?1 消毒卫生标准不同对象经消毒与灭菌处理后,允许残留微生物的最高数量。

2 层流洁净手术室及层流洁净病房采用层流空气净化方式的手术室及病房。

即空气通过高效过滤器,呈流线状流入室内,以等速流过房间后流出。

室内产生的尘粒或微生物不会向四周扩散,随气流方向被排出房间。

3 重症监护病房采用现代化仪器、设备,对各种危重病人进行持续监护与治疗的病房。

4 保护性隔离房间为避免医院内高度易感病人受到来自其他病人、医护人员、探视者以及病区环境中各种致病性微生物和条件致病微生物的感染而进行隔离的房间。

5 供应室清洁区灭菌前,供应室人员对清洁物品进行检查、包装及存放等处理的区域。

6 供应室无菌区灭菌后,供应室内无菌物品存放的区域。

7 消毒剂能杀灭细菌繁殖体、部分真菌和病毒;不能杀灭细菌芽抱的药物。

卫生标准1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卫生标准1.1细菌菌落总数允许检出值见表l.表1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卫生标准1.2 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乙型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其他致病性微生物。

在可疑污染情况下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

母婴同室、早产儿室、婴儿室、新生儿及儿科病房的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上医`学教育网整理,不得检出沙门氏菌。

4.2 医疗用品卫生标准2.1 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粘膜的医疗用品必须无菌。

2.2 接触粘膜的医疗用品细菌菌落总数应≤20cfu/g或100cm2;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2.3 接触皮肤的医疗用品细菌菌落总数应≤200cfu/g或100cm2;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4.3 使用中消毒剂与无曲器械保存液卫生标准3.1 使用中消毒剂细菌菌落总数应≤100cfu/ML;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3.2 无菌器械保存液必须无菌。

4.4 污物处理卫牛标准污染物品无论是回收再使用的物品,或是废弃的物品;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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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 感染性疾病科、消毒供应中心(室)、手术部(室)、重 症监护病区、血液透析中心(室)、新生儿室、内镜中心(室) 和口腔科等重点部门的建筑布局和消毒隔离应符合相关规定。
• 5.1.2 洁净场所的设计、验收参照GB 50333要求,竣工全性能监 测应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完成。
• 5.1.3 Ⅱ类环境和门(急)诊、病区等诊疗场所应按WS/T 313要 求,配置合适的手卫生设施,提供满足需要的洗手清洁剂、手消 毒剂以及干手设施等。
GB 19193 疫源地消毒总则
GB 19258 紫外线杀菌灯
GB 50333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 范
WS 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1部分: 管理规范
WS 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2部分: 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WS 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3部分: 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传染病科及病房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 菌落总数卫生标准(2012版)
环境类别
Ⅰ类 环境
洁净手术部 其他洁净场所
空气平均菌落数
物体表面平均菌落数
cfu/皿 cfu/m3
cfu/cm2
(沉降法) (浮游法)
符合GB 50333 要求 ≤150
≤4.0(30min)
≤ 5.0
Ⅱ类环境 Ⅲ类环境 Ⅳ类环境
4.3.3 低度危险性医疗器材的菌落总数应≤200cfu/件(cfu/g或 cfu/100cm2),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治疗用水、防护用品、消毒剂和消毒器械、 疫点(区)消毒的卫生要求 (增加)
4.4 治疗用水 血液透析相关治疗用水应符合YY 0572 要求; 其他治疗用水应符合相应卫生标准。
YY 0572 《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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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5982-2012 代替 GB 15982-1995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Hygienic standard for disinfection in hospitals 2012-06-29发布 2012-11-01实施 目 录 前 言 1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2 1 范围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术语和定义 3 4 医院消毒卫生要求 3 4.1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 4 4.2 医务人员手 4 4.3 医疗器材 4 4.4治疗用水 4 4.5 防护用品 4 4.6消毒剂 4 4.7消毒器械 5 4.8污水处理 5 4.9疫点(区)消毒 5 5 医院消毒管理要求 5 5.1 建筑布局和消毒隔离设施 5 5.2消毒产品使用管理 5 5.3 重复使用医疗器材的清洗 6 5.4 消毒灭菌方法选择原则 6 5.5环境、物体表面消毒 6 5.6 通风换气和空气消毒 6 5.7 消毒供应中心(室)的管理 6 5.8 污水污物处理 6 5.9 疫点(区)消毒 7 附录A 7 A.1 采样和检查原则 7 A.2 空气微生物污染检查方法 7 A.3 物体表面微生物污染检查方法 8 A.4 医务人员手卫生检查方法 8 A.5 医疗器材检查方法 9 A.6 消毒剂检查方法 9 A.7治疗用水检查方法 10 A.8 紫外线灯检查方法 10 A.9 消毒器械检查方法 10 A.10 医院污水检查方法 10 A. 11 疫点(区)消毒效果检测方法 11 A.12 大肠菌群检查方法 11 A.13 沙门茵检查方法 11 A. 14 乙型溶血性链球菌检查方法 11 A.15 铜绿假单胞菌检查方法 11 A.16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查方法 11 A.17 其他目标微生物检查方法 11 附 录B 12 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代替GB 15982-1995《医院消毒卫生标准》。本标准与GB 15982-1995比较,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1995年版的第1章);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1995年版的第2章); ——修改了术语,增加了消毒产品,医疗器材和高度、中度、低度危险性器材,灭菌和高水平、中水平、低水平消毒,多重耐药菌的定义(见第3章,1995年版的第3章); ——修改了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卫生标准(见4.1和4.2,1995年版的4.1); ——修改了医疗用品卫生标准(见4.3,1995年版的4.2); ——修改了使用中消毒液卫生标准(见4.6,1995年版的4.3); ——删除了—增加了治疗用水、防护用品、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疫点(区)消毒的卫生要求(见4.4、4.5、4.6、4.7和4.9); ——修改了污物处理卫生标准和污水排放标准(见4.8,1995年版的4.4和4.5); ——增加了医院消毒管理要求(见第5章); ——修改了原附录A“采样及检查方法”(见附录A,1995年版的附录A); ——修改了空气采样及检查方法(见A.2,1995年版的A.1); ——修改了医疗用品采样及检查方法(见A.5,1995年版的A.5); ——增加了治疗用水、紫外线灯、消毒器械、医院污水检查方法、疫点(区)消毒效果检测方法和大肠 菌群检查方法(见A.7、A.8、A.9、A. 1o、A.11、A.12); ——删除了原附录B“本标准用词说明”(见1995年版的附录B); ——增加了新附录B“试剂和培养基”(见附录B)。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长江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朗索医用消毒剂有限公司、上海利康消毒高科技有限公司、强生(上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上海九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创新世纪生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兴昌风机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国庆、邓小虹、张流波、李六亿、乔宏、戴彦臻、孙建生、卞雪莲、谷京宇、沈伟、徐燕、梁建生、林立旺、陈楚晖、任银萍、王志、张一鸣。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5982-1995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医院消毒管理要求以及检查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按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789.3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T 4789.1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溶血性链球菌检验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918.4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绿脓杆菌 GB 7918.5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金黄色葡萄球菌 GB 18466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9082 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GB 19083 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 GB 19193 疫源地消毒总则 GB 19258 紫外线杀菌灯 GB 50333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WS 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 WS 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WS 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WS/T 311 医院隔离技术规范 WS/T 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YY 0469 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 YY 0572 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水 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 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卫生部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消毒产品 disinfection product 纳入卫生部《消毒产品分类目录》,用于医院消毒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和卫生用品。 3.2 医疗器材 medical device/health care product 用于诊断、治疗、护理、支持、替代的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总称。根据使用中造成感染的危险程度,分高度危险性医疗器材、中度危险性医疗器材和低度危险性医疗器材。 3.2.1高度危险性医疗器材 critical device/items 进入正常无菌组织、脉管系统或有无菌体液(如血液)流过,一旦被微生物污染将导致极高感染危险的器材。 3.2.2中度危险性医疗器材 semi-critical device/items 直接或间接接触黏膜的器材。 3.2.3低度危险性医疗器材 no-critical device/items 仅与完整皮肤接触而不与黏膜接触的器材。 3.3 灭菌 sterilization 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材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灭菌的无菌保证水平应达到10-6。 3.4 高水平消毒 high-level disinfection 杀灭各种细菌繁殖体、病毒、真菌及其孢子和绝大多数细菌芽孢的消毒处理。 3.5 中水平消毒 intermediate-level disinfection 杀灭除细菌芽孢以外的各种病原微生物的消毒处理。 3.6 低水平消毒 low-level disinfection 仅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分枝杆菌除外)和亲脂性病毒的消毒处理。 3.7多重耐药菌 multidrug-resistant organism; MDRO 对临床使用的三类或三类以上抗菌药物同时呈现耐药的细菌。常见多重耐药菌包括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耐万古霉素肠球菌(VRE)、产超广谱β一内酰胺酶(ESBLs)细菌、耐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肠杆菌科细菌(CRE)(如产I型新德里金属β内酰胺酶[NDM-1]或产碳青霉烯酶[KPC]的肠杆菌科细菌)、耐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鲍曼不动杆菌( CR-AB)、多重耐药/泛耐药铜绿假单胞菌(MDR/PDR-PA)和多重耐药结核分枝杆菌等。 4 医院消毒卫生要求 4.1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 4.1.1 菌落总数应符合表1要求。 I类环境为采用空气洁净技术的诊疗场所,分洁净手术部和其他洁净场所。Ⅱ类环境为非洁净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血液病病区、烧伤病区等保护性隔离病区;重症监护病区;新生儿室等。Ⅲ类环境为母婴同室;消毒供应中心的检查包装灭菌区和无菌物品存放区;血液透析中心(室);其他普通住院病区等。Ⅳ类环境为普通门(急)诊及其检查、治疗室;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和病区。 表1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菌落总数卫生标准 环境类别 空气平均菌落数a 物体表面平均菌落数CFU/cm2 CFU/皿 CFU/m3 I类环境 洁净手术部 符合GB 50333要求 ≤150 ≤5.0 其他洁净场所 ≤4. 0(30 min)b Ⅱ类环境 ≤4. 0(15 min) -- ≤5.0 Ⅲ类环境 ≤4. 0(5 min) -- ≤10.0 Ⅳ类环境 ≤4.0(5 min) -- ≤10.0 a CFU/皿为平板暴露法,CFU/m3为空气采样器法。 b 平板暴露法检测时的平板暴露时间。 4.1.2怀疑医院感染暴发或疑似暴发与医院环境有关时,应进行目标微生物检测。 4.2 医务人员手 4.2.1 卫生手消毒后医务人员手表面的菌落总数应≤10 CFU/cm2。 4.2.2 外科手消毒后医务人员手表面的菌落总数应≤5 CFU/cm2。 4.3 医疗器材 4. 3.1 高度危险性医疗器材应无菌。 4.3.2 中度危险性医疗器材的菌落总数应≤20 CFU/件(CFU/g或CFU/100 cm2),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4.3.3 低度危险性医疗器材的菌落总数应≤200 CFU/件(CFU/g或CFU/100 cm2),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4.4治疗用水 血液透析相关治疗用水应符合YY 0572要求;其他治疗用水应符合相应卫生标准。 4.5 防护用品 医用防护口罩、外科口罩和一次性防护服等防护用品应符合GB 19083、YY 0469和GB 19082 要求。 4.6消毒剂 4.6.1 灭菌剂、皮肤黏膜消毒剂应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纯化水或无菌水配制,其他消毒剂的配制用水应符合GB 5749要求。 4.6.2使用中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应符合使用要求;连续使用的消毒液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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